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Commentary on the Treatise on the Awakening of Faith in the Mahāyāna 起信論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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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信論海東疏刊行序[0202a05] 釋於大乘起信論之疏。振古凡有三品。曰法藏曰慧遠。曰元曉。世謂之本論三師。就中先二疏行于世年已尚矣。是機緣方熟也。今斯疏唯聞有其本。更不閱之者。歲亦深焉。惟時宜未合也。所謂僧傳。清涼觀公於淮南法藏受海東起信疏義云。個書高出于諸師上者。以應知也。我之論章中往往引用。而未見其全釋。所以慵研覈其釋之始末。因茲同門負帙者。各不能無遺憾矣。近來印氏某語余言。或人呪這錦本。乃許於刻梓而流行。願垂考點。其言至切。余復想遇時根適至。喜此疏入手。而點頭肯受。便捧讀訂校。雖然天稟駑駘。不獲罄力。奚敢覃思。俯祈達人幸為政諸。
[0202a18] 元祿九龍飛丙子之秋日
洛東智積門下覺眼謹誌
起信論疏上卷
釋元曉撰
[0202a25] 將說此論略有三門。初標宗體。次釋題名。其 第三者依文顯義。第一標宗體者。然夫大乘 之為體也。蕭焉空寂。湛爾沖玄。玄之又玄之。
豈出萬像之表。寂之又寂之。猶在百家之談。 非像表也五眼不能見其軀。在言裏也四辯 不能談其狀。欲言大矣。入無內而莫遺。欲言
微矣。苞無外而有餘。引之於有。一如用之 而空。獲之於無。萬物乘之而生。不知何以言 之。強號之謂大乘。自非杜口大士。目擊丈夫。
誰能論大乘於離言。起深信於絕慮者哉。所 以馬鳴菩薩。無緣大悲。傷彼無明妄風。動心 海而易漂。愍此本覺真性。睡長夢而難悟。於
是同體智力堪造此論。贊述如來深經奧義。 欲使為學者暫開一軸。遍探三藏之旨。為道 者永息萬境。遂還一心之原。所述雖廣。可略
而言。開二門於一心。總括摩羅百八之廣誥。 示性淨於相染。普綜踰闍十五之幽致。至如 鵠林一味之宗。鷲山無二之趣。金鼓同性三
身之極果。華嚴瓔珞四階之深因。大品大集 曠蕩之至道。日藏月藏微密之玄門。凡此等 輩中眾典之肝心。一以貫之者。其唯此論乎。
故下文言。為欲總攝如來廣大深法無邊義 故。應說此論。此論之意。既其如是。開則無量 無邊之義為宗。合則二門一心之法為要。二
門之內。容萬義而不亂。無邊之義。同一心而 混融。是以開合自在。立破無礙。開而不繁。 合而不狹。立而無得。破而無失。是為馬鳴
之妙術。起信之宗體也。然以此論意趣深邃 從來釋者尠具其宗。良由各守所習而牽文。 不能虛懷而尋旨。所以不近論主之意。或望
源而迷流。或把葉而亡幹。或割領而補袖。或 折枝而帶根。今直依此論文。屬當所述經本。 庶同趣者消息之耳。標宗體竟。次釋題名。言
大乘者。大是當法之名。廣苞為義。乘是寄喻 之稱。運載為功。總說雖然。於中分別者則有 二門。先依經說。後依論明。依經說者。如虛空
藏經言。大乘者。謂無量無邊無崖故。普遍一 切。喻如虛空。廣大容受一切眾生故。不與聲 聞辟支佛共故。名為大乘。復次乘者。以正
住四攝法為輪。以善淨十善業為輻。以淨功 德資糧為轂。以堅固淳至專意為輨轄釘鑷。 以善成就諸禪解脫為轅。以四無量為善調。
