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fang Guang Fo Huayan Jing Sui Shu Yan Yi Chao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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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五十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0388c14] 疏。如不思議品十種勇健法中第一法說 者。經云。謂一切諸佛身不可壞。命不可斷。 乃至云八部天龍盡其勢力雨大金剛山。
如須彌山及鐵圍山。遍於三千大千世界。一 時俱下不能令佛心有驚怖。乃至一毛亦 不搖動。
[0388c19] 疏。具那羅延支節大力者。即涅槃 北經第十一。南本第十現病品。因佛現臥迦 葉怪問。如來已離病惱何故倚臥。便校量
佛力云。如十小牛力不如一大牛力。十大 牛力不如一青牛力。十青牛力不如一凡象 力。十凡象力不如一野象力。次四牙象。次雪
山白象。次香山象。次青象。次黃象。次赤象。 次白象。次山象。次優鉢羅象。次芬陀利象。次 一力士。次鉢健提。次八臂那羅延。次十住菩
薩一節之力。皆前前之十不及後後之一。 如前六種故知佛力不可思議。
[0388c29] 疏。智論十六 如毒龍等者。論云。問曰。已知尸羅相。云何波 羅蜜。答曰。有人言。菩薩持戒寧自失身命
不毀小戒是為尸羅波羅蜜。如上蘇陀摩 王經中所說。不惜身命以全禁戒。如菩薩 本身曾作大力毒龍。若眾生在前身力弱者 眼視便死。身力強者氣往而死。是龍曾受一
日禁戒。出家求靜入林樹間。思惟坐久疲懈 而睡。龍法睡時復形如蛇。身有文綵七寶 雜色。獵者見之驚喜言曰。此希有難得之
皮。獻上國王以為服飾。不亦宜乎。便以 杖按其頭以刀剝皮龍自念言。我力如 意。傾覆此國其如反掌。此人小物豈能困。 我今以持戒故不計此身。當從佛語於
是自忍。眠目不視閉氣不息。憐愍此人 為持戒故。一心受剝不生悔意。既以失皮 赤肉在地。時日大熱宛轉土中欲趣大水。 見諸小蟲來食其身肉。為持戒故不復
敢動。自思惟言。我今此身。以施諸蟲為佛 道故。今以肉施以充其身。後成佛時。當以 法施以益其心。如是誓已。身乾命終即生
第二忉利天上。爾時毒龍即今我身釋迦牟 尼佛是。是時獵者提婆達多等六師是也。諸 小蟲輩釋迦牟尼佛初轉法輪八萬諸天得道
者是。菩薩護戒不惜身命。決定不悔其事 如是。名尸羅波羅蜜。釋曰。雖本明戒正是 施皮耳。及菩薩本緣經亦有此緣。其事更 廣。先為大龍有大勢力。或化身為人為
與諸龍女共相娛樂。至毘陀山幽邃之處。 金翅欲食。欲來諸山。碎壞泉池令其枯涸。 諸龍龍女化為女人來附此龍。龍為金翅。 說慈心法令反本宮。後為諸龍說慈心
法亦令行慈。後捨諠就靜。山間齋戒。多日 困乏暫臥止息。遂遇惡人餘同上智論。疏 及菩薩本緣集經第四等者。經云。菩薩過 去墮畜生中而為鹿身。兩脇金色脊似瑠
璃。餘處雜廁種種難名。髀如硨磲。角如金 精。其身莊嚴如七寶藏。身色光焰如日初出。 諸天敬重為立名字名金色鹿。善解人語。
為諸群鹿宣說正法為大利益。下取意略 引。至一河邊暴水泛溢損壞樹岸。見一溺 人投身救之。其人得濟白鹿王言。君即是
我再生父母。何以報德。鹿王言。我無所須。 以身皮妙常恐人見。當默汝言知恩之人 具多功德。不知恩者即受苦報。此人背 恩還白王知。王即命駕令此溺人引至鹿
