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 Ban Niepan Jing Yi Ji 大般涅槃經義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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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義記卷第十隋 淨影寺沙門釋慧遠述
[0874b27] 自下第二明其信善求有凡夫。此有兩義。一 常沒義。常沒三有。二有暫出還沒之義。還沒 三塗。文中先明常沒之義。復有常沒非一闡
提簡前起後。何者下辨。是名下結。下明還沒。 句別有四。一明四善得惡果報初舉。次列。後 總結之。二就其人明出沒義。若修是四名沒
已出出已還沒略以標舉。下廣釋之。先釋初 沒。次釋其出。後解還沒。文皆可知三引說證 成。偈中前二造業故沒。後二彰其煩惱故沒。
四舉喻以帖。先舉其喻。如上二下將法以帖。 如上偈中煩惱及業二種之人如彼大魚暫出 還沒故言如是。
[0874c09] 自下第三明其信善求出凡 夫。此有兩義。一遇惡友暫出還沒。二遇善友 出已即住。文中有二。一總辨其人。二是人不
具如是五下就之開分退住兩義。
[0874c12] 前中有四。 初言有人樂著三有是名為沒牒前起後。出 從彼來是故牒之。二得聞下對沒辨出。三何 緣下釋顯出義。離惡生善故名為出。先問次
辨後結可知。四是人雖下明出不具。於中 初明信心不具。是人雖信亦不具足總以標 舉。下別顯之有七復次。一就佛涅槃明信不
具。直信涅槃常樂我淨不信如來二單就涅 槃明信不具。彼說有二。一者有為。二者無 為。無為涅槃常樂我淨。有為無常無我樂淨。
三就佛性明信不具。雖信佛性是眾生有不 信一切眾生有之。四就信體以明不具但信 不具。五約起因明信不具。但從聞生不從
思生。六約聖道明信不具。但信有道不信得 者。七約三寶因果法相明信不具。於中先舉 邪正兩信。次列後辨。下就正信以彰不具。
雖信三寶不信同體。雖信因果不信得者。 故名不具第二明其戒不具成不具信。戒 亦不具牒前起後總明不具。下別顯之。有七
復次。一約起因明戒不具。名前信心以為戒 因。第二唯有威儀之戒無其戒戒名戒不具。 定道無作從威儀戒生。從戒生戒故名戒戒。
於中初問。後對辨之。先舉次列後辨下結。有 有作戒無無作戒名戒不具。始修名作。成名 無作。於中初舉次列後辨。是故下結。四雖持
於身口之戒雜於邪命名戒不具。五有求戒 而無捨戒名戒不具。無捨相戒名無捨戒。第 六有其求有之戒無隨道戒名戒不具。七善
惡通信心無簡別名戒不具。於中先舉善惡 二戒。次列後釋。下辨後結。
[0875a12] 第三明其聞不 具足。信戒不具聞亦不具牒前起後總明不 具。下別顯之。有四復次。第一約就十二部經
明聞不具。但信六部不信六部且言六部理 實論之。於十二中隨所不信皆名不具。二雖 受六部不能讀誦為他解說名聞不具三雖 受六部但為論義為勝他等名聞不具。第四
近友聞法思惟如說修行乃至解脫不具此等 名聞不具。於中先舉具足之聞。是人無下對 之以顯聞不具足。前中初言我說聞具總以
標舉。云何下別。先問後辨。於中先明親近善 友。是諸師等於是人下明聞正法。得智慧已 能善思下繫念思惟。得正義已身心寂靜明
如說行。於中六句。次第可知下對前義明聞 不具。相亦可識。
[0875a26] 第四明其施不具足。不具 足三施亦不具牒前起後總明不具。下別顯 之。有三復次。第一約就財法二施以明不具。
財施求有法施不盡故名不具。先舉次列後 辨下結。第二約就凡聖二施以彰不具。於中 先舉次列解釋後辨下結。第三約就受法之
人明施不具。受已所信即便供養。受所不信 則不供養。故名不具。
