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g Weishi Lun Liaoyi Deng 成唯識論了義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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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了義燈卷第七 (本) (論第九)淄洲大雲寺苾芻惠沼撰
[0790c05] 論云。即依此前所說三性等者。解此前後。略 為三釋。一云無性先陳。三性後說。今釋外 難即指論。云即依此前所明三性中。世尊
經中後時解說三種無性。雖前總說諸法無 性。不為顯說三種無性。後方分別所說無 者即依三性。云立彼後說。非三性後方說 無性。如第一卷釋外難云若唯有識。云何
世間及諸聖教說有我法。論主為答所說我 法皆依識變。不是先說唯識後說我法。此 解亦順深密三時 問既三性後陳無性先 說。何故此論及深密等先明三性 答欲
顯無性必依三性是故先舉。何以故。為能 遍計必依所計方起妄執。所以先舉 問若 爾何故深密經中先說三性 答彼為德本 菩薩先問於何齊何立善巧菩薩。世尊為
答於此三性齊此三性施設善巧。非始問 答所說三性。如百法論問答一切法及以無 我非先不說。又深密經中勝義生菩薩。不 牒前說三性為問。但舉世尊先說諸蘊.諦
等善巧。何故復立一切諸法皆無自性。明 不是前先說三性。今外舉經難此前說。故 論主答不違彼教後說無性 一云前.後 經說三性.無性。故今論云即依此前。此前
兼二。依此論前。及依經前說三自性。觀生 意樂密意趣故後立無性。今此為會顯不 相違 問何故先說三種自性。後說無性 答順機欲故。欲顯無性依三性故。故顯
揚十六云。當知無性不離自性。是故先說 三自性義 問若爾何故說三性教為第三 時。應第二時。在空前故。又准深密。同坐一 經非前.後故
答經辨三時非約前後。但 以類相從有為第一。空為第二。俱為第 三。以三自性遍計是空。餘二是有故當第 三 又據漸悟一類菩薩說此三時。非望 頓悟
若爾何故先說了義。後陳不了 答華嚴等云。譬如日出先耀高山。於大乘 教頓悟先熟故先三性。漸悟後成後說無 性 若爾復違法華等教。以為漸悟第二
說空第三空有。如何得言為漸悟故後時 說空 答約頓.漸二性無性在後。偏據漸 悟初.中.後殊空為第二。今此論中通對頓.
漸兩教前後。故云即依此前頓悟菩薩所聞 三性。後時為彼漸悟菩薩密立無性。故不 相違。本疏所明意含二解。此順經文有前空 後 又釋二教非定前後。深密且對一類
宜聞有.空前.後。論云即依此前等。此順華 嚴如來以一語言中。演出無邊契經海文。 各有一理任情取捨。然第二勝。依文對機 有差別故。
[0791a25] 論。雖依他起非勝義故等者。云非者無也。 無無分別智所緣之義故。故名勝義無性。 故顯揚十六云。由無勝義性故。此意依他
名勝義無自性性者有二義。一由依他體 非勝義性故。名勝義無性性。無者非也。一 由依他無自然生性。亦名無自性性 若 爾應云勝義生無自性性。何故但云勝義無
自性性 答言勝義無無彼勝義。若言生 無恐緣生亦無。又不無生無故。但言勝義 無。又濫二性。亦是勝義亦是生無前已說生 無。今但說勝義無故不雙無。又復依他不
但自然生無。所執相亦無故不言生無。又復 無彼勝義無。不無相生無。據無分別智境 義。依他不是故云非勝義 問何故不名 非勝義無性。而云勝義無性 答顯密義
