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es on the Abhidharmakośabhāṣya 俱舍論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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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記卷第二十六沙門釋光述
分別智品第七之一
[0383b11] 分別智品者。決斷重知故名為智。此品廣明 故名分別。所以次明智品者。前品明果。此 品明因。因望果親故次辨智。
[0383b14] 前品初說至智非見耶者。就此品中。大文有 二。一明諸智差別。二明智所成德 就 明智差別中。一明忍.智.見別。二明十智相
殊。三明十智行相。四諸門分別智 此即 第一明忍.智.見別。牒前問起。前賢聖品初 於見道位說諸八忍說諸八智。於彼品後
八聖道中復說正見。十無學中復說正智。為 有忍非智耶。為有智非見耶。
[0383b21] 頌曰至 皆智六見性者。就頌答中。上兩句及餘二。 約無漏以明。有漏慧及後下一句。約有漏 以辨 忍通凡.聖。聖言簡凡。此忍雖慧。
而非是智。泛言諸忍略有四種。若忍辱名 為忍。即無嗔名為忍 若安受苦忍名為 忍。即精進名為忍 若忍許名為忍。即信 名為忍 若觀察法忍名為忍。即慧名為忍
此中言忍。以慧為性 泛言諸見。略有 二種。一推度名見。以慧為性。二照囑名見。 即以眼根及十智。性皆有照囑前境用 故。此中言見推度名見。故盡.無生言非見
也。餘如長行。
[0383c04] 論曰至推度性故者。釋 初句。總而言之。慧有二種。一者有漏。二者 無漏。唯無漏慧立以聖名。以能如實正觀
四諦故名為聖。有漏之慧雖亦觀諦。不分 明故不名為聖。就聖慧中八忍非智性。決 斷名智。疑是猶預自性相違。八忍起時與自
所斷疑得正俱。爾時正斷敵對相違。未已 斷故而非決斷。非決斷故不名智。可見 性攝推度性故。雖先離欲四法忍位自疑 已斷。是疑得俱忍流類故。故亦非智。異生斷
惑諸無間道。雖疑得俱非真對治。非極相 違後容退故。而得名智。故婆沙四十四 云。復次。忍與所斷疑得俱故非智所攝。設 不與俱而是彼類。有漏無間道非真對治
故。雖疑得俱而亦是智 (已上論文) 問疑障決 斷。忍與疑得俱忍即不名智。無明障推度。 忍與癡得俱忍應不名見 解云疑有相
應無明。助疑得有力能違忍。獨頭無明無 惑助。忍與彼得俱可說名見。若言亦有 相應無明。今言助者據別剎那 又解。重觀
名智。未已斷言顯未重知。故婆沙云。問諸 無漏忍何故非智。答於諸見境未重觀故。 謂無始來於四聖諦。未以無漏真實慧見。
今雖創見而未重觀。故不名智。要同類慧 於境重觀方成智故。又婆沙一百九十六云。 顯示諸忍與自所斷疑得俱生未重審決 不得智名。
[0384a01] 盡與無生至不推度故者。 釋第二句。於聖慧中盡與無生二種是智。 決斷性故。或重知故。非是見性。已息求心 不推度故。
[0384a04] 所餘皆通至推度性故者。 釋第三句中餘二。除前八忍及盡.無生餘 無漏慧一一皆通智.見二性。已斷自疑。決
斷性故。或重知故名智。推度性故名見。
[0384a08] 諸有漏慧至世正見為六者。釋有漏慧.及 下一句。諸有漏慧決斷性故。皆智性攝於中 明六亦是見性。推度性故。謂身見等五染污
見。及意識相應世俗正見為六 問忍與疑 得俱忍即不名智。與疑俱生慧應亦不名 智 解云與疑俱慧相順同緣。於境決斷 亦名為智。故婆沙一百六云。問何故名智。
智是何義。答決斷義是智義。問若爾疑相應 慧應不名智。於所緣境不決定故。答彼 亦是智。一剎那頃於所緣境亦決定故。然 此聚中疑勢用勝。令心於境多剎那中猶豫
不決說名疑聚。如三摩地一剎那中於境 恒住。有時若與掉舉相應。令多剎那於境 轉易說名為亂 又解諸有漏慧以重知故 皆智性攝。見如前釋。故婆沙四十四云。無一
有情於一切境。無始時來非有漏慧數數觀 之。故有漏慧皆智所攝 (已上論文) 問五識俱慧 念念別緣。既不重知。應不名智 解云五
識俱慧雖非重緣。約自種類說重緣故。有 漏意識於彼五境必定曾緣。五識俱慧今時 復緣得名重知。故亦名智 如是所說至 並慧性攝者。如是聖慧及有漏慧。皆能簡擇
所緣法故竝慧性攝。
[0384b02] 智有幾種至苦等諦為境者。此下第二明諸 智相殊。就中。一明漸增至十。二明盡.無 生別。三明建立為十。四明法.類兼治 就
第一明漸增至十中。一明二智.三智。二明 三增至九。三明九增至十 此即第一明 二智.三智 智十答初問。餘答第二問 或此頌中智十。總標名數。餘文別明二智.
