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 Mo Jing Lue Shu Chui Yu Ji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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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序[0711a05] 吾祖智者著疏申經其文彌廣。而荊溪撰記解疏其文彌略者何(疏三十四卷記三卷)蓋於疏文有意乎刪削故。不暇詳悉也。自時。厥後略疏成而盛行于代。後世童蒙執記尋疏。而文義迴互難以措懷。又其間所談理事記有不釋者。往往聞其率情謬說多矣。至若依正相在之義心外無境之談布在斯文。明猶指掌。而翻謂無情無成佛義。其謬一也。通相三觀既昧階位莫定其人。其謬二也。三種羯磨不本律部。妄為之說。其謬三也。周時佛興星隕如雨。大師正指佛生二莊之世。而競以昭王二十四年解之。其謬四也。其間方伯連師之名講武治兵之說罔測所自。故多穿鑿。其謬五也。略數之凡五不韙。且古人有言曰。子既生不免水火母之罪也。成童不就師傳父之罪也。就師學問無方心志不通師之罪也。以吾志圖訓誘安得不辭而闢之引而伸之。晦者使之明窒者使之通。俾吾智者荊溪之道昭昭然若仰天庭而覩白日。且不為昏情所隱也屬講訓多故。莫諧執筆。大中祥符八年青龍在乙卯。秋九月自錢唐汎舟西邁訪故人奉蟾於吳興武康之龍山蘭若。得上方而居焉。其堂閣蹇產林泉岑寂。左顧疊嶂接法瑤之小山(高僧法瑤宋元嘉中尚書沈演之請住武康小山寺撰述涅槃等疏)下瞰平波浸防風之故邑(地有封禺二山。昔吳王夫差問仲尼。防風何守。曰[泳-永+壬]芒氏之君守封禺山者)既饒勝概且遠囂俗。香火有暇宜事筆削。乃尋繹略疏別為解釋。其荊溪舊記或與略疏符合者則隨段引用。又有道暹法師者。乃荊溪之門人。亦甞撰記雖解義無取而援據。或當今擇善而從之例皆標指名目。貴分今古彼類康成之注傳盡與服虔。此非郭象之竊名不言向秀。於十月十二日染翰十二月十三日絕筆。凡為十卷。號垂裕記。蓋垂優裕之道以示子孫俾無嚮者之五謬耳。若呈諸達人則吾豈敢。或曰。明敏之徒尋荊溪記自得微旨。豈待子之詳載然後離謬乎。則子之功無所施也。對曰。夫警昏睡也輕者則怡聲重者則大呼。及其覺之一也。噫荊溪既怡聲於前。今吾也大呼於後。及其擊蒙發覆自見其異不異也。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卷第一
錢唐沙門釋智圓述
[0711b21] 釋維摩疏分二。初序二。初梁肅為序。二荊溪 自序。初文二。初序題。
[0711b23] 維摩經略疏序 維摩者具云維摩羅詰。此 云淨名。淨即真身。名即應身。真即所證之理。 應即所現之身。經者訓法訓常。法則群機所
軌。常則百王不易。此詮淨名闡化。故曰維摩 經也。略疏者對廣得名也。蓋翦其繁蕪撮其 機要。故稱略疏。序者敘也。敘述荊溪刪略之
由及聖師立教之旨。故云序也。然此六字之 題能所四重。初維摩是所詮。經是能詮。此指 淨名。二上皆所解。疏是能解。此語智者。三疏
是所略。略即能略。此屬荊溪。四上皆所序。序 即能序。此在梁肅既攬所詮為經別名。故亦 攬所解為疏別目。復以所略從能略受稱。委
分雖爾統而括之則上之五字即序之別名。 簡異他序。序之一字即通名也。次述者號。
[0711c08] 門人翰林學士守右補闕梁肅述 門人者弟 子之稱。既受道於荊溪。故為荊溪撰序而自 稱曰門人也。翰林者漢制尚書郎主作文章。
起早更直於建禮門內臺。給青縑白綾被或 錦被惟帳氈褥。通中秋太官供食。蓋與今 翰林之制略同而所掌非輕也。翰林體要云。
唐朝修梁陳故事。有中書舍人六員專掌制 詰。雖曰禁省猶非密切。故溫大雅魏徵李百 藥岑文本褚遂良許敬宗上官儀時召草制未
有名號。乾封已後始曰北門學士。劉懿之劉 禕之周思茂元萬頃范履氷為之。則天朝蘇 味道韋承慶。後改為翰林待詔。張說陸堅張
九齡徐安貞相繼為之。又改為翰林供奉。開 元二十六年劉謙光張垍為學士。始別建學 士院。凡學士無定員皆以他官充。下從校書
郎上至諸曹尚書皆得為之。既入與班行絕 迹。不拘李司不繫常參。守官三年為滿歲。補 闕者掌供奉諷諫。詩云袞職有闕維仲山甫
補之。皇朝易名司諫也。言守右補闕者階高 官卑曰行。階卑官高曰守。階官齊品則不言 行守。今是略銜故無階。梁肅字敬之過舊園。
賦序云。余年八歲當上元辛丑。盜入洛陽三 河間大塗炭。因竄身東下旅於吳越。轉徙 [魚*艮] 阨之中者垂二十年。上嗣位歲應詔詣京師。
明年夏除東宮校書郎。運歷云。唐德宗貞元 六年庚午歲。梁肅為補闕。崔恭梁君集序云。 公早從釋氏。義理生知結意為文志在於此。
言談語笑常所切劘心在一乘。故敘釋氏最 為精博。蓋釋氏之鼓吹諸佛之影響。朝庭尚 德故以公為太子侍讀。國尚實錄故以公為
史舘。修撰發詰令敷王猷。故以公為翰林學 士。三職齊著則公之處朝庭不為不達矣。年 過四十士林歸崇比。夫顏子黃叔徒不為不
壽矣。李翱感知己賦序云。貞元九年翱始就 州府之貢與人事。其九月執文章一通謁干 右補闕安定梁君。當是時梁君之譽塞滿天
下。囑辭求進之士奉文章造梁君之門。蓋無 虛日。梁君知人之過也。亦既相見遂於翱有 相知之道焉。謂翱得古文之遺風期翱名之
不朽於無窮。許翱以拂拭吹噓。初謂其面進 也亦未幸甚。十一月梁君遘疾而歿。漸游于 朋友公卿間往往皆曰。吾既藉子姓名於補
闕梁君也。以是知。梁君是貞元九年十一月 卒也。皇朝高僧傳曰。荊溪門下朝達雖多得 其道者唯梁肅學士。詩云。維鵲有巢維鳩居
之。梁君深入佛之理窟之謂歟。甞刪定止觀 以為六卷。撰統例一冊以繫其後。猶正輔嗣 注易之有略例也。當撰此序時梁君居越。三
序文二。初略。序綱宗二。初明智者傳業二。初 明三事相因。
[0712a29] 聖非道不生。道非教不明。教非人不行。是三 者相依而住 白虎通曰。聖人者何。聖者通 也道也聲也。道無所不通明無所不照。聞聲
知情故曰聖人。今言聖者證也。斷惑證理故 曰聖也。道即理也。由證理而成聖故所以如 來成道於寂場也。道非教不明者理雖無言
因言悟理。所以淨名垂教於毘耶也。教非人 不行者教垂來世非夫四依無以流行。所以 智者造疏於天台也。是三者者謂理教人也。
謂悟理則成聖。由教而悟理。傳教必在人。三 事相因故曰相依而住。二別示人能傳道二。 初淨名垂教。
[0712b12] 道有大小權實。故淨名以在家成化 至道 唯一。隨機有差。故理有真中之別。藏通之機 見但空權理。別圓之機見中道實理。小即藏
理。大收三教。既根緣不一悟道不純。所以淨 名現居士身。歎三教大。折三藏小。褒圓實。彈 偏權。意令恥小慕大從權入實耳。二智者傳 業二。初造疏申經。
[0712b19] 人有聖賢淺深。故智者以初依啟法 人即 四依。初依在賢位故淺。三依在聖位故深。四 依俱能行教。今智者以初依在賢位。造疏通
經開啟教法也。五品六根為初依。十住二依。 十行十迴向名三依。十地四依。皆言依者以 內有道法可為人天依止也。二末代獲益。
[0712b25] 然後因言遣言。即象忘象。俾後學得正真之 路遊道義之門 然佛會受道作在淨名。滅 後受益功由智者。以此疏文申明經旨令人
開解故也。文字解脫故曰因言遣言。觀身實 相故曰即象忘象。言象語出周易。今以身說 分之不以文害意也。周易略例曰。言者所以
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 象。俾後等者俾使也。使末代後學尋疏義達 經旨。得解說正真之路遊方等道義之門。易
曰。成性存存道義之門。二顯荊溪祖述。
[0712c06] 祖而述之存乎其人 祖法也。文選曰。祖搆 之土。注云。祖法也。其人指荊溪也。易曰。神 而明之存乎其人。二廣敘由致二。初正敘由
致二。初正敘荊溪祖述二。初明宗承得旨二。 初略歎。
[0712c11] 天台大比丘湛然公纂智者之法胤。探毘耶 之妙賾。一貫文字之學。會歸解脫之淵 大 比丘者大即褒美之辭。世有自稱大沙門者。
豈唯自矜失禮。抑亦不學無知之過乎。纂集 也。胤嗣也。探取也。賾深也。毘耶此云廣嚴。 此經在廣嚴城說也。淵海也。文選曰。深乎重
淵。注云。重淵海也。此由荊溪承天台義門尋 斯經旨趣故。能達文字之淺事即解脫之深 理。二廣敘。
[0712c20] 以為昔智者大師演是經也。備偏圓頓漸之 義。盡方等生酥之體。其旨遠其道微。微言在 茲。茲用不惑故常外闡其訓內澄其照。凡百
學者望涯如歸 演是經也者即受隋煬皇帝 所請撰疏也。備偏圓等者以經中彈偏訶漸 四教並說故。生酥者涅槃經佛舉五味喻一
代教法也。從牛出乳喻佛初說華嚴。從乳出 酪喻鹿苑。從酪出生酥喻方等。從生酥出熟 酥喻般若。從熟酥出醍醐喻法華涅槃。其旨
