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fang Guang Fo Huayan Jing Sui Shu Yan Yi Chao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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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三十八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0287c09] 疏。別中句乃有二下。第二釋別句。於初句 中分成二義。謂與法界等。與虛空等。是 勝住處者。下論釋云。大勝高廣一體異名故。
彼經云。廣大如法界。
[0287c12] 疏。然地經總句下。彈 古人。古人亦取下論立其三義。而云一勝 善決定。二因善決定。三不怯弱善決定。故今
破云。彼中總句是決定故。別句為六決定。今 經總句是住處。即合別句為三住處。但取 類例如何。一向學彼則好學太過也。此三 義理應尋下十地經疏。
[0287c18] 疏。今是地前故闕此 也。且依行布未證真如故。無常果因盡未 來際。
[0287c20] 疏。如空包含無邊行海者。此三義中。初 一事。次一理。三即無障礙法界。然類六決 定。而但有三者。餘三證如方得有故。一謂
觀相善云無雜。二真實善云不可見。三大 善云普能救護一切眾生。皆未證如故無 此三矣。
[0287c25] 疏。乃至始入空界等者。乃至二字中 間則有所超越。皆信受行。常起信心。不生 邪見十重五逆四倒八倒。不生難處。常值
佛法。廣多聞慧。多求方便。始入空界住空 性位。故名為住。此後復。云空理智心習故 佛法。一切功德不自造心生一切功德故。
不名為地。但名為住。釋曰。學他非自有 故。名住不名地。餘可知。十皆彼經。二中 謂練治下疏釋。三中經。但云長一切行。四
中云生在佛家種性清淨。五中云多習無 量善。六中云成就第六般若。七中止觀下 疏意。八九全同。十中諸佛下。疏取經意。
[0288a07] 疏。 然此十住得名下。謂於釋名門中有總名別 名。各有得名釋名。今皆具足。從其所喻下。 即是釋名會六釋故。謂發心即住為持業 釋。
[0288a11] 疏。若從能喻或依士者。喻劣法故。此一 即依主釋中開出。然六釋義上下多有。今當 略出。謂西方釋名有其六種。一依主。二持
業。三有財。四相違。五帶數。六隣近。以此六 釋有離合故。一一皆具二。若單一字名即 非六釋。以不得成離合相故。初依主者。
謂所依為主。如說眼識。識依眼起即眼之 識故名眼識。舉眼之主以表於識。亦名依 士釋。此即分取他名。如名色識。如子取父
名。名為依主。若父取子名即名依士。所依 劣故。言離合相者。離謂眼者是根。識者 了別。合謂此二合名眼。識餘五離合準此
應知。言持業者。如說藏識識者是體。藏 是業用。用能顯體。體能持業。藏即識故名 為藏識。故言持業。亦名同依釋。藏取含藏
用。識取了別用。此二同一所依故云同依 也。言有財者。謂從所有以得其名。一如 佛陀。此云覺者。即有覺之者名為覺者。此
即分取他名。二如俱舍對法藏。對法藏者 是本論名。為依根本對法藏造故。此亦名 對法藏論。此全取他名。亦名有財釋。言相
違者。如說眼及耳等。各別所詮。皆自為主。 不相隨順故曰相違。為有及與二言。非前 二釋義。通帶數有財。言帶數者。以數顯義
通於三釋。如五蘊二諦等。五即是蘊。二即 是諦。此用自為名。即持業帶數。如眼等六 識。取自他為名。即依主帶數。如說五
業為五無間。無間是果即因談果。此全取 他名。即有財帶數。言隣近者。從近為名。 如四念住以慧為體。以慧近念故。名念
住。既是隣近不同。自為名。無持業義通餘 二釋。一依主隣近。如有人近長安住。有人 問言。為何處住。答云。長安住。此人非長安
以近長安故。云長安住。以分取他名。復 是依主隣近。二有財隣近。如問何處人。答 云長安。以全取他處以標人名。即是有財。
以近長安復名隣近。頌曰。自用及用他。 自他用俱非。通二通三種。如是六種釋。然 下諸品多用本名。但云依主持業等。可以 意得。
[0288b21] 疏。若定位者。此即釋別名。復開此義 門。言一依唯識五位者即論第九第十總 有五頌。位各一頌。一資糧。二加行。三通達。
四修習。五究竟位。初資糧偈云。乃至未起 識求住唯識性。於二取隨眠。猶未能伏 滅。論曰。從發深固大菩提心。乃至未起順
