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es on the Abhidharmakośabhāṣya 俱舍論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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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記卷第二十四沙門釋光述
分別賢聖品第六之三
[0357a18] 已辨住果至一來向果者。此下第二明一來 向.果。就此文中。一結前。二總生下。三別 起頌。
[0357a20] 頌曰至斷六一來果者。頌答。就 中。上三句明向。下一句明果 就向中。上 兩句明家家。第三句正明向。
[0357a22] 論曰至轉 名家家者。此下釋上兩句此即總標。若三緣 具轉名家家。隨有所闕不名家家。
[0357a24] 一 由斷惑至三四品故者。一由斷惑。斷欲修斷 三.四品故。謂或於先異生位斷。或今預流 進修位斷。三.四品簡斷一品.二品.五品。雖
有斷一品.二品.五品。或有出觀者。或有退 者。必無中間經死生者。故無斷一品.二 品.五品名家家者。所以得知無死生者。
故婆沙五十三云。復次諸預流者。若斷欲界 一.二品結。無死生義故不說之。如斷五 品。謂瑜伽師得初果已。為斷欲界修所斷 結起大加行。必無未斷一大品結有死
生故。如斷五品。必無未斷第六品結有 死生義。家家等三有死生故。此中偏說。准 彼論文故知斷一.二.五品必無中間有死 生義 問准婆沙文不言出觀亦不言退。
如何得知出觀.及退 答如婆沙三十二 云。預流者趣一來果時。不起定者加行道 時於欲六生得非擇滅。若起定者要至第 六無間道時於欲六生得非擇滅。一來者
趣不還果時。不起定者加行道時於欲一 生得非擇滅。若起定者要至第九無間道 時。於欲一生得非擇滅。婆沙既不言第 五無間道得欲六生非擇滅。又不言初無
間道得二生非擇滅。第二無間道得三生非 擇滅。明知品品皆可出觀。皆可退也。論言 以斷第五必斷第六者。據不退者說。無 中間有死生故。必於現身斷第六也。
[0357b22] 二由成根至無滅根故者。第二緣。謂由成根 得能治彼三品.四品無漏諸根。先凡位中 斷三.四品。後住初果未起勝果道。雖有
初後緣猶未成彼無漏根故。
[0357b25] 三由受 生至三.二生故者。第三緣。謂由受生更受 欲有三.二生故。若斷三品更受三生。若斷 四品更受二生。無斷一品.二品.五品中
間死生。故無五生.四生.一生.半生家家。
[0357c01] 問聖人造牽引業不 解云若依正理六十 四云。此三.二生。由異生位造作及增長。感 三.二生業。非諸聖者於聖位中。更能新作
牽後有業。以背生死向涅槃故。由此契 經說。諸聖者唯受故業更不受新。又婆沙 五十三解家家.一間中云。問聖者為造欲 界引眾同分業不。有說不造。所以者何。
欲界多諸過患。多諸災橫。是故聖者不造 欲界引眾同分業。但造欲界滿眾同分業。 有說聖者亦造欲界引眾同分業。雖有兩 說然無評文。又正理同前說 問若言
聖人不造引業。寧得生彼五淨居天 解 云言不造者據欲界說。唯受故業應知亦 爾 問順決擇分善根尚不造引業。今何至 聖位造引業耶 解云順決擇分善根憎背
有故。趣見道故。順見道故。所以但造滿 業不造引業。聖位不爾。容造引業。又婆 沙六十四云。問何聖者有分離染而命終。異
生不爾。答以諸聖者有無漏定。任持相續 令極堅固。異生但有世俗諸定。任持相續 非極堅固。廣如彼釋。
[0357c21] 頌中但說至故 不具說者。此釋頌中不說第二緣所以。三 緣之內頌中但說初後緣者。預流果後說更 進斷三.四品惑。成能治彼諸無漏根義准
已成故不具說。
[0357c25] 然復應說至或過此故 者。此釋伏難。伏難意云。頌中亦應不說後 緣。斷三.四品義准亦知受三.二生。為通
此伏難故作是言。然復應說三.二生者。以 有增進。斷惑時於所受生。或少三.二生。 或無三.二生。或過此三.二生。如受一生
或受半生名為或少。如於欲界現般涅槃 名為或無。如上流受四生已上名或過此。 所以頌文別說受生。不同第二成無漏根。
[0358a05] 何緣此無斷五品者者。問。
[0358a05] 以斷第 五至未越界故者。答。以斷第五若不却 退於此生中必斷第六。無有中間命終受 生。若不却退必斷第六。非第六一品惑。