下歎疏文旨趣幽遠理道精微也。微言者謂 疏是精微之言。現存於世故云在茲。茲此也。 茲用不惑者用此微言內修觀法外訓來蒙。
自行化他決無疑惑也。外闡其訓即講說化 他。內澄其照即自修觀行心水澄清珠相則 現。故云澄照。又照即明也。澄即靜也。凡百下
明學者潔己而來歸於荊溪如歸己家。水際 曰涯。二示刪略因依。
[0713a08] 甞謂門弟子曰。祖師所述其道甚著而嗜簡 者。或病其繁。翫精者則遺其麁。吾欲因而就 之以伸其教刪而裁之以存其要。何如。弟子
比丘眾作禮以請。公於是削其淨辭合為十軸 不失舊則。其義惟明。與前部偕行號為淨名 略疏 其道甚著者疏解經題凡六卷。題曰
玄。疏解經文凡二十八卷。題曰文。疏總三十 四卷。故曰甚著。別本作甚大亦通。甚大語出 周易。甚著語出文選。而嗜下出廣疏之過也。
嗜貪也。簡略也。吾欲下明欲刪略。因而就之 者。因舊疏而成文。以伸經教亦非別撰也。刪 而裁之者。刪削裁翦繁亂之辭。以存其簡要
之說也。故荊溪自序云。帶義必存言繁則翦。 何如者舉其事以問其可不也。弟子下既愜 眾情。故同致請。削其淨辭者。削有二義。一削
去二削取。今謂。於廣疏中削取淨辭別為一 部也。其文雖略義門不改。故云不失舊則。繁 辭既刪精義益顯。故云其義惟明。與前下此
明荊溪但削取淨辭不廢舊疏。新本對舊廣 略之名。生矣意令好廣者則尋舊。好略者則 從新。故與前部偕行各從所好。偕等也。二統 明立教大旨二。初明隨機立教。
[0713b01] 原夫聖人有以見生生根器之不齊也。故用 四教五味經而緯之。有以見萬法弛張之不 殊也。故用一道一乘會而成之 文中先明
聖人觀機不等。聖人謂佛也。生生謂群生也。 猶云人人也。然一切眾生無不本具一道平 等無殊。但由熏習淺深故有權實利鈍之別。
故曰不齊也。故用下明佛隨機故有一代教 法也。初則四味調熟。終則法華會歸。四教至 緯之明四味教也。五味豎論如經。四教橫辨
如緯。所以華嚴二教。鹿苑但一。方等俱四。般 若唯三。根器不齊。其實四味具舉云五。有以 下明法華教。弛張者弛之是反。禮記曰一張
一弛文武之道。注曰以弓弩喻人也。弓弩久 張則絕其力。久弛則失其體。今云弛張猶廢 興。諸法生滅其性一如。故云不殊。但法華已
前機器不齊未堪此說。機緣既熟偏小同歸。 故云會而成之。二明立教之意二。初明古今 兩殊。
[0713b19] 然則聖人隨感以利見。故其教不得不差。賢 哲因感以立誠。故其業不得不傳 佛以至 德處果位。眾生宜覩故曰利見。易曰。飛龍在
天利見大人。不得不差者既隨物機故有五 時四教之別。賢哲謂智者也。因感以立誠者 因其機感淨名之教。故修撰疏辭以伸其旨
也。易曰。修辭立其誠所以居業也。不得不傳 者以利及末代。故其疏義不得不傳授也。哲 智也。二明赴機一揆。
[0713b28] 觀其所感。則毘耶之與天台杜口之與立言。 雖階位不同廣略異宜。至於赴機施教其揆 一也。淨名杜口於毘耶。智者立言於天台。
立言撰疏也。左傳穆叔曰。太上有立德。其次 有立功。其次有立言。此之謂不朽。階位不同 者淨名等覺聖人也。智者五品賢人也。廣略
異宜者該乎二意。一以杜口為略。立言為廣。 二以荊溪為略。智者為廣。皆赴機宜故有斯 異。論其益物其實不殊。故結云至於赴機等
也。揆度也二自謙述意二。初正謙述。
[0713c09] 肅甞受經於公門遊道於義學。雖鑽仰莫至。 而嗟歎不足。故序其述作之所以然著乎辭 受經公門者謂受經義於荊溪之門也。鑽
仰莫至者論語顏淵歎夫子曰。仰之彌高鑽 之彌堅。故云莫至也。嗟歎不足者毛詩序云。 嗟歎之不足故詠歌之。今梁君既受經得其
旨趣。復覩荊溪刪略之文嗟歎之不足。故撰 序以敘其事著乎文辭也。二記歲時。
[0713c17] 疏成之歲歲在甲辰。吾師自晉陵歸于佛隴 之夏也 甲辰即唐代宗廣德二年也。晉陵 縣名也。在常州。佛隴在天台。神邕山記曰。從
修禪寺南行二百步有盤石。平正猶如削成。 古老相傳。佛甞於此放光故名佛隴。其夏荊 溪居修禪寺也。
[0713c23] 二荊溪自序二。初題目此既自序。不應安著 述人號。如孔安國傳尚書。杜元愷集解春秋。 何晏集解論語。並自作敘引而皆不書其名。
以荊溪之博識蓋取則於前修。所以古本皆 無作者之號。今本或有者後人妄加也。二本 文二。初造疏緣起。隋 煬 帝者隋凡三主。謂高 祖文帝 煬
帝。恭帝後禪于唐。高祖皇考忠周 柱國大將軍。封隋國公。文帝既受周禪。於是 國號大隋。追尊皇考為武元皇帝。 煬 者 諡 號。 諡
法曰。逆天虐民曰 煬 。帝者白虎通曰。德合 天地者稱帝。問隋 煬 帝陳後主皆師稟天台。 何皆無道失國耶。豈大師之累乎。答始善終
凶以至失國。苟稟師訓行之靡替豈至是哉。故 書曰。惟狂克念作聖。惟聖罔念作狂。故中人 之性不可不慎。上智則不然也。故曰。有始有
卒其唯聖人乎。故行之在彼。豈責其師。昔李 斯學儒於苟子。元嵩學佛於亡名。李斯相秦 而坑儒焚書。元嵩輔周而滅釋毀佛。豈歸罪
於師耶。抑又聖如堯舜周公而。子有丹朱商 均之不肖。弟有管叔蔡叔之不仁。豈堯舜周 公教之不至耶。文中子曰。詩書盛而秦滅非
仲尼之罪也。虛玄長而晉亂非老聃之罪也。 齋戒修而梁國危非釋迦之罪也。以是明之 隋 煬 之無道。後主之荒恣非智者之罪也。又
菩薩住首楞嚴。或現無道。或現有道。現無道 則為百王之殷鑒。俾遠其惡。現有道則為百 王之師範俾遷其善。夫如是則隨機理應。豈 言論之可及。 煬
帝諱廣。在位十一年。壽五十 九歲。年號大業。勅文等者。勅者文心雕龍曰。 漢初定儀則有四品。一曰策書。二曰制書。三
曰詔書。四曰戒勅。勅戒州郡。詔誥百官。制施 赦令。策封侯王策簡也。制裁也。詔誥也。勅正 也。要言曰。勅者正也。謂王言發下正於群臣
無敢違者。大抵詔制攸同。唐貞觀中始用黃 紙寫勅制焉。至高宗上元二年詔曰。詔勅施 行既為永式。比用白紙多有蟲蠧。今後尚書
省頒下天下並宜用黃紙。國清寺名也。百錄 者章安錄大師在日立制軌儀。帝王詔勅卿相 書啟等。凡一百條集成五卷。因寺標名。故稱 國清百錄。抄造疏時 煬
帝猶是晉王。大師滅 後方登大寶。今從後說故云 煬 帝及勅文也。 漢制天子曰勅。皇后皇太子曰令。諸王曰教。 侍者下給侍之人稱。侍者會大師入滅故但
至佛道品。即開皇十七年也。別傳曰。 煬 帝對 所遺淨名疏而願言。昔親奉師顏未得諮決。 今承遺旨何由可悟。願冥慈訓尋文生解。夜
乃感夢。群僧集閣。王自說義釋難如流。見先 師飛空而來傾瀉七寶璨然閣內還却飛去。因 茲有悟。又別傳云。大師一生講說不著章疏。
唯奉勅撰淨名疏至佛道品二十八卷。後分即 不二門香積菩薩行阿閦佛國法供養囑累六 品也。章安地名。諱灌頂。後學尊崇故指其所
生之處以召之。然大師辨才雲行。雨施能受 能記唯章安一人。故諸部言教悉章安結集潤 色也。二初文下刪略因依二。初後學嫌繁。緇
素即僧俗也。西土僧服染衣。俗服白衣。故曰 緇素。此方以六入為玄。七入為緇。緇實黑色。 釋子所服壞色。非五方正色及間色。但壞色
近緇色故謂緇衣。實非緇色。深見下茲疏所 談三觀四教旨遠辭高。故非淺識之所好也。 但云下雖皆傾慕咸病繁廣。二故輒下荊溪刪
略三。初示筆削凡例。輒專也。疏是侍人錄成 故云其錄而去取之者示其凡例也。帶義下 初句是取。次句是去。使舊下示略疏之得也。
既帶義存之則舊疏文體宛然無改也。先師 即智者。二然自下顯大師冥加。然即荊溪名 諱也。古之高僧立言自敘多稱一字。如僧祐
弘明序云祐以末學。涅槃緣起章安自敘云 頂滯疾預章。省視也。謂反視自己識闇才短 雖欲刪略恐失大師元規。元本也。規謂規矩。
孟子曰。大匠訓人必以規矩。甞曾也。墳堂即 大師塔所。梵云塔婆。此云方墳。檀弓曰古也 墓而不墳今丘也。東西南北之人也不可以
不識也。於是封之。崇四尺。今云墳堂者蓋於 墳所建堂立像。即今天台塔院也。別傳大師 遺囑云。沒後安措所指之地。疊石周屍植松
繞覆。建塔標前使見者發心。求徵者求索也。 徵驗也。然徵通善惡。示留礙是惡徵。則知刪 略不契師心。無留礙是善徵。則知刪略冥符
先旨。尚書有休徵咎徵。孔傳曰。敘美惡行之 驗。留礙謂病患等緣。二旬者十日曰旬。佛道 斯終者於今略疏已及九卷。既無留礙知免
幽訶速終佛道。豈非冥護。寧豈也。幽冥俱指 大師所棲寂光之境也。問荊溪妙解精鑒。芟 繁摭華克荷大法允屬我躬。何須求徵然後為
準。答有二意。一者表非輕易用勵後昆。二者 顯契師心以杜他謗。良以筆削在己當時淺識 往往非之。古猶今也。文中子曰王子續六經。
或者非之。薛收姚義以告子。子喟然歎曰。使 智者非耶。吾將飾。誠以請罪。愚者非耶吾獨 其奈何。三儻裨下明謙己述意。初二句述意。
儻此略疏可裨補大師宗旨。則使後學明明易 了無繁暗之弊也。文選曰。光光戎輅耀耀王 塗。光謂光明也。彼注云光光武貌蓋誤也。但
見爾雅云洸洸赳赳武也致此謬釋。後昆者 尚書仲虺之誥曰。垂裕後昆。孔安國傳曰。垂 優裕之道示後世。冀諸下謙己也冀望也。恕
