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ary on the Abhidharmakośabhāṣya 俱舍論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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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疏卷第二十七沙門法寶撰
分別智品第七之二
[0776b06] ◎論。如是已辨至今當顯示。已下當品大文 第二明智所成德。於中有二。一不共。二共。
[0776b08] 論。於中先辨佛不共德。已下有半行頌。 總明十八不共法也。
[0776b09] 論曰至故名不共。 釋不共名。如文可解。
[0776b11] 論。且佛十力相別云何。已下別釋 於中有 五。一明力。二無畏。三念住。四大悲。五佛同. 異 就明力中。一明智力。二明身力 此
下兩行半頌。第一明智力。
[0776b14] 論曰至十 智為性。釋初力也 於中有二。一出力體 性。二義門分別。此即出體。正理論云。為依 何義立此力名。佛於經中自作是說。苾芻
諦聽。如來於處如實知處。如來於非處如 實知非處。乃至廣說。知一切法自性功能 理定是有。名為處智。知一切法自性功能理
定非有。名非處智。此智通緣情.非情境。與 一切智皆不相違。恐於略說少功難悟故。 復此中析出餘九。如薄伽梵多界經中自廣
分別處.非處義。身等惡行感非愛果定有 是處。感可愛果必無是處。乃至廣說 准 上論文。即是一切應理之事名為是處。不應 理者名非處也 又云。豈不處智已知非
處。諸非處智亦已知處。何勞雙說處.非處 名。雖理實然。而雙說者。為欲遮止無因論 故。說是處名。為欲遮止惡因論故。說非 處名。依一智體雙說無失
寧知於一處. 非處力中。恐略難悟析出餘九力。以餘皆 有此力義故。謂如實知惡行能感可愛異 熟。妙行能感非愛異熟。必無是處。與此相 違定有是處 云云乃至
又如實知非理 作意能得漏盡必無是處。與此相違定有 是處。我於如是一一力中。略舉方隅顯處. 非處。若盡其事言論無窮。故應皆名處.非
處力。恐略難悟別立異名 (已上論文) 。
[0776c10] 論。二業 意熟至謂除滅道。出第二力體。正理論云。謂 善分別如是類業感如是類諸異熟果。無 罣礙智名業異熟智力。或說名為自業智力。
謂善分別如是類果是自所造業力所招。 非妻子等所能與奪。如是類業必招自果 不可貿易。無罣礙智名自業智力。
[0776c17] 論。三靜慮解脫至謂除滅智。出次四力體也。 正理論云。謂如實知諸靜慮等自性名。得方 便.攝持.味.淨.無漏.順退.住.進.決擇分等。
無罣礙智名靜慮等智力。又佛自說此力 相言。苾芻諦聽。佛於靜慮.解脫.等持.等至。 雜染.清淨安立皆如實知。乃至廣說。雜染謂
能障證靜慮等。清淨謂即此諸法清淨。諸 淨法住名為安立。乃至廣說。若如實知諸 有情類能逮勝德根品差別。無罣礙智 名根上下智力。雖有中根而待勝劣。是
勝.劣攝故不別顯 此中根名為目何法。 謂目信等。斷善根者總相續中。亦有去.來 信等善法。或目意等。若如實知諸有情類 意樂差別。無罣礙智名種種勝解智力
乃 至 喜樂勝解名差別故。若如實知諸有 情類前際無始。數習所成。志性.隨眠.及諸法 性種種差別。無罣礙智名種種界智力
種種界者。顯各別義。非一界者顯眾多義。 應知此中界.與志性.隨眠.法性名之差別。 如是四力竝緣有為。故十智中唯攝九智 (已上 論文) 。
