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g Ming Xuan Lun 淨名玄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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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名玄論卷第三 (名題下)三別釋法門
[0867c17] 有三門。先釋不思議門。次釋 解脫門。後釋法門。
[0867c19] 先釋不思議有四。一來意。二釋不思議名。三 辨不思議體。四釋不思議名多少。
[0867c21] 第一來意者。問。諸方等教。皆是不思議。何故 此經獨受其名。答。一切諸經。雖皆是不思議。 但此經即以不思議為名。例如一切佛。皆有
法寶。而寶積佛即以為名。又不思議。凡有二 種。一者通不思議。謂諸佛菩薩境界。並非二 乘凡夫之有所能測度。二者別不思議。謂神
通奇特。如巨細相容。眾經多明通不思議。此 經多辨別不思議。故偏受斯稱。問。此經凡有 二名。一維摩詰。二不思議。何故。別有不思議
品。而無別維摩品耶。又此經名不思議經。別 有不思議品。眾經何故不爾。如般若等經。何 故無般若品耶。答。此經雖有人法二名。而維
摩事彰。通為一經之主。不須別立品。不思議。 雖通貫一經。但不思議事未顯。須別立品。般 若等經。明般若事顯故。不須別立般若品也。
問。此經何故辨不思議耶。答。略有五義。一者 欲稱歎諸佛菩薩解脫法門不可思議。令稟 教之徒。虛心頂受。慕仰信行。二者淨名道德
已遠得無功用心。現通說法。有所施為。任運 即不假思量議度。既得此悟。還欲示人。故說 不思議。三者欲顯一切諸法無定性相。故說
不思議。如長若定長。不可促長令短。短若定 短。不可延短令長。以可延促。故無定相性。以 無定性。諸法即空。因此即悟入實相。故說不
思議。四者此經正明不思議法。故立不思議 名。如不二法門。心行處滅。言語道斷。淨名默 即是其事。以正說此法故。辨不思議。五者此
經欲示二種人法。故明不思議。一者理外。謂 凡夫二乘及有所得大乘人法。若所行之境。 能行之智。所說教門。皆是有所得顛倒故。非
不思議。二者明理內諸佛菩薩所行之境。能 行之智。所說教門。並絕凡夫二乘有所得境 界。故方是不可思議。問。何以知然。答。此經呵
凡斥聖。破大彈小者。良由凡聖大小皆是有 所得顛倒理外行心。所以非不思議。廣說菩 薩無方妙用無礙法門。有得之徒。莫能測度。
故名不思議。是故。當知。欲開二種義。故明不 思議。此是對可思議。故歎不思議。令捨可思 議。悟不思議。既無可思議。亦無不思議。故諸
佛菩薩所行之道。非思議。非不思議。問。理外 義宗。亦明絕四句。離百非。言語道斷。心行 處滅。何故非不思議。無所得。若四句。若絕四
句。一切諸法。皆不思議。答。有所得。絕定絕。 不可令不絕。不絕定不絕。不可令其絕。如此 絕不絕。皆有蹤迹處所。可得思議。無所得。絕
不絕並是因緣無礙不思議。又有所得絕不 絕悉皆不成。竟無此法。論何物不思議耶。無 所得絕不絕義始成。故方得有不思議。至二 智中。當具說也。
第二釋不思議名
[0868b11] 略有三義。
[0868b12] 一者約本釋不思議名。由本是不思議故。方 有不思議用耳。不思議本即不二法。門不二 法門謂諸法實相。諸法實相心行斷故。心不