故云勝義無性。勝義是相生無之所顯性。又 顯依他上勝義性無。即勝義無之性。亦名勝 義無性。略去之言。總云勝義無性性 何 以得知有其之言
答深密第二云。無自性 性之所顯故 若四俗真相對而辨。依他亦 是後得勝智家之境義。若約親緣。後得相分 亦得是清淨所緣名為勝義。深密等但說根
本清淨所緣。云依他起非是清淨所緣 又 勝義有三義。一勝之義。二勝為義。三勝即 義。通本後說。四種勝義皆具此三。唯初世 俗不具此三不名勝義 若爾何故唯說
真如 答欲顯諸法真實性故。故深密經 云。是一切法勝義諦故。無自性性之所顯故 故今此論名識實性。要集不悟云本所說 違經謬說 問依他非勝義。亦說依他為
勝義無自性性。圓成非緣生。亦得說圓實 為生無自性性 答不例。若約遮詮非是 生無自性性故。云生無自性性。即謂圓成 非是生無自性性之性。若約表詮是生無自
性性故。言生無自性性。即以顯是前二性 之性故不相例 而要集云相例皆得。准 此知非。又復本疏云依他起亦後得勝之義 名勝義。即斷違經。說依他等為相無自性
性等。出何聖教。即非為謬。
[0791c06] 論。而濫第二故此不說者。西明云。恐此依他 勝義。濫第二生無自性性故此不說 要 集云勝 今謂不然。彼經論中說二勝義。依
他在初。圓成第二。恐依他勝義濫第二圓 成勝義。就解勝義相對簡濫。何關生無自 性。畏濫簡彼何故須簡。此中意說。諸法勝
義唯識真性。彼非實性恐濫故簡。若以依 他恐濫生無自性性。不說為勝義無自性 性。亦應依他名圓成實。恐濫第二依他起。 不說為圓成實。既約別義名為勝義。與生
無自性。義不相濫故不須簡。同名勝義濫 故須簡 問何故三種皆云無性性 答且 相無自性性。初言相無自性是法本性。相自 體無。重言性者教立為性。意顯於相無自
性說為相無性。非說有性名為無性。餘二 准知 問何故顯揚十六。但云相無性等。不 言相無自性性 答彼略本性但舉施設。 故彼論云。當知由三無自性說三無性。一
相無性。謂遍計所執自性。由此自性體相無 故。此意說。相無性者。即說遍計所執自性 由彼體無故說為相無性。餘准此知 問
三性俱無。云何深密但說遍計及圓成實。為 無生無滅等。不說生無自性。為無生無滅 等 答非由別觀三自性故起遍計所執。 但總於二性增益遍計所執自性。說遍計
性無生滅等。即通依.圓二上遍計。不欲說 彼依.圓二無故。不得說生無自性性無生 無滅等。以有生滅。圓成體常故無生滅。性
非雜染故本寂靜。如解深密第二.瑜伽七 十六皆悉具釋。
[0792a07] 論。謂具大乘二種種性等者。性種性明本有 性。明性有無.正助.隱顯。廣如能顯中邊惠 日論辨。然瑜伽三十五云。謂諸菩薩六處殊
勝有如是相。從無始世展轉傳來法爾所 得名本性住種性 西明四解。第二為正。 正取無漏法爾種子簡異無性。故云殊勝。 不可舉果位等名為六處。善戒經云。謂陰
界六處。故知六處是內六處。內六處中意根 處攝無漏種子。是六處故。非遍六處皆能 持種。亦不得云具顯果位內外六處。外六 處中不持種故。說因性故
然有難言。若 在內六處名為殊勝者。二乘法爾.及聞熏 習.無性人種亦在六處。豈名殊勝。故取六 位資糧.加行.見.修.等覺及妙覺位名為六 處
此亦不然。瑜伽二十一雖解聲聞與 此意同。云附在所依有如是相六處所 攝。從無始世展轉傳來。豈許小乘亦有六 位。若云據不定說。定姓如何。又如何言六
處所攝從無始世展轉傳來。豈六位種法 爾差別 若爾菩薩與二乘同。何名殊勝 答且望無姓總名殊勝。非唯簡小得殊 勝名。若不許小亦名殊勝。違二十一。彼云
