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 Fen Biqiu Jie Ben Shu 四分比丘戒本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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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比丘戒本疏卷上嵩嶽鎮國道場沙門定賓撰
[0463a21] 觀夫內契玄宗絕眾相而凝寂。外流妙體應 群機而演教。故能橫寶舟於欲浪照玉鏡於 心源。灑定水於三千薰戒香於百億。有空遐
唱捐滯情於兩邊。理事宏敷悟真詮於一實。 五乘聯駕二藏同開。談其萬善戒門為首。暨 乎歸依創啟妙覺終臨。則何位而不修亦何
聖而不學。大矣哉無得而稱者也。題云四分 比丘戒本者。四分是本藏教名以有財而為 義。比丘是所防行者由受學而成名。戒則護
六根以明持遣七非以彰體。本則德含眾善 義蘊多端。五篇七聚之要門十利百行之幽 鍵。流雪山之藥味飲寶岳之甘泉總收其義。 謂之為本。是故題言四分比丘戒本矣
(二萬一十九言) 。
[0463b05] 將欲釋經四門分別。第一總詳諸教。第二別 斷此經。第三傳譯根由。第四依文判釋。初總 詳諸教意者。教門雖則無量且談兩義以示
未聞。言兩義。一者於三學門戒學居首。以能 建立定慧義故。故瑜伽論釋三學云。建立定 義故智所依故最勝義故。遺教經云。依因此
戒得生諸禪定及滅苦智慧。律序云。如是正 法堂七覺意莊嚴禁戒為階陛。賢聖之所行 並其義也。二者七聖財門戒居第二者。以信
出家受行禁戒。故於信後以辨戒財。信戒既 圓堪正聞法。後由捨施用莊嚴心故。復次明 聞之與捨以此資備引發思修。思修合說總
名為慧。慧必斷惡慚愧助成。此七聖財由資 善法王賊不奪水火無侵。財中之勝故以名 矣。問聞慧別說思修合論其義何也。答聞必
從他思修自起。用分二相開合不同。此則略 詳教之總意。若戒學不立則二學無依。七財 有闕則六珍亦失。是故要須先學戒財以備
功德也。第二別斷此經者。四門分別。一教所 為機。二說聽功益。三藏乘所攝。四宗體不同。 第一教所為機者。若望通論戒經但為大僧
大尼。大僧尼中普為三乘及人天行。以戒正 感人天樂果。是故律云。持戒生二道天上及 人中。破戒墮二道地獄畜生中。於三乘中二
乘必因戒學滿足方修定慧。大乘三聚律儀 是一。故華嚴云。戒是無上菩提本。應當具足 持淨戒。若能具足持淨戒一切如來所讚歎。
涅槃經說。菩薩護持突吉羅罪如護浮囊。故 知通為五乘人也。若其局據緣起辨者。說戒 揵度云。爾時世尊在閑靜處思惟作是念。我
與諸比丘結戒說波羅提木叉。中有信心新 受戒比丘未得聞戒。彼不能知云何學戒。我 今寧可聽諸比丘集在一處說波羅提木叉
戒。爾時世尊從靜處出。遂以此緣集諸比丘 制令半月和合同說。廣如律辨。第二說聽功 益者。先明說益略有二義。一者如親見佛。故
戒經云。莫謂我涅槃淨行者無護。我今說戒 經 (一卷戒本) 。亦善說毘尼 (大調伏藏) 。我雖般涅槃當觀如世
尊。經云當知此則是汝大師。意亦同也。二者 因之斷惑。即戒經云。七佛為世尊滅除諸結 使說是七戒經。諸縛得解脫已入於涅槃諸
戲永滅盡。尊行大仙說聖賢稱譽戒弟子之 所行入寂滅涅槃。二者明其聽益亦略有二 義。一者識相護持。如戒文云。欲除四棄法乃
