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ourse on the Abhidharmakośabhāṣya 俱舍論頌疏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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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俱舍論略釋記正議大夫持節諸軍使晉洲刺史賈曾 撰
[0813a07] 昔釋迦去代。過九百年。天親菩薩纂論千部。弘宣蓋遠。發起良多。至於標揭義門訓剖名相。文約事廣。詞微理明。則此對法藏論尤稱工也 雖源出婆娑。本詮論藏。若能究根界之旨。窮世聖之源。辨因果於真俗。祛執滯於人我。乃十二部經思已過半。八萬法門。由而可知。豈唯但趣小乘。專攻說有而已 大唐三藏。玄奘法師。躬得梵本。再譯真文。其徒大乘光法師。親承密誨。初傳正釋。既盡善矣。又何加焉 然論岐則說繁。義富則辭黷。學徒始習。難以兼功 有圓暉上人者。慧炬熾然。戒珠融朗。後來之美。先達所印。幼好斯文。長而獨得。甞因暇日。見為討論。余時迫俗塵。倦於周覽。乃求略釋。先辨頌文。良願不違。欣然默受。舊德聞已。深相激讚。居諸未幾。刪削遽成。以簡則易知。有功則可久。雖允在家之請。乃為有學之資。賢人之業其不泯矣 上人自陳作意。已題別序。以余本緣所起。欲重宣揚。嘉旨再三。故疏此記 俾夫後身廣慧。遙證通方。過去眾賢。永慚偏識。云爾。
俱舍論頌疏論本第一
中大雲寺沙門圓暉述
[0813b05] 粵燭天下之幽者。其惟赫日乎。鼓萬物而 成者。其惟颽風乎。匡大教而濟時者。其惟 菩薩乎。爰有大士。厥號世親。弘道於五天。
製論於千部。光我師之正躅。解外道之邪 紛。功無得而詳也 千部之內。俱舍論是其 一焉。斯乃包括六足。吞納八蘊。義雖諸部。
宗唯以正。故得西域學徒。號為聰明論也 至如七支無表之說。作傳律之丹青。三 科蘊界之談。與弘經為潤色。光光佛日。寔 在茲焉 有正議大夫。晉洲刺史賈曾。惟
公特稟異氣。別授精靈。文蓋雲間。聲雄日 下。器宇冲邈。容止清閑。蓋縉紳龜鏡之士 也 公前任禮部侍郎。省司多暇。歸心正 法。乃相命談義。遂請造略釋
有大聖善 寺。懷遠律師者。清以戒珠。涼以風儀。既勤 勤於法門。亦孜孜以勸誘。志存兼濟。故 有請焉 在圓暉多幸。遭茲像化。咀以真
詮。狎以蘭室。喜朝聞於夕殞。荷嚴命以斯 臨。課以庸虛。聊為頌釋。刪其枝葉。採以精 華。文於廣本有繁。略敘關節。義於經律
有要。必盡根源。頌則再牒而方釋。論乃有 引而具注。木石以銷。質而不文也。冀味道 君子。義學精人。披之而不惑。尋之而易
悟。其猶執鸞鏡而鑒像。持龍泉以斷物。 蓋述之志矣。愚見不敏。何必當乎。庶通鑑 之士詳而正焉 將啟論端。六門分別。
[0813c02] 第一明論緣起。二釋論宗旨。三明藏所攝。 四翻譯不同。五略解品題。六廣釋文義。
[0813c04] 初明論緣起者有二。一明本緣起。二明別 造意。本緣起者。自迦葉遁形於鷄足。末田 乞地於龍宮。雖大義少乖。而微言尚有。洎
乎尊者鞠多。道不繼於三聖。摩訶提婆。亂 真言於五緣。二部分宗。諍興於摩揭提國。 五百羅漢。飛來於迦濕彌羅。一切有宗興茲 國矣
佛涅槃後。四百年初。健馱羅國。有 王名迦膩色迦。其王敬信尊重佛經。味 道忘疲。傳燈是務。有日請僧入宮供養。王 因問道。僧說莫同。王甚怪焉。問脇尊者曰。
