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 Chan Boluomi Cidi Famen 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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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卷第五隋天台智者大師說
弟子法慎記
弟子灌頂再治
釋禪波羅蜜修證第七之一
[0508a21] 上已廣明內外方便。行者若能專心修習。繫 念禪門。必有證驗。是故第七廣明修證。故經 言。修我法者。證乃自知。今明修證中。自開為
四。第一修證世間禪相。第二修證亦世間亦 出世間禪相。第三修證出世間禪相。第四修 證非世間非出世間禪相。今第一釋修證世
間禪者。則為三。一四禪。二四無量心。三四無 色定。今前釋修證四禪。四禪者。一初禪。二二 禪。三三禪。四四禪。今論色界根本正定。但說
有四。若通方便中間。是則不定。若薩婆多人。 說有未到地。及中間禪。足四禪為六地定。若 曇無德人。例不說有未來禪。而說有欲界定
中間禪。以為六地定。若摩訶衍。及瞿沙所明。 則具有欲界未到地中間禪。足四禪為七地 定。此中融會。以義推之。今據正禪而論。但說
有四。第一釋初禪修證。如經偈說。
離欲及惡法 有覺并有觀
離生及喜樂 是人入初禪
已得離婬火 則獲清涼定
如人大熱悶 入冷池則樂
如貧得寶藏 大喜覺動心
分別則為觀 入初禪亦然
[0508b14] 佛此偈中具明修證初禪之相。但意難見。今 當分別。就明初禪中。開為三別。第一釋名。第 二明修習。第三明證相。第一釋名者。所言初
禪者。禪名支林。行者初得支林之法。故名初 禪。復次覺觀等法名之為支。行者修初禪覺 觀之法。必於前發。故說覺觀名為初禪。問曰。
若言在前發得故為初禪者。欲界未到地最 在前發。何故不得受初禪之名。答禪名功德 叢林。欲界未到等。未有支林功德之法。雖復
前發。不名初禪。復次摩訶衍。說欲界未到中 間。智多而定少。是處非樂。既非正地。是故不 得受初禪之名。復次言初禪者。亦名有覺有
觀三昧。為有人疑言覺觀心中無定。是故佛 說覺觀三昧。地持論說。名覺觀俱禪。此禪發 時。必與覺觀俱發。亦名聖說法定。此定內有
覺觀語言道未斷故。與說法之名。如是等種 種名字不同。第二明修習。復開為二。前明所 修之法。後辨能修之心。第一明所修法者。即
是阿那波那。為修習根本初禪之法。就中即 有三意。一釋息名。二辨息相。三明用息不同。 第一所言阿那波那者。此是外國語。秦言阿
那為入息。波那為出息。安般守意三昧經言。 安之言生。般之言滅。若約息生滅明義如上 說。若約心生滅為語。是則不定。今用入出息
為正番。二辨息相中有四。一風二喘三氣四 息。分別四種之相。具如調息中說。但數風則 散。數喘則結。數氣則勞。數息則定。行者應當
捨三存息。善取不聲不結綿綿若存若亡之 相而用之。三明用息不同者。一師教繫心數 出息。所以者何。數出息則氣不急。身不脹
滿。身心輕利。易入三昧。有師教數入息。何故 爾數入息。一者易入定隨息內歛故。二斷外 境故。三易見內三十六物故。四身力輕盛故。
五內實息貪恚故。有如是等勝利非一。應數 入息。有師教數入出無在。但取所便。而數無 的偏用。隨人心安。入定無過即用三師所論。
皆不許出入一時俱數。何以故。以有息遮。病 生在喉中。猶如草葉。吐則不出。咽則不入。 此患生故。又師依四時用數。今所未詳。第
二明能數之心。亦為三意。一明能數之心。二 明轉緣。三料揀。一明能數之心者。以細念之 心。攝心對息。從一至十。令心不散。故名數
息。若數不滿十名數減。若至十一名數增。然 增減之數。並非得定之道。若從一至十。恒 具十無有間一之失。故名數法成就。若於中
間。心竊異緣。數法則亂。是故心覺散亂義強。 若以一為數者。一則無間。若有異緣。便不時 覺。是以但緣一息。不能除亂。若過十者。更一
法起。一心緣二。即有亂生。故名為增。夫數息 者。但細心約息記數而已。不得多取數相。若 息多則氣滿。腹脹體急。坐欲不安。二轉緣
