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 Ban Niepan Jing Shu 大般涅槃經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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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疏卷第三十二隋章安頂法師撰
唐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憍陳如品之一
[0219a22] 憍陳如翻火器。姓也。阿若翻無知。名也。其義 甚多。且出四意。在先得道是最初上座。左面 右面前佛滅度。持法領法于今未來。耆年長
德為最後座首。佛欲善始令終故對其人。二初 轉法輪最先對之布衍甘露。後轉法輪復更 對之以開祕藏。三本行理外最初翻邪。今因
其人最後破外。四初對之令五人見諦。後對 之令十仙見理以是義故從人得名。若作付 法對陳如者。若領受言教應在阿難。若住持
紹繼應在迦葉。弘闡大旨應在文殊。而諸大 弟子。或已滅度。或復未來。耆年長德見佛始 終。必藉上座堪任付囑。故對告之流通遺命。
開善云。翻經未盡只有序正。正又為三。初開 宗略說。二辨宗廣說。此品是第三攝邪歸正 說。光宅云。翻雖未盡三段且足。此品即是流
通段也。又云此品答第三十七。今欲問諸陰 而我無智慧。興皇云。若是答問得前少意失 後諸文。若言流通得命阿難文。又失其餘。若
評諸師各得一意。若引曇無讖言此經義足而 文未盡。若引居士請僧經云三品未來。又引 下文命阿難則有二事。一令化須跋。二應付
囑。命化已竟未見付囑。當知未盡。言有流通 者。一攝邪歸正流通。二付囑流通。雖無付囑 之文。而有攝邪故言有流通分。今明此品。猶
是涅槃用。其義則寬。現在有攝邪攝惡之用。 將來有救惡救邪之用。欲為正說流通兩塗。 皆得欲作翻。盡不盡二義無妨。今明涅槃用。
前品是攝惡用。此品是攝邪用。就文為二。第 一結正觀行。第二破諸邪說。修行之要莫過 此兩。正觀是自行上求。破邪是利他下化。正
觀是行善。破邪是止善。正觀是解生。破邪是 惑滅。正觀是智德。破邪是斷德。即四悉意。初 明正觀又二。第一正辨觀行。第二總結褒貶。
此初雙明常無常觀。皆憑陰為境。不論餘法 者總有四義。一化道始終。二隨物所宜。三結 一經首末。四諸法初後。一化道始終者。法華
云。昔於波羅柰轉四諦法輪。分別說諸法五 眾之生滅五眾即五陰。生滅即無常。今入涅 槃還滅五無常。得五皆常。二隨所宜者可見。
三言結一經首末者。此經開宗。便言我今施 汝常命色力。今最後經還結此意。辨五陰是 常。欲明命色安辨即是五陰。四言結諸法始
終者。凡觀行之體。無不先以五陰為始種智 為終。故大品等經。多言色空受想等空乃至 種智。五陰即其始。涅槃即其終。略其中間。他
解色是閡法。心是緣法。佛無閡無緣故無色 心。若有色者。應覆之以屋著之以衣。所言色 者。辨智明淨譬之於色。今明此解違經。經云
因滅是色獲得常色。亦應滅於閡色獲無閡 色。亦應滅於緣心獲無緣心。何得猶存緣心。 復呼緣心而為色耶。若以色譬智慧。受想行
識復譬何等。豈可以小乘牛迹乘於大海。又 一師云。據實論之佛無色心。引經云。爾時過 意界住在智業中。雖引此經還成自害。智業
是何豈非佛心。又言凡夫名陰佛豈然乎。佛 名五分何者陰名蓋覆。佛無蓋覆故非是陰。 例如因名萬行果名萬德。此亦違經。經云。獲
得常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豈非常陰常色 心耶。上文云。我今施汝常命色力安無閡辨。 即常住陰覆蓋法界。何所妨害而言非陰。夫
法身者非常陰非無常陰。界入亦爾。而能常 陰能無常陰。此中正對陳如說於前義。破無 常色獲得常色。即常色陰云何違經言無色
陰。若作圓說即無常色仍是常色。受等亦爾 即無常陰是於常陰。界入亦爾。雖別圓二種 同明常陰常界入等。二結成褒貶。其文可見。
因此破邪。爾時外道下。第二破邪又二。初緣 起。次正破。就緣起中二。初謀議。次求佛角力。 謀議有五番可見。爾時多有下次欲求角力。
爾時眾中闍提下第二正破。十仙即為十章。 此是其一。闍提首那宗迦毘羅。執因有果因 果同時。故百論云。迦毘羅弟子誦僧佉經二
