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g Weishi Lun Liaoyi Deng 成唯識論了義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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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了義燈卷第五 (本) (論第五)淄洲大雲寺苾芻惠沼撰
[0745a05] 第二師釋。末那通四受俱 問云何欲界不 與苦俱。乃至二靜慮云何不與樂受並 答疏已簡訖 云何與憂.喜俱 答且與喜 俱有其三釋
一云喜與第六俱。第七與 六俱故。云與喜相應。不爾。何以故。云緣 有喜地善業所引果故。不緣第六故此解 非 二云果從因故。或從喜受相應思之
所感此第八識。第七緣此引業果故。名緣 有喜等與喜受俱 三云相順故俱。如說 五識緣前相分。此相從前五識熏成。後五識 緣云緣前相。此義亦爾。此果從喜及相應
思之所招感。雖緣此果順彼因故云與 喜俱。餘受相應三釋。准此 問疏云。若四 受俱則金剛心非頓斷過者。說與捨受俱。 豈不漸斷。以易地捨故 答云若喜等俱。
必隨地別染法俱斷。如六識故。若捨受俱 即可頓斷。如第八識捨俱頓斷。其理極成。 故無有失。
[0745a23] 問論云緣內執我。此之我見。為唯見分名 我見。自證分亦我見收 答設俱何過 答 俱有失。若不名我見。貪.嗔亦然。彼自證分
應非貪等。若名我見。應許緣外。何名緣 內。亦應非量攝 答但見分名我見。非自 證分。我見自證但名染惠。何故不同貪等。 答貪等稱境亦得生貪。如五識俱等。我
見不稱境故。自證非我見 問何故不稱。 即非我見但名染惠 答如緣無為緣他 界等。見分緣時不稱無為.他界。但見分名 無為緣.他界緣。自證不得名無為緣等。我
見亦爾。又若見之自體名我見即得。若緣 我故名我見者。自證即非。貪等亦爾。若緣 色起貪名為貪等。自證即非。不緣色故。貪 自證故名為貪等。自體亦是。
[0745b09] 論故此相應唯是捨受者。問第七緣於八。隨 緣唯捨受。第六緣七.八。隨彼唯捨受 答 第七恒內緣。隨境唯捨受。第六緣內外。不 得唯捨受
問六是能引七所引。隨彼能 引成無漏。七是所引六能引。應隨能引通 三受 答無漏起時難。隨他起無漏。緣境 恒任運。故不通三受 問第七無漏他引
生。不隨能引通三受。第七無漏由他引。不 隨能引同一地 答淨法起時難。隨他能 引同一地。捨受任運起。不隨能引通三受 問第七任運起。不隨能引通三受。五識
任運生。不隨能引通三受 答五識易脫 起。隨他通三受。第七緣一類。不隨他三 受 問五識任運他引生。即隨能引通三 受。第七一類他引起。應隨能引通三受
質答云五識雖他引。不隨能引尋伺俱。平 等雖他引。不隨能引通三受。
[0745b26] 論若與藏識有異等者。要集云。有說.有解三 位無故無恒轉義。亦不應理。未斷滅來恒 續起故。同第八識未入四位恒名賴耶。故
依有釋無故不說。或相同不說 今謂不 爾。賴耶設入四位。未成無漏故說恒轉。 不約名說恒轉如流。末那三位轉成無漏。 轉易非恒故不如流。
[0745c04] 論。此意心所何性攝耶。疏有二解。初云雙問 雙答。王由心所成三性故。初舉所顯王。 故論云。此意相應四煩惱是染法故。次顯由
王所成有覆。論云此俱染法所依細故。故雙 問答。
[0745c09] 問七緣八為我隨境一界繫。第六緣三界 為我三界繫 答自地互相增。隨自自地 繫。他地不相增。不隨他地繫。
[0745c12] 論。此位染意。疏云。通二執說 要集等說。 唯說人執。不說法執。何以故。若說法執。何 故論言三乘聖道有伏.滅義。二乘無學不
應永捨。又護法釋。三位無者依染意說。 故知法執不名染意 令謂。但說於論不 違。是本意故。雖定性二乘不能伏斷。望彼 非染不名染意。對不定性及定大乘。法執
名染。然不定性生空聖道亦不能伏。故論 云三乘聖道有伏.滅義。若唯人執。應言三 乘聖道俱能伏滅。何須得言有。三位無染
亦復無過。法執望二乘定性不名染。三位 中不無。若望菩薩三位中無。文含義隱。餘 者不悉。
[0745c25] 論。又如未證補特伽羅。西明量云。未起法 空。應有法執恒行。以未起對治故。猶如 我執位 此量喻中所立不成。樞要云。法 執未證法空位
(有法) 。應恒行 (法) 。二執隨一攝 故。猶如生執 有妄出過云因有法自相 相違。錯引樞要。解論文中所立宗.因便俱 有過失故。
