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sheng Yi Zhang 大乘義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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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義章卷第八遠法師撰
[0615b27] 染法聚苦報義有十四門 (一二種生死義 二四生義 三四有義 四四識 住義 五四食義 六五陰義 七六道義 八七識住義 九八難義
十九眾生居義 十一十二入義 十二十八界 義 十三二十五有義 十四四十居止義) 。
二種生死義六門分別 (釋名一 辨相二 就位分別三 就界分別 四 因緣分別五 治斷分別六)
[0615c03] 第一釋名。二種生死。出勝鬘經。名字是何。 一分段生死。二變易生死。言分段者。六道果 報三世分異名為分段。分段之法。始起名生。
終謝稱死。言變易者。汎釋有三。一者微細生 滅無常念念遷異。前變後易名為變易。變易 是死。名變易死。故地持中。生滅壞苦名變
易苦。此通凡聖。二者緣照無漏所得法身神 化無礙。能變能易。故名變易。變易是死。名變 易死。此該大小。三者真證法身隱顯自在能
變能易。故言變易。變易非死。但此法身。未出 生滅。猶為無常死法。所隨變易身上。有其生 死。名變易死。此唯在天。雖有三義。勝鬘所
說。第二為宗下諸門中。聽此言耳。分段生死。 勝鬘亦名有為生死。變易生死。勝鬘亦名無 為生死。蓋乃從人以別名矣。凡夫多起有漏
諸業。建集有果。名曰有為。有為眾生所受生 死。名有為生死。無為生死翻前立稱。聖人不 起有漏諸業受分段報。名曰無為。無為聖人
所有生死。名無為生死。名義如是 (此一門竟) 。
[0615c21] 次 辨體相。分段生死開合不定。總之唯一。或分 為二。一善二惡。人天名善。三塗名惡。或分為
三。謂三界中所有生死。或分為四。所謂胎生 卵生濕生及以化生。此如後釋。或分為五。謂 五道中受生差別。或分為六。六道報中生死
不同。於前五上。加阿修羅名為六道。隨類別 分數。有無量。分段如是。變易之中。亦開合不 定。總之唯一。或分為二。一事識中變易生死。
二妄識中變易生死。於六識中。緣照無漏所 受之報。名事識中變易生死。第七識中緣照 無漏所得之果。名妄識中變易生死。彼事識
中變易生死。因果在別。此世造業。餘世得 報。如論中說。有妙淨土。出過三界。是阿羅 漢當生彼中。如是等也。彼妄識中變易生死。
有麁有細。地前名麁。地上名細。於中麁者。因 果世別與前相似。微細之者。前念為因。後念 果現。是中微細。不復可以世別論之。念念之
中。細分異世亦得無傷。或分為三。謂三乘人 變易生死。或分為四。如勝鬘說。一阿羅漢。 二辟支佛。三大力菩薩。地前菩薩。二輪煩惱
全未斷除。而不為彼煩惱所牽。又於三界受 生自在。故名大力。問曰。地前大力菩薩。涅 槃經中說為凡夫具煩惱性。勝鬘何故說為
變易。釋言。涅槃對初地上出世聖人。名為凡 夫。未斷地上二輪之惑。名具煩惱。若對聲聞 辟支佛等。此是大聖二障清淨。何為不得說
為變易。故涅槃中說。須陀洹八萬劫到。乃 至辟支十千劫到。謂到性地阿耨菩提。此既 大聖。變易何疑。四意生身。初地已上受生如
意。名意生身。意有何義。生如意乎。意有三 義。一能速疾。二能遍到。三能無礙。初地已上 受身如是。或分為六。如勝鬘說。謂此三地及
彼三種意生身等。此三地者。謂此地前羅漢 辟支大力菩薩三乘地也。彼三種者。謂初地 上三種生也。三種意生如楞伽說。一三昧意
生身。謂從初地乃至五地。禪度增上故名三 昧意生身也。二覺法自性性意生身。六七八 地慧行成就。知法有性。知法無性。名為覺法
