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entary on the Mūlamadhyamakakārikā 中觀論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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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觀論疏卷第七 (本)釋吉藏撰
苦品第十二
[0102b11] 上云無生死及無本際。外云。經言生死是苦 涅槃為樂。今既有苦即有生死。若有生死必 有始終中間也。二者明如來初生即唱三界
皆苦。故知此說是佛教之原。今既有斯教。即 知有苦。有苦故則有生死。若無生死者佛說 何物苦耶。三者原論主所以破者。必欲拔眾
生苦與眾生樂故耳。若不欲拔苦與樂何事 破耶。既欲拔眾生苦。苦即是生死。不應言 無眾生及以生死。四者欲釋諸大乘甚深要
觀如大品云。色非常非無常非苦非樂。又 如淨名云。五受陰洞達空無所起是名苦義。 菩薩解苦無苦。是故無苦而有真諦。故說此
品。五者欲拔眾生苦與眾生樂故說此品。若 實見有苦則不可離苦。良由解苦無苦方能 離苦。問云何名苦耶。答釋迦一化略有三門。
初明一苦。次明三苦。後明八苦。言一苦者 佛初生墮地即行七步。一手指天一手指地 而說偈言。天上天下唯我為尊。三界皆苦
何可樂者。此即一苦教也。問云何名一苦耶。 答一云三界皆有苦受故皆是苦苦。成論云。 三界皆有苦受但重輕為異耳。二云三界皆
一行苦成。以行苦故一切皆苦。三云總說眾 苦名為一苦。故法華云。三界無安猶如火宅。 常有生老病死憂患。以三界同有此患名為
一苦。眾事分阿毘曇欲界名苦苦。色界名壞 苦。無色界有行苦。以三界具於三苦故云三 界皆苦也。問何故爾耶。答依毘曇義。欲界
有苦受故云苦苦。色界無苦受但有樂受。而 樂受壞時生苦名為壞苦。無色界無復形質 壞義不顯。但為無常遷役。故云行苦。此一
苦教也。次說三苦者。有二種三苦。一僧佉 人明苦如百論疏出。二涅槃經云。苦受者名 為苦苦。餘二受者壞苦行苦。諸師穿鑿異論
紛紜。竟未有知其門者。今僅依俱舍論三藏 所說。言苦受生時苦住時苦滅時樂。以苦受 生住二時皆苦。故與苦苦之名。樂受生時樂
住時樂唯果報壞時苦。是故樂受名為壞苦。 捨受生住壞三時苦義並皆不彰。但為無常 所遷。是故捨受稱為行苦。成論師云。隨地
判者三塗是苦受為苦苦。人天至三禪是樂 受為壞苦。四禪至悲想非非想為捨受。是行 苦。隨義判者一一地具三苦。但上二界三苦
輕。下界苦重耳。智度論云。上界死苦甚於 人間。故知上界亦有苦受。不同數人上界並 無苦受。若見親緣發樂受。若覩怨憎起苦受。
非怨非親生捨受。此三緣發三受也。如寒遇 火為樂。轉近燒則苦受。二中間為捨受。但 一火緣具生三受。次八苦教者。十月處於胎
獄備受煮燒。初生之時冷風觸身與地獄無 異。名為生苦。法華經云。髮白而面皺齒疎形 枯竭。念其死不久名為老苦。一大不調百一
病。總四大乖反四百四病稱為病苦。夫死者 天下之極悲也。刀風解形身離神逝名為死 苦。父東子西兄南弟北名愛別離苦。所不愛
者而共聚會名怨憎會苦。所覓之事而不遂 心名求不得苦。有斯五陰眾苦熾盛名五盛 陰苦。又此五陰盛貯眾苦名五盛陰苦。問
八苦云何攝三苦。答涅槃云。生具五種則生 中具含三苦。老病死細論具三苦。麁判有行 壞二苦。死與愛別離是壞苦。怨憎會是苦苦。
求不得有二。一求善法不得此壞苦。二惡法 未離是苦苦。此招提釋也。若以俱舍論三苦 釋之則可知。此八苦中以有苦受必具二苦。
則知八苦皆具三苦。但解苦數論不同。數 人言。色心等三聚皆苦。所以然者。一切有為 之法皆欲樂住。今為無常切之。是故皆苦也。
若成論云。唯心是苦。餘二聚無苦。而經說 色皆苦者。此是苦具故名苦耳。數人雖云色 心皆苦然有漏之法為無常切故苦。以無漏
為無常切則順於涅槃故不苦也。成論明有 漏無漏皆悉苦也。依後文外道明苦最狹。唯 苦受是苦。問生死為有樂為無樂。答開善云。
生死實是苦都無樂。但於苦法中橫生樂想 言有樂耳。莊嚴云。生死中雖無實樂而有虛 樂。虛樂者雜行苦故。取相感無常。善則感
