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es on the Abhidharmakośabhāṣya 俱舍論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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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記卷第五沙門釋光述
分別根品第二之三
[0092c11] 如是已辨至同分有情等者下大文第二明 同分。結問頌答 同分。牒章 有情等。正釋。 有體類等名同。簡異經部。彼計同分體是
假故。分是別義。雖復類同而體各別。簡異 勝論有句義等。彼執一物貫多法故。即分 名同。故名同分。持業釋也。有情簡異非情。
舉所依法也等簡不等。正顯能依同分體 也 又解身形等同故名為同。顯所生果。 分是因義故名為分。顯能生因。同之分故名 為同分。依主釋也。此從果及因為名。故
正理十二云。此中身形.業用.樂欲。展轉相似 故名為同。分是因義。有別實物。是此同因 故名同分。
[0092c23] 論曰至展轉類等者。就長 行中。一自述己宗。二問答徵定。就述己 宗中。一略釋頌。二會異名。三別解釋。四證
有體。五明得捨。此即略釋頌也。
[0092c26] 有別 實物名為同分。此即標宗 謂諸有情。顯 所依法 展轉類等。顯能依同分 或諸 有情展轉類等。此即舉果以顯其因。令諸
有情展轉類等。
[0093a01] 本論說此名眾同分者。 此即第二會異名。多體類等名為眾同。分 是則別義 又解眾多法相似因名眾同 分 又解眾多有情展轉同因名眾同分。
[0093a05] 此復二種至各等有故者。此下第三別解釋。 就中。一明有情同分。二明法同分。此即明 有情同分。此同分復有二種。一無差別。謂諸
有情顯所依也。有情同分顯能依也。諸有 情上有情同分。一切有情各等有故名無差 別同分。謂此同分。能令有情展轉類等 一
有差別。謂諸有情中。三界.九地.五趣.四生. 婆羅門等種.迦葉波.瞿曇等性.男身.女身. 五戒.近事.大戒苾芻.四向.三果.學人.阿羅
漢無學等各別同分。一類有情各等有故。有 此眾多故言有差別 有情界等顯所依 也 各別同分顯能依也。由此同分能令 界等展轉同故 問無差別同分等。望一有
情。為體各一。為體各多 解云隨其所應 體各有一。猶如命根 或體各多。如所依 法。又正理十四云。云何異熟謂地獄等.及
卵生等。趣.生同分。云何等流。謂界.地.處.種 性.族類.沙門.梵志.學.無學等所有同分。有 餘師說。諸同分中先業所引生是異熟同
分。現在加行起是等流同分。
[0093a24] 復有法同 分謂隨蘊.處界者。此明法同分。於同分中 復有法同分 隨蘊.處.界。此舉所依法顯
能依同分。由此同分。能令蘊.處.界.法展轉 同故 准有情同分。於法同分亦應說 有二種。而不說者略故不論。於法同分一 體多體准前應知 問有情同分與法同分
為體各別。為一體義分 解云體性各別。 能令有情相似名有情同分。能令法門相 似名法同分。有情.法門義異。所以兩同分 不同。故諸論文皆說兩種。雖復離法無別
有情。約義有殊。同分各別。亦有古德。立二 同分體性各別 又解有情離法無別體 性。而於法上建立有情。以此准知。法同 分上立有情同分。一體義分說二同分。非
