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 Ban Niepan Jing Yi Ji 大般涅槃經義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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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義記卷第四隋淨影寺沙門釋慧遠述
[0700b17] 上來第一教示三歸趣入之始。自下第二教 其中道趣入之終。於中初先法說以教。如因 乳下喻說以教。法中有四。一許教趣入。二若
我住下正教趣入。三我與無我性無二下結 勸受持。四我先於下引說證成。初言我今更 為汝說入如來藏許教入也。對前云更。更說
在後是以言當。委說名善。顯實令證名說入 藏。第二教中文別有四。一對凡夫斷常偏見 明法相二。二凡夫於中無疑已下對遣凡夫
有無二見明理無二。三若說苦下對二乘偏 見明相實二。四若言無明緣行已下對遣二 乘差別二見明實無二。第一第三兩二何別。
第一宣說生死涅槃法相之二。第三宣說因 緣法相實性之二。第二第四無二何別。第二 段中宣說法性有無不二。第四段中明其實
性前後不二。如乳酪等牛味不二。并顯諸法 相實不二。就初段中先明凡夫斷常偏見。以 是義下對破情見明法相二。明凡夫見中文
有五對。初對明過。中三正辨斷常二相。後一 明其見起所由。就初對中若我住者舉其常 見。常見之人說有神我住五陰中名為我住。
即是常法不離於苦就之顯過。外道宣說神 我是常。故從其意說為常法。五陰是苦。我住 陰中名不離苦。若無我者舉其斷見。斷見之
人說無生滅假名之我乃至涅槃真我亦無通 名無我。修行無益就之彰過。以無我故無所 資潤。故無所益。中三對中初對約就我無我
見以別斷常。第二約就常無常見。第三約就 苦樂二見。就初對中若言諸法皆無有我牒 前無我。生死涅槃二俱無我故曰皆無。即是
斷見結斷異常。若言我住牒前我見。即是常 見結常異斷。第二對中若言一切行無常者 舉無常見。此說生死涅槃之法二俱斷滅故
曰無常。非是前後流變無常。即是斷見結斷 異常。諸行常者舉其常見。謂說五陰諸行皆 常。復是常見結常異斷。第三對中若言苦者
舉其苦見。此說世間假樂全無乃至涅槃真 樂亦無通名苦見。即是斷見結斷異常。若言 樂者舉其樂見。說生死中定有真樂名為樂
見。復是常見結常異斷。下明二見起之所由。 由常起斷。由斷起常。於中初法次喻後合。法 中修常墮斷見者求常不得故生斷見。修一
切斷前常見者求斷不得故生常見。喻中因前 移後足者斷常二見互為前後。合文可知。上 來第一明凡偏見自下第二對破偏見明法相
二。先辨後結。辨中三對。一苦樂相對以辨二 法。二我無我對。三常無常對。於中無常苦與 無我是生死法。常樂及我是涅槃法。生死法
中苦名不善是生死因。無我煩惱是生死緣。 無常財物是生死果。理實齊通。隱顯言之。涅 槃法中樂名為善是其聖道。我名祕藏是其
涅槃。常名佛法僧正解脫是其菩提。理亦齊 通。隱顯故耳。就初對中以是義者。以是凡夫 偏取皆是斷常義故。理須並學修餘法苦皆
名不善修餘法樂名為善者。學觀名修。苦是 生死。樂是涅槃。相對辨異是以言餘。不善苦 因。因從果稱故名為苦。亦可苦果從因以目
說為不善。善是樂因。因從果稱說之為樂。亦 可樂果從因以名故說為善。第二對中修法 無我是生死法。生死無實又不自在故名無
我。煩惱是其生死之緣。以有煩惱所受不實 不得自在。從果立稱故曰無我。亦可無我從 本以名說為煩惱。又此煩惱性是不實不自
在法故名無我。是故無我即是煩惱。修餘常 者是涅槃法。此正是我舉常顯之。良以說我 喜同情取。法以常別名曰祕藏。正是涅槃。涅
槃真我微隱稱祕。備德曰藏。所謂涅槃斥其 體相。妙出諸有名無窟宅。修餘無常是生死 法。即財物者生死果報名為財物。修餘常者
是涅槃法。謂佛法等斥其體相。此之佛法是 菩提耳。下次結之。當知如是佛法中道當相 正結。離二說真顯其中義。離前凡夫斷常
二邊故名中道。非無二中。自下第二對遣 凡夫有無二見明理無二。於中有二。初明凡 夫二見乖中。二如四大下佛教無二。前中兩
