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yan One Vehicle Classification of the Teachings 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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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卷第四唐大薦福寺沙門法藏述
[0499a09] 第十義理分齊者有四門。一三性同異 義。二緣起因門六義法。三十玄緣起無礙 法。四六相圓融義。初三性同異說有二
門。先別明後總說。別中亦二。先直說後決擇。 前中三性各有二義。真中二義者。一不變 義。二隨緣義。依他二義者。一似有義。二無性
義。所執中二義者。一情有義。二理無義。由 真中不變.依他無性.所執理無。由此三義 故。三性一際同無異也。此則不壞末而常
本也。經云。眾生即涅槃。不復更滅也。又 約真如隨緣.依他似有.所執情有。由此三 義亦無異也。此則不動本而常末也。經
云。法身流轉五道。名曰眾生也即。由此三 義與前三義是不一門也。是故真該妄末 妄徹真源。性相通融無障無礙。問依他似有
等。豈同所執是情有耶。答由二義故。故無 異也。一以彼所執執似為實故無異法。二 若離所執似無起故。真中隨緣當知亦爾。 以無所執無隨緣故。問如何三性各有二
義不相違耶。答以此二義無異性故。何者 無異。且如圓成。雖復隨緣成於染淨而 恒不失自性清淨。秪由不失自性清淨 故。能隨緣成染淨也。猶如明鏡現於染淨。
雖現染淨而恒不失鏡之明淨。秪由不 失鏡明淨故。方能現染淨之相。以現染 淨知鏡明淨。以鏡明淨知現染淨。是故二 義唯是一性。雖現淨法不增鏡明。雖現
染法不污鏡淨。非直不污。亦乃由此反 顯鏡之明淨。當知真如道理亦爾。非直不 動性淨成於染淨。亦乃由成染淨方顯 性淨。非直不壞染淨明於性淨。亦乃由性
淨故方成染淨。是故二義全體相收一性無 二。豈相違耶。依他中。雖復因緣似有顯現。 然此似有必無自性。以諸緣生皆無自性
故。若非無性即不藉緣。不藉緣故。故非 似有。似有若成必從眾緣。從眾緣故必無 自性。是故由無自性得成似有。由成似 有是故無性。故智論云。觀一切法從因
緣生。從因緣生即無自性。無自性故即 畢竟空。畢竟空者。是名般若波羅蜜。此則 由緣生故。即顯無性也。中論云。以有空 義故。一切法得成者。此則由無性故即
明緣生也。涅槃經云。因緣故有。無性故空。 此則無性即因緣。因緣即無性。是不二法門 故也。非直二義性不相違。亦乃全體相收
畢竟無二也。所執性中。雖復當情稱執現 有。然於道理畢竟是無。以於無處橫計 有故。如於木杌橫計有鬼。然鬼於木畢 竟是無。如於其木鬼不無者。即不得名
橫計有鬼。以於木有非由計故。今既橫 計。明知理無。由理無故得成橫計。成橫 計故方知理無。是故無二唯一性也。當知所
執道理亦爾。上來直明竟。第二問答決擇者。 於中有三門。第一護分別執。第二示執之 失。第三顯示其義。初門護執者。問真如是
有耶。答不也。隨緣故。問真如是無耶。答不 也。不變故。問亦有亦無耶。答不也。無二性 故。問非有非無耶。答不也。具德故。又問有
耶。答不也。不變故。何以故。由不變故。隨緣 顯示。問無耶。答不也。隨緣故。何以故。由隨 緣故。不變常住也。餘二句可知。又問有耶。
答不也。離所謂故。下三句例然。又問有耶。 答不也。空真如故。問無耶。答不也。不空真如 故。問亦有亦無耶。答不也。離相違故。問非
有非無耶。答不也。離戲論故。又問有耶。答 不也。離妄念故。問無耶。答不也。聖智行處 故。餘句準之。依他性者。問依他是有耶。答
不也。緣起無性故。問依他是無耶。答不也。無 性緣起故。問亦有亦無耶。答不也。無二性 故。問非有非無耶。答不也。有多義門故。又
問有耶。答不也。緣起故。何以故。以諸緣起 皆無性故。問無耶。答不也。無性故。何以故。 以無性故。成緣起也。餘二句可知。又以
緣起雖於四句。又以無性故亦離四句。 並可知矣。又問依他有耶。答不也。約觀遣 故。問無耶。答不也。能現無生故。下二句
