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es on the Treatise on the Awakening of Faith in the Mahāyāna 起信論疏筆削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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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信論疏筆削記卷第九長水沙門子 璿 錄
[0342b08] ◎二釋本覺名。疏二。初隨文別釋。責意云二 者。但反覆成難。而實無二故。本疏云。進退成 難。
[0342b11] 以對等者。下云。當知染法淨法皆悉相待。今 此且約對於新生。立為本有。以始覺從修新 生。本覺性自元有。由是對始以立於本。又以
下約別義釋。前約對始名本。今約生始名本。 原其始覺是本所生。內因熏習外假緣力。創 然而有。故名為始。生於始故名為本也。苟無
所生亦不名本。如女生子方得母稱。
[0342b18] 以至下此辨但名覺之所以。以始本既合。則 無二相。無二相故但是一覺。故下文云。亦無 始覺之異。以四相本來平等同一覺故。又此
下約別義釋。前段是辨一覺所以。此即辨始 覺所以。意明此段論。文是明始覺。以依本起 始。始還同本故名始覺。以始得無念之覺。名
真始覺也。已前雖亦名始覺。以未離念猶名 不覺。或立相似隨分等名。至此念盡已覺初 相。故名始覺。是知直待合同本覺心源。故名
究竟覺。智淨相等並同是始覺也。
[0342b28] 問若下。二問答違妨。異不成始者。以前文云 是本所成故。融同本體方名始覺故。同不成 始者。以前云至心源時。始本無二平等一相
無所待故。既而同異二俱不立。如何說言對 始立本耶。此問因次前疏文中來。答意昔日 不覺而今始覺。若窮其體與本不殊。就生滅
門相待義邊。得名始本也。形本不覺者。形本 覺故立為始。形不覺故立為覺也。若至心源 已屬真如門攝。不同前難。而實始覺等者。無
不覺之染緣可形待。故無覺名。與本平等不 殊。故無始名。但名真如。不名始本覺也。由是 真如門中。但顯於體不顯相用。
[0342c11] 二始覺疏明起等者。正明始覺。文雖在後。轉 推其源元因本覺。由迷本覺方有妄念。妄念 即不覺也。則前依如來藏有生滅心。後依覺
故迷等。如依不睡人有睡人也。論依不覺有 始覺者。如依睡人方有覺人。疏三。初別解文。 本覺等者。下云。以有真如法故。能熏習無明。
以熏習故則令妄心厭生死苦樂求涅槃等。 究竟同本者。下云。而實無有始覺之異。本來 平等同一覺故。下文引證者。即隨染本覺中
文。斯則本覺離染初淨。便名始覺。
[0342c21] 此文下二通辨論意。此如好人成睡人。睡人 成覺人。此顯展轉成立也。始覺同本下明展 轉泯絕也。如覺人同好人。以同好人故。即無
睡人。無睡人故即無覺人。無覺人故即無好 人。無好人故平等。平等亦不可。言平等者。無 始本異故。再言之者有二意。一則始覺與本
覺平等。始即本故。本覺與不覺平等。不覺即 本覺故。二即始本不覺竟無差別。本自平等。 又差別平等亦復平等。離言者。欲言始覺體
同本故。欲言本覺無所對故。欲言不覺體即 覺故。言之不及。故云離言。以離言故無相可 得。心行處滅故云絕慮。此即泯同真如門也。
[0343a04] 是故下三總結示。圓融者。圓攝染淨。覺與不 覺融歸一體。清虛無累故曰解然。迷覺中道 一不住著。故名無奇。況有三身異者。以三身
由始本所成。始本既不安立。豈有三身之殊。 此揀權教定說三身差別。於中分為無為別 及三常之異也。但隨下釋疑也。或曰下說不
思議業相緣熏習鏡報身應身。又云。無明盡 有不思議業。能現十方利益眾生。此豈非報 化之用。何言無三身耶。故此釋之。但約機見
有異名為報化之身。若約果海實無身說。下 文即真如用大。文云。諸佛如來唯是法身智 相之身。第一義諦無有世諦可見之法。但隨 眾生見聞得益。故說為用。
[0343a17] 科始覺者。亦可前略明始覺體。今廣明始覺 相。後始不異本。即結相同體。初標因果。疏染 心者。即六染心。性淨者。即如來藏。以污淨成
染故。說淨為染源。故下文云。是心從本以來 自性清淨。而有無明為無明所染。有其染心。 麁相者。即轉現二相并六麁等。轉現亦是細
中之麁。並為麁相。生相即業相妄中最細者。 以麁從細生故。說細為麁源。故下文云。麁中 之細。細中之麁菩薩境界。細中細是佛境界。