至眾集聽我說。二者得勝利樂。如云能得三 種樂及戒淨有智慧便得第一道等。若准瑜 伽第二十二具戒士夫應知有十功德勝利。
一者由自觀察戒清淨故便得無悔。無悔故 歡歡故生喜。喜故身安安故受樂。樂故心定 定故能如實見。如實見故能厭厭故離染。離
染故證得解脫。自知能於無餘依界得般涅 槃。二者於臨終時知往善趣。由無悔恨名賢 善死。三者遍諸方域妙善稱譽聲碩普聞。四
者寢安寤安遠離一切身心契惱。五者若寢 若悟諸天保護。六者於凶暴人不慮其惡。七 者怨讎惡友雖得其隙亦常保護。八者魍魎
鬼神雖得其便而常保護。九者法無艱難從 他獲得種種利養國王大臣恭敬尊重。十者 所願皆遂。若欲願生剎帝利或婆羅門大族
家或四天王天乃至他化自在天。即隨所願。 若復願樂入四靜慮現法樂住。若復願樂入 無色定。若復願樂究竟涅槃悉得隨願。今
戒文中名譽利養即當第三及當第九。生天 即當第二第十。得第一道即當第一及是第 十。所餘勝利略而不論。律中十利謂攝僧
等恐繁不敘。第三藏乘所攝。於三藏中毘奈 耶攝三乘之中既皆共學通三乘攝。以律儀 戒三聚攝故。第四宗體不同者。先宗後體。且
明宗者此經全收律藏為宗。不同法華涅槃 等經一藏之中曲別分宗。是故此以善說毘 奈耶以之為宗。言善說者謂佛善說。簡諸外
道以不善說制鷄戒等。毘奈耶者翻為調伏。 世親攝論第一卷云。調者和御伏者制滅。調 和控御身語七惡。制伏除滅諸惡行故。次辨
體者瑜伽八十一云。謂契經體略有二種。一 文二義。文是所依義是能依。如是二種總名 一切所知境界。今此經文所詮之義其唯五
篇。准僧祇律名為五篇。上代相承共傳此名。 若依四分名為五犯。必招苦罰名之為犯。亦 名五犯聚。一一篇內各集多犯故名犯聚。或
名五種制。制有二義。一由佛語稱法而制。二 由自行能有制防。且五篇者。一大僧四波羅 夷尼八波羅夷合為初篇。二大僧十三僧殘
尼十七僧殘合為第二篇。三大僧三十尼薩 耆波逸提及九十波逸提合一百二十。戒尼 三十尼薩耆波逸提及一百七十八波逸提合 二百八戒。僧尼總計三百二十八戒為第三
篇。四大僧四波羅提提舍尼比丘尼八波羅 提提舍尼合為第四篇。五大僧百眾學及七 滅諍尼但百眾學亦或有七滅諍合為第五 篇。總計大僧有二百五十戒。尼除七滅諍
合三百四十一。若并七滅即當三百四十八 戒。並是正宗所詮義體。其二不定防過由緒。 未有正罪故不入篇。至文當釋。第三傳譯根
由者。昔漢明帝永平十年迦葉摩騰遊化此 土。度人出家與剃髮。已披著縵條唯受三 歸五戒。至漢靈帝凡一百年。僧數不滿不得
受具。靈帝已後北天竺有五沙門。創與此方 五人授戒。支法領口誦戒本一卷。今時古戒 本是也。後至曹魏嘉平二年復得梵僧十人
重受具戒。此即大僧受戒緣也。漢末魏初復 有東天竺尼與尼受戒。又至宗文帝時師子 國尼鐵索羅等又與重受。自爾已來方有戒 法相傳。至秦姚興 諡
文桓帝。皇初三年殿 前設無遮大會。帝問得戒有何證驗。遂有智 嚴法師請往西國。問得戒事。至北天竺遇問 羅漢。羅漢云我之小聖不委得戒。汝且住此
吾今為汝往問彌勒。於是入定昇天為問彌 勒。彌勒答云。振旦僧尼得戒遂與金花一尺 影現以為證驗。羅漢得已轉授智嚴。智嚴來
日迦毘羅神送至此土。文帝殿前先有金花。 太史占之云。佛法來未盈一月。智嚴來至。來 至之日證驗事畢金花還滅。又至姚秦有于
