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ary on the Abhidharmakośabhāṣya 俱舍論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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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疏卷第十八沙門法寶撰
分別業品第四之六
[0677c06] ◎論。於前所辨已下。第二別明業障。就中 有六。一出業體。二別明僧破。三明成 逆緣。四明加行定。五明重罪中大過。六 明無間類
此一行頌第一明業障體。
[0677c10] 論曰至是虛誑語。出五逆業體。天授知五法 實非是道。誑無知比丘說是道。故是妄 語。餘四身業。出佛身血是加行。餘三是殺 根本。
[0677c13] 論。既是虛誑語何緣名破僧。問也。
[0677c14] 論。因受果名或能破故。答。因虛誑語 彼僧破故。誑語是因。僧破是果。因取果 名名為破僧 或能破者。以虛誑語有其
力用能破僧故名破僧也。從用為名名 為破僧。
[0677c19] 論。若爾僧破其體是何。此下第二明僧破 體。就中有五。一僧破體及成人。二能破成 時.處。三具緣成破僧。四破二種僧別。五
無破法輪時。此一頌第一明僧破及成人 也。
[0677c23] 論曰至行蘊所攝。出破僧體。此釋 破僧是不和合。無覆無記。行蘊所攝。婆沙 一百一十六評曰。隨住六識隨住五受
皆能破僧。問僧破以何為自性。答以不和 合。無覆無記不相應行為自性。是不相應 行蘊所攝。即餘處說。復有所餘如是種類 不相應行 准此論文。不和合性即是非得
無別體也。所以得知。准婆沙六十。評曰 退自性者。是不成就。無覆無記。即是非得。 心不相應行蘊所攝。即在復有所餘如 是類法心不相應中攝。退與順退法異
順退法以一切不善.有覆無記為自性。如 僧破與破僧罪異。僧破以不和合為自 性。無覆無記。心不相應行蘊所攝 准此論 說。退即在復有所餘如是類法心不相
應中攝 與僧破同退既更無別法。即是非 得。故知僧破不和合性。即是同欲.同忍非 得。無別體性。
[0678a11] 論豈成無間。問。既是無 覆無記豈成無間罪。
[0678a12] 論。如是僧破至是 無間果答。如是無覆無記僧破因妄語生。 妄語是無間罪。僧破之因。僧破不和合性。是
妄語無間之果。果雖無記。因是不善故成無 間。
[0678a16] 論。非能破者至所破僧眾所成。明 成僧破人。僧破是所破僧成也。
[0678a18] 論。此能破人何所成就。下一頌。第二明能成 無間罪等。
[0678a19] 論曰至語表無表業。此釋能 破體 前問云。此能破人何所成就 答 云。此能破人成破僧罪 誑語為性。明十 業道中是虛誑語
即僧破俱生語表無表 業者。明成時也。
[0678a23] 論。此必無間至不必 生於無間。答第二.第三問。破僧果熟.何 處.幾時 答云 無間大地獄中。答處 經一中劫。答時
便明餘逆處不定也。
[0678a27] 正理論云。然此不經一大劫者。欲界無有 此壽量故。一中劫時亦不滿足。經說天授人 壽四萬歲時。來生人中證獨覺菩提故。然
不違背壽一劫言。一劫少分中立一劫名 故。現有一分亦立全名。如言此日我有 障礙。或如說言賊燒村等。
[0678b03] 論。若作 多逆至同感一生。問。五逆俱是次生受。如何 一時同受五果。
[0678b05] 論。隨彼罪增至五倍重 苦。答也。正理論云。若造多逆。初一已招無 間獄生。餘應無果。無無果失。造多逆人唯