三智。
[0384b09] 論曰至四諦為境者。此中論文 大分可知。又正理七十三云。前有漏智總 名世俗。瓶.衣等物性可毀壞。顯世俗情。
故名世俗。此智多取世俗境故。多順世間 俗事轉故。從多建立世俗智名。非無取勝 義順勝義事轉。然是愛境。無勝功能息內 眾惑。故非無漏。或覆出世引發世間得世
俗名。體即無智。智隨屬彼得彼智名。意顯 此名目有漏智 廣如彼說。
[0384b18] 即於如是至初唯苦集類者。此即第二明三 增至九。
[0384b19] 論曰至滅道四智者。釋上二 句。於前三智。法.類境別。復分四種。正理七 十三云。何緣俗智亦緣苦等作苦等行相。
而非苦等智。由彼先以苦等行相觀苦等 已。後時復容觀苦等境為樂等故。又得如 是世俗智已。後緣諦疑容現行故。
[0384b25] 如是六智至為境界故者。釋下兩句。如是 法.類.及與四諦。若無學攝非見性者名 盡.無生。此盡.無生。若在後時通緣四諦作
十四行。然此二智最初生時唯苦.集類。以 緣苦.集六種行相。觀有頂蘊為境界故。
[0384c01] 問何緣初位唯緣有頂苦.集為境 解云有 頂苦.集。從無始來不能得斷。今時創斷。 故先緣彼自生慶慰 問何故不作空.非 我行相
解云以此二智涉於世俗。謂出 觀後作我生等解故。前觀內不作空.非我 行。此即因涉於果。彼前觀內作空.非我。後 出觀心。亦不能作我生等解。
[0384c07] 金剛喻 定境同此耶者。問。
[0384c08] 緣苦.集同緣滅道異 者。答。金剛喻定。若緣非想苦.集即同。若緣 九地滅.道即異。以緣三界滅.道皆能斷彼 惑故。
[0384c12] 於前所說至二三念一切者。此即第三明九 增至十。
[0384c13] 論曰至餘則不然者。釋上兩 句。於前所說九智之中。有法.類.道.及世俗 智成他心智。若知他無漏心。以法.類.道他
心智知。若知他有漏心。以世俗.他心智知。 餘五不然。無漏他心智。不知有漏心故非 苦.集智。滅是無為故非滅智。他心智是見
性。盡.無生智非見性故非盡.無生智。
[0384c20] 此智於境至謂地根位者。釋第三.第四句。此 即開章。
[0384c21] 地謂下地智不知上地心者。別 釋。既下地智不知上心。義准能知自地.下 地。一切下地智不知上地心。若知自.下即
有差別。故婆沙九十九云。曾得有漏心.心所 法有十五種。是他心智所應取境。謂欲界 及四靜慮。各有下.中.上三品心.心所法。曾
得有漏他心智有十二。謂四靜慮各有下. 中.上三品他心智。此中初靜慮曾得有漏他 心智下品者。能知欲界三品。及初靜慮下品
曾得有漏心心所法。中品者能知欲界三品。 及初靜慮下.中二品。曾得有漏心.心所法。 上品者能知欲界。及初靜慮各三品曾得有
漏心.心所法。如是展轉乃至第四靜慮曾得 有漏上品他心智。能知欲界。及四靜慮各三 品曾得有漏心.心所法。如曾得有漏十二種
他心智。知十五種曾得有漏心.心所法。未曾 得有漏十二種他心智。知十五種未曾得有 漏心.心所法亦爾。無漏心.心所法有十二
種。是他心智所應取境。無漏他心智亦有 十二種。謂四靜慮各有三品。此中第二靜慮 無漏他心智下品者。能知初靜慮。及第二靜