以善知識為御者。以知時非時為發動。以無 常苦空無我之音為驅策。以七覺寶繩為 [革*付] 靷。以淨五眼為索帶。以弘普端直大悲為旒 幢。以四正勤為軔
(軫也枝本輪也) 以四念處為平直。 以四神足為速進。以勝五力為鑒陣。以八聖 道為直進。於一切眾生無障礙慧明為軒。以
無住六波羅密迴向薩般若。以無礙四諦度 到彼岸。是為大乘。解云。上來以二十句舉喻 況法以顯乘義。又下文云。此乘諸佛所受。聲
聞辟支佛所觀。一切菩薩所乘。釋梵護世所 應敬禮。一切眾生所應供養。一切智者所應 讚歎。一切世間所應歸趣。一切諸魔不能破
壞。一切外道不能測量。一切世間不能與競。 解云。上來以十句對人顯大乘也。依論明者 有七有三。三種大義。下文當說。言七種者。有
二種七。一者如對法論云。由與七種大性相 應。故名大乘。何等為七。一境大性。以菩薩道 緣百千等無量諸經廣大教法為境界故。二
行大性。正行一切自利利他廣大行故。三智 大性。了知廣大補特伽羅法無我故。四精進 大性。於三大劫阿僧祇耶方便勤修無量難
行行故。五方便善巧大性。不住生死及涅槃 故。六證得大性。得如來諸力無畏不共佛 法等無量無數大功德故。七業大性。窮生死
際示現一切成菩提等建立廣大諸佛事故 (此中前五是因後二是果也) 二者顯揚論云。大乘性者。謂菩 薩乘與七大性。共相應故。說名大乘。云何為
七。一法大性。謂十二分教中菩薩藏所攝方 便廣大之教。二發心大性。謂已發無上正等 覺心。三勝解大性。謂於前所說法大性境起
勝信解。四意樂大性。謂已超過勝解行地。入 淨勝意樂地。五資糧大性。成就福智二種大 資糧故。能證無上正等菩提。六時大性。謂
三大劫阿僧企耶時能證無上正等菩提。七 成滿大性。謂即無上正等菩提自體所成滿 菩提自體。比餘成滿自體尚無與等。何況超
勝。瑜伽。地持。皆同此說。瑜伽論云。此中若 法大性。乃至若時大性。如是六種。皆是圓證 大性之因。圓證大性。是前六種大性之果。解
云。如是二種七種大性。其數雖同。建立意別。 建立之意。尋之可知。釋大乘竟。言起信者。依 此論文。起眾生信。故言起信。信以決定謂爾
之辭。所謂信理實有。信修可得。信修得時 有無窮德。此中信實有者。是信體大。信一切 法不可得故。即信實有平等法界。信可得者。
是信相大。具性功德熏眾生故。即信相熏必 得歸原。信有無窮功德用者。是信用大。無所 不為故。若人能起此三信者。能入佛法。生諸
功德。出諸魔境。至無上道。如經偈云。信為道 元功德母。增長一切諸善根。除滅一切諸疑 惑。示現開發無上道。信能超出眾魔境。示現
無上解脫道。一切功德不壞種。出生無上菩 提樹。信有如是無量功德。依論得發心。故 言起信。所言論者。建立決了可軌文言。判說
甚深法相道理。依決判義。名之為論。總而言 之。大乘是論之宗體。起信是論之勝能。體用 合舉。以標題目。故言大乘起信論也。第三消
文。文有三分。初三行偈。歸敬述意。論曰以 下。正立論體。最後一頌。總結迴向。初三偈 中。即有二意。前之二頌。正歸三寶。其後一
偈。述造論意。初歸敬中有二。歸命二字。是能 歸相。盡十方下。顯所歸德。能歸相者。敬順義 是歸義。趣向義是歸義。命謂命根。總御諸根。
一身之要。唯命為主。萬生所重。莫是為先。舉 此無二之命。以奉無上之尊。表信心極。故言 歸命。又復歸命者還源義。所以者。眾生六
根。從一心起。而背自原。馳散六塵。今舉命總 攝六情。還歸其本一心之原。故曰歸命。所歸 一心。即是三寶故也。盡十方下。顯所歸德。此
中應說三寶之義。義如別說。今且消文。文中 有三。謂佛法僧。寶之內亦有三意。先歎心德。 次歎色德。第三句者舉人結歎。歎心德中。歎