一能引。餘助滿故。隨彼罪增苦還增劇。謂 由多逆感地獄中大柔軟身。多猛苦具。 受二.三.四.五倍重苦。或無中夭。受苦多 時。如何可言餘應無果
今詳。異熟因果 通於三世。故知因果相屬性定。五逆果體 各別不同。若感色身諸根並感平為增上 令所招果身大柔軟。所生苦受時促品增。 平起相續經一劫等
若依成實論。若 一劫受苦。乃至若造五逆五劫同受。餘後 四劫從初為名生報。多同經部一業感多 身。多業感一身 若依正量部。若造乃至
五逆。五劫受苦。於中初是生報。後四劫是 後報。各各別感 若依大乘。對法論第八云。 問若造多無間業者。於無間生中云何得
受其異熟。答於一生中頓受一切所得異 熟。無有過失。所以者何。若造眾多無間業 者。所感身形最極柔軟。所有苦具眾多猛利。
由此頓受種種大苦。又次下文云。於此業 中從初熟位。建立順現法受等名。不唯受 此一位異熟 乃至 若作是說。即善順 訶怨心經。如彼經言。由無間業於那落迦
中數數死生受大苦異熟 (准此論文。同經部。正量部說。大乘 亦許一業引多生多業引一生也) 問准此對法。前後相違 答有兩釋 一釋。前隨轉理門同有部相說。
後依大乘。若不爾者。前說一生以多倍受 苦。如何後說經多劫耶。二釋。准此即若 造多逆於多劫中多倍受苦。由互相資成 大苦故。非唯五倍一生受畢 問若爾何故
立世經云。釋迦如來於第九住劫出世。天 授造三逆入地獄。至第十劫減。至四萬 歲時。來生人中證獨覺菩提。天授造三 逆罪。准訶怨心經。合受三劫罪。因何不
滿一劫得獨覺耶。若謂立世經同有部 故是小乘經。訶怨心經同正量部等。因何 不是小乘經也。兩文相違。立世經說文極 分明。不可通釋。訶怨心經容可釋也 於
地獄中數死.生者。似死.生故名為生.死。 如等活地獄 又准智論。天授入地獄中 猶如拍毱。如何三劫入於地獄。彼宗應思 今詳有部義宗。若造餘趣次生定受業
者。不造五逆。若造餘逆生餘地獄。不造 破僧。若先造破僧後造餘逆。皆入阿鼻。
[0678c21] 論。誰於何處能破於誰。已下一頌。第三明 具成緣成破等。
[0678c22] 論曰至言無威故。明 能破人也。正理四十三云。要大比丘必非在 家.比丘尼等。以彼依止無威德故唯見行
人非愛行者。以惡意樂極堅深故。於染.淨 品俱躁動故。婆沙一百一十六大意亦同。
[0678c27] 論。要異處破至對必無能。明破處也 言。異處者。謂羯闍尸梨沙山。此云象頭 山。山頂如象頭故。在鷲峯山北可三四
里。同一界內。天授住彼而破僧故。非對 大師 (師在鷲峰山。應撿文) 。舊云伽耶山者訛也。以羯闍 之與伽耶聲相近故。故謬傳爾 然西方別
有伽耶山。去鷲峯一百五十餘里。非同一 界。非破僧處。
[0679a05] 論。唯破異生至說愚夫 言。明所破僧也。正理云。唯破異生非破 聖者。他不能引得證淨故。有說得忍亦不 可破。由決定忍佛所說故。
[0679a08] 論。要所破 僧至在如是時。明正破時。同忍佛教名為 和合。忍有異佛.及別佛教名為僧破。正 忍之時是僧破時。亦是結彼破僧罪時。婆沙
一百一十六云。齊何當言法輪僧破。有多 釋。如是說者。若由意樂誓受餘師。謂彼愚 癡諸比丘眾。由定意樂。發如是心。作如是
語。提婆達多是我大師。非佛世尊。齊此當 言法輪僧壞。
[0679a16] 論。此夜必和不經宿住 者。明破已經幾時。真諦師云。日將暮時破。 至夜三更還復和合。故言此夜必和不經宿 住。
[0679a19] 論。如是名曰至壞僧和合故。總結 上也。正理云。謂由僧壞邪道轉時。聖道被 遮暫時不轉。言邪道者。提婆達多妄說五
事為出離道。一者不應受用乳等 (等取酪。等四味) 二者斷肉。三者斷鹽。四者應被不截衣服。 五者應居聚落邊寺。眾若忍許彼所說時
名破法輪。亦名僧破。婆沙一百一十六云。 云何五法。一者盡壽著糞掃衣。二者盡壽常 乞食。三者盡壽唯一坐食。四者盡壽常居