者聲類曰。以心度物曰恕。二疏文二。初題目 二。初正標題目。疏者疏也決也。疎通經文決 擇佛旨故曰疏也。文心雕龍曰。疏者布也。布
置物端撮提近意故曰疏也。區別能所釋序 題已明。問何故不題云略疏耶。答題下既云 沙門某甲略。故題中無略字。厥或題為略疏。
則題下但得書名而已。則更不合有刪略等 字。如杜預注春秋傳。上既題云春秋經傳集 解。故下但書杜氏二字。何晏注論語既但
題云論語第一。故下書云何晏集解。今荊溪 立題意與何晏同。二說略嘉號。初說人次略 人。天台即大師所居之山。陶隱居真誥曰。山
高一萬八千丈。周迴八百里。山有八重。四面 如一。當斗牛之分上應台星。故曰天台也。智 者二字即大師嘉號也。神邕天台記曰。煬帝
居蕃邸為晉王。開皇九年平陳已後請大師 授菩薩戒。王既稟戒。乃依地持經號師為智 者也。大師者溫故知新曰師。法言曰。師者人
之模範也。孫卿子曰。師術有四。尊嚴而憚可 以為師。耆芥而信可以為師。誦說不陵可以 為師。知微而論可以為師。大者蓋褒美之稱
耳。說者文心雕龍曰。說者悅也。兌為口舌。故 言資悅悅。次略者號。沙門此云勤息。謂勤行 眾善止息諸惡故也。息界內惡者藏通沙門。
次第息界內外惡者別教沙門。一心中遍息 內外諸惡者圓融沙門。荊溪即其人也。諱湛 然。姓戚氏。世居晉陵之荊溪。則常州人也。人
尊其教因以荊溪為號。二十餘受經於左溪。 以處士從道學者悅隨。天寶初年方登僧籍。 時年三十七也。遂稟律於會稽曇一律師。始
居吳群晉陵。中詣五臺。後居天台。皆敷行止 觀。天寶末大曆初詔書連徵並辭疾不就。以 唐建中三年二月五日云滅於佛隴道場。春
秋七十二。法臘三十四。平日輯纂教法明決 前疑開發後滯。一家所傳咸祖述之。凡百餘 卷盛行于世。故皇朝高僧傳云。詳其始天寶
終建中。以自證之心說未聞之法。經不云乎。 於少時間大作佛事。然師有焉。略者翦其繁 辭存其要義也。二本文二。初開章。二隨釋五。
初經度不盡二。初正明不盡二。初簡示秦譯 五譯者。一後漢清信士嚴佛調譯一卷名古 維摩經。二吳朝支謙譯兩卷名維摩詰說不
思議法門經。三西晉竺法護翻一卷名維摩 詰所說法門經。四西晉竺叔蘭翻三卷名毘 摩羅詰經。五姚秦鳩摩羅什翻三卷即今所 解本也。至唐朝玄 奘
三藏又翻六卷名佛說無 垢稱經。於今世則有六譯。智者在隋但見五 譯。言譯者王制曰。五方之民言語不通嗜欲 不同。達其志通其欲。東方曰寄。南方曰象。西
方曰狄鞮。北方曰譯。鄭玄注曰。皆俗間之名 依其事類耳。鞮之言知也。今冀部有言狄鞮 者。今通西言。而云譯者蓋漢世多事北方。而
譯官兼善西語。故摩騰始至而譯四十二章經 焉。復加之以翻者大宋僧傳曰。如翻錦綺背 面俱華但其華有左右耳。今釋什本者即前五
譯中一也。梵云鳩摩羅什婆此翻童壽。本印 度人。以姚秦弘始三年方入長安。勅八百沙 門諮受什旨。秦主卑萬乘之心尊三寶之教。
於草堂寺共三千僧手執舊經。而參定之皆 洞深旨。什以弘始四年至十一年凡譯經九十 八部。合四百二十一卷。僧叡僧肇道常等筆
受。此經即弘始八年譯也。故僧肇注維摩經 序云。大秦天王每尋翫茲典以為棲神之宅。 而恨支竺所出理滯於文。常恐玄宗墜譯人。
以弘始八年命大將軍常山公右將軍安成 侯。與義學沙門千二百人於長安大寺。請羅 什法師重譯正本。二尋經下簡示廣略二。初
明梵本猶廣二。初總標徵起。二如命下引文 正示。大師凡尋五處文義知西土梵本猶多。 一弟子品。二菩薩品。三問疾品。四不二門品。
五菩薩行阿閦佛二品。此之五文辭皆未盡。 文中次第示之。如是五百者即弟子品命十 人訖經家敘云。如是五百大弟子各各說其本
緣。乃至八千者即菩薩品命四人訖經家敘。 如是諸菩薩各各向佛說其本緣。問菩薩品 末但云諸菩薩。何得云八千耶。答問疾品初
經云。即時八千菩薩五百聲聞皆欲隨從。則 知。菩薩品中命八千人也。不堪下五百八千 既俱辭不堪。諒梵本各有其言。又文下問疾
品也。慇懃無量者即文殊述佛旨也。經云世 尊慇懃致問無量。兼八下即不二門品也。八 千菩薩隨從入室說其所證。亦合盡陳經文但
三十二人而已。此諸言談者謂若備書文殊 無量之問。盡述八千不二法門者何秖半卷 也。爰至下即菩薩行阿閦佛二品也。爰曰也。
語辭耳。詣菴羅園者即淨名掌擎大眾還菴羅 園。對佛復宗明佛國義也。尚書曰。對楊天子 之休命。孔安國傳曰。對答也。答受美命而稱
楊之。高論往復者往問也。復答也。豈容止有 數紙者意謂。二品其文更廣。二示此土宜略。 振旦者或真丹旃丹指難。皆梵音奢切也。若
準華嚴翻為漢地。又婆沙中有二音。一云指 那。此云文物國。即讚美此方是衣冠文物之 地也。二云指難。此云邊鄙。即貶 [木*坐] 此方非中
國也。西域記翻摩訶支那為大漢國。或謂。日 出東隅其色如丹。故云震旦。真丹者此皆訛 說。刪彼下謂西來三藏皆刪取梵文要義翻
傳此土。故雖五譯不同但至二三卷而已。采 其綱格者弟子命十。菩薩命四則綱格已。整 其五百八千綱目之說。刪而弗傳。致問疾但
云無量高論唯存數紙。斯皆采其綱格也。招 提琰法師云。此經來不盡。西國有五百卷。凡 十萬偈。二問此下對論釋妨二。初引論正問
二。初引論立問。二答下據義釋妨二。初斥古 顯今。二故論下引論示義。文中先引論。故華 下今師示義也。論云不共二乘即同不入二
乘手也。手以受物表信力故受法。二乘不聞 從何起信。故云不入手耳。即是共說等者荊 溪云。此明共部。非關共教。故此二共俱共二
乘。般若方等俱有二乘名共部也。通名共教 以三人同學故。二約名重徵二。初問意者華 嚴題下無不思議號。今經題下顯有其名。何
故反謂釋論所指不思議經非今經耶。二答 二。初例同反質。更無別稱者何妨華嚴更有 異名名不思議也。二然細下引論顯非。乃是
華嚴至之事者晉譯華嚴第四十明。休舍優 婆夷為善財說度眾生數。即同釋論所引不 思議經說謳舍那等也。故知。論云不思議經
定是華嚴。若引下論中凡引今經顯云毘摩 羅詰所說經也。此由世人見此經一名不思 議解脫。便謂是釋論所引不思議經。所執既
非故此委破。二略分文二。初開章。二隨釋二。 初明諸師解釋。什生謂羅什道生也。而肇下 即僧肇注經釋一名不思議解脫也。開善寺
名即智藏法師也。三證成者謂。掌擎大眾還 詣菴園對佛證成也。若莊下莊嚴寺僧旻。光 宅寺法雲。并開善寺智藏俱梁時人也。時稱
三大法師。三論者謂中論百論十二門論。古 者盛傳三論。北地論師者即河比攝大乘師。 多延紛諍者延進紛亂也。二今家科判二。初
述意開章二。初述意二。初對古斥非二。今尋 下依今顯是。傍經開科等者荊溪云。意欲俱 異二師故也。傍經故異諸禪師。不執故異諸
法師。夫說至備矣者五時不同逗機差別。故 曰殊源。源即水之濫觴。用譬契機之始。雖五 時不等無失機之辜。故得善始令終。具有三
意。序既元序於正。流通通於正宗。三不可虧 故云備矣。二今約下開章二。一正下依章示 義三。初正開經二。初通示諸經三段。古來直
釋經文曾無章節。分經三段始乎道安。後世 遵行因以成則。如欲下凡引三經云由藉相。 皆假藉現瑞而得說法也。雜色之光者光表
般若照了。雜表眾行差別。以智導行咸會一 如如光唯照。以行隨智眾行既別智亦如之 如光雜色。荊溪云般若照也。故光表之。所以
彼經數數放光如法華中。放光表中故法華 經三段俱中。如涅槃經常放光表常三亦並 常。故知。今經現國表國三俱佛國。深會斯旨
眾教炳然。若爾法華何故不以中為宗耶。答 取理同邊無非一乘。故曰序也者然別序有 二。現瑞敘述。若論由藉唯在現瑞。敘述秖是
述前現瑞及近遠二由而已。又有經或無敘 述。故今通示序義唯在現瑞。堪聞聖旨者荊 溪云。故知。由現瑞故動物機緣。發起之名良
有以也。亦如斥小訶大事在往時雖非瑞相 亦表今經。吉兆預彰助成今事。義既輔正。理 合先陳。無壅無滯者荊溪云滯隔內法。壅遮
外事。流至像末莫不霑濡。故無壅隔悉如來 力。言正像者諸佛滅後法有三時。今茲釋迦 正法像法各一千載。末法萬年。理教行果四
皆備足。如佛在世故名正法。雖有上三全無 果證。故名像法。像者似也。似於正故修行既 寡理教僅存。法已微末故名末法。斯澤者澤
潤也。二今開下別約今文分節二。初正分三 段。二問下約名釋妨。問意者以向云十一品 皆明佛國因果為正說故。答意者由佛印定
方乃成經。雖題稱維摩而義歸佛國。以為正 說妙得經旨。答中有法譬合。布政者皇侃曰。 政謂法制。鄭玄注周禮云。政所正不正也。而
臣受賞者尚書曰。德懋懋官。功懋懋賞。注云。 懋勉也。勉於德者則勉之以官。勉於功者則 勉之以賞。淨名至方乃為正者荊溪云。法可
印成正經。人豈印成化主。二約觀心者不自 觀心如貧數寶。諸佛解脫心行中求。故附法 相以成妙觀。文中且約次第三觀以明三分。
說雖次第意歸一心。心心寂滅者荊溪云。從 名附近義當流通。觀門亦爾。故作斯解。三異 眾家六。初異什師及禪師。知文起盡者荊溪
云。章初章後。意也如文所分。二序。三正正中 室外室內出室。出室復分空假中等。二異肇 師。義不然者法供品天帝稱歎弘經。佛明法
