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 Guang Ming Zui Sheng Wang Jing Shu 金光明最勝王經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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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光明最勝王經疏卷第一唐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翻經沙門慧沼撰
諸有三德圓 群生正調御
所證演真教 深妙諸法門
隨學聖賢僧 淨信歸依者
我今讚斯典 弘法益自他
迴向大菩提 共生登妙覺
虔誠三業禮 唯願各加護
[0175a13] 將釋此經先以五門分別。一敘經之起因。二 彰經之宗體。三明經之時利。四辨經之得名。 五依文科釋。第一經之起因復有其二。一通
起因。二別起因。通謂通諸經。別謂局此教。初 通因者。夫一切如來離諸分別。心證定海。智 等如如。物我俱亡形聲雙寂。然因修宿願任
感機緣。若圓鏡之現形。等虛巖之發響。故有 應化垂迹振隨類音。教雖萬差起緣唯二。一 由如來大悲所流。二由有情性欲所感。然諸
教中隨舉不定。如無量義經。但舉由生性欲 所感故彼經云。法無量者。以諸眾生性欲無 量。教其所說法亦復無量。法華經第一云。我
今亦復如是。知諸眾生有種種欲深心所著。 隨其本性以種種因緣譬喻言辭。方便力故 而為說法。此經夢見懺悔品云。住壽不可思
議劫。隨機說法利群生。天親攝論云。且約 由悲云大悲所流十二部經。無性攝論即約 機性云自善根力識心所起。二十唯識合說。
起因頌云。展轉增上力二識成決定。釋云。謂 餘相續識差別故。令餘差別相續識生。此言 相續者身。差別者教。此意由佛身識現名句
義。令聞者識名句義生。此由生根熟為能感。 如來大悲為能應。多據大悲。利他所以又有 二緣。一為法久住。二為利有情故。法華經第
一云。種種因緣以無量喻照明佛法開悟眾 生。照明佛法為令法久住。是大智。開悟眾生 為利有情。是大悲。此經亦爾。懺悔品云住壽
不可思議劫隨機說法利群生大悲。如付屬 品云汝等誰能發心守護廣宣流布。能令正 法久住世間大智也。或可。令法久住意利有
情為大悲也。或可。利益群生令法久住為大 智也。亦令聞者修於二利。令法久住修自利。 為益有情修利他故。瑜伽論八十二云。若具
如是五分說法如五分樂。能令自他生大喜 樂。又能引發自他利益。釋此五分如仁王般 若疏中具明。又有三緣。一令生欲樂。二令修
行。三令斷障。即明。眾生欲聞之法莫過三種。 一願求勝果并利有情。二所修之行。三所除 之障。如般若經善現所問。既云諸有發趣菩
薩乘者云何住等。明知發趣所餘之乘亦有 三種。人天乘中雖不斷種。亦能制伏三惡道 障得生人天故各有三。此由機感。又有四緣。
一未離苦者欲令離苦。未得樂者欲令得樂。 未能發心斷惡修善者欲令斷惡修善。未成 佛者願早成佛。此由悲願。故法華經第三云。
未度者令度。度是離苦義。未解者令解。解者 斷惡修善義。未安者令安。安者令得樂義。未 涅槃者令得涅槃。即未成佛願成佛義。即是
如次依四弘願化生次第。法華第三云。眾生 常苦惱盲冥無導師。不識苦盡道不知求解 脫。乃至云。今佛得最上安穩無漏道。我等及