[0746a03] 問住滅定者。世尊入滅定不。答有三解。
[0746a04] 一云不入。若爾云何具諸功德。答成就滅 定而不現起 二云入。若爾何故訶菩薩 入。答呵耽樂者。諸經亦有勸菩薩入 問
既入滅定六識不行。何能利生 答由加 行意願力故。不起滅定現威儀化生。佛 即任運不假加行 三云雖似入而實不 入 傳云。思益經說入理滅定識即不行。
入事滅定識即猶起。言似入者即事滅定 然傳撿文三釋之中第二釋勝。故此論難。 若平等智依第六者應有間斷。許佛恒行 如鏡智故。若不入滅設入不滅。即六恒行
如何成難。
[0746a16] 言所立宗因便俱有失。疏云有自法自相相 違決定者。改彼因云。除聖道等意識。無 俱有依。是意識故。如三位意識。因改於前。
前因亦應除三位六識攝故。無不定過。
[0746a20] 樞要云。又因有自法自相相違。以無學不 定意為同法故。此量意云。以無學人恒無 第七。言不定者。除在滅定無第六識。取
不入滅時第六意識為同法故。然以理論。 此中宗有二。一總立第六意識。二簡去三 位取餘第六。因亦有二。一總因六識攝故。
二別因亦簡三位非三位。餘六識攝。隨其 所應以二因各成二宗。過思可知。
[0746a28] 論。初通一切異生相續。西明兩釋。一明執相 續。二云相續者身。意取此解 要集亦云。 此依五蘊身名相續。非執非心 今謂不
爾。此文意顯三位差別有續有間。初總明 之。後重料簡起.不起時。故前相續。明此俱 意有間有續。不明其身。若以五蘊身為
所依名為相續。且如我執亦依聖身。何故 不云相續。平等性智亦依菩薩。亦何不云 相續。
[0746b08] 論。我法二見用雖有別同依一惠。要集等云。 必無別種所知障定。前已略明。今更重顯。若 無別種諸羅漢等起法執時能熏種不。若
言不熏。能熏四義少何不熏。若言許熏 者。豈非別種。能熏唯是所知障故 又復自 言。一惠用分熏成二種。即是別種。何云必 同說為煩惱者。是據根本及多分故。
[0746b15] 論。法執俱意於二乘等。等取凡夫。即二乘凡 夫 西明等云。等取菩薩生空智。以不障 彼智亦名不染 要集云。後說為勝。若等
凡夫菩薩亦有。何故不等 今謂前勝。論 云於諸菩薩即通凡.聖。若望菩薩生空不 染。起生空時可非菩薩。又亦應言於諸 菩薩除生空智亦名為染。前句總說。文復
不除。故知總望不等菩薩起生空時。然於 菩薩不言等。諸言攝故。前影後故。俱無有 過。
[0746b25] 論是異熟生攝者。且如異熟生心乃至變化。 大小乘別。小乘四心定唯無記。然變化心通 欲.色界。威儀心寬。餘三不攝。並入威儀唯 單非雙
問受戒等發起威儀。豈非是善 答彼宗意云。欲得受戒此心是善。起禮 拜等即是無記。然立戒體不依發起身.語 業思。依色.聲立。大乘變化唯四靜慮。通
善.無記及漏.無漏。餘三通 性.漏.無漏。如 前已明。然得合起。如行道路歌舞拍鼓。或 前後心發俱時亦得。或業果心不能俱發若
非業果及善惡能四心義說。非多心並。大 論云此世俗有故。云無記者據別說故。
[0746c08] 論說心意識。薩婆多云。五門義別。一名門。但 與施名。二義門集起名心。了別名識。思量 名意。三業用門。遠知名心。開導名意。受生
名識。四世門。過去名意。現在名心。未來 名識五施設門。在蘊名識。在處名意。在 界名心。皆通六識。非離六外別有心意。 後撿文注。大乘即別。
[0746c15] 解脫經者。有云。因道斷障得解脫故名解 脫經。要集云。如天請問等不名解脫經故 今謂不爾何經不令修道斷障。不爾何
得云引對治故明是佛說。故前說是。然天 請問是別名。言解脫者。是諸不入阿含 者之總名。
[0746c21] 染污意恒時等者。諸部釋異。且有部云。染污 意者。謂第六識。恒時者。非不斷故名為恒 時。如常施食常受樂等。俱生滅者。非謂同
時名俱。生滅俱有故名俱。即是諸或皆有 生滅。若解脫者。對治道起。非曾非當有者。但 捨其得離緣縛故。非無體性 上坐部
云。染意恒時。謂細意識。無間斷故。諸或俱 生云俱生滅。過.未無故非曾.當有 問若 細意識。如受生等恒時相續與四或俱。云
何攝論第二云。依染污故時無斷故。以此 為難又九心輪以有分心是受生心。唯是無 記。又下會瑜伽云。地獄無間有異熟生。是 上坐義。准此非細染意受生。應非彼釋
答上坐部中有本末計。無覆受生是本計。細 染意生是末計。經部師中亦本末計。釋經 准之。
[0747a08] 明不共無明。攝論第五云。此於五識無 容說有。是處無有能對治故。若處有能 治。此處有所治。非五識中有彼能治。於此 見道不生起故
