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es on the Treatise on the Awakening of Faith in the Mahāyāna 起信論疏筆削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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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信論疏筆削記卷第十二長水沙門子 璿 錄
[0359a05] ◎論結文二。初正結。疏無明根本等者。揀非 枝末故。以依無明力而任持。託業識心而安 住。故下文云。以有無明染法因故。即熏習真
如。以熏習故則有妄心。以有妄心即熏習無 明。不了真如法故。不覺念起現妄境界等。故 云。由此而成也。現識等者。等下六麁。皆是所
現色心境界也。故一切境由此住持。若無明 等者。以依無明故。有妄心。依妄心故現妄境 界。所以無明未盡心境不滅。如風未息波浪
不滅。離心無體者。皆從心起。非外來故。即心 無體者。所起之法同能起故。鏡喻兩意如法 可知。
[0359a17] 論唯心下釋成二。初正釋。疏虛妄現者。妄念 熏真起諸虛妄法故。亦可此文是結前諸法 無體所以也。此中二意。一唯心故。二處妄故。
如前鏡像一體同鏡故。二體不實故。由斯諸 法無體可得也。
[0359a22] 論以心下。二轉釋。疏二。初解文三。初略標 意。反驗等者。反釋上文心現之義。法既隨心 生滅。當知法從心生。生法皆妄也。
[0359a25] 此中下。二別解文。初明生義。即指前段論文 也。此則下顯意。非謂心是能生法是所生。 以真心隨熏全體成動而作諸法。如金生
器等故云生也。若無明下顯滅義。即下文 因滅故緣滅等也。此則下明意也。明此心 體反本還源。獨顯性淨故云心滅。此但心中
無其妄動寂故名滅也。故疏云。心源還淨故 云滅也。此約真心顯生滅義。若約妄心說者。 即業轉二識。名之為心。斯則妄心於真心中。
若生若滅。真心不生滅也。如前文示。相續心 滅智性不壞。如波相滅濕性不壞。如上約真 約妄。雖皆有生滅之義。究實而論。皆妄有生 滅。真無生滅也。
[0359b09] 既心下。三總結。釋上文無體義也。以上云一 切法如鏡中像無體可得。故此結成。
[0359b11] 問上說下。二釋妨。問意云。前明九相生滅。後 即結云。當知無明能生一切染法。以一切染 法皆是不覺相故。今文復云。唯心虛妄。心生
法生心滅法滅。二文不相遠何以頓爾不同 耶。答下意云。前辨生滅單就不覺說故。結過 屬無明以功在不覺故。今此下明今文意。意
明。此文具說真如為因無明為緣。由此因緣 道理和合。成就色心諸法。既屬因緣。遂令諸 法無性之義顯然可見。真如隨緣不住之理。
煥然明矣。彰明也。故結下既明和合本因。真 如隨緣成和合義。今結屬心。正其宜也。如水 初動功在於風故。前文中結屬無明。動無別
體則全屬於水故。此文中結屬心也。故不可 言波無別體。而唯屬於風。法理亦然。如喻可 知。
[0359b26] 一辨麁。疏此生下。明此意之識。是前第五相 續識之所生故。名生起識。然無異體。但約麁 細而分二別故。云同是一識。若更細論亦即
是前智識也。以同依境界之所起故。今不指 此而偏指相續者。以是意識親所依故。但前 下對前辨異以相續識。是法執分別。望於我
執見愛。此名細惑又約能生依止義邊。說之 為意。此中下明今義。謂依前細相之上生起。 此麁分別識。此識與人我貪瞋見愛麁惡煩
惱相應。故下文云。此識依見愛煩惱。增長義 故。即就所起義說故。云從前起門。即是執取 計名也。以是分別之中麁分別故。名為意識。
意之識者。依於五意所起之識故。本疏云。依 意之識依主釋也。簡非聖者。即二乘及地前 菩薩也。此二種人已能遠離意之識故。故約
凡夫以顯麁也。又以五意亦名意識。恐有所 濫故。此約人揀之。其實五意名識。是持業釋。 故不同此。無對治等者。謂無始覺觀慧也。二