自性性身。前自性者。是法有性。有法之中色。 為礙性心為知性。如是一切名為自性。復言 性者。是法無性。無是一切法之實性。故名為
性。此有無性皆能善照。故名為覺。三種類俱 生無作行意生身。謂九地上無功用行。任運 轉起。名種類俱生無作行身。此三彼三。
九地已上行報純熟。前七地中所修種類。至 彼地中。報熟現前名種類俱生。法流水中任 運上昇。捨離功用。此三彼三合以為六。別則 無量。變易如是
(此二門竟) 。
[0616b11] 次就位論。總相麁分。分 段死者。是虛偽眾生。變易死者。謂阿羅漢辟 支佛大力菩薩意生身等。小乘之中凡夫學
人。大乘之中外凡善趣。皆於三界。妄愛受 生。名為虛偽。小乘人中羅漢辟支。大乘人中 種性已上。以無漏業正智受生。故非虛偽。虛
偽所受。名分段死。非虛偽受。名變易死。問 曰。小乘須陀已上。大乘人中十信以上。亦有 五分法身功德。何故不名為變易死。乃名分
段。釋言。是人於三界中。有漏結業受生未 盡。故名分段。雖有無漏五分法身。是因法身 未得果報。是故不得名變易死。麁分如是。於
中細謂分段有二。一者惡道。二者善道。三 塗名惡。人天名善。小乘法中。惡道分段。見道 時盡。故須陀洹名為觝債。觝三塗債。著復
通論。增上忍時。三惡道報。皆非數滅。善道分 段。無學時盡。大乘人中。惡道分段盡處有三。 一惡業為因。四住為緣。受惡道報。十信時盡。
以修身或心慧等行轉惡業故。云地持中 說為善趣。又花嚴中宣說。賢首能現作佛。明 知。亦能離惡趣報。二惡業為因。四住為緣。
緣力微薄不能牽生。加少悲願受惡趣身。種 性時盡。故勝鬘中說。種性上大力菩薩離分 段死。三惡業為因。悲願為緣。四住殘氣隨逐
佐助。受惡趣生。初地時盡。地前未斷。初地盡 故。地經宣說。初地菩薩。離惡道畏。地持宣 說。解行菩薩。轉惡趣報。入歡喜地。又彼隨助
四住煩惱。初地盡故。地持宣說。增上及中惡 趣煩惱。初地出過。以其地前未斷滅故。地 持宣說。種性解行。或墮惡道。惡道既如是。
善道分段亦有三階。一善業為因。四住為緣。 受人天報。種性時盡。二善業為因。四住為緣。 緣力微薄不能牽生。加少悲願。受人天身。初
地時盡。地前未斷。初地盡故。楞伽宣說。初 地菩薩。得二十五三昧。破二十五有。前未斷 故法華論中宣說。地前猶有三界分段生死。
故彼論言。所言入生乃至一生得菩提者。謂 初地證智。所言八生至一生者。是其三界分 段之生。三善業為因。悲願為緣。四住殘習隨
逐佐助。受人天生。至佛乃盡。自前未斷。至佛 盡故。經嘆。唯佛斷有頂種。十地已還。人天受 生。未窮盡故。地持但云。解行菩薩。轉惡趣
報入歡喜地。不言轉善。又十地已還人天受 生。煩惱未盡。故地持中唯說。初地過增上 中惡趣煩惱。不言出過善趣煩惱。以斯文證。
人天殘習明至十地。於中別分。人分段者。八 地時盡。自前未斷。八地盡故。涅槃經中宣 說。八地為阿那含。不受肉身。前未斷故。大
品經中說。前七地猶是肉身。天分段者。至 佛乃盡。自前未斷。至佛盡故。唯佛一人斷有 頂種。前未斷故。八地以上唯名那含。非阿羅
漢。問曰。地上遍生六道。何故偏說人天中生 以為分段。釋言。地上惡業盡故。雖生惡道。但 是應現。人天善業。未窮盡故。生人天中。與彼
凡時微業相應名分段矣。次辨變易。變易之 中。有因有果。小乘人中。見道以上變易因生。 無學果後變易報起。何者是乎。如論中說。有
妙淨土。出過三界。無煩惱者。是阿羅漢。當生 彼中。如是等也。大乘人中分齊有四。一起因 處十信已上。二得果處種性以上。故勝鬘中
說。種性已上大力為變易死。問曰。法華優 婆提舍說。解行前為分段死。勝鬘何故說為 變易。釋言。菩薩種性已上有五種身。一法性
身。謂性種性及解行中清淨。向等如地持說。 六入殊勝無始法爾。如是等也。二實報身。謂 習種性及解行中得前方便。如地持說。若從
先來修善所得。如是等也。三者生滅變易法 身。所謂緣照無漏業果。四分段身。謂無始來 有漏業果。五應化身。隨物現生。此五種身。各
