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fang Guang Fo Huayan Jing Shu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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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六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十通品第二十八 (已下入第四十四經)
[0850a06] 初來意為答第二會中十通問故。以二品 明業用廣大。前定。此通。義次第故。亦由依 定發通。二釋名者。通即神通。謂妙用難測
曰神。自在無擁曰通。妙用無極寄十顯圓。 晉經本業俱稱十明者。委照無遺故。然通 與明經論皆異。故智度論第三云。直知過去
宿命之事為通。若知過去因緣行業為明 等。今以此經通即委照亦得稱明如文廣 說。故下經云。非諸菩薩通明境界。晉經意存
順義。今譯務不違文。三宗趣者。智用自在 為宗。為滿等覺無方攝化為趣。次正釋文。 長分為四。一舉數標告二。徵數列釋三。總
歎勝能四。結數辨果。今初。言十者。一他 心。二天眼。三知過去劫宿住。四盡未來際劫。 五無礙清淨天耳。六無體性無動作往一
切佛剎。七善分別一切言辭。八無數色身。九 一切法智。十入一切法滅盡三昧。此十皆言 智通者。皆以大智為體性故。若隨相說。
前八量智。後二理智。據實唯一無礙大智。此 十亦是開彼六通。天眼天耳神足漏盡各分 二故。天眼約見現未分成二四。天耳約音
聲言辭。分出五七。亦是約聞聖教及諸類 言辭故。神足約業用及色身。分成六八。漏 盡約慧定分成九十。一三不分故六為十。
然小乘六通智用有分。三乘平遍亦非曲盡。 今一乘十通智用重重遍周法界。猶如帝網 念剎圓融故。尚越彼明況於通用。為顯 圓旨開成十通。第二何者下徵數列釋中。
先總徵。後佛子下別釋十通。即為十段。段各 有三。謂標.釋.結。今初標。云他心者。智以 他心。為所緣故。若直就所緣。應名心差
別通。若所若王種類多種皆能知故。並依主 受名。然智緣他心諸說不同。安慧論師云。 佛智緣他心緣得本質。餘皆變影。護法論
師則佛亦變影。若緣本質得心外法。壞唯 識故。但極似本質有異因人。依唯識宗護 法為正。以今經望前亦未失。以攝境從 心不壞境故。能所兩亡不礙存故。第一義
唯心非一非異。正緣他時即是自故。以即 佛心之眾生心非即眾生心之佛心為所 緣。以即眾生心之佛心非即佛心之眾生 心為能緣。如是鎔融故非一非異。若離佛
外別有眾生更須變影。却失真唯識義。二 知一下釋相中二。初知一剎。後如一下以 少類多。前中三。初總。次所謂下別。後如
是下結。別中有三十類心。闕第三無記。晉 經具有。於中前十約相總顯。後二十心約 人別顯。前中初二約性總該諸心。次二約
行兼濟獨善故。次二約報。天大人小故。上 四唯善。次二約向背。而順通三性善惟有 漏。背唯是善通漏無漏。約人辨中。初六約
乘。前三是果。後三是因。即前背生死心及 廣狹心。次八部約類。即前順生死及大小心。 地獄等約趣。亦順生死是不善心。餘並可
知。第二天眼。標云無礙者見自在故。清淨 者離障故。天眼即通。二見無量下釋中分 三。初總明多界相殊。其善惡趣等。後後展
開如問明品。次所謂下別明多類非一隨 一一類有前罪等。三如是種種下委照分明。 前但覩其現相。此則照其因緣。十明之目由
此而立。於中初能見分明。次隨所下所見委 悉。言隨所者所知非一故。後悉皆下結其 無謬。文並可知。第三宿住通。標中謝往之
事名宿住。在過去明了記憶為隨念。即宿 住之隨念。宿住隨念之通。二能知下釋相 中二。一知凡事。於中先總。所謂下別。二又
憶過去下知佛事。於中亦二。先約界顯多。 但知其果。後又憶念下約人顯多兼知其 因皆以菩薩得九世眼如見現在故。若 不爾者過去之法若不落謝不名過去。若
已落謝無法可知。若但曾經心中。有種影 現前故。說憶知者。是則但見自心不見彼 法。又曾不經事應不憶知。又但見現在非
