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es on the Abhidharmakośabhāṣya 俱舍論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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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記卷第六沙門釋光述
分別根品第二之四
[0112b18] 如是已說至說為因緣者。此下當品大文第 三明因緣。就中。一結前問起。二正辨體性。 此即結前問起。
[0112b20] 且因六種者。此下第二 正辨體性 就中。一明六因。二明四緣。
[0112b22] 就明六因中。一正明因體。二明因得果。三 明法從因生 就正明因體中。一總標 名。二別顯體。三世分別。此下第一總標名 也
故先答言且因六種。
[0112b26] 何等為六者徵 頌曰至如是六種者。答。 許因唯六。簡異諸宗。能作果故名為能作 因。因是能作。果是所作。能作即因名能作
因。持業釋。或能作之因名能作因。依主釋。 謂能作是親因。餘不相障者是疎因。此疎因 是能作之因名能作因。傳傳為因能生果
故。故正理十九云。或此是彼能作之因名能 作因。是此與彼傳為因義 (已上論文) 俱有作用 故名俱有。俱有即因名俱有因。持業釋。或
因與果俱故名俱有。俱有之因名俱有因。 依主釋 因果相似名為同類。若同類即因 名同類因。持業釋。若同類之因名同類因。 依主釋
心.心所法五義平等故曰相應。若 相應即因名相應因。持業釋。若相應之因名 相應因。依主釋 遍與五部染法為因故 名遍行。遍行即因名遍行因。持業釋。不得
言遍行之因。以亦通與非遍為因故 異 熟之因名異熟因。依主釋。若言異熟即因 名異熟因。持業釋 此六因並不得作有 財釋。若言用能作等為因名能作因等。即
顯此六體非是因用他為因。然此六種體 是因故。
[0112c19] 且初能作至除自餘能作者。此下第二別顯 體。六因不同。文即為六。此即初文。問起頌 答。
[0112c21] 論曰至無障住故者。就長行中。初釋 頌。後問答。就釋頌中。一出體。二釋名。此即 出體。總而言之。一切有為中唯除自體。以
一切有為.無為法為能作因體。由彼果生 時因無障住故。自於自體恒為障礙。故自 望自非能作因。廣如正理釋 問亦與不 生能為因不 岳法師解云。不與為因。今
解不然。亦與為因。然論說與生為因者。且 據顯說。
[0112c29] 雖餘因性至總即別名者。此即 釋名。於六因內。雖餘五因據無障住。亦得 名能作因。各有別稱從別立名。然能作因
更無別稱。如色處等。總即別名。
[0113a03] 豈不 未知至為能作因者。此下問答分別。問。豈 不未知四諦理故諸漏當起。由已知彼四 諦理故諸漏不生。智於漏生能為障礙。
[0113a07] 又日光能障眼。現覩眾星光於眼用生能 為障礙。如何有為唯除自體。以一切法為 能作因。
[0113a09] 應知此生時至是能作因者。答。 智起。光生。於彼漏.眼實能為障。應知此漏 生時。及覩眾星生時。彼智.日光皆無障住。
故智.日光。於此漏.眼是能作因。
[0113a12] 若於 此生至無能障用者。難。若於此法生。彼法應 障不障可得名因。全無障用設不為障 何得為因。喻況可知。
[0113a15] 雖無障用至種 等於芽等者。通。如涅槃等。望彼法生雖 無能障令不起用。而亦為因。以果生時能 皆無障故。所以名因。如無力國王雖無能
損。亦得如前說我因國主而得安樂 此 即通說一切無障諸能作因。若於能作因中 就勝為言。非無生力 如眼等下。舉親勝 力。
[0113a22] 有作是難至皆成殺業者。外難。既無 障住應皆頓起。既無障住應皆成殺。
[0113a24] 此難不然至有親作力者。釋難。但由無障。 許一切法為能作因。非由於果生有餘五 因親作力故。所以諸法非皆頓起。非由於
殺生有因等起親作力故。所以非如殺者 皆成殺業。
[0113a28] 有餘師說至有能作力者。前 說能作有親。有疎。親有力能。疎但不障。
[0113b01] 今此師意。諸能作因。皆於果生有能作力。
[0113b02] 且涅槃等至有能作力者。問。等取不生 法等。