能思。言語滅故。口不能議。十四章經。正為開 不二。故前序云。淨名現病之本意。文殊問病 之所由。當知為明本不思議。故名不思議也。
[0868b18] 二者約淨名二智。由體不二之道。故有不二 之智不二之智。能適化無方。善巧妙用。並任 運成就。無功用心。不假思量議度。故名不思 議。
[0868b22] 三者外示不思議跡。若形若聲。及說不思議 本。若境若智。並非下位菩薩及與二乘凡夫 所能測度。故名不思議。不思議體。但有於三。
不思議名。亦唯此三義。問。此與關中舊釋何 異。答。肇公云。深遠幽微。二乘不能測。謂不 思議三義之中。但是後意耳。生公云。不思議
者。凡有二種。一者空理。非惑情所測。二者神 奇。非淺識能知。三意之中。具說初二義。什公 云。法身菩薩。有所施為。欲能則能。不須作
意。三種之中。亦得其一。今且敘三門。復辨本 末次第及內外不同。則抱前諸意。
[0868c03] 三辨不思 議體。問。今就何法。明不思議。答。法雖無量。 略有三種。一境。二智。三教門。境即真俗二境
不思議。智即權實兩智不思議。教謂二諦教 門。此之三門。有二種次第。若據能化。由真俗 二境。發權實兩智。由權實兩智故。外說二諦
教門。合此二義。即為二雙。由境發智。由智照 境。謂發照一雙。內照二境為行。外彰神口為 說。說行一雙。次約所化。三門次第者。稟二諦
教。發生二智。二智則照於二諦。合此三義。亦 成二雙。初則說行。次則發然。聖人如行而說。 眾生稟二諦教。則如說而行。故名說行一雙
也。以如說而行。識教悟理。發生二智。故二境 為能發。二智為所發。二智為能照。二境為所 照。名發照一雙也。問。真俗二諦。為是教名。
為是境稱。答。約能化所化。互望不同。就能化 為言。內照真俗。故真俗名境。外為眾生。依二 諦說法。故真俗名教。就所化為言。稟於真俗。
別真俗名教。因真俗。發生二智。真俗名境。 然此真俗。未曾境教。問。若爾。何故垣言二 諦為教。非是境理。答。此約依二諦說法故。二
諦名教。若據發生二智。則真俗名境。又真俗 表不二理。則真俗名教。若對二智。則稱為境。 不可徧執。問。但應言聖人內照兩境。外為眾
生依二諦說法。眾生稟二諦教。發生二智。二 智還照二諦。何得復言二諦教表不二理耶。 答。此義有開有合。若開理教不同。約能化為
論。所悟之理。則非真非俗。能悟之智。亦非實 非權。理雖非真俗。為出處眾生。無名相中。假 名相說。故開真俗門。說二諦法。故以非真俗
為理。真俗為教。二諦門既爾。智亦例然。悟理 之智。非權非實。為欲化物。故開二智。以權實 二智。照真俗兩境。外為眾生。說真俗二諦。此
約能化。開理教境智義也。次約所化明理教 境智者。所化眾生。稟真俗二教。即悟非真非 俗不二之理。既悟不二之理。即發生不二之
觀。所悟境既非真俗。能悟之智亦非權實。既 悟理非有無。即識教有真俗。悟理發生。非權 實智。即識教有真俗。故生權實二智。此約能 化所化。各開理教境智也。
[0869a13] 次合論理教境 智者。非真非俗之理。名為真諦。若真若俗之 教。並名俗諦。故唯有二諦。非權非實。名為實
智。權之與實。並名權智。故唯有二智。既唯有 二境。故聖人內照二境。外為眾生。還說二諦。 眾生因二諦教。還發生二智也。問。初何故開。
後何故合。答。欲顯至理甚深。未曾真俗。聖心 微妙。亦非實非權。而今言俗言真。說權說實 者。蓋是出處眾生。故強名相說。為此義故。所
以須開。復欲就二諦攝法。無義不收。權實該 羅。無智不攝。故但明二諦唯有權實。所以合 也。又經中具有開合。以釋經故具明之。又對