體各別。若攬法成有情即不說法同分。若 廢有情論法。即不說有情同分。若法。有 情。竝論即雙說二種同分。由此義故。所 以。諸論或唯說一。或兩種俱論 各據一
義。竝不相違 問何故頌文但說有情 解云略故不說法同分也 或可。頌文亦 攝法同分。言有情者簡異非情。
[0093b16] 若無 實物至如理應知者。此即第四證有體及 徵經部證有實體。有情非一名有情有情。 同是有情名等無差別。若無實物無差別相
名有情同分者。欲.色界等展轉差別諸有情 中。有情有情等無差別覺慧。有情有情等 無差別施設名言。不應得有。以覺慧必緣
境故。名言必詮說法故。既起慧.言。明知有 體。此約無差別有情同分為難。以遍故偏 舉為問。有差別不遍故不約彼論 復例
釋法同分言。如是蘊等。等無差別覺慧。等 無差別施設名言。不應得有。故言如理應 知。
[0093b28] 頗有死生至謂除前相者。此即第五 明得捨。以死.生對得捨同分應作四句。 第一句有死.有生。不捨.不得有情同分。
謂隨其所應是處死還生是處 第二句有 捨.有得有情同分。不死.不生。謂入正性 離生位時。捨異生同分得聖者同分 第 三句有死.有生。亦捨.亦得有情同分。謂
是趣死生餘趣等 第四句謂除前相。
[0093c07] 言有情同分簡異非情。隨其所應是別同 分。非是總有情同分。以總有情同分。入無 餘涅槃時方可捨故。
[0093c09] 若別有實物至別 有人性故者。此下第二問答徵定。文總有六 此下第一述經部五難。一無異生性難。二
非見.無用難。三非情同分難。四別有同分 難。五應同勝論難。此即第一無異生性難 就中。一依文述難。二正理論救。三俱舍 師破。餘難准此。皆作三門 言依文述
難者。異生同分是與聖別。何用別立異生 性耶。如人同分外不別立人性。何故異生 同分外。別立異生性 第二正理論救云。豈
不異生性即異生同分。此不應然。所作異 故。謂彼身形.業用.樂欲。互相似因名為同 分。若與聖道成就相違是異生因名異生
性。入離生時於眾同分亦捨.亦得。於異生 性捨而不得 正理意說。異生性。異生同 分。所作異故。異生同分外別立異生性。人
同分外無別人性。所作同故。人同分外不 立人性。又入聖時於同分。捨異生同分。得 聖者同分。於異生性。但捨異生性。不得異
生性。不應言不得聖性。以即聖法名聖 性故 第三俱舍師破云。入聖不捨於同 分。可須別立異生性。入聖既捨於同分。何 須別立異生性。若言所作各異故。須別立
人同分。人性所作亦各異。何不別立自類 相似名人同分。違於非人名為人性。
[0094a05] 又非世間至亦何所用者。此即第二非見.無 用難。又非世間現量證見此同分體。以非 色故。亦非覺慧比量道理所能了別。無別
用故世間之人。雖亦不了有情同分別有 實體。而於有情謂無差別起覺.言說。故 設有體亦何所用 第二正理救云。同分非 色。如何得知有用能生無別事類。由見
彼果知有彼故。如見現在業所得果。知 有前生曾所作業。又觀行者現證知故 解 云同分非色至無別事類。敘俱舍難意 由 見彼果下正理釋通 第三俱舍師破云。若
因緣不能生彼同類果。可須同分生。因緣 自能生彼果。何須同分生。外道觀行亦言 證我。豈得信彼有我實體。
[0094a18] 又何因 不許至互相似故者。此即第三非情同分難。 穀等無情亦互相似。何不於彼立同分耶 菴羅。是菓名。形似木苽。始.終形.色相