此意五識在見道位未 成無漏。若有不共無明。即在聖位亦名為 醉。與教相違。說異生故。不云聖者亦恒 常起 又約菩薩起見道說。爾時第七亦
無漏故。非謂二乘所起見道。亦非第六立 第七故 問無性之人既無對治。應總不 有 答是異生故。又此難意且據有姓起 見道說。不爾許五有成事智。應有不共
問攝論復云。亦非染污意識中有。與餘煩 惱共相應時。不共無明名不成故 既爾如 何與四或俱。應初師勝 答彼論敘難 云。不共無明亦不成就。與身見等恒相應
故。自釋云。汝難不平。非我說彼與餘煩惱 不相應故名為不共。然說彼或餘處所無 故名不共。譬如十八不共佛法。前說與餘 煩惱相應名不成者。觀他所立顯彼過故
此意就他薩婆多等云與餘俱不名不 共。顯彼自違故為此難。非我說與餘或 俱時不名不共。
[0747b01] 論。此識若無彼依寧有者。大乘顯小若無第 七經義不成。故難外云。眼等此中攝有俱 起根名二緣。意亦六中收。應依現意名二 緣
外難大乘云。意識二緣生。緣無意得 起。何妨二緣生根無意亦起。經部共大同 許過.未無。緣無亦許起故為此難 答持 自有無俱是法。緣無現相二緣生。過去滅
意現非有。意識根無不應起 若薩婆多 就大乘宗。為前難亦得。經部滅無假立意 名。就大難云。五識六二緣緣實根亦實。意
識六二緣緣假根亦假。然下別破經部。此先 假敘。有部為難。亦就大乘 答云根法是 所依。意俱非得假 又釋親相相是緣生。 質無亦是實。同五六二緣。所依根不假
外 又難云。經說六二緣。根假識不生。識託六 二緣。境假應不起 答所緣勢疎遠。設假 識得生。所依勝增上。勢近假不起。然以親 相分例同根現實應好。
[0747b19] 不可說色為被所依。破上坐部云。五識依 色根。五識無分別。意識依色根。意識無分 別。被質難大乘云。第八依意根。第八無
分別。何妨第六依色根。意識有分別 答 色法性是鈍。五依不分別。意法是勝依。要思 方分別 外難六依意根六有分別。八依 意根八有分別 答第八自性無明了。雖
依意根不分別。第六自性有多能。更得意 依故分別。
[0747b28] 問現在名為意。已滅依此立意名。現在亦 名識。已滅依現應名識 答意名通二義。 已滅依止得意名。識者唯了別。已滅無能不 名識。
[0747c03] 論。由我執故令六識中等者。疏有二解。取 後解正。西明取前。要集亦同。今謂後釋 為勝。由我執故不能亡相云我能行施。
豈第七我緣施等生言我能施。故本疏意。 此第六我。由第七我為所依止行相增明。 非云我施是第七我。若執三輪相是第七 我。七地已前有時未伏。何況地前既不能
伏。施等三輪何能亡相故。
[0747c11] 言相縛。有其兩種。一通一切相。由第七我。 二執三輪相。雖亦由第七正說第六。然攝 大乘據所依止故。云自謂我能修行施等。
非離無明我執隨遂。非離依止而有無 明等。若即說是第七我執不能亡相。應 云非離無明我執自性而能執相等。何須 云非離無明我執隨逐。非離依止故說
所由非說即是。然此論引瑜伽為證者。是 通證故。非唯證彼三輪之相。若云由無漏 無分別方能伏此相。即見道前應非波羅 故。地前修有漏加行無分別智能伏第六
故成密多 問言相縛者。為煩惱障。為所 知障 答設爾何失 二俱有過。若由煩惱 障。二乘無學有漏心位應無相縛。我執斷 故。若由所知障。生空後智應有相縛 二
解 一云由所知障 若爾生空後得應縛 答不相順故。依安惠釋此即為正 二 云以煩惱障為相縛體 若爾二乘無學有 漏善無記心應無相縛 答由此相分體
是有漏。是彼所引熏成種故。今雖斷彼我 執體盡由有相縛。然法執體非正相縛。執 有相故為依助彼我執起故。是助相縛。無 學散善及無記心。亦有此助未離相縛。生
空後得雖有其助。無昔有漏所熏之相正相 縛者。故得云無。此釋為正 然執三輪相 唯第六識。五.八任運。第七內緣故。若有漏相 名為相縛。即通八識
問諸論但云令六 識中不能亡相。如何今說通於八識 答 彼據三輪。令第六識由執我故。令前六識 皆為相拘不了幻故。第七緣八亦為相拘。
相縛本故。皆是相縛。若七執我不名相縛。 六識如何得名相縛 又此論云。言相縛 者。謂於境相不能了達如幻事等。由斯 見分相分所拘不得自在故名相縛。以此
故知通於八識 問若爾二乘無學五.八應 有相縛。不了幻故。答有二解。一云染意 滅故五.八無縛。二云既緣有漏所生相分。是
分別相猶是相縛。如似有漏昔由第七漏俱 成漏。染七無時五.八二識仍有漏攝。相縛應 然 問相縛於見說相名縛。見縛自證 名見縛等 答如樞要解亦許名縛 有
云。同種非縛。別種為縛 要集云。今謂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