樂。今以取相善感樂故樂是虛也。然二師明 樂雖異同言生死有實苦也。俱舍論云。生死 有樂但樂少苦多。故云皆苦耳。迦旃延用此
義。婆沙四十二卷問云。陰中有樂不。若有者 何故不說樂耶。若無者云何佛說三受。答應 作是說。陰中有樂。但樂少故。如毒瓶一渧蜜
墮中。不以一渧蜜故說為蜜瓶。以毒多故說 為毒瓶。又解。實無有樂故但說苦諦。而說 有三受者。受重苦時望輕苦為樂耳。如受地
獄苦望畜生苦為樂。此二師與開善莊嚴異。 開善莊嚴諍虛樂有無耳。今諍實有樂實無 樂也。今言破者。物之大患莫過於苦。九十
六術皆競求離不達其因生四種謬。五百異 部雖識苦因未窮其本封執定性。則苦果不 息更造苦因。今欲示其因緣之苦無有定性。
令苦果得息不起苦因。故云觀苦品。此品十 偈開為三章。初一偈總非四計。第二八偈釋 破四計。第三一偈例破諸法。初偈上半牒。
下半總非。但釋四計凡有二種。一計人四。二 計法四。人四者外道四計。一云苦自作還是 身內之我作此苦。二云大自在天造作六道
之苦名為他作。三云劫初之時先有一男一 女生一切眾生。即是共作。四云自然有此苦 果名無因作。二者世俗人云。我自作罪我自
受苦。又云。我不起過他人以苦加我名為他 作。三云由我起過故他加我苦。名為共作。 四云不覺自他所作而苦無端生。名無因作
法。四者有言。五陰苦自體從自體生自體。 如從火性生火事為自作。有言。五陰苦從前 五陰生名他作苦。有言。共作從前五陰後有
自體。故是名共作。無明初念託空而起。是 無因作。下半云。於果皆不然者。四作為因果 即是苦。法華經云。諸苦所因貪欲為本。今觀
苦從緣生則無自性。便入實相斷於貪欲。故 諸苦不生。問為無苦果故於果不然。為乖苦 果故不然耶。答具二義。一者上四句不識苦
果故云不然。二者論主正因緣生苦。因緣生 苦即寂滅性。故明無苦。具此二也。次八偈釋 破為二。初七偈釋不自不他。次一偈釋不共
不無因。七偈為三。初兩偈明法不自他。次 三偈明人不自他。第三兩偈結人法不自他。 兩偈為二。初偈明法不自作。次偈明法不他
作。初偈云。苦若自作則失因緣義。下半釋 云。此五陰從前五陰生。云何名自作。若自作 應自生。第二偈云。若言從前五陰生後五陰。
名他作者。不然前五陰是因。後五陰是果。 因果豈得言他。故非他作。若言是他則非因 果義也。問曰自作者是人下。此三偈明人不
自他。三偈為二。初偈明人不自。次兩偈明人 不他。前二偈破法通破數論。今不破數。以 數不計人故。但破外道成論異部明人作。此
中三偈大意甚易。直明陰外無人誰自作誰 他作耶。若陰外有人可許此人自作他人作 耳。問陰外無人可言不自他作。若許即陰為
人得有自他作不。答若許即陰為人者。此猶 是陰耳。上已破陰不自他竟。故不須破即陰 自他。若苦他人作。此二偈破他人作。兩偈為
二。初偈明陰外無人誰受苦耶。第二偈明陰 外無人誰授苦耶。復次自作若不成此下。二 偈結破自他。初偈結人不自他。次偈結法不
自他。初偈上半就相待門。下半就相即門。相 待門者待自故有他。自既不成他亦不成也。 相即者他於他即是自。復次苦不名自作。此
明法不自他。上半破自。下半破他。法不自作 法者。舉例。如刀不自割眼不自見。苦豈自作 耶。下半明彼無自體者。彼於彼即是自。若有
彼之自體可言彼。既無彼自體豈有彼作耶。 問曰下此生第二段一偈。破共作及無因作 易見也。復次非但說於苦者。此是品第三一
偈例破餘法也。此偈不破數人苦義。數人明 有漏五陰是苦。若破苦竟即有漏法盡也。今 外山木等皆有漏。故今為成論人明唯心是
苦色及無作非苦。成實師有二釋。一云識想 二心未有苦。至受方有苦。次云識想二心已 有苦。但判受陰在第三耳。而二師同明色無
作非是苦但是苦具耳。外道人唯苦受是苦。 樂受等非苦。此二人明苦既狹。是故破苦竟。 更須例破餘非苦法也。
行品第十三
[0104a20] 三義故生。一者上觀苦即破於果。今破行謂 空其因。以眾生起於三行感三界果。如起罪 行報生三途。若起福行生彼人天。作不動行
生色無色界。以是義故知行是因也。二者釋 上苦義。有為之法所以苦者。良由流動起作 生滅所遷。是故為苦。今既有生滅之行當