句。初言凡夫於中無疑彰彼凡夫不識中道。 凡夫於彼無二中道無心攀緣故不生疑。尚 不生疑烏能識知。二羸病下彰彼凡夫建立
二相。初先立喻。病人喻凡。解劣稱羸。闇惑嬰 心說以為病。飡受邪法名服蘇已。取有著無 名力輕便。蘇性軟弱。病人服之體無堅強。隨
物傾倚名力輕便。邪法如是。凡夫聽受取有 著無不能正住。如力輕便。有無不定合以顯 法。下明如來破遣情二教以無二。於中有四。
一對向後段有無之病許教除斷。二開示已 下對向前段。於中無疑許教趣入。三若言有 者智不應下對前第一正教除斷。四若言有者
不應默下對前第二正教起入。就初段中先 喻後合。喻中四大其性不同各相反者喻前 有無二見相反。良醫善知隨其偏發而消息 者喻明如來知過偏強而為除斷。合中初句
四大不同略而不合。但合後句良醫消息。如 來亦爾於生如醫合前良醫。知諸煩惱體相差 別合前善知。而為除斷合前偏發而消息之。
除斷之相如後文說。第二段中開示祕藏清 淨佛性常不變者對前凡夫。於中無疑許為 開示令其趣入。開相如後。自下第三正顯向
前為除斷相。若言有者智不應染教斷有見。 若聞法有。有智之人不應染著取為定有。若 言無者即是妄語教捨無見。若說一切諸 佛
皆無。乖違法理故是妄語。自下第四正顯向 前開示祕藏佛性之義。明其佛性非有非無。 若言有者不應默然明性非無以非無故應為
他人說性實有。不應默然。彼云何有。分別有 二。一法佛性從本已來且過恒沙一切佛法。 如礦中金。二報佛性從本已來於其心中有
可出生一切德義。如礦中金有可造作莊嚴 具義。亦復不應戲論諍訟彰性非有。云何非 有。分別亦二。一法佛性離一切相離一切性。
故名非有。云何離相。如淨醍醐。體雖是有而 無青黃赤白等相。亦如一切眾生心識。體雖 是有而無大小長短等相。佛性如是。體雖實
有而無一相。云何離性。如來藏中具過恒沙 一切佛法。不離不脫不異。是諸佛法同一體 性互相集成。未有一法別守自性。故言離性。
二報佛性本來但有可生之義而未有體。如 樹子中而無樹體。性既如是。於中執定無不 乖理。故勸捨之。文中初言亦復不應戲論諍
訟正勸捨有。捨有同前。是以言亦。前勸捨無 更勸捨有所以言復。若執定有言不應法。即 名戲論。執有乖空。是故勸捨。以有此過故勸
不應。但求了等教取正義。捨情專理故曰但 求。所求如理即是其論諸法真性。凡夫已下 舉過勸捨。道言戲論諍訟不解即顯不者堪
能解也。問曰。今此說非有無。與彼向前第三 段中破有破無。有何差別更復重來。釋言。前 者為破情見。今此所論為明道理。又復前者
就彼世諦因緣法中破定有無。今此正顯如 來藏性非有無義。與前不同。所以更辯。自下 第三對彼二乘偏見之過明相實三。良以二
乘執相迷實。故佛就相辨實教之。文別有五。 前三就其染相顯實。後二就其淨相顯實。此 五番中例應有三。一舉佛昔說。二明愚人執
相迷實。三明智者解相知實。但今文中言有 隱顯或有具者有不具者。就初番中但有墮 二。略無第三。若說於苦是第一句舉佛昔言。
佛昔於彼小乘法中說身皆苦。愚人便謂身 是無常一切苦等是第二句。此名聲聞以為 愚人或名凡夫。以不知實故名愚人。心不會
正故不名聖說為凡夫。謂身無常苦之所以 說一切苦。正執為苦。此明執相。復不能知身 有樂性彰其迷實應舉智者。翻前可知故略
不舉。第二番中三句備有。若說無常是第一 句舉佛昔言。凡計無常譬如坏器是第二句。 此名聲聞以為凡夫。尋言執相故計一切皆
是無常。如坏喻顯。此文略少。准前應言復不 能知身有常性不知常性即是迷實。有智人 下。是第三句。應當分別總勸分別。不應已下
別教分別。不應盡言一切無常勸捨執相。何 以故下教令知實。言何以故徵前起後。何故 不應盡言無常。我身即有佛性種子正教以 實。
[0702a24] 第三番中若說無我是第一句舉佛昔言。凡 夫當謂一切無我是第二句。彰彼二乘執相 迷實。然此文中但明執相。略無迷實。智者已
下是第三句。明其智者解相知實。應當分別 無我假名勸其知相。勸知無我局在假名不 實法中。如是知已不應生疑勸其知實。知彼
無我局在假名不實法已。不應於彼真實法 中疑謂無我。第四番中若言如來祕藏空寂 是第一句舉佛昔言。此說涅槃以為祕藏。如
