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fang Guang Fo Huayan Jing Shu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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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三十九 (入第 三十七經)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0800b24] 第六現前地。所以來者。已說諸諦相應慧。 次說緣起流轉止息相應慧。寄緣覺地故次 來也。又四地出世未能隨世。五地能隨。而
不能破染淨之見。此地觀察無染淨法界。 破彼見故。故瑜伽云。前地雖能於生死涅 槃棄捨。一向背趣作意。而未能於生死流 轉如實觀察。又由於彼多生厭故。未能多
住無相作意。為令此分得圓滿。故精勤修 習令得圓滿。故次來也。名現前者。莊嚴論 云。不住生死涅槃。觀慧現前故。此約初住
地。以前五地雙觀故。今得現前。十住論云。 降魔事已。菩薩道法皆現在前。亦約初說。 瑜伽引深密云。現前觀察諸行流轉。又於
無相多修作意。方得現前者。多修無相此 約地初觀十平等故。觀察流轉。此約地中 已入地竟。方觀緣起故。攝論云。由緣起智。
能令般若波羅蜜多現在前故。此釋正順今 經約地中說。無性釋云。謂此地中住緣起 智。由此智力。令無分別智而得現前。悟一
切法無染無淨。唯識同於攝論。上本分云。 有間般若現前者。揀後地故。故所斷障亦 斷染淨。唯識名為麁相現行障。謂所知障中
俱生一分。執有染淨麁相現行。彼障六地無 染淨道。入六地時便能永斷。以觀十平等 故。由斯六地。說斷二愚及彼麁重。一現觀
察行流轉愚。即是此中執有染者。諸行流轉 染分攝故。二相多現行愚。即是此中執有淨 相故相觀多行。未能多時住無相觀。初愚
即執苦集。後愚即執滅道。本分名微細煩 惱習者。執細染淨即是煩惱。形於前地故 說為微。唯識形後名為麁相。由斷此愚便 證無染淨真如。謂此真如本性無染。亦不
可說後方淨故。攝論名為無染淨法界。後 成般若行。亦得自他相續無染淨果。其揆一 也。後正釋文亦有三分。初讚請分九頌分
二。前八頌半讚。後半頌請讚中分二。初一菩 薩讚餘諸天讚供。於中三。初一天眾。次一 天王。後五頌半天女。於中初三句集經者敘
述。標讚佛果。佛語下正讚。此句讚教。次 一偈讚理。次三偈讚行。於中初偈悲智無 礙行。後二十度圓修行。本絕諸惡者。見惡
可除非真持戒。善達性空即般若度。分別法 即方便度。智力即二度。博濟兼願。後半結 默。第二正說亦分為二。初地行後地果。前
中同於前地亦有三分。一勝慢對治。二佛 子至如是觀已下。明不住道行勝。三佛子 至以如是十種下。明彼果勝。亦初分即入
心。後二即住心。住中前即攝正心住。後即 攝善現行及隨順善根迴向。至文當知。今 且依論。然三分雖同而漸超勝。勝相云何。
謂第四地說眾生我慢解法慢治。第五地中 說身淨慢治。今第六地說取染淨相慢治。所 治漸細故曰勝也。所治既細。後二亦過染淨
慢者。前觀四諦。苦集名染滅道為淨。又十 平等隨順如道。但約淨說。染相未亡對染 有淨。亦名取淨。今以十染淨平等法而為
能治。下觀緣起。雖有染淨悟空深故。不 名取慢。今初勝慢治中分四。一牒前標後。 二何等下。徵列十心。三菩薩如是下。結其
行能。四得明利下。辨行分齊。列中十句。初 總餘別。總云一切法者。論云。是十二入以 三科中蘊不攝。無為處界攝盡。而處次於
蘊。又名生門順無生義。故偏舉之。言無相 者。論云。自性無相故。謂十二入緣成之相。 有來即無。非推之使無。故云自性無也。
故瑜伽云。由有勝義自性無相平等性故。 亦同淨名不念內外行於平等等。別中九 句明。九種相皆自性無故論云。相分別對
治有九種。謂體生等九。是其所治。無之一字 是自性無。以為能治。論以初自性無貫下 九句。故但顯所治相之差別。一無體故平等
者。論經云無想。論云。十二入自相想。謂內 六根取外六塵之相。總名為想。即十二入 之體故。今經云體想取像為體故。亦自性