十五諦。今此具出故知是也。此章為二。一論 義二歸伏論。義為四。一定義宗。二受定。三 正難。四通釋。初定宗者。我聞瞿曇涅槃常者。
為定爾不。次答如是如是。即是受定。然涅槃 何曾定是常無常。亦常亦無常。非常非無常 耶。欲以常破之故言如是如是。婆羅門言下
第三正難又三。先非佛義。次正難。三取意結。 初如文。次正難中有五難。不出兩意。初四難 同令無常。後一難非但無常亦無樂淨我。初
明修無常想得常涅槃。不應無常因得於常 果。舊當此難。彼云涅槃是果。修於習因還生 習果。涅槃之果既其是常。復以何等為此常
因。乃至我淨亦復如是。彼若答言我之涅槃 自是常果。墮自然義 (云云) 。瞿曇又說解脫欲貪 下。第二難明解脫欲貪得於涅槃。所脫欲貪
既無常者。能脫涅槃亦是無常。此難最拙。瞿 曇又說從因故生天下。第三直明從因生故 故是無常。涅槃是果即從因。生不得是常。瞿
曇亦說色從緣生下。第四開作兩難。若涅槃 即陰。陰既無常涅槃亦爾。若離五陰與五陰 異。猶如虛空即不可得。云何眾生能得涅槃。
瞿曇亦說從因生下。第五難明涅槃既是無 常不得是常者。何但無常亦無樂淨我。若瞿 曇說亦常無常下。第三取意結。難意云。佛見
難常既不可通。恐佛移宗向亦常亦無常。即 成二語。若二語者即不名佛。佛言下第四通釋 文為二。初答正難。次答結難。初文又二。初答
第一難。次答第三難。所以不答餘三難者。其 難涅槃令是無常。故餘從例。不答第二所斷 欲貪者。欲貪無常云何能令斷亦無常。不答
第四者。涅槃是常何論即離。不答第五者。涅 槃是常寧無樂淨。今先答初難。佛先問之令 出彼義。其向拒抗不出其義。佛因餘難遂出
其義。我性是常。大等諸法何妨無常。若爾即 是能生之因是常。所生之果無常。佛便並通。 如汝法中因常果無常者。何妨我法因是無常 而果是常 (云云)
。此二十五諦與百論中有同有 異。總為三。一者名異體同。論云。從冥生覺從 覺生我心。此中云。從性生大從大生慢。即是
名異體同者。冥是八萬劫外冥然不知。此中 言性是萬法性。冥伏在於八萬劫外不可得 知。論云。覺者即是覺知八萬劫事。此中言大
只是能大。覺知慢我易見。二者名體俱同。即 是五大五塵五情五業。并心平等。三名體俱 異者。論云。神我為主即是一根。此云。染麁黑
者亦是一根。此即大異染麁黑三云何為一。 解云。三不並起。貪等後前隨取其一足二十 四。問此闍提既其宗於迦毘羅義。何故不同。
解云。當佛世時不見三師但見其徒。其徒改 本故說不同有染等異。如莊嚴云。佛果無有 續待因成三假。後招提琰是彼學士。即改云
佛果無因成。不妨有續待。開善云。二諦同體。 後龍光是其學士。即改二諦各各有體 (云云) 。五 業中云男女二根。論以大小便為二根。各有
所據。論就一體。經就二人 (云云) 。但此性諦。或 謂即是神我。或謂是冥初。皆有其義。冥初據 二十五諦之初。以是冥諦。又言是常乃是神
我。未測何異。於中云從慢生十六法者。此未 即生一十六法。無有染黑麁三。一時而起隨 從其一生。此不定故先不說言。十六法者。即
是五大。五知根。五業根。心平等根。列五根 名。乃云觸者謂身為觸。問平等根者論家所 明意識以託五根起者為五知根。心既遍緣
故名平等。文言是二十五法皆性生者。其實 性生二十四法。能所合數故二十五。準彼義 者性即是常所生無常。佛以彼義而並通。云
何妨我義因是無常而果是常。從汝等法中 有二因不下。第二答彼第三難。亦先一一覈 出彼義。文言了因所了即同了不者。謂了因
所了之果。必與了同不。如燈是了因。了出缾 盆之果。此之了因與缾盆等了果同不。彼云 不同。何故爾。如燈名了因。因人息之火滅。豈
令缾滅。涅槃亦爾。雖從了出涅槃果常。汝不 得云從因生果即是無常。若答汝義既有二 因。了因所了之果。不同能了之因。我亦如是。
此之涅槃從了因有。了因無常涅槃果常。是 故如來所說有二下。第二破其取意結難。明 佛無二言隨根說法。有時說有有時說無。意
欲令解中道正法。寧是二語。後文更取眼色 生識。釋所說意。佛之二語為了一語者。謂眼 色雖二而同生識。識是一故。故言一語。從婆
羅門言下。二歸伏又六。一請。二說。三述。四 印。五歸。六許。初更請佛說。爾時世尊下。二 佛即答。云苦諦者。亦二亦一。乃至道諦亦復
如是。此有二解。一愛法師云。以實法苦樂為 二。而相續道中終以苦識研成此樂。故是一 義。故言亦二亦一。道諦例爾。又有師解。佛說
四真諦。首那因此四諦悟道。不應只是相續 假義。所以有此文者。如大品差別品中。善吉 問佛。為以苦諦得度。為以苦智乃至道智得