[0777a08] 論。七遍趣行至十智為性。釋第七也 正理論云。謂如實知生死因果。及知盡 道。無罣礙智名遍趣行智力 此意顯佛
能如實知趣生死行。趣涅槃行。趣生死 中。有趣地獄乃至趣天趣。一一中復有多 種趣。涅槃行有三乘別趣。一一中復有多 種。依總說一遍趣行名 (已上論文)
。
[0777a14] 論。八宿住 隨念至皆俗智性。正理論云。謂如實知自 他過去宿住差別。無罣礙智名第八力。若 如實知諸有情類於未來世。諸有續生。無
罣礙智名第九力。廣辨此二如六通中 (已上 論文) 。
[0777a19] 論。十漏盡至十智為性。正理論云。 理應如是。以辨相中云於盡及為盡無罣 礙智。二種俱名漏盡智力。又佛自說此力
相言。苾芻諦聽。佛漏盡故於諸無漏心惠解 脫。自現通達具證領受。能正自知我生已 盡。乃至廣說。此後三力即是三通。以六通中
此三殊勝。在無學位立為三明。在如來身 亦名為力。神境.天耳。設在佛身亦無大用 故不名力。且如天眼能見有情善.惡趣中
異熟差別。由此能引殊勝智生。亦正了知 能感彼業。由此建立死生智名。神境.天耳 無此大用。是故彼二不立為力。然不別說
他心力者。義已攝在根等力中。以他根等 中有心.心所故。又薄伽梵具一切智。於 工論等亦得自在。而於佛事齊此已成。 餘智於中無別勝用。是故雖有。亦不別說。
唯依遍覺十種所知。佛所應為皆圓滿故。 何等名曰十種所知。謂諸法中因非因義。多 分散地業果差別。定地功德品類不同。所化
有情根.解.界異。所治.能治因果差別。前際. 後際經歷不同。離染不續。方便有異。但由 覺此佛事已成。餘設有無不致益損。故唯 十種得名為力。又佛觀察
乃至 由第十 智觀所化生所證解脫方便有異 准此。 漏盡智知所化有情。兼漏盡方便名漏盡 力。
[0777b15] 論。已辨自性至名十一地。已下第二 義門分別。一依地。二依身。三釋力義。此第 一明依地別也。五通唯依四根本故。由斯
第八第九依四禪也 餘文易了。不煩解 釋。
[0777b19] 論。已辨依地至男子佛身。已下第二 明依身也。唯贍部洲男子佛身。唯此堪 為力所依。故婆沙第三十云。念住者。種種
勝解智力.宿住隨念智力唯法念住。死生智 力唯身念住。漏盡智力若緣漏盡境故則法 念住。若依漏盡身故則四念住。餘力皆四念 住
(述曰。種種勝解智力。唯不雜緣。法念住唯緣勝解故。宿住隨念智力。唯雜緣。法念住緣總法故。死生智力。
若根本者。唯身念住。若并眷屬緣未來。雜緣法念住。言身念住者。說根本也。餘力總通別緣故通四念住。餘 文可解之) 。
[0777b27] 論。已辯依身何故名力至故名為 力。已下第三釋力義也 言無礙者。無知 障礙。屈伏佛智令不知故。名為力也。
[0777c01] 論。由此十力至生多少等。簡二乘等非力 攝也 如舍利子捨求度人者。昔佛在世時。 有一人。誓多門首求度出家。舍利子等觀
知此人。八萬劫來未種解脫分善。以無出 家因緣故捨而不度。其人歎恨求度不捨。 後佛來見度令出家。說法獲果。舍利子等怪
而請問。佛告彼曰。我昔過去於那伽羅喝 國。共此國人掃灑街衢嚴諸供具。欲請 定光如來供養。時求度人入城賣柴。因知 此事遂即發願我更取柴得錢供養。至彼
山中遂被虫食。臨欲命終欲稱彼佛名 號忘而不憶。乃云南無城中欲所迎者。此即 名種順解脫分善。雖昔起善。由時遠故。 舍利子等而不觀知 又不能觀知鷹所
逐鴿前後二際生多少等。如大智度論云。 佛在祇洹住。晡時經行。是時有鷹逐鴿。鴿 飛來佛邊住。佛經行過之影覆鴿身。鴿身
安穩怖畏即除不復作聲。後舍利弗影到鴿。 便作聲戰怖如初。舍利弗白佛言。佛及我 身俱無三毒。以何因緣佛影覆鴿鴿便無 聲不復怖畏。我影覆上鴿便作聲戰怖如
初。佛言。汝三毒習氣未盡。以是故汝影覆 之怖畏不除。汝觀此鴿宿世因緣。幾世作 鴿。舍利弗即時入宿命智三昧觀見此鴿。
