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gman Bao Ku 勝鬘寶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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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鬘寶窟卷中 (之本)慧日道場沙門釋吉藏撰
[0027b05] 爾時勝鬘下。第四明攝受正法章。作三門釋 之。一來意門。若明說法次第者。上來三章明 起說方便。今此一章正明說法。江南彬師正
為此釋。中寺安師還傳此解具如前釋。若就 化他門釋者。上來三章明勝鬘自興行願。即 言即行。謂自己所作利益。從此以去十章經。
正明為他說法。若作因果門次第者。上來三 章。並是地前菩薩所興行願。名世間行。即是 因門。今明攝受正法。證悟於理。謂出世間行。
名為果門。若對二章生起者。上二章經名為 略說。從此以去稱為廣說。言略說者。第十受 云。攝受正法令不忌失。第三願云。於攝受
正法捨身命財而守護之。此之二章。雖唱攝 受正法之言。由未解釋。故名為略。從此已去。 廣明攝受正法行相。故名為廣。鉤鎖接次相
生者。上明三願攝一切願。今明攝於三願。同 入一攝受正法願。第二攝受位門。江南凡有 三說。一彬師云。起自外凡。攝行萬善。教化
眾生。出生五乘善根。便是攝受正法。莊嚴趣 師正傳此義。二宗師云。登地已上。真得萬行。 攝出生五乘。以為其位。傳此說者。其人甚多。
三曇達師釋云。起八地之初。一心具萬行教 化眾生。中興寺鍾表師。及安師。莊嚴旻師。盛 傳此解。今所明者。初心即行攝受正法。故涅
槃云。發心畢竟二不別。大品云。菩薩從初發 心即行無所得。故知起自初發心即行無所 得故知起自初心。但成在初地。故前文云。若
忘失正法。不得越凡夫地。故知不忘正法便 能越凡。即初地也。仁王云。初地一心具八萬 波羅蜜。故知成在初地。任運現前。則居八地
也。究竟圓滿。在於佛地。故下文云。攝受正 法。捨三得三。即是佛地。第三釋名門。依下 章文。此名為說不思議攝受正法。實相之
理為正法。舊云。顯證在心。名為攝受。今謂 錄法在心為攝。如法領證為受。大宗猶是悟 解於理。與理相應名攝。攝受之德。妙出心
言。名不思議。即是心行處滅。言語道斷也。勝 鬘於無名相中。為眾生故。以假名相寄言標 顯。故名為說。問。前來何不名說。至此方明說
耶。答。前來亦得名說。謂為眾生說佛功德。說 十大受。乃至說三大願。但上歎佛功德。不 名為說。十受就佛受戒。亦非是說。三願是勝
鬘發願。亦不得稱說。今欲為眾談上地之法。 是故稱說。就說法中有十章經。大開為二。前 二章經。說於乘行。後八章經。說於乘境。然行
由境成。應前境而後行。但為攝上願行之 因。明攝受一乘之果。是故前行後境。就境 行各開為二。行中二者。攝受明廣大出生。
一乘辨無二收入。佛法雖曠。此二網羅。無義 不盡。後當具說。就攝受一章。大開為二。一 者略說。二者廣說。前略後廣。解義法然。又略
說明收入義。謂攝一切諸願。悉入一願。廣說 辨出生義。明攝受正法出生八萬法藏恒沙 法門。又初明攝受正法體。正體外更無有
法。次明攝受正法用。更無有出正法用。又前 明攝受正法願。後明攝受正法行。欲顯攝受 正法總攝一切願行也。前三章明初行後願。
以歸戒為本。方以大願扶持。今印述他行。 成前三願。故前明願攝。後明行攝也。就此二 章各開為四。初章四者。第一請說。第二許說。
第三正說。第四如來讚述。爾時者。標欲請時 也。勝鬘者。說法之人也。白佛言者。諮啟上聖 也。我今當復承佛威神者。夫弟子說法。大聖
在座。要假佛威神。方乃得說。不蒙教輒爾 而言。即是慢相。故言當承佛力說也。又解。前 三願是勝鬘自力能辨。不假佛威。今欲說上
地深法。非己分力所能。要假如來神力加被。 然後得說也。問。佛既有力何不自說。勝鬘無 力承於佛力而欲說耶。答。凡有二義。一者勝
鬘當今教主。機屬在其人。不屬在佛。故無 力而說。有力不說。二者眾生若聞佛自說者。 則謂法是甚深。唯佛能說。則唯佛能知。非
我所解。則便自絕。以今勝鬘承佛神力能 說。則我亦同然。故須勝鬘說也。此與地經金 剛藏說增菩薩力。其義大同。又勝鬘欲令聽