天人為得最大利。此意常苦惱是苦諦。盲冥 無導師是集諦。不識苦盡道道諦。不知求解 脫滅諦。明先不解。今佛出世示悟使解。令知
苦斷集證滅修道。又有五緣。如思益經第二 云。若人能於如來所說文字言說章句通達 隨順。乃至云。能知如來以何說法。以何隨宜
說。以何方便說。以何法門說。以何大悲說。梵 天若菩薩能知如來以是五力說。是菩薩能作 佛事。以何說法即談法體。以何隨宜即隨機
所應。以何方便即示教利喜。於無名言而方 便說諸善巧等。以何法門謂於一法諸門辨說。 以何大悲謂三十二種大悲。如言諸法無我。
而諸眾生不能信解。如來於此而起大悲說 令信解。廣如彼說。初四即為大智。第五即為 大悲。又初四所起。第五能起。此即眾生為能
感如來為能應。由雖迷愚不信不解。然有善 根感佛為說。隨此經中所說之法。即為眾生 不能信解。佛起大悲而為演說。如不能解如
來壽命。如來悲愍而為說之。準知即是若干 大悲。上之三門觀文分別屬。恐煩不舉。又有 六緣。如無著般若論說。何故上座須菩提問
釋有六因。為斷疑故。為起信故。為入深法故。 為不退轉故。為生喜故。為正法久住故。故世 尊答亦為斯六。彼論釋意。若有疑者得斷疑
故。若已斷疑有樂福德而心未成就。諸菩薩 等聞多福德。於般若經起信解故。已成就心 者入甚深義故。已得不自輕賤者。由貪受持
修行有多功德不復退轉故。已得順攝及淨 心者於法自入。及見生喜故。能令未來大乘 教法久住者故。此意即為於住修伏有疑之
者請說除疑。雖得除疑心樂福德而根未熟。 謂於此經持讀之者無多功德故。說校量持 經福多令生信解。既生信解成就心者。而能
入解甚深之義。既入深義知自堪能修行得 果不自輕賤。貪多功德受持。修行不復退轉。 既久不退。至決擇位漸入見道名得順攝及
淨心者。於法自悟。及見他入生歡喜故。由此 能令法久住不滅。今者此經亦有六義。如如 來壽量品妙幢菩薩云。亦復思惟。釋迦如來
無量功德。唯於壽命生疑惑心。云何短促唯 八十年。四佛為說。即有疑者令得斷疑。又下 文云。於百千大劫修行六度而無方便。不如
聞此經所生福。又無染著陀羅尼品云。若阿 僧企耶三千大千世界。滿中七寶奉施諸佛。 及以上妙衣服飲食種種供養經無數劫。若
復有人。於此陀羅尼乃至一句能受持者。所 生之福倍多於彼。此意即局心樂福德而根 未熟。謂持此經無多功德故。說校量持經福
多。令生信解受持讀誦。如空性品云。時諸大 眾聞佛說此甚深空性。有無量眾生悉能了 達四大五蘊性俱空。六根六境妄生繫縛等。
即能入解甚深之義。依空滿願品云。有三千 億菩薩於阿耨菩提得不退轉。即是已入深 法。知自堪能修行得果不自輕賤。貪多功德
受持不退。空性品云。願捨輪迴正修出離。深 心慶喜如法奉持。即名已得順攝。在四善根。 何以得知。既云願捨輪迴。明未登地。又云正
修出離深心慶喜。即求住唯識真勝義性名 正修出離。多喜勤故深心慶喜。淨地陀羅尼 品云。說是法時三萬億菩薩摩訶薩得無生
法忍。依空滿願品云。無數國王臣人遠塵離 垢得法眼淨。此即入淨地。由此自喜見入亦 喜。故亦能令正法久住。如下諸品願流通者。
皆此所攝。由此亦成轉法輪義。何者。自既聞 法除疑得入。乃至得聖成其初轉。見他得入 心生歡喜。復令正法久住流布。即是令他除
疑入法乃至得聖。是故得名轉法輪也。又約 八義。謂欲說大法等義準引解。略指少文。餘 者準知。上通起因。別起因者。準智度論釋經