[0113b03] 意識緣彼至有能生力者。答。意識 緣彼涅槃等法為境而生。或起善正見等。 或起惡邪見等。因此意識後時眼識或善。
或惡。隨其所應次第得生。展轉因故。故彼 涅槃等。於眼識生有能作力。餘法准此有 能生力 問體既寬通。諸法相望因果云何 答如正理十五云。過去諸法。與餘二世
為能作因。彼二世法。還與過去為增上果。 未來諸法。與餘二世由無障故為能作因。 彼二世法非俱.後故。不與未來為增上果。 果必由因取故唯有二
(解云果法若俱。若在後。故言有二) 因 唯據無障故許通三。現在諸法。與餘二世 為能作因。彼二世中唯未來法為現在果。有
為有為是因是果。有為無為非因非果。無為 無為非因非果。無為有為是因非果。由此 義故說如是言。能作因多非增上果。以一 切法皆能作因唯諸有為是增上果。
[0113b20] 如是已說至心於心隨轉者。此下第二明俱 有因。一正辨俱有。二辨心隨轉。此即正辨 俱有。初一句釋俱有義。後兩句指體。
[0113b23] 論曰至為俱有因者。此總釋互為果義名俱 有因。
[0113b24] 其相云何者。問體。
[0113b24] 如四大 種至為俱有因者。此下答。四大種相望為俱 有因。欲婆沙評家云。四大種體若有偏增。若 無偏增。地為三俱有因。三為地俱有因。所
以者何。地不觀地生所造色。以一切法。不 觀自性.及同類體為他因故。乃至風大種 亦爾。
[0113c01] 如是諸相至亦更互為因者。問。何 故不說諸相及隨轉各互為因。答正理云。 為欲顯示但說異類為俱有因。同類互為 因不說而成故。
[0113c04] 是即俱有因至如其所 應者。總結。或大相望。或相望所相。或相相 望。或心望心隨轉。或心隨轉相望。故言如 其所應。
[0113c07] 法與隨相至此中應辨者。論主 出說一切有部師過。若以互為果釋俱有 因。法與隨相非互為果。雖隨相是法果。法
非隨相果故。言非互為果。然法與隨相 為俱有因。非隨相於法為俱有因。
[0113c11] 此 中應辨若依婆沙十六評家云。同一果義是 俱有因義。又正理十五云。有為法一果可為 俱有因。二論意同。正理論意。以互為果名
俱有因。有過失故。更釋言。有為法中展轉 有力同得一果者名俱有因 若作俱舍 師救汝言同一果名俱有因。為據同時。為 據異時。若據同時同一果者。如心.心所等
自體望自體不同一果。應非俱有因。若言 除自體與餘法同一果。是即隨相。若望本 法同得一大相果。應望本法互為俱有因。
若言有同一果名俱有因。如心.心所等。有 同一果非俱有因。如隨相望本法。我但言 同一果中得為俱有因。不言但是同一果 者皆是俱有因若作此救。是即同一果言非
為定證。若據異時同一果者。如本法與大 相同得後一果。隨相與大相亦同得後一 果。是即本法與相.隨相。展轉相望皆同得
後一果。既爾。隨相望於本法應名俱有因。 進退徵責俱多過失。以理尋思。互為果證 過失乃少。但是互為果者定是俱有因。不 言是俱有因者皆互為果。雖互為果不遍
俱有因。亦得釋俱有因如變礙以解色。 無表非變礙亦得名色。何故不能釋通互 為果難。乃就過失眾多。若依入阿毘達磨 論中。具有兩解。故彼論云。諸有為法更互為
果。或同一果名俱有因 俱舍師云。彼論 後造。言互為果學我世親阿闍梨也 問 相應.俱有因。皆取同時士用果。各有何意 趣 解云相應因取同時士用果。意欲同
緣一境。俱有因取同時士用果。意欲傍資 同時諸法令各起用。或起能作因用。或起 同類因.遍行因用。或起異熟因用各取自 果。由此二因所作不同。所以意趣各別
問 如五事論中解心所法名相應中。有一解 云。復次同一時分。同一所依。同一行相。同一 所緣。同一果。同一等流。同一異熟。是相應義
望彼論文相應心所法亦同一果等。如何 乃云相應因意欲同緣一境。非資令取一 果等耶 解云相應心所法通相應因.俱有 因。若言一時。一依。一行。一緣義邊是相應
因。若說一果等邊是俱有因 又解彼論 言相應者。非欲正辨相應俱有因。
[0114a25] 何等名為心隨轉法者。此下第二明心隨轉 就中。一出心隨轉體。二釋心隨轉義。此 即初問起。
[0114a27] 頌曰至心隨轉法者。上兩句 出體。下一句結名。謂一切心所有法道.定 律儀.彼法謂彼心所法.二律儀法.及心上所
有生等本相。如是皆謂心隨轉法。以法與 心互為果故。既言生等不言生生等。即 顯隨相非心隨轉。如後別釋。
[0114b04] 如何此法至由時果善等者。此下第二釋心 隨轉義 (問及頌答) 。