如是種子非於六處有別異相。即於如是 種類分位六處殊勝。從無始世展轉傳來法 爾所得 又由此文云六處者。唯目六內 處。非果位等 習種姓者。本疏云。聞正法
已令無漏增名習種性 顯成佛因及悟 入唯識。有漏非正。非能正悟。非正習性。兼 者亦是。唯識第二云。聞熏習中有漏性者感
勝異熟。非生見道等。雖本有種。因聞熏故 亦名聞熏。如攝大乘及瑜伽論皆云。多聞熏 習所依非阿賴耶性所攝習氣。若取有漏賴
耶所攝何云非攝。又無性攝論云。為長能 觸法身種子者。為欲增長一切大乘多聞 熏習。由此為先得法身故 問從何位去 名為習性 答從勝解地已去。皆名習種
姓菩薩。性種姓者。據未發心本無漏種。習 種姓者。據發心已所熏成種。地持論云。若 從先來修善所得名習種姓。瑜伽三十五
云。謂先串習善根所得是名習所成者。就 顯相說。簡未熏習。非謂初修不名習姓。 故雜集論第十三說。有四順解脫。一依憑順
解脫。謂從善法欲乃至為求解脫。皆名順 解脫分。既名順解脫分。故是習種姓 西明 釋云。十信已前名性種姓。十行已上名習種
姓。又解仁王第一十住.十行.十迴向如其次 第習.性.及道菩薩本業經亦同。不說十信 為習種姓。而仁王言伏忍聖胎三十人者。
且舉方便說十信。非即十信為習種姓。又 信有二種。一位地十信。即在十住前。故本 業經云。未上十住前有十住名字菩薩常
行信等十心。二行解十信。通十住已上。即 十住.十行.十迴如次配屬習.性.道種三位 菩薩。說位地信非名種習 今謂不然。初
判十行已上方名習性。十住菩薩豈非習 收 又云。仁王第一十住.十行等。如次習. 性等。本業經同。不說十信者 不然。仁王
第一無別十住.行.迴向名。即信.止.堅如次 配習.性.及道種。不可違文判十信等是三 方便非住等收。本業經等不說十信名者。
依總位說不論別行。據十信是十住所收。 有別說者。以初住難離出十信。如四善 根內門難故。第十迴向位中別開善根。既
迴向收。十信定是十住所攝。仁王.華嚴.優 婆塞戒經等。皆說四十二賢聖不說五十 又云。十信等是十住等方便即住等收。 如初近分屬初定攝。又若十信位地在前。
仁王經中復有十善菩薩。豈可地前開為五 十。又位地十信在十住前。行解十信通十住 已上無聖教說。若云本業經云未上十住 前有十位名字菩薩。常行信等十心。即證
位地十信在十住前。於此位中經幾時修。 又仁王經十千劫中行菩薩道始入十信。豈 位地信前更十千劫為十善位。此既不立。 位地十信亦不應開。又設縱別開。何廢得
是習種性位。仁王經等於習種位分諸王 位。言銅輪王是習種姓。不云前非齊此已 前方是習種。但前習未勝未得銅輪。據勝 習時得銅輪位。言習種性作銅輪王 若
爾性種姓等應亦通前 答不例。於習種 位前後勝劣分出餘故。又菩薩地明性種 已次明發心。發心即是習種姓位。不可說 彼據不退位已後方名發心。下文復云退
與不退俱名發心。法華經中舍利弗等曾 發大退。佛云汝等所行是菩薩道。又云令 發一切智心猶在不失。故知總名發菩提 心。不唯不退 又四十七明十三住云。勝
解行住。從初發心乃至未得清淨意樂名 勝解行住 又四十九說有七地。勝解行地 即第二住 又云始從勝解行地乃至到究 竟地。於此一切菩薩地中。若其十信非在習
種。即勝解行等攝行不盡。非未發心非性 種姓。不在十住非勝解行。若云雖非十 住勝解行攝者。既許行攝何非習種。又善 法欲已去得名為學。有為善法名為學法。
何非習種性。據起現行發菩提心行熏成 種已即名習種。不爾二乘迴心向大。經八 萬劫乃至十千是何菩薩。不可得云是性 種姓。何以故。所修諸善非不思擇。於大菩