起因。隨此經中所說之法即是起因。如說壽 量。三身。差別。懺悔。淨地。各各多法皆別起 因。然佛說法文義包含。一文義中各現無量。
今且略明有其六義。一明菩提涅槃無漏之果。 二明除去不善之因。三身令脫不善之報。四 者令修菩提涅槃無漏之因。五者令修有漏
善因。六者令得人天之樂。世出世中無漏果 勝。諸佛出世為斯大事。故先明之。令欣樂故。 次欲令求學教懺悔除不善因。不善因亡不
善果滅。不爾不能求無上果。既悔除彼不善 因果。次應修習無漏果因。然此因中有其緣 正。有漏之行無漏助緣。有漏正因故。次第五
明有漏因。有漏因得人天樂報故。次第六明 有漏果。又復有情種性差別。為有大乘性明 前二義。為決定小乘及無種性明後二門。又
久修者能得前二。初修之者能得後二。不善 因果通為二明。以有無性及近遠修皆能行 故。又不善因若不先悔不可發心緣無上覺。
此且略依六門陀羅尼經明起因故。壽量三 身品明無漏果。懺悔滅障明除不善所有因 果。淨地品已下明無漏因。四天王觀察品下。
通明有漏無漏因果得無生忍。遠塵離垢得 法眼淨等是無漏因果。望前為果。據後是因。 持呪求福得財飲食。此等亦是有漏因果。引
文可知。二明經之宗體者。初明經宗。後明經 體。言經宗者傳真諦釋云。此經示三身本有 顯四德無生。開果果忘緣解如如真實。又有。
說云。此經菩提涅槃因果為宗。究暢本始二 果備顯緣正兩因。二俱有過。初云三身本有。 據因可爾。說果即非。何者。豈報化身未修已
得。如在因位名如來藏。非名法身故。四德無 生據法身說。理即為正。約報化說非定無生。 如涅槃經說。如來有八自在我等。據遍計說
理亦無違。有說言暢本始二果明緣正兩因。 理亦有失。何者。真如雖是本有。在因不得名 果。報化必在修成。何名本始二果。又因雖有
緣正。舊說多以真如為三身之正因。此不應 理。如能顯中邊慧日論中廣辨。今辨經宗略 有二解。一云。唯以菩提因果為經正宗。何以
故。但說壽量及三身差別。又此經第四卷。但 問菩提心因佛答但說十度之行。又付囑品 云。汝等當知我於無量無數大劫勤修苦行
獲甚深法。菩提正因已為汝說。故知但以菩 提因果為經正宗。一云。亦說涅槃因果為宗 故。壽量品中以三復次各十義故名為涅槃。
又辨如來十種行已云。善男子如是當知。如 來應正等覺說有如是無邊正行。汝等當知。 是謂涅槃真實之相。又十方菩薩讚歎品云。
常為宣說第一義令證涅槃真寂靜。佛說甘 露殊勝法能與甘露微妙義。引入甘露涅槃 城令受甘露無為樂。問。若其涅槃亦經宗者。
何故壽量品下重明三身。最淨地已下明菩 提因。及付囑品世尊自云菩提正因。何不重 明涅槃因果。答。二因不別故合說之。但望其
果因分生了。因體既同。故不別說。果不重說 者。以法身體即是涅槃故。壽量品云。如來法 身體是真實名為涅槃。又云。空性即是真法
身故名為涅槃。問。若爾法身即涅槃者二義 何別。答。言法身者據功德依義邊。言涅槃者 取息苦等義。故二有別。又影略故不重說之。
任意取捨。然雙取勝。何以故。說壽量三身。即 以菩提為宗。既說涅槃。何故不取涅槃為宗。 若云經內但說獲甚深法菩提正因不言涅槃
正因。故知但取菩提為宗者。若爾涅槃離菩 提因別修何法為涅槃因。故菩提因亦涅槃 因。又菩提果望於涅槃亦得名因。如瑜伽論
九十五說轉法輪相。有五種相。一為得所得 所緣相故。二為得所得之方便。方便者即三 轉相皆名方便。方便即因。前為後因。既第三
轉亦名方便。明知菩提望證涅槃亦得名因。 故不別說。次明經體者。初出教體次辨聚集。 出教體中總有五門。一攝相歸性體。二攝餘