眾生信故言承佛神力。既承佛神力。則解如 佛解。說如佛說。時眾聞勝鬘說。即便信受也。 前說三願。今更說攝受。故名為復。復說在後。
故名為當。外使物畏。目之為威。內難測度。稱 之曰神。下稟上力。名之為承。調伏大願真實 無異者。請說所說事也。證實相理。煩惱清淨。
故名調伏。要期曠濟。故云大願。離於虛忘。 稱為真實。稱理不乖。說與佛同。故言無異。又 一切諸行同入一願。故名無異。如下章明從
一生多。今辨攝多入一。故名無異。佛告勝鬘 下。第二如來許說。說既合理。任其斟酌。故言 恣聽汝說。勝鬘白下。第三正說。就文有三。一
稱歎大願。第二出願體。第三結歎大願。初明 稱歎大願者。即是攝用歸體。亦是勸物令修 一正觀。所謂攝受正法者。第二出體也。前
明恒沙諸願入於三願。今收三願入一大願 也。故外書云。詩雖三百。一言弊之。謂心不 邪。淺法尚爾。況方等焉。問。此與前一切願入
三願何異。答。前明攝一切願以歸三願。今攝 三願以歸一願。謂攝受正法。又上明諸願入 三願。謂以略攝廣。今諸願入一願入一願
者。謂以總攝別。故攝受正法。深而且廣。深則 言忘慮絕。廣則無德不苞。是故但明此一願 也。馥師云。即是第十受及第三大願。但上離
之為二。今合之為一。有人言。七地已前。隨事 立願。隨起行。今入八地。一心現前。具得前 願。為願波羅蜜。是為一切入一大願。謂攝受
正法。真為大願。今明位義。如上所判也。問。 出世無量行德。以何義偏言願耶。答。出世 實有無量眾行。今據一門說以為願。如地經
中彰其地體。說名為願。雖復說願。餘皆在中。 故地論云。是中即攝智斷證修。及餘助法。又 復諸行趣順菩提。通名為願。又得正法者。是
三世佛也。今一切菩薩意願。悟解正法。猶如 諸佛。以是因緣。攝受正法。攝一切願行。又攝 受正法。有行有願。今此章明攝受之願。後章
辨攝受之行。文正爾也。攝受正法真為大願 下。第三結歎也。若悟解正法。證理不虛。故云 真為大願也。如地論云。願善決定者。真實智
攝故。問。何故舉恒河沙。答。於諸河中。恒河 中沙最多。故取為喻。又於四河中最大故。又 餘河名字喜轉。此河名字世世不轉。又世俗
謂為吉河。入中洗者罪垢清淨。又此河近佛 生處。佛弟子眼見故舉為喻。又此河廣四十 里。象馬入中皆沒。佛歎下。第四如來讚述。就
文為二。一總歎。二別歎。總歎中言善哉者。良 由勝鬘所說。一合理。二稱機。故重言善哉也。 依外國有三善哉。此間嫌多。所以存二。又一
善善實慧。一善善方便慧。善是好之別稱。哉 是助語之辭。智慧方便下。第二別歎。又 上是歎辭。今是所歎事。就文為二。第一歎
其能說之功。第二歎所說正法功德無邊。就 初文又二。第一歎其所說會理稱機。第二歎 其所說同三世佛。引己為證。初文又二。第一
歎教主。第二歎聽眾。初又二。第一歎其說 功。第二釋歎。智慧者。實智也。方便者。權 智也。此二智經論中辨異有四。一約境分異。
所謂照真諦名實智。照俗諦名方便智。二約 行分異。照二諦名實智。隨機宜利益他者名 方便智。三體名實智。用名方便智。四約修辨
異。修未成就名方便。修成滿足名實智。甚深 微妙者。實智證理。名為甚深。方便巧說。稱為 微妙。又二智並有甚深微妙二義。微曰玄
微。微中之精為妙。汝以長夜下。第二釋歎。何 由有此二智能證能說良由過去行因來久。 故能爾也。生死淵曠名長。無解自照稱夜又
生死難脫。故稱長夜。而汝能於長夜之中。 修於萬行。故言殖諸善本。來世眾生下。前歎 教主。此歎聽眾。說既深而非淺識所解。故
云久種善根乃能解汝所說。如中論引四百 觀論云。真法及說者。聽者難得故。如是則生 死。非有邊無邊。攝受正法名為真法。勝鬘為
說者。久種善根眾生則是聽眾。得此三事。生 死有邊。不得此三。生死無邊。又舉其解者尚 難。顯成勝鬘說是勝說也。汝之所說下。第二
明說同諸佛。引己為證。欲使物生信。故有此 章來也。初明同三世佛。我今得是無上菩提 下。引己為證。所以具須明通別二佛。恐物謂
釋迦化偏。故須通引諸佛為證。如是我說下。 上來第一歎能說合理稱機。此第二歎所說 正法功德無邊。就文為二。初正歎。何以故下。
釋歎。我說攝受正法。稱歎攝受正法功德也。 如來智慧辨才亦無邊際。以攝受正法功德 無邊。如來證此正法。故內智外辨亦無邊也。
又上明所說無邊。今明能說無邊。疑者云。理 既甚深。說應不盡。故舉無邊之智。說無邊之 法也。又如來以無邊德說無邊法。故能說
所說相稱。是此不足稱歎。勝鬘能以有邊之 德。說無邊之法。方為希有。又如來有無邊辨 慧。說此攝受正法。不得其邊。何以故下。第二
