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fang Guang Fo Huayan Jing Sui Shu Yan Yi Chao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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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七十三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0576c23] 第四大盡分中。文前有四。一依論科。二此 五依下論釋義。三前二下料揀。四文中下 辨經義。二中五義之內義字向上。皆是論
文。義字已下即是疏釋。然前二離惑智二障。 成心慧二解脫。後三利他即是三業。一意二 口。雖云意持正在口說。三即身通。今初集
智下。疏文有四。一總彰大意。二文中下總 科。三然通真妄下總辨義類。四在文六重下 對文收攝。今初。然論中文有三節。一總立
七名。謂一集智大等如向疏引。二總辨七智 之所依起。略顯其相。三總釋七智之相。今 疏文中分為七段。一一智內皆有三重。如
今集智云今初集智。即第一列名。二依能 斷疑力。即論第二依起之一。三了法緣集 故。即論第三段釋義下之六智。皆具此三。
然遠公釋緣集云。統唯一種。或分為二。一 妄緣集。三界虛妄唯一心作。如夢所見但 是心解。二真緣集。一切諸法皆真心起。如
夢所見皆報心作。或說為三。曲有三門。一 真妄離合為三。離為前二合為第三。第二 約心識論三。一事緣集。從事識起一切
法。二妄緣集。從其妄緣起一切法。三真緣 集。真識體中具過一切恒沙性德。互相集成 故言緣集。又從真識起一切法故。經說言。
若無藏識七識不住。不得厭苦樂求涅 槃。由如來藏故起諸法。三就有為無為說 三。一即有為緣集。二無為緣集。三具二緣 集。並如六地已說。三攝以義類。即前三中
第一三也。四中在文。雖六不出前三。收攝 已竟。釋義已周。一唯染中已攝六集。二有 七集。三唯一集。四有三集。五唯二集。無為
有三虛空已別說竟。但二無為。一淨二滅。涅 槃有四。餘無餘及與無住。皆約修顯故。得 稱淨。六唯一集故有二十也。第六段中
四。一標通三。二故論下引證。三以法界下 疏釋。順上善法界為淨。不善法界為染。無 為法界為滅。無為與善為正。不善不正。四
而論諸句下會釋論文。然上以其三事開 合故為六段。而文不次。又今經與論經 次亦小異。若依今文辨次第者。然望論 經論經闕二。一無世界集。二無最後入一
切法分別決定智集。彼意為世界即世界成 壞。將後入一切法集。屬於總結故。但十 八并結十九。今為世界是總。通佛眾生如 世界成就品。通有唯成無有壞義。成壞之
剎唯屬眾生。彼次與此亦小有異。以法界 居虛空之後。眾生識界居為無為前。且依 今經以辨次者。先明三界通於依正。總辨 眾生所依。次云世界通於染淨。次辨法界
向上為上四所依。向下。與為無為等而為 所依。法界是總以性從緣。則有為無為。眾 生是能迷之人。識界為眾生之本。虛空是眾
生等住處。涅槃是眾生所歸。煩惱是能迷之 因。行兼於業則顯前皆是果故。此句初有 此菩薩言。由煩惱因感界成壞。次三辨反
源之人。如來下四辨反源之果。結云一切 者。非止二十故也。第二應化智。亦具上三。 謂一列名。二依起。三釋相在文分二。先標
名總科。後別中十句下隨文別釋。前中即 將躡經前文。釋論第二牒所依起。其第三 釋義易解不舉。論云是中應化智者眾生應
化等差別。遠公云。然化有三種。一據始起 有分別心。而作變化。二就息想論。物見我 化我實不化。三就真實說。緣起門中皆是
真實作因。法門之所示現。今依後義。是故 前緣集智而起化用。第三加持智中。文亦 具三。初牒經立名。二論云下辨所依起。三
謂依彼下疏釋論依起。便是第三段中釋 義。常化不絕為加持故。即以不絕是轉義。 如轉法輪。
[0577c05] 疏。初三不斷三寶者。不斷是三 寶中持義。謂佛種不斷即是佛持等。
[0577c06] 疏。願等 因體者。望上時持故名因體。就體有二。願 是起行方便之心。供養及行即依願。正行供 養攝福行攝智故。第四微細智中文三。一
