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es on the Treatise on the Awakening of Faith in the Mahāyāna 起信論疏筆削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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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信論疏筆削記卷第十八長水沙門子 璿 錄
[0393a07] ◎問中二。一陳疑。可解。
[0393a08] 二設難。疏非直等者。意云。所知之境既甚多 無量。縱有心在早自難知。豈況永斷心想。却 能了別而名一切種智耶。
[0393a11] 立理。疏意云等者。總敘答意。即反於所問。義 在次下。論一切下立二正理。一元是真心故。 論云。一切境等也。謂諸法唯心無外境界。今
證心源是合了知。誠無疑慮。二本來無念故 論云。離於想念也。謂既本是心元來離念。唯 是真實。今以離妄方了。此更無疑故下論文
但反此二意為失。合此二意為得也。疏境雖 下釋前意。真心下釋後意。並可知之。然此論 中且是立理。未顯能了能知。疏中要意圓備。
故預結之云了知也。若於此中體知論旨。下 文逐段自然無惑。仍更隨釋彌為彰顯。
[0393a22] 顯失。論文此中有二。反前正理故。成不知之 失。一迷本真心。故論云。以眾生等也。諸法 本來唯心。以眾生迷本唯心。妄見有境。以妄
見有限齊故。遂令境有分齊。所以不能遍知 也。此即對前第一本來唯心。以顯其失。疏見 有限等者。境即無限。但能見之心有限故。論
云。心有分齊不言境有分齊。二妄起想念故。 論云。以妄起等也。謂一真心本來無妄。常住 法性。以眾生妄起想念。違於無妄不稱真性。
所以不能遍知也。此即對前第二離於妄念。 以顯其失。疏二釋成等者。據論二段總是對 前釋成失義。不唯此文。詳之可知。即明等者。
性本離念妄起想念。即是乖真。以乖真故不 能了知。不了知言貫通前段。義則顯矣。
[0393b07] 論諸佛下至諸法之性者。即雙反前非。合初 正理也。文有二段。初反前彰得。二初總顯也。 謂總反前非以彰其得。論諸佛至不遍者。離
見故。反前妄起想念之失。合初離念之得離 相故。反前妄見境界之失。合初一心之得。既 合正理。即能遍知故。云無所不遍也。疏無妄
等者。釋前離見也。離見即能離相故。現一義 也。
[0393b15] 論心真實下。二別結。初一句結離見也。既離 妄見即是一心。心即真實也。疏文可見。論即 是諸法性者。結前離相也。既離妄相。唯是於
性。性無不遍也。既無二非之失。即成合理之 得。正理既合不了何待。由是科云舉是彰得 也。然此下釋法性義。以本依如來藏有生滅
故。生滅是法。如來藏是性。今從生滅門入真 如門故。離見相即顯法性。性即本覺。立義分 中指為自體也。
[0393b24] 論自體顯照下。二約義結名也。疏一切下貼 釋可知。故上等者。引因以證果。即用大中文。 前則因心現果法。今則果心現因法。因果雖
殊心體是一。故金錍云。阿鼻依正全處極聖 之自心。毘盧身土不逾下凡之一念。良以下 釋所以。生佛體同無二相故。猶如父子共有
一鏡。若照子時子在父鏡中。亦在自鏡中。若 照父時父在子鏡中。亦在自鏡中。鏡是一體 攝屬二人。各成自鏡。互照互現。無別有體。以
喻真心生佛各具。雖云各有而理不可分。疏 云無二。是斯意也。華嚴下引證。三無差別。謂 眾生心即佛心。佛心即眾生心。又眾生是佛
心中眾生。佛是眾生心中佛。以生佛相同一 心體無差別故。以同體等者。意云。匪但心體 照法而已。復能起大神用利樂眾生。斯則依
智淨相。起不思議業相。依法出離鏡。作緣熏 習鏡義也。