釋上如來辨慧無邊及功德無邊也。明攝受 正法。體具恒沙功德。故攝受正法無邊及如 來辨慧無邊。有大利益者。智慧也。又有大
功德。出生萬行。有大利益。出生五乘。勝鬘白 佛下。所以有此章來者。若就略廣明義。上來 略明攝受正法。從此已下。第二廣明攝受正
法。問。何以知前略後廣。答。前直明菩薩所有 恒沙諸願。皆入一大願中。所謂攝受正法。故 知是略。從此已去。曠舉法譬而解釋之。故知
是廣。二者。上明收入。今辨出生。問。何以知 上明收入。今辨出生。答。上明恒沙諸願皆入 大願中。故知是收入。今具舉大雲大地能生
諸法。故是出生。收入者。攝用歸體。所謂攝一 切願行同入實相正法。言忘慮絕。如法華云。 究竟涅槃。常寂滅相。終歸於空。出生者。從體
起用。從一正法。出生一切五乘因果。三者。上 就願門明攝受正法。今就行門明攝受正法。 故前文云。所有恒沙諸願皆入一大願中。故
知是願。今明攝受正法是行。是故文云。由攝 受正法。出生一切因果。文具三條之義。就文 亦四。第一勝鬘請說。第二許說。第三正說。第
四稱歎。今是初文。我當承佛神力者。攝受正 法。位窮佛地。唯佛能說。今承佛神力。方能演 說。承佛力者。請如來三業加。即加其三業也。
更復演說者。前已略說。今復廣說。故稱更復。 前說收入。今說出生。又前已說願。今次說行。 故更復演說也。攝受正法廣大之義者。前明
略大。今辨廣大。前明體大。今明用大。前明願 大。今明行大。如是三條。有深所以。故稱為 義。佛言便說下。第二如來許說。林公云。此
訓為錯。應言辨說。今謂辨說於言不便。依 經便說是也。勝鬘白佛下。第三正說。就文為 二。第一正明攝受正法。第二從世尊我見攝
受正法有如是力下。仰推於佛。請佛證知。 初以五門釋之。一異釋門。二正釋門。三同異 門。四引類門。五行用門。異釋門者。有人言。
攝受正法其義廣大。謂總標也。即是無量釋 上廣。得一切佛法已下。釋上大。大有二種。得 一切法謂證大。八萬已下謂教大。則證教二
道也。二正釋門者又二。第一略標章門。第 二廣釋。標章門者。通唯是一正法。別有四義 不同。一廣大。二無量。三得一切佛法。四八萬
四千。此四門可具二義。初句為總。後三句為 別。以別釋成於總。所以稱廣大者。以無量得 一切佛法及八萬四千。故稱廣大也。二者通
是一正法。法法不同。凡有四種。一理。二行。 三果。四教。理者。諸法實相理。如實相理而修 行。故有行正法也。行滿得果。故次明果。前
三為自德。教正法者。即化他。此四攝一切正 法盡。初言廣大者。謂理正法也。次言無量 者。行正法也。得一切佛法者。果正法也。八萬
四千者。教正法也。今標此四門。後次第解釋 也。又前三句即是乘三義。理正法。是乘性也。 行正法。即乘隨也。果正法。即乘得也。教正
法。為他說乘三也。第三同異門者。此四與前 不妄失正法中有同有異。上有五句。一正 法。二一乘。三波羅蜜。四大乘欲。五正法欲。
前之正法。即是今理正法。前大乘。即是今果 正法。前波羅蜜及二欲。即是今行正法。但上 廣彰不妄失義。故復開為三。今作因果。故
攝三為一。上但明自行。故不論教。今具自行 化他。故有八萬教門。第四引類門者。此四句。 即龍樹中觀論三字也。中者。理正法也。觀者。
即行及果正法也。論者。即教正法也。故叡師 云。其實既宣。其言既明。於菩薩之行。道場之 照。無不朗然懸解矣。第五行用門者。即就事
作之。七尺之身。本來四絕。即理正法。作四絕 之觀。謂行正法。四絕之觀了了現前。即果正 法。既如說而行。還如行而說。即教正法也。八
萬四千。如賢劫經說。彼有菩薩。名曰喜王。晏 坐七日。作是思惟。菩薩行何三昧。便速逮 致八萬四千諸度法門。諸三昧門。諸陀羅尼
解脫門等。過七日已。往諸佛所。頂禮佛足。 請前所念。佛時對曰。快問是義。有三昧門名 了諸法本。行是三昧。便速逮致八萬四千諸
度門等。何者是其八萬四千。彼經宣說。諸佛 功德。凡有三百五十種門。於彼三百五十種 德。各修六度以之為因。便有二千一百諸度
用此諸度。對治四大六衰之患。便有二萬一 百諸度。言四大者。所謂成身地水火風。由 前諸度得淨法身。故能捨之。言六衰者。外
六塵。六塵之賊。衰耗善法。故名為衰。由前諸 度。證諸法空。故能治之。彼前二萬一千諸度。 各對眾生四種心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