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fang Guang Fo Huayan Jing Sui Shu Yan Yi Chao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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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四十五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0345c06] 疏。戒定慧下。四隨文正釋。於中有七。一指 例略釋。二智論下。引論總釋。三然即轉前 下。立五所由。四釋通妨難。五者出體。六
會釋總名。七會通權實。前二可知。三中二。 先正釋。即智論及仁王意。
[0345c10] 疏。故仁王下。引 證如次配之居然可了。然新經即菩薩行 品。經云。復次道種性菩薩。修十迴向起十
忍心。謂觀五蘊色受想行識。得戒忍定忍 慧忍解脫忍解脫知見忍。觀三界因果得 空忍無相忍無願忍。觀二諦假實諸法無常。
得無常忍。觀一切法空。得無生忍。今即前 五文是舊經故次與此不同。
[0345c17] 疏。知見與慧 下。第四釋妨難即相濫難也。先難後答。言 佛地三說者。今即第一釋。二云一切皆是無
礙緣解脫慧。名解脫知見。緣解脫慧者。緣 滅諦智也。緣餘慧者。緣餘三諦等智也。 三云一切通學無學。學位分得。無學圓滿。諸 佛菩薩皆有五故。
[0345c23] 疏。此五別說下。第五出 體。以解脫知見及慧約所照異故。同是慧。 慧即與想相應。解脫知見即與識相應慧耳。
[0345c26] 疏。然此五分法身下。第六會釋總名。出世 所以引雜集證即上第一論也。
[0345c27] 疏。問無取 五蘊下。第七會通權實。引純陀如玄中。然 雜集第三亦云。無取五蘊當言有為當言 無為。答彼不應言有為無為何以故。諸業
煩惱無故。不應言有為。隨欲現前故。不 應言無為。所以者何。無取諸蘊隨所 樂欲而現其前。無為不爾以常住故。釋 曰。此乃假說雙非以約體用互奪。亦不
定言為無為也。又言取五蘊。則顯凡夫 是有取五蘊。雜集云。取蘊者。與取和合 者故。取者。蘊中諸煩惱也。純陀故實已 見玄談。
[0346a09] 疏。第四有為先釋總名。引二論。瑜 伽繫屬因緣者。正理論第一云。有為者。眾 緣聚集共所生故。未來未起何為有為。是
彼類故亦名有為。如所燒薪於未燒位。是 彼類故亦名為薪。或據曾當立名無失。如 琴瑟等名為有聲。亦如乳房蓮華池等。諸 未生法不越彼類故名有為。其有生滅此
語猶略。雜集論云。若法有生滅住異可名 有為。一切法皆有為唯除法界法法處一分。 為捨執著無常我故。釋曰。此中論答三問。
一答云何為有為。二一切法下。答幾是有 為。三為捨下。答為何義故觀有為。
[0346a20] 疏。今 略舉四事者。理實智論大品等廣有多法。 大品云何等有為法。若法生住滅 (此釋有為義) 欲界
色界無色界五蘊。乃至意識因緣所生受。四 念處乃至十八不共法。為一切智是有為法。 智論釋云。有為法略說三相。一所謂生住滅。
二三界繫義。三四念處乃至十八不共法。雖 有無為法。以有作故是有為法。無為相 是無為法。釋曰。今以十八不共等屬有記 法故。但略出其四。眾生則攝蘊處界也。
[0346b01] 疏。然所依處下。釋三界義故。論云者即俱 舍第八。等字等餘二界。應云色所屬界名 為色界。無色所屬界名無色界。略去所屬