[0393c12] 問中論若諸下至生者。是牒前文也。一切下 至得利是按定也。皆可解。多不見者。非全不 見故云多也。又聞說者必見身。見身者未必
聞法。今約局所標故。但言不見。尚不得見。何 況得聞。
[0393c17] 答中三。一法。論諸佛下據前所問。即問報化。 今約法身體遍故。報化是即體之用。亦遍一 切。據本而言。但云法身也。疏遍眾生心者。論
云。一切處故。一切之言意說情器。亦如華嚴 云。法性遍在一切處 (橫說) 一切眾生及國土 (別顯情器) 三世悉在無有餘 (竪說) 亦無形相而可得
(泯迹) 據此 則不唯遍於眾生心。今疏且約所問之處。故 但言遍眾生心也。但有等者。此則功過在機 佛無私應。故華嚴云。菩薩清涼月。游於畢竟
空。眾生心水淨。菩提影現中。上文等者。即用 大中七重問答。廣明斯義。
[0393c28] 論眾生下二喻也。應更合云。諸佛之身猶如 色像。論舉一隅故不具說。
[0394a01] 論如是下。三合。疏明無等者。意云。論言垢 者。但是障見佛之垢。即是無機。善星下引例。 此人生於佛世。是佛弟子。常見佛身。然有煩
惱現行。以起惡故。生墮地獄。如涅槃說。
[0394a05] 論法身不現下疏文三。今初約本論以通能 現。然據義合云報化不現。而言法身不現者。 以約本說故。如言鏡不現者。謂不現像也。此
同圓覺云由寂靜故。十方世界諸如來心於 中顯現。心即法身。皆是據本說也。又應化亦 名法身。本業經云。法身二種。一法性法身。二
應化法身。謂第一諦法流水中。從實性生智 故。實智為法身。法名曰自體。集藏名身。一切 眾生善根。感此實智法身故。能現應無量法 身。所謂十種身等。
[0394a15] 疏如攝論下。二引他論以明不現三。初引本 文。十二甚深者。一受生甚深。二安立數。三現 等覺。四離欲。五蘊。六成就。七顯現。八示現
等覺涅槃九住。十自體。十一斷煩惱。十二不 思議。今言顯現即第七也。合移彼字安顯現 字上。文即順矣。餘如次釋。
[0394a21] 釋曰下二引釋文。此亦論文。今疏隨引便為 解釋。初標也。而世間下徵譬。如下釋先喻。如 是下法合奢摩他。此云止也。軟滑者。非麁惡
過失故則戒如器水如定。戒能資定故。以譬 之。過失者。如前破器。以有破戒垢故。定水不 停。佛月不現也。華嚴經中亦同此說。
[0394a27] 疏此中下三會文意。初牒前文。是過去下正 顯意。以散下出所以。如阿難唯好多聞。何曾 有定。不妨給侍如來。後遭石室之呵。亦緣無
定不能斷結。又諸菩薩例皆慧少定多。得見 佛者無限。皆斯類也。
[0394b03] 彼攝下對辨二文之旨。此論下明此論意。並 可知。此義亦於因緣分中已說。
[0394b05] 修行信心分者。修謂學習。行謂進趣所行五 種。如下自辨。信心者。起忍樂意。境有四種。 亦如下辨。來意等者。此約論題所配。若準立
義分中所立。即與分別發趣道相。並當乘 義。
[0394b10] 標意。疏勝人即前發直等三心。行不住等四 行。入正定者。劣人即前見佛色相。或是二乘 發人天等心。却退失者。以四信等者。意不令
信佛僧等色相。起人天二乘等劣行。還依等 者。信既成滿。應如前文發直等三心。修無住 等四行。入於十住乃至獲利。更發解證等心
也。斯則前雖揀退。今即教修也。
[0394b17] 標數中。疏四。不壞信者。信彼四事皆不可壞。 不壞即常住也。以所信之境不可壞故。使能 信之心亦不可壞。能所相稱俱名不壞。故經
云。妙信常住是也。
[0394b21] 列釋中。疏諸佛所師者。約人顯根本也。謂佛 因地本於真如起於信解。又依真如軌則修 行。又乃證極真如方得成佛。故華嚴云。以諸
如來尊重法故。以如說行出生諸佛故。約此 義邊故。云真如是佛師也。故經云。諸佛所師 所謂法也。以法常故諸佛亦常。既是佛師故
名根本。眾行下約法顯根本。謂一切行門皆 從真起。故圓覺云。無上法王有大陀羅尼門。 名為圓覺。乃至流出諸波羅蜜。教授菩薩等
所以前標直心為二利行本。是知非真流之 行。無以契真。何有契真之行不從真起。此乃 為信等諸行之根本也。問何故不約僧顯根本