佛教同源。理無異趣。諸德宣唱。奚有異乎 尊者答曰。自五夢不祥。雙林現滅。百有 餘載。諸部肇興。雖復萬途。津梁一揆。是故
大聖。喻折金杖。況以爭衣。爭衣則衣終 不破。斫金則金體無殊。是故依之修行。無 不皆成聖果 王聞此語。因為問曰。諸部
立範孰最善乎。我欲修行。願尊者說。尊者答 曰。諸部懿典。莫越有宗。王欲修行。宜遵 此矣 王曰。向承嘉旨。示以有宗。此部三
藏。今應結集。須召有德。共詳議之。於是 萬里星馳。四方雲集。英賢畢萃。凡聖極眾。既 多煩亂。不可總集為遂簡凡僧。唯留聖
眾。聖眾尚繁。簡去有學。唯留無學。無學復 多。不可總集。於無學內。定滿六通。智圓 四辯。內閑三藏。外達五明。方堪結集。故以
簡留。所簡聖眾。四百九十有九。王曰。此國 暑濕。不堪結集。應往王舍城中。迦葉結集 之處。不亦宜乎。脇尊者曰。王舍城中。多諸
外道。酬答無暇。何功造論。迦濕彌羅國。林 木欝茂。泉石清閑。聖賢所居。靈仙遊止。復 山有四面。城唯一門。極堅固矣。可結集矣。
於是國王。及諸聖眾。自彼而至迦濕彌羅。 到彼國已。緣少一人未滿五百。欲召世 友。然世友識雖明敏。未成無學。眾欲不
取。世友顧聖眾曰。我見羅漢。視之如唾。 久捨不取。汝何尊此。而棄我乎。我欲證 之。須臾便獲。遂於僧眾。便立誓言。我擲縷
至空。縷下至地。願我便證阿羅漢果。縷未 下空。諸天接住。語世友曰。大士方期佛 果。次補彌勒。三界特尊。四生攸賴。一何為
此小緣。而欲捨斯大事。於是聖眾。聞此 空言。頂禮世友。推為上座。於是五百聖眾。 初集十萬頌。釋素怛纜藏。次造十萬頌。
釋毘奈耶藏。後造十萬頌。釋阿毘達磨藏。 即大毘婆沙是也。世友商確。馬鳴採翰。備 釋三藏。懸諸千古。法雲重。布於遐方。佛日
再暉於沙界。傳燈之盛。斯之謂焉。五百羅 漢。既結集已。刻石立誓。唯聽自國。不許 外方。勅藥叉神。守護城門。不令散出 然
世親尊者。舊習有宗。後學經部。將為當 理。於有宗義。懷取捨心。欲定是非。恐 畏彼師情懷忌憚。潛名重往。時經四載。 屢以自宗。頻破他部。時有羅漢。被詰莫
通。即眾賢師。悟入是也。悟入怪異。遂入定 觀知是世親。私告之曰。此部眾中。未離欲 者。知長老破。必相致害。長老可速歸還
本國。于時世親至本國已。講毘婆沙。若一 日講便造一偈。攝一日中所講之義。刻赤 銅葉。書寫此偈。如是次第。成六百頌。攝大 婆沙。其義周盡
標頌香象。擊鼓宣令云。 誰能破者。吾當謝之。竟無一人能破斯偈。 將此偈頌。使人齎往迦濕彌羅。時彼國王。 及諸僧眾。聞皆歡喜。嚴幢 幡
蓋。出境來迎。 標頌香象。至國尋讀。謂弘己宗。悟入知 非。告眾人曰。此頌非是專弘我宗。頌置 傳說之言。似相調耳。如其不信。請釋即知
於是國王。及諸僧眾。發使往請。奉百斤 金。以申敬請。論主受請。為釋本文。凡八千 頌。寄往果如悟入所言。此是第一明本緣 起也。
[0814b16] 第二明造論意者。大意有三。一為眾生斷 煩惱故。二欲令智者慧解深故。三弘持正 法。令久住故。斷煩惱者。欲令眾生出三
有故。有情沈淪。由惑未滅。欲求出離。 須斷惑緣。斷惑正因所謂淨慧。論正詮慧。 論主因之故製斯論。故下文云。何因說彼
阿毘達磨。舉頌答曰。由惑世間飄有海。 因此傳佛說對法故。知造論為斷煩惱 第二生慧解者。斯論乃四含幽鍵。六足 玄關。法相川源。義門江海。文清清兮。玉潤理
明明兮。月花啟學人之昧心。發智者之明 慧。故下文云。我於方隅。已略說。為開智者 慧毒門 如身少破。著少毒藥。須臾毒氣。
遍滿身中。此論亦然。開少慧門。諸有智人。 能深悟入。如似毒門。名慧毒門。聰明論名。 因茲起也。