無故。經云無體故平等。下皆準此。上遣分 別心。二生者念展轉行相。謂諸入苦果虛 妄分別為本故。三成者生展轉行相。謂生即
苦果從果起因。故云展轉。上二遣染分依 他。但舉緣成已顯無生無我義矣。四即 遣淨相。謂本來自淨。非滅惑方淨故平等。 五遣分別相。謂道能分別揀擇滅惑。若有
分別則有戲論。今本無戲論故無分別。上 二遣淨分依他。六遣出沒相。謂真如之性。 在妄為沒離垢為出。今妄體即真故無可
捨。真體即空故無可取。七遣染相。即由上 義染本寂靜。即是真如無別真矣。上二遣 圓成。即十二入之真性。八遣我非有相。此
有二意。一類前釋。謂有執言但我非有不 無於事故云如幻等事有亦不實。二者此 句遣無。由上以無遣有。恐便執無。故遣 云如幻夢等。但無其實非是全無故。不應
執我非有相。諸喻雖異大旨無殊。亦可。八 喻別對前來總別八句。謂如幻無相故。如夢 想現故。果生如影故。因成如響故。本淨如水
月不可取故。正智但是鏡智現故。焰不可 攬亦叵捨故。化無心現常寂然故。九遣成 壞相。成即是有壞即是無。緣起為成無性為
壞。緣成即無性故。有無不二。上之九句。初 七以無遣有。次一以喻遣無。後一不二。遣 俱則雙非入中矣。又此不二則不壞有無。
謂說空遣於有執。說有為遣空。迷有是 不異空之有。空是不異有之空。無別空有而 為二也。是遣俱句。又既不二。亦不壞有無。
則不異無之有。是不有之有。不異有之無。 是不無之無。則亦遣俱非。斯乃四句百非諸 見皆絕。方為般若現前之因。第三結行入
地。文有五句。一牒前所觀十平等法。二自 性清淨者。遠離前地染淨慢垢。三隨順真 如十平等法。四以無分別心無違所觀。五 由前四能得入六地。第四辨行分齊中二
句得明利忍。對前顯勝。未得無生對後 彰劣。仁王經中說有五忍。謂伏信順無生 寂滅。前四各有下中上。地前得伏忍三品。
九地如次配。次三忍十地及佛得寂滅忍。若 瓔珞中開出等覺。則亦有三品。今四五六皆 得順忍。此當上品治於細慢。故云明利。
言隨順者。順後無生忍故。然約實位。初地 即得無生。今約寄位。當七八九。寄位何以 有此不同。謂若約空無我理為無生者。即
初地證如所以名得。今不得者有四義故。 一約空理淺深。初地觀法虛假破性顯空。 但名無我。今此地中破相趣寂但名平等。 若約證實反望由來常寂。無相可生斯理
轉深故。七地方得。若約契本常寂斯理最 妙故。十地後得。二就行分別。六地已前漸 起諸行。謂初願次戒等故名為生。七地已
上念念頓起一切諸行。故云無生。三約空 有二法。六地已前空有間起。名之為生。七 地已上寂用雙行。故名無生。四約修分別。
行修未熟名之為生。行修純熟名曰無生。 此則七地已還未得無生故。經就八地方 顯無生。第二不住道行勝中分三。初總顯 心境。二作是念下。別明觀相。三佛子菩薩
至如是十種下。結成觀名。今初有二。先如 是觀已結前。所以結者由前觀察隨順。得 至不住道故。後復以下正顯文有四句。前
三辨能觀心。後一標所觀境。前三皆悲後一 是智。由此相導故名不住。故論結云不住 生死涅槃故。今初三中為物觀緣總稱大
悲。隨觀不同故分三別。一首者初義。先起 大悲而觀緣故。故論云不捨過去現在未來。 大悲攝勝故。以雖同一切智觀觀三世流
轉。厭離有為而以大悲為先。故勝二乘。 二增上者。論云一切法中智清淨故。謂以 道相智觀。不唯但觀三世而遍了諸法故。 云一切法中以此導前。令悲增上故。下經
云大悲轉增。三滿足者。論云一切種微細因 緣集觀故。謂以一切種智委照無遺。故名 微細。三悲為次後後轉深。智轉勝故。據論
現文。初則雙明悲智。俱護煩惱小乘。後但 唯語於智義當但護煩惱。既三俱稱悲。即 下三觀則皆雙護凡小。俱通二利皆雙不住
也。後句標所觀者。前滅後生染生淨滅故。 第二別明觀相即緣起觀。然緣起深義佛教 所宗。乘智階差淺深多種。龍樹云因緣有
二。一內二外。外即水土穀芽等。內即十二因 緣。今正辨內。然外由內變本末相收。即總 含法界一大緣起。染淨交徹義門非一。下
當略示。今經文內略顯十重。窮究性相以 顯無盡。非唯寄位同於二乘。言十重者。 一有支相續。二攝歸一心。三自業助成。四不
相捨離。五三道不斷。六三際輪迴。七三苦集 成。八因緣生滅。九生滅繫縛。十隨順無所有 盡。各有逆順即成二十。故下結云。如是逆
