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fang Guang Fo Huayan Jing Sui Shu Yan Yi Chao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Scroll 63
Click on any word to see more details.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六十三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0502b22] 疏。總收七覺下。第三會通相攝。即瑜伽意。於 中有二。先正相攝。念通定慧者。遍行定慧 故。四念是慧須得念故。神足是定。心定須
念方守境故。後雖是前三下。通妨。謂有問 言。既是前三。此何重說。增故名覺。
[0502b26] 疏。依位 所明下。第四辨果。雜集云。覺支修果者。謂 見道所斷煩惱永斷。由七覺支是見道自體
故。瑜伽云。最初獲得七覺支。故名初有學。 見聖迹已。則永斷滅見道所斷一切煩惱。 唯餘修道所斷煩惱。
[0502c02] 疏。又雖一剎那下。第五 分位。謂雖見道迅速有十六心。義則一剎那 中七法俱起。功能不同不可言一。如七味
香搗篩和合焚。如麻子七香齊發。念除妄念 下。別示異相。
[0502c06] 疏。大乘七覺下。六明理觀。即 頓門禪意。不念諸法即是念覺故。昔人云。真 如無念非念法。能階實相。無生豈生心。能
到無念念者。則念真如。無生生者。生乎實 相故。起信云。若知離念無有能念所念。是 名隨順。若離於念名為得入。淨名亦云。常
求無念實相智慧故。般若云。若念一切法。 則不念般若波羅蜜。不念一切法則念般 若波羅蜜等。餘可虛求。疏第七八正。疏文有
七。一約類辨意。二釋名。三出體。四釋文。 五辨果。六類攝。七權實。今初。言約類者。 即七類中名現觀後起道。言辨意者。為斷
修道諸惑故。總含雜集五門之中所緣境 也。故彼論云。八正所緣境者。謂即後時四聖 諦如實性。由見道後所緣境界。即先所見諸
諦如實性為體。釋曰。即疏文中現觀後起意 也。
[0502c22] 疏。離八邪故下。第二釋名。瑜伽云。問何 因緣故名八支聖道。答諸聖有學已見跡者。 由八支攝行跡正道能無餘。斷一切煩惱。
能於解脫究竟作證。是故名為八支聖道。 對疏可知。疏八正自體下。第三出體可知。 疏文中下。第四釋文。即當辨相。全是雜集
之文。而合八為六合戒三故。瑜伽文廣意 不殊此故。釋正見云。當知。此中若覺支時 所得真覺。若得彼已以慧安立。如證而覺。
總略此二合名正見。釋曰。所得是一。安立 是二。即二見道合名正見。疏中依前所證 真實者。即真見道。依實揀擇。即相見道。
[0503a04] 疏。 正精進者。瑜伽云。依止正見及正思惟正語 業命勤修行者。所有一切欲勤精進出離勇 猛勢力發起策勵。其心相續無間。今雜集意。
但顯功能不顯其相。
[0503a08] 疏。正念者。瑜伽論云。 由四念住增上力故。得無顛倒所攝正念及 與正定。
[0503a10] 疏。若能如上下。第五辨果。言分別 誨示等者。上攝八為六。今等取後四故。雜 集云。道支修果者。謂分別誨示他。欲令他
信。煩惱障淨。隨煩惱障淨。最勝功德障淨故。
[0503a14] 疏。然其八中下。第六類攝即瑜伽意。以戒定 慧三流類攝之。於中有二。先正攝為三學。 後定慧大同下。對同揀異。異唯在戒故。瑜
伽問云。何故此名聖所愛戒。答以諸聖者賢 善正了。長時愛樂欣慕悅意。我於何時當 正獲得。諸語惡行諸身惡行諸邪命等事不
