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es on the Abhidharmakośabhāṣya 俱舍論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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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記卷第七沙門釋光述
分別根品第二之五
[0133a12] 廣說因已緣復云何者。此下大文第二辨緣。 就中。一總明四緣義。二別解等無間。就 初門中。一明四緣體。二明緣作用。三明法
緣生。此下明四緣體。結前問起。
[0133a15] 頌曰 至增上即能作者。答。初一句舉數標名。第 二句明因體。第三.第四句明等無間。第五 句明所緣。第六句明增上 又婆沙一百七
云。因者如種子法。等無間者。如開避法。所 緣者。如任杖法。增上者。如不障礙法 問 如婆沙十六云問為因攝緣緣攝因耶。答
互相攝隨其事。謂前五因是因緣。能作因是 餘三緣。有作是說緣攝因。非因攝緣。謂前 五是因緣。能作因是增上緣。等無間緣.及 所緣緣非因所攝
然無評家。此論同婆 沙後說 於二說中明其相攝。為約體 說為約用說。若約體說。應能作因攝彼四 緣。增上一緣攝彼六因。體皆寬故。若約用
說。六因.四緣作用各別。如何相攝 解云夫 六因.四緣展轉相攝有其二義。一約體以 明。二據用相似。婆沙初師約體以明。因緣
攝五。能作攝三。若據能作體寬實攝四緣。 增上體寬能攝六因。所以但言能作攝三 增上攝一者。此師意說。六因.四緣相對明 攝。且據一相攝體盡即休。故說因緣攝
五。能作攝三。為能作因外有餘五因。增上 緣外有餘三緣。明其相攝。故不別說能 作攝四。增上攝六 問若據體性明相攝
者。體性恒有。是即六因.四緣無別。如何相 攝。故婆沙云我說作用何為因果。諸法實 體恒無轉變。非因果故 解云據體無變
因與緣同。以體從用故說差別。若婆沙第 二師.及此論。據用相似以辨相攝。若論六 因.四緣。作用各別互不相攝。然說因緣攝
五因。增上攝能作因者。據用相似以明相 攝也。其等無間.及所緣緣不似因故。故因 不攝 問能作因中生等五因四緣中因緣 攝。為增上緣攝
解云生等五因是因緣攝。 故婆沙十七通無時非因難正義家云。應 說彼依六因作論。因名所表通六因故。 解云彼文據因緣為問答。既正義解因緣具
說六因。明知因緣亦攝能作因中生等五 因。又婆沙一百三十一云。大種與所造色 為幾緣。答因.增上。因謂生因.依因.立因.持
因.養因。增上謂不礙生。及唯無障 (解云彼文據四緣為 問答。因者即是四緣中因緣。以此明知。生等五因。因緣攝也) 問若據此解因
緣亦攝能作少分。能作亦攝因緣少分。何故 此論.婆沙明相攝中不說 解云理實亦 攝。而不說者以非全攝略而不說 又解 生等五因是增上緣攝。所以得知。故婆沙
一百二十七云。問造是何義。為是因義。為 是緣義耶。設爾何失。俱見其過。若是因義。 此四大種於所造色五因皆無。如何可
言能造諸色。若是緣義。諸所造色各除自 體餘一切法。無不皆是此增上緣。如何但 言大種所造。答應作是說。造是因義。問此
於造色五因皆無如何因義。答雖同類等五 因皆無。而別有餘五種因義。謂生因.依因. 立因.持因.養因。由此能造。有餘師言造是
緣義。問諸所造色各除自體餘法。皆是此增 上緣。如何但言大種所造。答增上緣義。有 親.有疎。有近.有遠。有合.不合。有在此
生。有在餘生。諸親.近.合.在此生者。說名 為因。疎.遠.不合.在餘生者。說名為緣。由 此義故。說諸大種與所造色為因.增上。亦 不違理 (已上論文)
五事論亦有此兩說。竝無評 家。今引彼文意以後師為證。故知生等五 因。增上緣攝。而言因者就增上緣中。有親 勝用。別立因名。非是四緣中因緣也。若婆
沙前師即順前解 問前解生等五因是因 緣攝。後解是增上緣攝。何者為正 解云婆 沙.五事既無評文。兩說不同誰能輒定 又
解前解為正。婆沙釋造色中。前解即言應 作是說。後解即云有餘師言。又通無時非因 難中。正義家云。應說彼依六因作論。以 此故知。前解為正。
[0133c28] 論曰於何處說者。此 下釋初句問。此四緣於何處說。
[0133c29] 謂契 經中至是緣種類者。答。舉經文解。此經中 言性者。即是四緣種類性別故名為性 言 因緣者。即因是緣持業釋。不得言依主釋。
以因即緣故 言等無間緣者。前心.心所 各一名等。此即緣體名等 又解後心.心所 各一名等。此即果體名等 又解前後心.心 所各一名等。此即通緣.及果名等