所。鹿王正睡有烏啄耳覺已瞻望見王兵已 近。乃安撫群鹿云。王為我來汝勿驚怖。尋 至王所溺者指言此是鹿王兩手墜落。王 見是事下馬詣鹿。鹿却慰王勿令驚怖。
我施一切眾生無畏。王遂讚言。汝雖獸身 非實畜也。王語鹿言。既施一切眾生無畏。 何為令此溺人兩手墮落。鹿王答言。如人 犯官重法自招其咎。此人自作自受非我
使然。王便長跪叉手白鹿。我從今日長相 歸依。鹿白王言。若能爾者。願賜此人無畏 如赤子想。此人必墮地獄故可憐愍。王 益稱敬願長為弟子。普施諸鹿令得無
畏。勅令國內不許遊獵殺害眾生。廣如 彼說。更有九色鹿經事緣一同。但云九色。 又王夫人夜夢託病。王為求之許分半國。 溺人貪利見王言知鹿處當即面癩。後結
會。鹿即我身是。王即父王。夫人即先陀利。烏 即阿難。溺人即調達。餘皆同也。釋曰金色義 同非正捨皮。云大例相似。疏願中相好皮
者。金色等者。相謂三十二相中第十五身皮 金色。好者八十種好中第十六。世尊身皮潤 滑柔軟光悅鮮淨。塵垢不著故。疏纖長者。
量等者直就事說。若約相好纖長是相即 三十二中第三相。圓 傭 是第二好。赤銅是第 一好。能攝者持法界故亦第五十三好。言
隨好者總指。由此一句別詺文為力為色 等。亦瑜伽二十指皆殊妙為二十隨好也。齊 等者不參差。即第三隨好。云各等無差。輪相
等即第八十隨好。上說八十世尊手足。及胸 臆前俱有吉祥喜旋德相。文同綺畫。色類 丹珠。裏面皆有。本那伽吒者。此云滿瓶。塞
縛悉底迦。此云有樂。故云圓滿之言應言滿 瓶。右旋之言應云有樂。其右旋梵云難提迦 物多。故若準觀佛三昧海經者。即第一經觀
相品。疏赤銅者。即是小相好。即第一隨好。 言事爪則不染塵垢者。亦第一好。又第一 好。云一世尊指爪狹長薄潤光潔鮮淨。如赤
銅色。故具此二疏般若波羅蜜猶如大火聚。 即龍樹讚般若。至勝熱處當廣引釋。疏四 十一求法入火者三地有文。又賢愚經云。又
復世尊過去久遠無量阿僧祇劫。此閻浮提 有大國王。名曰梵天王。有太子名曰曇 摩鉗。好樂正法四方求法。周遍不獲愁悶 懊惱。帝釋化為婆羅門。來詣王所。王請就
座為說妙法。婆羅門言。學之甚難。云何便 說。太子審問。答言。若能作大火坑令深十 丈滿中熾火。自投於中為供養者。吾乃與
法。太子如教群臣諫喻令愍我等。婆羅門 曰。吾不相逼。若不爾者。吾不說法。王知 意定令使乘八千里象。宣告一切太子於 是却後七日求法入火。諸小王等遠近皆集
悲哀勸喻。太子告言。我於久遠生死之中喪 身無數。人中為貪更相殘害。天上壽盡失 欲憂苦。地獄之中火燒湯煮等。受無量苦
未曾為法。吾今以此臭穢之身為法供養。 云何止我將欲投火。先請說法。婆羅門為 說偈云。常行於慈心。除去恚害想。大悲愍
眾生。矜傷為雨淚。修行於大喜。同已所得 法。救護以道意。乃應菩薩行。聞說法已便 投火坑。帝釋并梵天王。各執一手而歎之
言。一切生類賴太子安。何為投火喪他父 母。太子答言。為無上道不惜身命。纔投於 火火變華池。太子安然坐連華臺。諸天雨
華沒至于膝。爾時梵天王者淨飯王是。疏 如香城粉骨雪嶺忘軀者。下句即涅槃。上 句即大般若。大般若文廣。今依大品二十
七略引經云。佛告須菩提。菩薩摩訶薩。求 般若者。當如薩陀波崙。此云常啼。欲求 般若不惜身命。聞空中聲。汝但東行莫憚
勞苦。即當得聞。菩薩聞已作是念言。令我 東行何時何處當聞般若。即住立啼泣經 于七日。空中有佛即語之言。從此東行五 百由旬有城名眾香。彼有菩薩名曇無竭。
此云法尚。日中三時宣說般若波羅蜜。心念 欲往即得無量三昧法門。諸佛慰喻忽然不 現。欲見法尚自念貧無以何供養。遂欲賣