從鴿中來。如是一.二.三世。乃至。八萬大 劫常作鴿身。過是已往不復能見。舍利弗 從三昧起白佛言。是鴿八萬大劫中常作
鴿身。過是已前不能復知。佛言。汝若不能 盡知過去世。試觀未來世。此鴿何時當脫。 舍利弗即入願智三昧觀見此鴿。一.二.三
世。乃至。八萬大劫未脫鴿身。過是已往亦 不能知。從三昧起白佛言。我見此鴿。 從一世.二世乃至八萬大劫未脫鴿身。過
是已往不復能知。我不知過去.未來齊限。 不審。此鴿何時當脫。佛告舍利弗。此鴿 非諸聲聞.緣覺所知齊限。後於恒河沙等
大劫中當作鴿身。罪訖得出。輪轉五道後 得為人。經五百世中乃得利根。是時有佛 度無量阿僧祇眾生。然後入無餘涅槃。遺法
在世。是人作五戒優婆塞。從比丘聞讚佛 功德。於是初發心願欲作佛。然後於三阿 僧祇行六波羅 蜜 。十地具足得作佛身。
度無量眾生已入無餘涅槃。是時舍利弗向 佛懺悔。白佛言。我於一鴿尚不能知其 本末。何況諸法。
[0778a17] 論。如是諸佛遍於所知。自下一行頌。第二明 身力也。
[0778a18] 論曰至無邊心力。釋佛身力 量也 那羅延。是神名此云人種。有三說 不同。一云佛力等那羅延力。二云一一支節
等那羅延力。三云身力無邊。若不爾者。即 應不能持無量心力。
[0778a22] 論。大覺至力 有勝劣。明大覺.獨覺.輪王三人力勝.劣 也。大覺支節相連似龍蟠結。獨覺支節相連 似連鎖。輪王相連節相鉤也。
[0778a25] 論。那羅 延力其量云何。問也。
[0778a26] 論。十十倍增至前 前十倍。答也。有七重挍量。一凡象。二香象。 三摩訶諾健那 (此神名也。此名大路形也) 。四鉢羅塞建提
(亦是神名。鉢羅此云勝。塞建提此云蘊) 。五伐浪伽 (亦是神名此云妙支) 。六遮怒羅 (亦是神名此云執持) 。七那羅延 (已如前說)
。即此七重後後力勝 前前十倍。
[0778b02] 論。有說前六至成那羅延。述 異說。正理論云。有餘師說。此量如千藹羅伐 拏天象王力。此象王力其量云何。三十三天
將遊戲苑。象王知已化作諸頭種種莊嚴。 往天宮所。諸天眷屬數有多千。乘已騰空 如持樺葉。速至戲苑隨意歡娛。天大象王 力勢如是。此力千倍等那羅延
(已上論文) 。
[0778b09] 論。於所說中唯多應理。論主評也。正理亦 同。
[0778b10] 論。如是身力至離七外別有明力體 也。婆沙三十有五說。一云。四大無偏增勝 名身力。羸弱名身劣。第二云。地增名身力。
水增名身劣。第三說。重增名身力。輕增名 身劣。第四云。離七所造觸外別有所造觸 名身力身劣。第五評家應作是說。即四 大種及所造觸俱是身力身劣自性。謂若調
和俱名身力。若不調和俱名身劣 俱舍 前釋非婆沙第五釋。亦可。同婆沙初二說。 大種差別。即是無偏增等。地增等故。後釋 同第四
正理有四解。一云。如是身力觸 處為性。此應總是諸觸差別。此同婆沙評 家。諸觸差別即是四大。及所造觸調和之異 名也。第二云。唯大種差別。此同俱舍前說。
第三云。是造觸離七外有。此同俱舍後說。 第四云。力是重。劣是輕。此同婆沙第三說。 正理以婆沙評家為正。俱舍意別。論師意 爾不可和會。
[0778b28] 論。佛四無畏相別云何。下半行頌第二明 無畏。
[0778b29] 論至曰如第七力准力出無畏體。 如文可解。婆沙三十一云。一正等覺無畏。 如契經說。我是諸法正等覺者。若有世間沙
門.梵志.天魔梵等。依法立難。或令憶念 於如是法非正等覺無有是處。設當有 者我於是事正見無由。故得安穩無怖無 畏。自稱我是大仙尊位。於大眾中正師子
吼轉大梵輪。一切世間沙門.梵志.天魔梵 等所不能轉 二漏永盡無畏。如契經說。 我於諸漏已得永盡。若有世間沙門.梵志.