能障得一來果。猶如一間。斷第八品未 斷第九受一種子。以斷第九越欲界故。 彼第九品極為障礙。雖斷第八品住第九 受生。斷第五品欲斷第六。未越界故。此
第六品非極為障。故斷第五不得經生。必 斷第六得一來果 有古德言。若斷第五 更不出觀剩斷第六 此釋不然。違毘 婆沙。如前具引。
[0358a16] 應知總有至或二或三 者。別釋家家。應知總有二種家家。一天家 家。謂欲天趣生三.二家而證圓寂。或於一
天處受三.二生。或於二天處受三.二生。 或於三天處而受三生 二人家家。謂於 人趣生三.二家而證圓寂。或於一洲處 受三.二生。或於二洲處受三.二生。或於
三洲處而受三生 今案此論。許一天處. 或一洲處受三.二生。又准婆沙五十三。亦 許一天家。一人家受三.二生。故彼論云。或
一天家。或二天家。或三天家。受二.三生 又云。或一人家。或二人家。或三人家。受二. 三生 問三生.二生家家。人.天各受三.二 生不
解云若天三生家家。天三.人二。若天 二生家家。天二.人一。若人家家翻此應知。 故正理六十四云。若天家家受三生者。人間
受二天上受三。受二生者人一天二。如 應例釋人中家家 問何故住果人.天往返 各有具受七。家家不受一小生耶 解 云住果容預各具受七。向中忩迫二.三數
滿即般涅槃。故不受後一小生也 又解 家家具緣。若天家家天三.人二。若人家家人 三.天二。三生.二生緣滿即休。故不受後一
小生也。應知天家家者人中得道。人家家 者天中得道 又解天家家天中得道。還於 天中入般涅槃。謂於天中初得道已。從彼 處沒還生天中。以樂生天故。初受生還生
天處。初得道身非是家家二.三生攝。故生 天趣不名重生。後方人.天往還間生。人家 家例此應釋。雖有兩解前解為勝 問俱 舍.婆沙同正理不
解云俱舍.婆沙既無 明文與正理同。或正理據極少家家說。此 論.婆沙據極多家家說。或論意各別。若作 此解。俱舍.婆沙人.天各受二生.三生。又正
理云。若有七生不必滿七。非家家位中 間涅槃。何類所攝攝屬七生。七中極聲顯 極多故。由此已顯生未滿前得般涅槃。亦 是彼攝。根最鈍者具經七生。非諸利根生定
滿七 問未滿七生得般涅槃即七生攝。 未滿二.三生得般涅槃家家攝不 解云 七生不具緣。雖不滿七是彼攝。家家約具 緣。要須生滿方彼攝 問不滿二.三便般
涅槃。既非家家。是何攝耶 解云一來向攝。 以向寬故。家家義狹。故非彼攝。
[0358c01] 即預 流者至貪瞋癡故者。釋下兩句。即預流者。進 斷欲界一品修惑。乃至五品。應知轉名一 來果.向。第六無間亦應是向。頌不說者以
第六品非全向故。半是果攝。若斷第六品 解脫道現前成一來果。除得道身彼往天 上一來人間。而般涅槃名一來果。過此以 後更無生故。若來必往故言一來。有往無
來不言一往。此文且據人中得道。故言彼 往天上一來人間。若據天中得道。亦可應 言彼往人中一來天上。此一來果。或亦名 曰薄貪嗔癡。於九品中已斷上.中六品厚
重。唯餘下三品薄貪.嗔癡。應知欲界經生聖 者。若起聖道能進斷惑。必於此生得無學 果。但為斷道起時艱辛勵力起得。誰肯更
生。以曾受生極厭苦故。若七生位經生聖 者。能進斷惑。必不更作家家等人。若家家 位經生聖者。能進斷惑。必不更為一來等
人。若一來位經生聖者。能進斷惑。必更不 為一間等人 今因家家.一來義便略明 欲界九品煩惱增生.損生。依諸經論說七
生不同。或說七生人.天總論。中.生合說。或 說十四生人.天別論中.生合說。或說二十 八生人.天別論中.生別說。開合為異。隨應
增損。且約七生以明增損。總而言之。欲九 品惑增損七生。未斷名增已斷名損。若別分 別上三品惑增損四生。中三品惑增損二生。
下三品惑增損一生。強弱不同展轉相望各 增一倍 問如何得知 解云於九品中若 斷三品餘有三生。明知上三品惑增損四 生。復斷中三品惑餘有一生。明知中三品
惑增損二生。下三品惑增損一生。若更細分 九品煩惱增損七生者。上三品惑上上品 惑增損二生。上中.上下品惑各增損一生。
若中三品惑中上品惑增損一生。中中.中下 品惑各增損半生。若下三品惑。下上品惑增 損半生。下中.下下品惑共增損半生 問 三三品惑。如何得知各別增損
解云中三 品惑下三品惑說別增損。論文可知。上三品 惑雖無論文別釋。准中三品准下三品 增損可知。如中三品別增損者。於九品中
