Dafang Guang Fo Huayan Jing Shu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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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三十四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0760a28] 自下大文第三佛子此菩薩以大悲下。安住 地分中三。初總明安住。二所謂下。別顯安 住。三佛子菩薩以成就下。總結安住。今
初。文有三句。一大悲為首是安住因。菩薩 所行皆為眾生。悲為行本故言為首。二廣 大志樂無能沮壞。是安住觀。論云。煩惱小乘
不能壞此觀故。謂契理深心為大。故煩 惱不能壞。悲化兼物為廣。故小乘不能壞 也。三轉更勤修一切善根而得成就。是安住 行。此望初句是智導悲。望第二句是行填
願。此所修善。即下三十句顯示。第二別顯安 住。即顯前第三勤修善根。云何勤修。此有 三十句。顯三種成就。一信心成就。二修行成
就。三迴向成就。信為行始次依信起行。後 迴行成德。以為行修次第。今初信心十句。 初總餘別。總云信增上者。隨所有事。謂下
所列諦寶等境。深信決定名為增上。別中 有九。初六始起信心。後三信增成欲。前中 初二自利。後四利他。自利中一敬信增上。謂
遍信三寶名多淨信。二淨信增上。自證真 淨智解故。上二皆云清淨。是信之性。三決 定信增上分別。令他證淨智故。即利他之
行。四悲五慈六無疲厭。此三增上皆利他心 慈悲明心大。無厭明心常。後三中七慚愧 信增上。是所成行體。謂有慚愧故治慳等 蔽。不著世間成檀等度故。八柔和信增
上。是得等侶於同法者不惱亂故。九敬 法信增上。於所入法益敬信故。第二日夜 下。修行成就中九句。初總餘別。總云無厭
足者。即無間修。別有八集。前七教行後一 證行。前中初二攝法方便。一親近集。近善 友意在不忘諸法故。二樂法集。於問答
中論義解釋心喜樂故。後五句次第修行。於 中前三內觀順理之行。一多聞集斯即聞慧。 二正觀集即是思慧。三不著集即是修慧。於
三昧中無依著故。後二隨緣離著行。謂六 不貪集是知足行。已得不貪故。七不求集 是少欲行。未得不求故。八如寶心集即證
行圓明。常現前故。又難得無垢勢力。莊嚴 殊勝不改證心。同此具六義。故上依論釋 竟。其第六七集更有一理。謂第六心是遠離
修。修對治心離三過故。諸說法者有三種 過。一著利養求四事故。少欲知足則能治 之。二取名聞。為勝他故。正念定慧則能
治之。三為他屬。過愛敬事故。遠離精進則 能治之。此中能治即大人覺。其第七句是觀 過修八種不淨。是謂資生。一切不求見不
淨故此比論釋通局有殊。第三求一切智 下迴向成就。謂求一切智是迴向菩提。有 十二句。初總餘別。總即所求之事名之為 家。一切智地是求處故。別即能求之因有十
一求。初一顯能求之觀名為依家。於前家 中。分別觀察具足十力無畏等故。餘十能求 之行。并總都有三求。於求行中。又分總別。
總名無障求。謂求諸度無著法故。能除蔽 障。下九句別。別治諸障故。初二對治檀中二 垢。一者離求。治於陷曲。見乞求者詐現方
便。一向無心與故。二如說能行求。治不隨 先言。許而不與。或許多勝與少劣故。又前 是諂後則是妄。三者護求。治戒一垢。謂不
護實語違本所受。犯已覆藏故。四不污求。 治忍一垢。謂惱亂他業。是污如來利益家 故。五不捨求。治進一垢。謂菩薩戒法無量
不可具持。劫數長遠不可常持。戒法精妙 難持難行。不可善持生退轉心。本不捨 菩薩戒具能持之。不捨律儀故。能持難 持不捨三聚。能行難行也。進策萬行。而
偏就戒辨者。有三義故。一戒為三學之首 故。二戒具三聚故。三戒通事理難行易敗 故。寄以策之。六不動求。治禪二垢。一者亂
心外攀如山治之。二者不能調伏憶想分 別。一切智心治之。下之三句治般若三垢。 即三道障。謂七不捨成就求。治障不住道垢。
謂無善巧方便一向涅槃。現不捨世間治 之。一向世間現成就出世治之。異於凡小 成不住道。八者集求。治障助道垢。九者常
求。求治障證道垢。於上勝妙證法之中。願 欲心薄故。上來迴向成就竟。第三總結者。上 三十句廣於勤行具足。成就此勤行有四。
