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fang Guang Fo Huayan Jing Sui Shu Yan Yi Chao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Scroll 9
Click on any word to see more details.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九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0062b15] ◎疏。若約所說法相者下。第三約所詮辯 異。然賢首義分齊內。第二卷廣明。今但略 說。於中上一句標。下皆別釋。初小乘中四。一
約法數多少。二約二空差別。三約所依根 本。四結成有餘。今初。言七十五者。謂五 類法中有多少故。謂一色法十一。俱舍頌
云。色者唯五根五境及無表。二心法一。即是 意識。三心所有法。有四十六。謂遍大地 有十。俱舍頌云。受想思觸欲。慧念與作意。
勝解三摩地。遍於一切心。大善地有十。頌 云。信及不放逸。輕安捨慚愧。二根及不害。勤 唯遍善心。大煩惱有六。癡逸怠不信。昏掉
恒唯染。大不善有二。謂無慚及無愧。小煩惱 有十。頌云。忿覆慳嫉惱。害恨諂誑嬌。如是 類名為小煩惱地法。不定有八。謂悔眠尋伺
貪瞋慢疑。上之六類有四十六。四者。不相 應行法。有十四種。一得。二非得。三同分。四 無想異熟。五無想定。六滅盡定。七命根。八
生。九住。十異。十一滅。十二名。十三句。十四 文。故頌云。得非得同分。無想二定命。及生住 異滅。并名句文身。五者無為法有三。一擇滅。
二非擇滅。三虛空。總上五類之法。合七十五 法。比於大乘欠二十五。次下當明。
[0062c08] 疏。但說 人空下。明二空差別。以其根劣未堪聞說 二空真理故。智度論四十一云。小乘弟子 鈍根故。為說眾生空。起信云。計我見者。依
二乘根鈍。如來但為說人無我等。縱說二 空少未明顯。
[0062c13] 疏。但依六識三毒下。明所依 根本。然小乘計生死根本。雖有多義。略舉 其三。一計識心。如順正理論第八說。經部
師計以現在色心等。為染淨因。意云如大 乘中第八為所熏故。二者三毒為因。義如 大乘能熏故。今引阿含但證三毒耳。而云
等者。謂以三毒為因緣故。起於三業。三業 因緣故起於三界。是故有一切法。中論十二 因緣品頌云。眾生癡所覆。為後起三行。以
有此行故。識受六道身等。即其義也。三者 合取上二義。同有能所熏方流轉故。若爾 焉異大乘。然似參經意而不同者。但六識
非第八為所熏。縱說賴耶但有名字。能熏 又非七識。故全不同。
[0062c26] 疏。未盡法源下。第四 結成不了。可知。
[0062c27] 疏。二始教中下。
[0062c27] 疏。文分 三。初總。次別。後結。今初分二。先對後彰 劣。後對前顯勝。前中以相多性少故。言 法相宗。言所說法性即法相數者。說真如
法性。乃是百法之中六無為數。後說有百法 下。對前彰勝。言百法者。謂心法有八。 心所有五十一。色有十一。不相應行有
二十四。無為。有六。故成百數。於前七十五 中。加二十五。謂心法加七。小乘唯一意識 故。心所加五。不相應行加十。無為加三。並 如彼說。
[0063a08] 疏。說有八識下。第二別明。文有九 節。即前會二宗。中十對之內。法相宗中十 義。而皆如次對前。唯第一當第三。第二當
第一。及第二者。以第三唯心真妄為對。六 識三毒為所依故。今初。第一云何對前說。 有八識為所依故說八過前教。唯是生