是過去。何名宿住。餘文可知。第四知劫通。 亦從境受名。二知不可說下。釋相中二。先 知凡。後又知下知佛。前中亦二。先明所依
劫。但寄多界以顯多劫。非有際限名。及 後段。皆盡未來。此位所知同於佛故。後一 一下顯能依事。義如十地中辨。然大乘宗。
未來世法體用俱無。今云何知。依方便教 但見現在因種。知當果相。非見未來法 體。若一乘宗。於九世中。未來中現在體用
俱有。今稱實而知。然非現在之現在。故稱 未來。此有若是性有即同小乘。若是緣有緣 今未曾。云何言有。若今時看緣性俱無。以
是現在未來定非有故。若逐未來時看。以 是未來之現在故。還如今有。第五天耳通。 初標名。略無智通。若直云天耳。即當體受
名。若取無礙清淨之天耳。即依有德業受 稱。二圓滿下釋相中三。初總顯德業自在。 二佛子下別示一方業用。三如東方下舉一 例餘。今初九句皆約用辨德。前之標名
即是總句。一圓滿者能互用故。二遍聞十 方及九世故。三一時領覽通其源故。四離 二障故。五明了所知故。六緣不能礙故。 七非如權小聞有分限。不盡重重故。八
已證得故。九於一切皆自在故。謂欲聞則 細遠無逃。欲不聞則近大不撓。故云自在。 第二別示一方業用中二。初舉多佛欲顯 聞廣。二是諸佛下顯聞憶持。於中二。先
聞持教法。隨釋可知。後又於下顯持圓滿。 即能持之相。於中二。先舉所持。上文通顯 佛所說法。今辨所說差別。後於彼下辨能持
相。兼明轉化。餘文可知。第六無體性智通。 初標名中有十四名。初一總通。即無體性。 餘皆別。別中一無功作用。二同理平等。三
能普遍。四量難知。五非謂依體起用。六但 隨念即形。七現有作用。八不動本處。九作 必究竟。十用無間歇亦不斷佛種。十一他
不能壞。十二能生善根。十三隨何所詣。 於十三中。初二五八是無體性義。餘即神 通義。此二無礙故受斯名。二此菩薩下釋相
中三。一明廣大。謂聞多剎佛名。即見身在 彼多剎故。二彼諸世界下。明無量不起等 義。謂又於彼佛重聞佛名。便往敬事受道
無著故。三如是經下明不斷義。謂於多時 體用無礙故。第七善分別言音通中。初標 名。從所了得名。即依主立稱。若從所發
得名。即通持業。二知不可說下釋相中二。 先知言詞有標列及結。後此菩薩下明發 言詞。謂隨樂差別而發言故。有法喻合。 文並可知。第八色身莊嚴智通。依所現得
名。即有財立稱。二知一切下釋相中三。初 知無色以色即空故。二菩薩如是下明能 現色。以空即色故。三佛子下雙明無色現 色。所為不礙悲故。今初由了法界無定實
色。舉體即空非斷空故。空中無色不礙色 故。存亡隱顯皆自在故。方能隨樂現種種 色故。先明之。於中六句。初一總知色性 離相。亦無有法而為空故。餘五別明離
何等相。一離差別相麁妙長短等。同一無生 體故。二種種異相虛故。三無量多相離故。 又無大小絕分量故。四但妄分別求叵得
故。色空二見皆請取故。即與不即斯見絕 故。上通形顯。五離顯相依形有故。二能現 色中。初結前標。後以即空之色為妙色
故。又空色不二成上真空。不二而二現斯妙 色。色空融即為真法界。緣起無盡即一現 多。後所謂下別顯不同有一百三種。或從
色相立名。或就德用受稱。可以意求。然 然皆是稱法界之色。不同變礙。但隨所顯 以立色名。三雙明所為中。初結前後今 所化下顯其所為。有十句並可知。第九一
切法智通。初標名。從所知真俗等法受稱。 二知一切下釋相中二。初明知法。即內證 事理。後此菩薩下明演法。即外益眾生。亦
是前明即事常理。後明即理恒事。用寂寂 用無障礙故。今初。又二。初約離言顯實。 二無我下約二空顯實。今初之三句。一向
顯實。一名無得物之功故。二緣成無性故。 三體絕去來故。下有三句相對顯實。然此 三對釋有三義。一唯約顯實則相待而空
故。異相互無故云不異。遮異言不異。亦無 不異可得云非不異。二約雙顯體則不異 相非不異。三約雙遮相即性故非異。性即
相故。非不異。又相非相故不異。性非性故 非不異。故離二邊不住中道。下二對例 知。二約二空顯中。亦初三對一向顯實。 無比者無有我所與我為比對故。餘二可
知。無實下亦通三釋。準前知之。且約顯 實以釋。一虛實皆緣顯故。二法性不並真 故一相。一亦不為一故無相。有無皆法待對