斥舊宗執二諦不知不二。所以須開。尋教之 徒。復言二諦之外別有不二之理。所以須合。 故開合不同。皆有其義。上來總釋三門。
[0869a28] 今次別釋三門。即為三意。初釋二智。復為三 門。一明權智不思議。二明實智不思議。三合 釋二智不思議。問。何等名為權智不思議耶。
答。內照外用。皆絕二乘。故並不思議。二乘不 能遍知一切病。不能遍識一切藥。故不能測 菩薩智。名內照不思議。又菩薩內照。即無照
而照。照不動無照。亦非二乘所知。又菩薩雖 照。不假功用。二乘作意方乃得知。亦不能思 議菩薩無功用智也。次明外動用不思議。此
事萬端不可具舉。今就大小容入。以示其相。 但釋大小容入。凡有三師。一云大實不入小。 小亦不容大。但以神力令應度之人。見其容
入耳。二釋云。大實入小。小亦實容大。若不容 入者。則諸菩薩無此功能。若明容入。還不 容入。則一切諸轉變神通並無用也。
[0869b13] 第三釋 云。具有二義。一者實不容入。能令見其容入。 二實能容入。復令見容入。今明第三釋宜可
用之。但此經正明容入。非不容入也。故高廣 之座。來入方丈小室。方丈小室。容高廣之座。 大小無有增減。而容入宛然。故是不思議也。
問。若無增減。名不思不議。寧得文云其室 廣博。答。講誦之人。多不細觀。故不見此文 意。若以下徵之。未見好釋。若於此一條昧者。
則不思議事皆不成矣。今明不思議品。凡有 二文。一云其室廣博。二云本相如故。即此二 文。自相違背。既云其室廣博。寧得本相如故。
若云本相如故。何名廣博。今明室有內外。自 內而觀。故其室廣博。自外而觀。則本相如故。 是以二文不相違也。問。若爾者。何名不思議
耶。答。唯是一室。內觀則廣。外觀如故。即是 不思議。問。外觀如故。可無增減名不思議。內 觀既廣。即是增減。云何名不思議。答。內廣遂
令外增。可非不思議。而內廣不令外增。故內 廣是不思議。問。不令外廣。可外無增。名外不 思議。遂令內廣。便是增內。即內非不思議。
答。淨名既能令外不增。亦能令內不廣。何以 知之。世小術遂能令尺鏡入於寸瓶。瓶不增。 鏡不減。而容入究然。況諸佛菩薩。今遂令
室內廣者。凡有二義。一者此經始終敘淨名 待賓。凡具四事。一有廣博之室。二設端嚴之 座。三有甘露味飯。四有微妙法。言室若不廣。 則四中 闕
一。今欲待賓事圓。故令室廣博也。 在室雖廣。遂令外增。則非奇特。而外本相如 故。所此復是不思議。是以內大外小。各有
深致也。二者若內外皆不廣。而令大座入小 室者。但得將室對座。辨大小不思議耳。今欲 示二種不思議。一大入小不思議。二內外不
思議。大小不思議者。大座入小室內。室內雖 廣。而外不大。故是大小不思議。二內外不思 議者。唯是一室。內觀則廣。外看不大。欲言室
大。外相宛然。欲言室小。能容大座。是故此室 不可思議。問。有人言。觀至容座。故言室廣。 若置座觀室。則本相如故。此釋自能。何勞分
內外。今問。室唯方丈。座高八萬。為見室大於 座。為室見小於座耶。若見室大於座。云何復 言本相如故。若本相如故。即見室猶方丈。云
何復見容於大座。此則事相不成。於巧義不 足。今詳經文意者。三萬諸座並來入室。舉眾 皆見其室廣博。非復猶見方丈。但觀外形。本
相如故。可用前通。廢於後釋。
[0870a01] 次明實智不思議者。若以照空為實。照有為 權者。此之實智。即是般若。般若所鑒實相。百 非斯絕。四句皆忘。能鑒般若。亦如實而照。故
釋論云。般若波羅蜜。實法不顛倒。念想觀已 除。言語法亦滅。故是實智不思議。又波若照 實相。不見智為能照。境為所照。故經云。菩薩