一信。二欲。三精進。四方便。信謂忍受決定。 欲謂希求趣彼行故。初十句中前七是信。後 三是欲。次十是精進。對行造修。後十是方
便行。成巧求故。是名此地說分中安住。故 云成就如是淨治地法名為安住。上依論辨 更有別理。上多淨信。已能永斷闡提不信
障。發生悲愍尊重教法等。亦能永斷凡夫 著我障。日夜勤修無有疲倦。又能永斷聲 聞畏苦障。求一切智。乃至常求上上勝道。亦
能永斷緣覺捨悲心障。故云淨治地法。安住 地分竟。大文第四校量勝分。謂住此地中 勝二乘故。論生既云。住此地中勝者。明知。
願等初住地分已有。但文不累安。故居安 住之後。非是地滿方有願也。問經。云初發 已為天人師。勝出聲聞及緣覺故。沙彌發
心羅漢推敬。如何至此方辨勝耶。答然其勝 義乃有眾多。統而收之不出三種。謂願行 智。此三歷位故有眾多。略明十位。一初發
心勝。通於一切凡夫。如沙彌等。此通三心。 二信勝。亦通三心。三解勝。四行勝。五顯勝。 此三即三賢別歷三心。六證入勝。齊證三
心雙證二空。是為智勝。起十大願即是願 勝。備修諸行即是行勝。下辨果勝亦三心 果。此中行智由願導故。所以最勝。依行布
說。七地已上智方自勝故。下經云。從初地 來彼悉超過。但以願求諸佛法故。非是自 智觀察之力。今此七地自智力故。一切二乘
所不能及。論主立願為校量勝。憑此明 文。雖歷諸地戒定道品等。地地超勝。亦不 出三心故。七從第七地去名權實自智
勝。八無功起行勝。九上等諸佛勝。十究竟勝。 所謂諸佛三心果滿。今此正明願行勝也。文 分為三。一願勝。謂標志遐廣。二修行勝。依
願造修。三果利益勝。即位行成就。今初二 義故勝二乘。一常勤修習無量行故。二與 一切眾生同行故。同行即是十無盡句。釋此
願勝。先以五門分別。一名體。二修證。三行 位。四因果。五立意圓融。五各二義則有十 門。初中先名後體。名中先總後別。總云願
者。是希求義故。下論云。發諸大願者。隨心 求義故。而言大者。下論云。光明善根轉勝 增廣故。謂教證二光。與行願善根轉勝地
前。廣彌法界故。十願中皆云廣大如法界 也。瑜伽四十五云。菩薩所修正願略有五種。 一者發心願。二受生願。三所行願。四者正願。
五者大願。初求菩提。次攝生處。生三無倒 思擇諸法。願於境界修無量等四願。當來 攝受一切菩薩善法。故名正願。大願即從
正願所出。此復有十全同今經。今揀異前 四故云大願。兼取所從。即後二願。別別大 相至文當知。後顯別名。瑜伽三十五及諸
攝論。皆有明文。並如下文當願自釋。今且 依梁論略列。一供養願。二受持願。三轉法 輪願。四修行二利願。五成熟眾生願。六承
事願。七淨土願。八不離願。九利益願。十成正 覺願。後體性者。剋性即以欲總解信三為 自性。若取所依悲智相導。即後得智。以為
願體。若并眷屬。一一皆以一切俱行功德 為性。故論云。光明善根者。光明即後得智。 善根即信等及行。二修證者。先約修行。初七
修始。次二修熟。後一修成得果。後約證者。 地前已發今此十願齊證。三行位者。先約於 行。初二自利。次五利他。一以何身。謂攝法
上首。而為利他轉法之身。二以何心。謂即 令他修行之心。三何者眾生。四眾生住處。五 自身。住何處能化眾生。上三可知。後三
不定。一即八是自利滿。九是利他滿。十是二 利得果。或俱自利。論云。後三顯自身故。或 俱利他。論云。此三示現如實教化眾生故。
若約通論十皆二利故。論云校量勝有二。 一行無量行即是自利。二與眾生同即是 利他。後約位者。通則十皆初地所得。別則
前七明行。已如上辨。後三明位。下論云。一 得地校量勝。初地至九地。二得菩薩地盡 校量勝。即第十地。三得一切地盡究竟故。
即如來地。四約因果者。若就言顯前九求 因。後一求果。若約具攝七。亦求果是依果 故。十是正果餘皆是因。五立意圓融者。先立
意。所以但說十者。已攝二嚴二利因果行 位。無不周故。又為表此無盡願故。故下 云。一一皆攝阿僧祇願。而為眷屬。言圓融
者以稱性故。一願之中具一切願。即入重 重如常所辨。六相圓融正在此文。已知大 意。次正釋文。文分為二。初正顯十願彰自
勤行。後明十盡句與眾生共。今初分四。一 總標。二所謂下別列。三佛子菩薩住歡喜地 下總結。四以此十願門為首。下明攝眷屬。今