作律儀。由彼長時於此尸羅深心愛樂欣慕 悅意故。獲得時名聖所愛戒。既獲得已。終 不正知。而說妄語等。釋曰。即新建立意也。
[0503a23] 疏。若依此經下。第七顯權實。由上所明皆 約寄位故。示本經真實之義。今文略舉。具 云隨順菩提修八聖道。是菩薩道。所謂正
見遠離一切諸邪見故。起正思惟捨妄分 別。心常隨順一切智故。常行正語離語四 過。順聖言故。恒修正業教化眾生。令調 伏故。安住正命頭陀知足。威儀審正隨順
菩提。行四聖種。一切過失皆永離故。起正 精進。勤修一切菩薩苦行。入佛十力無罣 礙故。心常正念悉能憶持一切言音。除滅
世間散動心故。心常正定善入菩薩不思議 解脫門。於一三昧中。出生一切諸三昧故。 釋曰。據此文證。豈不深玄。
[0503b06] 疏。上之七類總 以喻顯下。即第五段。然婆沙智論皆有此文。 並以樹況於道品。故名道樹。第二護小乘 行可知。
[0503b09] 疏。大文第四彼果分者。前已指經故 此不牒。即從佛子菩薩住此焰慧地所有身 見下。是然總唯二果。前一開二。後一開四。
便成六果。然有二門。一行斷分別故云。二 中一離障果。二成德果。二對前分別。故云 前從護煩惱生。後從護小乘生。隨文釋中。具
以六果別別對前。今初一是護煩惱者。以 修道品對治行故。遠離煩惱顯涅槃故。 業亦隨亡。初為二果。
[0503b17] 疏。所起執著出沒是 此總相者。此是斷惑正斷三地正受解法慢 故。
[0503b19] 疏。本即所有身見等者。疏文有三。一釋 經。此中二我計執自高說為我慢。非定法 慢。二而云下釋論本字。三此中身見下。出
所斷體。於中有二。一約實位說。具引唯 識已見初地。二約寄位既是初果。初果初 斷見故。
[0503b24] 疏。以上三事防護自己所得者。三 事即一治故。二我所故。三財物故。自己有所 得。即前執著出沒法定兩慢。此為所護。總
用三句釋論護字。疏五中下總料揀也。五 即前一本二起。三行四護五過。
[0503b28] 疏。得道品等 者。正謂正道。助即助道。方便即方便道。並 如前說。
[0503c01] 疏。第二成德果。文中二。先開章名。 如下釋。次此之四果下辨所從。言初二護 小心果者。對下小行故云小心通上狹心。
皆小乘心。今此二果俱從狹小二心所生。 言二果者。一增上心欲果。二報恩心果。上 護狹心是利他心。上護小心是自利心。護二
利行為報佛心。俱護小乘即是心欲。今更 增上即是其果。修此二利為報佛恩故。是 其果。言後一是護小乘行果者。即發勤精
進果。前護行中修二利行。謂成就莊嚴佛土 等有五句。經前四自利後一利他。今皆勤行 即是其果。上言後一復從前三果生者。即增
上欲本心界滿足果。謂於前增上心欲得滿 足故。報恩心得滿足故。於勤精進得滿 足故。下疏文具。
[0503c15] 疏。前中初果者下。隨文釋 也。先釋第一果。通約護小故云上求下救。
[0503c17] 疏。今初即牒前小乘中總句者。總句經云。 菩薩修行如是功德。為不捨一切眾生故。 疏文具配釋之。
[0503c19] 疏。二治少欲功德者。謂不 欲布施頭陀等。今求上上勝法治之。三治 不求勝智者。上不求功德。此不求智慧。
此二治不攝善。初一治不離惡則惡止善 行。總為自利。四即利他則離自利利他二行 之過。亦是自分。後二亦勝進。前解後行解。 言自見取者。執取自見以為勝故。
[0503c25] 疏。起 報恩心果。疏文有二。先對三地明報恩義。 則通對狹小。後上希求下。即近對護小乘中 護小心也。
[0503c28] 疏。先別明後總結。亦可別明是 報恩行。總結三心是報恩德。