逈露地。五者盡壽不食一切魚肉血味鹽 蘇乳等 (不同正理亦可相似) 。
[0679b01] 論。何洲人幾。已下一行頌。第四明破處及幾 人破。
[0679b02] 論曰至過此無限。明處及人數。 所以極少猶須九人。四人成眾。邪.正二眾 合有八人。一人為佛故九人也 餘洲無
佛豈得言我是佛。人不信也 頌中言等。 顯過九人其數無限。
[0679b06] 論。唯破羯磨至 故亦言等。明破羯磨僧。正理云。於何時分 容有破僧.破羯磨僧。從結界後迄今亦有。
至法未滅。破法輪僧除六時分。婆沙云。問 破僧時佛在眾不。答佛時住彼界內而不 在眾。云何知耶。曾聞。提婆達多欲破僧時。
佛以慈愍故呵制之言。提婆達多汝勿破 僧。勿起極重惡不善業。勿趣非愛大苦果 處。佛雖如是慇懃呵制。而彼都無止息之 心。爾時世尊起正智見審觀前際。勿我昔
時破他眷屬。即自觀見。昔我無量無數劫前。 曾破壞他仙人眷屬。彼業異熟今現在前。觀 見是已知此僧眾定當破壞。便入靜室默
然宴坐。提婆達多便破壞僧。故知世尊在於 界內而不在眾 婆沙一百六。問破羯磨 僧破法輪僧。有何差別。答破羯磨者。謂一
界內有二部僧。各各別住作布灑他羯磨說 戒。破法輪者。謂立異師.異道。如提婆達多 言我是大師非沙門喬答磨。五法是道非 喬答磨所說八支聖道。
[0679b26] 論。於何時分。已下一頌。第五明無破法輪僧 時。
[0679b27] 論曰至無破法輪。明六位無破法 輪僧。婆沙云。非初.後者。由此二時諸比丘 眾。於聖教中和合一味。不可破壞 非於
二皰未出時者。謂聖教中未生戒.見二種 皰時 非未和合共結界時者。要一界內有 二部僧別住異忍方名破僧故 非未建立 第一雙者。謂未建立第一雙時。定無能破
法輪僧者。諸佛法爾皆有第一雙賢聖弟子。 若有破壞法輪僧已。不經日夜。此第一雙 還令和合 非於大師涅槃後者。若於大師
般涅槃後。作如是言我是大師非如來者。 咸共責言。大師在世汝何不言我是大師。今 涅槃後乃作是語。是故決定於此六時法輪 不壞。於所餘時法輪可壞。
[0679c11] 論。非破法 輪至有此事故。明破僧由業。正理論云。於 此賢劫迦葉波佛時。釋迦牟尼曾破他眾 故婆沙云。自觀見昔。我無量無數劫前曾
破壞他仙人眷屬 問因何二說不同。答 有兩事。二論各引一證 又釋。婆沙日月 劫故云無量無數劫。
[0679c18] 論。且止傍論。下一行半頌。大文第三明逆 緣也。
[0679c19] 論曰至故成逆罪。釋成逆緣。父 母是恩田。餘三是德田。身是德依故壞成逆。 正理云。若有父母子初生時為殺棄於豺
狼路等。或於胎內方便欲殺。由定業力子 不命終。彼有何恩棄之成逆。彼定由有 不活等畏。於子事急起欲殺心。然棄等時 必懷悲愍數數緣子愛戀纏心。若棄此恩
下逆罪觸。為顯逆罪有下.中.上。故說棄 恩皆成逆罪。或由母等田器法然。設彼無 恩但害其命。必應無間生地獄中。諸聰慧 人咸作是說。世尊於法了達根源作如是
言。但應深信。
[0680a01] 論。父母形轉殺成逆耶。 問也。
[0680a02] 論。逆罪亦成至謂父轉形。明父. 母轉根殺亦成逆。依止一故 然父.母轉 作畜生。殺不成逆。
[0680a04] 論。設有女人至能 長成故。明從生本成逆也。正理論云。害其 養者成無間同類。
[0680a06] 論。若於父母至謂 餘而殺。明誤不成逆罪。婆沙中云。遣使父 母行時殺。若父母坐殺。不成逆罪。如是 等但舉本心不同。皆不成逆。
[0680a09] 論。若一 加行至勢力強故。明兩境同處。起一加行。 殺於二類。表唯從強。無表具二。
[0680a11] 論。尊 者妙音至極微成故。此師意說。表亦有二。正 理論云。今觀彼意。表有多微。有逆罪收。有 餘罪攝。
[0680a14] 論。若害阿羅漢至亦成逆罪。 無簡別心者。定起殺意無簡別心。此是羅 漢我即不殺。正理論云。有於阿羅漢無