供養第一。乃是流通非關正說。三異靈味二。 初問。二答三。初總斥。二何者下正破。道王者 王去聲。得大小益者現淨土時五百得忍八萬
發心得大益也。土復穢時天人得法眼淨。比 丘漏盡。意解得小益也。當機辨道為益。如斯 云何折挫言非正說。故云豈折為序也。又淨
至佛教者若無佛印不得名經。故知。淨名傍 助佛化。三豈可下結責。四異開善。彼用序正 流通三分之名而更加證成以為四分。故匪
通方。若爾章安分涅槃經為五段。亦應非也。 然分節經文貴顯義理。此經三分其義已明。 何須至四。涅槃經旨非五不彰。況復別立名
相。非同開善添足三分之名以為四也。如云 一召請涅槃眾。乃至第五折攝涅槃用等。五 異莊嚴諸師二。初問。二答二。初判序分非。二
又用下判流通非。還對淨名至因果者即阿 閦品復宗說佛國因果也。撮經始終者佛國 是始。阿閦是終。而俱談依報。宗旨如此。豈是
流通。過乎室內者阿閦品現妙喜國時十四 那由他人發菩提心。室內不思議品迦葉哀 歎時止有三萬二千天子發心。問疾品末但
有八千故也。六異北地大乘師。其妨同前。
[0717b03] 下 剩佛國品三字。三辨佛國義二。初敘意開章 二。初敘意。三釋等者應云釋佛國義。品字恐 誤。請問佛國因果者荊溪云。願聞得佛國清
淨問果也。唯願為說淨土之行問因也。此經 下既須明識。故用八重釋之。二今略下開章 二。一總下總明佛國。荊溪云總明者未分四
故文中二。初對他經述意。普集經正為今經 作序。不散彼會而說此經。其猶無量義經為 法華序也。彼則開為合序。此則正為依序。雖
時部意殊而序正義等。然普集等經雖無佛 國之文其實已具。其義以依正相隨故也。今 經顯談但是重示前義。非謂前經秖有正報
也。荊溪云文雖未有義已具足。今但重示其 旨而已。須廣明依者今經正談依果。傍論正 報。捨傍取正故云依耳。下文諸品明正非一。
二言佛下約品題正釋二。初約題釋義二。初 約名義正解二。初正解佛國。二兼出異名。亦 名為剎者具云剎摩。此云土由也。既云萬境
不同。蓋取莊嚴差別名為剎也。二然國下分 事理重釋二。初雙摽。荊溪云。常寂屬理。餘三 在事。事即應身等者他受用報及勝劣應俱名
為應。域即三土。極智即自受用報。所照即究 竟寂光。二而至下雙釋二。初約事理雙釋。至 理虛寂等者荊溪云。明有事之由。然理本絕
待。豈分二別說有事理已屬於事。本無下非 上理。豈有下非上事。能即能居應身。所即所 棲之域。理事俱無常冥絕待。但以下即絕待
理成相待事。故三身四土之別。真身棲於寂 理。應身居乎事土。二然下明理事相關二。初 正明。此言本迹蓋指體用。二故文下引證。初
引經。則應下釋義也。永寂如空則四土叵得。 而現種種四土宛然。應同凡聖是現身。現有 封疆是現土。凡聖下明所現二報差別也。所
現淨穢亦復如是者例同凡聖有高下也。五 濁輕重同居淨穢。體析巧拙有餘淨穢。次第 頓入實報淨穢。分證究竟寂光淨穢。現十界
身名起眾生應。示四種土名起國土應。二或 有下敘他破執二。初敘他人偏執。各據一文 遂起定計。豈知妙理。四性本無。來此現生者
如云國是民有王住其中。國由佛有者如云 國是王有民居其中。二約四性斥破二。初四 執俱非。眾生對佛者合前兩計也。無因而有
土者荊溪云。計雖性過本是理土生佛理具 凡聖一如。計者成過土體何失。若計成過。性 執須破。破性仍是從事以說。破三可見不假
別論。從事者若云一向無有自他故使所計 成無因失。皆隨性義者兩師所執已屬自他。 或計共離。豈出性計。故云皆墮。類前者委破
四性已在玄義。二當知下隨機說。有悉檀赴 機等者謂欲令歡喜生善破惡悟道。故作自 他淨穢等說。悉之言遍。檀翻為施以此四法
遍施眾生名四悉檀。委如玄義。二別明佛國 四相既分。故曰別明二。初列章辨示二。初 指廣列章。即因陀羅網等者。如華嚴所明帝
網眾珠交輝互照。以喻彼土色心無妨諸土 互攝。因陀羅此云帝。帝釋宮中有此網也。一 一網目悉有珠焉。荊溪云。即因陀羅者既一
土攝一切土。故得此界遍攝下二。唯不能攝 上品寂光。其義既通。理何隔異。準此以說。上 能攝下有餘亦應攝於同居。體內外惑其相
異。故斷界內惑者與未斷者報不相收。別圓 二人地住已前觀道雖通未見理。故論其報 相優劣尚隔。二前二下約身辨示。亦應亦報
者暹師云。是勝應。故名亦應。他受用。故名亦 報。此為地上菩薩所現也。法身所居者自受 用報攝屬法身。觀經疏云。智既應冥亦非身
非不身。二言染下依章正釋二。初歷土別解 四。初同居二。初辨相二。初穢土三。初釋名。 言染淨者者總摽也。此方即染淨穢土。安養
即染淨淨土。九道者暹師云。秖是九界。佛為 化主故且云九。二就染下示相。凡聖各二者 凡即六道。聖即三乘。各二者凡開善惡。聖開
權實。如文所說。聖者下四果直指羅漢也。即 聲聞法界。緣覺可知。通教下菩薩法界也。此 三教菩薩並指思惑盡位與羅漢齊。報身猶
在者子縛已盡果縛猶存。三乘至性身者即 上三人捨報身生有餘也。願生同居者二乘 至彼轉為菩薩。故能願生。若實下別圓地住
已上名法身菩薩。並生實報。妙覺極果居寂 光土。此約究竟寂光也。應生同居者如月現 水不謀而往。故名應生。不同願牽作意而生
也。三是等下結名。二明下淨土二。初指安養。 正釋未必悉是得道人者。謂非但三乘聖人 得生。凡夫亦生。故云未必。故經下引無量壽
經下品文以證凡夫得生也。但以下結名也。 但無四惡重染。故得淨名。其實猶有人天輕 染故。名染淨淨土。又可染淨之名約正。淨穢
之名約依。二土凡聖共居通名染淨。此土砂 礫充滿別受穢名。彼土金寶莊嚴別受淨號。 此雖不說餘文說之。二舉此下明所攝多類。
下文云。有人言。經明二十七品淨土。無量壽 土止是第六。法華下即身子等未來成佛悉 指同居。二問下料簡二。初簡所憑經教。思
益論者暹云。論字恐誤。思益經第一云。東方 有國名清潔。佛號日月光。有菩薩梵天名曰 思益。住不退轉白佛言。世尊我欲詣娑婆世
界釋迦牟尼佛所。奉見供養親近咨受。佛言。 便往。今正是時。汝應以十法遊於彼土。何等 為十。於毀於譽心無增減。聞善聞惡心無分
別。於諸愚智等以悲心。於上中下眾生之類 意常平等。於輕毀供養心無有二。於他闕失 莫見其過。見種種乘皆是一乘。聞三惡道亦
勿驚畏。於諸菩薩生如來想。佛出五濁生希 有想。梵天當以此十法遊彼世界。時有菩薩 白佛言。我得大利不生如是惡眾生中。佛言。
善男子勿作是語。所以者何。於此國中百千 劫淨修梵行。不如彼土從旦至食無瞋礙心 其福為勝。二簡淨土修因。問穢至殊別者荊
溪云。其因既同。果不應異。如穢土善因報人 天果。諸淨土中亦有十善。何故報與此土永 乖。答意者荊溪云。名同事同。解異願異。如止
善是一。對於止善加修願行。故使諸土階降 不同。人天名同隨土義別。言二處者且以淨 穢相對而論。二有餘二。初辨相。文中先解有
餘義。次解方便義。通惑雖除餘別惑猶在。故 名有餘。七種生死者一分段謂三界果報。二 流來謂迷真之初。三反出謂。背妄之始。四方
便謂。入滅二乘。五因緣謂。初地已上。六有後 謂。第十地。七無後。謂金剛心。二料簡三界報 二。初釋義二。初釋果報。即是華藏者謂華嚴
所明蓮華藏世界海。即此土相。潤無漏業者 分證中智不漏落二邊名無漏業。二以觀下 兼辨異名二。初正示異名。以果報土亦名實
報無障礙。故此釋之。應知。此號從因果二法 得名。文中先釋實報。次釋無障礙。實字在因 報字在果。以觀實相者此謂。名字觀行相似
位悉是圓因。此釋實字。發真下初住分證名 為圓果。此釋報字也。色心下釋無障礙義。謂 修無礙因得無礙果。因果俱無障礙。修因無
定者了達色由心造全色是心。心性融通全 心是色色心不二。定執何從。此因剋果而能 色心無礙依正互融。荊溪云。以修因時淨穢
境融不可以一異名之故云無定。二言無下 廣釋無礙二。初釋無礙義。此名下海以廣大 為義。藏以包攝為名。二各遍。故如海。重重無
盡故名藏。二別教下顯能入人二。初廣明別 地。二略例圓住。所證既齊故須雙辨。初別地 中七。俱名淨者以體相用因果悉離無明惑
染故也。荊溪云。初地等有七淨者此是今家 義立七名。一同體者一者十方同體。二者四 土同體。此土即十方故云一即一切。十方即
此土故云一切即一。又一即一切者一土即 三土故。一切即一者三土即一土。故良由依 正既居一心。一心豈分能所。故得廣狹互遍
理事交融。當知。體總依正及以自他。第二至 五更別明之耳。前五下束前七淨以為三法。 一體二因三果。體中細分更有相用之別。荊
溪云。前五體滿者體既居初。故從初至四皆 成就體。此但成於正報而已。故須第五依報 住處。依正具足故名體滿。復由前四莊嚴於
體故令初體有相有用。三五屬相。三正報相。 五依報相。二四屬用。二利他用。四自利用。若 爾相用應次。何以間雜。答依正雖復俱通自
他一往從便。故別對耳。六七雖云因圓果滿 既許初地具於七淨。還是初地望於地前以 立因果。即此因圓名為果滿。二初住下略例