乘三賢得人空觀。既無取著。當知凡夫取著 深者。蓋無觀慧也。其猶重病既不與藥。厥疾 寧瘳。
[0359c18] 惑體論計我我所者。正釋取著之相。由計我 及我所故名為深。疏心外計境者。此是法執 屬前智相及相續相。亦復等者。正是此識屬
於我執即蘊。謂凡夫所執我。但通執自五蘊 為主宰故。離蘊即外道。所執神我。然有三宗。 一數論計。我體常而量周遍。猶如虛空。二勝
論計。我體常而量不定。隨身卷舒。猶如牛皮。 三無慚計。我體常。猶如微塵。應於根門如是 眾多。故云種種。
[0359c27] 依緣疏但緣倒境者。如執苦為樂。不淨計淨。 無我計我。無常計常等。故云倒境。不了正理。 謂不知無我等也。故金剛云。凡夫之人貪著
其事。
[0360a02] 立名。疏此論等者。謂於一意之識中。分出眼 等五識兼本成六。以對六塵。然前相續智識。 亦緣六塵。以彼不與愛見相應故。屬前意也。
故前云。六麁屬意識故。依六根等者。謂依內 六根發於六識。緣外六塵。斯則聚緣內搖趣 外奔逸。既以一為六。即分離義也。如佛頂
經云。元依一精明分成六和合。又能下以此 意識遍緣一切。通三量故。假實俱緣。如前云。 能令現在已經之事忽然而念。未來之事不
覺妄慮。內外者。內根外塵色心諸法。亦即計 我我所也。
[0360a13] 所依。疏見一處等。五住地中之一數。此是 三界分別麁惑迷理起者。同於見道處斷故。 名見道惑。欲色有三愛。即三界俱生細惑迷
事起者。於修道位中所除斷故。名修道惑。以 此等者。謂以此見愛煩惱熏於第八。令彼識 中第六種子有增益生長故。即起現行也。上
六下類攝。然執取計名正當此識。起業一相 是此所生總別報業。是此識造。今約所造從 能造說。亦是此識所攝。故云相從入也。六染
之中合此二相。以為一染。正當此識。
[0360a23] 標歎二。初牒上所說。疏牒上等者。上云。謂無 明力不覺心動故。謂心與無明和合。起成業 等三細也。
[0360a26] 論非凡下依位別歎三。一凡小非分。疏凡小 非分等者。凡夫尚不知意之識。況此三細耶。 二乘方覺事識中麁分。尚不覺細分。正認三
細以為涅槃。以是無明所起之識。非其境界 也。於五住地中。但覺前四。是前見愛所增長 識也。若根本無明是第五住非彼所覺。
[0360b03] 論謂依下二菩薩分知。疏十信等者。謂此菩 薩雖位在外凡。而能信教。了知本識因緣所 生。無有自性。決定無體唯是真如。方成正信
故。下說十信菩薩信真如。及修真如三昧。以 成正信之行。因果體者。因即無明果即本識 三相也。體即真如也。三賢等者。異前位之信。
殊後位之證。故言觀察。比觀者。既未親證。但 比度觀察。即相似覺也。論證法身即初地已 去。究竟即十地。乃至之言攝於中八。隨分覺
故不能盡知。然初地且約破法執故。說為少 知。若克就識論。八地方覺此識現相也。
[0360b14] 論唯佛下。三唯佛窮了。疏四相俱了者。以覺 前者則不覺後。覺後者必能覺前。是故此中 通言四相。故前云。若得無念者。則知心相生
住異滅。
[0360b18] 一徵。疏緣起妙理者。真如為因無明為緣。起 成諸識。斯則性起為相。是不思議微妙理趣。 故云妙理。問意可知。
[0360b21] 即淨而染。疏因即梨耶心體是其覺義。即不 思議變者。緣者即根本無明是不覺義。即不 思議熏者。論染心即業等諸識。以於不可熏
變處而熏變故。不染而染者。不染即前自性 心體非是染法。以不守自性故。隨熏成染。故 下云。真如之法實無於染。但以無明而熏習 故。則有染相。
[0360b28] 常淨。疏即染等者。雖隨熏成染。其體常淨。如 鏡現穢。其體不動。斯則正由不動而得隨緣。 正由隨緣顯得不動。
[0360c02] 結難測論唯佛知者。欲言其淨則九相紛然。 欲言其染則一味無變。若非佛智孰能知焉。 自性心難了者。以能隨緣成染故。所染難了
者。以即染而常淨故。言甚深智者。即八地已 上。以覺轉現少分而知。然從初地亦得少知。 以證真故。故前云。若證法身得少分知。
[0360c08] 顯不變。論常無念者。無念即覺義。既常是覺。 即無不覺。無不覺故。名為不變。疏雖舉等者。 如杌不作鬼繩不為蛇。東處無西等。緣起因
體。即前自性淨心。是此緣起體也。故云心 性。