二字但名欲界等。如言胡麻飲及金剛環。 飲之與環俱是總名胡麻金剛並為別稱。以 別依總名胡麻飲及金剛環。具足應言胡 麻所屬飲等。略去所屬但云金剛環等。界
者。總名欲等別稱。略去中言云欲界等。論 云。此中欲言為說何法。答略說段食婬所 引貪。注云。婬貪名貪。食貪名欲。然語猶隱。
本業上卷云。佛子見著二業迷法界中一切 欲心故。欲所起報分為欲界報。佛子見著 二業迷法界中一切色心故。色心所起報分 為色界報。佛子見著二業迷法界中一切定
心故。定心所起報分為無色報。是故於 一法界中有三界果報。若更令易見。欲界 有男女形婬欲受身故。色界無男女形唯 有色故。無色界謂無色故。前本業言見著
者。彼經說有七見六著。經云。佛子無明者。 名不了一切法迷法界。而起三界業果。 是故我言從無明藏起十三煩惱。所謂邪 見我見常見斷見戒見盜見疑見七見。見一
切處求故說見。復起六著心貪愛瞋癡欲 慢。於法界中一切時起一切煩惱。以十三 為本。無明與十三為本。無明與十三作 念。是以就法界中別為三界想。即云見
著二業等如前所引。
[0346b27] 疏。第五無為有六。一 釋總名。二開合。三釋文。四揀權實。五出 體性。六結示多聞之旨。今初。釋總名瑜伽
下。引證如次二論對前二義。雜集云。無 生住滅故名無為。不墮數故。即淨名阿難 章云。佛身無為不墮諸數。數即有為餘義
但翻上有為。故疏結云諸論總名大旨無別。
[0346c05] 疏。然其下。二開合中。然小乘多說三種者。 即俱舍等論云。無漏謂道諦及三種無為。謂 虛空二滅。而言多分者。分別論有四。一
虛空。二非擇滅。三想受滅。四真如。大眾部 說九無為。謂三及四空。緣起支性。聖道 支性。化地部亦九。三外加不動三性道支 緣起。
[0346c11] 疏。大乘掌珍說四者。於小乘三上 加真如故。或說有六。唯識論等廣如下 說。或開為八者。雜集第二云。無為法有八
種。謂善法真如。不善法真如。無記法真如虛 空。擇滅非擇滅。不動。及想受滅。如是建立 八無為中。當知所依有差別故。分析真如
假立三種。不由自性善法真如者。謂無 我性空性無相實際勝義法界。何故真如說 名無我。由彼自性無變性故。謂一切時無 我實性無改轉故。無改轉故說無變異。當
知此則是無我性離二我故。何故復說此 名空性。一切雜染所不行故。所以者何。 由緣此故能令一切諸雜染事悉皆空寂。有 時說染。但是客塵。諸相寂靜故名無相。
無倒所緣故名實際。實者。謂無顛倒。此處 究竟故名為際。最勝聖智所行處故說名勝 義。一切三乘妙法所依故名法界。如善真
如。不善無記當知亦爾。餘如彼論。言漸欲 下。
[0346c29] 疏。出論意。
[0346c29] 疏。此經說六下。第三釋文。 於中二。先總明有無。後言虛空下。別釋多 用唯識。有六無為即為六段。初虛空釋語
全是百法疏意。即唯識依法性假施設有義。 彼論先釋法性云。謂空無我所顯真如。有無 俱非心言路絕。與一切法非一非異等。是法
真理故名法性。離諸障礙故名虛空。釋曰。 彼論明法性空但言離諸障礙。百法兼取 外空。云無物所顯故。俱舍云。此中空無礙。
[0347a09] 疏。二涅槃者。涅槃即同擇滅。先明性淨乃 傍出異義耳。言涅槃三十四亦同此說者。 此即刊定記釋。謂同此經所說虛空及涅槃
也故涅槃經釋緣生。四句中云有非緣生非 十二因緣者。謂虛空涅槃是也。此則同性 淨義。二後義為正。云性淨之果即圓淨涅
槃。應有問言。若是果者。何殊擇滅。由因 果殊故分二道。所以先總明中以此義為 正。云於擇滅中開出涅槃二道別故。然大
乘下。斷上二義。則後解為正者。若唯識解 非擇滅云。不由擇力本性淨故。
