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 Ban Niepan Jing Shu 大般涅槃經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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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疏卷第二十三隋章安頂法師撰
唐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德王品之六
[0170b24] 起卷第九功德。開善云。第一至第六。始不聞 聞至金心。第七第八。始於善友至慧解脫。第 九第十。始於信心至三十七品。此卷即是第
三周。又有師言不爾。而此十德兩兩。莊嚴前 之五行乍淺乍深。今皆不然。前五行是修。今 十德是證。證中功德淺深非一。若爾何以前深
後淺。答亦有此義。如初功德。已言不與聲聞 辟支佛共。最後而言三十七品。聞道品名。謂 其初淺。論其義理超絕二乘 (云云) 。於中先標。次
釋。三結。初標如文。次釋中為二。初明五事。 次論義。初又三。一列。二釋。三歎。初文二。先 徵。次列名者。信由內發得見聖性。直起中懷
不為緣由。戒是信成。友全具菩提。聞於不說。 如此五事多就理明。豈可言淺。在文可見。云 何為信下。第二解釋。即為五章。初信又三。前
出信體。次釋信德。三結。初信體者信何等法。 凡舉五種。一信三寶。二信因果。三信二諦。四 信一乘。五信三諦。一師云。信第一義是信真。
信善方便是信俗。一師云。前已二諦竟。何容 重說。依華嚴經云。若歎菩薩作二智名。若歎 佛者作二身名。只是一體隱顯為異。有言。第
一義諦善方便者。即是二身亦是二智。今明 此文自稱第一義諦。何容改諦為智。復改為 身。今作三諦自異二諦。不成重說。而文約一
乘顯其信意。為眾生故分別說三。知無異趣 是故說一。準此一條例通四法。三寶亦爾。為 眾生故分別二體。知歸至極故說一體。因果
亦爾。為眾生故說因致果。到於彼岸無施無 受。二諦三諦亦復如是。次如是信者下。釋信 德。釋有四意。相次而來。此信。堅固無能壞者。
何故不壞。得聖人性以為根本。即是見性之 信深固難拔。以根深故即能增長。近大涅槃 成就戒等。初一切諸法從於聖性。近大涅槃
即是豎高。戒聞智慧等即是橫廣。雖有橫豎 深廣之異。而亦不見橫豎之相。彌著彌亡。如 此明信那忽云淺。三結如文。云何直心。釋第
二事又三。標釋結。初標如文。次釋中文為兩。 初以不諂為直。後以懺悔為直。初明不諂中 二。先釋。次論義。初中二。初正釋。次釋疑。初
文者。以解因緣故不諂。次雖見惡下釋疑。左 右解之。初見惡不說。後見善則歎。疑者云。見 惡應說而不說者。乃是不直何名直心。即釋
云。恐生煩惱。即復疑云。既見惡不說。見善亦 應不說。乃是直心。次明不爾。即釋云。讚佛性 故令得菩提。次論義中有問答。初問有六。而
為三雙。初兩從現病生。彼明三種五種病人。 次兩從初功德生。後兩從此文生就初兩中。 初一又為三。先非佛旨。次領初開經時說。若
言遇不遇下。第三正難。既能自發菩提之心。 何須歎於佛性令得菩提。是取第三病人為 難。初中第二又兩。先領旨仰非。次正難。明闡
提人亦應發心。何故爾。其既有性應自發心。 何俟須歎。此是取第二病人為難。如佛所說 下。是第二兩難。從初功德生。第二十卷中明
五難。初兩難據四種罪人。中兩難據闡提後 一難據不定。佛答中。明佛性非內非外非常 非無常所以不斷。今還因此生問。先領旨仰
非。次正難。正言不斷佛性。云何言斷善根。只 此佛性即是善根。既其斷善即斷佛性。云何 復言佛性非內非外。如佛往昔下。後難。若佛
性不斷。何故不遮令不墮地獄。既不斷佛性 但斷善根。由有佛性應能遮惡。答未了故更 論義。若因佛性下。第三復有兩難。近從此生
若歎佛性令發心者。何須復說十二部經。直 歎佛性其義自足。有法有譬合。諸佛如來下。 即是後難。從第八功德。佛答。貪心非有非無
非因非果。或即因中有果。或因中無果。今還 取此為難。若爾乳應無酪樹無五丈。若乳有 酪樹有五丈者。當知因中有果。不得汎言或
