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fang Guang Fo Huayan Jing Shu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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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四 (已下入三十九經)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0833c20] 第十法雲地。所以來者。瑜伽意云。雖於一 切品類宣說法中得大自在。而未能得圓 滿法身現前證受。今精勤修習。已得圓滿
故。有此來。論云。於九地中。已作淨佛國土 及化眾生。第十地中修行令智覺滿。此是勝 故。以八九二地同無功用故。對之顯勝有
此地來。又一乘中最居極故。次釋名下自有 釋名分。今且略解雲者。是喻略有三義。一 含水義。二覆空義。三霔雨義。約法就喻
則有多義。雲有四義。一喻智慧。二喻法身。 三喻應身。四喻多聞熏因。空亦四義。一喻 真如二喻麁重。三喻法身。四喻梨耶。攝大
乘論云。由得總緣一切法智。含藏一切陀羅 尼門三摩地門。此喻含水義。總緣一切法契 經等智。不離真如如雲合空。總持三昧即
是水也。又云。譬如大雲能覆如空。廣大障 故。此喻覆空義。即以前智能覆惑智二障。 又云。又於法身能圓滿故。此有二義。一喻霔
雨義。即上之智。出生功德。充滿所依法身故。 二喻遍滿。即前之智自滿法身耳。故金光明 云。法身如虛空智慧如大雲。成唯識中。亦
有三義全同攝論。而瑜伽云。麁重之身廣 如虛空。法身圓滿。譬如大雲皆能遍覆。此 同攝論第二義。而無性釋以智覆空。此以
法身者智滿則法身圓滿。起信論云。顯現法 身智純淨故。本分云。得大法身具足自在。 亦以法身喻雲。真諦三藏釋金光明經云。
虛空喻三法身。雲喻三道之智。此法喻亦 齊似非經意。此喻位極非道前故。莊嚴 論第十三云。於第十地中。由三昧門及陀 羅尼門。攝一切聞熏習因。遍滿阿梨耶識
中。譬如浮雲遍滿虛空。能以此聞熏習雲。 於一一剎那於一一相。於一一好於一一 毛孔。雨無量無邊法雨。充足一切所化眾 生。由能如雲雨法雨故。故名法雲。此從
法身未及佛。故立賴耶名。十住論云。於無 佛世界。能雨法雨故。瑜伽又意云。言大雲 者。未現等覺。若現等覺。能雨大雨作利
益故。是則密雲不雨含德而已。然諸釋雖 眾不出三義。謂以智慧含德。遍斷諸障 遍證法身。故所覆麁重即所離障。謂於諸 法中未得自在障。此障十地大法智雲及
所。含藏所起事業故。斯即二愚障所起業名 大神通愚障大智雲。即悟入微細祕密愚。 斷此障故。便能證得業自在等所依真如。
謂神通作業總持定門。皆自在故。便成受位 等行。具智波羅蜜得化身三昧等果。即是 雲雨究竟成佛法身。及所證如皆亦所遍虛
空。其旨一耳。次正釋文。文中三分。先讚請 中有十六偈。前十三讚。後三偈請。前中亦 二。前三偈但申供養。有三類可知。後十偈
天女供讚。於中亦二。初一總標供讚。餘九 正顯讚辭。於中亦二。前八讚佛德能。後一 勸修利益。前中亦二。前五讚大用自在。後三
顯自在所由。前中亦二。前二用益普周。後三 隨見不等。於中亦二。初一總明後二八相顯。 所由中亦二。初一智了世幻故。文有喻合
後二證窮性相故。於中半偈證體。半偈起 用半偈用不離體。半偈體用泯絕。後三請 中。初一結默念請。後二上首言請。第二正說
論分八分。一方便作滿足地分。攝前九地 所修。總為方便滿此地故。二得三昧分。初 住地行行德無量。偏舉受職之所依故。三
得受位分。正住地行。依前定力攝佛智故。 四入大盡分。是地滿行。望前諸地行已窮 盡。今復地滿盡之極故。五釋名分。此地學窮
辯德顯稱故。六神通力有上無上分。地滿 足已妙用自在。形前無上形佛劣故。七地影 像分。以喻顯法如因影像知形質故。八 地利益分。彰說殊勝勸修趣入故。後之二
分通該十地。將前攝後云此地有八。若依 前長科。後二分通則此地分二。先明地行。 後彰位果。地行之中方有六分。如上所列。