若斷三品餘有三生。若斷四品餘有二生。 故知中上品增損一生。若斷第四餘有二 生。若斷第六餘有一生。故知中中.中下共 增損一生。若更別說中中.中下各增損半
生。雖無別文配釋以理應然。若不爾者。 太增減過。若中中品獨增損一。中下品惑 便無增損。若言中中增損半生.及中有中 下但能增損生有。便有中下不如下上。又
中有.生有名為半生。引業必同不可分也。 故知中中.中下各增損半。如中三品總增 損二生。別說中上增損一生。中中.中下各
增損半生。上三品惑應知亦爾。總說增 損四生。別說上上增損二生。上中.上下共 增損二。若更別說。上中.上下各增損一。若
上中品獨增損二。上下品惑便無增損。若 言上中增損一生半。上下增損半生者。便 有上下不如中上皆成過也。如前應知。又 如下三品惑。若斷六品餘有一生。若斷七
品餘有半生。故知下.上品增損半生。下中. 下下增損半生 問如何得知共增損一。 故婆沙云。問曰餘有二種結在何以言有 一種子耶。答不以二種結在名一種子。以
有一有業種子故名一種子 (已上論文) 問如 斷第八猶受半。如何乃言兩品共增損半 生 解云理實亦有第九一品增損半生。極
能障故。今據未斷第八品說故。言兩品共 增損半生。中有.生有名為半生。引業必同。 不可於中別分增損。故共增損。又受中有
為於生有。不可斷第八品損於中有。而 唯受生。故更不別增損也。如下三品總說 增損一生。別說下上增損一小生。下中.下 下共增損一小生。上三品惑應知亦爾。總
說增損四生。別說上上增損二生。上中.上 下共增損二生。若更別說上中.上下各增 損一生者作餘說皆成增減過。如前說 問何故九品之中第二.第三.第四品惑各
增損一生。第五.第六.第七品惑各增損半 生。氣力相似 解云九品。七生相對增損。上 三增損四。中三增損二。下三增損一。似相
形說。於三品內復自相形。前等後二故。 更不可以第四品類前第三第二品。以第 七品類前第六.第五品。又若於中更辨多 少。便有太多太少過也 又解上上增損二
生。上中.上下共增損二生。中上增損一生。 中中.中下共增損一生。下上增損半生。下 中.下下共增損半生。然第八品。有時雖斷。
第九品惑獨能增損半生。極能障故別緣力 也。不可以彼第六第三品例。無別緣故 又解。上上一品增損二生。上下一品增損 二生。上中一品但能相助。非正增損。以在
中間性不定故。猶如黃門。如第八品若斷. 不斷。第九一品增損半生。與第七品等。各 增損半生。以此准知。上下一品與上上品
等。若中三品。中上一品增損一生。中下一品 增損一生。中中一品但能相助非正增損。如 前通釋。若下三品。下上一品增損半生。下
下一品增損半生。下.中.一品但能相助非正 增損。亦如前釋。若前家難我如何第一.第 三力等。第四.第六力等。第七.第九力等者。
我亦難汝。云何第二與第四力等。第五與 第七力等 又解。九品未斷。皆能增損七 生。然於其中強弱不等。猶如九人大小不 同力有強弱。共舉七石 穀
。若斷一品餘八 品惑增損五生。猶如八人共舉五石。餘例 應知。上來且約七生以釋。若十四生。二十 八生。准釋可知。
[0359c21] 已辨一來至斷九不還果者。此即第三明不 還向果。就中。一明不還向.果。二明不還差 別。此即第一明不還向.果。結前生起。就頌
答中上三句明向。下一句明果。就向中上 兩句明一間。第三句正明向。
[0359c25] 論曰至義 如前釋者。此下釋上兩句。即一來者進斷餘 惑。若三緣具轉名一間。隨有所闕不名一 間。一由斷惑。斷欲界中修斷七品.或八品
故。二由成根。得能治彼無間.解脫無漏根 故。三由受生。更受欲有天。或人中餘一生 故。頌中但說初後二緣不說成根。義准 如前家家中釋。
[0360a03] 如何一品惑障得不還 果者。問。如何第九一品惑。障得不還果。
[0360a05] 由彼若斷至異熟地故者。答。由彼若斷便 越欲界。前說三時業極為障。應知煩惱亦 與業同。若斷第九。越彼欲界所繫煩惱等
流果地。異熟果地。故極為障。
[0360a08] 間謂間隔 至說名一間者。釋一間名。前約異熟。後約 煩惱釋一間名。有人成就此一間者說名 一間。又正理云。所言間者是隙異名。謂彼位
中。由有一隙得一生。故未得涅槃。
[0360a13] 即斷修惑至無漏根故者。釋第三句。即斷修 惑七八品者。應知亦名不還果.向。一間具 緣以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