[0503c29] 疏。別中彼行 有九種類攝為七者。二三各二句故。此是論 攝亦可九句。初一報恩心中六報恩行。後二 解釋。今初總欲起行順佛化意也。
[0504a03] 疏。二有 二句依同法者。即心極和善同住安樂。和善 自行同住不擾於人故。共為同法起報恩 心。言順同行善友意者。以於同行起和
順故。同行即受善友之教。故於善友成報 恩行。疏二句依法起行者。依師受法造緣修 行。名依法行。順師受教。知之言知。不知
言不知。故名為直。以石投水水能受石。心 能受境如水柔軟。
[0504a11] 疏。無稠林行論經下。有 一句云無諂曲心。論釋云。不妄說己德。經 以稠林含於諂曲。疏以不覆亦含自詃。
[0504a14] 疏。初二依人下。通相收束。約經初有三句。 一句於師。二句於友。次三依行。經有四句。 前二成德。後二離過。後二依教。一領教二
得旨。
[0504a17] 疏。寂滅通結餘句者。無覆無慢受教 得旨。皆寂滅義。此依古釋直順經文。若準 論經三句小異。忍名善心成就。調柔云寂
滅。寂滅云善寂滅。論云善心成就者。是對 治修行。增長故者。結前增上心欲果。此果 從前第三分護煩惱行。及護小乘行二種對
治生。彼治此滿故名善心。今云忍者。即忍 可也。論云寂滅心成就者。是前對治修行增 長力故。即結前二離障果。由護煩惱對治家
力。得無二障故。既無二障故曰調柔。論 云。如是善寂滅心成就者。彼果前二句顯。釋 曰。善即初句。寂滅即第二句。總合上二為
善寂滅。成彼報恩心果。云彼果前二句顯。 由此一果通。從前二種對治增上。及二遠 離生故。釋曰。總上三句結前四果。
[0504b02] 疏。謂二 利行下。此釋果名。於前不捨下。辨所生 處。正是無盡行相者。以今經文釋成第四 無盡行相。先牒前者。此果正從護小乘行
生。而是前果成時。此果即成故。
[0504b06] 疏。若琴絃 之緩急者。此是如來教守樓那。彼是大富 長者之子。足不履地。出家之後。精勤修道。
足下血流。佛問。汝曾鼓琴耶。答云曾鼓。絃 緩如何。答云不鳴。絃急如何。答云即絕。當 如何可。答云。不緩不急。佛誨之言。修道亦 爾。
[0504b12] 疏。六修習過餘者。即經無等等精進。前 句行修之初。此句行修之次。依前起行行修 勝出。故名過餘。後句行修之終故無能壞。
[0504b15] 疏。九自斷疑等。即善分別道非道。言如無 畏者。謂如四無畏言是出苦道。若有難言。 若言聖道能出苦者。何故阿羅漢有瘡疾
等。佛於此難正見無由。心無怯畏善為決 斷故。論云能斷疑惑等者。降伏他言正修 習故。疏分二疑。二疑皆斷為正修習。
[0504b20] 疏。本 心界滿足果者。疏文三。初釋名。二出因。三 引證。初中即是經中總句。心界清淨清淨即
滿足。界即性義。心性差別故。先釋心界。言 菩提分心者。謂依菩提心樂欲心也。即前 增上心欲果釋滿足。云正念真如修上道品
者。以稱如修是滿足故。即前起報恩心果。 二由精進故者。是滿足因三故。瑜伽四十八 下。引證先舉論。後故知此果下。疏釋論可 知。
[0504b29] 疏。此一自分下。皆勝進者。勝進八句。前 六自利。後二利他前中為四。一第二句於他 起解。二第三句於他起行。三有三句行成
離障。四有一句障除得證。三中一除煩惱 障。二除所知障。云祕密疑事。言微細法慢 者。是下品慢難知為微細。微細故祕密。
[0504c05] 疏。 八上依佛力下二句利他。此句由佛護故 成利他行。九即利他德。先舉論。後此除定 中智障下。疏揀異第五句智障。今顯於化
生中現多三昧。定障解脫故。方能化生。第 二位果中。疏四地已上寄出世之首故。重明 有者。既為出世不依世間法也。言已上
者兼五地故。上明有無。從表心出家下。 明出家前却。問何以前二在攝報中。此在 調柔之中。故云表心出家。於行中說疏。言