[0814c03] 第三弘持正法者。自青蓮罷笑。白毫掩色。 邪徒紛糺。正法陵遲。雨眾三德之談。米齋六 句之說。殘我花苑。泊我清流。論主方欲掃
彼邪雲。光斯佛日。製論之意其在茲乎。故 下文云。上來所說。種種法門。皆為弘持世 尊教法 又三藏教興。皆有四意。故婆沙
云。說素怛纜藏。依力等流。一為眾生得增 上心。學論道故。二為眾生。種種雜說故。三 令眾生種善根故。四為眾生未入正法。
令入正法故。說毘奈耶藏。依悲等流。一 為眾生得增上戒學論道故。二為眾生 說諸學處故。三為眾生已種善根者。令相 續成就故。四令已入正法者。受持正法故
說阿毘達磨藏。依無畏等流。一為眾生 得增上慧學論道故。二為分別諸法自相 共相故。三為已成就者令得正解脫故。四 為已受持學處者。通達諸法真實相故
又依婆沙。有七意造論。一為饒益他故。 為令有情於佛聖教。無倒受持。便得悟入 甚深法性。譬如有人為饒益他。於黑闇處。 燃大明燈。令有目者見種種色 二為破
無明闇故。如燈破闇能發光明。造論亦爾。 破無明闇。發智慧明 三為顯無我像故。 譬如鏡面極善磨瑩種種相現。論亦如是。 分別法相。令無我像分明顯現 四為度
生死河故。如牢船筏百千眾生。依之無畏。 度至彼岸論亦如是。佛及有情。依之無 畏。到涅槃岸 五為照契經等故。如人 執炬則見眾色。而無迷亂。論亦如是。照契
經等義。而無迷亂故 六為觀察善等諸 法故。如別寶人識金剛等寶。論亦如是。 分別善等諸法故 七為顯諸大論師。不 傾動故。如妙高山。踞金輪上。一切猛風不
能傾動。諸大論師亦復如是。輕毀邪論。不 能摧伏故。
[0815a09] 第二明論宗旨者。自教迹區分。部成十八。 所立宗旨。固非一家。如一說部大眾部.鷄 胤部.說出世部。此四奉宗。一切諸法。無非
是假。但有言說 若經部宗。立一切法。少 分實有。多分是假 若薩婆多宗。一切有法。 為所奉宗。計有不同。總有四說。一類。二
相。三位。四待。言類者。尊者法救。作如是說。 由類不同。三世有異。謂從未來。至現在 時。捨未來類。得現在類。若從現在。流至過
去。捨現在類。得過去類。但類不同。非體 有異。如破金器作餘物時。形雖有殊金 色無異。言相者。尊者妙音。說相不同。三世
有異。謂法在過去。正與過去相。合而不名 為離現未相。以過去相顯但名過去也。現 在正與現在相。合而不名為離過未相。未
來正與未來相。合而不名為離過現相。隨 顯得名。准過去說。言位者。尊者世友。說 位不同。三世有異。未作用位。名為未來。正
作用位。名為現在。作用謝位。名為過去。至 位位中。作異異說。如運一籌置在一位名 一。置百位名百。置千位名千。歷位有
別。籌體無異。言待者。尊者覺天說待不同。 三世有異。待謂觀待。前觀於後。名為過去。 後觀於前。名為未來。觀待前後。名為現在。
如一女人。名女名母。觀母名女。觀女名 母。論主評云。法救執法有轉變故。應置 數論外道朋中。以數論宗。執法有轉變故
也。妙音所立。世相雜亂。三世皆有三世相 故。覺天所立。世還雜亂。一世法中。應有三 世。謂過去世。有多剎那。前後剎那。應名去
來。中名現在。未來現在。類亦應然。故此四 中。第三世友。立世最善。依經部宗。過未無 體。唯現世有 今詳世親著論宗旨。有其
兩種。一者顯宗。即一切有。故下文云迦濕彌 羅議理成。我多依彼釋對法。既言依彼釋 對法藏。故知此論。有部為宗。二者密宗。所
謂經部。故下文云。經部所說。不違理故 此一部論。多將經部。破薩婆多。故知世親。 密意所許。經部為宗。此上不同。第二明宗 旨竟。
[0815b20] 第三明藏所攝者。藏有三種。一素怛纜藏。 此翻為綖。或名為經。正詮於定。二毘奈耶 藏。此稱調伏。正詮於戒。三阿毘達磨藏。此