牒經標名。二謂智下解義。三故論下躡前 辨依起行中。先舉論。後謂依前下疏釋。言 三智者。一應化。二加持。三善集。即前緣集
智所以合者。集智是智應化是悲。悲智無 礙為佛微細。疏非但八相。一具餘七者。但 應化一智。即能令一而具一切。今一一事皆
具三智故為微細。以如來證此法門故。別 有十事多同八相。八相不具第五密處智。 文中有四。一標名。二依護根下辨所依起。
三現麁下釋祕密義。四初三下釋文。文含 多義。前諸疏文已皆具矣。第六入劫智文有 五。一標名。二依命行下舉論依起。三謂劫
下疏釋論含於入劫之相。四亦十世下結成 玄門。五以得下出即入所以。第七至入道智 文中有四。一標名。二論云下依起。三謂遍入
下疏釋依起。四別中下釋文。三中顯前標名 具於三義。一明知凡夫道。道謂業惑以逆 順等皆所知故。二若約下知化凡夫道。謂
一切善法論名對治。即順字攝之。及第三知 化凡夫即是佛道。文正出此。四別中總句 義通三義。別顯三種中。前二皆第一知。凡
夫道其中觀破摶聚者。四十八經當具解釋。
[0578a03] 疏。次四句能化之行者。即化凡夫道。亦兼 第三知凡夫道。即是佛道。後四化果其中思 議等並如九地。第二解脫下總有四對。疏
中已配義並可知。第五釋名分。疏今此一段 從所受立名下。此文有三。初此上揀別。二 引論釋。三謂佛身下疏釋論。然此一段若 從所受應名法雨地。若從能受應名法
海地。今從受處名為法雲。雲當佛身而論 意。又以聞法相似猶如虛空。則以虛空為 能受。菩薩身遍覆故。雲為所受之法。以雲
義多含故論影出之。疏由前七智等者。七智 正是此地別行所以舉之。成就念力偏語受 法之德。此智實成下釋經隨順無量菩提之 言。由因成果就故云隨順無量菩提無量
之德皆隨順也。
[0578a17] 疏。上二句性故者。論一 時具云聞法者。性故作故二事示現。
[0578a18] 疏。離破 之謂三慧下。疏釋論大法明下。牒論釋經。 然今經云安受攝持。論經云受堪思持。思 即是攝。堪即是安。受堪雖倒俱是聞慧。疏取
義順經不違論釋。餘並可知。第六神通力 有上無上分智慧明達。即起通之智者。經 但兩句。論經亦但云住此地於智慧得上 自在力善擇大智神通隨心所念。而論云。
是中依內者有四種。一不思議解脫。二三昧。 三起智陀羅尼。四神通如前所說。釋曰。今疏 取意。各別配經。亦具此四論。言如前所
說者。即大盡分中五種大。但合智及陀羅 尼耳。以陀羅尼智為體故。此之二段者。即 以轉變外事為神通自相故。疏無所不融 故能一身包含無外者。此金剛藏正用前作
住持相中。於其身中示有無量國土莊嚴之 事。及於自身示現佛身。疏此中亦即大盡 中事者。前文標中已有五大。今復結之。故
云亦是。謂初總標三業。即神通自在餘具 五大。一觀察三世。即第一智大。二三昧境 界。即第三三昧大。三智慧境界。即第四陀羅
尼大。四遊戲一切下。即第二解脫大。五變 化下。即第五神通大。疏問中即舉菩薩疑 佛者。謂信菩薩神通謂佛應不勝。前舉佛 疑菩薩則謂佛得。亦疑菩薩不得故問同
意別。疏第二乃至說法斷疑等者。文中有三。 一正顯斷疑。二然此下文下會釋經文。三若 準下依經解釋可知。第八地影像分。於中
分二。先總料揀。後正釋文。前中有三。一約 二道分別。二約修顯分別。三非一異分別。初 即論意。於中三。一依經標名。二前二下以
二德收之。三依論列釋。二中遠公前三皆 阿含。今以海喻十德互遍故喻證德。此二 教證亦可隔句相對。池望於海是修成相對。
地中真偽合修為教。如池喻起修之行。海 喻捨妄契真。實德互遍猶如義大。第二小喻 第四珠喻。即約詮就實。相對寄言顯十如。
彼十山為教智。真體無二如珠更含。餘義 略示其一。
[0578b27] 疏。前中池喻下。第三依論列釋 標功德名。皆是論文。餘皆疏釋。然下論隨 文釋中。亦自解釋。釋第一池喻云。依本
願修故。釋第二山德云。依一切智增上行 十地故。釋第三海喻云。因果相順故。今十 德遍海。即因順於果海攬十德即果順於
因。釋第四珠喻云。過十寶性即障盡證堅。
[0578c05] 疏。又十地有三者。第二修顯分別。以修成 法三而收四喻。前二是修故亦是教。次一是 成亦順於證。三是法地順佛果海故。以海
喻融前二也。前二即是修成含池山珠之 三喻也。
[0578c09] 疏。又此四喻下。第三非一異分別。 於中四。初約因果明非一異。二約前後。三 結成圓融。四結示本意。今初分二。先總