用及體。初言盡十方最勝業者。是歎業用。謂 現八相等化眾生業。盡十方界。遍三世際。隨 諸可化。作諸佛事。故言盡十方最勝業。如
對法論云。業大性者。窮生死際。示現一切成 菩提等。建立廣大諸佛事故。彼舉三世。此顯 十方也。言遍智者。是歎智體。所以業用周於
十方者。由其智體無所不遍故也。智體周遍。 故言遍智。如攝論云。猶如虛空。遍一切色際。 無生住滅變異。如來智亦爾。遍一切所知。無
倒無變異故。歎心德竟。次歎色德。於中亦二。 色無礙者。歎色體妙。言自在者。歎色用勝。初 言色體者。如來色身。萬行所成。及不思議
熏習所成。雖有妙色。而無障礙。一相一好。無 際無限。故言噵色無礙。如華嚴經言。求空邊 際猶可得。佛一毛孔無崖限。佛德如是不思
議。是名如來淨知見故雖無質礙。而有方所 示現之義。故得名色而無礙也。言自在者。歎 其色用。謂五根互用。十身相作等。故言色自
在。五根互用者。如涅槃經八自在中說。十身 相作者。如華嚴經十地品說。歎色德竟。救世 大悲者者。是第三句舉人結歎。佛猶大長者。
以眾生為子。入三界火宅。救諸焚燒苦。故 言救世。救世之德。正是大悲。離自他悲。無緣 之悲。諸悲中勝。故言大悲。佛地所有萬德
之中。如來唯用大悲為力。故偏舉之。以顯佛 人。如增一阿含云。凡聖之力有其六種。何 等為六。小兒以啼為力。欲有所說。要當先啼。
女人以瞋恚為力。依瞋恚已。然後所說。沙門 婆羅門以忍為力。常念下於人。然後自陳。國 王以憍慢為力。以此豪勢而自陳說。阿羅漢
以專精為力。而自陳說。諸佛世尊以大悲為 力。弘益眾生故。是知諸佛偏以大悲為力。故 將表人名大悲者。上來三句歎佛寶竟。此下
二句。次顯法寶。及彼身體相者。謂前所說如 來之身。即是報佛。正用法界以為自體。故言 彼身之體相也。此是舉佛而取其法。下句正
出法寶體相。言法性者。所謂涅槃。法之本性。 故名法性。如智度論云。法名涅槃無戲論法。 性名本分種。如黃石金性。白石銀性。如是
一切法中有涅槃性。故言法性。言真如者。無 遣曰真。無立曰如。如下文云。此真如體無有 可遣。以一切法悉皆真故。亦無可立。以一切
法皆同如故。當知一切法不可說不可念。故 名為真如。所言海者。寄喻顯法。略而說之。海 有四義。一者甚深。二者廣大。三者百寶無窮。
四者萬像影現。真如大海當知亦爾。永絕百 非故。苞容萬物故。無德不備故。無像不現故。 故言法性真如海也。如華嚴經言。譬如深大
海。珍寶不可盡。於中悉顯現。眾生形類像。甚 深因緣海。功德寶無盡。清淨法身中。無像而 不現故。歎法寶竟。此下二句。歎其僧寶。言
無量功德藏者。舉德取人。謂地上菩薩。隨修 一行。萬行集成。其一一行皆等法界。無有限 量。積功所得。以之故言無量功德。如是功德。
總屬菩薩。人能攝德。故名為藏。次言如實修 行等者正歎行德。依寶性論。約正體智名如 實行。其後得智名為遍行。今此中言如實修
行。舉正體智。次言等者。取後得智。若依法集 經說。總括萬行始終。通為二句所攝。謂如實 修行。及不放逸。如彼經言。如實修行者。謂發
菩提願。不放逸者。謂滿足菩提願。復次如實 修行者。謂修行布施。不放逸者。謂不求報。如 是持淨戒。成就不退。或修忍辱行。得無生忍。
求一切善根而不疲倦。捨一切所作事。修禪 定不住禪定。滿足智慧不戲論諸法。如其次 第。如實修行及不放逸。乃至廣說。今言如實
修行者。即攝發菩提願乃至滿足智慧。次言 等者。取不放逸。即是滿足菩提願。乃至不戲 論諸法也。歸敬三寶竟在前。此下一頌述造