言對法。正詮於慧。於此三中。此論即是阿 毘達磨藏攝 問為唯一藏攝。亦通餘二。答 順正理第一云。諸有素怛覽。及毘奈耶所有
窮理問答。皆是此中阿毘達磨藏攝。
[0815b27] 第四明翻譯不同者。此論翻譯。總有兩時。 初即陳朝。後居唐代。陳朝三藏真諦法師有 於嶺南。譯成二十二卷。大唐三藏。永徽年
中。於慈恩寺。譯成三十卷。翻譯不同。非 無所以。由前譯主未善方言。致使論文 義在差舛。至如無為是因果。前譯言非。現
法無非得。昔翻云有。大唐三藏音善兩方。 譯義無差。綴文不謬。由使懷疑之客。得 白玉於青山。佇決之賓。獲玄珠於赤水。由 是此論。譯有兩時。
[0815c08] 第五略釋品題者。阿毘此云對。達磨此云 法。俱舍此云藏。謂無漏慧。名之為對。對 有二義。一者對向。謂對向涅槃。二者對觀。
謂對觀四諦。法有二種。一勝義法。謂是涅 槃。二法相法。通四聖諦。釋法名者。一則軌 生物解。二乃能持自性。故名為法 言對
法者。謂無漏慧。名之為對。四諦涅槃。名之 為法。此無漏慧。名對法者。法之對故。名 為對法。是依主釋。依光法師對與法俱通 能所。下文當釋
藏有二義。一者包含。二 者所依。言包含者。猶如籄篋。此論包含發 智論等諸勝義言。故名為藏。發智論等名為 對法。俱舍名藏。而非對法。然今此論。名對
法藏者。對法之藏故。名對法藏。依主釋也 言所依者。正理釋云。藏或所依。猶如刀 藏。引彼義言。造此論故。以對法藏。名對
法藏。光法師釋云。鞘名刀藏。刀所依故。言 刀名藏。取鞘藏名。以有藏故。名為刀藏 彼發智等。是此所依。所以然者。謂引彼義 言。造此論故
彼發智等。名為對法。此論 所依故。亦即是藏 今俱舍論。名對法藏 者。全取本論對法藏名。有對法藏故。名對 法藏。是有財釋。寶法師云。藏或所依。猶如
刀藏。此正理文。但釋藏義。未辨有財。正理 下文。以對法藏故名對法藏。此文方釋有 財。光法師說刀名藏。作有財釋。謬之甚矣
釋對法藏中。無持業釋者。謂世親論主。 不欲自取其功。推能於本故也。
[0816a07] 第六廣釋文義者。就中有二。一別釋品名。 二依文正解 就別釋品名。復分為二。一 正釋品名。二明品先後。言正釋品名者。
族義持義性義名界。此品廣明。故名分別 問此品亦明蘊處。何故以界標名。答此 品廣。以二十二門。分別十八界故。以界標 名。蘊處不爾。故不標也
二明品先後者。 此頌上下。總有八品。一界品。二根品。三世 間品。四業品。五隨眠品。六賢聖品。七智品。 八定品。破我一品。無別正頌。故此不論。初
二品總明有漏無漏。後六品別明有漏無漏。 總是其本。所以先說。依總釋別。所以後說 就總明中。初界品。明諸法體。根品明諸
法用。體是其本。所以先說。依體起用。故次 明根 就別明六品中。初三品別明有漏。 後三品別明無漏。有漏可厭。所以先說。厭 已令欣無漏。所以後說
就別明有漏中。 世品明果。業品明因。隨眠品明緣。果麁 易厭。所以先明。果不孤起。必藉於因。故 次明業。因不孤起。必待於緣所以後明 隨眠
就別明無漏中。賢聖品明果。智品 明因。定品明緣。果相易欣。所以先說。果必 藉因。故次明智。智必待緣。故後明定。
[0816b01] 從此第二。依文正解者。將釋此頌。略為三 分。一序分。二正宗。三流通。夫聖人造論。必 有由致。故初明序分。序分既訖。當有所陳
故。次明正宗。宗義已彰。勸物修學故。後有 流通。初三行頌。是序分。次有六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