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es on the Treatise on the Awakening of Faith in the Mahāyāna 起信論疏筆削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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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信論疏筆削記卷第七長水沙門子 璿 錄
[0331b15] ◎疏釋上等者。立義文云。何以故。是心真如 相即示摩訶衍體等。今此正釋也。科動靜不 一不異。如次是前二門。與不相離義。頓說實
難故成前後。觀智境者。以體非名相之法故。 言念之所不及言念尚所不及。豈落見聞。唯 久修觀智。方得相應。所以說者。意令如此用
心也。故下文云。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 緣相。乃至若離於念。名為得入。亦如楞伽云。 真實離文字修行示真實。次後科云。生信境
者。以有空不空二種義相。既容言說故。得聞 者生於信心。所以說者亦意令生信也。故下 文云。依言說分別。有二種義等。亦如楞伽云。 言說別施行分別應初業。
[0331b28] 疏釋上真如義者。彼云。是心真如相。今且釋 真如兩字。
[0331c01] 論即是下二示法也。疏二。初釋上句二。初釋 一字二。初約當體釋。無二真心者。竪窮橫遍。 為一切法平等所依。依正凡聖唯此為體。離
實相外更無別法。故云無二。揀非偽妄靈鑒 不昧故名真心。此非下揀濫。夫言一者。見數 之首。今非此等也。謂如下明一之相。謂真如
之理虛通圓融。於一切法平等平等。體非別 異故云一也。
[0331c09] 又對下二對二釋。斯但對下空不空二以稱 一也。下但約相。今唯顯體亦非算數。
[0331c11] 依生下二釋法界。諸有聖法依此生故。即菩 提涅槃十力四無所畏等。是聖人所證所得 之法。故名聖法。故圓覺云。無上法王有 大 陀
羅尼門。名為圓覺。流出一切清淨真如菩提 涅槃及波羅蜜。教授菩薩。因義者。法即聖法 界即是因。能生聖法故云法界。問據前所說
真性是凡聖染淨通依。何故此文獨言聖法 因義。答此中乃是以勝顯劣也。非謂揀於凡 法。聖法尚依。豈況凡耶。此約終教故作此釋。
若就圓教事理無礙相。即相入渾融含攝。為 一真法界也。
[0331c22] 疏二門之中下二釋下句三。初釋大總相。別 相者。生滅門。總相者。真如門。然亦下釋成大 義。謂別相之中所有染淨諸法。此門收盡竟
無所遺故稱大也。故次文云。一切法離言說 相等。斯則揀非別故言總。收別盡故言大。然 論總相有於四種。謂下中上上上下者。謂一切
有漏皆苦。理通苦樂名為總相。不通無漏乃 名為下。中者。謂一切行無常。理該三諦。名為 總相。雖通無漏不兼無為故名為中。上者。謂
一切法無我。理通四諦名為總相。猶是真詮 (真諦) 未窮實性 (第一義諦) 但名為上也。上上者。謂真如 是一切法之實性。遍通凡聖。情與非情無所
不該故云上上。論所明者。當於第四。超勝前 三故。云大總相也。
[0332a07] 此一下二釋體字。全作生滅。即事法界。全作 真如即理法界。既是一體所為則令二無障 礙。即是理事無礙。法界也。二皆言作者。生滅
即隨緣變作。真如即轉改其名曰作。二義俱 無能所義言作也。
[0332a12] 軌生下三釋法門。軌謂軌則。物謂眾生。解即 智解。謂諸眾生內有熏習之力。於此法界體 上生始覺智。智起反照。常依法界軌則而修。
即不空不有無我無人等。是法界軌則。始覺 之智依而行之。故下文云。順本性故修檀波 羅蜜等。圓覺亦云。流出波羅蜜等。教授菩薩。
然法更有任持之義。今以順文。唯取斯義。聖 智等者。謂法體虛通以能容。彼聖智出入故 受門稱。遊即出入也。謂入則自證出則利他。
佛及菩薩皆有二義。然唯局登地已上乃至 究竟。不通凡位故云聖智。以地前未發無漏。 未能親證故。前科云觀智境也。
[0332a24] 論所謂下三釋成。釋法體者。論云。心性性即 體也。反顯心相不妨生滅。即屬後門。隨妄不 生者。隨無明九相之妄。妄生而心性不生。約