來昔於小乘法中宣說涅槃一向滅無故云空 寂。又佛昔於破相教中說涅槃法一向空無 亦名空寂。凡夫聞之生斷滅見是第二句。彰
彼二乘執相迷實。謂佛如來般涅槃後一向 斷滅。此明執相略無迷實。有智人下是第三 句。明其智者解相知實。應當分別如來是常
無有變易勸其知實。略無智相。若具應言應 當分別如來化滅實是常住無有變易。第五 番中若說解脫喻如幻化是第一句舉佛昔
言。此說菩提以為解脫。如是昔於破相教中 說佛解脫幻化無實。故大品云若有一法過 涅槃者我亦說之如幻如化何況涅槃。故今
舉之。凡夫當下是第二句。彰彼愚人執相迷 實。謂佛所得真實解脫猶如幻化終歸磨滅。 此明執相。略無迷實。有智人下是第三句。彰
彼智者解相知實。應當分別人中師子雖有 去來明其知相。名佛以為人中師子。化生名 來。應滅稱去。常住無變明其知實。自下第四
對遣二乘差別二見明實無二。良以二乘未體 法實。見法流變便謂定別。故須破遣以明無 二。并遣二乘相實二見以明不二。以二乘人
聞前無常苦無我中有常等性。便謂彼性與 苦無我等相別體同聚。故須破遣以明無二。 文中六對。前之三對破遣二乘前後別見以明
無二。後之三對破遣二乘相實二見以明無 二。前三對中云何無二。如麥因果前後雖別 麥性不二。乃至一切乳酪等別牛味不二。諸
法像此。明無明等雖復別異實性不二。一真 心體隨緣轉變為諸法故。故下文言與諸結俱 名為無明。與善法俱說之為明。後之三對云
何無二。如人夜闇見繩為蛇。同體義分體性 無二。亦如有人迷南作北。此南與北體性無 二。諸法如是。迷如來藏以為生死。生死之體
是如來藏。故曰無二。前三對中初番結業相 對說二。約對此二以明無二。第二業果相對 說二。第三善惡相對說二。法相無量且舉此
三。餘類可知。就初對中若言無明因緣諸行 舉佛昔言。無明煩惱諸行是業。凡夫聞下明 其愚人定執為二。此還名彼二乘為凡。以未
證會無二實故妄心取相說為分別。謂彼無 明與行定別名生二想。明與無明列其二名。 明猶是行。行中明勝。對彼無明彰二相顯。故
偏舉之。智者已下寄就智者明性無二。一真 識體隨緣轉變為明無明。故性無二如一水 性隨緣清濁水性無二。無二即實牒以結之。
行識相對文顯可知。第三對中若言善等舉 佛昔言。十善十惡舉其業體。可作不可作約 人辨業。十善可作。十惡叵作。善道惡道對果
辨業。十善通人至於人天名為善道。十惡通 人到於三趣名為惡道。白法黑法隨相辨業。 善業鮮淨名之為白。惡業鄙穢以之為黑。凡
二智一義同前釋。自下三對約就向前第三 段中相實之二以明無二。然上文中備有五 句。今且約就初之三句以明無二。餘類可知。
若言應修一切苦者舉上初句。凡謂二者此 猶名彼二乘為凡。二乘之人聞前苦中有其 樂性謂全別體故言謂二。智者了達性無二
者寄智顯理。菩薩智者知實起相。相即是實 名了無二。無二即實牒以結之。若言無常牒 上第二。如來祕藏亦無常者。猶前文中凡夫
計身悉皆無常。聲聞之人於昔教中聞說無 常便謂生死乃至祕藏皆悉無常。故今舉之。 彼二乘人於昔教中未聞祕藏。云何說言謂
佛祕藏亦是無常。彼雖不聞而言一切悉是 無常。言無甄簡。祕藏亦是一切之限。故得說 言如來祕藏亦是無常。凡謂二者由彼二乘
昔謂一切悉無常故。佛前教之明無常性。彼 聞說常謂與無常一向別體故言謂二。智了 無二義同前解。一切無我牒前第三。如來祕
藏亦無我者。猶前凡謂一切佛法悉無有我。 彼二乘人於昔教中聞說無我。便謂生死乃 至佛法一切無我。故今舉之。凡謂二者由彼
二乘昔謂一切悉無我故。佛上教之無我法 中有真我。彼聞設我謂與無我迢然別體。故 言謂二。智了無二義如上辨。上來四段合為
第二正教趣入。自下第三結勸受持。句別有 四。一結嘆前義。二我今於下結嘆前教。三我 無我下勸持前義。四汝亦應下勸持前教。就
前句中我與無我性無有二牒舉前義。前義 眾多就後以牒。如來祕藏其義如是就之以 結。不可下嘆。第二句中我今於是一切功德
成就經中皆悉說者。上來辯理能令眾生依 之成德。故名一切功德成經。此即是共嘆美 之辭。如來藏中所有語義於此經中具已說
竟名皆說已。此是結辭。第三句中據後以勸。 是故偏言我與無我無二應持。第四句中勸 持教法。同義稱亦。如我先下大段第四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