無。爾時世尊下。佛答為二。初讚。次答。初又 二。初讚問。次舉五句歎其功用。初六種二人。 歎其能開發大眾能令得解。非但能除見世
者疑。亦使未來無有滯閡。實為希有。是故歎 之。初兩人。一者本不造惡。二者作已能悔。即 是前二健兒。第二知恩報恩。他與我恩我復
須報。第三聽受新法。二者直溫故不忘。書云。 溫故而知新可以為師矣。第四造創新好。二 者治葺故壞。第五樂說樂聽。若無說者聽何
所聽。若無聽者說為誰說。第六能難能答。正 意在此二人。前之五雙乃為弄引。善問是汝 身。善答即我是。若無汝精問。何得我善解。無
我巧答。何得汝能問。自有人身左能右能。口 辯通敏能主能客。自有人專一無二。昔莊嚴 門下。有淨藏法師。唯能並難答無所以。有善 解釋不便論義者。即彭城正公
(云云) 。今推前六 雙成後五句。能問能答能聽能說。成後轉于 法輪句。造新修故。成枯十二因緣大樹。取有 是新。無明是故。不生生是新。世諦死時是故。
以新破新名造新。以故破故名修故。作恩念 恩成度海句。世恩為他舟航念恩。自運舟航 故成度海句。不作惡悔惡成摧魔幢句。魔以
惡為幢今能倒之。復自能建故前後相成。歎 生善。即初一句歎滅惡。即後四句既言因此 善問即能轉於無上法輪。寧非生善。後四句
復為二。初兩句歎能滅惡。次兩句歎摧惡。於 初二句又二。上句即歎枯十二因緣大樹者。 十二因緣枝條森聳。喻之大樹。今枯此樹使
華葉不生。能度無邊生死大海者。即此生死 海中勇浪可畏。今得度此永免驚懼。無復可 畏。能與魔王共戰者。此明其始。摧波旬所立
勝幢者。此明其終。舉終攝始。外國亦戰得勝 樹幢麾不勝者。即倒此麾。今魔戰敗即摧其 幢。次就答中。次第答三雙六問。初答前舉三
病二問次答。舉初功德兩問。後答此中兩問。 但答前兩問不次第答。直解三種病人竟。即 是答第一兩問了。依理只應解於初後二種
病人。而今復解中間者。不用此為答。只為中 間舉來。今還次第為釋。彼不舉來今亦不解。 一闡名信下。二答第三難。前言若不斷佛性
亦應不斷善根。只善根即是佛性。佛性即是 善根。今答佛性中道不同善根。何者。一闡名 信。提名不具。佛性非信。亦復非具。云何可斷
佛性非善非惡。闡提但能斷善。云何斷性。其 中諸句例爾。古來云。闡提具含眾惡。不知的 翻。唯河西翻為極欲。言極惡欲之邊。此乃於
總惡之內。取一事為翻。例如涅槃名含眾德。 亦無的翻。而翻為滅度者。亦是總中。取此一 事為翻。又善法者。名生已得。依數人義善有
二種。一生得善。二方便善。世間慈孝名生得 善。闡提亦無故言已斷。如汝所言下答第四 難。前難云何不遮墮。今牒問作答。明闡提佛
性非有非無。即事求而頗得故非有。而有是 理故非無。又善巧方便則非無。無巧方便則 非有。故舉箜篌喻此有無。先譬次合。初譬中。
所言王者譬眾生。箜篌譬眾生身。音聲譬佛 性。大臣譬佛菩薩能善說之。斷絃譬就此身 盡命終。皮木坼裂譬五根四大求之頗得。即
無方便故非有也。合譬者。佛性無有住處即 非有。以善方便故可得見。即是非無。如汝所 說若乳無酪下。第三答第五第六兩難。明應
有定性。答意非定有性因緣故有。若乳定有 酪即應自生。不假頗求樹汁。既其假緣。當知 因中無果。然前作六難。今但舉一訶者何也。
答與奪適時皆為利益。正言此難。是計性義 與外道同。寄正訶邪云是癡人實不訶德王。 此答即兼答第五歎善自足。何須說十二部
經。今明既無定性因緣而有。是故須說十二 為緣。次以懺悔明直心者。若有失不悔則非 直心。犯愆發露乃名直心。文為三。初設有過
下正懺悔。次於師同學下即是發露。三慚愧 自責下。即斷相續心。結如文。云何修戒下。第 三釋戒文為二。一離惡戒即牛狗等。並取其
相而為護持。外道得通者。見牛狗等死後生 天。便學彼行望得生天。餘皆例爾。次得善戒 如文。云何菩薩親近下。第四釋善友為四。一
辨明是。二辨非。三證非。四證是。初明是為 二。一菩薩是。二如來是。剎多見佛得生天者。 二解。數義必須上定乃得生天。今見佛力發
昔修定故得生天。二云。但令伏下界惡。隨有 散善皆得生天。雖有舍利下。第二明非。既未 識機不能稱緣。是故云非。如來稱緣知病識
藥。是故名是。我昔住於下。第三證非。觀白骨 者即背捨禪。數息即根本禪。舊云。金師子善 取火色。故應教數息。今明不爾。金師之子善
解調椎。宜扶其習故教數息。私云。準莊嚴論 云。善解韛囊善知息相。澣衣之人善取淨相。 故教骨觀。今明不爾。澣人厭穢作背捨易。若