耶。答約佛顯時已攝僧故。因地信解軌則修 行即是僧寶。今疏文雖有二義。必兼三故。約 能生三寶。名為根本也。又是所信法中之根
本故。以終教所宗唯此真法萬緣所起。起自 真如會緣入實。入於真如。菩薩發心先緣真 如。起信發解。修行契證咸歸真如故。於所信
法中為根本也。信若不信真如。信則名邪。故 寶性論云。不信真如。有五種失。謂自輕輕他。 執人執法起惡見。是知反此則為五得。由是
發心先令信此。非直等者。不但起信。亦乃樂 觀。樂觀即行也。然此行是即信之行。行所成 信。方為實信故。問云。何是信真如之相耶。答
不信一切法。是信真如之相也。以真如理中 本無。諸法若見諸法為有。是信諸法不信真 如。今則不信諸法。是信真如也。亦可樂念觀
察方名為信。如世間人勸彼所作。彼順所勸 方名為信。若不爾者。焉為信耶。故信則所言 之理順順則師資之道成矣。故以樂念釋成
其信。論信佛等者。是信報身。謂身語意業法 門辨才色相具足。依報莊嚴。故云無量功德。 故前論云。身有無量色。色有無量相相有無
量好。所住依果亦有無量種種莊嚴。常念等 者。以信佛有功德故。願成此身具一切智。以 願求故。而念恭敬供養起於善根。修佛因也。
論信法等。此是行法。此法能除慳貪毀禁等 障。是大利益。常念等者。即施戒等六度。以信 有益故。復勤而行之。論信僧等者。此是登地
已上大菩薩僧。故云正修如實等也。常樂等 者。揀非二乘。故云菩薩。揀非地前。故云如實 修行。然常途四信。謂信三寶及戒。此即人天
乘中之信。今之四信乃是終實教中。不唯真 如與戒不同。亦乃三寶淺深有異。問前說善 根微少者。亦遇佛見僧求法。與此何別。答前
以未信真如故。所見三寶皆不稱實。由是遇 緣却成退失。今以先信真如故。得所信三寶 悉皆如實。由是增進使信成滿也。斯則信真
如為佛本。信佛為所成。信法為所依。信僧為 所學。又此四種即是教理行果。前三如次。是 理果行。信僧即教也。僧能轉教就彼求學故。 疏各二等者。詳論可知。
[0395a15] 舉數中。疏有信等者。信若無行非實信也。以 信是順義。順而行之。乃為真信。將知此行是 成信之行。信是即行之信。此信則決定不退
也。如前所退者。不能如此故。
[0395a19] 徵起中。疏止觀等者。以諸經論皆說六度。此 中唯五者。以後二修時不得相離故。初修為 止觀。修成為定慧。但時異而體不異也。問何
故止觀合修耶。答若不雙修皆成邪故。涅槃 經說。定多慧少不見佛性。慧多定少見性不 了。定慧等學明見佛性。又諸處說。不見佛性。
無明邪見自此而生。故今合修。免招二過下 文自釋。
[0395a27] 施中。論一切來求索者。即受施人也。不同善 德局七種人。故云一切。則不擇冤親老幼病 健高下貧窮遠近等。所有下是所施物。隨力
之言。似有兩意。一隨貧富之力。二隨捨施之 力。若隨其力。必不強為免生惱也。以自下即 行施意。自捨慳貪者。隨性行檀。是自利行。令
彼歡喜者。濟物垂惠是利他行。故知菩薩雖 舉一行二利已兼。此則以布施攝貧窮也。疏 資財施者。資身之物。故亦名外財。身外物故
亦名資生。財資於生命故。準正法念經。說十 二種垢施。一於眾生不平等施。二為男女欲 因緣故施。三有所怖畏施與王者而求救故。
四以癡心施如外道齋會等。五不知業果但 學他施。六乞者苦求方與。七知他有物施之。 令信後得侵損。八施物囑之令破和合。共為
一友後與衰惱。九與男女物令使成親。或令 男與女。或即反之。十賤買諸物。於齋會日 貴價賣之。少分饒之。十一為名稱故施。十二
妻子饑貧與物。離此十二即名淨施。除此復 有十二種具足施。不能繁述。優婆塞戒經菩 薩行施。應離五法。一施時不選有德無德。二
施時不說善惡。三施時不擇種姓。四施時不 輕求者。五施時不惡口。復有三事。施已不得 勝妙果報。一先多發心後則少與。二選擇怯
物持施與人。三既行施已心生悔恨。離茲三 事。其果勝妙。論厄難恐怖危逼者。受施人也。 隨己堪任者。所施力也。盡力所及不惜不吝。
