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fang Guang Fo Huayan Jing Sui Shu Yan Yi Chao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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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十六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0117a06] 第九總釋名題中。初總標章。
[0117a06] 疏。今初總題 下。別釋。於中二。先釋總題中三。初標舉。二 一通顯下列章名。三今初諸經下別釋。於初
章中有二。先總舉諸經體式。二別明今經 得名。前中疏或以人為目。或以法為名者。總 說也。以人為名。約明法之所由。以法為目。 乃舉經之本體。
[0117a12] 疏。人有請說等殊下。別釋人 中舉其二類等取所為。所說言請者。一從 請人得名。如思益梵天所問經賢護經等。
二就能說人。如無盡意菩薩經等。三依所為 人。如須達拏憂填王經等。四依所說人。如 金色童子經等。
[0117a17] 疏。法有法喻等者。所言等者。 等取法中有多義故。法之多義次下當辯。 喻者如大雲經寶積經等。
[0117a19] 疏。或體或用或果 或因者。即法中別義也。體者如般若經等。 用者如神足經等果者如涅槃經等。因復多
義。一者因行。如正恭敬經等。二者因位。如 十住經等。
[0117a23] 疏。乍複乍單者。複中略有四義。 一法喻雙題。如妙法蓮華經等。二人法雙舉。 如勝天王般若經等。三體用雙明。如十住斷
結經等。四因果雙舉。如漸備一切智德經等。 言或乍單者。通上諸義。謂法單喻單體單 用單因單果單。言其類繁廣者。即上所明
已是繁廣。更有從所說時為名。如時非時 等經。或從所說處為名。如密嚴經等。上收 餘義。故云其類繁廣。並非正要故疏略言。
[0117b03] 疏。今經受稱下。第二別明今經得名。於中 復二。先舉異名。後彰今稱前中四義。一數 二喻三法四義。用並可知。言梁攝論十勝
相者。論曰。謂依大乘諸佛世尊有十相殊 勝殊勝語。一者所知依殊勝殊勝語。二者所 知相殊勝殊勝語。三者入所知相殊勝殊勝
語。四者彼人因果殊勝殊勝語。五者彼因果 修差別殊勝殊勝語。六者即於如來修差 別中增上戒殊勝殊勝語。七者即於此中增 上心殊勝殊勝語。八者即於此中增上慧殊
勝殊勝語。九者彼果斷殊勝殊勝語。十者彼 果智殊勝殊勝語。由此所說諸佛契經諸句。 顯於大乘真是佛語。今當第十相中。
[0117b15] 疏。如 下離世間及出現品。各有十名者。離世間品 十名。經云。佛子此名一切菩薩功德行處 (一) 決定義華 (二) 普入一切法
(三) 普生一切智 (四) 超諸世間 (五) 離二乘道 (六) 不與一切諸眾 生共 (七) 悉能照了一切法門 (八) 增長眾生出
世善根 (九) 離世間法門品 (十) 應尊重聽受。應 誦持。應思惟。應願樂。應修行。若能如是。 當知是人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言出
現品十名者。經云。佛子。此法門名為如來 祕密之處。名一切世間所不能知。名入如 來。印名開大智門。名示現如來種性。名
成就一切菩薩。名一切世間所不能壞。名 一向隨順如來境界。名能淨一切諸眾生 界。名演說如來根本實性不思議究竟法。即 十名也。