[0347a19] 疏。三數緣 滅故唐三藏下。出其異名。謂擇力所得 者。是俱舍論釋。故彼喻云。如牛所駕車名 曰牛車。略去中言故作是說但云擇滅。唯
識釋云。由揀擇力滅諸雜染究竟證會故 名擇滅。
[0347a24] 疏。然此滅有二者。別釋滅字。此 二義稱滅。若兼能滅之智。智亦稱滅。
[0347a25] 疏。四 非數緣滅者故。唯識云。不由擇力本性清 淨。及緣闕所顯名非擇滅。釋曰。論存二 義。初義異小。故上疏文取為楷定。言緣闕
者。俱舍論云。畢竟礙當生別得非擇滅。下 釋云。言當生者。當來生法緣會則生。緣 闕不生。緣闕之時得非擇滅。礙當生法 令永不起名畢竟礙。言別得者。謂非擇滅
有實體性。緣闕位中起別得故。非擇滅得 不因擇滅。但由緣闕名非擇滅。論指事 明云。如眼與意專一色時。餘色聲香味觸 等謝。緣彼境界五識身等住未來世畢竟
不生。由彼不能緣過去境。緣不具故得 非擇滅。釋曰。謂眼緣色時。亦合緣聲等 以專注色故。耳等不緣聲等。同時聲等剎 那已謝故。令緣聲等識更不復生。以前五
識唯緣現量不緣過去未來。而言觸等 者。等取法中有與能緣同時為所緣境者。 如他心智所緣境是也。此他心智唯緣現在 心王。亦合緣心所。以專注心王故於心
所得非擇滅。
[0347b16] 疏。五緣起者。疏文有二。一 雙標。二別謂下別釋。先釋別。後釋通今初。 文有四節。一引小乘諸部所立。二智論三
十二下。引大乘論立證成上義。此中論文 先有門云。聲聞法中何以不說如是法性 實際。而摩訶衍中處處說耶。答聲聞法中亦 說此二下。與疏同玄中已引疏。涅槃亦說
下。第三引大乘經立無為義。先引涅槃。 即北經迦葉菩薩品第三十四經。而為品初。 南經三十一北經半卷。向後列二十一諍論。
此即第六經云。或說十二因緣是有為法。或 有說言十二因緣是無為法。至第三十五方 釋經中。具云。善男子。我經中說。云何名為
十二因緣。從無明生行。從行生識。從識 生名色。從名色生六入。從六入生觸。從 觸生受。從受生愛。從愛生取。從取生有。
從有生生。從生則有老死憂悲苦惱。善男 子。我諸弟子。聞是說已不解我意。唱言 如來說十二因緣定是有為。我又一時告喻 比丘作如是言。十二因緣有佛無佛性相常
住。善男子。有十二因緣不從緣生。有從緣 生非十二因緣。有從緣生亦十二因緣。有 非緣生非十二因緣。有十二因緣非緣生者。
未來世十二支也。有從緣生非十二緣者。 謂阿羅漢所有五陰。有從緣生亦十二緣者。 謂凡夫人所有五陰。有非緣生非十二緣者。
謂虛空涅槃。善男子。我諸弟子聞是說已 不解我意。唱言如來說十二因緣定是無 為。釋曰。若經中言為與無為俱不解意。 若遠公釋各有所以。然有二意。今疏是第
一意。第二意云。直就因緣事中現在之者 名曰有為。在未來者未現起用名曰無 為。釋曰。後釋順經後四句意。前釋順經初 意及智論等意。疏望今經下。疏家第四出今
意。次言大品云下引他經證成上正義。此 即中論青目所引。釋初因緣不生之義。疏 涅槃又云十二因緣即是佛性者。復引涅槃
重成上義。即北經三十二師子吼品。經云。 善男子。無明不能吸取諸行。行亦不能吸 取於識也。亦得名為無明緣行。行緣識。有
佛無佛法界常住。若言佛性住眾生中者。 善男子。常法無住。若有住處即是無常。善 男子。十二因緣無定住處。若有住處十二
因緣不得名常。如來法身亦無住處。法界 法入法陰虛空悉無住處。佛性亦爾都無住 處。次下又云佛性者名十二因緣。何以故。 以因緣故如來常住。一切眾生定有如是
十二因緣。是故說言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十 二因緣即是佛性。佛性即是如來。釋曰。此上 經意正取十二因緣之性以為佛性。故是