治不滅者。約始覺反流四位治染。妄滅而心 性不滅。此約妄生妄滅。顯心性不生滅也。修 起不生者修行顯起大智慧光明等。及十力
等功德生。而心性不生。處染不滅者。處於生 滅垢染。十力等功德滅。而心性不滅。此約淨 生淨滅。顯心性不生滅也。世間不破者。明真
如流轉世間。世間有破而真如不破。不破即 不變義。故下疏云。在染不破。出世間不盡者。 謂修行故。真如顯出世間。世間盡而真如不 盡。故下疏云。治道不壞也。
[0332b08] 會妄顯真者。意令體妄。即是不須待滅也。如 經云。色即是空非色滅空。論二初會妄。疏妄 執等者。謂聞前段真如是總相法門。體即真
如舉體作諸法。若爾。應知諸法生滅。即是真 如生滅。何故乃言心性不生不滅。釋意云。諸 法本無說何生滅。如見空華本自無體。說誰 生滅。
[0332b15] 論若離下二顯真。疏疑者下徵其所以。可知。 釋云下正顯文意。又若下反以釋成。皆可解。 誰是病眼者。須知見空華者。是病眼。若眼明
淨必不見華。楞嚴云。若無翳目而能見華。云 何晴空號清明眼。應知見諸法者。是曰凡夫。 不見法者斯曰聖人。聖人稱實既不見於諸
法。當知諸法凡夫妄見。實無生滅也。諸法既 無生滅。真性何曾動搖。是故前云不生滅 也。
[0332b24] 論是故下三。初標舉能離。疏是所執下二句 解是故二字。是故者。指前二段為所以也。所 執空即指前無一切境相。真心不動即指前
心性不生滅也。由斯之故。遂得一切諸法即 真如也。然此二句又迭互相成。乃由所執本 空所以真心不動。又由真心不動故。得所執
本空。其猶萬像本空明鏡不動。由此下正結 真實。由此二字指前所以。一切下正顯真如。 即釋論中一切法下文也。此中顯真而舉一
切法者。以其性不離相故。一切諸相性所成 故。人皆執相以迷性故。今約相而顯性。令知 相即無相唯一真如。觸境對緣任運合道。動
靜施作無非妙門。然此論中從本之言。與下 畢竟之言。相望互成影說。謂從本二字約望 過去。以顯真義。謂非是先來不離言等諸相。
而今方離。以從本已來便自離相。影取未來 畢竟如是下。畢竟二字。約望未來以明如義。 謂非是只於今日。平等不變不破。以盡未來
際畢竟平等不變不破。亦影取過去從本以 來便自如此。又此二義各通下三句而轉。又 一切法言亦通下畢竟而轉。思之可見。
[0332c16] 論離言下正顯所離二。初離妄相以顯真。疏 言語路絕者。上句即音聲不及。下句即名句 文不及。既聲名句文不及。即當言語路絕也。
非聞慧境者。聲名句文是所聞故。意言分別 者意言。即是分別也。以形口曰言。在意曰分 別。今以所分別與所言同故。云意言也。夫人
發言。皆意中之事故。詩序云。情動於中而形 於言也。心行處滅者。以相是心之行處。行猶 緣也。既離於相心無所緣。所緣既無能緣亦
絕。無相真理何思慧之所及乎。離偽等者。偽 則鍮似真金。妄謂影如本質。凡是有名相。法 悉皆偽妄。故金剛云。凡所有相皆是虛妄。又
楞嚴云。幻妄稱相。以偽妄故。則非是真。今既 離於名相。即非偽妄故名為真。離異等者。謂 有差別有變異。可破壞也。今既皆離故名如
也。又若約的訓。如者似也。夫法異則不似。不 似即非如。今既不異。不異即相似。似即如義 也。故圭山云。謂此實體於未來。常如過去。於
色中常如受中。真實相如非為妄似。展轉釋 者。為何畢竟平等。為無有變異故。因何無有 變異。為不可破壞故。又不可破壞者。為無有
變異故。無有變異者。為畢竟平等故離世間 者。世謂遷流。間謂墮在其中以差別變異破 壞。是世間法。今皆反此故云離也。非脩慧境
者。脩即是定非定境也。夫苦空無常不淨等。 皆是定所緣。故正智相應者。即如之智證即 智之如。除此之外莫能及焉。故下文云。以離
念境界唯證相應。故從上來下乃是通斷前 後二文。仍辨下段之意。以對非三慧境也。
[0333a16] 論畢竟下二離異相以顯如。疏雖遍等者。在 染時與在淨時同。謂凡夫真性的同諸佛真 性。如淨室空與穢室空等。此約同時橫說也。
在緣者。謂在染淨緣中過去如現在。現在如 未來。猶昨日空與今日空等。染淨雖自改變。 真如於此無遷異也。又染緣即以生相為始。
業繫苦相為終。淨緣即以覺滅相為始。覺生 相為終。真如於中竟無改變。此約異時竪說。 不同有為者。是無作法故。體若虛空欲何破
壞。在染不破等者。隨流則妄染起。而真體無 損。反流則妄染壞。而真體如舊。故圓覺疏云。 處生死流。驪珠獨耀於滄海。踞涅槃岸桂輪 孤朗於碧天。