論大意。造論大意不出二種。上半明為下化 眾生。下半顯為上弘佛道。所以眾生長沒生 死之海不趣涅槃之岸者。只由疑惑邪執故
也。故今下化眾生之要。令除疑惑而捨邪執。 汎論疑惑。乃有多途。求大乘者所疑有二。一 者疑法。障於發心。二者疑門。障於修行。言疑
法者謂作此疑。大乘法體為一為多。如是其 一。則無異法。無異法故。無諸眾生。菩薩為誰 發弘誓願。若是多法。則非一體。非一體故。物
我各別。如何得起同體大悲。由是疑惑。不能 發心。言疑門者。如來所立教門眾多。為依何 門初發修行。若共可依。不可頓入。若依一二。
何遣何就。由是疑故。不能起修行。故今為遣 此二種疑。立一心法。開二種門。立一心法者。 遣彼初疑。明大乘法唯有一心。一心之外更
無別法。但有無明迷自一心。起諸波浪流轉 六道。雖起六道之浪。不出一心之海。良由 一心動作六道。故得發弘濟之願。六道不出
一心。故能起同體大悲。如是遣疑。得發大心 也。開二種門者。遣第二疑。明諸教門雖有眾 多。初入修行不出二門。依真如門修止行。依
生滅門而起觀行。止觀雙運。萬行斯備。入此 二門。諸門皆達。如是遣疑。能起修行也。捨邪 執者。有二邪執。所謂人執。及與法執。捨此二
義。下文當說。下化眾生竟在於前也。此下二 句。上弘佛道。除彼二邊之疑。得起決定之信。 信解大乘唯是一心。故言起大乘正信也捨
前二執分別。而得無分別智。生如來家。能紹 佛位。故言佛種不斷故也。如論說云。佛法大 海。信為能入。智慧能度。故舉信智。明弘佛
道。偈首言為。下結云故者。為明二意故。造此 論也。歸敬述意竟。此下第二正立論體。在文 有三。一者總標許說。二者舉數開章。三者依
章別解。文處可見。初中言有法者。謂一心法。 若人能解此法。必起廣大信根。故言能起大 乘信根。信根之相。如題名說。信根既立。即入
佛道。入佛道已。得無窮寶。如是大利。依論 而得。是故應說。總標許說竟在於前。說有五 分以下第二舉數開章。有五分者。是舉章數。
云何以下。列其章名。因緣分者。非無所以。而 造論端。智者所為。先應須知故。立義分者。因 緣既陳。宜立正義。若不略立。不知宗要故。解
釋分者。立宗既略。次應廣辯。若不開釋。義理 難解故。修行信心分者。依釋起信。必應進修。 有解無行。不合論意故。勸修利益分者。雖示
修行信心法門。薄善根者不肯造修。故舉利 益。勸必應修。故言勸修利益分也。此下第三 依章別解即為五分。初中有二。先牒章名。次
顯因緣。顯因緣中。有二問答。一者直顯。二者 遣疑。初問可見。答中有三。總標。別釋。後還 總結。第二別解。八因緣中。初一是總相因。後
七是別相因。初言總相。有其二義。一者凡 諸菩薩有所為作。每為眾生離苦得樂。非獨 在此造論因緣。故曰總相。二者此因雖望立
義分文作緣。然彼立義分。總為解釋分等作 本。此因亦通為彼作緣依是義故。亦解總相。 言離一切苦者。分段變易一切苦也。究竟樂
者。無上菩提大涅槃樂也。非求世間者。不望 後世人天富樂也。名利恭敬者。不求現在虛 偽之事也。此下七種是其別因。唯為此論而
作因故。望下七處作別緣故。第二因者。解釋 分內有三段中。為二段而作因緣。謂顯示正 義。對治邪執。顯示正義之中說云。依一心
法有二種門。是二種門皆各總攝一切諸法。 當知即是如來所說一切法門之根本義。以 是一心二門之內。無一法義而所不攝故。故
言為欲解釋如來根本之義也。彼第二段對 治邪執者。即令眾生捨離人法二種謬執。故 言為令眾生正解不謬故也。第三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