使眾生下。第四證是如文。云何具足多聞下。 釋第五章文為五。前一就文言。後四就義理。 十二文多而義奢。佛略文少而義要。義要故
是多聞。又除十二。唯此涅槃者。不言涅槃之 理出十二外。正言十二文言浩博。除廣就略 其理存焉。即是多聞何必在言。故復除全體
但取四偈。又除四偈但取常住。復除常住取 寂默。故知損之。又損遂至無為。但貴其理以 為多聞。不取博言而為多聞。次善男子若有
下。第三稱歎又二。一法說歎。二譬說。歎法說 為二。一唱三章門。二解釋。解釋為兩。一釋三 事。二不存著如文。譬為三。初為難施作譬。亦
有合。次為難忍難作作譬。亦有合。三為無著 作譬。有法譬合。爾時光明下。第二論義兩番 問答。初問又二。先兩定。次兩難。先兩定者。一
定自空。二定空空。若性自是空此結。初定為 一難。若性自不空此結。後定為一難。善男子 下答為二。先答初定者性本自空。何以故下。
明一切法不可得故。既不可得豈不是空。次 答後定。亦須修空然後見空。而其本性理本 是空。但不能見要修於空方乃見空。既答兩
定二難自遣。答初定中為三。一略標。次何以 故下廣釋。三相似相續下。舉得失致結。於中 又三。初舉凡夫失。次菩薩得。三更訶凡夫失。
善男子一切諸法下。答第二定。意明雖復本 空復須修習然後乃見。有無常性故滅能滅 之。有空性故修空得空。當知本空。具有法譬
合。譬有二。初如一切法下舉內法為譬。如鹽 下舉外法為譬。菩薩修空下合也。光明下第 二番論義。還從鹽譬生。問為二。一問觀空是
倒。何者本來不空而修空見空。是於不空見 空。寧非顛倒例如實常而見無常。無常見常。 皆是顛倒。亦有譬合。還轉鹽譬來此為譬。二
問空既是無為何所見。若有可見即非是空。 若無可見不應言見。佛答兩問為二章。答初 為三。一總標。二廣釋。三重結。初總標中有法
譬合。佛答意云。見不空法能令其空。而非顛 倒。但就理論無非空者。而於眾生乃是不空。 只滅其謂情故云能令不空作空。是故非
倒。善男子貪是有性下。第二廣釋又二。先廣 釋非空作空。後廣釋非是顛倒。初文云非空 者於緣是有。又二。一明貪欲於其是有。次明
色性於其是有。若不是有云何貪著。今言非 空使空者。此法皆空。以是義故下。第二廣釋 非倒又二。初標非倒。一切凡夫下。正是廣釋
又二。一不生貪相故非倒。次見佛性故非倒。 問入初地時已能見空。此文云住九地者見 法有性。其義云何。解云。約二忍明義。初地至
十地是無生忍。唯佛地是寂滅忍。今約二忍。 九地望佛寂滅則見法有性雖比於佛非究竟 空。亦分有空。故華嚴云。七地菩薩能入寂滅。
寂滅即空。赴緣異說不應迷執。諸佛菩薩下 第三重結。佛亦有時說有說無。當知為緣故。 今皆說以為空也。善男子汝言見空下。第二
答後難又二。先牒問。善男子下第二正答正 答又二。初正答。次引昔證。初文者以無見為 見。例如般若無知無所不知。是故我下。廣引
昔證如文。次明第十功德。亦先標。次釋。釋中 舊用三十七品為體。興皇云。涅槃佛性為體。 舊以菩薩行因。道品是因故以前文為體。興
皇云。前諸功德未以涅槃為體。最後義深故 取後文為體。問此中何不用六度而用道品。 一解云。但是略耳。一解云。釋論云。六度是遠
因道品是近因。今明不爾。道品攝度捨覺攝 檀。餘皆可見。婆沙文中。以十一法攝於道品。 十一與六名體相當。但餘二念通於諸度。就
文為二。初明功德。次論義。初又二。先明道品 入涅槃。次簡得失。信者為得。不信者為失。初 功德云。不聞聞者。常住祕藏即是中道。不聞
聞者。外道經書毘伽羅論即俗諦。不聞聞。十 一部經即真諦。三諦一心中不聞而聞。今第十 功德亦如是。三十七品即真諦。入大涅槃即
中道。為諸眾生分別演說即俗諦。此亦一心 三諦始終不異。若能信者入大涅槃。意謂此 解方近於理 (云云) 。興皇以最後功德涅槃為體。
第九已上皆不如此。此解大失。已如前難。論 義為二。一問。二答。答為二。先舉惡人為誡。 次舉善人為勸。惡人為三。先法說。次舉五譬。
三還合五譬。先別合。後總合。初譬栴檀貿凡 木者。二車並載。一炭一檀。值冬炭。售檀者遂 乃燒香為炭。雖得易售而無所直。持戒者貧 寒饑渴。見破戒者富
[目*耎] 飲啖。即毀於戒甘嗜 飲食。所利無幾所失者大。次譬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