離相違故。離戲論故可知。又問有耶。答不 也。異圓成故。又約遍計分故。又離所謂 故。問無耶。答不也。異遍計故。以圓成分
故。又智境故。餘句準之。遍計所執者。問 遍計是有耶。答不也。理無故。問是無耶。答不 也。情有故。問亦有亦無耶。答不也。無二性
故。問非有非無耶。答不也。所執性故。又問 有耶。答不也。無道理故。問無耶。答不也。無 道理故。餘句準知。又問有耶。不也。執有
故。又問無耶。不也。執有故。又亦有亦無 耶。不也。執有故。又非有非無耶。不也。執成 故。又有耶。不也。由無相故。又無耶。不也。無
相觀境故。餘句準之。又有耶。不也。無體故。 又無耶。不也。能曀真故。餘句準之。第二 示執過者。若計真如一向是有者。有二
過失。一常過。謂不隨緣故。在染非隱故。不 待了因故。即墮常過。問諸聖教中。並說真 如為凝然常。既不隨緣豈是過耶。答聖說
真如為凝然者。此是隨緣成染淨時。恒作 染淨而不失自體。是即不異無常之常。 名不思議常。非謂不作諸法如情所謂之 凝然也。若謂不作諸法而凝然者。是情
所計故即失真常。以彼真常不異無常 之常。不異無常之常。出於情外故名真 常是故經云。不染而染者。明常作無常 也。染而不染者。明作無常時不失常
也。問教中既就不異無常之常故。說真 如為凝然常者。何故不就不異常之無 常故。說真如為無常耶。答教中亦說此 義。故經云。如來藏受苦樂。與因俱若生
若滅。論云。自性清淨心。因無明風動成 染心等。以此教理故知。真如不異常之 無常故。隨緣隱體。是非有也。問真如是不生
滅法。既不異無常之常故說為常。不異常 之無常故。得說無常者。亦可依他是生 滅法。亦應得有不異常之無常不異無 常之常義耶。答亦得有也。何者。以諸緣
起無常之法。即無自性方成緣起。是故不 異常性而得無常。故經云。不生不滅是無 常義。此則不異於常成無常也。又以諸 緣起即無自性。非滅緣起方說無性。是
則不異無常之常也。故經云。色即是空。 非色滅空故。又云。眾生即涅槃。不復更 滅等。此中二義與真中二義。相配可知。此
即真俗雙融二而無二。故智論云。智障極盲 闇。謂真俗別執。此之謂也。是故若執真如 同情所謂而凝然常者。即不隨緣隱其 自體不假了因。即墮常過。又若不隨
緣成於染淨。染淨等法即無所依。無所 依有法又墮常也。以染淨法皆無自體賴 真立故。二斷過者。如情之有即非真有。非 真有故即斷有也。又若有者。即不隨染
淨。染淨諸法既無自體。真又不隨不得有 法。亦是斷也。第二執無者。亦有二過失。 一常過者。謂無真如生死無依。無依有法 即是常也。又無真如聖智無因。亦即常
也。又無所依不得有法。即是斷也。又 執真如是無。亦即斷也。第三執亦有亦 無者。具上諸失。謂真如無二。而雙計有 無。心所計有無非稱於真。失彼真理故是
斷也。若謂如彼所計以為真者。以無理 有真。是即常也。第四非有非無者。戲論於 真。是妄情故失於真理。即是斷也。戲論有
真而謂為真者。理無有真故是常也。第二 依他起中。若執有者亦有二失。一常過。謂 已有體不藉緣故。無緣有法即是常也。 又由執有即不藉緣。不藉緣故不得有
法。即是斷也。問若說依他性是有義。便 有失者。何故攝論等。說依他性以為有 耶。答聖說依他以為有者。此即不異空之 有。何以故。從眾緣無體性故。一一緣中
無作者故。由緣無作方得緣起。是故即 非之有。名依他有。是則聖者不動真際 建立諸法。若謂依他如言有者。即緣起有 性。緣若有性即不相藉。不相藉故即壞
依他。壞依他者良由執有。是故。汝意恐 墮空斷。勵力立有。不謂不達緣所起法 無自性故。即壞緣起便墮空無斷依他 故也。二若執無者亦有二失。若謂依他
是無法者。即緣無所起。無所起故不得 有法。即是斷也。問若說緣生為空無故。 即墮斷者。何故中論等內。廣說緣生為畢 竟空耶。答聖說緣生以為空者。此即不異
有之空也。何以故。以法從緣生方說無性。 是故緣生有者方得為空。若不爾者無緣 生因。以何所以而得言空。是故不異有之 空名緣生空。此即聖者不動緣生說實相
法也。若謂緣生如言空者。即無緣生。無 緣生故即無空理。無空理者良由執空。是 故汝意恐墮有見。猛勵立空。不謂不達 無性緣生故。即失性空。失性空故還墮
情中惡趣空也。問若由依他有二義故。 是則前代諸論師。各述一義融攝依他 不相違者。何故後代論師。如清辯等。 各執一義互相破耶。答此乃相成非相破