決擇識。未住唯識真勝義性。齊此皆是資 糧位攝。為趣無上正等菩提。修習種種福 智資糧故。為諸有情勤求解脫。由此亦名 順解脫分。釋曰。謂所修福智二事資益己
身之糧用故。涅槃名為解脫行。行行不違故 名為順。分者因義支義。是解脫因之一分故。 二加行頌云。現前立少物。謂是唯識性。以
有所得故。非實住唯識。論曰。菩薩先於 初無數劫。善備福德智慧資糧。順解脫分既 圓滿已。為入見道住唯識性。復起加行
伏除二取。三通達位頌云。若時於所緣。智 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下論 文云。加行無間此智生時。體會真如名通
達位。初照理故立見道名。四修習位頌曰。無 得不思議。是出世間智。捨二麁重故。便證 得轉依。釋曰。從初入地二見道後。住心已去
名修習位。論曰。菩薩從前見道起已。為斷 餘障證得轉依。復數修習無分別智。五究 竟位頌曰。此即無漏界。不思議善常。安樂解
脫身。大牟尼名法。此後四位至十地品當 廣分別。今是三賢之初。即初位之初名初位 攝。則知。第四五會。亦初位攝。十地即二三
四攝。第七一會是修習餘乃第五攝。具等妙 覺故下之九義。雖但釋位。則以例釋差 別因果準思可知。
[0288c22] 疏。二依攝論第六等者。即 彼論入所知相分中。論云何處能入。謂即於 彼有見似法似義意者。大乘法相等所生起
勝解行地。見道修道究竟道中。於一切法唯 有識性。隨聞勝解故。如理通達故。治一切 障故。離一切障故。無性釋云。何處能入者。
問所入境。及能入位。謂即於彼有見等者。謂 於大乘法相等是所生。決定行相似法似義。 意言能入於此境界。能入是用。所入境界
是入是持。於此意言。或能入在勝解行地。 於一切法唯識性中。但隨聽聞生勝解故。 或有能入在見道中。如理通達此意言故。
或能入在修道中。由此修習對治煩惱所知 障故。或有能入在究竟道中。最極清淨。離 諸障故。如是四種是能入位。釋前本論中
有四節。一明所入。二意言為能入。三勝解 行地下。明能入位四位能入。四於一切法 唯有識下。出四入之相。上釋論中已摘破 配竟。
[0289a11] 疏。三依瑜伽等者。論云。云何十二住 等。嗢陀南云。種性。勝解行。極喜。增上戒。增 上心。三慧。無相有功用。無相無功用。及以
無礙解。最上菩薩住。最極如來住。長行釋。 云謂菩薩種性等。具列其名而無次第。今 疏依下釋加於次第便引釋文。已略釋竟。
然彼廣釋中皆先問後答。今初先有問云。云 何菩薩種性住 (此問位體) 云何菩薩住種性位 (此問 能住人) 今疏。引答具答二問。文有三段。初答
後能住人問。謂由性仁賢性能成菩薩行德。 不由思擇制約。有所防護故即善行人。 任持等者。二答前位體問也。此言猶略。具
足論云。若諸菩薩種性。任持一切佛法種子。 於自體中。於所依中。具足有一切佛法一 切種子。釋曰。阿賴耶識。名為自體。相續之
身名為所依。未發心前彼自體中。佛法種子 為此住體。種性即住。持業釋也。以其宗中 立有五性。此即菩薩種性人也。性離麁垢
下。三約煩惱輕微重釋能住人也。此言亦 略。具足論云。又諸菩薩種性住。性離麁垢 不能現起上煩惱纏。由此故無造無業。或
斷善根。二勝解行住者。釋文具足論也。彼 疏。釋云。即以此住有漏種現。及無漏種諸 善為體。而猶未證真寂之理。但印持決定
而起諸行故名勝解行。三極喜住者。即以 所得無為有為無漏善等。而為其體下諸位 體。皆同此體。但約初得以受別名。廣如地 品。三即初地。從四至十二配二地至十
地。易故不釋。四亦依瑜伽下。即四十九論。 復以類例大同。束為七地。一約種性。二約 賢位。三初入聖故三住即為三地。四從二
地至下。依聖道修。功用行滿故束為一。 名行正行地。五以八地無功任運增進故 名決定。六以九地依無功用起利他行。故 名決定行。七因圓果滿名到究竟地也。五
依仁王等者。即奉持品。若新經如次。牒 十住行向十地之名。今依舊經名異義同。經 云。大牟尼言。有修行十三觀門。諸善男子
為大法王。從習忍至金剛頂。皆為法師 依持建立。汝等大眾應如佛供養而供養 之。應持百億天華天香而以奉上。下經便 牒便釋。其文繁廣亦不列次。今略列其名
加以次第。今初言一習種性者。此即十住經 云。善男子其法師者。是習種性菩薩。若在家 婆差優婆差。若出家比丘比丘尼。修行十善。
自觀己身地水火風空識分分不淨。復觀十 四根。所謂五情。五受。男女意命等。有無量 罪過故即發無上菩提心。常修三界一切念
念皆不淨故。得不淨忍觀門。住在佛家修 六和敬。所謂三業。同戒。同見。同學。行八萬 四千波羅蜜道等。下皆廣釋。今但釋難。言