填三藏佛駄耶舍譯四分大律并重校古戒 本。方於經首加以歸敬。後有晉國沙門支法 領。從于填來達秦國。並重校定。又至元魏世。
惠光律師刪改其本亦存歸敬。依齊世法願 律師謹勘大律又生一本。除其歸敬。扶昔漢 世古本故也。今存歸敬又依大律。庶使義周
緣釋相彰。冀諸諷誦者不損其功耳。此即略 明傳譯義訖。第四依文判釋者。於此經中總 開三分。一讚德同修分。二開宗審察分。三結
示迴求分。就讚德同修分中分二。初偈讚戒 德。次和合同修。就偈讚中十二行偈分之為 四。初之一偈敬傳真法。二有四偈示以聽儀。
三有五偈損益殊分。四有二偈明其勝德。先 釋初偈敬傳真法者。三寶可敬法必堪傳。是 故文言稽首禮諸佛及法比丘僧者設敬也。
今演毘尼法令正法久住者傳真法也。禮有 三品稽首最尊。故俱舍云。稽首接足故稱敬 禮。所敬之境即是諸佛及以法僧。先敬三寶
用標嘉瑞。為傳正法令無災障故。成實論云 三寶最吉祥故我今初列。今演毘尼法者。毘 尼即是調伏滅惡。故無性攝論第七卷云。或
一切善能滅眾惡成大涅槃。滅除生死名毘 奈耶。今此戒經正治惡行遠得涅槃名毘尼 法。令正法久住者。正法有二。一教二證。半月
宣傳教法久住。依而得證證法久住。次釋四 偈示以聽儀者。文分為三。一讚德以示。二舉 名以示。三引證以示。此三示中各勅聽儀。先
釋初文。讚此戒經有廣貴德。廣故如海無涯 如明了論。第三羯磨竟時四萬二千功德福 河頓至身中教廣也。貴故如寶以其戒是七
聖財數七聖財者。一信二戒三聞四捨五慧 六慚七愧。如開發中已辨。護令不失故云欲 護也。眾集聽我說者勅以聽儀。謂須和合不
許別眾。不來與欲故云眾集。下當廣釋。第二 舉名以示者。略舉二篇及第三少分。初篇永 儐故云四棄 (此罪須除) 。殘依僧懺故曰僧殘 (此惡須滅)
。犯墮 捨財故曰捨墮 (此犯須障障謂遮障也) 。此之三篇作法稍難 是故偏舉。餘遂略之。勅聽同前。第三引證以
示者。謂引過現七佛同說。一毘婆尸。二式棄。 三毘舍浮。四 拘 留孫。五 拘 那含牟尼。六迦葉。 七釋迦文。七佛略戒如下經文。釋迦廣教如
正宗辨。廣之與略文雖有異事意不殊。故云 為我說是事也。我今欲善說者誦文不墜。諸 賢咸共聽者聽法之儀咸集和合也。次釋五偈
損益殊分者文分為二。初有三偈。顯持即得 最勝生道若破便失斯益。次有兩偈。若持即 得決定勝道。若破便失斯益。先釋前文又分
為二。初之兩偈顯得勝生及得定生。次有一 偈顯破戒死必懷憂懼。前文分二。初明喻合 次舉益勸。喻中約事如人毀足。合中約法合
於毀戒。次舉益勸。若天若人皆是勝生。於五 趣中此最勝。故就中分別。欲界人天單名勝 生。色無色天名為勝生亦名定生。如文易解。
次釋一偈破戒死者。喻中約事憂悔昔時鎋 軸不罕。合中約法合於先時毀破禁戒。若毀 重戒喻同折軸。若毀輕戒喻同失鎋。於臨終
時嶮趣相現方懷恐懼。故涅槃十一云。何等 名為破戒死。毀犯去來現在諸佛所制禁戒 是名破戒死。次釋兩偈決定勝道有違有順。
初偈為顯聖道加行。次偈為顯聖道自體。聖 道斷惑決定不可還為凡夫故名決定勝道 也。先釋初偈喻中約事鏡觀好醜。合中約法
合說戒相以曉全毀。全即生喜喜故身安安 故受樂樂故得定。即是順於聖道加行。毀即 生憂憂故發生身心熱惱正違聖道也。次釋
聖道體者喻中約事勇怯進退。合中約法淨 穢安畏。若能永斷破戒煩惱名為勇進。即是 淨安。安謂寂滅涅槃安樂。若不能斷破戒煩
惱名為怯退。即是穢畏。畏謂極長三途恐畏。 次釋二偈偏明勝德者文二。初一偈半正明 勝德。次半偈依勝制說。先釋前文喻中約事
