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sheng Yi Zhang 大乘義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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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義章卷第十七 (本)遠法師撰
[0788b05] 淨法聚因中
賢聖義二門分別 (一釋名 二辨相)
[0788b07] 第一釋名。言賢聖者和善曰賢。會正名聖。正 謂理也。理無偏那故說為正。證理捨凡說為 聖矣。此賢與聖同異有三。一同體名異。其猶
眼目。以同體故莫問始終。皆名為賢。並得稱 聖。問曰。若言始終皆聖。如小乘中見道已前 七方便人未有聖德。經論名凡。以何義故得
名為聖。釋言。此等雖復未有真聖之德修學 聖道似聖名聖。故論說言。因緣聖人名為凡 夫。說為聖人。二賢聖體別。別有五種。一就
離過成善分別。離惡名賢。如受五戒防禁五 惡便名賢者。具善稱聖。故涅槃云。具七聖 財名為聖人。謂。信慚愧戒施聞慧。又云。具足
聖定戒慧故名聖人第二約就三業分別。身 口意調善名之為賢。內心真正說以為聖。三 就自利利他分別。愛憐眾生化行純善名之
為賢。自行真正說以為聖。故涅槃中宣說自 利以為聖行。四約境分別。事中調善名之為 賢。證理捨凡說以為聖。故涅槃云得聖法故
名為聖人。何者聖法。常觀諸法性空寂故。 五約位分別。見道已前調心離惡名之為賢。 見諦已上會正名聖。故仁王中地前并名為
三賢。地上菩薩說為十聖。此是第二賢聖分 別。三通局分別。賢通聖局。以賢通故從始 至終皆名為賢。故經說言。賢者舍利弗賢者
須菩提等。以聖局故見道已前名為凡夫。見 諦已上方得名聖。名義如是。
[0788c03] 次辨其相。賢聖 眾多。要攝唯四。所謂聲聞緣覺菩薩及與諸 佛。佛後別論。今就因門且辨前三。先解聲聞
曲有五門。一釋其名。二定其相。三對大分別。 四對緣覺中乘分別。五當相分別初釋其名。 聲聞名義汎解有三。一就得道因緣以釋。如
來所說言教名聲。飡聲悟解故曰聲聞。故地 論言。從他聞聲而通達故名聲聞矣。二就所 觀法門以釋。如地論說。我眾生等但有名故
說之為聲。於聲悟解故曰聲聞。三就化他記 說以釋。如法華說。以佛道聲令一切聞故曰 聲聞。三中前二是小聲聞後一菩薩。隨義以 名。名義如是 (此一門竟)
。
[0788c15] 次定其相。如地論說。 聲聞之人有五種相。一者因集。過去所修狹 劣善根以之為因。今依起行故曰因集。故地
論言。修小善根但依自益名因集矣。修小善 根是其劣也。但依自益是其狹也。二者畏苦。 深厭三界樂求疾滅。三捨眾生。無大悲心。四
者依心。依師教授不能自悟。五者是觀。但 能觀察眾生無我成聲聞乘。五中前三對大 明小。後二對中以彰其小。問曰。成實宣說聲
聞見二無我。彼以何故但言觀察眾生無我。 此義隱顯如前無我章中具釋 (此二門竟) 。
[0788c25] 次對大 分別。如法華論。宣說聲聞有其四種。一種 性聲聞。是人本來常習小法小性成就。於最 後身值佛出世樂欲小法。佛依為說證得小
果。從本立稱名種性聲聞。二退菩提心聲聞。 是人過去曾習大法。流轉生死忘失本念。於 最後身值佛出世樂欲小法。佛依現欲為說