知有苦。三者自因緣品已來破實有人法。今 此品洗其虛妄人法。外執云。實人實法乃不 可得。虛妄人法斯事不無。以對生死虛妄人
法故有出世真實人法也。問行但是因亦通 果耶。答具有二義。若以流動起作念念不停 以釋行義。則一切有為莫問因果並秤為行。
是故經云。諸行無常是生滅法也。二者善惡 等因將人常行生死故名為行。問此品云諸 行名五陰。為是因行為是果行。答五陰名行
具有二義。一者五陰從業行所生故名為行。 二者即此五陰生滅起作故名為行。問十二 因緣行支五陰內行陰此有何異。答十二因
緣行支但是因行。五陰中行陰具有二義。一 者行陰起作善惡之因名為行。二者除四陰 以外一切有為法。皆攝在行陰中。故名為行。
如雜心云。有為法多故一行陰非餘。問觀行 與業品何異。答業品但破其因。此章通觀流 動之行。是故異也。復有三種行。出入息為
身行。覺觀為口行。受為意行。通言行者凡有 四種。一修習名行。則萬行善法是也。二造作 名行。通善惡三性。三無常起作秤行。通因
果三聚三性等。四行緣名行。但是心用。問 有階級次第不耶。答影師云。行有三階。思是 真行身口為次。以思正能造故名行。身口由
思能起作業。名之為次。餘有為法二因緣名 行。一從行生。二當體生滅所遷。是其末事 故名為行。今品通觀一切行不可得。故云觀
行品。開品三段。初破外人有虛妄人法。第二 破外人執有空義。第三段空有非空非有一 切皆破。就初有四。一立二破三救四破救。就
初立義中又二。上半引經下半立義。問虛誑 與妄取何異。答虛誑約境妄取據情。所見者 不實名為虛誑。十八部內有二部。初名一說
部。謂生死涅槃同是假名不實故名一說。從 大眾部出也。二出世部明世間法從虛妄因 生是故不實。出世間法不從虛妄因生名為
真實。若據即時人義約四諦論之。苦集是虛 妄因果故名虛妄。道為實因滅為實果非是 虛妄。若為無為分者。三諦未勉有為故是虛
妄。滅諦無為非虛妄也。又舊地論師以七識 為虛妄八識為真實。攝大乘師以八識為妄 九識為真實。又云八識有二義。一妄二真。
有解性義是真。有果報識是妄用。起信論生 滅無生滅合作梨耶體。楞伽經亦有二文。一 云梨耶是如來藏。二云如來藏非阿梨耶。此
一品正是破地論人義。不破數論等。數論等 不明有為人法皆是妄謂所有也。下半立義 如文。答曰下第二論主破。兩偈為二。初偈釋
經對其上半。第二破立對其下半。初偈申經 者。明佛為破實有人法之見故明無有實。但 是虛妄相謂有耳。此意在無實不在有虛。汝
云何不領無實反存有虛耶。若言有一豪可 取者則道理是有。云何為虛妄。以其名為虛 妄故無一豪可取。既無一豪可取是則為空。
然本對妄有真。在妄既無。寧有真實。即時攝 大乘師等亦聞妄即作妄解。如釋地持八妄 義等。今詳論主申佛說虛妄有四意。一者破
計有實人法病故說妄。生死中無有實人法 但是妄耳。二者如十地師等。聞妄作妄解。乃 無有實人法而有虛妄人法。論主申佛意云。
既言虛誑何所有耶。佛說此者欲示空。三者 佛說虛誑既不存空。四者非但不存空有亦 不存非空有。一切無所依得令悟實相。今聞
妄作妄解。但得妄言耳。不解妄意。佛說苦亦 有四意。一破樂。二不存苦。三不存空有。四一 切無依。長行為三。一略釋偈二廣釋三總結。
初如文。諸行名五陰下。第二廣釋偈本。就文 為二。第一明諸行空即作二諦觀。次明得益。 初又二。前總明所觀之行空。次別觀行空。總
中四義故空。一虛誑故空。此明境無實。二妄 取故空。此心不實。此二依名釋是空。次一不 住故空。若有住則有物無住則無物故空。四
無自體。無自體故空。後兩約義故空。初如 文。何以故第二別觀五陰行空即為五別。就 觀色陰空為二。一正破二總結破。正破為
二。初就無常門破。次就一異門破。無常破 有二。前就麁無常門破。以十時改變故無定 性。故知色空。如色念念不住下。第二細無常
門破。所以就無常義破者。無常是入空之初 門破病之要術也。明論主解無常與他異。他 明無常無有於常而有無常。故是有物不空。
論主明無常者無有於常。即是無物。所以空 也。又有物暫住可言暫有。以不住故則無。 是故空也。嬰兒色為即是下第二就一異門
破。又開五別。一破。二救。三破救。四重救。五 重破。就初為四。初定開。二俱有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