與波若相應。不見相應。不見不相應。釋論云。 緣是一邊。觀是一邊。離是二邊。名為波若。境 智不二。豈其不可思議耶。又不見境智二。亦
不見不二。如是五句畢竟盡。而能照所照宛 然不失。故名實相不思議也。
[0870a12] 後合明二智不思議者。正見此經之宗。何以 知之。文云。諸佛菩薩有解脫。為不思議。問疾 品。正就二智。辨於解脫。故言無方便慧縛。無
慧方便縛。此就二慧明縛。無有解脫。故非不 思議。有方便慧解。有慧方便解。故二慧解脫 名不思議。問。云何名二智縛解。答。文已具
詳。今且就山門。敘其得失。先示二慧俱縛。明 非不思議次辨二慧俱解名不思議。
[0870a20] 二慧俱縛非不思議者。若有權可權。則有實 可實。有權可權。不由實故權。有實可實。不由 權故實。不由權故實。此實非權實。不由實故
權。此權非實權。權非實權。權是自權。實非權 實。實是自實。權是自權。權不得為實。實是自 實。實不得為權。如此權實。各住自性。不得縱
任自在無礙無方。故名為縛。以是縛故。非不 思議。乃是凡夫二乘有所得斷常二見。何名 為諸佛菩薩之妙觀哉。
[0870a29] 次對失明得。辨是解脫不思議者。今明無權 可權。則無實可實。無權可權。由實故權。無實 可實。由權故實。由實故權。權名實權。由權故
實。實名權實。權名實權。權不自權。實名權 實。實不自實。權不自權。則非權。實不自實。 則非實。非權非實。始成權實。權實則實得為
權。實權則權得為實。縱任自在無礙無方。故 名解脫。解脫即不思議也。問。經無此言。云何 以義約耶。答。文實有之。但子未見耳。今略示
其一。則萬義例然。如問疾品云。以嚴土化人 二行為方便。三空自調。名之為慧。不能即三 空。而起二行。名無方便慧縛。若能即三空而
起二行。名有方便慧解。不能即二行而入三 空。名無慧方便縛。若能即二行而入三空。名 有慧方便解。故空有無礙。權實自在。名為解 脫。解脫故是不思議。
[0870b16] 次明境不思議。亦有三。一者俗境。二真境。三 合明二境。所以明境不思議者。以智不自智。 由境發智。良由境不思議故。智不思議耳。
若智自不思議。境非不思議。豈得以可思議 境。發不可思議智。以不思議智。照可思議境 耶。
[0870b22] 初明俗境不思議者。成實論云。乃至小草思 惟觀察尚不可知。況一切法。身子子不知一 鳥始末。況一切眾生。故知俗境不思議。今且
據大小容入一義作之。問。巨細殊形。復無增 減。云何得相容入。答。南方舊云。既稱不可思 議。唯聖境界。二乘不測。凡夫豈有解耶。故置
而不釋。今請問之。巨細容入者。蓋是不思議 之跡耳。六度四等。權實兩智。不二法門。謂不 思議之本。本跡雖殊。不思議一。而既能解本
不思議。云何不達其跡耶。又跡為近事。本為 遠理。尚通理本。何不解於事迹耶。北土地論 師云。大無大相。故大得入少。少無少相。故少
得容大。今請問之。既大無大相。是則無大。誰 入小耶。小無小相。是即無小。誰容大耶。若云 有無相之大無相之小。故得容入者。今重考
之。無相之大。為猶有大。為無大耶。若有大。 即猶有相。如其無相。則無有大。若言大無相 而有大者。亦應無大而有相耶。雖有此言。未
見其理。故並不用之。今先開得失以示其相。 所言失者。若有大可大。則有小可小。有大可 大。不由小故大。有小可小。不由大故小。不由
小故大。大是自大。不由大故小。小是自小。大 是自大。大非小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