似。生.熟難知 半娜娑。亦是菓名。形如冬 苽。其味甘美。其樹極多 第二正理救云。 何不許有無情同分。不應如是責。有太
過失故。汝亦許有人.天等趣。胎.卵等生。何 不亦許菴羅等趣。綠豆等生 又云由彼 草木等。無有展轉業用樂欲互相似故。於 彼不說別立有同分
第三俱舍師破云。 趣謂五趣。生謂四生。無情非彼可非趣.生。 體類相似應有同分 又破樂欲等同故別 須立同分。綠豆等亦同。何不立同分。
[0094b03] 又諸同分至覺施設耶者。此即第四別有同 分難。所同分之法體各異。由別同分故得 同。能同相望亦各異。如何更無同分同。而
起無別能緣覺慧。而起無別施設名言。若 更有同分。展轉即有無窮之過 第二正 理救云。由諸同分是同類事等因性故。即
為同類展轉相似覺.施設因。如眼.耳等。由 大種造方成色性。大種雖無餘大種造。而 色性成 第三俱舍師破云。若言是同因
故體即是同者。同分自類等。無別同分同 即為覺.施設因。亦可所同自類等。不須同 分同即為覺.施設因。又所引喻有違宗過。
眼等色性三世常定。如何乃言由大種造方 成色性。但應言由大種造。不應言由大 種造方成色性。
[0094b17] 又應顯成至由此發生 者。此即第五應同勝論難。梵云吠世師。此 云勝論。舊云鞞世師。或云衛世師訛也。
汝說一切有部。執於法上別有同分。又應 顯成勝論所執。彼宗執有總同句義。通一 切法故名總同。於一切法上總同言。總同 智。由此總同句義發生。彼復執有同異句
義。於眾多異品類中同類相望名同。異類 相望名異。同是即遍在同法。異即遍在異 法。於眾多異品類法上。同異言。同異智。由 此同異句義發生
又解汝說無差別同分。 應顯成勝論總同句義。有差別同分。應顯 成勝論同異句義 若依勝論宗中先代古 師。立六句義。一實。二德。三業。四有。五同異。
六和合。後代慧月論師立十句義。如十句義 論中立 一實。解云諸法體實。是德等所依 二德。解云謂實家道德也 三業。解云謂 動作是實家業
四同。解云體遍實等同有 名同 五異。解云唯在實上令實別異。六 和合。解云謂與諸法為生.至因 七有能。 解云謂實等生自果時。由此有能助方生 果
八無能。解云謂遮生餘果 九俱分。 解云謂性遍實.德.業等。亦同.亦異故名俱 分 十無說。解云謂說無也 實句義云何。
謂九種實名實句義。何者為九。一地。二水。 三火。四風。五空。六時。七方。八我。九意。是為 九實。地云何。謂有色.味.香.觸是為地。水
云何謂有色.味.觸.及液.潤是為水。火云 何。謂有色.觸是為火。風云何。謂唯有觸是 為風。空云何。謂唯有聲是為空。時云何。謂
是彼.此.俱.不俱.遲.速.許.緣因。是為時。方 云何。謂是東.南.北等。詮.緣因是為方。我 云何。謂是覺.樂.苦.欲.瞋.勤勇.行.法.非法
等。和合因緣起智為相。是為我。意云何。謂 是覺.樂.苦.欲.瞋.勤勇.法.非法行。不和合 因緣起智為相。是為意 德句義云何。謂
二十四德名德句義。何者名為二十四德。一 色。二味。三香。四觸。五數。六量。七別體。八合。 九離。十彼體。十一此體。十二覺。十三樂。十
四苦。十五欲。十六瞋。十七勤勇。十八重體。 十九液體。二十潤。二十一行。二十二法。二十 三非法。二十四聲。如是名為二十四德。廣 如十句義論
業句義云何。謂五種業名業 句義。何者為五。一取業。二捨業。三屈業。四 申業。五行業。廣釋如十句義論 同句義 云何。謂有性。何者為有性。謂與一切實.德.