小法證得小果。本學大乘今退住小名退菩 提心聲聞。三增上慢聲聞。於小法中未得謂 得未證謂證。此實凡夫。四應化聲聞。謂諸
菩薩隨化示小。四中前二是實聲聞。後二非 實。於前二中種性聲聞於佛一化決定住小 不能入大。是故此人望後亦名決定聲聞。未
來無餘涅槃之後心想生時方能向大。退心 聲聞初雖住小以本習故終能入大。故法華 云。除先修習學小乘者。我今亦令入是法法 中。對大如是 (此三門竟) 。
[0789a12] 次對緣覺中乘分別。經 說聲聞緣覺之別略有二種。一約所觀法門 以別。觀察四諦而得道者悉名聲聞。觀十二
緣而得道者皆稱緣覺。若從是義聲聞人中 乃至七生須陀洹人。於最後身出無佛世藉 現事緣而得道者亦名聲聞。此聲聞中細分
有二。一聲聞聲聞。是人本來求聲聞道。樂觀 四諦成聲聞性。於最後身值佛為說四真諦 法而得悟道。本聲聞性今復聲聞而得道。故
說之以為聲聞聲聞。二緣覺聲聞。是人本來 求聲聞道。觀察四諦道悟初果。以鈍根故於 現在世不得涅槃。天上人中七返受生。於最
後身不值佛世藉現事緣而得悟道。以藉事 緣而得覺故說為緣覺。本聲聞性觀察四諦 而得道故說為聲聞。是故名為緣覺聲聞。此
是第一約對所觀法門以別。二約得道因緣 以別。從佛聲聞而得道者悉名聲聞。藉現事 緣而得道者皆稱緣覺。若從是義聲聞人中。
從佛聞說十二緣法而得道者亦名聲聞。此 聲聞中細分有二。一聲聞聲聞。義如前解。二 緣覺聲聞。是人本來求緣覺道。常樂觀察十
二緣法成緣覺性。於最後身值佛為說十二 緣法而得悟道。本緣覺性今復聲聞而得道。 故說之以為緣覺聲聞。如迦葉等則其人也。 對中如是 (此四門竟) 。
[0789b07] 次第五門當相分別。於中有 二。一通相以論。二隨別解釋。通相論中開合 不定。增數辨之。或總為一。謂。三乘中一聲聞
乘。或分為二。謂。賢與聖。見諦道前調心離過 名之為賢。見道已上證理成德說以為聖。或 分為三。三有三門。一約三慧以說三種。謂。聞
思修。五停心觀親依教起說為聞慧。總別念 處去教已遠。繫意思察身受心法判為思慧。 以此欲界想心觀行未依定起故不名修。煗
頂已上依於禪定修慧而起判之為修。二約 外凡內凡及聖以別三種。五停心觀總別念 處判為外凡。 暖 等四心說為內凡。見道已上
說以為聖。義如後釋。三約方便學無學道開 分為三。見道已前修七方便名方便道。五停 心觀總別念處煗等四心是七方便。苦忍已
上於理專求說為學道。阿羅漢人於理息求 名無學道。問曰。煗等亦求於理以何義故不 名學道。釋言。通說彼亦是學。於中別分彼學
不專。又學不成故不名學。問曰。修學其義 相似煗等四心學意不專。學行不成不名學 者。修心不專修行不成以何義故三慧門中
判為修慧。釋言。修學並有通局。學中通者依 三學門。一切修學戒定慧等亦得名學。是則 暖 等亦得名學。學中局者。苦忍已上學心專
精學行成就。方名為學。煗頂忍等學未專成 故不名學。修中通者依三慧門。依聞依思所 起諸行齊名為修。是則煗等俱得名修。修中
局者須陀果後於諦重觀方得名修。餘者隨 義更與異名不得名修。齊釋如是。隱顯論之 修寬學狹。不得齊類。修云何寬。世俗八禪皆 修慧攝。 暖
等並依禪定修起。故得名修。學云 何狹。學唯望理。 暖 等於理始學。觀察未專未 成故不名學。問曰。何故修通世俗學唯望理。
釋言。修者具有兩義。一修習義。於未得法修 習令起。二修治義。於已得法修治令得。凡夫 本來已得禪定。後起染污或令不淨。修令