天魔梵等依法立難。或令憶念有如是漏 未得永盡無有是處。設當有者。乃至廣說 三說障法無畏。如契經說我為弟子說 能障法染必為障。若有世間沙門.梵志.天
魔梵等依法立難。或令憶念有此障法 深不為障無有是處。乃至廣說 四說出 道無畏。如契經說。我為弟子說能出道修 必出苦。若有世間沙門.梵志.天魔梵等依
法立難。或令憶念修如是道不能出苦 無有是處。設當有者我於是事正見無由。 故得安穩無怖無畏 乃至廣說 又云。如 是所說十力.四無所畏。一一力攝四無畏
一一無畏攝十力故。則有四十力.四十無 畏。然前說第一力.第十力.第三力.第二力 是無畏者。依顯相說 正理論廢立云何緣
諸佛無畏唯四。但由此量。顯佛世尊自他 圓德俱究竟故。謂初無畏顯佛世尊自智 圓德。第二無畏顯佛世尊自斷圓德。此二顯 佛自利德滿。為顯世尊利他圓德。是故復
說後二無畏。第三無畏遮行邪道。第四無 畏令趨正道。謂佛處處為諸弟子說障法 令斷除。即是令修斷德方便。又於處處為 諸弟子說出道令正行。即是令修智德方
便。此二顯佛利他德滿。但由此四隨其所 應。顯佛自.他智.斷圓德至究竟故。唯立 四種 (已上論文) 論。如何於智至體即是智。此
釋無畏。但是無怖非是智也。以智成故說 名為智。正理論亦同。故彼論云。理實應然。 但為顯示無畏以智為親近因。是故就智
出無畏體。夫無畏者謂不怯懼。由有智故 不怯懼他。故智得為無畏因性。唯佛四妙 智是四無畏因。謂諸如來於一切法.一切相
妙智。是初無畏因。若諸如來一切煩惱.并 習氣斷妙智。是第二因。若諸如來知弟子 眾有損有益妙智。是後二無畏因 (已上論文同此論文)
或無畏體即四妙智。怯懼名畏。此即於法無 所了達。懷恐怖義起於此畏。有近治能 與畏相違故名無畏。豈不非無智即是畏 體。如何說智體即是無畏
(述云。此中難意畏既非無智。如何無畏智 為體耶) 此責不然。智與多法為近治故。如即 無疑。謂智如能近治無智。亦於怖畏有近
治能。故得智名亦名無畏。如治無智亦能 治疑。故得智名亦名決定。所治無智雖不 即疑。而智.無疑名二體一。如是無智雖與
畏殊。而無畏名即目智體。一善能斷多惡 法故。有說。無智亦攝畏體。故於此中不 應為難 問 力與無畏有何差別 答 此無差別體俱智故。然於智體別義名
力。復依別義立無畏名。謂不屈因說名為 力。不怯懼因說名無畏 (云云多釋) 廣如彼論。
[0779b02] 論。佛三念住相別云何。已下半頌。第三明念 住也。
[0779b03] 論曰至第一念住。釋第一也。
[0779b04] 論。諸弟子眾至第二念住。釋第二也。
[0779b05] 論。諸弟子眾至第三念住。釋第三也。
[0779b05] 論。 此三皆用念惠為體。出三念住體也。婆沙一 百八十八。問佛說法時若皆敬受。便應無 三念住。若有不敬受者。將無世尊於非田.
非器雨正法雨。如是佛說法則為唐捐。答 世尊為人說法欲令人解。若當人不解者 亦有天能解之。如是念住有三。亦非佛唐 捐說法。所以者何。以人不解故念住有三。
天能解故。不於非田.非器而雨法雨 正 理論云。謂由安住正念.正知。於三境中 不生歡.慼 (已上論文) 。
[0779b15] 論。諸大聲聞至不共佛 法。問也。此事聲聞亦有。何名不共。
[0779b16] 論。 唯佛於此并習斷故。答也。
[0779b17] 論。或諸弟子 至非奇特故。第二釋也。謂諸弟子本是隨 屬如來。不是隨屬聲聞。於如來有順.違.
俱。不生歡.戚可謂希奇。既本不屬聲聞。 於聲聞有順.違.俱。不生歡.戚非希奇 也。
[0779b22] 論。故唯在佛得不共名。總結名也。
[0779b23] 論。諸佛大悲云何相別。已下一行頌。第四明 大悲別。
[0779b24] 論曰至如共有悲 此文中有 三。一出體。二釋名。三明與悲別。此即第 一出大悲體。以普緣一切有情故非無漏 智是俗智也。
[0779b27] 論。此大悲名依何義立。 此第二釋名。於中有二。一問。二答。此即問 也。
[0779b29] 論。依五義故此立大名者。標五義 也。
[0779c01] 論。一由資糧至所成辨故。第一義也。
[0779c02] 論二由行相至作行相故。第二義也。
[0779c03] 論。三由所緣至為所緣故。第三義也。
[0779c04] 論。四由平等至作利樂故。第四義也。
[0779c04] 論。 五由上品至能齊此故。第五義也。
[0779c05] 論。此 與悲異由八種因。已下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