阿羅漢想。亦無決定解此非阿羅漢。無簡 別故害成逆罪。非於父母全與此同。以 易識知。而不識者雖行殺害。無棄恩心。 阿羅漢人無別標相。既難識是。亦難知非。
故漫心殺亦成無間 此應成下。境勝非 全不成逆罪。
[0680a22] 論。若有害父至依止一 故。釋依一緣異。於一身上雖有恩.德二 田。依止身一故成一逆罪。應說重逆。
[0680a25] 論。若爾喻說至謂害父殺阿羅漢。引譬喻 經難。佛在世。南印度國有一國王。以國委 付太子始欠持。往室羅筏歸佛出家得阿
羅漢果。太子無道專行非法暴亂百姓。有 舊老臣至父王所具陳上事。請王還國示 誨太子。父王許請遂還本國。太子佞臣恐 被誅戮佞太子言。父王今欲還來奪太子
位。請遣一使在路殺。太子納此佞言遂 遣使殺。父王知業因緣應合子殺甘心受 死。佛知斯事遣弟子告彼太子始欠持 言。汝已造二逆。謂害父殺阿羅漢 始欠
持此言頂髻。
[0680b07] 論。彼顯一逆至呵責彼 罪。通難也。
[0680b08] 論。若於佛所至無間則無。 明以殺心出血方成逆罪。正理論云。打心 出血無間則無。無決定心壞福田故。婆沙 四句分別
有出血不成逆。謂以打心出 血 有不出血成逆。謂以殺打佛。令血 處成二分而不出皮 或俱句。如殺心 出佛身血 或有俱非。除上爾所。
[0680b14] 論。 若殺加行時至無殺加行故。明加行時非阿 羅漢無逆罪也。
[0680b17] 論。若造無間加行不可轉。已下半行頌。第四 明加行定無離染等。
[0680b18] 論曰至與彼定相 違故。若作逆加行必定成者。中間決定無離 染得果。定生地獄故。餘殺等加行中間。若
聖道生。業道不起。轉作聖人相續定不合 成殺業等故。准此。或容彼命雖斷業道 不成。或由道力令命不斷 正理四十三 云。然我所宗無間加行總說有二。一近。二
遠。於中近者不可轉故。本論依之而興 問答。謂有於母起害加行。纔擊無間母命 未終。或母力強反害其子。或為王等捦捉 而殺。或子壽盡自致命終。本論依斯作如
是說 (頗有未害生殺生未滅。此業異熟定生地獄耶。曰有。如作無間業加行位命終) 。於中 遠者。由尚未至不可轉位容有可轉。若不
爾者。世尊應說無間加行亦無間罪。譬喻 者言。五無間業尚有可轉。況彼加行 乃 至廣說。
[0680c05] 論。於諸惡行無間業中下一頌。第五明重罪 大果。
[0680c06] 論曰至障世生天解脫道故。明破 僧罪大 了法非法者。天授知佛是一切智。 八正是真。自非一切智。五法妄也 顛倒
顯示者。誑其愚者。顯真是妄。示妄是真等。 此無間中為最大罪 一由傷毀佛法身 故。二由障世生天。解脫道故。出大罪所以
正理云。謂僧已破乃至未合。力能遮遏諸 異生等。未入正定令不得入。若已入正 定令不得餘果。若已得餘果令不得離 染。若已得離染令不證漏盡。習定。溫
誦。思等業息。
[0680c16] 論。謂僧已破至罪為最重。 釋是最大罪因。
[0680c17] 論。餘無間罪至恩等 少故。明餘逆輕.重次第 第五。謂出佛身 血 第三謂殺阿羅漢 第一。謂殺母 第 二。謂殺父
恩等少故者。釋漸輕所以。
[0680c21] 論。若爾何故至邪見最大。難也。若破僧罪 大者。破僧語業 何故身.語.意罰入地獄 名為三罰。經說意罰為最重 不說語 業。
[0680c24] 論。據五無間至說邪見重。答。據義 不同不相違也。
[0680c25] 論。或依大果至如次 說重。第二釋 據招大果。破僧為重 據 仙人意憤害多有情。意業為重 據能斷 善根。邪見為重。
[0680c28] 論。感第一有至說世善 言。明善中大果。有二。一世善。二出世善。世 善感第一有思。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