淨。故望世俗八禪定等得名為修。學者唯是 故習之義於未得法故習令起。出世聖道由 未來得習學方證。故望聖道說之為學。於已
得法學義微隱。故於世俗曾得之法不說其 學。隱顯且爾。或分為四。四有兩門。一約道 說四。謂。方便道見道修道及無學道是其四
也。苦忍已前修七方便道。名方便道。見道 修道其義云何。入聖之初於四真諦推求明 白名為見道。於四聖諦重慮增進說為修道。
位分何處。若依成實入無相位名為見道。故 彼論言。信法二人入見諦道名無相行。世 第一後須陀果前空觀無間名無相行。若依
毘曇苦忍已去十五心頂名為見道。言十五 者斷見諦惑有十六心。謂。八忍八智。八忍無 礙。八智解脫。彼斷欲界見諦煩惱有四法忍
以為無礙。謂。苦法忍乃至道法忍。有四法 智以為解脫。謂苦法智乃至道法智。斷上見 惑有四比忍以為無礙。謂苦比忍乃至道比。
有四比智以為解脫。謂。苦比智乃至道比。此 十六中前十五心是須陀向。判為見道。末後 一心是須陀果。見道不收。為是不說。見道如
是。問曰。煗等亦觀四諦以何義故不名見道。 彼雖學觀而未能見。為是不取。斯陀行後乃 至那含金剛已還定判修道。重緣諦理斷修
惑。故須陀洹果毘曇法中判為修道。成實法 中文無定判。唯義推之亦判為修。此云何知。 彼論說言。信法二人入見諦道名無相行。不
言入見名須名須陀洹。明知。須陀是修非 見。又毘曇中判為修道。成實不非。明知。共用 論判如是。以理細推彼須陀果亦見非見。亦
修非修。云何是見復言非見。見有二種。一 推求義。二明白義。彼須陀果證斷見惑迷諦 闇盡。照諦明白故得名見以是見故大智論
中名為見地。又須陀果於大乘中義當初地。 地經論中宣說初地名為見道明知。須陀得 說為見。然須陀洹是其證果。息觀之處暫止
推求於見不順。以是義故復言非見。以非見 故論中判之以為修道。又須陀洹於大乘中 義當初地滿足之心。地持宣說初地滿心為
修慧行。明知。須陀是修非見。云何是修復 言非修。修有二種。一於諸諦傍觀增明。名之 為修。二於諸諦重觀增明。進斷修惑故名為
修。彼須陀果出離諦惑容裕之邊傍修寬多。 現在唯緣道下一行。未來傍於四諦十六聖 行之中悉得增明。隨所欲觀悉明見故。行從
是義故得名修。以是修故論名修道。未於四 諦重慮觀察。進斷修惑故名非修。以非修故 論名見地不名薄地。正義如是。有人宣說。須
陀洹果證斷見惑定屬見道不得名修。是義 不然。若須陀果證斷見惑偏名見者。彼羅漢 果證斷修惑應名修道。彼不名修。須陀似彼
何勞致疑。阿羅漢果名無學地。問曰。向說。須 陀洹果證斷見惑。亦見非見兩義不定。阿羅 漢果證斷修惑。亦復如是不定以不。釋言。羅
漢經名無學不名為修。以義細推亦修非修。 是義云何。修有二種。一於諸諦重觀增明。名 之為修。二於諸智傍修增明。說之為修。彼
阿羅漢諦觀滿足不更增進。故名非修。以非 修故經名無學。而阿羅漢無學心邊傍修諸 智皆令增明。故得名修。以是修故雜心宣說。
無學心現能令一切諸德增明。名為大明發 彰修矣。問曰。前說須陀洹果亦修非修得類 羅漢。亦是無學非無學不。釋有同異。言其
同者須陀洹果亦修非修義如上辨。彼阿羅 漢亦是無學亦非無學。於理息求名為無學。 於論三昧神通等事猶須故習。故名為學。言
其異者。須陀果後別有斯陀阿那含等以為 正修。須陀簡彼名為非修。於小乘中羅漢果 後更無無學。不得簡彼說阿羅漢為非無學。