[0875b04] 第五明其慧不具足。 不具上四慧亦不具牒前起後總明不具。下 別顯之。有五復次。第一不能分別如來常與
無常名慧不具。二於此經中宣說如來即解 脫等不能分別名慧不具。三於此經中宣說 梵行即如來等不能分別名慧不具。四不能
分別性即如來如來即是不共法等名慧不具。 五不能分別四真諦等名慧不具。
[0875b11] 上來第一 總辨其人。下就其人辨退彰住。不具有二牒 前開後。不具上來信等五事。增善增惡列其
二名。下辨其相。先明增惡暫出還沒。於中先 明增惡之行。誰是已下出增惡人。如大魚下 舉喻以牒。前中初問次辨後結。辨中有二。一
增惡因。三業不淨故增已下明受惡果。因中 有三。一明其人癡慢自高。是人不見已不具 足是其癡也。自言具等是慢高也。二是故親
下親近惡友故增惡法。於中初明親近惡友。 既近已下明聞邪法。聞已喜下隨聞生著。起 於慢下習行惡法。起慢煩惱。多行造業。三因
放逸下親近在家故增惡法。初近在家。次樂 聞說在家之事離出家法。以是因下正明增 惡。以是因緣增長惡法明起煩惱。身等不淨
明造惡業上增惡因。受果可知。前增惡行。下 出其人。誰是徵問。謂提婆等對問以辨。於中 四眾次第列之。
[0875b28] 下明增善出已即住。於中有 四。一增善行。二出其人。三釋住義。四引說證 成。就初段中先明近友。近善友故樂諮未聞明
聞正法。受已思者明能思惟善思惟已能如 法下明依法行。如法住故增長善法結成增 善。增善法故終不復沒是名為住結成住義。
次出其人。誰是問也。謂舍利弗等對問以辨。 於中四眾次第列之。舍利弗等是阿羅漢水 陸俱行。今以何故說之為住。有人釋言舍利
弗等於昔經中水陸俱行。於今經中但名為 住。此義不然。云何不然。於今經中正應宣說 菩薩之人為大乘住。何故宣說聲聞為住。又
小乘中四果之人。於大乘中未到賢首。云何 已名大乘中住。但舍利等於小乘中具一切 行。是故其人得名為住。亦名觀方。乃至亦得
名為俱行。今說其人本因為住。非得果後方 名為住。良以此等已證聖果彰住義顯故就 指之。如是等下總結為住。次釋住義。先問後
辨。辨中初法次喻後合。初言樂見善光明者 進善故住。以是緣下不退故住。喻合可知。下 引證中初之兩偈小乘中住。若人分別明修
正解。至心求果彰其所欣。若能呵有明其所 厭。名住總結。後之四偈大乘中住。於中初二 宿善故住。後二明其現修故住。於中明其近
友聞法思惟修行。行中初因。後明得果。
[0875c23] 自 下第四明五停心人。此具兩義。一遇惡友暫 出還沒。二值善友出已即住。然今文中總舉 其人。略不辨其退住兩義。於中四句。一牒前
起後總舉其過。智不具足是牒前也。前說信 等五行不具據後以牒。是故偏言智不具耳。 凡有五事是舉過也。貪欲瞋癡著我覺觀是其
五事。二是人知下為治前過親近善友。三如 是下善友觀過為說對治。愚癡多者為說因 緣。文略不辨。與其所說十二緣同故略不
舉。著我分析十八界者。雜心論中說觀六界。 所謂地水火風空識。前初德中亦同彼說。此 觀十八皆得破我。此義廣釋如五度章。四明 其人聞已受行。
[0876a07] 自下第五次明別相念處之 人。是人亦具退住兩義。文略不辨。於中初言 行已次得四念處者牒前起後。身受心法列
其四名。別觀色陰為身念處。別觀受陰為受 念處識陰為心。想行為法。故名別相。此義廣 釋如道品章。
[0876a12] 次第復得十二緣者是其第六 總相念處。餘經論中約就五陰以明總念。總 觀五緣為空無我法念處故。是中約就十二緣
說觀十二緣皆空無我亦是總相法念處觀。 就一切法皆悉得作總念處觀非止五陰。此 亦具有退住兩義。文略不說。
[0876a17] 自下第七明 煖心人。煖等四心如別章釋此應具論。煖心 人中具有三義。一遇惡友出已還沒二遇善 友堅住不退。三學觀四諦即名觀方。文中初
先牒前生後。迦葉白下問答廣顯。如是等人 終不斷下就之開分退住等別。初段可知。