圓住。二問下憑教借別名圓。故云三賢。若約 圓位其實初住已是聖位。四寂光二。初釋義 二。初示寂光名義二。初指果略示。極智所照
者三品寂光此語上品。中下寂光攝在果報。 二簡小委明。即是真寂智性者荊溪云。智是 能照以能釋所意欲顯同。次不同去明體異。
境異智故故云偏真。引涅槃經亦證同智。次 此經下證同所以。指無明性而為智體此智是 境。此體方同。以無明性亦境性故不思議去
結成境名。以向所釋皆通智境故今結境還 從於境。二但真下顯依正不二。荊溪云。細思 此意。至下諸文及以教門所明土義。皆以此
意而往申之其理方盡。今謂。既云離身無土。 身成佛時土豈不成。既云離土無身。言土成 佛有何乖背。一心具足深可思量。無縱妄情
強分諸異。金剛下引證也。暹云。天親論上卷 偈云。智習唯識通等天親釋云。此明真土。諸 佛無有莊嚴國土之事。諸佛唯有真實智慧。
習識通達則是修習無分別智。通達唯識真 實之性故。如是取淨土者即修此智習唯識 通。菩薩之人乃取得淨土之果故。非形第一
體者此句明淨土體。不自生滅為淨土形。乃 以真實第一義理為淨土體故。非莊嚴莊嚴 者辨二莊嚴。一者形相土即是淨土水鳥樹
林等事莊嚴也。二者法性土即是正智證契 真如無漏功德無有形相為莊嚴也。今更助 釋非事莊嚴。是理莊嚴。故曰非莊嚴莊嚴。二
問出下憑教。心淨之極者心淨約修通於五 即。極在究竟。二問經下立問通簡二。初約今 教俱談二。初問二答二。初指諸教總斥。二正
如下約今經義具。文云下四句經文次第對 四土。初句即同居土。界內具縛未見真理。心 神動散善惡無定。菩薩方便觀其生熟。生則
用穢。熟則用淨。次句即有餘土。兩教二乘三 教菩薩界內惑盡皆名調伏。既出三界即應 有土謂有餘也。三句即果報土。初住已上破
無明惑。分證中智名入佛慧。四句即寂光即 於根塵了達三諦。具足無減於如來常。是故 起根即寂光土。宛然相似者經有土名兼所
化等。名目雖異其義冥符。別當解釋者下疏 中初以同居通名四句。次以四句竪對四土。 今當次意。二對他經辨義二。初對法華明今
經密入二。初約顯教立難。荊溪云。釋義違經 其理何在。以顯露教中法華已前不說二乘 有生處故。二約密解答釋二。初明密悟生土。
佛以一音等者荊溪云。應約密教。一音異解 即通顯祕二不定也。橫解者如前所引法華 經文。秖於此土而覩上二。故小被斥見淨不
驚足指案地即其事也。縱對大竪說於小解 仍橫。準其正理不聞為勝。二橫竪下顯佛自 在。約竪顯論實如所問。約橫密入明二乘生。
竪不妨橫橫不妨竪。顯密利物故云無礙。二 問若下對華嚴示四土義該二。初明四義該 收二。初問十種佛土者。二答二十七品者引
他所解不的指經。二問若下明對教須四二。 初問二答。明十土等一往有經。對當四教不 如四土故云措意難見。措置也。言欲對四教
者準止觀文以教。對土有橫有竪。橫對者 同居用藏。方便用通。實報用別。寂光用圓。竪 對者同居用四。方便用三。實報用二。寂光用
圓竪約設教對機機既增減。不同致使教有 差別。四土對教優劣多少。故名為竪。土體敵 對無復優劣。故名為橫。問方便土中已無通
惑。何須通教橫竪二義皆云用通。答大乘初 門調機入頓。為知故學。非用斷惑。如諸聲聞 至方等會被彈斥已皆習通門。若至方等必
到法華。在方便土須通教者此約不入方等 會人。問若爾實報何須用別。答約教道說。證 道必無。問寂光既極何須用教。答教被中下
不被究竟。初住已上名下。等覺名中。妙覺為 上。又十地名下。等覺名中。妙覺名上。具如下 文。三明修佛國因二。初依經。總立二。初指經
雙明。二依因下正示依因。橫約十七者橫謂 橫歷諸行修因有十七法。即經云。直心是菩 薩淨土。乃至十善是菩薩淨土。竪約十二者
竪謂從淺至深。竪窮心源有十三番相資成 淨土因。即經云。隨其直心則能發行。乃至隨 其心淨即一切功德淨。而此橫竪二番皆云
約正因以明依因者荊溪云。故知。直心乃至 十善亦名正因。亦曰依因。依因二種。自利利 他。今此正當為他取土。自他相成土義方具。
隨機別說時不同耳。故利物依因由加別願。 故菩薩行一因兩向。上求為自。下化成他。於 下化中分於兩異自行利物之依正也。二國
既下約土別示三。初例果略示。果即所取四 土也。四教至感於四土者荊溪云。故知。自行 依之與正一因成二。故云正因感四佛果依
因復感四土。所以其因不殊而義兩別。故使 寂光法身異而常一。子細下一往以四教對 四土如向明之。二往窮覈故有小妨。以同居
用四方便用三果報用二此其妨也。子細即 二往也。荊溪云。小妨者若四教因對於四土。 雖有此義不無小殊。何者藏通對於同居淨
穢。別對有餘似如稍得。若於土中辨教多少 是則不便。故更對土用教增減委悉論之今。 謂若準止觀即是以同居對藏。有餘對通。已
如前記。荊溪以藏通對同居。別對有餘者且 順下文用教增減以說。故下文云。有餘土成 佛乃至云修於別圓兩教之因。既不云通。故
以別教對有餘也。二今還下對土廣釋。界內 緣集即見思也。別圓眾生至來生其國者荊 溪云。依彼有餘用教之時云別圓耳。若至實
報失別教稱。唯一圓常以當土名。三十方下 結顯化意。湛若虛空者無復眾生七方便異。 不見國土淨穢差品故云無有增減。盡未下
荊溪云。引法華經壽量者引於實果以證權 果。所以過去若常未來必常。如從本果以垂 於迹。示淨土行以取眾生。四見國不同二。初
引經總示。寂光如寶器飯色如三土。由福不 同見飯色異。由機不同見三土異。至論下總 示其意也。荊溪云。至論至可見者仍以三土
從寂光論。寂光無相故三皆泯。由不可見故 得有見。十番者初約同居輕重。二約同居對 有餘。乃至第十諸土非垢寂光非淨。下文備
矣。此不委論。二列句別明二。初列句正解。荊 溪云。此中問答總有三重四句分別。既云於 不可見而得有見。即是寂光對於三土。先以
有餘攝二同居。對二同居而立四句。以此二 土並有實質而辨同異。故得約質以辨有無。 次以實報對於下二以立四句。以實報中色
無障礙對下二土質礙辨異。三以寂光對於 下三以為四句。以寂光中色質永寂故以有 無相對辨四。是故辨第二四句約有色質論
障不障。初四句中復更約障以辨四別。若爾 亦應更於初四句以前立四句。淨質穢見如 身子等。淨質淨見如安養人。穢質淨見如大
梵王。穢質穢見如五濁人。即二同居相比望 也。文中三。初約有餘對同居二。初正明。荊 溪云。問經言去總問也。先引經立宗。此為是
下結難也。難意者為元秖是一種飯色見自 異耶。為元有多色見有異耶。準下答文既有 四句。豈但一兩句而已。別圓菩薩用天眼見
者荊溪云。見土不應用餘眼。故即此二人賢 位眼也。此約身居此土以論。若在方便見二 同居必無異質。一質一見等者荊溪云。明五
人共見有餘更無別者。五人之中雖兼別圓。 且據三藏二乘通教三乘共見故爾。此之兩 教三乘之人共稟近教。故於有餘所見未遠
故。便且以二同居土共彼有餘而為一見。若 於彼土發別圓心便即同於別圓所見。言三 種意生者出四卷楞伽經。通名意生。今山家
釋義。作意生故名為意生。故楞伽云。如幻三 昧力憶本願故生諸聖中。故知。經云憶憶即 作意也。彼經第四釋三別名。初常無常品云。
意生三種。一入三昧樂意成身。亦云正受。即 三四五地心寂不動也。二覺法自性意成身。 即八地中普入佛剎故以法為自性。三種類
俱生無作意成身。謂了佛證法。成之與生並 從果說此約通教及以別接。法華玄中並云 在前三教者。以通諸教釋義故也。今文既上
云羅漢支佛。下云三種意生。即此三種並指 通教菩薩也。故知。二乘收乎兩教。菩薩止在 於通。共為三乘。三藏菩薩既同人天非今所
論也。輔行云。楞伽既云八地是覺法自性。 驗初文雖云五地亦兼七地。即入空位也。八 地即當入假位也。種類俱生云了佛證法。即
是入中屬佛種類未必自證。若接入別七地已 前入別十住。八地已去接入十行。知佛證法 是入迴向。並非證道故名意生。仍本為名兼
不接者共結此位。故並云地。二問那下釋妨。 荊溪云。那約有餘等者一質與一見皆云 有餘。若二同居各各自見亦得名為一質一
見。何必要須約有餘耶。次答中云三人者當 知。前釋第四句中三種意生。須指通教中利 鈍菩薩。但不得指利根見中。以此菩薩但斷
通惑與二乘同。以其適從通中來故。是故答 中且指三乘同見第一義諦。此等本異今皆 成同。故且言之。若指二同居人當土自見。何
往不得。但為辨異故須此明言。無漏至相同 者荊溪云。據未發於別圓之心論。未見中其 事亦等。故於真諦同一見也。二約實報對二
土。即因陀羅網者實報土也。三約寂光對三 土。各有問答。悉如文。二略出下指廣結示。五 明往生二。初列章。二隨釋二。初總示。亦云來
生具如大品者暹云。大品第二舍利弗白佛 言。世尊。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密。能如是 習相應者從何處終來生此間。從此間終當
生何處。佛告舍利弗。是菩薩或從他方佛國 來生此間。或從兜率來生此間。或從人道來 生此間。從此下今師釋二名也。此云往住。大