提非不趣求。雖未得入資糧勝位可名 習種 或創發心及二乘迴向八萬劫等非 勝解行。行未勝故。未在僧祇故。雖然不 得在僧祇數及資糧等可名習種。無文定
判十住已前不得名為習種菩薩 問十 住中已能八相成道與佛何殊。何等是佛所 現八相。何等是餘所現八相 答未見文辨。 且為一解。佛現八相具足長時。始終不異。
菩薩化生隨宜暫現。或不具足。前後或異。 或復本形。故與佛別 問十住.十行等十皆 名住等。何故十信但一得名。餘不名信 答立名不定。如三空門初一名空餘二非
空。又十住等各別位故皆名住等。信非別 位非皆名信 問退.不退諸說不定取何 為正 答不退有四。謂信.位.證.行。位如常
顯。於十住後說言退者據證法說。言不 退者據位乘說。餘皆准此。或說發心皆不 退者據上品說。或為因能令後不退。非 發心已即能不退。少可會多。不能煩舉。
[0793b09] 論。於二取隨眠等。問華嚴第十解十住菩薩 中云除滅諸煩惱永盡無有餘等。云何此 言未伏二取 答因邪教邪師所起不共
無明伴煩惱類盡。非盡一切自分別生。及俱 生煩惱 又解說佛法功力能滅煩惱非 皆已伏 又解自分別伏。邪師等起不能伏
滅。緣起經文二互隨會。然疏下結。故此位中 自分別煩惱未盡。故前解正 准發菩提 心。緣力發者名不堅固。因力發者名為堅
固。起惑亦爾。邪教起者易除。自力起者難 伏 又解經據少分有能伏義。論依全分 云不能伏。初後解正。疏文似脫。更勘正 本。
[0793b22] 論。多住外門等。疏會華嚴云不共無明此 已伏故 問不共無明迷諦理起不信因 果。十信第六信心不退。於因果理已生信
解。即不共無明十信已除。云何說言第四住 伏 答十信第六深生信心不謗因果。不 廢猶於諦理不了。故第四住方伏不共。雖 未證解而能信解 問准前釋內法異生
若放逸者。由三無明為緣不說有不共。云 何今云不共無明第四住伏 答據不信 因果不共者說。第六信前雖起暫伏。不由 彼故發惡趣行。或因邪教所起不共放逸
不起。若於諦理迷名不共。第四住伏。
[0793c05] 論。法空智品與俱起故。此破安惠。然疏云 第七有法執。法空智起即不行。第八法執 有。法空智起此應滅者。是破餘師。非安惠
師。或寫者誤 若破安惠。應云第七有我 執。生空智起即不行。第八法執有。法空智起 此應滅。
[0793c11] 論。七轉識內或多或少如煩惱說者。據煩惱 俱數多少等。云如煩惱說。非是定判一切 所知定與煩惱同種而生。又所知障執必是
惠。與無明俱。異熟心疑此等名數。諸識所 起數如煩惱。然疏云無離煩惱別起執 故。故數多少與煩惱同者。據俱時起不斷 煩惱身中所起所知障說。若許定同。如二
乘無學已斷煩惱。猶起法執後熏成種。寧 有煩惱與同種生 又異熟心疑人杌等是 所知障。豈與煩惱同種生耶 問執杌迷 人既是所知。為是法執為非執耶 答是
法執類。非正法執。執必癡俱。彼非癡俱。是 異熟故 又釋是執。若業感異熟不與癡俱。 異熟生寬故與癡並 或迷杌心與其無明
通俱.不俱。俱者是執。不俱非執但是等 流。
[0793c27] 論。此於無覆無記性中等者。問所知障中 有法恚愛。法恚即嗔。云何無記 答有二 解。一云望煩惱說嗔唯不善。望所知障即 是無記
二云法恚亦是不善 若爾應縛能 感異熟 答雖是不善望義有別。不名為 縛。亦不感果。二解前正。論說無記不通 不善。
[0794a05] 論。此位二障雖未伏除等。問三種練磨等何 別何位 答三別者。一怯時長難到。二怯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