[0876a23] 應中有三。一簡別異通彰其分齊。二釋名辨 體。第三明其得人多少。初中迦葉先問起發。 問中執通以非其別。一切眾生悉有煖法立
通非別。迦葉前聞觀因緣後方始得煖。是故 立通非其別矣。何以故下辨通破別。先徵後 辨。如佛所說三種和合名為眾生總舉昔說。
壽煖及識別舉昔說。此說火大以之為煖。四 大之中火大持故身不淤壞。以此功強故偏 舉之。煖即是色。識即是心。壽非色心。三聚成
生故昔說此合為眾生。若從是義一切先有 明煖寬通。云有說言因善友生徵破別義下 佛答之。明今所說是局非通。四番釋之。一約
人辨釋。如汝所問至一闡提皆悉有之彰通異 別。我今所說要因方便簡別異通。以是義下 結非先說。是故已下結非齊有。二約界辨釋。
如是煖法是色界法彰別非通。若言一切眾 生有下破通成別。欲界無下結非齊有。三約 內道外道辨釋。色界雖有非一切有彰別非
通何以下釋。內有外無故非一切。以是下結。 四就內外約境辨釋。一切外道觀六行簡外 異內。外道斷結攀上厭下如斷欲結。先觀欲
界一切有漏為苦為麁或復為障。觀初禪地 為止為妙或復為出名為六行。始觀之時六 行俱觀。終成之時於上於下各觀一行不具
觀六。我諸弟子具足十六彰內異外。言十六 者。苦下有四謂苦無常空與無我。集下有四 因集有緣。滅下有四盡止妙出。道下有四道 如跡乘。是十六下結非齊有。
[0876b21] 自下第二釋 名辨體。迦葉初問。所言煖法云何名煖問其 名義。為自性煖為他故煖問其體性。下佛答
中先答後問却答初問。細分有四。一對上後 問辨定煖體。二迦葉下問答重顯。三如汝問 下對上初問釋其名義。四迦葉白下問答重
顯。初中性煖非因他者煖體是慧。非是同時 更有煖體因之說煖。問曰下說煖者即是聖 道火相。此則因他。云何說言非因他煖。釋言
煖法用慧為體。智慧之體因他聖火名之為 煖。非因他煖方名為煖名非因他。
[0876c02] 第二段 中迦葉先問。問由何生。由佛向言自性是煖 未出其性故問令出。問相如何。迦葉先聞馬 師無信便無煖法疑煖是信故復問之。如來
先說馬師無煖舉彼如來昔時總言。何以故 下舉佛解詞。無信故無當知已下約彼昔言 執信為煖。下佛答之。信非是煖翻其所執。何
以故下釋通昔語因信生煖。馬師無信煖法 不生故說其無。夫煖是慧正出煖體。何以下 釋。觀四諦故總約四諦證煖是慧。是故名下
約對別行證煖是慧。是諦觀故名十六行。行 故是慧。
[0876c13] 第三段中先牒問辭。下為辨釋。聖 道火相故名為煖。於中初法次喻後合。
[0876c14] 第 四段中迦葉先問明煖是有不應能與聖道作 相。是有法者是三有法。是有為者為作有果。 是法報。得色界五陰故名有者。約果顯因明
其體是三有法也。是因緣故名有為者能與 色界五陰作因。造作彼陰故名有為。云何 能為無漏道相結徵佛語。佛答如是如汝說 者印前煖心有為有法。如是煖下翻上不能
與道作相。於中初法次喻後合。是故下結。法 中明煖雖復是有還能破有故為道相。喻中 如人喻修行者。馬喻煖心。人依行進故名為
乘。味著煖心名為亦愛。厭患諸有策修煖心 說為亦策。合中初言煖心亦爾合前馬也。愛 故受生合前亦愛。厭故觀行合上亦策。問曰
此煖為當自愛為更有法愛著此煖。若煖自 愛馬應自愛非人愛馬。若更有法愛著此煖。 愛著之心自可受生無關煗事。何由舉此成
煗有為。釋言上地味禪煩惱愛著煗心非煗 自愛。然彼煗心為愛潤故上界受身故名有 為。又問策者為煗自策為更有法策於煗心。
若煗自策馬應自打。若更有法策於煗心。彼 能策者可能與彼聖道作相。煗心非策安能 與彼聖道作相。釋言煗前方便之心厭畏生
死修起煗心名之為策。非煗自策。由彼策煗 令煗向聖。是故名為聖道作相。結文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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