身。中路有城。以魔蔽故。並無人聞賣身 之聲。唯有城中長者女聞。帝釋化為婆羅 門云。不要於人。唯要人血髓用祀天 神。菩薩遂刺左臂出血。割右髀肉。復當破
骨出髓。時長者女樓上遙見下問其故。答 云。我欲供養法尚求聞般若。女遂止之。 許供所須。與共同往。帝釋即時復天身云。
我相試耳。欲求何願。答云。與我無上菩提。 帝釋言。是佛境界非我所能。更何所求。答 云。乞令其身如故。帝釋許之。平復如故。
釋曰。此即粉骨。言香城者。彼眾香城七重。 欲往彼故。又至彼城刺血灑地故。言雪 嶺忘軀者。即涅槃第十四聖行品明。世尊昔
在雪山。修行為求菩提。帝釋化為羅剎。 去其不遠遂說半偈云諸行無常。是生滅 法。菩薩忽聞攬髮舉視。遂見羅剎。初疑其 人。若聞此偈不合受此可畏之身。又思或
於過去佛所曾聞。尋往問言汝於何處得 是過去離怖畏者所說半偈。何處得此半如 意珠羅剎言曰。我饑讇言。菩薩請言。汝所 說者義味不盡。為我說終。我當終身為汝
弟子供給所須。又言。我今饑苦終不能說。 菩薩問言。汝須何食。羅剎答言。我所飲者。 唯人熱血。我所食者唯人暖肉。我飛行處處
而不能得。菩薩請言。但為我說。我聞偈已 以身奉施羅剎又言。誰當信汝。菩薩答言。 釋提桓因大梵天王得他心者。諸佛菩薩以
為證明。次脫衣服以敷高座。羅剎坐已為 說餘半偈云生滅滅已。寂滅為樂。羅剎又 言。偈已說竟。當施我身。菩薩是時深思此
義。若石若壁若樹若道。書寫此偈後昇樹 投身而下。未至於地。虛空之中發種種聲 稱歎菩薩。上至阿迦尼吒。天釋復本身接 之安置平地。稱讚善哉。真是菩薩必成正
覺。願見濟度禮足而去。因此乃超彌勒菩 薩十二劫在先成佛。言其類非一者。如菩 薩本緣經說。虔闍那梨王愛樂正法廣召賢 達。有婆羅門應召而至。令王剜身千燈
經停七日。廣集眷屬遂剜千燈燈如錢 大。添滿油竟請說偈法。婆羅門說偈言。常 者皆盡。高者亦墮。合會有離。生必有死。聞 竟然燈。又發願言。願成菩提然大法燈
光明照於一切。帝釋問云。得無悔耶。答 言。不悔。若不虛者平復如故。言畢平復。賢 愚經第一。亦有此緣。名虔闍婆梨。又有釘
身千道。涅槃二十七亦有賣身重法之緣。 恐繁不引。八十經中普賢菩薩自說求法因 緣。第三地中亦說求法內外無悋。疏俱舍 論說。昔有黃門救五百牛毀形之事等者。
與西域記第一全同。彼云。是屈支國舊曰 龜茲國。大城西門外路之左右各立佛像。 高九十餘尺。五年修設一大會。西北渡河
至阿奢理貳伽藍。唐言奇特。相傳云。昔時 此國先王崇敬三寶。將欲遊方觀禮聖迹 乃命母弟攝知留事。其弟受命竊自割勢 防未萌也。封之金函持以上王。王曰。斯何
謂也。對曰。駕迴之日乃可開發即付執事。 隨軍掌護王之還也。果有搆禍者。白王。 王命監國婬亂後宮。王聞震怒欲置嚴刑。
弟曰。不敢逃責願開金函。王遂發而視之。 乃斷勢也。曰斯何異物。欲何發明。對曰。王昔 遊方命知留事。懼有讒禍割勢自明。今果
有徵願垂照鑒。王深敬異情愛彌隆。出入 後庭無所禁礙。王勅弟於後行遂遇一夫 擁五百牛欲事刑腐。見而懷念引類增 懷。我今形虧豈非宿業。即以財寶贖此群
牛。以慈善力男形漸具。以形具故遂不入 宮。王怪而問之。乃陳其始末。王以為奇特 也。遂建伽藍。或旌美迹傳芳後葉從此
立名。疏四如說修行者。此下餘經云。善男 子。若男若女具足四法謂名丈夫若有男 子無此四法。即不得名為丈夫也。何以 故。身雖丈夫行同畜生。如來調伏若男若
女。是故佛號調御丈夫。疏又四相品即南經。 北經即如來性品卷當第四。言四相者。一 者自正。二正他。三者能隨問答。四者善解