業句義和合。一切根所取。於實.德.業有詮. 智因。是謂有性 異句義云何。謂於實轉。 依一實。是遮彼覺因.及表此覺因名異句
義。和合句義云何。謂合實等不離相屬。此 詮.智因。又性是一。名和合句義 有能句 義云何。謂實.德.業和合。共.或非一。造各
自果決定所須。如是名為有能句義 無 能句義云何。謂實.德.業和合。共.或非一。不 造餘果決定所須。如是名為無能句義。
[0095a14] 俱分句義云何。謂實性.德性.業性.及彼一 義和合。地性色性取性等。如是名為俱分句 義。廣釋如十句義論 無說句義云何。謂五
種無。是名無說句義。何者為五。一未生無。 二已滅無。三互更無。四不會無。五畢竟無。 是謂五無。廣釋如十句義論 問六句.十 句相攝如何
解云十句中實.德.業三。即是 六句中實.德.業句。第四句同。即是六句中 第四有句。第六和合。即是六句中第六和合
句。第五異句。第七有能句。第八無能句。第九 俱分。是六句義中同異句攝。言同異者。自 類相望名同。異類相望名異。第十無說非
六句攝。所以然者。六句唯論有體之法故 唯說六。十句有.無俱論故說第十。各據一 義亦不相違 此論總同句義即是十句義
中同句義。又是六句義中有句義。能令諸法 有故。與同句義名異義同。此論同異句 義。即是六句義中第五同異句義如望實 句義中九法。自類相望名同。異類相望名
異。餘皆準此。又當十句義中第五異句義. 第七有能句義.第八無能句義.第九俱分句 義。
[0095b06] 毘婆沙師至乃至廣說者。此即第二 毘婆沙師救。於五難中前四不能救。但救 第五諍同勝論。彼執二句與此同分義類
不同。彼說一物於多轉故。我說同分於諸 法上其體各別。多體.一體其義既殊。云何 令我顯同勝論。又縱於彼勝論外道若
顯.不顯。然此同分必有實物。經言同分。明 知別有。
[0095b13] 雖有是說至名為同分者。此 即第三經部復難諍同勝論可知。所言引 經證實。將為未可。
[0095b15] 若爾所說同分是 何者。此第四毘婆沙師。反徵經部。如我所 說同分實有。汝即不許。彼宗所說同分是 何。
[0095b18] 即如是類至豆等同分者。此即第 五經部答。相似種類諸行生時。於中假立人 同分等。無別實體。如諸穀等同分非實。
[0095b21] 此非善說違我宗故者。此即第六毘婆沙師。 理盡言窮作此說也。
[0095b23] 已辨同分至異熟居廣果者。此下大文第三 明無想。上兩句明無想體。下一句二門分 別。上無想是無想異熟。下無想是無想天。通
有心.無心。
[0095b26] 論曰至如堰江河者。釋前兩 句。若生無想有情天中有不相應行異熟果 法。能令未來心.心所滅。名為無想。此法體
性是實有物。所以能遮未來心.心所法。於 五百劫令暫不起。如堰江河。故知實有。恐 濫草等故言有情。
[0095c02] 此法一向是異熟 果者。五類分別。唯是異熟。
[0095c03] 誰之異熟者 問。
[0095c04] 謂無想定者。答。故婆沙一百一十八 云。或有說者。無想定感無想.及色異熟。命 根.眾同分。是彼有心靜慮異熟。所餘諸蘊是
俱異熟。復有說者。無想定感無想.及色異 熟。命根是彼有心靜慮異熟。所餘諸蘊是俱 異熟。復有說者。無想定感無想異熟。所餘諸
蘊是俱異熟。復有說者。若有心時亦感無心 諸蘊異熟。若無心時亦感有心諸蘊異熟。評 曰應作是說。無想異熟唯無想定感。一切命
根.及眾同分.眼等色根。皆業所感。餘蘊俱感 正理十二。同彼婆沙初師不正義。此論同 婆沙評家 問此論若同婆沙評家。命.及
色根非無想定感。何故下文感引.滿中。但 言二定.及得不能感眾同分。不言不感 命.及色根 解云。下文明感引.滿二種。但
言二定.及得不能感引。能感滿。非於滿 中能感一切。
[0095c20] 無想有情居在何處者。 問。
[0095c21] 居在廣果至名無想天者。答。明所 居處。廣果天中有高勝處。無想有情而居其 上。如中間定梵王。於梵輔天中。起臺別住。
此亦如彼。名無想天。
[0095c24] 彼為恒無想為 亦有想耶者。問。
[0095c25] 生死位中至還起於想 者答。眾生於彼生死位中多時有想。然言 無想者。由彼有情生後死前中間。五百大劫
長時。想不起故。從多分說故名無想。如契 經中引證起想 問無想有情。前心多。後 心多 答一百五十四評家曰。如是說者。此
事不定。或前多後小。或前小後多。隨彼意 樂有差別故 又准婆沙評家。出無想心 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