慮各唯下品無漏心.心所法。中品者能知初 靜慮。及第二靜慮各下.中二品無漏心.心所 法。上品者能知初靜慮。及第二靜慮各三品
無漏心.心所法。如是展轉乃至第四靜慮上 品無漏他心智。能知四靜慮各三品無漏心. 心所法。問何故上地下.中品有漏他心智。俱
能知下地三品有漏心.心所法。上地下.中品 無漏他心智。不知下地中.上品無漏心.心 所法耶。答有漏.無漏心.心所法建立各異。
謂有漏心.心所法依相續建立。有一身相 續中成就三品有漏心.心所法。無漏心.心所 法依根品建立。無一身相續中成就二品
無漏心.心所法。況有成就三者。建立既別。 故知有異 又正理七十三云。如何說一 補特伽羅成就九品道斷九品惑。此道差別 非根有異。由因漸長後道轉增。如次能
令多品惑斷。或諸種姓各有九品。成一 九品必不成餘。故前後言無相違過。又婆 沙云。問初靜慮他心智。於欲界四靜慮通果
心.心所法能知幾種。有作是說。能知四種。 所以者何。一切皆是欲界攝故。復有說者。唯 能知初靜慮通果。不知餘三。所以者何。如
不知因。果亦爾故。又婆沙云。問靜慮中間 心.心所法。何地智能知耶。有作是說。初靜 慮上品智能知。復有說者。第二靜慮下品智
能知。評曰應作是說。初靜慮三品智皆能 知。所以者何。一地攝故 (解云且說初定。以實二定等亦能知) 又 婆沙云。如來曾得有漏心心所法。佛欲令他
知者即知。廣如彼說。根謂信解至勝位者 心者。既不能知上根.上位。義准能知自根. 下根。自位.下位。
[0385b14] 此智不知至為所緣 境者。於三世中唯知現在他心等用。去.來 無用故不能知。
[0385b16] 又法.類品至為所緣故 者。釋第五句。由法智以欲界全分對治為 所緣故。由類智以上界全分對治為所緣
故。所以法.類不互相緣。雖欲滅.道法智亦 能治上修惑。而非全治。苦.集法智。見道法 智。不治上故。
[0385b21] 此他心智至此智所緣 者。此下釋後三句。此他心智知他別相是 容預修道。見道中無。總觀諦理極速轉故。
雖無行.得二修。然皆容作此智所緣。或總 觀諦理故無行.修。極速轉故無得修。
[0385b26] 若諸有情至非知見道者。聲聞或由上加 行。或由中加行。至加行滿能知見道初二 念心。且據初說但言二念。後十三念。皆亦 容作他心智所緣
問知前初二念心已。 何故不即知第三念類分心等 解云法.類 不同。所緣境別。故不能知。若為更知類分 心故。別修加行。經十三念至加行滿。彼已
度至第十六心。雖知此心。而非見道。
[0385c05] 麟喻法分至第十五心者。獨覺能知見道三 念心。知初二念已更以五心修加行知第 八心。以此但由下加行故。且據一相知此
三念。餘十二念皆亦容作他心所緣 問 知第八心已。何故不更以五心為加行 知第十四心 解云欲知亦得。而不知者。 見道位心總有二分。一法分。二類分。知初
二念是法分。知第八分是類分。既具知二 其心委歇故不更知 又解欲知亦不得。 初修加行知初二念。第二復以五心為 加行知第八心。至第三更修加行其力微