施與無畏者。正行施也。亦是行施意。或縲紲 之難。或水火之災。或狼虎之殃。或冤家之怖。 如是一切眾生凡有所畏之事。皆護令安樂
得無所畏。若有眾生來求法者。即受施人。三 乘五乘。或請或問。皆名求法。隨已下所施法。 不能不解者。輒不與言。於能解處即與說之。
方免誤人。亦免尤難。孔子曰。知之為知之。不 知為不知是知也。又云。多聞闕疑。慎言其餘 則寡尤。方便說者。要以種種言辯巧便。引勸
使其信受。不得直置令其誹謗。故法華云。有 問難不瞋隨順為解說。不應下明行施意。不 貪名利等。是反明其非故。前論云。所謂為令
眾生離一切苦得究竟樂。非求世間名利恭 敬故。唯念下順明其是。自既如此。令他亦然。 準智論云。佛說施中法施第一。何以故。財施
有量。法施無量。財施欲界報。法施出三界報。 財施不能斷漏。法施清升彼岸。財施但感人 天。法施通感三乘果。財施愚智俱能。法施智
人方能。財施唯能施者得福。法施通益能所。 財施愚畜能受。法施唯局聰人。財施但益色 身。法施能和心神。財施能增貪病。法施能
除三毒。由是比校。法施第一。願諸學者審而 行之。
[0395c19] 戒中論所謂下。如次是其十善。則離身三口 四意三之惡也。不殺者。普該蠢物不唯於人。 不盜者。一針一草不但五錢已上。不婬者。觸
身即犯。不論道與非道。兩舌者。鬪搆兩頭。惡 口者。無稽之語。妄言者。虛誑之語。綺語者。 粉飾之談。此等並無故皆言不。貪謂惡欲。嫉
謂妬忌。欺謂陵犯。詐謂虛偽。諂謂罔冐。曲謂 違理。其嫉欺恚是瞋之分。諂曲是貪之分。邪 見者。亦名惡見。即身邊等五見也。今言邪者。
五中之一。此等並無故云遠離。然菩薩以慈 悲愍物故。殺戒為先。小乘以厭離生死故。婬 戒為首。旨趣有異故。教儀不同。若據十善本
是人天因緣。今菩薩所修趣果則異。準華嚴 經。說有五等。人皆修十善感果不同。謂凡夫 聲聞緣覺菩薩及佛。淨名云。持戒是菩薩淨
土。菩薩成佛時行十善道。滿願眾生來生其 國。十善是菩薩淨土。菩薩成佛時命不中夭。 大富梵行所言誠諦。常以軟語眷屬不離。善
和諍訟言必饒益。不嫉不恚。正見眾生來生 其國。故知十善不異修心不同也。然行十惡。 準俱舍說。各招三種果。一異熟。二等流。三增
上。異熟可知。略辯餘二。殺生中。一等流果 者。壽命短促。二增上果者。光澤鮮少。偷盜 中。一財物匱乏。二多遭雷雹。邪行中。一妻不
貞良。二多諸塵埃。妄語中。一多遭誹謗。二多 諸臭穢。兩舌中。一親友乖穆。二所居險曲。惡 口中。一常聞惡聲。二田多荊棘稼穡匪宜。綺
語中。一言無威肅。二時候變改。貪中。一令 貪熾盛。二令少果。瞋中。一令瞋熾盛。二令果 麁辣。邪見中。一令癡盛。二令無果。此皆初是
等流。二是增上也。疏攝律儀者。此殺等十是 惡律儀。止之不行即成善法。攝取不捨即名 為戒。論出家等者。前律儀戒即通在家出家。
此善法戒則唯出家者。為折伏下處靜之意。 若處人寰難斷煩惱故。須脫俗離塵燕居林 藪。故遺教經云。於閑靜處思滅苦本。念所
受法。勿令至失。月藏經中廣有此說。且釋 迦如來捨王室。詣雪山。因行六年果圓萬德。 垂斯軌者。蓋為此也。少欲等者。見得思議。故
云知足。財無苟得故云少欲。頭陀此云抖擻。 謂抖擻。三界煩惱業報。故然有十二種。謂衣 三食三。六依處說。處六者。一住空閑處。謂
離眾鬧居阿練若。身遠離故。心離欲蓋。益諸 善故。二端坐不臥。謂若行若立心動難攝。然 亦不久。應受常坐。若欲睡時脇不著席。三樹
下坐謂順佛法故。如佛成道轉法輪入涅槃皆 在樹下。能治房舍貪。易入道故。四塚間坐。謂 塚間常有悲哭聲。死屍狼藉無常不淨。觀道
易成。五露地坐。謂樹如半屋。愛著猶生。又雨 濕鳥喧污穢不淨。若露地處光明遍照。令心 明利。空觀易成。六隨有草坐。謂隨心所得而
坐其上。離所愛著不惱他故。食中三者。一常 乞食。謂依法乞當制六根。不著六塵。亦不分 別男女等相。得與不得。若好若惡不生憎愛。