故。無法與非法但假施設。並就實而求。 能治所治無不雙寂。餘皆倣此。第二演法 外益中三。一牒前成智。為起用所依故。 二不捨下正明演法。三雖知實相下寂用無
礙。於中三。初寂不礙用。次雖有言說下 用不礙寂。後於不二下寂用無二。第十滅 定智通中三。初標名。云一切法滅盡者。 謂五聚之法皆當體寂滅故。斯即理滅不同
餘宗滅定。但明事滅。唯滅六七心心所法。 不滅第八等。但事滅故。不能即定而用。 證理滅故。定散無礙。由即事而理故不礙
滅。即理而事故不礙用。是以文云。雖念念 入而不廢菩薩道等。亦非心定而身起用。 亦不獨明定散雙絕。但是事理無礙故。上七
地云。雖行實際而不作證。能念念入亦念 念起。及淨名云。不起滅定現諸威儀。皆斯 義也。事理非一故。一切法滅盡之神通非異
故。滅盡即神通。通二釋也。二於念念下釋 相中二。先明即定體用自在。後此菩薩住三 昧時下。明入定時分自在。前中亦二。先標
入定。二亦不退。下明不礙用。於中初二句 總。未作不退。現作不捨。正簡事滅以顯真 滅。餘句別明。文顯可知。第二明入定時分
自在中三。初長短隨心。二菩薩入此下威儀 不忒。三雖於有無下不礙起用。定散雙 行。於中先法後喻。光影普現寂然無心。隨
器虧盈體無來去。三是為下結名。大文第 三佛子菩薩下。總歎勝能中二。一形劣顯 勝。劣不測故。二唯除下以勝顯勝。謂佛等
方測故。大文第四佛子是為下結數辨果。文 顯可知。
十忍品第二十九
[0852a26] 初來意者。為答普光十頂問故。義如前釋。 前二已明通定用廣。今此辨其智慧深奧故 次來也。二釋名者。忍謂忍解印可。即智照觀
達。寄圓顯十。三宗趣者。智行深奧為宗。為 得佛果無礙無盡為趣。然此忍行約位即 等覺後心。為斷微細無明。若約圓融實通
五位。寄終極說。體即是智。不同餘宗忍因 智果。雖是一智隨義別說。二三四五等諸 教不同。今此圓教故說十忍。四正釋文。文
有長行偈頌。前中四。一舉數歎勝。二列名 顯要。三依名廣釋。四總結其名。今初先舉 數。後若得下歎勝。到無礙地。即自分因圓。
佛法無礙即勝進果滿。第二何者為十下列 名顯要中。初徵數。次列名。後顯要。名中 前三約法。後七就喻。三中初一約教。謂忍
於教聲從境為名。音聲之忍。次一約行。順 諸法故順即是忍。三無生忍者。若約忍無 生理即無生之忍。若約無生之智及煩惱不
生。則無生即忍。通二釋也。又此三忍。若通 相說。前二皆是無生忍之加行。順向無生。後 一方契。若約當位三忍條然。以不應此位
方有順無生忍故。順但順理。不是順忍。若 爾何異無生。順忍通順事理故。不同無生。 經云。法有亦順知等。又依五忍位當寂滅。
今約三忍明義故當無生。如地持說。後七 約喻中並是依主。謂如幻之忍等故。光統云。 約四喻音聲。電化喻順忍。空喻無生。電即
今之影喻。又云幻者。起無起相。焰者境無 境相。夢者知無知相。響者聞無聞相。電者 住無住相。今既云影。應云現無現相。化者
有無有相。空者為無為相。此則能喻局於 一相所喻義通多法。在文雖無於理無失。 又古德云。觀識如幻想如焰。受如夢聲如 響。行如電色如化。總觀一切蘊界處等。
畢竟空故。如虛空也。此釋順後會偈文。故 今影喻亦喻於行。若依攝論。第五八喻皆 喻依他起性。然並為遣疑。所疑不同故。所
喻亦異。一以外人聞依他起相。但是妄分別 有。非真實義。遂即生疑云。若無實義何有 所行境界。故說如幻。謂幻者幻作所緣。六
處豈有實耶。二疑云。若無實何有心心法 轉。故說如焰。飄動非水似水妄有心轉。 三疑云。若無實何有愛非愛受用。故說如
夢。中實無男女而有愛非愛等受用。覺時亦 爾。四疑云。若無實何有戲論言說。故說如 響。實無有聲聽者謂有。五疑云。若無實何
有善惡業果。故說如影。謂如鏡影像故亦 非實。六疑云。若無實何以菩薩作利樂事。 故說如化。謂變化者。雖知不實而作化事。
菩薩亦爾。然彼論無空喻。而影喻是鏡像。 更有映質光影喻。喻種種識無實。又有水 月喻。喻定地境界無實。今經以義類同故。
合在影中。至文當知。遠公見其無空便以 空喻喻無為法。非不有理而違下經。經云 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