善覺者。即歡喜地。初證真如。得無分別智 故。二地戒德清淨入修慧故。三地聞持發 慧光故。故舊為明地。四地是焰慧故。亦云
爾焰。亦云所知燒。於所知慧焰增故。五地 入真達俗為難勝故。六地般若。寔智常現 前故。七地依空涉有為玄達故。八地得一
切法是寔覺故。九地善慧具四十辯。普應 多會使情非情皆說法故。十三菩薩地。盡 能入佛境故。言義當十地等覺者。仁王不 立等覺故云義當。六依仁王等者。即依教
化品。新經即菩薩行品。十忍品廣明。今當略 示。言如次配三賢者。伏忍下品當十住。中 品當十行。上品當十迴向。故彼經云。佛言
大王。五忍是菩薩法。謂伏忍上中下。信忍 上中下 (初二三地) 順忍上中下 (四五六地) 無生忍上中下 (七八 九地)
寂滅忍上中下。名為諸菩薩修般若波羅 蜜。今以瓔珞亦有五忍。寂滅亦分三品。中 品即當等覺。七亦仁王等者。亦即上品五 忍。以文云善男子初發相心信。恒河沙眾
生修行伏忍。於三寶中。生習種性十心。信 心精進心念心慧心定心施心戒心護心願心 迴向心。是為菩薩能少分化眾生。已超過
二乘一切善地。一切諸佛菩薩長養十心為 聖胎。釋曰。此之十心。是習種性中。為十住 因。開因異果故加此十。剋實唯五十一。開
等覺故亦通諸經。有五十二。八依瓔珞等 者。但除十信信未成位故。故彼經云。佛告 敬首菩薩。汝言義相云何者。所謂十住十行
十迴向十地無垢地妙覺地。我今當說。九依 瓔珞等者。即總收大位為四。後二因圓果 滿為二。並如十忍品釋。依楞伽等者。此非
立位。不別為門。而欲成五教故此附出。 以十門中前四是始教。次五終教。此楞伽 當頓教。十即圓教。小非大位故略不論。十
依此經者。雖言四十二。以具圓融行布則 融前九一經通明。若取差別即第二會終 第七會。十信開合者。指前開成五十二。合
唯四十二。開合無礙此經必具故十門收之。 第五說分。
[0290a13] 疏。大同初地為得十力故等。即彼 住分中當為何義。彼有十句總云為得佛 智故。為得十力故。為得大無畏等。十
力乃是別中一句。雖廣略有異。然皆求佛 果故云大同。從又此十力下通妨。妨云。若 言大同那。唯一別句耶。答意云。既言大同
何妨多異。顯於初賢劣初地故。又以十 力攝義寬長故。略舉此一。如十力章故。故 非不緣。餘蓋文略耳。是以下偈廣斯十力。 及餘諸義皆初發心。
[0290a22] 疏。問八遠生死等者。上 正釋文。此下料揀答有三意。初一約二利 說。二唯約利他。三約悲智。然悲智。多約悲
明利他。智約自利。如實義者自他皆具如。 悲濟九類。智了無生。而可度者即一向利 他。有悲無智即墮愛見。有智無悲即滯 二乘。無智不能觀空。無悲不能起行。多
約自利故與初別。然前釋樂住生死具悲 智二意。今為對遠離義故但舉悲。故樂住 生死。瑜伽下。引文證顯。引瑜伽證厭離義 恐有誤解。謂唯二乘有厭離故闇。引二經
雙證二義一。即淨名舍利弗章。已如前引。 二不動真際即大品意及智論文。言成不住 道者上。釋是俱住義。由俱不住故能雙住。
由不住生死故。能住涅槃。由不住涅槃 故能住生死等。前已廣說。
[0290b08] 疏。又初云下。更 有一問答。亦三意。一自不要生。為引眾 生令修淨土因。故二如人不善於水見 子墮水。若便入者自他俱沒。應求船筏而
濟度之。三悲故樂住。智故往生。下通十藏 難。約權實智說。
[0290b13] 疏。自解亦三者。次第對上。 謂一由內性成故。不隨他人。二了唯心故 不心外取法。三由了性故如性外一法亦
無。疏非但多聞於義不了者。即涅槃經意。高 貴德王品云。寧願少聞多解義理。不願多 聞於義不了。涅槃近因問明已引。疏第三然
十無常大同三地下。疏文有二。初總相標釋。 後論云下。開章別釋。於中四解。一依論勢 作生滅無常釋。二依涅槃常無常對釋。三傍
淨名生滅無生滅對釋。四取涅槃等雙非常 無常絕迹以釋。初中二。先釋總句。命行即 無常體。不住即無常義。然復下別釋無常。
[0290b25] 疏。於何無常下。二釋別句。前四可知。從五 無作下。次下四句從上四句次第而生。由 無常。成無作。由苦成無味。由空成無體。
由無我成無處。後二句雙結離二取也。上 言一切世間不可樂想者。即智論第二十六 十想之一也。言十想者一無常。二苦。三無
我。四食不淨。五一切世間不可樂。六死。七 不淨。八斷。九離。十盡想。
[0290c03] 疏。問涅槃比丘下。 第二依涅槃常無常對解。於中二。先問答 生起。二依經正釋。今初。即哀歎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