若請食者。或得不得貪恨易生。若同僧食處 分。使人心則散亂。不入道故。二節量食。謂念 身中八萬戶蟲。蟲得此食皆悉安隱。我今以
食攝此諸蟲。後得道時以法攝彼。又雖一食。 恣貪極噉腹脹氣塞。妨廢行道。隨所得食三 分食二。身則輕安。名節量食。三一坐食。謂若
重食者失半日功。不為養身斷數數食。即四 分律不作餘食法。頭陀經中云。中後不飲漿。 衣中三者。一唯畜三衣。謂白衣好畜種種衣。
外道苦行裸形而已。今佛弟子應捨二邊。但 三衣也。又離多求及守護故。二糞掃衣。謂拾 糞掃物。納作衣故。以此覆寒障露離貪。遠賊
無奪命難故。三毳衣。謂或三衣或長衣。一 切皆用毛毳而作。不畜餘衣故。然此十二蓋 是知足之行。涅槃智論瑜伽俱明其義。故知
惡貪多欲出家者。是所不宜。應深誡之。乃至 等者。以小況大。意云。小罪尚須生畏大過。豈 得安然。超越之言故云乃至。欲作即怖已作
即畏。畏墮苦故。慚天愧人。故云慚愧。又慚謂 崇重賢善。愧謂輕拒暴惡。改悔者。改於往過 別修善業。悔前所作憶恨在心。不得輕戒者。
如菩薩戒說。於十重戒中犯微塵許罪。便不 得發菩提心。失比丘位國王位乃至佛位。仍 二劫三劫墮三塗中。不聞父母三寶名字。何
況具足犯十戒也。故戒序云。莫輕小罪以為 無殃。水滴雖微漸盈大器。剎那造罪殃墜無 間。故涅槃中有浮囊之譬。故知佛所制戒豈
得輕而犯之。疏攝善法者。依此戒約。則一切 善法自然攝取。護戒心者。謂夕惕若。厲造次 弗離護之。若珠纖毫無犯也。攝眾生戒者。此
當涅槃所說息世機嫌戒也。謂行非律儀及 受畜非法之物。招人譏謗。即生他罪。他罪所 生本由於己。故須護之。護之即不謗。不謗即
自然發心。發心即受化。受化即成攝取義也。
[0396c20] 忍中疏他不饒益者。亦名耐怨害忍。謂被冤 家惱害。是他不饒益。忍耐彼苦無懷報心。然 所不報有其二意。一為解冤結故。如律中長
生王偈云。以怨報怨。怨終不止。唯有無怨怨 自息耳。智度論中亦同此說。二為證佛果故。 以有智慧。知彼此境空無所有。能忍是事彼
疑有瞋現同伴侶。與其諧和。因之得證無上菩 提。此如瑜伽論說。行人若遭他苦時應作三 思五想。以忍彼事。三思者。一責業牽殃思。謂
菩薩若遇他害。應作是思。此我先業應合他 害。今若不忍更增苦因。便非愛己。成自苦縛。 是故須忍。二性皆行苦思。又自他身性皆行
苦。彼無知故增害我身。我既有知。寧增彼苦。 是故須忍。三引劣況勝。思二乘自利尚不苦 他。我既利他應忍斯苦也。五想者。一親善想。
二唯法想。三無常想。四有苦想。五攝受想。廣 如彼說。又金剛忍辱仙人亦同此意。論語中 說。以直報怨以德報怨。今同以直報怨。若準
上怨與上樂。即以德報怨。仁與菩薩優劣可 知。安受苦忍者。於違順境。安然忍受不動 念故。財榮潤己者。不論多少。但取一切潤己
之事。盡名為利。損耗侵陵者。此亦不論多少。 但取一切損己之事。皆名為衰。越過毀者。 如有小過毀之言大。越德歎者。如有片善。譽
令其廣。依實讚者。如有一德。亦言一德。依實 過論者。如有一過亦言一過。逼迫侵形者。打 擲寒熱饑渴蚊蚋等。但是一切有不安者。盡
名為苦心神適悅者。清涼飽暖視聽香味等。 凡是一切暢適之事。悉名為樂。有說。得財名 利。失財名衰。談惡為毀談善為譽。對面談善
為稱。對面談惡為譏。苦樂即二受也。與此所 說各是一意。於利譽稱樂。忍之不喜。於衰毀 譏苦忍之不瞋。是故論中通言忍也。然境界
雖多。總攝不過違順之二。又於二中各有四 義。收盡二四。合說以成八風。謂之風者能擊。 眾生心海。起貪瞋煩惱浪。故今令忍之。則八
風不能動也。然於中違則易忍。順則難忍。不 唯難忍。抑亦難防。如賊與子盜於家財。防之 難易可以比知。故天台說。為強軟二賊。不能
安忍。無生聖智何以現前。且如令尹子文三 仕三黜無喜無慍。況行菩薩之行。焉得於違 順境而不忍乎。更有諦察法忍。但於忍境體
法無生。唯心所現三輪空寂。唯一真實。即是 此忍也。