初。初句明成願之位。是歡喜地。次能成就 下正明總願。能成就言該下三句。一始起 要期。云如是大誓願隨心求義故。二方便
起行。云如是大勇猛。謂成彼一一願中。所 作方便皆勇猛故。三願遂行成。云如是大作 用。謂如供佛願便能供故。餘例此知。論云。
菩薩住此地漸次久習起此三行。非一時 故。是知此願亦即是行。稱願行故。非如凡 夫空有要期。是以總言能成就也。以總該 別十願皆有此三。二別列中十願不同。即
為十段。一一願中文各有四。皆初四字總 標起願。次顯願行相。三廣大下彰願德能。 四一切劫數下明願分齊。初後二段文通義
局。第二行相文義俱局。第三德能文義俱通。 十願無別故。今初供養願。準論願供養勝 田師及法主。此則通供。經從勝故但云供
佛。文中闕於總標。以近前總如是大願故。 二三兩段各有三義。通成六大。顯初供養 大願之義。今初行相之中三大義者。一心大。
即經生廣大清淨決定解。謂增上敬重深稱 佛境。故云廣大。迴向菩提決定信。故名清 淨決定解。清淨解言信因果故。此上論意
局在初願。若以義求通餘九願。皆為菩提。 廣大無限無疑淨信而起願故。二以一切供 養之具。即供具大。此是行緣。三恭敬下福田
大。於中令無有餘是總相。無餘有三。一一 切佛無餘。即是行境。二一切供養無餘。三 一切恭敬無餘。此二行體。由上二義成上
敬田。上三皆云一切者。佛即三身亦兼十 身。供養有三。一衣等利養。二香等敬養。三 戒等行供養。恭敬亦三。一給侍恭敬。二迎送
恭敬。三修行恭敬。即敬順佛故。上三各三 豎論一切。若橫論一切。則佛該十方無盡 等。餘二準思。二彰願德能。言三大者。一攝
功德大。如經廣大如法界。一切餘善根中勝 故。二因大。即究竟如虛空。無常愛果無量因 故。三時大。即盡未來際。此因得涅槃常果
故。三明願分齊。十願文同所作各異。此應 盡未來際行供養故第二受持願。亦名護法 願。瑜伽雙云攝受防護願。行相之中文有四
句。皆通二利。然若約能受等說。受謂受領。 攝謂攝屬故。勝鬘。云攝受正法。護謂防護持 即任持。故勝鬘。云護持正法。若約所受。初
教次果。三行。四理。而受等言。文雖互舉義實 互通。亦初教。次證。三云。護教而判為行者。 論經云。一切諸佛所教化法皆悉守護。論
云。謂修行法。於修行時有諸障難攝護救 濟故。即攝護自行救濟於他。上約始修願 名受攝等。若約終成名。四成就故。上總云
成就如是大誓願也。一者法輪不斷成就。二 者證智成就。三修行成就。四入理成就。第三 轉法輪願。亦名攝法上首願。先攝後轉故。行
相中四。一轉法處。即一切世界佛應處故。二 從兜率下轉法時。謂現八相時。八相之義 離世間品廣釋。三皆悉下攝法方便。於中初
集功德方便。後為眾上首下集智慧方便。以 此二種助菩提法。故云方便四於一切下 明轉法頓周。第四修行二利願。若約成益 名心增長。論從此義故先標云。第四大願
心得增長。以何等行令心增長。一切菩薩 所行教化一切。令其受行心增長故。文中 亦四。第二行相中分二。初明能增長行。後
明所增長心。前中分四。一明行相論名種 種二行體。三行業。四行方便。以此四種教 化眾生。令其受行。初行相者。世出世間各
有多異。故云種種。於中廣大無量是世間 行。意明俗智之行。廣從初地乃至六地。大 者七地。無量者八地已上。不壞不雜是出世
行。法無我平等觀出世間智故。謂不雜世 間有漏法故。不壞者冥同真性故。若瑜伽 通論云地前名廣。雖行一切但得名廣。一
一行故。非大無量。地上名大。一一各以一 切成故。不動已上乃名無量。一切行中具 一切故。不壞者。於前六地。各得成一不
可破壞。論主意明此地中之願故。不取地 前之行。義不異前。二攝諸波羅蜜。即是行 體。廣大等相但辨此故。三淨治諸地即是行
業。以十度行淨十地蔽。助真如觀淨十 障故。四總相已下明行方便。然有二種。一 自行方便。謂以六相圓融巧相集成。一具 一切仍不壞相。故名方便六相之義廣如
別章。略如前釋。二皆如實下即化他方便。不 違實道而化物故。二心得增長者。即所增 長心。化他受行他心增長。化他成自自心增
長。第五成熟眾生願。成熟亦名教化。就行 相中文分二別。初明所化眾生。教如是等 下彰化所為。今初。初句為總。有色下別。別
有六種差別。一麁細差別。此明報相。下二 界有色為麁。無色界為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