品云來生。秖是彼此相望得名耳。二土亦然 者荊溪云。二同居土相望既爾。有餘實報相 望亦然。但橫竪異耳者二同居土橫望餘二
土名之為竪若爾秖可娑婆而往於淨。何以 從淨却生此耶。答下之八品不可來生上品 上生。或可即能到彼土已獲通故來。法華云。
是人自捨清淨業報。而來樂此多怒害處。唯 常寂光文無往義。上品可爾。中下義通。若中 下無實報亦無。若不立於中下猶屬實報故
也。又若義立不往而往上品亦通。何但中下。 善逝之言良有以也。如來之義信亦不無。二 別三。初標。二一染下釋四。初染淨土二。初
穢土二。初實生九品潤生等者欲惑九品。上 上潤二生。上中上下中上各潤一生。中中中 下共潤一生。下三品共潤一生。故初果於欲
界人天各受七生。故云七反。二果三品者斷 五名二向。斷六一來果。以下三品潤一生故。 一往來者一往天上一來人間互說亦爾。三
果名不來。以九品盡故。若斷至八餘一品在 名一種子。猶生欲界。通六地來者六地已下 惑未盡故。見地七反薄地。一來離欲不來下
界。生上二界別教十住初住斷見。二住至七 住斷思盡。今云十住且通舉耳。論其生數比 前可知。五品見思全在。七信方出三界。三教
約惑牽生並同藏教。故云並類三果可知。二 權生方便願來者但在菩薩。小從得記義亦 同之。生方便土未破無明欲化眾生。須假願
牽。未能任運故使應生唯約二土。二淨土來 生人天者。荊溪云。彼土具有欲色諸天。但無 須彌地居。一切皆依虛空而住。荊溪所說依
無量壽經也。二有餘二。初實生二。初正釋別 教十行圓信後心者荊溪云。準理別教應云 住向。今不云者住以同於藏通五人十向修
中。雖亦同生有餘之土非為正意。故取剋體 但云十行。而云圓信復云後心者七信已上 亦可得生。但是略耳。二故勝下引證二。初引
經二。問何下釋義二。初正明二。初問。二答 二。初釋別名。荊溪云。釋三意生皆云恐者尊 重聖典兼示無執。三種階降經文義含。為是
何教三昧正受。若約通教七地已上或至九 地。言自性者別住同通應取十行。圓教既云 伏於無明。即知七信也。所以別教云自性者
若不見中。則不見於諸法自性。二皆言下釋 通名。未發真修者別圓地住已前名緣修。登 地登住名真修。向約三人無明全在。故俱作
意而生彼土。初三昧正受雖約通教入空接 入別圓亦緣修攝。故荊溪云。真緣之義義通 通別也。二問下釋妨。問意者楞伽意生既在
十地。合生實報。何故向解勝鬘但指通人及 地住已前生方便土耶。然楞伽十地約通示 義。已如前記。既十地名濫。故此約別地難之。
故云應生報土。答中從容兩向釋之。約別十 地判三意生者。若爾何故向云皆言意者未 發真修。猶是作意耶。別地既是真修。意生之
義為何所主。答荊溪解云。若約別教則有二 義三俱名意。三俱入地。一者但是未極名意。 二帶教道挫之言意。故云三種意生。即生報
土也。約通等者準此。即如前之所明一質一 見即是二乘及當教中三種意生異質一見而 云即是別教菩薩。當知。消於楞伽經文即別
圓人有三意也。故今別更從通菩薩而說之 也。二若實下權生。三果報土。四寂光土二。初 明極果無生。二若分下明分真生義二。初正
明。下寂滅至一生者仁王經明寂滅忍唯有 二品。今義開三。上品即妙覺。此以寂忍即寂 光故別約中下以明生義。或云下此約通論。
始從初住得無生忍終乎等覺中品寂忍。既 皆分證佛性皆名往生寂光也。故云皆有此 義。但有下奪而言之。寂光唯是妙覺。以分證
猶有無明惑變易生死故也。二前四下結示。 三問分下科簡二。初簡同居有餘二。初問荊 溪云以通見思難別見思見思既同捨身應
等。二答如文。二簡實報寂光三。初簡不生。荊 溪云問實報受生等者還取上文三。土有生。 唯常寂光無往來生。則應不合更有此問。答
中意者但欲重顯從名消義。亦約中下在果 報內。二簡生義。有邊論生等者荊溪云。約報 論生。是故有邊論於果報。約所入邊則非果
報。但所入邊即是見真故云不生。上品無報 唯真。無生而云生者不生而生。故果報中見 真亦有果報不生生義。究竟而論寂光唯真。
永無果報。義而言之亦可得云不生生義。此 則不復更有生也。三簡常義。荊溪云。此問意 者從名作並。以不生生與不常常言勢欲同
其義。似反故以反義以問勢同。答中意者名 異義同故許斯理。以諾並辭。何者下釋出名 異義同之相。究竟而論唯名常。常及以不生
故引聖位。即是不常之常不生之生四十一 地。真理不生。不生而生。餘無明在名為不常。 見一分常故名為常。思之可見。六明說教二。
初標。二一染下釋四。初染淨二。初穢。二淨。 開漸教者暹云。開出之開。本願說者荊溪云。 上品淨土不須開漸。故須因願乃可有說。香
積無願故不得說。不說不聞。故來問也。如安 養界樹說苦空人開羅漢。既不云願。驗土非 高。二有餘土二。初受報利鈍皆得往生者總
有九人。兩教二乘三教菩薩別位開三。故成 九也。斷思盡位皆生此土。菩薩則利。二乘則 鈍。通別圓至利鈍者此約菩薩傳論。通菩薩
望二乘則利。望別仍鈍。別圓例作。二如來下 說教多少故法華等者荊溪云。此有二意一者 通證一切開權。二者別證二乘之漸。皆法華
意。是故引之。若別教意但是開教不開理也。 或亦開理以示圓中。三果報土。四寂光土二。 初剋示極果寂光。法身冥資等者毘盧遍攝。
故曰冥資。即此冥資名為說法。復次應知。應 身說處即法身說。吾今此身即是法身。釋迦 牟尼名毘盧遮那。故云無說而說。二若約下
約說義通三土二。初約實報。荊溪云。無作等 者有果報邊須云苦集。以有苦集須具四諦。 於果報中分論寂光須從理說。故唯實諦義亦
當於寂光說法。二下兩下例下二土。荊溪云。 類此可知者有餘同居俱得橫論即寂光土。若 有餘中亦說無量以對一實。或說。通以對一
實。故有餘中若說一實即有餘中寂光說法。 實報例之亦應可見。然約橫論同居具四。餘 三漸減。例之可見。若兼體同一切皆四。七觀
心者廣談四土封著易生。不明觀心去道彌 遠。故託事成觀。令無昧造修。文為二。初明心 境。心性至空寂者荊溪云。先立心性為理寂
光。而眾下明迷寂光而見三土。或失一諦而 見四諦。故云多顛倒等。此則通明起由。二無 明下示觀法二。初依境修觀。無明至所生法
是所迷境。以此所迷為今所觀。欲以三觀收 下三土故此迷境且指六界三善三惡。故云善 惡。前文一惡眾生即四趣也。二善眾生即人
天也。又可十界傳論善惡。則事造十界為今 所觀。今觀善惡悉由心起。即空假中。一念叵 得故空。理具三千故假。心性不動故中。三一
互融方名妙觀。二中是下以觀配土二。初配 土。全理成事故云中是因緣善惡之境。故以 此境以攝同居。次以三觀配攝三土可見。非
因非果而因而果者中理非事故非因果。而始 解此理名因。終顯此理名果。故云而因而果。 若了至礙土者因果無殊。始終理一名無礙
也。二故文下引證佛言若此豈不觀心。八用 義釋經二。初標列。二解釋三。初通序分。奉微 蓋者徵之言小。因小果大表不思議大果。淨
土無方現三千界表說應土。現我者為我現 三千界也。二通正說二。初標示。二一通下解 釋三。初通室外二。初標。二寶積下釋二。初通
半品。復土至小乘益者適淨今穢。因悟無常 故見復土而得小益。此品之玄旨也者荊溪 云。此一品文義兼序正。序中表發入正宛然。
故下正說玄旨在茲。二次通下通三品。結業 未斷生同居淨者荊溪云。但未斷得生非全 未斷。二種眾生來生者荊溪云。從方便品及
斷有為緣集之人故作是說。以方便品但用 二教故復亦但二教斷盡來生其土。弟子品 中以三教訶。故亦但有三教來生。是則三教
來生至彼但稟二教。菩薩品中但云一種來 生者從所至說。從實教說界外緣集即別惑 也。問進斷別惑生果報令斷無明生寂光。別
惑與無明異耶同耶。答同也。但以初住所斷 不與小共故名別惑。等覺所斷最後元品故 曰無明。故云則生寂光也。以四土區分寂光
約極果故。二通室內皆顯佛國依報自在者。 良由依正唯心。三千本具。此理分顯則有大 用。心性無外納芥何疑。須彌大海俱屬依報。
故云皆顯等也。天女下荊溪云。正引住文以 證同住寂光。不取十二通佛道品者即於不 淨而現於淨。具如釋所化意是也。然於此中
且從橫說。引淨名偈者證初住去淨土之行 不得不修因人果人皆悉爾也。三通出室若 不精解等者荊溪云。若不始未解佛國義。此
品但云菩薩淨土及眾生來生并淨土行。如 是等文何由可識。三通流通。四釋品目二。初 正解品名二。初正解二。初釋通名。二但此下
示別名。二問下釋疑二。初釋疑二。初正難二。 初疑難。二答下釋通二。初總斥。二今解下正 答二。初引例。二若不下例並。二若爾下重徵
二。初徵。荊溪云。若爾者何以不同彼大品經 從序題名。二釋。荊溪云。答意者引金光明由 藉之序與正同品。二此既下誡勸。晚人即譯
人。非佛阿難者若謂佛制品號。而經無自唱 之文。若謂結集所安品中亦無的據。二者俱 非。蓋譯人所置耳。甞試論之。且仲尼生乎此
方。洎沒後言教何有齊魯兩論分章不同。大 小二戴禮經各別。況東西遼敻華梵音殊。隨 彼譯人命題或異。故今誡云。不足定執。若佛
