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es on the Abhidharmakośabhāṣya 俱舍論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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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記卷第十沙門釋光述
分別世品第三之三
[0173a27] 無明何義者。此下大文第二別明名義。就 中。一別分別四。二餘指別支 就第一別 分別四中。一辨無明。二辨名色。三辨觸。 四辨受
此下辨無明。就中。一釋義。二立 證。此下釋義。此即問也。
[0173b02] 謂體非明者。 答。體非明故名曰無明。
[0173b03] 若爾無明應 是眼等者難。眼.耳.鼻等體亦非明。應是無 明。
[0173b05] 既爾此義應謂明無者。釋。得難轉 計。明無之處名曰無明。
[0173b06] 若爾無明體應 非有者。復難。明無之處名曰無明。體應非 有。
[0173b08] 為顯有體至如非親實等者。前二有 過論主正解。為顯無明有體無非有過。義 不濫餘眼等無眼等失 明所對治名曰 無明。如非親等。
[0173b11] 論曰至非異非無者。 此釋第二句 怨敵名非親 誑語名非 實 非法。謂不善法 非義。謂不善義 非事。謂不善事 是親友等所對除法名非
親等。非異親友等非親友等無。無明亦爾。 無明是明所對除法。非異於明非無明無。
[0173b17] 云何知然者。此下立證徵問。
[0173b17] 說行緣故 者。答。說此無明為行緣故明知有體。
[0173b19] 復有誠證至說能染慧故者。上一句正證。下 三句破異計。
[0173b20] 論曰至說名無明者。經 說無明在九結.三縛.十隨眠.三漏.四枙. 四瀑流等中。故知別有。非餘眼等。及體全 無。說為結等。
[0173b23] 如惡妻子至應名無明者。 此敘異計。如惡妻子無妻子德名無妻子。 如是惡慧無有明德。應名無明。
[0173b25] 彼非 無明至故非無明者。論主舉頌正破。彼諸 惡慧非是無明。於惡慧中有五染慧是見 性故。見性推求猛利決斷故非無明。
[0173b28] 若 爾非見慧應許是無明者。外救。若爾貪等非 五見。慧既非見性應許無明。
[0173c01] 不爾無 明至共相應故者。以第三句釋。無明見俱 故知非慧。無二慧體共相應故。
[0173c03] 又說 無明至異慧能染者。以第四句釋證非是 慧。經說無明能染於慧。故知慧體非即無 明。豈慧還能染污於慧。
[0173c06] 如何不許至何 理相違者。經部救意。如何不許染慧種子。 間雜善慧說能染慧或現行染慧前後間 雜善慧說能染慧。或染慧種子.及前後現
行。染慧間雜善慧說能染慧。如貪染心 與貪相應。理實被染設不相應。由貪種子 間雜於心說貪染心。或由前後現行貪間 雜於心說貪染心。或由貪種子.及前後現
行貪間雜於心說貪染心。後滅貪種子心 便解脫。說無明染慧非慧相應。由無明種 子間雜於慧說能染慧。或由前後現行無 明。間雜於慧說能染慧。或由無明種子.及
前後現行無明。間雜於慧說能染慧。如是 分別何理相違。
[0173c19] 誰復能遮至此說為善 者。論主非經部師評取說一切有部。
[0173c21] 有執煩惱至前理遮遣者。有異師執。一切煩 惱於境不了。皆謂無明。此亦應同前理遮 遣。
[0173c23] 若諸煩惱至不說總名者。別顯過非 同前理破。九結等中別說無明。明知無明 非是總號 又若無明是諸惑者。亦不應
與見等相應。非自相應故。經中應說無明 染心。不應說言貪欲染心。以無明寬亦 攝貪故 汝若謂此經中貪欲染心就差別 說。應於染慧不說總無明名。亦應就差
別說。
[0174a01] 既許無明至其相云何者。外問。
[0174a02] 謂不了知諦寶業果者。說一切有部答。 不了四諦.三寶.善.惡業.異熟果名無明。
[0174a04] 未測何相至如無明說者。外人復難。若 異了知應是眼等。若了知無應體非有。二 過如前。