[0360c13] 此顯下疏二。初釋心不相應。此明無明之體。 初起微細。未分王數心境之相應故。又此無 明是全性之惑故加心字。又亦可此惑是與
真心不相應之法。如前云。從本以來不與妄 染相應故。今以不如實知故。忽然而起。說此 以為根本無明也。
[0360c19] 唯此下二釋忽然念起三。初正釋今義。是諸 染法始起之本故。故約忽起以表其先也。
[0360c21] 如纓下。二引經證成四住。前使者。即無明使 也。無法起者。意顯無明。使外別無有法。為能 起無明之本也。
[0360c24] 是則下。三會彼同此二。一正會如文。
[0360c25] 此約下。二結揀。意明無前之忽然。非有始之 忽然也。言無前者。以此無明最微細故。更無 有法前於此者。前即始也。由無始起之本故。
故說忽然。故本疏云。以起無初。故肇公云。如 鏡忽塵如空忽雲。即斯義也。
[0361a01] 標中論染心者。以上云。無明所染有其染心。 今釋此相。有其六種差別不同也。
[0361a03] 然此下疏二。初敘意逆次配者。以前說隨流 生起故。從細至麁為順。次今明反流除斷故。 從麁至細為逆次。前取近理為先。今取易斷
為先也。由此下配第一染。以二乘三賢同斷 此故。便借下將前科此。免更會同。誠為省要。 二釋文。論分六段。今初二初障。疏是六下據
用科名。合無此說。今此重對者。為通前類攝 故。此即九相中二相。見愛等即五意中意之 識。麁分別即異相也。但麁下釋此別名。外執
於境與境相應。內起見愛計我我所故。污其 下釋此通名。淨行即真如根本智也。此智有 二。一人空智。二法空智。此智不起者。由染心
有力。為能障故。故名為污。若漸修此觀。觀成 智起即翻染心。故名為治。斯則敵體相違。故 成治義。然此以對始覺名染義也。若據論意。
則約對本覺之淨。以明其染故。前文云。是心 自性清淨而有無明。為無明所染。有其染心 也。問障染何別。答體雖無別。名義有殊。障則
對治覺立。如下文云。能障真如根本智故。染 則對本覺立。如前引文。是心自性清淨等。
[0361a23] 論依二乘下。二治。疏無學等者。此是見等四 住煩惱。辟支羅漢悉能離故。
[0361a25] 疏十解下二。初約三賢以明行位二。初正顯 行位。據此則三賢菩薩同受此名。以皆不退 失故。
[0361a28] 故地下二引論證成。無著論即金剛論。彼論 三地。謂信行地淨心地究竟地。
[0361b01] 疏此菩薩下。二對二乘。以顯斷惑。又二。初 覈劣以明麁惑二。初表異凡小。得人空者。以 此菩薩得此觀故。能伏現行不同凡夫。然於
種子不盡除滅。不同二乘。言隨眠者。種子異 名。謂隨逐有情眠伏藏識。今此論中約現行 說。名為遠離。非約種子。攝論下引證。上心
則現行也。二意者。留此惑種潤於故業。受分 段身。修習種智斷所知障。即自利也。兼俯就 群品攝化利益。即利他也。若不留惑種。即
同二乘獨出三界。二利俱失也。故圓覺云。菩 薩示現世間非愛為本。但以慈悲令彼捨愛。 假諸貪欲而入生死。問菩薩既留惑種。後起
現行受分段身。與凡夫何異。答前引圓覺足 辨其異。雖留惑種受分段身。以有智故終不 起過。假此分段為所依故。廣修種智及行大
悲。終不令此起於新業。如禁蛇法。雖不令死。 亦不噬人故。攝論云。煩惱伏不起。如毒呪所 害。留惑 (煩惱) 至惑盡 (所知) 證佛一切智。
[0361b19] 疏此約下。二揀定權實。初地下約頓悟說。謂 此菩薩在地前時。以二空觀雙伏二障。分別 至見道位。種現俱斷。從此位去。若智增者便
伏煩惱。現行至佛方斷。若悲增者故意令生。 極至八地。現行方伏留隨眠惑。以助願力化 利眾生。今此論中約生起時。一向竪說。及至
斷時從麁至細。故在地前。已除我執俱生分 別。至登地時。唯斷法執分別。二地已去秖斷 法執俱生。更無煩惱。不同彼教橫說二障種
子在第八中。良以權實教異。與此相望。校一 僧祇。學者要知。須明彼教。然智解可以旁通。 起行須依了義。冀諸學者審而詳之。言如餘 論者。即瑜伽唯識等廣明。
[0361c03] 今此下。二超勝以除細執三。初正明。以是實 教菩薩。從初正信。便達真如本有無明本空。 隨順無念。於此地前能修法空真如三昧。自