六中初一是入心。餘是住心。出心即調柔果。 已如前說。今初分中二。先總明。後善滿下 別顯。今初無量智者。阿含廣故。觀察覺了者
證智深故。寶性論中。地上菩薩起二修行。一 約根本智名如實修。即此證智。二約後得 智名遍修行。即此廣智諸地。具起上二種
行。今於上二決擇思修。別中十句攝為七 相。初三七八二處合故。七中一善修行故。即 是同相。謂初三句明證助不住諸地同修
故。初句證道無漏白法故。何以得證。由次 句助道。何因成助。由後句不住道增福德 故。不住無為增智慧故。不住有為。後六
別相。謂二廣行大悲。即普遍隨順自利利他 相。此總前七地合為一相。以七地差別之 相。八地之初已辨故。此總舉普遍釋廣隨
順。釋行大悲利他而成自業。故云自利。三 一句令佛土淨。即八地相。下三相即九地。 以親證此故多舉之。謂四一句教化眾生
相。即九地自分行。入十一稠林故。五有二 句善解相。謂解達真如是佛所行處故。善 順如來能證寂滅行故。六無厭足相。常觀
察力等欲趣入故。上句解。此句行。並九地 勝進故。前地。云晝夜專勤更無餘念。唯入 佛境界故。七地盡至入相。謂十地證窮故。同
前諸地。結行入位已屬第十。故云名為得 受職位。第二佛子菩薩摩訶薩以如是下明 三昧分。於中二。初牒前起後。後即得下正
顯。於中四。初別舉十名。二如是等下結所 得數。三菩薩於此下彰入滿足。四其最後下 顯最後名。今初十中初總餘別。總云離垢者
離煩惱垢故。是障盡地偏受此名。別中九 定離八種垢。一入密無垢。謂解入事事法界 深密之處。不與惑俱故。二近無垢。萬行已
圓道場斯近故。如淨名說。上來初一解次一 行。下三成德。三放光無垢。謂光開心華令 其見實。亦能坐種種大寶蓮華光無不照
故。四陀羅尼無垢。如海包藏五起通無垢。 則無心頓現。上五皆起法身之定也。六有 二定清淨佛土無垢。上句無量則盡法界之
疆域。下句正觀窮國土之體性。上六自利。七 化生無垢。上之二利皆自分行。八正覺無垢。 謂勝進上覺將成菩提。時一切諸佛迭共現
前而證知故。如下受職處說。以本覺將現故。 二結數者亦是眷屬。皆現前者。久修成就不 加功力自然現故。三彰入滿足中能入者。
通方便定體入起相。即隱顯無方故云善 巧。善了所作即知業用。四彰最後名者。將 說受位分故。一切智者佛無分別智也。論經
重言智者。兼後得智。二智平等名受位也。 第三此三昧現在前下。明受位分。於中有 四。一法二喻。三合四結。今初有六。一座二
身。三眷屬四相。五出處六得位。六中前五自 分德備。後一上攝佛果。前中初三位體。次 一位相。後一位用。前三即依正眷屬。今初隨
何等座。謂大寶華王座故。於中二。先明主 華自有十相。一主相即寶蓮華。二其華下量 相。三以眾妙下勝相具德故。四超過下地相
生處故。五出世下因相。六知諸下成相。七恒 放下第一義相。正觀普照法界現事故。如 世蓮華開敷。菡萏為第一故。八非諸天下功
德相。菩薩德招故。九毘瑠璃下體相。十其華 下莊嚴相。二十三十下明眷屬華。第二爾時 下。隨何等身殊妙之身稱於座故。第三無
量下隨何眷屬。第四佛子此大下。隨何等 相。周遍作業為其相故。第五佛子此菩薩坐 彼下。隨何出處。十處出光令惡道出離。菩
薩增行故。文分為四。一舒光作業。二眾聖 咸知。三下類奔風。四同聲相應。今初十處放 光有三種業。一利益業。二發覺業。三攝伏
業。今類例相從且分為四。一前之七光但有 益業。前五益凡後二益小。二第八一光有 二業半。一者益。益九地已還菩薩故。二者
發覺令知故。言一半者。但有攝義攝彼 令來故。三第九一光亦二業半。一益等位菩 薩故。下文彼光既令此益此光必益於彼故。
二發覺令知故。言一半者。魔宮不現是伏 業故。四第十頂光但有發覺。文分為三。一 顯照分齊。二右繞下正顯作業。謂興供成益
益。言不退菩提者。論有四義。一於登地 證決定故。二入正定聚故。三定離放逸惡 故。四定集善事故。三佛子下事訖收光。言
足下入者。若約教相。頂光入足顯深敬故。 若約證實終極之智。從下趣入諸佛境故。 故論釋後段云平等攝故。顯證佛境即自
證故。第二爾時下眾聖咸知。第三佛子是時 下。下位奔風申敬獲益。文並可知。第四當 爾之時下。同聲相應以修平等因行互相
資故。表內吉祥深廣之德嚴。心已圓故。外 於此相放光相益。又上此照彼。放眉間光 表中道已照。今彼照此。乃於胸相者。表