[0174a06] 此謂了知所治別法者。答。此無 明者。謂了知慧所治別法。
[0174a07] 此復難測其 相是何者。外人復徵。
[0174a08] 此類法爾至唯可 辨用者。答。眼是淨色眼識所依。約用以辨。無 明亦然。不了諦等唯可辨用。
[0174a10] 大德法 救至恃我類性者。此大德意恃我謂恃我 起慢。名為恃我。即是我慢。類性是無明。此 無明是我慢流類性。故約我慢以顯無明。
理亦是餘惑流類性。且寄我慢以顯 又此 無明通與諸惑相應似餘惑故。偏得類名。
[0174a16] 異於我慢類體是何者。論主問。類性即 是我慢。我慢是我見之類故名類性。故言異 於我慢類性是何。
[0174a18] 經言我今至異於我 慢者。大德引經答。經言我今如是知已是修 道。如是見已見道 或如是知已是諸智。 如是見已是諸忍。由知見故愛等永斷
或 如是知已是盡智。如是見已是無生智。以觀 照故亦名為見 或如是知已是盡無生智。 如是見已是無學正見智。以盡.無生非是 見故
諸所有愛。愛謂貪愛。以愛是惑足。 故別標名 諸所有見。謂五見中除身見是 餘四見 諸所有類性。謂無明遍與惑俱。勝 故別說無明等。說為別顯彼說類性。故正
理云。勝煩惱中無明未說。為別顯彼說類 性言。遍與惑俱遍往諸趣故名類性。類是 行義。是類之體得類性名 諸我我所執。謂
有身見勝故別說。故正理云。我.我所執是諸 見根。故於見中別顯二種 我慢執。謂七 慢中我慢。用我起故勝故別標 隨眠。謂疑
恚。故正理云。為攝疑.恚說隨眠言 斷遍 知故。謂斷諸惑盡得斷遍知。即有餘涅槃 無影寂滅。謂無餘涅槃。經既別說類性。故知 類性異於我慢。
[0174b09] 寧知類性即是無明者。 論主徵大德。
[0174b10] 不可說為餘煩惱故者。大 德答云。不可說為餘貪等故。
[0174b11] 豈不可 說為餘慢等者。論主復難。此經類性豈不可 說為餘六慢。慢等等取過慢等五。若以慢 等為類性。餘惑類故名為類性。經部諸師
不信無明別有實體。論主意朋經部故作 斯難。正理論釋意同大德。
[0174b16] 若更於此至 故應且止者。論主止諍。
[0174b18] 名色何義者。此下第二辨名色問。
[0174b18] 色如 先辨至名無色四蘊者。答 色如先辨。謂前 界品色蘊中辨。今唯辨名。前文雖亦辨餘 四蘊。未說為名。故今分別。
[0174b21] 論曰至何 故稱名者。問。名是不相應中名。四無色蘊何 故稱名。
[0174b23] 隨所立名至故說為名者。答。若 名隨上古來所共立名勢力。於義轉變。故 說為名。若無色四蘊隨根.境勢力於義轉
變。轉變同名。故說為名。以此四蘊必依根 緣境故。言隨根.境勢力。
[0174b27] 云何隨名勢 力轉變者。問。名云何隨名勢力轉變。
[0174b29] 謂隨種種至色味等名者。答。謂劫初時。隨 種種法世共立名。由勢力故。後名方得於 彼彼義轉變詮表。如牛等名。此復何緣標
以名稱者。問。此四蘊復以何緣標以名稱。
[0174c04] 於彼彼境轉變而緣者。答。無色蘊於 彼彼境轉變而緣。轉變如名。故標稱 餘 不相應雖無轉變。同無色中有轉變故。名 攝無失
如變礙名色。雖無表等而無變 礙。同於色中有變礙故。色攝無失。
[0174c09] 又類似名者。第二解。四蘊與名。同無色法 流類。似名故標名稱。故婆沙十五解四蘊 名名所以云。答佛於有為總分二分。謂
色.非色。色是色蘊。非色即是受等四蘊。非 色聚中有能顯了一切法名。故非色聚總說 為名。
[0174c14] 隨名顯故者。第三解。無色四蘊相 隱難知。隨名顯故故標名稱。故婆沙云。有 說色法麁顯即說為色。非色微隱。由名顯故 說之為名。
[0174c17] 有餘師說至故標名稱者。第 四解。無色四蘊捨此身已轉趣未來餘受生 處。轉變如名。故標名稱 無漏四蘊雖不 受生。是此類故名攝無失
初解約易境 名轉變。後解約易生名轉變。雖義差別俱 約轉變釋名 又正理二十九云。佛說無色 四蘊名名。何故名名。能表召故。謂能表召
種種所緣。若爾不應全攝無色。不相應法 無所緣故。不爾表召唯在無色。如釋色名 所說無過。佛說變礙故名為色。去來.無表.