然令彼法執不生。伏於無明與真相應。故云 分斷。但伏故名斷也。
[0361c08] 故此論下。二引證。不了一法界義即無明也。 下說發直等三心。修無住等四方便及施等 六度。皆是此也。
[0361c11] 今但下三結意。以是約執取人。非約人明執。 故不論也。
[0361c13] 二中一障。疏但執下即是法執相續。生起不 斷故。前云相續。今云不斷。其義一也。
[0361c15] 論依信下二治。疏十解等者。謂從三賢位中 觀察尋伺分斷此染。直到初地方能全離。修 唯識觀。即資糧位中。習行順解脫分。尋伺方
便即加行位中。習行順決擇分。初地即見道 位。無漏智火燒煩惱薪。通達佛法名歡喜地。 三無性者。謂遍計相無性。依他無自然性。圓
成無前遍計我法之性。故唯識云。初即相無 性次無自然性。後由遠離前所執我法性。遍 滿真如者。即遍行真如。所言遍者。唯識云。謂
此真如二空所顯。無有一法而不在故。所言 證者。以無分別智契無差別理。能所兩亡也。 故唯識頌云。若時於所緣智。都無所得。爾時
住唯識。離二取相故。法執等者。由修習唯識 觀故。至此成就無漏智。相分得現行。由是此 執分別永得除滅。
[0362a01] 三中障。疏以能下釋名。可知。法執修惑者。所 知障中俱生之分。以修道所斷故名修惑。
[0362a03] 治中疏七地等者。以此地已還法空觀。有間 斷有相有功用。遂於染淨境界。未免分別。然 從二地已來。分分除斷。故云漸也。八地下釋
得離此染所以。以若殘此染。則不登七地。豈 況至八。故至七地門中都盡此染也。以二地 下釋二地名。謂攝律儀善法眾生三聚具足。
以遠離微細破戒垢故。名離垢地。準華嚴說。 十地如次修十波羅蜜。此即正當戒波羅蜜。 餘地非不持戒。以約增勝說故。以七下釋七
地名。斯則八地名無相。七地名方便。謂與無 相地作方便故。斯則無相之方便也。以八地 下轉釋可知。
[0362a15] 四中障。疏根本下則無明動心成業轉現相。 現相即境界也。此義前已頻說故。疏但舉初 後。
[0362a18] 治中。疏以八地等者。以色自心生故。心能變 色故。由是能毛容剎海。芥納須彌。色心不相 妨。自他無分隔也。本業經云。所謂無相大慧
方便大用。無有色習無明亦盡。百萬劫事無 量佛土事。以一念心一時行。現如佛形。現一 切眾生形。以一念心中一時行已無功用故。
三世間自在者。謂此菩薩觀此三種麁細之 色。無不通達。無分別智任運相續。相用煩惱 不能動故。以色下舉下位以反釋。意云。七地
已前現識不亡。既色不自在。今得自在者。蓋 現識亡也。然於七地觀斷至八地。盡前後皆 然。學者應知。
[0362b01] 五中治。疏善知下於他心得自在。十種稠林 者。華嚴云。此菩薩以如實智慧知眾生。一心 稠林。二煩惱。三業。四根。五解。六性。七樂願。
八隨眠。九受生習氣相續。十三聚差別。一一 皆云稠林者。此等諸法稠密如林。故以喻之。 淨名云。善知眾生往來所趣及心所行。此歎
九地菩薩。本業經云。一切功德行皆成就。心 習已滅無明亦除也。又以下明於自心得自 在。四十無礙智者。準華嚴說。有十種四無礙
智。四者。一法。二義。三詞。四樂說。十者。世親 判為十相。一自相。二同相。三行相。四說相。 五智相。六無我相。七業相。八因相。九果相。
十住持相。一一具四故。成四十。廣如彼說。有 礙下結所離之染也。起即不自在故。如前經 中心習已滅也。
[0362b16] 六中治。論菩薩盡地者。即菩薩究竟地也。如 前云。乃至菩薩究竟地。有本多云地盡義。亦 有在。不如地字在下義順。以前後皆結云地
故。此即第十地。如來即妙覺。斯則從九地。觀 斷佛地方盡。無垢地即如來地。與十地終心 竟無有異。然本業經中。自等覺為無垢地。
此即別開。今此所明等妙二覺。合為一位 也。
[0362b24] 辨無明等者。如上六染。但是無明所起之法。 今已分配因果諸位。明斷竟。然上云不達一 法界故。名為無明。未知此使依何位人。能遠
離耶。故今辨之。疏麁者。枝末無明。從初地漸 離至七地方盡。細者。根本無明。此即下上 說自性清淨心。為無明所染有其染心。當知