[0117c01] 疏。依今梵本下。第二章。今目也。於 中三。初正釋今名。二揀前說。三結成今義。 疏中一時併舉梵言。一時譯就此語。若別對
者。摩訶言大。毘佛略云方廣。勃陀云覺者。 即是佛字。佛字略存梵音故。健拏云雜華。 驃訶云嚴飾。修多羅云經。
[0117c06] 疏。前三異名下。 二揀前說。言二品十目多從別義者。不得 總該。不可具舉故。又局當品者出現十名
局於出現。離世間十名局離世間。豈得通 為一部總稱。
[0117c10] 疏。故今譯者下。結成今義。明 其具足。前通辯類中即是複義。而具前四對 之複。故理盡義圓也。
[0117c12] 疏。大方是體。大方無 隅故者。大方廣三字。總有三義。一三字別 釋配體相用。如下廣說。二方廣兩字屬之
為用。對上大字為體。三者大方為體。方字 屬大。便成無方。言大方無隅者。語出老子 德經云。上德若谷。大白若辱。廣德若不足。
建德若偷。質真若渝。大方無隅。大器晚成。 大音希聲。大象無形。道隱無名。夫唯道善 貸且成。意云。小則有其圭角。大即絕其方
隅。隅即角也。借其言用。今大方即法界。等 於虛空。何有隅角。
[0117c22] 疏。若合以華嚴。則亦喻 上之四字者。即是上文二就義中。法喻一對。 以嚴通能所。華為能嚴。大方廣即所嚴。佛
是嚴成之果。又以因望果。佛亦所嚴。故華 嚴兩字。通喻大方廣佛之四字也。言至下 當明者。即釋嚴中疏。一體大下別釋十大。
初體大中二。先總後別。以二義釋大而。云 即是大字者。古人亦各十義釋其七字。不 知以七字更互相釋。今明大義。則七字皆
大。方則七字皆方。廣則七字皆廣。佛則七字 皆佛等。故以體大配於大字。若總舉七字。 大者體也。方者相也。廣者用也。佛者果也。華
者因也。嚴者智也。經者教也。
[0118a05] 疏。涅槃云所言 大者。下證上二義。先證常義。即涅槃第三。 名字功德品云。佛告迦葉。是經名為大般涅
槃。初語亦善中語亦善下語亦善。義味深遠 其文亦善。純備具足清淨梵行。金剛寶藏滿 足無缺。汝今善聽。我今當說。善男子。所言
大者。名之為常。如八大河悉歸大海。此 經如是降伏一切諸結煩惱及諸魔性。然後 要於大般涅槃放捨身命。是故名曰大般 涅槃。釋曰。彼經具釋大般涅槃。今但取其
大字。約體不變故名為常。以性出自古 非造成故。故生公序云。夫真理自然。悟亦 冥符。真則無差。悟豈容易。不易之體湛然
常照。但從迷乖之事未在我。苟能涉求。便 返迷歸極。歸極得本而似始起始。則必終。 常以之昧。若尋其趣乃是我始。會之非照
今有。照不在今。即是莫先為大。既云大 矣。所以稱常。常必滅累。復曰般泥洹也。正 順今意。涅槃第二十五。亦云所言。大者。大
名不可思議。以體絕常境故。言如人最長 者謂無一法先法界故。故老子云。有物混 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可以 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
之名曰大。釋曰。彼以虛無為道。理異釋 門。言可證此。疏又云大者。其性廣博下。二 證上遍義。即涅槃第五。如來性品。南經四相
品文云。佛告迦葉。所言大者。其性廣博。猶 如有人壽命無量名大丈夫。是人若能安 住正法。名人中勝故。遠公分此一文成
二種大。一廣故名大。二勝故名大。今但取 廣遍之義。義便引來彼更有多故名大。如 藏多珍寶。復有高故名大。如大高山難至
其頂。復有深故名大。猶如大海。即上不思 議義。今以多即約用。高即約果。故但用常 遍二義。於常義中已含深勝。如人最長即