因緣義。前亦已引。意云。自正者。明信三寶 常住不移。寧以利刀割斷其舌。終不說言 如來法僧是無常也。二正他者。意云。隨機
受法智小堪說無常等。智大堪化乃可 具說常無常等。三能隨問答者。意云。善知 如來制聽之意隨問而說。如有問言。云何 不施一錢得大施名。佛言不食酒肉施
以酒肉。不飾香華施以香華。無費一毫 施名流布。迦葉因言。食肉之人不應受施。 便為廣說斷肉之制。昔開三種乃為漸損 其貪耳。四善解因緣義者。意云。知佛有何
因緣初不說深法不廣制戒。後方說之。 知未堪聞故先未說。未有過失故不廣 制。隨過補之。然此四相將為眾生聞大 涅槃。為能開德通是利他。若別說者。初一自
利。自行非邪故名為正。後三利他。令離邪 過故名正他。此一正是利他行體。後二化 德能隨問答。明知法業自在隨問巧答。四 達根性善知隨機授化因緣上說就能開
以說。若就所開四者。經云。復次自正者。 所謂得是大般涅槃。正他者。我為比丘說。 言如來常存不變。隨問答者。迦葉因汝問
故。得廣為菩薩摩訶薩比丘比丘尼優婆塞 優婆夷說是甚深微妙義理。因緣義者。聲聞 緣覺不解如是甚深之義。不聞伊字三點
而成解脫涅槃。摩訶般若成祕蜜藏。我今於 此闡揚分別。為諸聲聞開發慧眼等。餘廣 如彼經。此中但取知其四事名丈夫耳。
[0391b22] 疏。 雖是女人下。亦是涅槃第九經末。前廣說女 人之過竟。便云。善男子。以是義故。諸善男 子善女人等。聽是大乘大般涅槃經。常應
呵責女人之相求於男子。何以故。是大乘 經典有丈夫相。所謂佛性。若人不知是佛 性者則無男相。所以者何。不能自知有 佛性故。若有不能知佛性者。我說是等
名為女人。若能自知有佛性者。我說是人 為丈夫相。若有女人能知自身定有佛性。 當知是等即是男子。釋曰。此文證宗五性 者都非丈夫。若具四德不揀男女即丈夫
矣。疏然七丈夫總有多說者。疏出其五。一 依瑜伽七丈夫。即八異熟中除財位果以 屬外故。八異熟義即當瑜伽第三十六。此
迴向初已具引竟。淨行品中亦以略出。疏。 依小乘七賢聖者。如俱舍賢聖品。離世間 亦出七善知。如梵行品已引。
[0391c10] 疏。於施行中 略列諸田。下疏文有三。初隨難略釋。二料 揀諸田。三總結經意。今初。言別人者。謂
資財人者。即不思議境界經。普賢菩薩云。又 復菩薩為護三昧隨法施時不揀福田。怨 親善惡持戒破戒富貴貧窮。又復思惟。施
於富者雖無所用。然我自應修習施行。釋 曰。即有財為別人也疏於中佛塔下。第二 料揀諸田有四。一總立五田。謂恩敬德悲 苦。二若敬田有病下。辨其兼通。言智論
十四者。論云。復次三事因緣生檀。一者信 心清淨。二者財物。三者福田。心有三種。若 憐愍。若恭敬。若憐愍恭敬。施貧窮下賤及諸
畜生。是憐愍施。佛及諸法身菩薩等。是為 恭敬施。若施諸老病貧窮阿羅漢辟支佛。是 為恭敬憐愍施。釋曰。論唯此三句。今有非
恭敬非憐愍。即上別人。三總收為二者。謂 悲田攝苦。敬田攝恩德。四然此二田下。 彰其優劣。於中有二。一以二田對辨。二唯
就敬田以明。前中三。一約智。二約境。三約 悲。亦是三約心。二約境。初融心境故云 以理御心。今初。成上以理御心。則心無二。
況就於境而有分別。即淨名第一善德長者 子章中。長者子自於父舍設大施會。供養 一切沙門婆羅門。及諸外道貧窮下賤孤獨
乞人。期滿七日。時維摩詰入會訶之云。當 為法施之會。何用是財施會為。問曰。何謂 法施之會。答云。法施會者。無前無後一時
供養一切眾生。是名法施之會。後廣為說 法施。長者子發心解身瓔珞價直百千上 之。不肯取。再請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