[0114b05] 論曰至名心隨轉者。就長 行初釋頌。後約法明俱有。此下釋頌 果 等。等取異熟.等流 善等。等取不善.無記。
生等四種總名為時。故此等言不通於時。 但在果.善。
[0114b09] 且由時者至及墮一世者。此 下別釋時。時中有四。一生。一滅。一住。墮一 世。此顯與心同一時方名隨轉 問四相 之內。何故不說異相
解云生在未來令 法入現。住在現在令法安住。滅謂滅入 過去。各有勝能是故別說。異相助滅令法 過去。無別勝能是故不說 又解此文言
住即異之別名。約住明異。故婆沙一百五 十五云。此中起者謂生。住者謂老。滅者謂無 常 又正理論難云。豈不但言一生.住.滅。 即知亦是墮一世中
(解云一生.住.滅已顯墮未來等。更言墮一世豈不重耶) 正理解云雖亦即知墮於一世。而猶未了此 法與心.過去.未來亦不相離。或為顯示諸
不生法故。復說言及墮一世 (解云但言一生等。雖亦即知生墮未來
世。住.滅墮現在世。而猶未了此法與心。落謝過去.及未至生相餘未來世亦不相離故。說墮一世顯不相離也。或
有生疑。過未已生未來當生。可不相離名心隨轉。未來不生。應可相離非心隨轉。又為顯示諸不生法亦不相離故。 一生.住.滅外。更說墮一世)
。又正理論難云。若爾但應言墮 一世 (解云世寬。相狹。可相外別立世。既世攝相。何須離世別說生等) 。正理解云。不 爾。應不令知定墮一世
(解云世即不定。生等即定。如過去法有多 剎那。今時雖復同墮一世。於中隨何等法。昔在現.未有別世時。未來諸法有多剎那。未至現在。雖同一世。隨何
等法。若流至現在。與未來法即不同世。是即非定還非隨轉。為欲令知定墮一世。是故離墮一世。復言一生.住.
滅。生定墮未來世。住.滅定墮現在世。若無生等應不令知定墮一世) 。
[0114c02] 由果等者 至及一等流者。果中有三。一果。一異熟。一 等流。此顯與心同一果等方名隨轉。正理
論云。豈不等流.異熟亦是一果攝。如何一果 外說等流.異熟耶 (解云果言是通應攝餘二。果外說二。有何意耶) 。正理
解云。實爾。此中言一果者。但攝士用.及離 繫果 (解云若據通說果名實爾。亦攝餘二。此十隨轉中言一果者。據別而論。唯攝士用.及離繫果) 。又
正理難云。豈不此言通故亦攝等流異熟 (解云豈不此一果言。通亦攝餘二) 。正理解云。雖言亦攝非此所 明。然士用果總有四種。俱生.無間.隔越.不
生。此顯與因非俱有果。為遮唯執與因 俱生和合聚中有士用果。此和合聚互為果 故。自非自體士用果故。即顯非彼俱起 和合士用果中有一果義。是故別舉等流.
異熟 解云雖一果名通亦攝等流.異熟。然 非此隨轉中所明。此中一果。唯攝士用.及 離繫果 外伏難云。此中解隨轉義。但言
一果足明隨轉。何須別說異熟.等流。故 今釋言。為遣疑妨須說彼二。所以者何。 夫士用果總有四種。一俱生士用果。謂俱
有相應因同時展轉果。及餘同時造作得者。 二無間士用果。謂等無間緣.及餘隣次造作 得者。三隔越士用果。謂如異熟果。及如
田夫春種秋收等。四不生士用果。謂是擇 滅體不生也。此即汎明諸士用果總有四 種。今此十隨轉中言一果者。不說俱生展 轉士用果。以自非自體士用果故。非一果
義。取餘同時造作得者。於無間中除同性 無間。取餘異性無間。於隔越中除異熟果 取餘隔越遠士用果。及取不生擇滅果。恐諸
未解者。聞一果言謂攝俱生展轉士用果。 及執唯有俱生士用果。故於今時。更別顯 示等流.異熟決定與因不俱時果。為欲遮 遣唯執與因俱生和合聚中有士用果。此俱
生言遮無間等。和合聚等遮餘俱生造作得 者。和合聚言。顯彼更互為因義故。所以須 遮此士用者非一果故。謂互為果。即顯
己亦是他果。自非自體果。支顯非己果。由 不與他同己果故。無一果義也。何但為 遮唯執俱生展轉士用果。亦乃兼顯無一 果義。由遣斯妨故。一果外別說等流.異熟
問若依婆沙十六。及一百五十五。竝云。一 果者謂離繫果。正理復云。一果謂士用.離繫。 豈不相違 解云。婆沙唯說離繫果者。於
此果中。且據決定無濫者說。其士用果名 寬不定。或是俱生.或無間等。婆沙亦應說 士用果。而不說者。恐濫俱生展轉士用果。
以自體望自體非一果故。正理所以說士 用者。為攝一果中士用果盡。是故別說。各 據一義竝不相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