是勝故。又言猶如虛空。復是別文二十三云。 又無不遍者。譬如虛空。解脫亦爾。彼虛空 者。喻真解脫。真解脫者。即是涅槃。
[0118b13] 疏。二相 大等者。有二意。恒沙性德與起信同。互相 即入下。即顯圓教事事無礙亦性具矣。然遠 公釋涅槃。亦明體相用。體約性淨涅槃。相
約方便淨涅槃。用約應化涅槃。此通因果。 今明所證法中有三。故不同彼。
[0118b18] 疏。三用 大等者。文中三。初正釋用大。二涅槃又云 下。引證。亦是第五經。南經四相品。以迦 葉復問。如佛言曰。我已久度煩惱大海。若
佛已度煩惱海者。何緣復納。耶輸陀羅。生 羅睺羅。以是因緣當知。如來未度煩惱 諸結大海。唯願如來說其因緣。佛告迦 葉。汝不應言如來久度煩惱大海。何緣
復納耶輸陀羅。生羅睺羅。以是因緣。如 來未度煩惱大海善男子。是大涅槃能建 大義。汝等今當至心諦聽。廣為人說莫 生驚疑。若有菩薩摩訶薩住大涅槃。須彌
山王如是高廣。悉能取令入於芥子。其諸 眾生依須彌住者。亦不迫迮無往來相 如本無異。唯應度者見是菩薩。以須彌山 內芥子中。復還安置本所住處下廣說作
用竟。結云善男子。是菩薩摩訶薩住大涅 槃。即能示現種種無量神通變化。是故名曰 大般涅槃。是菩薩摩訶薩所可示現。如是
無量神通變化。一切眾生無能測量。汝今云 何能知如來。習近愛欲生羅睺羅。善男子。 我已久住是大涅槃。種種示現神通變化。彼
經即約果用。今意。明是即體之用。本有之 用下佛果有相用者。皆由本自有故。
[0118c12] 疏。良 以涅槃無廣。廣與大同。下釋妨謂有問言。涅 槃此義本釋大字。何得以廣配之。故今通 云。涅槃但言大般涅槃。無有廣字。以大字
含廣故。以能建大義。即廣家之義。以釋大 字。今經大字對體。廣字對用。故字別釋因 便。便通方廣之經。謂十二分教中有方廣
經無有大字。而用大字釋方廣言。即如 下合釋方廣云。宣說廣大甚深法故。能生 無量廣大果故。皆以大釋廣也。
[0118c21] 疏。五因大 等者。謂發菩提心即十信發心。起解即十住。 行即十行。願即十向。證即十地。精勤匪懈通
策於前。以成諸位。所以廣說因中差別者。 欲收攝論七大性故。次文當知。
[0118c25] 疏。如攝大 乘等。七種大性不離於此者。結會他文。而 言等者。等取雜集瑜伽般若。大同小異。攝
大乘第一。釋大乘云。若廣釋者。七種大性共 相應故。不廣說之。瑜伽四十六云。一法大 性。二發心大性。三勝解大性。四增上意樂大
性五資糧大性。六時大性。七圓證大性雜集 十一。說七大性者。一者境大性。二者行大 性。三智。四精進。五方便善巧。六證得。七業。
彼論云。何等名為七種大性。一者境大性。以 菩薩道緣百千等無量諸經廣大教法。為境 界故。二行大性。正行一切自利利他廣大
行故。三智大性。了知廣大補特伽羅法無 我故。四精進大性。於三大阿僧企耶劫。方 便勤修無量百千難行行故。五方便善巧大
性。不住生死及涅槃故。六證得大性。證得 如來十力無畏不共佛法等。無量無數大功 德故。七業大性。窮生死際示現一切成菩
提等。建立廣大諸佛事故。若般若無著論七 大性者。一法二心三信解四淨心五資糧六 時七果。此與瑜伽大同。若與對法會者。一
法。即雜集境大性。緣大教法而為境故。二 心。即是行大性。即由淨心行二利行故。三 信解。即智大性。信解與智。於境印持。於境
決斷。大意同故。四淨心。即精進。由精進練 磨令心淨故。五資糧。即是方便善巧。由大 悲般若而為方便。與無住涅槃為資糧故。
六時。即雜集第七業大性。窮生死際盡未 來時。建立佛事而為業用故。七果。即雜集 第六證得大性。謂證佛功德而為果故。雜 集據依體起用得果。不捨行因證居其