也。何者。為末代有情根機漸鈍聞說依他 是其有義。不達彼是不異空之有故。即執 以為如謂之有也。是故清辯等。破依他 有令至於無。至畢竟無方乃得彼依他之
有。若不至此徹底性空。即不得成依他 之有。是故為成有故破於有也。又彼有 情聞說依他畢竟性空。不達彼是不異有 之空故。即執以為如謂之空。是故護法等。
破彼謂空以存幻有。幻有立故方乃得彼 不異有之空。以若有滅非真空故。是故 為成空故破於空也。以色即是空清辯 義立。空即是色護法義存。二義鎔融舉體全
攝。若無後代論師以二理交徹全體相奪。 無由得顯甚深緣起依他性法。是故相破 反相成也。是故如情執無即是斷過。又若 說無法為依他者。無法非緣。非緣之法即
墮常也。第三亦有亦無者。具上諸失。可以 準之。問若據上來所說。依他起性有無偏 取。此應不可。雙取有無應契道理。如何亦
有具上失耶。答依他起性中。雖具彼有無 之理。然全體交徹空有俱融。而如所計亦有 亦無者。即成相違具上失也。第四非有非
無者。戲論緣起亦非理也。何者。以其執者 於有無中所計不成故。即以情謂非有非 無。為道理也。此既非理。亦具上失。思以準
之。第三遍計所執性中。若計所執為有者 有二過失。謂若所執是其有者。聖智所照理 應不空。即是常也。若妄執遍計於理有者。
即失情有。故是斷過也。二若執遍計為情 無者。即凡夫迷倒不異於聖。即是常也。亦 即無凡故是斷也。又既無迷亦即無悟。亦
無悟故即無聖人。亦是斷也。三亦有亦無 者。性既無二。而謂有無即相違故。具上失 也。四非有非無者。戲論遍計亦具上失。準
以知之。第二執成過竟。第三顯示其義 者。真如是有義。以迷悟所依故。又不空義 故。不可壞故。餘如上說。又真如是空義。以
離相故。隨緣故。對染故。餘亦如上。又真如 是亦有亦無義。以具德故。違順自在故。鎔 融故。又是非有非無義。以二不二故。定取
不得故。餘翻說準上知之。二依他是有義。 緣成故無性故。餘準前知。依他是無義。以 緣成無性故。亦準前知。依他是亦有亦無
義。以緣成無性故準前。依他是非有非無 義。以二不二故隨取一不得故準前。三 遍計是有。約情故。遍計是無。約理故。遍計
是亦有亦無。由是所執故。遍計是非有非 無。由是所執故。餘準前思之。上來別明 三性竟。第二總說者。三性一際舉一全收。
真妄互融。性無障礙。如攝論婆羅門問經中 言。世尊。依何義說如是言。如來不見生 死不見涅槃。於依他中分別性及真實性
生死涅槃。依無差別義。何以故。此依他性。 由分別一分成生死。由真實一分成涅 槃。釋曰。依他性非生死。由此性因真實
成涅槃故。此性非涅槃。何以故。此性由分 別一分即是生死。是故不可定說一分。若 見一分餘分性不異。是故不見生死。亦不
見涅槃。由此意故。如來答婆羅門如此。 又云。阿毘達磨修多羅中。世尊說法有三 種。一染污分。二清淨分。三染污清淨分。依
何義說此三分。於依他性中。分別性為染 污分。真實性為清淨分。依他性為染污清淨 分。依此義說三分。釋曰。阿毘達磨修多 羅中說。分別性以煩惱為性。真實性以
清淨分為性。依他性由具兩分。以二性 為性。故說法有三種。一煩惱為分。二清淨 為分。三二法為分。依此義故作此說也。 此上論文。又明真該妄末無不稱。真妄
徹真源體無不寂。真妄交徹二分雙融無 礙全攝。思之可見。◎第二緣起因門六義 法。將釋此義六門分別。一釋相。二建立。三
句數。四開合。五融攝。六約教。第一門中有 二。初列名。次釋相。初列名者。謂一切因 皆有六義。一空有力不待緣。二空有力待緣。
三空無力待緣。四有有力不待緣。五有有力 待緣。六有無力待緣。二釋相者。初者是剎那 滅義。何以故。由剎那滅故。即顯無自性。是
空也。由此滅故果法得生。是有力也。然此 謝滅非由緣力故。云不待緣也。二者是俱 有義。何以故。由俱有故方有。即顯是不有
是空義也。俱故能成有是有力也。俱故非孤 是待緣也。三者是待眾緣義。何以故。由無自 性故是空也。因不生緣生故是無力也。即
由此義故是待緣也。四者決定義。何以故。 由自類不改故是有義。能自不改而生果 故。是有力義。然此不改非由緣力故。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