自制者如法華藥王品。佛自唱言。若有聞是 藥王菩薩本事品。結集人安者如妙音品末。 集經家云說是妙音來往品時。準彼經文以
例此品並非二塗。信是譯人準義立名也。如 大品經結集之家本唯三品。羅什譯訖以類 開之成九十品。又如大經本無序品。最初但
是壽命品耳。至南朝修定謝公準六卷泥洹 開此壽命以為四品。謂序品純陀哀歎長壽 也。又開如來性品以為十品。斯非譯人。但修
定者加也。準知諸經非佛自唱及以集者。即 晚人添也。二此經下懸釋序義二。初來意。二 序義下正釋二。初標列。二隨釋三。初略釋二。
初正釋二。初列釋三義。靡知猶不知也。高位 弟子者荊溪云。如歎寶積神智高明。況復或 是化佛示迹。化佛亦復通於因果難測其本。
故亦具諸。二今經下配對經文。二料簡二。初 簡眾經。或二或一者暹云。或二者但次由二 序。或一者次序不可闕也。今謂。亦有三序俱
無經初即入正宗者。略般若是也。此亦譯人 刪之耳。二簡字訓。問序訓不同者若以端由 為義應作絲緒之緒。若以談述為義應作言
敘之敘。何得諸經初品並作次序字。書而會 通餘二義耶。答意者雖書次序之字而經具 次由述之三意。今古諸家共用次序題字。依
義下引證佛令依義故於次序語下而申三義 亦應無爽。豈可定執字書耶。故云依義等也。 又據爾雅訓次者應作敘。故釋詁云。舒業順
敘也。郭璞注云。皆謂次敘。釋宮云。東西牆謂 之序。郭云。別內外也。而佛學之家或以次敘 作序。既可互訓隨便用耳。二通別二。初正釋
三。初明束三為二。二眾經下釋二序名義。三 今因下示序因名立。因別名有別序者荊溪 云。如因維摩不思議名得有合蓋等不思議
事。因於經字得有如是我聞等言。及約行理 通別者若無行理何須此教。況無此三事同 魔說。故一切經皆具此三及以通別。具如法
華疏記。二問若下料簡二。初簡滅後二。初問。 二答二。初違問答。立名之便等者先舉所 詮為顯能詮故。為序之便等者先唱我聞後
談其事故。二復次下順問答二。初正示前後 且順前問。義匪通方故曰一塗。方說此語者 付囑令安故。向據結集宣唱必先通後別。今
約佛說前後必先別後通。二經前下益分現 未。經前是別序。在正說前為發起故。經後序 是通序。臨滅付囑故。二若爾下簡佛世。已有
其事者已談文理及有阿難能聞之人等也。 三觀心二。初正明序義二。初正示觀心。心即 是通觀即是別者心一觀三。故心通觀別。通
為所觀故別分三種。故此即二序。因觀證理。 理如正說。因此下更於觀心別序辨由義也。 述義闕而不論。成就一切法者謂。自他因果
之法悉由觀心而成。即是下示由藉義。道謂 分證及究竟也。因觀入道。故觀如門初心修 之端由在此。二問若下簡名前後。問意者荊
溪云。心通觀別今云。觀心乃別前通後。如何 得例通別二序。答意者準世名便不可即云 心觀故也。然亦且順此土之言。若從西方心
觀何爽。二問玄下立疑顯益二。初立疑。將不 壞亂等者恐非消文之要也。二答下顯益。觸 處觀行者若事若法攬入自心。如是弘經豈
同數寶。夫一家明觀統唯三種。一者約行。二 者附法。三者附事。如止觀所明直觀陰心即 是三諦己他互遍。三無差別名約行觀心也。
餘二種者則攝彼法相事相歸乎三諦淨心。 附事達理名為附事。附法亦然。今明三分即 附法也。下明菴園即附事也。然類雖有三要
歸一揆。恐著外聞內忘約行。故須二種指而 歸之。後學至此彌須留意。一家宗極其在茲 乎。一失其源巧喻滋甚。巧說得宜者暹云。非
但令文義冷然。亦令覽文成觀慧解分明矣。 五正入經文三。初半品序分二。初分科。二隨 釋二。初通序二。初列章。二解釋二。初總釋
二。初標示大旨。說入佛法之相者六事證信 是入道相。二大論下引論廣釋二。初委引論 文二。初通引論文。親屬愛結者阿難是佛堂
弟。已證三果未斷殘思。故有愛結。阿泥樓馱 或阿 㝹 樓馱或阿泥樓豆梵音楚夏也。此翻 無貧。或翻如意。諮決者左傳曰。訪問於善為
諮。得念道力者內觀真空。故云念道。能棑憂 惱。名之為力。二故知下別結六義。二徵釋四 事二。初徵起。二答釋四。初釋經初六事。為斷
疑勸信者結集時。阿難登高。而形相似佛。眾 疑釋尊重出或他方佛來或阿難成佛。若唱 我聞三疑皆遣。故云斷疑。勸信者信為能入
智為能度。不信言是事不如是。信者言是事 如是故。是謂吉相者初標吉相以表經中皆 吉。具如百論者法華疏記第一備引之。二釋
梵壇法治。自恃王種者車匿亦釋種也。三釋 戒經為師二。初華梵翻名處處解脫。或云別 別解脫。二問下簡執誡惡。多非正義者謂。時
食遮非時食等。論云。是世界中實非第一義 中實。既非第一義實。云何保得真解脫也。答 中還引大論以答之也。不應求實者為異外
道為法久住。暫時權制不應於此而求實理。 今時下大師因引釋論久住之言遂斥時人不 遵戒律。楊子法。言曰。聖人之治天下也礙諸 以禮樂 (礙限)
無則禽。異則貉子。謂戒律亦釋氏 之禮樂也。圓頂者棄而蔑之。不亦禽貉之謂 乎。四釋念處修道二。初示過顯益。若離至世
智示離念處之過。以念處是出世慧故無出世 慧但在生死。隨禪受生四禪生色界。四定生 無色。若修下顯修念處之益。藏通破界內四
例。別圓破界外四例。二問下簡大小二。 初執小有大無難謂。小乘有念處。大乘則無 也。二明大小通有。答三。初明大有念處。後三
教悉觀念處得道也。念處秖是觀五陰。若離 五陰無境可觀。身念即色陰。受念即受陰。心 念即識陰。法念即想行陰。若離下出三教外
無別大乘。既三教俱修念處。若謂不須定屬 邪計。何關大乘。況涅槃遺囑滅後比丘令依 念處通被一切。豈簡大小。嗚呼世有不知念
處之名義自謂大乘者。一何謬耶。又執律名 相不修念處。如是之人去道踰遠。二但佛下 示大小融通。不出半滿者半字滿字俗典之
名。如來以此喻大小乘。如涅槃經說。枯榮中 間者佛於四枯四榮樹間而入涅槃。正表涅 槃佛性非半非滿雙照半滿。即照而遮即遮
而照故大小枯榮悉涅槃之用。即用是體中 間見性。三出念下顯念處該攝。出念至道法 者大小半滿不出念處。故佛下不依慈父囑
名為不孝子。一家止觀唯觀陰境。即無作念 處也。二別釋二。初懸示三。初標簡。二一如下 辨示。三此六下結意二。初正結意。二如是下
示端首。二初如下貼釋六。初明勸信之端三。 初因緣。二約教。三觀心。若無初意不殊外計。 若無次意不辨偏小。若無第三何以辨能詮
教功。何以為佛國行本。故須入心成觀分果 可期。故止觀云。觀與經合非數他寶。於此略 知必不封教。若欲修證當依止觀。以十境十
乘通為一切大教行門故也。四種三昧何經 不收。不可纔見觀心便謂不須止觀。故一家 章疏凡至行門悉指彼部。如法華疏釋安樂
行。光明疏釋空品。第若比餘文觀門甚廣。以 十乘未辨十境未明若欲造修致遠恐沈。故 章安於彼疏文特指止觀。諸文多爾。豈待委
陳。後生可畏。尋之自曉然。此三意若望法華 四意消文唯闕本迹。以今經未明遠本故也。 下去釋經文文合爾。或闕或略。文不累書。貴
在得意。初因緣荊溪云。自此已下釋通序文 義具四悉。少標名目。準法華疏比之可見。今 於此中指一兩節使下比決則易可知。今文
初是世界。又如是去是為人。又大論去是對 治。又古來去是第一義。現世鬪諍者是己非 他。不循正理報在燒煮。不亦宜乎。釋子或然
即同外道。大論偈云。自法愛染故毀訾他人 法雖持戒行人不脫地獄苦。斯言有徵。學者 慎之。二約教二。初正解二。初約教三。初標本
一寂理隨機分四。就當教辨理俱無說。故云 四不可說。二一因下釋。俱隣即陳如也。并餘 四人故云等也。法眼淨即初果。明五義者即
苦空無常無我寂滅也。引無量義明般若華 嚴以證假名者荊溪云。且從歷劫以證假名。 非謂二經部全在假。彼多說故。故借用之。若
菩薩下見佛性開佛知見悉在初住。三佛法 下結。通指四教名為佛法。二約味二。初通示 五味。二此經下別顯今經。二問下釋疑。三觀
心二。初正解三。初標示。二華嚴下引證。佛心 准真生心唯妄。迷真成妄。了妄即真。波水 藤蛇喻意可識。生佛理等真妄一如。是故欲
知佛心但觀生心。如欲識水觀波可知。故十 不二門云。三千同在心地。與佛心地三千不 殊。一塵喻生心經卷喻佛心。心具三千即佛
心也。三觀心即具四理者由心本具外境能 熏。故觀如理有四種異。若了三觀于何不收。 二釋疑。六即分別者即故凡亦必具。六故聖
唯在佛。是故始凡理具而不疑無趣取無怯。 終聖在佛而無上慢以生自大。此六即義起 自一家深符圓旨。永無眾過。暗禪者多增上
慢。文字者推功上人並由不曉六而復即。今 名字位人依經修觀免同數寶。晉譯華嚴云。 譬如貧窮人終日數他寶自無半錢分。於法
不修行多聞亦如是。二親承音旨二。初標示。 二一總下正解三。初總釋二。初正解二。初約 義略解。二引論廣釋。學無學人者學即前三
果。無學即第四果。阿難為侍者是學人。至結 集時已是無學人。隨俗稱我故不乖物宜。內 無我執故不乖真實。人無怪也者聖人稱我
如金易銅世無嫌怪。耳根不壞等者舊明。耳 識四緣生。一根二塵三空四作意。文中唯闕 空緣。和合兼之非餘闕緣。故能生識。新云。耳