及諸極微。雖無變礙而得名色。以無色中 無變礙故。變礙名色非不極成。如是無色 中容有表召。非色中有故理亦無違。故不 相應名攝無失 更有三解不能具述。
[0175a02] 觸何為義者。此下第三辨觸。就中。一明六 觸。二明二觸。三明八觸。此下明六觸問起。
[0175a04] 頌曰至觸六三和生者。答 觸。即標體 六。就依分 三和生言。舉因顯體。
[0175a06] 論曰至乃至意觸者。就長行中。初釋頌。後 決擇。此下釋頌即釋六觸。
[0175a07] 此復是何 者。問。此觸體復是何。
[0175a08] 三和所生至有 別觸生者。答。釋三和生。三和合故有別觸 生說名為觸。
[0175a10] 且五觸生至如何和合者。 此下決擇。問五識相應觸生。可三和合。許 根.境.識同現在故。意識相應觸生。根.境.識
三種容各在一世。如何和合 以法亦容 在過.現故。是故言或。
[0175a14] 此即名和合至 同順生觸故者。答。非以同世名和合。根. 境.識三。雖復各居一世此即名和合。謂因
果義成。意法為因意識為果。又根.境.識三。 同順生一觸果故名和合。和合有二。一俱 起名和合。二相順生果名和合。於六之中
前五具二和合。後一相順生果名和合。故 婆沙一百九十七云。答此問云。和合有二 種。一俱起不相離名和合。二不相違同辨
一事名為和合。五識相。應觸。由二和合故 名和合。意識相應觸。由辨一事和合故名 和合 問凡因果相望。若因望果或俱或在
前。若果望因或俱或在後。如過去意根生 現意識果。或過去意根現在意識生現觸果 其理可然。未來法境。如何生現識.及現觸 果
解云泛明得果名略有三種。一取果. 與果名為果。此果望因。若俱若後。即是有 為四果。二證故名為果。即是無為擇滅果。三
相隨順故。相由藉故名為果。此果望因通 前.後.俱。通有為.無為。如現意識名果。於 三果中望過意因有初.後果。望未法因但
有後果。如現觸果於三果中。望過意根現 意識因有初.後果。望未法因但有後果。此 果前因後名為果者。據相隨順故相由藉故 假名為果。非是五果中果
又解現在意識. 及現觸果。望未來法境亦是增上果。凡增上 果有二。一取果.與果增上果。此果必無在 因前也。二非是取果.與果增上果。此果容
在因前。我今據此說也。
[0175b13] 諸師於此至 說名為觸者。此下敘說不同。諸師於此觸 覺慧不同。有經部師說根.境.識三和合即名 為觸。經證可知。
[0175b16] 有說別法至故觸別 有者。說一切有部師言。根.境.識外別有觸 體。經證可知 經言身者。所謂體也 又解
多念識等積集名身。故婆沙解六愛身云。 問何故名身。答多愛積集故名為身。謂非 一剎那。
[0175b21] 說即三和至非法處攝者。經 部師通六六經。受.愛別說然法處攝。觸雖 別說即三所攝。
[0175b23] 無如是失至差別而說 者。說一切有部救義返難經部。如我所宗。 離愛.受.觸有餘法處可得差別而說。汝宗
離觸既無別三。如何可言觸.及彼三差別 而說。
[0175b27] 雖有根境至便成無用者。牒外 救破。外救意云亦有根.境不能發識。是 故經中別說根.境。如何難我離觸之外無 別有三