[0397b06] 四進中論諸善事者。前三後二一切善法。心 不懈退者。身由於心故。但言心。懈謂懈怠不 能敏行。退謂退墮中道而廢。疏勤勇精進者。
勤恪勇猛也。勤故不懈勇故不退。斯則於有 義事。勇而進也。如子路問孔子。曰君子尚勇 乎。子曰。義以為尚。君子有勇而無義為亂。小
人有勇而無義為盜。又云。見義不為無勇也。 冀諸行者審而勇之。勇之相者。淨名云。譬如 勝怨乃。可名勇。難壞者。志堅不怯決定取辦。
詩云。我心匪石不可轉也。我心匪席不可卷 也。所以然者。以知生死定為苦故。以知佛果 必為樂故。以知眾生與己無異足可度故。由
是千化不變其慮。萬境順通其道。乃至喪身 致命。不捨菩提之心。故寶藏論云。決歸者不 顧其疲。決戰者不顧其死。決學者不顧其身。
決道者不重其事。此其難壞也。無足者。修諸 善行意無厭足。表異二乘。得少為足。則欲而 不貪也。以念等下正釋論意。可知。此同唯識
三鍊摩中第二鍊摩。無性頌云。汝已惡道經 多劫。無利勤苦尚能超。少行苦行得菩提。大 利不應生退屈。論是故等者。從來為不修。身
心常苦惱。如今若不修。依前是苦惱。由是剋 已。造修於行無墮也。則善人行善。唯日不 足。故遺教經云。汝等比丘若勤精進。則事無
難者。是故汝等常勤精進。譬如小水常流則 能穿石。若行者之心數數懈廢。譬如鑽火未 熱而息。雖欲得火火難可得是故精進。然此
一文亦可初是正明。從當念已下為方便。於 中初反釋後順。結詳文可見。
[0397c06] 障中論若人者。此十信初心之下品也。疏業 障者。亦有煩惱障。今但舉麁。論邪魔等者。邪 謂外道。魔謂天魔。諸鬼謂堆惕等。如下所說
事務者。世間一切公私之事。其數眾多。故曰 種種。疏外感報障者。由內有業障故。前說善 根熏習便見佛身。今明惡業因緣乃見魔鬼。
將知外境皆由內心。如形端則影直源濁則 流昏矣。
[0397c14] 治中疏總明除障者。準華嚴經行願中。亦是 別除一障。即我慢障也。與今疏文各是一意。 如人下喻釋可知。論誠心者。以諸障起時心
皆猛惡故。今除遣必在虔誠故智論云。身精 進為小。心精進為大。外精進為小。內精進為 大。猶如赫日可以消堅水。烈風可以摧巨木。
苟有至誠必能動天地。感鬼神故。使事不違 願也。懺悔者。陳露先罪改往修來。疏除惡業 者。三障四障也。得依正具足故。論勸請者。於
中有請轉法輪請佛住世之異。今通而言之。 但云勸請。疏除謗法障者。得多聞智慧。論隨 喜者。三乘四類所有片善。皆隨順歡喜。疏除
嫉妬障者。得廣大眷屬。論向菩提者。亦合迴 向實際及與眾生。意含此二。疏除樂三有障 者。成廣大善也。論常不休廢者。念念相續無
有間斷。疏能治謂行。此四行皆不廢故。所治 即上之四障皆脫免故。論善根增長者。謂信 心漸進無有退故。結益下可知。初一者。謂先
由迷倒不知罪福。妄行十惡。今由懺悔畢故 不造新。故云止持。勸請隨喜等是行善故。應 作須作。故云作持。廣說如行願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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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信論疏筆削記卷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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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44 冊 No. 1848 起信論疏筆削記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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