從識體。三攝假從實體。四性用別論體。五總 攝諸法體。此五門中初辨五體。次明得失。初 辨體中。前之四門如本法苑總聊簡義林廣
說。五總攝諸法體者。據實亦是性用別論門。 今更廣明。以未說故。瑜伽八十一云。云何為 體。所謂契經略有二種。一文二義。文是所依。
義是能依。如是二種總名一切所知境界。又 云。如是建立諸經文義體已故。得名為總攝 諸法體。言文義者論云。文有六種。一者名身。
二者句身。三者文身。四者語。五者行相。六者 機請。此中正文唯文身是。餘名文者。名句 從所依。語從能依。行相約所顯并能說者。機
請據能起。相從名文故。論云。如是六種皆顯 於文。由能顯義。是故名文。義有十種。一者地 義謂九定地及十地等。二者相義謂諸法體
相。三者作意義謂諸作意等。四者依處義謂 事依處時依處數取趣依處。五過患義謂可 呵法。六勝利義謂可讚法。七所治義謂雜染
法。八能治義謂清淨法。九略義。十廣義。此中 依所詮及所為竝名為義。十俱所詮。依處之 中補特伽羅亦是所為。為此有情說諸法故
且取所詮。六文十義俱經體者有其三義。一 剋性體。二所依體。三所為體。文為能詮義是 所詮。就能詮中。名句二法體是能詮即剋性
體。文及語二是所依體。故成唯識云。名詮自 性句詮差別。文即是字為二所依。語者是聲。 由帶名句名之為語。故成唯識云。語不異能
詮故。從能依名能詮體。行相通二。謂剋性所 依。但約所詮及能說者辨其行相。故行相體 即聲名句文。故通二種。機請名文是文所為。
或為請起文故說機請名為文者是所為體。 所詮體中補特伽羅依處。通是剋性及於所 為。亦為此補特伽羅說彼伽羅。說彼伽羅即
是所詮。依處少分餘九竝是剋性所詮。此言 義者非唯道理。但所詮者并得名義。故總攝 體有此三義。然三科法相出體性者。竝是性
用別論門收。此之五門偏據大乘。三科法相 通三乘故略不具述。辨得失者如唯識義燈 說。次辨聚集者廣如法苑總章義林及唯識
義燈辨。三明時利復分為二。初明時後明利。 時中復二。初明世尊起說經時。後明弟子翻 譯年代。初佛說時復分為二。初辨時不同。二
辨教時攝。辨時不同者。如法苑中總章義林 及能斷般若疏并慧日論等廣明。上明世尊 起說經時。二明教時攝者是第三時。何以知
者。下文亦說十二行法輪。又滿願品云。八千 億天子國王臣民遠塵離垢得法眼淨。準瑜 伽論得預流果。無間道遠塵解脫道離垢。故
通為一切乘。後弟子翻譯年代者。此經述三 身之祕賾談四德之玄樞。涉彼岸之龍輿。出 炎莊之象駕。所以累祛三障。行備二因。護
王國之堅城作降魔之劍甲。由此十方剎土 頂戴流行。故斯振旦已經五譯。曇無讖三藏 創傳於北涼。耶舍法師後周復翻於歸聖寺
內。真諦重翻於建鄴。闍那更譯於隋朝。雖各 依梵本竝竭專誠。但為貝葉傳文時有脫漏。 致令譯者增減不同。三藏義淨法師明悟秀
出標奇於救蟻之年。風鑒挺生拔萃於進具 之岸。四韋三藏皎越朝 曦 。五篇七略明逾夕 月。志懷舟濟情切紹隆。殉道忘疲何辭折骨。
周遊西夏二十餘年。天藏龍宮備皆探賾。尋 諸梵本考較無遺。振錫東歸奉勅翻譯。長安 二年次在壬寅。受筆斯經精勤莫輟。至長安
三載次在癸卯十月四日。修飾畢周寫成十 卷三十一品。文圓理具華質得中。始得髻珠 同開寶塔。凡聖欣慶上簡帝心。聲教所覃勅
令抄寫。其間闕具義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