然心源之言疏中兩解。初解依士釋。次解依 士持業二釋俱通。或可淨心即源持業釋。此 解與疏初解。俱約所證之極。疏之次解約所
斷之極。斯則心源二字通於真妄。覺之一字。 即是始覺。始覺至於生相。生相足以斷除。始 覺至於性淨。性淨足以冥合。故下文云。覺 (始覺) 心 (性淨)
初起 (生相) 心 (冥合) 無初相 (斷除) 以遠離微細念 (上所 斷者) 故。得見心性心即常住 (上注合者) 名究竟覺
(能所合已別立 此名) 始覺道圓者。道即因義至此位中因滿成 果。無始本異名究竟覺。即佛地也。不了等者。 有生相等之所隔故。金剛等者。金剛喻定無
間已還。乃至一切異生。即下文隨分相似及 不覺等是也。斯則究竟是果。非究竟是因 也。
[0343b12] 疏前三者。則滅異住。覺此三相已還名不究 竟。後一則生相。此一相盡故名究竟。此約反 流故生相居後。若約順流則滅相為後。
[0343b15] 科顯四位者。此同圓覺凡賢聖果之四。或開 為五位。即資糧加行通達修習究竟也。或合 為三。謂信行淨心究竟也。廣即五十二位。疏
三。初總敘意文七。今初略標大意。麁則滅相。 細則生相。中間相望互通麁。細寄顯等者。寄 託四種塵勞相上。顯明始覺功力分齊。是則
約所覺之麁細。辨能覺之淺深也。
[0343b22] 然此下二料揀四相。意顯真心隨無明熏。從 細至麁從惑至業。寄此惑業之上。說為四義。 乃是一期之四相也。非約等者。剎那之中雖
具四相。非今所辨故乃揀之。
[0343b26] 今以下。三正釋本義二。初標列如文。
[0343b27] 二釋文二。初總三。初總敘起妄二。初正敘原 者。鞠窮之義。夫語辭也。謂窮此四相之由。本 因迷心所成也。或二字俱是發語之端。心性
下敘所迷心體。即真如門。如前文云。所謂心 性不生不滅。乃至離心緣相等。而有下明迷 成生滅。即生滅門。如前云依如來藏故。有生 滅心等。
[0343c05] 經云下。二引證。初則涅槃。如前所引。又經即 法身不增不減經。彼云。即此法身為過於恒 河沙。無邊煩惱所纏從無始世來。隨順世間
波浪。漂流往來生死。名為眾生。今疏略引大 概。此下下即隨染本覺中文。
[0343c10] 今就下。二總配四相如文。
[0343c11] 佛性下。三引論釋成。彼論所說一一有為。莫 不皆為四相所遷。以證今論一期四相。
[0343c13] 二別下二。初略配下文。約位等者。即將此覺 四相位。對下六染文。即知此四別分各成多 少不等。如下文云。一者執相應染。依二乘解
脫及信相應地遠離。即是此文如二乘觀智 初發意菩薩等。覺於念異念無異相等。下文 具云。二者不斷相應染。依信相應地。修學方
便。漸漸能捨得淨心地。究竟離故。乃至五者 能見心不相應染。依心自在地能離故。此上 四染即是此文云。如法身菩薩覺於念住。念
無住相等。又下文云。六者根本業不相應染。 依菩薩盡地。得入如來地。能離故。即是此文 如菩薩地盡。滿足方便一念相應。覺心初起
心無初相等也。以此對彼足見四相別分之 義。但以彼約淨智翻染。一向就煩惱道說。故 不說於滅相。今文約覺起始終。具論故總明
四相也。準海東疏配。生相有三。三細也。住 相四。即七識四惑。異相六。即根本六煩惱滅 相有七。即身三。口四。然彼所說法體即同。但
開合有異。今疏即就當論所辨。以要順宗故。 無以棄近而就遠也。
[0344a04] 生相下。二廣釋四。今初業相者。標名。謂由下 釋相。以無明下結成。表此先無故名生相。甚 深下別歎。下文下引證。即生滅因緣中文。即
下文下類攝。初一即業相。後一即根本業不 相應染。第一即業識。此等下都結。但以所說 為門不同。而法體是一。故皆攝之。為門不同
者。九相是明不覺。五意六染是明生滅因緣。 但五意是生因緣。六染是滅因緣也。由義異 故。名字不同。及說處亦別以體同故。故通攝 也。下諸段標釋結攝例此。
[0344a14] 住相下。二住相。此二等者。已上三細是三不 相應心。屬於本識。此二並在等者。此是麁中 之細屬於事識。無明等者。結成也。確然不改。
故名堅住。後二即轉相現相。初二即智相相 續相。後四即轉識現識智識相續識。中四即 能見心不相應染。所現色不相應染。分別智 相應染。不斷相應染。
[0344a21] 言異下。三異相。此在等者。此二是麁中之麁。 屬於事識。無明等者。惑妄麁顯能發身口貪 瞋等別。故名異相。下文下類攝。中二者。即執
取計名字相。初一者。執相應染。以合二相為 一染故。意識即意之識。
[0344a26] 言滅下。四滅相。滅前異心者。謂惑至此終極 入於業道也。如小乘滅相滅現在心。令入過 去。以無明等者。從微至著起惑造業。業因既