阿含光者。此地之中道品行德從教修起。故 名阿含。又道品智能知教法。亦名阿含。又 此道品差別行德。可以言顯。亦名阿含。即 證體上有阿含起名示現也。
[0504c18] 疏。風等不壞 者。經云風雨等緣所不能壞。不似火光風 飄雨濕皆能滅無。今風吹不斷雨洗還明。而 云等者。餘光不奪不似星月日光映。故合
中下地不及即合上。餘寶不及魔合上風。 煩惱合雨。別地行中。不捨眾生修道品 故。同事偏多。攝報果中破眾生身見者。自
破微細見故。餘例前知。四地竟。第五難勝 地。
[0504c26] 疏。所以來者略有四義。一約寄位。二約 三學。三約出世間。四約所得法。初中二。一 約地論。二仁王下約他經。於中有二。初雙
牒二經。約人以配。揀前地論約所觀行。二 以七地未斷分段故者。是賢首略釋七地 為羅漢之由。然瑜伽攝論唯識皆云初二三
地相同世間。四五六地寄同聲聞者。正明配 位。即仁王文。經云爾焰聖覺達地菩薩。修行 順法忍。逆五見流集無量功德。住須陀洹。
第五地云。勝進達菩薩。於順道忍。以四無 畏觀那由他諦內道論外道論藥方工術故。 我是一切智人。滅三界疑等煩惱故。集無
量功德故。即斯陀含。第六地云。常現真實 住順忍中。作中道觀。盡三界集因集果。一 切煩惱盡故。乃至證阿那含。第七地云。玄達
菩薩十阿僧祇劫中。修無生法樂忍。滅三界 習因業果。住最後身中。無量功德皆成就。無 生智盡智五分法身皆滿足。第十地阿羅漢
梵天位。釋曰。言第十者。此經通約三賢十 聖。為十三位。修十三觀故云十等。
[0505a16] 疏。言難 勝者解深密下。此第一釋中。先引經。後。此 從初說下。疏釋初分經下引證。言初分者。 即勝慢對治。而是治當地慢隨順如道。經
云。佛子。菩薩住此第五地已。善修菩提分 法故善淨深心故。復轉求上勝道故。隨順 真如故。即其文也。
[0505a22] 疏。唯識同此者。上引攝 論即是本論。唯識全取彼論。世親釋下即 釋攝論。於中二。先舉論。能合難合下。後釋 勝相。
[0505a25] 疏。瑜伽云者。即四十八論。諸相應增上 住文。其莊嚴論即第十三。彼偈云。難退有二 種。能退故難勝。今疏所引即彼論釋。其顯揚
論即當第十三。此但引於當地之文。此前論 云。五難勝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 治。第四地超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已下。
疏文全同。但有人云。諸法微妙慧蘊。今略無 二字義已足故。其十住論亦十住婆沙第一。 疏然諸經論下。四結前旨同。若據實位下實
寄對辨。既初地中已能雙照。豈至五地方 有雙行。故知。約寄即彼經上卷菩薩行品。 疏故此地中下。三明斷章。先標名。即前四地
下釋意則已盡。唯識具云。五於下乘般涅槃 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厭生死樂趣 涅槃。同於二乘厭苦欣滅。彼障五地無分
別道。入五地時便能永斷。由斯五地說斷 二愚及彼麁重。一純作意背生死愚。即是此 中厭生死者。二純作意向涅槃愚。即是此中
樂涅槃者。釋曰。此地真如名類無別。故緣 彼道名無差別。本分名身淨我慢障。四地 出世取身淨故。由此欣滅如前已釋。餘諸
經論言異意同。疏由斯證得類無別真如者。 四證如。疏亦約生死涅槃皆平等故成賴 無別。唯識釋云。謂此真如類無差別。非如 眼等類有異故。此由難見。攝論名為相
續無差別法界。世親釋云。謂於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