又解 前心.心所等與後心.心所為緣。非唯自類 又解後心.心所等用前心.心所為緣。非 唯自類 又解等通前後兩處。言無間者或
屬於緣。或屬於果。或通緣.果。總而言之。 前心.心所生後心.心所中間。無有餘心間 起故名無間 又解無有等法於中間起
名等無間。若即等無間是緣持業釋。若等無 間之緣依主釋 所緣緣者。即所緣是緣持 業釋也。不得言依主釋 增上緣者。增上 即緣持業釋也
又解能作中既有親.疎。 而得說言能作之因。增上之中亦有親.疎。 亦可說言增上之緣。然諸論文皆持業釋。此 四緣並不得作有財釋 問餘之三緣。亦
不障果應名增上 解云雖餘三緣亦名 增上。從別立名。而增上緣更無別稱。雖標 總號即受別名。如色處等。
[0134a23] 於六因中 至是因緣性者。釋第二句。出因緣體。
[0134a25] 除阿羅漢至無間緣性者。此下釋第三.第 四句。此即出體。三乘無學總名阿羅漢。謂 除阿羅漢臨入無餘涅槃時。最後一剎那
心.心所法。諸餘過.現已生心.心所法。是等 無間緣性。已生。簡未來.及無為。心.心所。簡 色.不相應。
[0134b01] 此緣生法至等無間名者。此 釋名。此緣所生法。前後相似等而無間。依 是義立等無間名 問六識展轉相望。皆 得作等無間緣不
答皆得。故五事論云。 眼識無間非定起意識。於六識身容隨起 一種。若眼識無間定起意識者。則苦根不 應為苦等無間。苦根唯在五識身故。若爾
便違根蘊所說。如說苦根與苦根為因.等 無間.增上。然依眼識了別色已。無間引 起分別意識。故作是言眼識先識。眼識受已 意識隨識。
[0134b11] 由此色等至等無間緣者。明 色非等無間。謂前念但有欲界色。或無間 生欲界.色界二無表色。此據入有漏定得
別解脫戒。或無間生欲界.無漏二無表色。此 據入無漏定得別解脫戒。以色雜亂故非 等無間緣。若依婆沙。更說有色界色。不繫
色俱生。婆沙通依餘色說。此論唯據無表 說。必無定.道無表俱生。又身生在欲界作 色界化已。入無漏定。亦有三色一時俱現。 諸論不說。且據一相明色雜亂。
[0134b20] 尊者 世友至等無間緣者。此約同時長養色非等。 故色不立等無間緣。
[0134b22] 大德復言至多所 蔭映者。此約前後色不等非等無間緣。
[0134b24] 豈不心所至三摩地等者。問。豈不心所三 性相生。有尋伺等相生。前後多少亦有非 等。
[0134b26] 此於異類至無非等過者。答。異類相 望實有多少。同類相望即無非等。
[0134b27] 豈唯 自類至等無間緣者。問。
[0134b28] 不爾者。答。
[0134b29] 云何者。徵。
[0134b29] 前心品法至以說等義者。釋。 前心品法。總為後品同類.異類等無間緣。 非唯自類。前文通釋且於受等自體類中。
前後相望。無少生多無多生少。以說等 義。
[0134c04] 唯執同類至為緣故起者。此述相似 沙門義。唯同類相生為等無間緣。彼說非善 至而得生故者。論主破。夫心.心所具四緣
生。若執同類唯生同類。初無漏心前無此 類。應闕此等無間緣而得生故。若闕得生。 便有三緣生過。雖無同類因生。而有相應. 俱有因生。故有因緣。
[0134c10] 不相應行至可俱 現前故者。於不相應中。展轉相望三界.不繫 可俱現前。雜亂起故非等無間緣。於心.心
所法中。尚無二界俱起。何況有多。由無 雜亂故立等無間緣 又解得.及四相。容 三界.不繫可俱現前。同分三界可俱現前。
非得.無想.二定.命根.名.句.文身。隨其所 應各一界現前。此上十四。又各隨應。與餘 三界.不繫不相應行。俱起雜亂不立。心.心 所法即不如是
又解若別分別。得.及四相 各有多體。三界.不繫可俱現前。同分亦有 多體。於三界中可俱現前。非得體亦有多。 隨其所應。於一界中可俱現前。滅盡定亦
有多體。於一界中可俱現前。命根體一。隨 其所應一界現前。名句文身亦有多體。隨 其所應於一界中可俱現前。如多化人一
時發語。此上十二。各隨所應。與餘三界.不 繫不相應行俱起。無想異熟.及無想定亦有 多體。於一界中可俱現前。此上二種。各隨
所應。與餘三界不相應行俱起。於此十四 不相應行中。或有體多。通多界起。唯一界 起。與多俱起.與一俱起。或有體一。唯一
界起不通多界。與一俱起.與多俱起。皆成 雜亂。相望非等。故不可立等無間緣。心.心 所法即不如是。又正理十九云。毘婆沙說。
心.及心所。所依.所緣.行相有礙。由斯故。 立等無間緣。色.不相應無如是事。故彼不 立為此緣體。
[0135a08] 何緣不許至等無間緣者。 問。
[0135a09] 以未來法至無前後故者。答。等無間 緣約世前後建立次第。未來世法。無前後 故非等無間。