滅明其劣後。依生滅識。建立生死及涅槃因 者。不同前教以明三毒六識為因。不同 終教不生滅與生滅和合。故攝論第一云。
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諸趣。及 涅槃證得。界即因義。謂種子識等。下文廣說。
[0063a19] 疏。法爾種子下。即第二對一性五性別中。五 性之義。含前第一對。一乘三乘別中。三乘之 義以乘性相成故。但明五性。則有三乘。而
三乘但是化法。非所詮中別義。故略不明 含在五性之中。言法爾者。此明本有揀 異新熏。故瑜伽云。種性略有二種。一本性
住。二習所成。本性住者。謂諸菩薩六處殊勝。 有如是相。從無始世展轉傳來。法爾所得 等。習所成者。謂先慣習善根所得。顯揚論
云。云何種性差別。五種道理。一切界差別可 得故。五中前四為有。後一為無。故云有無 永別。
[0063b01] 疏。既所立識唯業惑生等者。第三明真 如隨緣凝然。別中凝然義。上一句躡前生滅 識起。言業惑者。以現行第八名異熟識。
由過去煩惱及業熏習成種。招此識果酬 引業故。其前六識酬滿業者。從異熟起名 異熟生。不名異熟有間斷故。故其八識皆
業惑生。故所立真如下。正明不變之義。若識 從真如如來藏起則有隨緣之義。識既從 於業惑辨生。明知真如不變。故唯識釋真
如名云。真謂真實。表無虛妄。如謂如常。表 無變易。若隨緣變。豈得稱如。
[0063b11] 疏。依他起 性下。第四三性空有即離別中。不即之義。言 三性者。一遍計所執性。二依他起性。三圓成
實性。故唯識論第八云。由彼彼遍計。遍計 種種物。此遍計所執。自性無所有。依他起自 性。分別緣所生。圓成實於彼。常遠離前性。
此中二頌。初一釋遍計。次二句辯依他。後 二句明圓成。初中一偈有多師義。今從護 法。初句能遍計。次句所遍計。後二句明所
執。其能遍計正義。唯六七二識所計有多。 故云彼彼。其所遍計正唯依他。為親所緣 依展轉說。亦通圓成為疎緣故。此非凡 境故非親緣其所執性。若安慧師。三界心
及心所。由無始來虛妄熏習。雖各體一而 似二性。謂見相分即能所取。如是二分情 有理無。此相說為遍計所執。其所依體實
託緣。生此性非無。名依他起。若護法師。一 切心及心所。由熏習力所變。二分從緣生 故。亦依他起遍計。依斯妄執定實有無一異
俱不俱等。此二方名遍計所執。二句依他起 性者。眾緣所生心心所體。及相見分有漏無 漏。皆依他起。依他眾緣而得起。故頌言分
別緣所生者。應知且說染分依他。淨分依他 亦圓成故。或諸染淨心心所法。皆名分別。能 緣慮故。是則一切染淨依他。皆是此中依他
起攝。二句圓成者。二空所顯圓滿成就諸法 實性。名圓成實。顯此遍常體非虛謬。揀自 共相虛空我等。釋曰。遍釋圓滿。常釋成就。
體非虛謬。釋實性義。此一體言貫通三處。 遍揀自相。常揀共相。非虛謬言。揀於空我。 若爾淨分依他體非常遍。如何亦是圓成實
耶。故次論云。無漏有為。離倒究竟。勝用周遍 亦得此名。然今頌中說初非後。釋曰。此中 離倒名實。究竟為成。勝用周遍以釋圓義。
是則圓成。有其二種。一約理說。二約果德。 故論揀云。今此頌中說初非後。以約三性。 通一切故。上來論文方釋圓成實言。次釋
餘文云。此即於彼依他起上。常遠離前遍 計所執。二空所顯真如為性。說於彼言。顯 圓成實與依他起不即不離。常遠離言顯妄 所執能所取性理非恒有。前言為顯不空
依他。性顯二空非圓成實。真如離有離無 義故。上來所釋。一依唯釋。今疏語意。揀 法性宗。法性宗中依他。無性即是圓成。即
依他無性。無性即空。空即圓成。今言似有不 無。非即空也。語則但釋依他。影出圓成名 耳。說經空義。但約所執者。三性之中遍計所