有因緣。法性身者。佛性為因。謂度為緣。實報 身者。六度為因。佛性為緣。更有餘義。如後二 種種性中說。變易身者。無漏業因。無明為緣。
分段身者。有漏業因。悲願為緣。應化身中。有 其二種。一者法應依法身起。二者報應依報 身現。此二種應因緣各別。論其法應。如來藏
中化用三昧法門為因。悲願為緣。若論報應。 悲願為因。化用三昧法門為緣。此五身中。初 二非死。次二實死。後一應死。是故於彼種性
已上。實報身中。有變易雜。應化身中。有分段 雜。法花論中。據第四門說為分段。勝鬘經中。 據第三門說為變易。各是一義。不相乖背。此
是第二得果之處。三漸捨處。初地已上。四窮 盡處。在如來地。位分如是 (此三門竟) 。
[0617b06] 次就界論。 界謂三界。於中略以二門分別。一隨相分 別。分段生死是三界攝。三界有漏業之果故。
變易生死非三界攝。出世無漏業之果故。故 論說言。有妙淨土出過三界。是阿羅漢。當 生彼中。明知。出世如是。一切。二就性通論。
二種生死皆三界攝。此義云何。如勝鬘經中 說。世間有二。一無常壞。二無常病。無常壞 者。是分段三界。無常病者。是變易三界。分
段生死還是分段三界所收。變易生死。還是 變易三界所攝。問曰。分段於三界中分齊可 知。變易生死於三界中分齊何處。唯聖所知。
亦可變易。依禪地說。依初禪地發無漏業。受 變易報。繫屬初禪。如是一切 (此四門竟) 。
[0617b19] 次辨因 緣。親生名因疎助目緣。總相麁論。分段生死。 有漏業因。四住為緣。故勝鬘云。又如取緣有
漏業因而生三有。取猶愛也。於受生時。或起 婬愛。或復起於花池等愛。逐即受身故說為 緣。受生三界。愛力增強。故偏說之。變易生
死。無漏業因。無明為緣。故勝鬘云。無漏業 因。無明為緣。生阿羅漢辟支佛等。緣有二種。 一前後緣。以前無明不見諸法本性平等故
求後生。二同時為緣。無明住地。是七識體。 變易業果。依是得立。故說為緣。如夢所作皆 依睡心。總相如是。隨別細分。分段生死有善
有惡。惡道分段義別三階。一凡夫所受惡業 為因。四住為緣。二十信所受惡業為因。四住 正緣。悲願隨助。三種性已上至初地受惡業
為因。悲願正緣。四住隨助。若無惡業。苦果不 生。是故用彼惡業為因。若無悲願則不往受。 是故用彼悲願為緣。故涅槃云。地前菩薩。
過去所有微塵等業。以願力故。一切悉受。且 說願力。當知。亦以悲力故受苦。善道分段 亦有三階。一凡夫二乘乃至大乘十信所受
善業為因。四住為緣。二者種性解行所受善 業為因。四住正緣。悲願隨助。三地上所受善 業為因。悲願正緣。四住隨助。變易有二。一事
識中變易生死。二妄識中變易生死。事中變 易義別三階。一是羅漢辟支所受。用事識中 眾生空觀以為正因。無明為緣。二是種性解
行所受。用事識中法空之觀以為正因。無明 為緣。三地上所受。事識中非有非無息想 之解以為正因。無明為緣。妄中變易亦有三
階。一地前所受。用妄識中一切妄想依心之 觀。以為正因。無明為緣。二地上所受。用妄識 中一切妄想依真之觀。以為正因。無明為緣。
三是八地以上所受。用妄識中唯真無妄息 想之觀。以為正因。無明為緣。問曰。唯真無妄 之觀。能令妄智更不牽後。云何能與變易作
因。釋言。此觀望後同類。雖不牽生。望後勝 品。非不能生。故得為因。此等觀別。如前八識 章中具辨。前分段死。因故緣新。由是因同緣
有差異。此變易死。緣故因新。為是緣同因有 差別。隨義細論。分段之因變易之緣。非無差 別。異相難分。是以不說。理實無明亦扶分段。
四住之習。亦佐變易。相隱微少。故癈不論 (此五門竟) 。
[0618a04] 次辨斷處。分段之中。五道差別斷處不 定。小乘法中。大位論之盡在無學。於中別 分。三塗分段盡處有三。一不受處。依如成實。
煖心已上一向不受。於彼宗中。煖心已上名 為住分。不復退墮三塗中故。故彼成實引 經證言。世上正見者。往來百千世。終不墮惡