度。佛答云。不以苦諦苦智乃至道智。我說四 諦平等名為得道。又云。四諦平等即是涅槃。 是則苦諦是境。苦智是智。世諦道中有境智
二。若見無生則不見有境智之別。皆是一相 故亦二亦一。婆羅門言下三述。言苦諦一切 凡夫是二聖人是一者。若依愛師寧解此文。
後用凡夫分別故見有境智之二。聖忘境智 皆是一真故言聖一。四印。五歸。如文。
陳如品之一
[0221a19] 六許。佛告陳如聽其出家者。陳如是最後付 囑。汝既上座須知僧事。得羅漢果者。若依開 善此皆現迹。若依莊嚴實得羅漢。以佛神力
說法之功。即令此人從凡入聖。極為奇特。但 前文明已得正見。此中復言出家之後方得 羅漢。故知前明正見。難測淺深。亦可始得初
果。亦可只是方便。是故今方得羅漢果。私謂 迴邪入正即是正見。何論入位之淺深耶。婆 私吒下第二人。此是優樓僧佉學徒。文亦有
二。初論義。後明歸伏。論義有四番。前二文各 有問答可尋。然問佛涅槃常耶。佛亦答言如 是。至論涅槃何曾定常。復問無煩惱為涅槃
耶。佛亦答如是。佛何曾云。無煩惱為涅槃耶。 前文不云已斷煩惱為涅槃。但以不生煩惱 為涅槃。今對此外道宜作此說。為其是計斷
見之人。但第三番所舉四無意以滅無為難。 若法滅無云何復有常樂。未生即是未來之 無。滅無即是過去之無。佛答云同於互無。此
亦對於外道故說。若論正理非全互無。所以 然者。本以牛馬互無名為互無。今明生死之 中本有涅槃。是故正理非全互無。其中第四
番彼仍復難。若是互無亦應無常。雖牛中無 馬而言有馬。馬中無牛亦爾。牛馬終是本無 今有。涅槃亦爾。涅槃中無生死。而有涅槃者
即是本無今有。亦是無常。佛今若之。雖同互 無而復不同為異無。中有三種無。一是互無。 二是先無後有。三已有還無。當知涅槃同是
異無。即無此三事。是故常樂。文中有三。此先 法說。次舉。三病。三藥為譬。三舉譬明果。次 文中云。蜜能治冷。依醫者說。蜜性乃冷。是
土宜異不必皆爾。又譬中云。三種病中無三 種藥。三種藥中無三種病者。舊以此文證無 同體。若使慧中得有無明藥乃有病。乖於此
說然莊嚴舊解。明無漏中實有有無之惑。此 言無者但無取相等惑。若招提解。以真無漏 實不得報。無勞說於無明以入解體。而勝鬘
中說。無明住地緣無漏業為因者。此說相似 無漏及被導無漏。不言真無漏。婆私吒言。如 來為我說常無常下。第二歸伏。其文云。色是
無常解脫色常者。有二解。一者色既無常。我 解脫色則無復色。故所以常。二云。解脫即色。 色即是常。故前文云。獲得解脫常住之色。後。
解為勝。此中寄陳如懺悔文。言禰瞿曇姓者。 舊為禰音。謂彼呼汝為禰。故言禰瞿曇姓。今 依冶城西房從法師說為苨音。但翻此在北。
北人多云苨。亦云禰我之音。大集經中亦用 此字。彼經即是人旁作爾。文云。瞿曇姓者。若 佛弟子稱佛為瞿曇。如前現病品偈中。云瞿
曇大聖德願起演說法者。此謂稱歎之詞。明 佛雖復七世已來釋種王世。而其本族起自 瞿曇大姓。世胄殊遠非始今日。若外道意稱
瞿曇者。此不論德直以姓為言。此是經略之 謂。如世人言。不呼人位但呼姓者。遂為輕略。 又云。我亦不能久住毒身今欲入滅者。謂本
有神通即得聖果。用邊際智故入涅槃。前文 云。得阿羅漢施三衣者。準理得羅漢已具足。 衣鉢今言無者。若善來羅漢即有三衣。既自
得羅漢。是故須衣。又此人本是出家外道不 俟剃髮。何以知之。前文闍提。云婆羅門。今婆 私吒。但言梵志。梵志即是出家外道。所以更
須施其應器。爾時眾中復有先尼。是第三外 道。外道先尼非止一人。今此非是前卷先尼。 如佛弟子中同名迦葉者眾。此章有四。一緣
起。二破執。三論義。四歸伏。然佛說不定。自 有先明正義使外道得解。自有先須默然待彼 立義。然後破之以申正理。今宜先默然。故三
問不答。然不答凡有三義。一者根緣所宜雖 復不答是默然答。二者定問有無皆是邪意。 故大論中有十四難佛皆不答。有邊無邊有
常無常如去不如去等。所以不答。三者佛欲 對彼自立之義。出其綱宗然後乃破。如來上 答恒被彼難竟未得破所以默然。有此三意。
先尼言若一切眾生下。第二破執。其中有二。 先立宗。次正破。此下是立宗。凡有三義。一者 立我是遍。二者立我是一。三者立我是作者。
我即眾生士夫壽命。我既被破人及士夫眾 生自去。作者知者既被破已。起者即是作者 之類亦皆被破。今問外計。為是即陰為是離
陰。今謂計我是作者者。作即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