此是初門。約道分四。二約果說四。果謂須陀 斯陀那含及阿羅漢。辨此四中曲有三門。一 釋其名。二定別其相。三明制立。名義如何。須
陀洹者是外國語。義釋有三。一當名正翻名 修無漏。如涅槃說。須名無漏。陀洹修習。以修 無漏名須陀洹。二隨義傍翻名為逆流。逆生
死流三途生死永不受故。三隨義傍翻亦名觝 債。將拒三途因而不受果。故曰觝債。斯陀含 者亦外國語。義釋有二。一當名正翻名為輕
薄。形前立稱。欲界九品修惑之中斷六品在。 故云輕薄。二隨義傍翻名曰頻來。簡後為目。 欲結未盡。於欲界中頻數受身。不如那含一
去不還。故曰頻來。舊翻經中悉彰此名。阿那 含者亦外國語。此云不還。形前受稱。欲界結 盡不復來生。故曰不還。阿羅漢者亦外國語。
外國語中。三名相通。一阿羅訶。此云應供。二 阿盧漢。此云殺賊。三阿羅漢。此方正翻名曰 不生。隨義三翻傍說為無著。無著因亡。於三
界法不復愛染。不生果於襄於三界地不 復愛受身。此四隱顯。理實含通。以含通故 俱名須陀。乃至俱名為阿羅漢。如涅槃說。以
此四種皆修無漏。同逆生死並能觝債。是故 一切俱名須陀。皆薄煩惱。是故一切通號斯 陀。於所斷離皆悉無還。是故一切通名那含。
皆有無著不生之義。是故一切俱名羅漢。為 分賢聖隱顯彰名。是故初果偏名須陀。乃至 第四偏字羅漢。等分賢聖。何故初果偏名須
陀。乃至第四偏字羅漢。亦有所以。其義云何。 超凡入聖先修無漏。是故初果偏名須陀。無 漏轉增能薄煩惱。是故第二偏號斯陀。煩惱
轉薄於欲不生。是故第三偏名那含。不生窮 極永出諸有。是故第四偏名羅漢。又修無漏 明習道因。薄煩惱者明證誠果。因先果後義
之次第。是故初果明修無漏。其第二果明薄 煩惱。前薄煩惱明其因亡。不還果喪。因先 果後亦是次第。故第三果明其不還。前不還
果明苦分盡。不生全盡。從分至全亦是次第。 故第四果明其不生。問曰。此名局在小中。亦 通大乘。釋言。若入隱顯論門偏在小乘。若入
通門大中亦有。如涅槃說。并亦能修習無漏 住薄不還不生義故。名義如是。次第二門別 定其相。須陀有三。一者守果。依如毘曇。唯第
十六道法智心名須陀洹。若依成實無相行 後順舊之智名須陀洹。餘者悉非。以此證果 蘇息處故。二者攝因。前七方便及見道心趣
向須陀。以終攝始。果因從果皆屬須陀。三者 進向。須陀果後進斷欲結有六無礙五解脫 道來未至後果。以始攝終皆屬須陀。今此四
中通攝三種合為須陀。以其不分行果別故。 斯陀含者汎解亦三。一者守果。欲界修治有 九無礙九解脫道。第六一品解脫道心是斯
陀含。餘者悉非。以此證果蘇息處故。二者 攝因。須陀果後進斷欲界六品修惑。有六無 礙及五解脫趣向斯陀。以終攝始。以因從果
皆屬斯陀。三者進向。斯陀果後進斷欲結。有 三無礙二解脫道未至那含。以始攝終。通名 斯陀。依涅槃經此三種人通名斯陀。觀方已
行。今此四中唯分守果及與進向以為斯陀。 亦以不分行果別故。攝因一種收屬初果。為 是不取。阿那含者亦有三種。一者守果。欲界
修治。九解脫中第九一品是阿那含。以此證 果蘇息處故。二者攝因。斯陀果後進斷欲結。 後三微品有三無礙二解脫道趣向那含。以
終攝始。以因從果皆屬那含。三者進向。那含 果後進斷初禪乃至非想一切修惑。除非想 地第九解脫其餘一切無礙解脫。以本攝末
通名那含。今此四中偏分守果及與進向為 阿那含。亦以不分行果別故。攝因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