執。此一則空。二性不空。故云但約所執。
[0064a01] 疏。既言三性下。第五生佛不增不減別中。不 減之義。此但義別而言全同。不同前後一 乘三乘。但取三乘之義等。謂五性之中無種
性人。決不成佛故。有此眾生守眾生界如 何可減。
[0064a05] 疏。真俗二諦迢然不同下。即第六 對二諦空有即離。別中離義。於中含有二 義。一但明二諦別。二兼明中道別。言二諦
別者。依唯識第九。有四種勝義。一世間勝 義。謂蘊處界等。二道理勝義。謂苦等四諦。三 證得勝義。謂二空真如。四勝義勝義。謂一真
法界。依瑜伽論六十四。有四世俗。一世間 世俗。謂軍林等。二道理世俗。謂蘊處界等。三 證得世俗。謂預流等。四安立世俗。即安立真
如。以四世俗。對前唯識四種勝義。則有四 重二諦。一世俗二諦。謂軍林為世俗。蘊等 為勝義。二事理二諦。謂蘊等為世俗。苦等
為勝義。三勝義二諦。苦等為世俗。安立真 如為勝義。四安立非安立二諦。謂安立真如 為世俗。非安立真如為勝義。又真俗各四。
便成八諦。一世俗四者。一名假名無實諦。 二名隨事差別諦。三名方便安立諦。四名 假名非安立諦。謂二空理依詮而說。但有假
名不得體故。勝義四者。一體用顯現諦。二 因果差別諦。三依門顯實諦。四廢詮談旨諦。 然上八諦名則小異。義不殊前。又四重中
初一世俗唯局世俗。後一勝義唯局勝義。 中間六諦各通世俗勝義二諦。如第一勝 義。望前為勝義。望第二為世俗故。既四 重二諦一一差別。故云迢然不同。不同法
性二諦相即。疏。非斷非常果生因滅者。於 二諦門中曲開此義。此則於俗諦中明非 斷常。不同法性二諦互融明非斷常。言果
生因滅者。因滅故不常。果生故不斷。故唯 識第三云。此阿賴耶識恒。轉如瀑流。釋 云。恒言遮斷轉表非常等。意云。若因不滅
遷至於果。則名為常。若果不續因無所生。 則墮斷滅。今常相續故無斷常。廣如唯識。
[0064b09] 疏。同時四相滅表後無者。即第七四相一時 前後別中。前後義也。成唯識第二云。然有為 法因緣力故。本無今有。暫有還無。表異無
為。假立四相 (標也) 本無今有。有位名生。生位 暫停。即說名住。住別前後。復立異名。暫有 還無。無時名滅。 (別明相也) 前三有。故同在現在。
後一是無故在過去 (揀異小乘生在未來餘三現在) 如何無法 與有為相 (難也) 表此後無為相何失 (總答也) 生
表有法先非有滅表有法後是無。異表此 法非凝然。住表此法暫有用 (別釋表義) 故此四相。 於有為法雖俱名表。而表有異。此依剎 那假立四相 (結也)
。今疏但舉滅者。唯此一句 異於法性。不許同時故。
[0064b21] 疏。根本後得下。第 八能所斷證即離別中。不即義也。因明斷 證。復說緣境。根本緣真。後得緣俗。義說雙
觀者。亦言了俗由於證真。二智雙觀真俗。 以其宗中二智不融。二境不即故。正雙 觀時而常別照。言斷惑別者。根本智斷迷 理隨眠。後得智斷迷事隨眠。護法云。不
親證故無力能斷迷理隨眠。而於安立相。 無倒證故。亦能永斷迷事隨眠。故瑜伽說。 於修道位中有出世斷道世出世斷道。相傳
釋云。正體能斷迷理迷事二種隨眠。後得但 斷迷事隨眠。斷迷理時即觀理境。斷迷事 時即觀事境。故不即也。既言根本有雙斷 義故說雙觀。後得既不斷於迷理還成別
照。不同法性一斷一切斷也。此中疏文影 略而說。若約斷惑。應云義說雙斷而實別 斷。言以有為智證無為理者。唯約根本斷 惑而說。上明斷惑。此辯證理。前緣境斷
惑。但就所觀以論不即。今此證理。就能所 證。心境相對。明不即義。能證之智。則是有 為。所證之理。即是無為。故不即也。
[0064c12] 疏。既出 世智依生滅識下。第九明佛身無為有為別 中。有為義也。佛地論第三云。大覺地中無邊