道。煖心已去名上正見。若依毘曇。忍心以上。 方是住人。一向不受三塗之報。涅槃經中亦 同此說。據此言之。忍心以上。方得名為世上
正見。此是第一不受處也。二非數滅處。依如 毘曇。增上忍時。三惡道報。皆非數滅。於此一 生。定斷其因。不受報。故涅槃經中亦同此
說。故涅槃言。增上忍時。三惡道報。當知。不 從智緣而滅。三緣盡處。在見道中。潤惑永 斷。業種燋故。人中分段。那含已去。不復更
受。天分段者。羅漢辟支永更不受。大乘法中。 大位分之。一切分段。盡在種性。故勝鬘云。分 段死者。是虛偽眾生。於中分別。分段現生
死有其二種。一者定繫為業所牽。定繫時處。 者所謂生後時。處謂六道。二不定繫得業自 在。得生自在。不繫時處。不繫時故。現生後時
隨意受之。不繫處故。六道之中。隨意受之。彼 三塗中定繫之者。十信已上修習身戒心慧 行故。漸次斷除。種性時盡。不定繫者。種性已
上漸次斷除。初地時盡。地持據此宣說。初地 離惡趣報。人天定者。種性已上漸次斷除。初 地時盡。若復通論。十信已上漸次斷除。初地
時盡。楞伽據此宣說。初地得二十五三昧。 破二十五有。不定之者。初地以上漸次斷除。 至佛乃盡。於中分別。人分段者。八地時盡。故
八地上名阿那含。更不重受臭身肉身。天分 段者。至佛乃盡。故佛一人斷有頂種。度生 死流。然初地上。雖復說有人天分段。但有微
習。謂於大悲應現身中。少有殘氣。無有能 受分段報者。分段如是。次論變易。變易之中 有因有果。盡處不定。小乘法中。變易之因盡
有二處。一滅定暫滅。那含已上。二無餘永滅。 無學果中。變易之果。小乘未滅。大乘法中。 變易之因。種性暫滅。至佛乃盡。變易之
果。初地漸滅。至佛乃盡。二種生死。大況麁 爾。
四生義三段分別 (辨相一 通局二 寬狹三)
[0618b17] 言四生者。謂胎卵濕化。言胎生者。如今人等。 稟託精氣而受報者名為胎生。言卵生者。如 諸鳥等。依於卵殼而受形者名為卵生。言濕
生者。如今夏日濕生虫等。不假父母。依濕 受形名為濕生。言化生者。如諸天等。無所依 託。無而忽起。名曰化生。若無依託。云何得
生。如地論釋。依業故生。生相如是。
[0618b23] 次就 五趣辨其通局。四生之中化生一種。全攝二 趣及三少分。全攝二者。諸天地獄。一向化生。 三少分者。人鬼及畜少分有之。如劫初時。
人鬼及畜一切化生。今時多無。故曰少分。 胎生一種。人鬼及畜少分有之。餘趣全無。 卵濕二生。唯在人畜。餘趣皆無。人中卵生。如
毘舍兒。毘舍法母生其肉卵。卵中有其 三十二兒。如是等類。是卵生人。人濕生者。 如頂生王。過去有王。名曰善住。頂生肉胞。
十月滿足中生一兒。因字頂生。如是等。此是 濕生人。畜生道中卵濕可知。
[0618c05] 次辨寬狹。如 雜心問。為生攝趣。為趣攝生。論自釋言。四生 攝趣。非趣攝生。何故如是。一切五趣。無出
四生。故生攝趣。五道中陰。皆是化生。五趣 不收。是故五趣不攝四生。四生之義。略辨如 是。
四有義六門分別 (辨相一 就時分別二 就處分別三 五陰六根有具 不具四 染淨分別五 凡聖有無六)
[0618c13] 第一辨相。四有之義。出阿含經。毘曇論中。具 廣分別。生死果報。是有不無。故名為有。有別 不同。一門說四。四名是何。一者生有。二者死
有。三者本有。四者中有。報分始起名為生有。 命報終謝名為死有。生後死前名為本有。對 死及中故說為本。兩身之間。所受陰形名為
中有。中有相隱。九句辨之。一定其有無。經論 不同。毘曇法中。定有中陰。成實法中。一向 定無。有無偏定。故成諍論。故涅槃云。我諸
弟子。不解我意。唱言。如來宣說中陰。一向定 有。一向定無。大乘所說。有無不定。上善重惡 趣報速疾則無中陰。如五逆等。餘業則有。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