故牒破云雖有根.境不發於識。 而無有識不託根.境。言三可以攝觸。更 別說觸便成無用。
[0175c03] 有餘救言至總立為 觸者。經部師救。據彼同分根.境.識故別說 為三。若據同分根.境.識三因果所收總立 為觸。
[0175c06] 說離三和至出現樂等者。說一切 有部釋前經部引經。一釋我誦文異。二釋設 有此文。於三因上假說觸果之名。故言三
法聚集和合名觸。如說諸佛出現樂等。於 因立果。
[0175c10] 如是展轉至故應且止者。論 主止諍。
[0175c11] 然對法者說有別觸者。說一切 有部結歸本宗。
[0175c13] 即前六觸至第六俱增語者。此下第二明二 觸。約所依等分為二種。
[0175c14] 論曰至為所 依故者。釋初句。眼等五識相應觸說名有 對。以有對根為所依故從所依為名。有 對之觸依主釋也。若依正理兼約境界。故
彼論云。以有對根為所依故。唯有對法為 境界故。
[0175c19] 第六意觸至故名為長者。釋第 二句。第六意識相應觸說名增語。所以稱名 為增語者。語是音聲而為無詮表。名有詮 表增勝於語故名增語
又解此名以語為 增上方能詮表故名增語 又解增謂增長。 由緣名故增長語言 又解謂由名力令 語增勝故名增語。此名是意識所緣長境。故
就所緣名增語觸。增語之觸依主釋也。所 以名為長境者。如眼識但能了青不了青 名。意識了青亦了青名。意識與五識同緣 境已。更緣其名故名為長。
[0175c29] 故有對觸 至就所緣立者。結二觸名。
[0176a01] 有說意識 至就相應立者。敘異說。此說意識以差別語 言為增上故方於境轉。五識不然。此且從 多分說。亦有意識非由語故而能緣境。是
故意識獨名增語。以語為增上。有財釋也。 與此相應名增語觸。從相應立名隣近釋 也。又正理二十九更有解增語云。有說意 識名為增語。於發語中為增上故 此解
為語增上故名增語。依主釋也 又婆沙一 百二十九更有兩解云。問何故此觸名增 語。答由此觸自性語增故名增語。問云何
此觸自性語增。答有對觸唯欲.色繫。此觸通 三界繫及不繫 (廣如彼釋) 有說此觸所緣增語故名 增語。問云何此觸所緣增語。答有對觸唯以
有色法為所緣。此觸通緣有色.無色 (廣如彼釋) 。
[0176a16] 即前六觸至樂等順三受者。此下第三明八 觸。約相應不同分成八種。
[0176a17] 論曰至無 覆無記者。釋初兩句。
[0176a18] 無明觸中至共相 應故者。釋第三句。
[0176a19] 總攝一切至名為順 受者。釋第四句。列名可知。解順受觸言此 三觸因能引樂等受果故。此即能引順所引
也。此觸或是樂等三受所領納故受領於 觸。廣如前釋。雖諸心所皆從觸生。受領強 故此即所領順能領也。或觸能為受行相所 依故。以受行相必依觸起。此即所依順能
依也。由斯順故名為順受。
[0176a26] 如何觸為 受所領行相依者。問。如何同時觸為受所領。 如何同時觸為受行相依前三解中初解可 知。故不別問。後二稍隱故今別徵。
[0176a29] 行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