無為。疏文中雖舉十二因緣下。第二釋通 妨難云。若緣起無性即無為者。諸蘊界等豈 有諸蘊界性也。故為此通則意無不該。 是故上引涅槃云法界法入法陰虛空。即
說三科皆無住處同佛性也。疏法性住者。 即真如也。顯此法性即唯識等真如異名耳。 疏謂非妄下別釋其名。初釋真如自有二
義。初合釋唯揀於妄。二又真實如常下。即 是離釋。即唯識云。真謂真實顯非虛妄。如 謂如常表無變易。是故疏云揀妄揀事。疏
於一切位下。釋法性名。故唯識偈云。此諸 法勝義。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 實性是也。次釋住字亦有二義。一連上釋
之則三字一名。謂上之二釋順法相宗。加 此住字順法性宗。法性謂隨緣。住字為不 變。以隨緣不失自性故。二義既具即妄 即真故。是法性宗義。二若準智論下。別釋
取上法字及下住字自為一義。成七無為 則法字兩用。疏然小乘下第四對揀權實。 初舉小乘。後若大乘下。舉大斥小非唯數 增已如前說。義亦有異次下正明小乘之義。
略如上說。廣如唯識廣引廣破。疏唯識論 中二義建立下。正辨大乘無為之相。即第二 論。論中先破諸小乘宗等計於無為為實 有竟。顯正義云。然契經說有虛空等諸無
為法。略有二種。一依識變假施設有為。 謂曾聞說虛空等無為。遂於識上有此相現。 此所現相前後相似。無有變易假說為常。
釋曰。此空無為而無本質。唯心所變。猶如 極微假而無體。於佛等處聞其名故而心 變之。次論復云。二依法性假施設有。謂空
無我所顯真如。有無俱非心言路絕。與一切 法非一非異等。是法真理故名法性。離諸 障礙故名虛空。由揀擇力滅諸雜染。究 竟證會故名擇滅。不由擇力本性清淨。或
緣闕所顯故名非擇滅。苦樂受滅故名不動。 想受不行名想受滅。釋曰。疏取論意以釋 經文。但順經有不順論有。上釋非擇。有
其二義依此論文。疏此中法性下。第五出 體性。即彼論示無為體。論云。此五皆依真 如假立。真如亦假施設有下。至故名真如
皆是論文。為法之性故名法性。是疏義加。亦 即前文唯識論意。非離色心別有實體者。取 論意結。具足論云不同餘宗離色心等有
實常法名曰真如。故諸無為非定實有。釋 曰。言真如亦是假者不得體故。遮空見 者說如違有。遮小乘中化地部等。執定 實有故說為空。非言無為體即空也。勿謂
虛幻有者。虛揀遍計。幻揀依他。即顯真 如是圓成實。以無虛妄顛倒法故名真如 也。疏今多聞之人下。第六結示多聞之旨 可知。疏第六有記法中二。先釋總名。後別
釋相。今初。先敘昔即刊定記。大品經亦 云。若善法若不善法是名記法。如所說相 不捨離故。疏云此乃下辨非。以下無記既 非三性。今此有記安得例之。後應云下
辨正。疏下出所記下辨相。中先指所餘 如前後釋不欲繁文故。疏四無所畏下唯 釋此一。言今當略明者。諸經中多以五 門分別。一辨名。二出體。三行相四次第。五
諸門。今疏但有三門略無出體次第。即分 為三。初釋名。二辨相。三諸門分別。初中有 二。先總名。後別名。今初上二句標章。謂外
難無怯故下正釋。瑜伽下引證無怯之相。 言都不見有如實因相者。謂其所難皆就跡 生疑。不知所觀真實之理故。此所難無如 實因。若實有可難則可怯畏。所難不實
何所畏耶。疏無畏有四下。二釋別名。文中 但列而不解釋。釋名含在下行相中。故此 略無。若具釋者。一一切智無畏者。瑜伽亦 名正等覺無畏。謂由正覺覺諸法故名
一切智。二漏盡者諸煩惱漏種現俱斷故。三 障道者亦名障法。說障礙法染必為障故。 四出苦道者。說出離道。諸聖修習決定出苦
故。於此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