[0135a11] 如何世尊至此法應生者。 徵。
[0135a12] 比過現法至故非比智者。就答中總 有三師。此即述說一切有部異師解。謂佛世 尊。比過.現法便於未來能現了達。是第四
定願智所攝。如願而知故非比智。
[0135a15] 若 爾世尊至應不能知者。論主破。若爾世尊未 見過.現前際。於未來後際應不能知。又 婆沙一百七十九云。問云何願智能知未來。
有說以過去.現在比知未來。譬如田夫下 種子已。比知定有如是果生。彼亦如是。有 說若爾願智應是比量智非現量智。應作 是說。此願智不待觀因而能知果。不待
觀果而能知因。是故此智是現量智非比量 智。
[0135a24] 有餘復言至靜慮通慧者。第二述說 一切有部異師解。有餘異師言。有情身內。有 未來世果。因先兆。是不相應行蘊差別。佛起
欲界俗智。觀此先兆便知未來。非要現遊 根本靜慮起生死通慧。方始能知此因果先 兆。西方相傳法同分攝。
[0135a29] 若爾諸佛至非 為現證者。論主破第二師。
[0135b01] 故如經部至 不可思議者。第三論主非前二說。即述經 部。若依正理十九有三說。一說諸佛德用。 諸佛境界。不可思議。第二說如過去世佛於
未來現知見轉。謂佛欲知有情因果。然現 在世時分短促。故多觀察過去.未來。非佛 世尊欲知後際。先觀前際然後能知。乃至 廣說
(解云彼師意。宿住智能現知過去。生死智能現知未來。正理救不破之) 第三說有 情身內現有未來因果先相。猶如影像。或
色.或心不相應行。佛唯觀此便知未來。非 要現遊靜慮通慧。然非於彼占相故知。以 於未來現證見故。乃至廣說 (解云此師意說。由知先相未來現證。
如因聞聲方始迴顧。正理救不破之) 若依婆沙十一亦有三說。 初.二說同此論破。第三評家云。應作是說。 佛知未來。是現非比。乃至廣說。問此論前
二說。婆沙亦同此論破。何故正理救耶 解 云正理論師故違此論且作此救。未可為 正 問正理初說.婆沙評家。與此經部有 何差別 解云三說俱同 又解正理初說
同婆沙評家。不同經部。此即宗別也 問若 別。若同。如何解釋 解云此論言舉意遍知 者。經部有兩解。一云如來無不定心。舉意
遍知者皆由定故。能知。若依說一切有部宗。 佛亦有散心。即是散心遍知無謬 問如來 散心是現量耶 解云若二乘散心。但是五
識無間所生意識名現量。及定心後所引意 識亦名現量。以五識緣境.及定心緣境於 境分明俱是現量。從彼所引意識。亦於彼 所緣境分明亦得名現量。如願智雖體通
定.散。據散心中所引願智知未來法者。此 即名散心現量。若如來智非定心所引。及 非五識無間所生亦是現量攝。此即經部與 說一切有部不同 又解經部亦許如來有
散心。若作此說即同說一切有部。故此論 不破評家義。
[0135c06] 若於未來至不生餘法 者。問。既法次第而生。明知未來有前後次 第。
[0135c08] 若此法生至等無間緣者。答。若此果 法生繫屬彼因法。要彼因無間此果乃得生。 如芽等果生要藉種等因。此等諸法雖相繫
屬義說前後。然此非有等無間緣。未來世 第一法等。總相而言。雖相繫屬義說前後。 而非得有等無間緣。以等無間緣據世前 後作用說故。
[0135c14] 諸阿羅漢至非等無間緣 者。問。
[0135c15] 無餘心等續此起故者。答。無餘 心等續此後心起。所以最後心非等無間 緣。
[0135c17] 豈不如是至應不名意者。難。豈不 如是無間滅心亦名為意。無學後心無間。 識既不生應不名意。
[0135c19] 意是依所顯至 等無間緣者。釋。意是依所顯非作用所顯。故 最後心得名為意。等無間緣作用所顯。若法
至生相此緣取為果已定。無諸法。及諸有 情能為障礙。令彼生相法不入至現。由無 餘心續故。所以最後心非等無間緣。
[0135c25] 若法與心至生住異滅者。此下釋兩種四句。 此即初四句。以心等無間對心無間四句 分別 言心等無間者。若法是心等無間緣
所引果故。名等無間。二無心定.及心.心所 法。與前等故名等。無有餘心間隔故名無 間 言心無間者。謂若有法接心後起。若
是心果。若非心果。但接心後起即名心無 間 第一句。無心定出心.心所。及第二念等 二定剎那。剎那顯定體也。是心果故名等 無間。非接心後起故非是心無間
第二 句。謂初所起二定剎那上生.住.異.滅。及有 心位諸心.心所上生.住.異.滅。接心後起故 是心無間。非心果故非是心等無間 第
三句。謂初所起二定剎那。及有心位心.心所 法。是心果故是心等無間。接心後起故是心 無間 第四句。謂第二念等二定剎那上生.
住.異.滅。及無心定出心.心所上生.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