無明是染心之所依。染心是無明之所起也。 上云者。即智淨相。然此六染之中各有二分。 一分屬於無明。一分屬於染心。以皆有和合
及相續義故。但約與前和合迷執不改。即是 無明。約展轉起後相續不斷。即是染心。由是 地前便有斷無明義也。今言初地方離者。以
約破法執位明斷義。不乖諸說。故標此位也。 今無明下明生起時。義說前後。以論因緣和 合義故。若除斷時則無前後。以能依所依不 相離故。
[0362c11] 釋相應等者。以上六染中有相應不相應言。 此義未顯。今則顯之。論二。初標也。疏皆麁心 者。以是前六緣總別相。行相麁顯故。依境下
既依境生。則與境為相應也。
[0362c15] 論謂心下二。初約法辨異。疏心謂下約王數 釋。心王即前六識心王。心所即遍行等六位 心所。然六識中心所多少不同。今此論中總
名念法。亦可此文舉一蔽諸故言念法。即別 境之一也。迦栴下引證。即通指心所俱名心 所念法。然論王數相應。總有五義。一同所依
根。二同緣一境。三同一行相。謂同作青等解。 四同一心事。王所各一體故。五同一時。王所 同一剎那故。由是故得相應。又心下約心境
釋可知。所依等者。識依此境所引生故。又是 彼識所分別故。以有此染淨為所依故。遂起 心王心數令相應也。以有此境為所分別故。 遂與能分別為相應也。
[0362c28] 論而知下。二正顯相應。若心王下約王數釋 同義。如師往資隨其事不異。然雖云王數相 應。理須約境以辨。能知同者。此體有二。以相
應故名為同也。所緣同者。此唯一境以望王 數故名同也。斯則能所雖皆云同。而同義有 異也。又於下約心境釋同義。此即心隨於境。 名之為同。同即相應也。
[0363a06] 論不相應下二。初標也。疏無明者。以前云不 達一法界故。心不相應名為無明等。故今指 也。
[0363a09] 論即心下。二釋疏二。初約王數釋。論二。初顯 無別異。疏即此等者。心是真心。由動故成不 覺。不覺與覺一體無異。故云即也。尚無覺不
覺異。豈有王數耶。
[0363a13] 論不同下。二正遣相應。疏二。初正釋。翻前義 既無等者。如單己一人與誰為同故。無相應 義也。
[0363a16] 以此下重釋前即義三。初正釋。然前說不覺 即動心。今說染心即不覺。有斯異耳。
[0363a18] 上文下二引證。既展轉相即動無動相。元即 靜心也。
[0363a20] 非是下三揀濫。此中言不相離者。以染心即 不覺故。非謂有於王數相應。而言不離。以相 應不離二義別故。下文引證。是下生滅相中
文。此文雙證二義。一證不相離義。二證不是 相應義。在文可見。
[0363a25] 二亦下約心境釋二。初正釋前義。謂此無明 等者。意云。染心即無明。無明是不覺。不覺依 於覺。覺即是本心。都無外境相應故。云即心
不覺。此言即心亦即本覺真心也。亦可通於 真妄二心。如文易見。揀相應者。既無境為相 對。約何以明相應耶。
[0363b02] 此不相應下。二指陳違妨。以相宗說此第八 識有遍行心所。又與器界外境相應。仍不說 有覺義故和會。如別說者。尋檢其文。未見所
出。今且略會二宗所說者。如法相宗說。第八 識能緣三境。以彼秖據現在成就位中。橫說 八識。不明根本始起元由。但言一切眾生法
爾。皆具八種識。從自種生皆能緣慮自分境 界。以同是識了別義故。故能緣境。又說此識 從自種生。雖從自種而假境為所緣緣故。方
得生起故須緣境。雖能緣境微細難知。不同 前七執我執法。今此論中竪說諸識迷真所 成。從細至麁不說種生故。第八識但有生境
之功。而無緣境之義。以從無明內熏習起。非 外境界牽故令生故。經說為流注生滅者。是 此內起也由是故無緣境之義。今若會彼同
此論者。彼宗既言此識緣境微細難知。當知 密同今論之意。以彼宗說從種生故。同是識 分。不得不說緣境界也。又若會此同彼說者。
此論所明。前六緣境即是第八麁分功用。由 於境界。熏彼本識起此分別。斯則本識有緣 境義。以是麁故隔為事識。不名第八。又彼宗
說第八心王有遍行五心所相應者。由說此 識能緣境界。是故有王心所相應。如正緣 境時。須有作意。能警其心引心趣境。以趣境
故。根境識三分別變異。令心觸彼以觸境故。 四種和合領納違順。以領納故於境取像。施 設種種名言之事。以取像故。遂令其心造作