劣。以五.六心為加行不能成也 又解前 心稍劣。五心加行即能得知。後心漸勝。以 五.六心為其加行不能知也 又解知初 二念已。意欲知彼第三苦類忍心五心加
行。至加行滿乘知第八集類智心。以彼第 三第八所緣。苦.集一物因果義分。知時即易。 雖不能知第三。能知第八。知第八已。更
欲知彼第九滅法忍心。用五心為加行。不 知第十四道法智心。以彼二心所緣各別。 一緣有為。一緣無為。非是一物。知時即難 故不能知。設用六心為其加行。亦不能
知第十五心。有說獨覺知初二念。更十二 念為加行知第十五心。又正理七十三。獨 覺有四說。初兩說同此論。後二說言有說
麟喻知四剎那。謂初二心.第八.十四。此言 應理。所以者何。許從知初二念心已。唯 隔五念知第八心。若復更修法分加行。經
五念頃加行應成。何不許知第十四念。 有餘亦說。知四剎那。謂初二念第十一.二 (正理故違此論印取第三) 又婆沙九十九。亦有四說同正 理。然無評家。
[0386a07] 世尊欲知至一切能知 者。世尊欲知。不由加行具知見道十五念 心。
[0386a10] 盡無生智至名無生智者。此即第二明盡.無 生別。引本論文顯二智別。智謂決斷。或謂 重知。見謂推求。或謂現照。明謂照明。覺謂覺
悟。解謂達解。慧謂簡擇。光謂慧光。觀謂觀 察。智等八種竝慧異名。正理七十三云。何緣 論說無生智中復作是言。我已知苦等。理
但應說不復更知等。二行不應俱時轉 故。若次第轉。前與盡智無差別故。不應 重說。應知此說意為遣疑。恐有生疑。如 時解脫先起盡智。後得無生。如是應許
不時解脫先起無生後得盡智。為顯一切 盡智先起。故復先說已知等言。或先但言我 已知等。顯時解脫唯有盡智。後復重言我 已知等。顯不時解脫盡後起無生。故雖重
言而無有失。無生智者。何謂無生。正理師 言。謂非擇滅。有無生故此智得生。智託無 生名無生智。滅雖常有而得非常。得彼
滅時此智方轉。要由得起方名有滅。於有 滅位此智方生。或無生言目彼滅得。如涅 槃得亦名涅槃。經說以涅槃置在心中故。 有彼得位此智方生。智託無生名無生智。
有餘於此作是難言。若託無生名無生 智。則無生智緣非諦法。是則所說違害自 宗。無漏慧生唯緣四諦。彼不審察設此難 詞。我上已言於出觀後方起如是分別智
故。或此託聲是有第七。非境第七。如盡智 故。或許此智緣無生得。此苦諦攝。非非諦 故 (已上論文) 如何無漏智可作如是知者。問。
如何無漏智可作如是知。我已知苦等 解。
[0386b10] 迦濕彌羅至二智差別者。答。說一 切有部正義。從盡.無生二智觀出後得有 漏智中。作如是知我已知苦等。非無漏觀
作如是知。故無有失。由此後得二智果別 故。表前觀中二智因差別。由二因引是彼 士用果。此即以果別因。若無餘心隔。應盡
智無間即有我已知苦等解。無生智無間即 有不應更知等解。然為無學正見等隔 故後方起。
[0386b18] 有說無漏智亦作如是知者。 西方沙門經部等計。說有無漏智不作十 六行。亦作如是知。我已知苦等。
[0386b20] 然說 見言至亦是見者。通本論文。以實而言。盡. 無生智息求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