識九緣生。如名數家說。二問下釋疑二。初約 時前後釋疑二。初疑。自爾之前者爾此也。為 魔所蔽者即於婆羅林外為六十億魔現佛身
廣說法門以惑阿難。佛令文殊宣呪索之。阿 難於是得還。委如大經陳如品說。二答下釋 二。初明集經藏稱我聞二。初展轉聞初依大
論似從他聞。次引舍利弗問經乃定力自聞 名展轉也。言佛覺者秖是佛加覺力如佛。故 名佛覺三昧。已證非從他聞。故云自能。用本
願力為持佛法故。二又報下佛重說。報恩經 第六云。佛求其為侍者許已仍求四願。一不 受故衣。二不受別請。三不同諸比丘。須見即
見。第四願如疏。大經亦明。阿難求四願。其第 四即出入無時。與報恩異。故云三如涅槃。二 復次下明律論稱我聞。佛在波羅奈。最初為
五人說契經藏。滅後阿難結集。佛在羅閱耆 最初為須那提說毘尼藏。滅後波離結集。佛 在毘舍離獼猴池最初為 䟦 耆子說阿毘曇藏。
滅後五百羅漢結集為相續解脫經。是佛自 說。故且名經。後廣集法相。乃名為論。故知。 論藏不獨滅後也。若爾三藏既俱佛說。故知。
論藏亦有稱我聞義。二問阿下約法大小釋 疑二。初疑。二答下釋三。初但集小乘。二亦集 共教。三兼集不共二。初敘他解。荊溪云。據此
應引大乘經論證。今云正法念者且據迹中 多種之文。非謂小乘所明阿難能持大小。既 有多種。不可共持一小乘藏。故小多名密擬
後廣。二今謂下今助釋他人。引文既當。故今 師以四教助釋之。阿難持者任持大乘如地 持物。不共即別圓也。持中道教如海含容。法
華疏更依阿含加典藏持別。海唯持圓。今據 二教理實故總為一。二別釋三。初標章。二我 亦下解義二。初我二。初約教二。初正明我。在
第五藏者犢子是附佛法外道。自以聰明讀 舍利弗毘曇。自制別義言。我在四句外。故言 第五。言四句者外道計色即是我。離色是我。
色中有我。我中有色。餘四陰亦然。或云。三世 及無為法為四句。名我為第五不可說藏也。 是等者謂上三部也。悉破外人者犢子附佛
還破外外道也。別教者荊溪云。然別所明非 無諸部釋我等義。但非正意故不別云。今從 勝說故云自在。善於知見者出假利他以道
種智知法眼見也。應病與藥故無罣礙。似我 識者暹曰。論云。非有虛妄塵顯現依止是名 依他性相。釋曰。定無所有故言非有。非有物
而為六識緣緣。故言虛妄。塵我識生住滅等 心變異明了。故言顯現。此顯現以他性為因 故言依止。譬如執我為塵此塵實無所有。以
我非有故由心變異。顯現似我。故說非有虛 妄塵顯現。此事故言似我也。中道佛性即我 義者涅槃云。我者即是如來藏義。一切眾生
悉有佛性。即是我義。無我法中有真我者即 邊而中。故即偏而圓故。二前三下判釋二。初 判權實。二問下釋疑妨。荊溪云。此問意者隨
俗說我四教並應我是世俗。何得更立自在 之名及以不二。答中意者三教隨情從多屬 俗。別雖自在望圓仍俗。別教地前未觀不二。
後心雖證從教不得名永自在。圓教明我我 即是聞者。能聞所聞皆法界故。故使我外更 無別聞。二用教下約味。二明聞二。初約教二。
初引經總立。二藏下配教釋義四。初藏二。初 正釋。小生生大生者俱舍云。此有生生等。於 八一有能。謂本四相及隨四相為八。大相名
本。小相名隨。以此八故令一切法成有為相。 言生生者謂小生生大生。等謂等餘三相。謂 小住住大住小異異大異小滅滅大滅於八一
有能者。小相於一有能能相大相。大相於八 有能。謂一大相起時必與三大相及四小相 俱起。并一本法故云於八。餘三大相亦爾。今
亦下以生例聞。以三藏實有故存大小。二料 簡二。初問。荊溪云。生生至不斷者以生生法 是世俗故。二答二。初明去行取教。二但下示
約行有妨。二通三別。世諦死時者止觀以破 無明為世諦死。今約破塵砂也。而生聞持至 能持者得道種智遍學四教四門也。荊溪云。
通教不聞聞別教聞不聞者。若準諸文二句 對教與今文相有迴互者何耶。以義互通故 可通用。於經本文皆不爾也。並是隨義故得
互論。以大經中生等釋聞。生句與聞次第亦 等以至釋生亦復如是。故大經云。生不生不 生生生生不生不生。是故從義迴互無在。言
義通者何以通教作不聞聞。雖空而色。聞不 聞者色即是空。若作別釋不聞聞者從空出 假。聞不聞者如空種樹。雖種而空。二義俱通。
守名何益。四圓二。初正解。聞相盡者二邊亡 也。故云不聞不聞。二徵釋二。初徵。問意者荊 溪云。恐不了者見不聞不聞。復云相盡。謂永
不聞與聞相違。故須問之以生後答。此意欲 顯二死聞盡自在聞生。是故答中若相似盡 能相似聞。若究竟盡能究竟聞。二釋三。初反
斥示過。二如法下以凡況聖。相似內凡聞法 尚爾。況分聖耶。三故大下引證聞相。妙理湛 然本無說示。能如是知方曰多聞。故若知之
言通於似真。知者照也。二用四下約味。三釋 疑二。初疑。荊溪云。問大論等者前問俱應名 世流布有何真我。今問應合一切俱無何得
此中更論於有。即違問也。若爾下結難。二釋 二。初明法無定性。荊溪云。若定有者不應有 四。若定無者亦不應四。二若其下示執無之
過。荊溪云。則有二失。一者壞佛方便教失。方 便對實則有四種。二者增於不信之人破正 教失。以不信者不信佛有逗機眾教。今還不
許佛法諸教正義。當於不信之人所不信境。 三藏教中尚有三文以明於我假實不同。更 互破立。顯我不無。及後三教並明有我。是故
當知。不可無也。雖然許有不可定一意。欲並 存權實諸說以醻難者佛法無我故。知。任彼 各立其宗。方便教中三藏已多。況復三權
一實相對其名不一。何得一向云無我耶。故 知。有無無非佛法。三觀心。三感教之時二。初 來意時方者方即處所如毘耶離等。二一總
下解釋三。初總釋二。初引論總立。數即一也。 實無者真空法中實無時數。故陰等三科妄 法所不攝也。隨下真空雖無隨俗說有。故大
論第二云。問佛法中數時等法實無。陰界入 所不攝故何以言一時。答雖實無一時隨世 俗說一時。無咎。義如向解。不通餘說。二言四
下牒名釋義二。初牒名。二若通下釋義二。初 依名汎解二。初釋感教。一期教者始佛國終 囑累名一期也。戒序者荊溪云。古梵網經經
初有序。春分四月以佛法無秋但分三時故 當四月。二若約下釋得道。如苦忍一剎那者 既不出觀無聞法義。藉於前聞得入見諦。此
以剎那而為一時。二今約下正示今意。世善 機發者世善人天善也。即是多時者荊溪云。 不同苦忍一剎那故。以有漏心時節長故。以
世間善其心雜故。下之三門亦復如是。故前 三門皆具四悉。唯第四門獨論時也。又解下 即所未聞經佛為重說也。二二約下別釋二。
初約教。荊溪云。法無別時必約實法以論一 時。破時顛倒者入空也。能分別等者出假也。 攝大乘下暹云。彼論第五曰。由本識能變異
作十一識。本識即是十一識種子。言十一識 者一身識。二身者識。三受者識。四應受識。五 正受識。六世識。七數識。八處識。九言說識。
此等識因言說熏習種子生。十自他差別識 因我見熏習種子生。十一善惡兩道生死識因 有分熏習種子生。釋曰。身識謂眼等五界。身
者識謂染污識。受者識謂意界。應受識謂色 等六外界。正受識謂六識。世識謂生死相續 不斷。釋曰。為明眾生果報無始以來三世生
死相續不斷故須立世識。數識謂從一乃至 阿僧祇。釋曰。為明眾生果報有諸界多少不 同如四界六界十八界等故。須立數識攝一
切數。處識謂器世界。釋曰。為明眾生所居 如人天惡道有無量差別故須立處識攝一切 處。言說識謂見聞覺知各有多種。因此有無
量言說作事言說與見等更互相顯示故須立 言說識攝一切言說。此十一識皆以分別為 因虛妄為果。荊溪云。若從分別數之與世以
辨識者數世事廣。故屬別教。況攝論中不明 小乘復少圓義。故此世數必屬於別。今謂。離 真有妄加以分別。事廣即別教義。故明一時
引彼數世。一即是數。時即是世。一時入一切 時等者長短唯心。故能相入。荊溪云。具如華 嚴剎那三世九世具足。況復七日對一劫耶。
華嚴十一切者暹云。舊經第二十五云。佛子 一切諸佛有十種巧妙方便。第六方便云。一 切諸佛能於一時皆悉分別知一切時不捨離
生平等正法。而一切時皆所不攝。非晝非夜 乃至云非時不離時而於無量時轉法輪。未 曾暫息是為一切諸佛巧妙方便。今謂。疏通
舉十意在第六以證一時。既理事融通。故屬 圓義。二二下約味。三觀心約三觀。攝四教一 時如文。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卷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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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38 冊 No. 1779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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