驅役。此五皆由緣境故。得是故。第八有五相 應。今論既不說此緣境。亦無心所與之相應。 故不同彼。又彼宗中不說第八生起元由從
真起妄。但據現在成就位說故無覺義。然亦 說有無始本有菩提種子。而不即是本覺真 如。以未了故。且隱密說。今論所明依如來藏。
有生滅心。以迷覺故。成於不覺。雖成不覺覺 性不變故有覺義。以依實教顯了相說故不 同彼。若彼已說有覺義者。如何彰此二教淺 深。學者應知。
[0363c10] 舉上染心等者。舉上六染之心及無明。對於 所障之境束為二礙。以一切障染不離二種。 所謂煩惱及以所知。今此染心及以無明二
障分別。如何收攝。故此明之。標立論二。初惑 障二。初標法定名。疏六染心者。各取於中 一分相續義。故以此一分喧擾動亂不寂靜 故。名為煩惱。
[0363c17] 論能障下。二顯其礙義。疏二。初釋文。照寂下 釋所障智名。復名真智證體智實智等。以能 證如實理故。名如理智。能生後得故名根本
智。上文下出所障智體也。染心下釋成礙相。 並可知。
[0363c22] 今此下二通妨。或問曰。如諸處說。依於二執 起於二障。與此何別。又前秖將六麁前四以 配二障。何故此中六染俱名煩惱耶。故此釋
之。彼依二執起二障者。依五意上起所知。意 之識上起煩惱。今此則以染心所依無明為 所知。能依染心為煩惱。故不同也。應知若約
二執說二障即局。此依染心說二障即通。有 斯異也。
[0364a01] 無明下二智障二。初標法定名也。疏根本無 明者。若取諸識中之一分。亦兼枝末。以末從 本故作此標。
[0364a04] 論能障下。二顯其礙義。疏二。初釋文。後得下 釋所障智名。復名偏智俗智權智等。以根本 智證真如。後方得起故。名後得智。如其事量
而知名如量智也。即上下出所障智體。以無 明下釋其礙相。從所障得名者。智之礙故。依 主釋也。不同煩惱即礙。是持業釋。
[0364a10] 此明下二通妨。或問。此言自然。與外道自然 何別。故此釋之。此以無心應物任運現化為 自然。不同外道無因果之自然。斯則言同而
義異也。
[0364a14] 煩惱中。疏先問等者。約麁細以成難也。秖合 細法障細法。麁法障麁法。方是其宜。何故不 爾。前二染者。以業相微細未分能所。欲成礙
義難見相違。故今偏約轉現二相。以酬前難。 然雖不言意亦含攝。以依動心說能見故。可 以意知。前三染即分別智。已前三者。皆是事
識故依境起。以此等者。以理智無能所染心 有能所。敵體相違故。成礙義。
[0364a22] 智礙。疏所迷法性者。此是即真之俗故。常靜 無起。無起即真故云法性。故前文云。一切法 離言說相。乃至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
心等。不了等者。正釋違義。法性寂靜而無明 起動。動靜相反故成違義。正釋等者。本疏云。 以內迷真理識外見塵故。於如量之境。不能
隨順種種知也。如人動目天地傾搖故。不能 得如實知也。然前則約麁細而難問。今則約 相違而通釋也。故下文云。無明頓盡名一切 種智。如下論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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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信論疏筆削記卷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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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44 冊 No. 1848 起信論疏筆削記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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