標。後初一之下別顯。池非是海故云始異。 入海即池之水故云終同。同異先後即始差 別終無差也。二出喻一佛智地出十地山
故。云無差之差。上二下結前生後。三海則 因果交徹。四珠雖一證智不礙分十。
[0578c16] 疏。又 初喻前後體別下。第二約前後論非一異 則十地相望以為前後。
[0578c18] 疏。初一即是圓家 漸者下。第三結歸圓融。此言自天台生。而 小不同。彼處漸圓是漸教家圓。今亦圓教
行布之極耳。圓圓亦與彼不同。乃是初後 圓融名圓圓。非圓教圓滿名圓圓也。是 知上取相顯。前二喻教後二喻證。理實四 喻一一之中。皆有教證。如珠喻體即證治
穿等教。池初四河即是於教入海為證。故 約非一皆是教道。約非異義皆是證道。又 非一非異二義不同。即是教道互融為證。 勿滯語言。
[0578c28] 疏。上來所解下。第四結示本意。 言上來解者。唯除四喻。喻四功德餘皆疏 意。故云在論雖無。
[0579a01] 疏。今初修行德中下釋 文。然論但云是中修功德者。依本願力修 行以四攝法作利益行。自善增長及得菩
提自利益行。應知。次論牒經帖義文意可 知疏第二總以喻顯中。然此十山與俱舍 論多同小異。彼偈云。蘇迷盧處中。次踰健 達羅伊沙陀羅山揭地洛迦山蘇達梨舍那頞
濕縛羯拏毘那怛迦山尼民達羅山。於大洲 等外有鐵輪圍山。前七金所成蘇迷盧四寶。 釋於梵名如昇須彌山頂品。然須彌處中。
次七金繞輪圍。第九今有十山為次。又別 為順十地所出異故。一雪二香。俱舍九中 所無。三鞞陀梨陀梨亦云馱羅。下偈復云
毘陀。則正當第三伊沙陀羅。此云持軸。與 種種持義亦大同。四神仙應是第五蘇迷梨 舍那。此云善見以仙居故。五由乾陀羅。即
第二持雙。六馬耳全同第六頞濕縛羯拏。七 尼民陀羅全同第八。彼却無翻。但約形名 為魚嘴。八斫羯羅同彼第九。九計都末底義
同揭地落迦。彼亦無翻。但說其相故。論經 名眾相山。十蘇迷盧全同第一。既加香雪 應除象鼻。三藏楚夏既各不同。言詞輕重 難為剋定。
[0579a23] 疏。第三法喻對顯中二。先明山 體。後若語下辨其所有。於中二。一直辨所 有以況於法。二論以義揀。今初文並可知。
但計都山並大力修羅處者。準經論說。修羅 總有五種住處。一在地上。一最居下。最居 下者。在於海底。即毘摩質多羅阿修羅王。其
力最大統領無量修羅眷屬。次上二萬一千 由旬有阿修羅王。名曰勇健威勢次劣。亦 統無量修羅眷屬。次上二萬一千由旬有修 羅王。名曰花鬘威勢轉弱。亦統無量修羅
眷屬。次上二萬一千由旬有修羅王。名曰 羅睺勢力最劣。亦統無量修羅眷屬。今此所 說應是彼王。最居上者。
[0579b06] 疏。論云前三下。第 二論以義揀。於中二。先舉論釋喻。後論 但顯喻下疏義釋。今其四地道品即第一治
貧窮。五地即第二治死。七地即第三治儉。 八地即第四治不調伏。九地即第五治惡 業。十地即第六治修羅。並可知。疏二互 相顯者。前意但因依果。今則互依於中有
四。一正明互顯。二論云下義引海喻證。三 前言依地下會違。四又地則但依下揀二別 相。相別有三。一但依兼入別。二又山在海
下顯非即離別。三又山出海下等不等別。疏 合中總云下疏文分四。一順釋不奪。二若 奪下反以成立。三喻中下會通法喻。成俱 不奪。以喻中云得大海名不可移奪。明
約果也。法合則云名菩薩行不可移奪。故知 約因。四故論下別引論證成。由經影略故 論雙明。然論具云難度能度大果功德者。因
果相順故十地如大海難度能度。得大菩提 果故。今以言揀之故論易了。然上說有 三種地。一修地。二成地。三法地。今明相正 順在後二度即到也。疏以深廣故者六深
七廣餘可知。然涅槃三十三明海有八德。 一者漸漸轉深。二者深難得底。三者同一 鹹味。四者潮不過限。五者有種種寶藏。六
者大身眾生所居。七者不宿死屍。八者一切 萬流大雨投之不增不減。釋曰。彼經通喻佛 法廣有合相。今喻次第喻於十地。故加至
十不同彼次。疏第四寶珠喻中合於十寶 者。八輩為八緣覺果行為二。總成為十。緣 覺根利不數入觀故。無多果依學無學。但
分為二。無利生用者。合不能出寶。下引論 出故取者。正證出寶兼出海義。疏一出功 德。論具云一出功德選擇而取以善觀故。疏
已折開解釋。大文第九利益分。供養功德 者。非謂供養能生功德。顯此法勝能令供養。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