先般若論中約時通因果。故果居時後。餘 之次第。二論意同。謂依教起行達甚深理。 精進長時不滯二邊證大勝果。窮生死際
建立佛事。故名為大雜集。即是對法瑜伽大 同般若。今疏總會上十大義。為七種大性 攝。一體大。即第三智。大之中所知無我之理。
二相大。亦所知攝。亦法大性即境攝故。三用 大。即方便大。而是即體之用。亦境攝故。四 果大。全同五因大。攝其五大性。一發菩提
心。即是心大。二起解者。攝勝解大。三行願 證。並是行大。是十地因證非果證故。四精 勤匪懈。即淨心精進大。五成就諸位。即攝資
糧大。六智大。全同而義小異。通了性相因果 等故。七教大。即是境法大性。八義通前六。 但除教故。九名同雜集初一。而義同時大
及與方便善巧。十同第六。而具含二論時業 二名。為對題中七字攝十故有開合。及次 第不同。而義無違。故云七種大性不離於
此。或相大一種二論略無理。亦無失。又通 約十大。教旨小殊。不妨有異。
[0119b17] 疏。謂體法相 等者。等取下八謂用法果法因法智法教法 義法境法業法等。法是軌。持能持自性。故十 皆法。
[0119b20] 疏。三廣十義等者。疏文有二。先離釋 廣字。後合釋。順諸經論。釋方廣經。於中二。 先正釋十義。後此之十義下結示本源。言
前四即雜集第十一中四義者。彼論云方廣 者。謂菩薩藏相應言說。如名方廣亦名 廣破亦名無比。為何義故名為方廣。一切 有情利益安樂所依處故。宣說廣大甚深法
故。為何義故名為廣破。以能廣破一切障 故。為何義故名為無比。無有諸法能比類 故。此方廣等。皆是大乘義差別名。釋曰。此論
標以三名。釋成四義。以方廣中有二義故。 對疏前四次第無差。疏後六即入大乘論。第 一中六義者。彼論云。毘佛略者。是摩訶衍。何
以故。名毘佛略經。為諸眾生說對治法。名 毘佛略。亦有眾多乘故。名毘佛略。亦以多 莊嚴具故。名毘佛略。亦能出生無量大果
報故。名毘佛略。非是稱量所能知故。名 毘佛略。斷除一切諸邪見故。名毘佛略。釋 曰。次第與疏全同。但以毘佛略隔之。以成
六義。然其第一說對治法。似雜集。第三廣 破。雜集約所破。此約能破。故亦不同。五非 是稱量。似於集論第四無比。集論約法不
可比類。此約心不能知。故並不同。而刊 定記云。集以對治。與入破障是同。乃除入 論第一加集論菩薩藏相應言說為五者。殊
失論意。以菩薩藏相應言說。是總揀小故。 總揀已竟。方標三名。釋成四義耳。若欲以 集論之四。攝入論之六者。一即第二廣說
義。二即三四廣德廣生。皆深法故。三即一 六對治破見。皆破義故。四即第五廣超廣絕。 大意同故。今取小異。並開為十。則二論不
同。謂集論一約言教。入論二約所攝。集論 二約通辯甚深。入論別開三約二嚴通因。 四約能生唯果。集論三約合明對治。入論
別分一。治煩惱。六破智障。雜集第四似入 論第五。已如前會故成十義。然為順二論 之次。故不依題之次。若欲配者。一廣絕是
大。體絕眾相不思議故。二廣超是方。妙法 無類故。三廣攝是廣。攝無邊故。四廣知是 佛。具種智故。五廣破。六廣治。七廣生。三皆
華字。並是因故。八廣德是嚴。具二嚴故。九 廣依是經。依言教故。十廣說是義。甚深法 是所說故。即總上六字亦可通七。
[0120a04] 疏。四解 佛十義等者。文有三解。初依本經。言如八 地及離世間品辯者。上教緣中已廣其義。今 更略明八地。明十身即離世間品十佛。八地
云。知如來身有菩提身。願身。化身。力持身 相好莊嚴身。威勢身。意生身。福德身。法身。 智身。離世間品五十三中說十種佛。所謂成
正覺佛。願佛。業報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