成心招來果。一期事畢。故名周盡。以周盡故。 故言滅相。非謂從此不起煩惱。如人謀事緣 備事遂。名為周盡。以果下。或問曰。生等四
相。於九相中已攝前八。何故不攝業繫苦相 耶。故此釋之。意云。因則未造者不造。已造 者轉滅。即有可斷之義。若至果報已當受處。
即不可斷。如已至地獄。必當須受也。故佛令 知苦斷集不令斷苦。是斯意也。故今文中廢 置不說。言第六者。即六麁之最後也。
[0344b09] 是故下四總結前說。唯一夢心喻也。如有一 人 (真如) 忽然睡著 (無明) 作夢 (業相) 見 (轉相) 種種事
(現相) 起心分 別 (智相) 念念無間 (相續) 於其違順深生取著 (執取) 為善 為惡是親是疎 (計名) 於善於親則種種惠利。於
惡於疎則種種陵損 (起業) 或有報恩受樂。或遭 報怨受苦 (業繫苦相) 忽然覺來上事都遣。當知此事 唯一夢心。皆因等者法也。九相之興皆依此
力。如依於睡有諸夢事。經云下引證。即勝鬘 經也。彼云。世尊如是無明住地力。於有愛數 四住地。無明住地其力最大。大論云。譬如大
地有勝力故。持四重擔。故名住地。一大海。二 諸山。三草木。四眾生。無明亦爾。於五住地中 此最難除。故知力大。下文則九相末都結之 文。
[0344b23] 雖復下五據理融攝。先縱牃前文。謂細不是 麁。惑不是業。法執非我執。本識非事識。前位 異後位。故云階降。然其下攝彼麁細差別。以
為一念。所言一念有兩意。一則但是一無明 之念。二則一剎那之念。且如一人忽逢一怨。 便行殺害 (業起) 如以為張人王人 (計名) 定言於我有 怨
(執取) 惡心無間 (相續) 分別是怨非親 (智相) 彼為所見 (現相) 已為能見 (轉相) 心念起動 (業相) 即於一念之中八相
具足。然於二義中正唯前義。亦可一念者即 一心也。故下文云。一念相應。即無念之一念 也。謂麁下出所以。或問曰。既有麁細前後等
差。何得說為一念。故此釋也。謂雖有麁細等 差。而是一心而作。豈有心在滅相。而生相 中無心。若言無者。生何所依。亦不可分此一
心以應四相。既心不可分。復無前後。如何四 相得有前後耶。如人是一夢種種事夢事。雖 多即無前後。故說下引證。即始覺末文。正云。
而實無有始覺之異。以四相俱時而有皆無 自立。本來平等同一覺故。
[0344c13] 然未下六決通伏難。或難云。既四相同時。何 故覺者有其前後。故此釋之。達心源下以了 四相同依心者。方得俱時而知也。如人夢中
說夢。漸漸而知。或至覺來方可併悟。斯乃得 失在人。不應疑法。經云下引證。始者下轉釋 所引。並可知。
[0344c19] 既因下七結成始覺二。初順流釋所覺。所覺 即不覺也。種種夢念即煩惱障。轉至滅相即 業障。長眠下即報障。既三障所覆。殊不覺知。
無始至今未曾覺悟。故云長眠。三界即依報 六趣謂正報。於此六中數數歸往。故名為 趣。
[0344c25] 今因下。二約反流以明能覺。能覺即始覺二。 初明起覺因緣。本覺熏者。內因熏也。覺力冥 熏微妙叵測。名不思議。本覺是體熏令厭求
是用。此即內因體用也。又因下明外緣熏力。 真如是體。所流教法是用。此即外緣體用也。 梁攝論說從清淨法界。流出正體。智正體智
流出後得智。後得智流出大悲心。大悲心流 出十二分教。清淨法界即是真如。據本而言。 故云真如所流教法。聞熏者。謂以聞慧熏得
真流之教。反資覺性。令彼有力。是則本覺所 流教法。還即熏於本覺。
[0345a07] 以體下二顯覺起功用。即指前內外熏力。能 起始覺也。體同即外緣之體與內因體無二 相故。即真如同本覺也。用融即外緣教法與
內厭求。二相通和不相違拒也。領彼聞熏者。 正顯同融之相。若不同融即不領受。以領彼 故。遂能資益內熏覺性。起始覺之解。解力既
增無明力劣故。得反流漸向心源也。始息滅 相下明其漸向之義。從初信位止其造惡。次 了我空。漸斷法執。覺至本識窮了生相。纖塵
既盡覺照獨存。故曰朗然大悟。即無明夢盡 成究竟覺也。覺了等者。心源常湛本自不動。 動相既無對誰云靜。下云。覺心初起心無初
相故。又云。譬如有人迷東為西方實不轉等。 平等者。心無二相故。再言之者平等之相。亦 復平等故。或即本末平等。能所平等。自他平
等。以要言之。諸相待法。悉平等故。如經下引 證。即華嚴經。經云。譬如有人夢中見身墮在 大河。為欲渡故發大勇猛。施大方便。以大勇 猛施方便故。即便
[寤-吾+告] 寤既 [寤-吾+告] 寤。已所作皆息。 菩薩亦爾。見眾生身在四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