心契懸同。德圓魔盡名壞魔怨。第六爾時十 方下。明隨所得位。於中二。一放光於中十 業。初光名即益業。益一切智令成佛故。二
眷屬光是因業。三示佛是敬業。四開悟業。五 振動業。六止惡業。七降魔業。八示現業。九如 是下卷舒業。十示現種種即變化業。二現是
事已下入頂成益。入頂者。若約化相上收 於下也。若約實義照極心源名為智頂。成 果在已是為光入。論云。諸如來光明。彼菩
薩迭互智平等攝受故。謂菩薩頂光入佛足。 則因上進於果也。佛光入菩薩頂果收因 也。亦因收果入則無迹。因果雙亡名平等
也。當爾之時下得益。名為下結位。入佛境 者所證同也。具十力者行德同也。墮佛數者。 如始出家便墮僧數。第二佛子如轉輪下喻。
喻上六事文少不次。初喻隨何身。二其轉 輪下喻隨何座。三長大下喻隨何相。四取 四大下喻隨所得位。王喻真身手喻應身。 瓶喻白毫水喻於光。應有第三隨何等眷
屬。謂文武百寮以為輔弼。五即能下明隨 何等出處。第三菩薩受職下合。但合隨所得 位。正意在此故。第四佛子下總結。結斯一
分。大文第四佛子菩薩住此法雲下。明入大 盡分。於中有五種大。一智大。二解脫大。三 三昧大。四陀羅尼大。五神通大。此五依五種
義。一依正覺實智義離智障故。二依心自 在義。離煩惱障故。三依發心即成就一切 事義。意定力故。四依一切世間隨利益眾生
義。意能遍持口能遍隨故。五依堪能度眾生 義。身及諸通廣能運故。前二自利後三利他。 文中三。前二別明。後三合例。今初智大分
二。先別明後總結。今初有七種智。一集智 大。二應化智大。三加持智大。四入微細智大。 五密處智大。六入劫智大。七入道智大。此七
展轉相生。今初集智。依能斷疑力了法緣 集故。文中先別明。後舉要下總結。前中。有 二十集皆明因緣集。然通真妄及與和合
故有三分。一染分。二淨分。三滅分。在文六 重。一唯染。謂初四及眾生集。諸見煩惱集。二 唯淨。謂聲聞已下諸集。三唯滅。謂虛空。四淨
染合說。謂識及有為世界成壞。五淨滅合說。 謂無為及涅槃。擇滅無為為淨。非擇滅為 滅。性淨涅槃稱滅。餘三涅槃為淨。六通染
淨滅謂法界。故論云。隨所正不正以法界 通善不善及無為故。而論諸句皆有隨所言 者。隨何等差別皆能知故。第二佛子下。明
應化智中三。初牒前起後。以依前緣集智 身起化用故。故論云依彼身起力。次如 實下正顯。後如是下總結。別中十句。初三眾
生世間自在化。化起眾生善惡業及利鈍使。 令眾生見似真造作故次一句器世間自在 化。次五智正覺世間自在化。三乘正覺故。一
法界化。為三乘所說法行。餘四化為三乘 人及果。後一通三世間。有情有分別器無分 別智。正覺通上二也。第三又如實知佛持
下加持智。論云依如是如是轉行力。謂依 彼應化常化不絕。為加持行。其事非一重 言如是。有十一句。初三不斷三寶是境界
持。餘八是行持。於中初二逆行。勝熱炙身 無厭行。虐婆須染欲遍行處邪皆其事也。後 六順行。前四起因行。時謂起因之時。願等因
體。後二得果在時。時謂長劫智即果體。謂 一切智智故。第四又如實知諸佛下微細智。 謂知佛化用微細自在故。論云。依彼應化
加持善集不二作故。謂依前應化等三智合 為不二之智。作此微細化用故。隨一事即 具前三。非但八相。一具餘七文並可知。第
五又入下密處智。依護根未熟眾生。不令 驚怖故。現麁隱細而祕密俱成。初三即總 顯三密。次三別顯起化密。一意知化時。二
口與其記。謂懈怠者遲記。怯退者速記。或 引實行聲聞。與應化者記。又昔但記菩薩。 則於聲聞記為祕密。隨機隱顯。後攝眾生
密。論經云攝伏謂攝受折伏。皆通身口。次 一教密約實則無三說三。三即為密。但為 化菩薩故。約機非一說一。一亦為密。後 三約所知明密。知根種種知業萬差。知
逆順行。皆得菩提故為密也。第六又知下 入劫智。依命行加持捨自在意。謂劫時遷流 名為命行。一攝一切名曰加持。一入一 切名之為捨。以廢己隨他故。劫隨心轉名
為自在。亦十世隔法異成門也。以得不思 議解脫不見長短。一多大小互相即入等。 並如發心品。第七又知如來下入道智。論云
依對治意說。謂遍入諸道。若逆若順皆為 對治。無非入道。此約知凡夫道。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