功德。略有二種。一者有為。二者無為。無為 功德淨法界攝。淨法界者。即是真如。無為功 德皆是真如體相差別。有為功德四智所攝。
無漏位中智用強故。以智名顯一切種心心 所有法及餘品類。若就實義具攝一切功 德。若就麁相攝妙觀察等。明知四智皆 有為也。唯識第十云。四所轉得。此復有二
種。一所顯得。謂大涅槃。二所生得。謂大菩 提。此雖本來有能生種。而所知障礙故不 得生。由聖道力斷彼障故。令從種起
名得菩提。起已相續窮未來際。此即四智相 應心品乃至云。故此四智總攝佛地一切有 為功德皆盡。以斯二論明皆有為。今疏。初
兩句出有為所以。以從種生。生則有為。況 能生識。體是生滅。所生之智。安非有為。既 是修生有為必有有為之相。謂生住異滅。故
云為相所遷。四智攝於三身。大圓鏡智成 自受用。故說報身有為無漏。
[0065a03] 疏。如是義類下 結也。
[0065a04] 疏。三終教中少說法相等者。
[0065a04] 疏。亦有 三。初總。次別。後結。今初。對前始教互有 少多可知。言所說法相亦會歸性者。如說
五蘊。五蘊即空。空即法性。下文云。三世五蘊 法。說名為世間。彼滅非世間。如是但假名。 又云。有諍說生死。無諍說涅槃。生死及涅
槃。二俱不可得等。又如說心。心即離念。法 界一相。華藏世界海。法界無差別等。其文 非一。故此宗中非不有相。宗意顯性以為
玄妙。令物達此速證菩提。故光明覺云。如 來所轉等。
[0065a14] 疏。所立八識下。別明文亦九段。如 次對前成十段義。亦第三當其第一。以 對前次故。今初。即唯心真妄別中。明具分
唯識真心成故。然法性宗十義。即此經同教 中義。至下廣引本文釋之。今且略引他經 釋耳。通如來藏者。如來藏即不生滅。揀異前
教唯生滅識故。楞伽第一云。譬如巨海浪。 由斯猛風起。洪波鼓溟壑。無有斷絕期。 藏識海常住。境界風所動。種種諸識浪。騰躍
而轉生。既言體即常住。明非唯生滅。常住 即如來藏。言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者。 即起信論文。具云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 非一非異名阿賴耶識。既二和合名為阿賴
耶。則知賴耶非獨生滅。謂唯真不生。純妄 不成。真妄和合方成藏識。廣如問明品辯。
[0065a29] 疏。一切眾生平等一性者。即第二明一性五性 別中一性義。兼一乘義。對前五性三乘。廣 如前說。
[0065b02] 疏。但是真如隨緣成立者。第三真如 隨緣不變。別中通隨緣義也。楞伽經云。如 來藏為無始惡習所熏。名為藏識。又云。如
來藏受苦樂。與因俱若生若滅。皆明隨緣 成一切法也。起信亦云。自性清淨心。因無 明風動。成其染心等。而疏云但是者。躡
上而起。謂上眾生但是真如隨緣成也。由此 成立不失一性。對上始教但說凝然。故云 隨緣。非謂此宗無不變義。由不變故始能
隨緣。由隨緣故方能不變。何者。謂若變自 體。將何隨緣。如無濕性。將何隨風。而成 波浪。即由此我經中說言真如隨緣。若不
能隨緣。體則不遍緣中。緣中既無。何成不 變。是以二義及覆相成。故勝鬘經云。不染 而染。難可了知。染而不染。難可了知。此經
二對。上對即不變隨緣。下對即隨緣不失自 性也。
[0065b18] 疏。依他無性即是圓成者。第四明三 性空有。即離別中。相即之義也。謂依他是 因緣所生之法。緣生無性。無性故空。空即
圓成。更無二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