四最不同。合中約法總合四最。世間王為最 者勢力大故。眾流海為最者悉容納故。眾星 月為最者清涼勝故。眾聖佛為最者德無量
故。次釋法合。一切眾律中者律有三種。謂別 解脫靜慮無漏名為一切。一切律中戒經為 最。三學居初生餘學故最含四義。一者勢摧
破戒。二者納恒沙德。以持戒人身器清淨。是 故容納世出世間種種功德。三者樂如清涼。 四者戒德無量。次釋半偈依勝制說者。由具
如前四種最勝。是故如來依此立制令半月 說。若時久延便令廢忌。若時更促事恐煩勞。 故唯半月半月而說。自下第二和合同修文 分為三。初制和合
(從和合僧集會乃至答云說戒羯磨是也) 。次制同法 (從大 德僧聽已下是) 。後勸聞修 (從諸大德我今欲說已下是也) 。初制和合即是說
戒羯磨二事前方便也。故律云和合者一羯 磨一說戒也。凡制和合必託界同。故須對此 二門分別。一者汎辨諸界不同。二者正釋和
合僧集。第一汎論諸界有十一種。謂自然 三大界四小界四。故成十一也。或准善見論 加一自然即十二也。又更通論加其水界自
然及攝衣界庫藏處說戒堂結淨地等合十七 種。且辨自然本緣起者。佛初緣時於說戒日 一化弟子制令盡集。大迦賓菟是大羅漢。自
恃清淨便作思念。我於說戒若赴不赴皆是 清淨。是故不赴。佛躬自喚罰迦賓菟。令其步 涉不乘神足。語迦賓云。凡說戒法應當恭敬
尊重承事。若汝不欲恭敬尊重誰當恭敬。若 不和合一處同說得突吉羅。若准僧祇二十 七是阿那律罰令步赴失肉眼。故極苦方至。
廣說如律。自後又以盡一化集疲勞廢業。遂 開隨處白二羯磨結說戒堂於中說戒。爾時 猶未制結諸界。遠路共赴一說戒堂。猶為疲
極。又開隨處結大界已和合同說。結界之前 依自然集此之自然。古來相承自有三別。一 者依十誦律第二十二云。諸比丘於無僧坊
聚落中初作僧坊未結界。爾時齊幾許。佛言 隨聚落。聚落界分齊是僧坊界。古來判云。此 是可分別聚落。欲結界者盡聚落集。此謂了
知人家有僧可令喚集故名可分別也。二者 若不可分別聚落。依僧祇律第八卷云。五肘 弓量七弓種一菴婆羅樹。齊七菴婆羅樹相
去。爾所羯磨者名善作羯磨。異眾相見無別 眾罪。古來判云。既同聚落異眾相見許無別 眾。明知即是聚落之中不知誰家有僧無僧。
不可盡喚故名不可分別聚落也。三者若於 阿蘭若逈無村處於僧坊中欲結界時。依十 誦律云。諸比丘無聚落空處初作僧坊齊幾
許。佛言方拘慮舍。古來相傳依雜寶藏經注 云。拘慮舍者五里也。今詳十誦是薩婆多宗。 薩婆多宗四肘弓量五百弓為一拘慮舍計當
二里。故俱舍頌云四肘為弓量五百拘慮舍。 何須不依。又准善見論第十七。阿蘭若界七 盤陀羅。一盤陀羅二十八肘。若不同意者得
作法事。計當五十八步半一尺八寸。既云不 同意者。明知義同聚落之中不可分別。故開 近集。若加此一有四自然。四自然界中皆得
集僧結作法界。若於水中不得結界。但得於 中作對首等。如善見論。但取眾中健人水灑 所及之處作自然界。於四自然周圓之內欲
結界時。僧盡赴集不許受欲。既集僧訖任僧 量宜。或大或小。作布薩界。其布薩界或用寺 塘隨其曲直以為標限。或於逈地堅石釘材。
或指樹山任情所樂應取之處。使一比丘打 木白僧。僧羯磨師依唱分齊白二結之。結界 成訖盡此界內並須赴集。縱有緣事身不來
赴即須附欲及附清淨來至僧中。僧中先隨 餘所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