[0333a29] 論唯是下三結體立名。法體者。一心即是法 體。故前文云。所言法者。謂眾生心。諸法既 無故唯心在。如萬像本空唯是一鏡圓覺云。
諸幻盡滅覺心不動。依義立名者。於一心上 依離偽妄變易之義。以立真如之名。
[0333b05] 疏言教非實等者。以權設故因緣有故。意令 假其有言以契無言。無言之理可以證悟。有 言之教不可取著。取之即成認指亡月也。十
地論說隨聲取義有 五 過失。一不正信聽既 逐聲不會深意。二退勇猛由不正信則無勝 解。不能決定。三誑他由不會故。或以深為淺
以淺為深。四謗佛執權為實。或執事迷理。便 謂如來言成虛妄。五輕法以謬解成性聞深 不重。釋無實所以者。以一切境界。皆從妄念
所生。念尚無體。況所生法而是實耶。故前文 云。一切境界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心念 則無一切境界之相。由是一切言說。皆是假
名無有實體。性不可得也。疏恐諸下敘外疑 可見故。今下以釋論也。若據疏意從一切言 說下盡是釋前故名真如四字也。在文可見。
然此釋疑之文。合在次前文下注釋。方得文 便。學者應知。不相違者假名與離名雖言異 而義同。良以等者。凡是有名。皆依相。立真
如無相所立即空。以遍計所緣不入真實故。 故楞伽下引證名相俱遍計也。相從想生名 依相立。不離相故。故曰相。隨緣此相名又
生妄想即遍計心也。然此段論以愚詳之。從 以一切下。四句合是前科所離相中釋所以 也。疏文節釋科解俱不穩暢。今於疏外略助
一解。或問曰。何以真如體。上離前言說等相 耶。故論釋云。以一切言說假名無實故也。此 之二句乃是釋前離言說名字二相所以。也
謂心性真實不與虛妄相應。言說名字但是 虛妄假有。無其實體不與真合。是故離也。但 隨下二句文通兩勢。一則釋前離心緣相所以
也。以心緣之相但是隨彼妄念而生。念無自 性緣相何有。故云。但隨妄念不可得故。故字 通於前段。以真體無念。念則違真是故離也。
二則釋前假名無實所以。此如疏解。譯者務 簡兩段一釋。此文之巧略也。從言真如者下 方是釋疑。疑曰。前云離言說等相。以顯真如
無相。今復結云。故名真如。豈非言說等相耶。 故此牒而標云言真如者。亦無有相。疑者復 云。顯言真如正是名相。何謂無相。故論釋云。
謂言說之極。因言遣言也。意云。非謂立此真 如一名。便滯於相。以寄此假立之極名。以遣 於言相也。有智至此希為詳焉。餘文如疏。立
名分齊下敘疑答釋。文並可知。諸名邊際者。 如極微是色邊際等。今真如是名之邊際。故 此名後更無名也。十種名者。一法名謂蘊處
界三科。二人名謂信等五十二位。三教名謂 修多羅等十二分。四義名謂蘊處界等所顯 義理。五性名謂無義文字無所詮表。不生義
解。六略名謂眾生等。七廣名謂眾生等各有 差別義名。八不淨名謂凡夫等。九淨名謂生 滅即真。十究竟名謂真如也。故偈云。人法及
教義。性略及廣名。不淨淨究竟。十名差別境。 遣於名者遣於諸名也。若不立此極名。不能 遣於諸名。例如扣犍息喧。若無此聲。不能止
於諸聲也。若存等者。若存真如名。亦同不遣 名。雖是極名體畢竟假。存而不亡。豈稱法體。 須知雖立真如之名。名即無名。無名之名故
曰假名。即是離名也。故淨名云。文字性離即 是解脫。學者至此雖因名而生解。必亡名而 證耳。疏一云下。克就真如自體釋。可知。妙智
等者。既無名相則非心識所緣。但唯微妙真 智觀行所及。謂遍計所緣是假。假故可遣。妙 智所證是實。實故不可遣。圓覺云。諸幻滅盡
覺心不動。前則能所皆妄。此則能所皆真也。 二云下會顯生滅無相釋。意明非謂以真如 體遣生滅法也。何以下徵起下文。以法下釋
有二意。初約唯真無法解即約真如門釋。但 有真如更無餘法性何可遣。又以下二約有 法無性解。即約生滅門釋。雖有染淨自性本
空。何用更遣前如鏡體無像。後如影像即空 也。外人下約真如門釋。離妄情者名相俱絕 情有理無。若使可立。焉能離妄。故下文云。以
離念境界唯證相應。故又生滅下約生滅門 釋。生滅無性。無性故即真。真本自立。故云 不待。斯則真如本立。更不須待立生滅法。以
為真也。其猶於波本自是水。何須待立以為 水耶。何以下躡前徵起下文。真故下約真如 門釋。夫真者。非偽非妄。如者。不變不易。今
若可遣即成偽妄。可立即成變改。以先不立。 今方立故。又生滅下約生滅門釋。以真如從 本以來舉體成生滅。生滅無性。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