順觀察。逆即緣滅順即緣生。此約逆順生死 流注。以為逆順。若準對法第四。此中逆順 彼名染淨。染淨之中各有逆順。則成四十
至下當說。今以易故經中略無。但二十重。 論。主復以上三悲觀門解此十重。則成六 十。古人兼取彼果分中。三空觀之。則有
一百八十重。觀於緣起。論三觀者。一相諦 差別觀。二大悲隨順觀。三一切相智觀。初但 觀二諦有為無有我故。即大悲為首觀也。
二悲隨物增。即大悲增上觀。三即委悉窮究 因緣性相諸門觀故。即大悲滿足觀。初一下 同二乘一切智也。次一自顯菩薩道相智。
後即上同諸佛一切種智故。涅槃云。十二 因緣下智觀故。得聲聞菩提。中智觀故得緣 覺菩提。上智觀故得菩薩菩提。上上智觀故
得佛菩提。初二菩提即初觀意。餘二各一可 知。前約為物三皆稱悲。今約觀心三皆 智觀。是知三句各有悲智相導。融此三觀
唯在一心。甚深般若於是而現。然論三觀。 雖遍釋經而與十門開合不等。初一切智 觀攝經十門。總為三段。一成答相差別。此
攝十中初門。二第一義差別。攝經第二門中 之半。三名世諦差別。攝餘八門半。所以分 三者。初一顯妄我非有。後二顯真俗非無。
真辨緣性俗明緣相。義理周備故。第二大 悲隨順觀分十為四。一觀眾生愚癡顛倒。 攝十門中第一門。二餘處求解脫。攝第二
門。三異道求解脫攝次四門。四求異解脫攝 後四門。此之四觀初一就情彰過。後三就 法辨非。於中二。是所依理非對彼正理。
名所取我以為餘處。三是所依行法。非舉 其法非明其行失。後一明所求果。非以苦 欲捨苦故。第三一切相智觀。攝十為九。一
染淨分別觀。攝初半門。二依止觀。攝初門 後半及第二門。三方便觀。四因緣相觀。五入 諦觀。六力無力信入依觀。七增上慢非增上
慢信入觀。上五門如次各攝一門。八無始觀 攝八九二門。九種種觀攝第十門。釋相差 別至文當知。然其三觀俱通二利。若隨相
分別相諦觀即自利次大悲觀明其利他。一 切相智通於二利。於中分別復各不同。前 五自利次二利他。後二二利成熟。前五中初
二通染淨。一示染淨相。二示染淨依。後三 惟觀染。於中初二建立染法。一染法之因。 二染法之緣。後一就染觀過。次二利他中
初一化凡後一化小。後二二利成熟中。初 真諦觀見法緣集無本性。故名為無始。後 俗諦觀但順緣轉。故云種種。已知大意。次 正釋文。依經十段而並以論三觀次第釋
之。更無別理。經之十段。前五佛子次三復 次。後二又字以為揀別。唯初門中中間有一 佛子。今初有支相續門。先依相諦差別觀。三
段之中當成答相三字。即分為三。初至則 無生處辨定無我。即論明成。謂雙舉解惑 釋成無我故。則知緣集但是妄我。二復作
是念下。倒惑起緣。即論明答。謂對難釋通 無我義故。三後佛子迷真起妄緣相次第。 即論明相。此三若望十門。皆顯妄我非有。
三自相望合之為二。前二顯起因緣明緣 無我。後一起緣次第明緣有相。經依此義 中間加一佛子。皆有染淨。今初成者將觀 緣起。先釋成無我辨定所宗。一以貫諸則
顯十門皆成無我。此是正破我執習氣。文 中二句。初言世間受生皆由著我者。即反 舉惑情明我非理。但是苦集故。若離此著 則無生處者。即順舉解心明理非我。是滅
道故。此直順經文。已無我義成矣。論經言 受身處生者。以我執習氣。但令自他差別 故。論云。五道中所有生死差別。若五道差別
自由業招耳。又論主反徵。惑情顯成無我。 初徵著我。明凡應同聖過。云若第一義中 實有我相者。此按定所執著我之心。即是
第一義智。此反以縱立。謂稱實我知故。次 云不應世間受身處生者。以理正徵。謂若 我是滅理著心是道。則凡應同聖得於涅 槃。何以著我世間受生耶。此中應為立過
云。若第一義中實有我者。凡應同聖為立 宗。以有能證第一義中實我智故為出因。 如諸生盡聖人為同喻。此則凡應同聖。凡
既同聖即無凡夫。復成一過。次反徵後句。 明聖應同凡過云。又復若第一義中實有 我相者。若離著我應常生世間。以不稱 實同於妄執。非第一義智故。此中應為立
過云。以理實有我聖應同凡為宗。次聖證 無我違理倒惑非聖智故為出因。如諸凡 夫為同喻。此則結成聖應同凡過。聖既同 凡則無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