者。初數於息。覺息微微。當置數息。便隨於 息。任運出入。若心欲靜。便捨隨凝心止住。心 若闇忽即便靜照色息。心若浮動即便捨觀
歸數及隨止也。是故名還。心不馳蕩。凝神寂 慮故名為淨。行者若能如是善巧攝錄。心則 易定。第三料揀息為初門者。問曰。一切法
門。悉可為初。何故但說阿那波那。以為初門。 答曰。不然。今依佛教。如經說。阿那波那是三 世諸佛入道初門。是故釋迦初詣道樹。欲習
佛法。內思安般。一數二隨。乃至還淨。具如瑞 應經所說。復次提婆初出世時。伏外道已。諸 人信敬。度人出家。不可稱數。於是大集在家
出家七眾弟子。及剎利婆羅門等。大眾之中。 昇師子座。淚下如雨。爾時大眾。皆悉默念。將 非佛法欲滅。外道復興邪。將非國大擾亂。疫
病流行邪。菩薩爾時知大眾心念。以白 [疊*毛] 巾 拭淚。更整容服。舉右手而言。亦非佛法欲滅。 外道將興。非國不安。疫病流行。但傷佛日潛
輝。賢聖月沒。袈裟之中。空無所有耳。于時大 眾聞此語已。各自感傷。發聲大哭。爾時飛鳥 雜類。在虛空中。繽紛亂墜。皆悉悲鳴。爾時菩
薩以慈軟音。安慰大眾。而說偈言。
佛日常在世 無目不見耳
賢聖月不沒 障礙故不見
若能淨膚翳 當自得覩見
何為沒憂海 癡醉如嬰兒
[0509b04] 爾時大眾聞菩薩慈音。心各醒悟。攝心安坐。 寂然無聲。諦觀菩薩。咸欲聞法。爾時菩薩普 告大眾。而說偈言。
佛說甘露門 名阿那波那
於諸法門中 第一安隱道
因緣次第起 不雜諸妄想
譬如種石榴 芽莖次第生
華實及色味 自然非可作
時至時自證 非如脂粉色
汝等調熟地 惠汝石榴種
令心入甘露 道法次第生
[0509b15] 從此以來。西國法師。相傳不絕。多以此法為 學道之初。若四依大士六通菩薩。說法度人。 此為首唱。豈非入道初門。末代相承。說法教
授自不修禪。既無內道。出言即便破人修定。 若觀提婆之說。乃以禪定為要。世人顛倒。實 可哀哉。復有人言。禪法一向不得處。眾說之。
敬尋提婆。在大眾中廣說禪定。今時豈頓。杜 口但不得言我證是法。某證是法。及禪祕密 微妙境界。向人說此。獲罪不輕。第三明證禪
相。通方便論證。自有三階。一證欲界定相。二 證未到定相。三正明證初禪相。一明證欲界 定。自有二意。一正明證相二明得失。今說欲
界中自有三。一麁住心。二細住心。三證欲界 定。一麁住相者。因前息道諸方便修習。心漸 虛凝。不復緣慮。名為麁住。細住相者。於後
其心泯泯轉細。即是細住心。當得此麁細住 時。或將得時。必有持身法起。此法發時。身心 自然正直。坐不疲倦。如物持身。若好持身。但
微微扶助身力而已。若是麁持身者。堅急勁 強。來則苦急堅強。去則寬緩困人。此非好法。 心既細已。於覺心自然明淨。與定相應。定法
持心。任運不動從淺入深。或經一坐無分散 意。所以說此名欲界定。入此定時。欲界報身 相未盡故。二明得失者。入欲界定。法心既
淺。未有支持。難得易失。易失因緣。是事須 識。失定有二種。一從外緣失。謂得定時。不善 用心。內外方便。中途違犯。則退失禪定。復次
若行者當得定時。或向人說。或現定相令他 知覺。或卒有事緣相壞。如是等種種外事。於 中不覺不識。障法既生則便失定。若能將護
本得不失。障不得生。故名為得。二者約內論 得失者。有六種法。能失禪定。一希望心。二疑 心。三驚怖。四大喜。五重愛。六憂悔。未得禪
有一。謂希望心。入禪有四。謂疑怖喜愛。出禪 多有憂悔。此則能破定心令退失。若通論此 六皆得在未入住出中。俱有此六法。能退失
定。若能離此六法。即易得定。以不失故名得 也。此雖近事。若不說者。則人不知。若善取其 意。則知遮障。二明證未到地定相。因此欲界
定。後身心泯然虛豁。失於欲界之身。坐中不 見頭手床敷。猶若虛空。此是未到地定。所言 未到地者。此地能生初禪故。即是初禪方便
定。亦名未來禪。亦名忽然湛心。證此定時。 不無淺深之相。今不具明。復次此等定中。或 有邪偽。行者應證。其相非一。略出二事。一定
心過明。二者過暗。並是邪定。明者入定時。見 外境界青黃赤白。或見日月星辰宮殿等事。 或一時日乃至七日不出禪定。見一切事。如
得神通。此為邪。當急去之。二者若入此定。暗 忽無所覺知。如眠熟不異。即是無心想法。能 令行人生顛倒心。當急却之。此則略說邪定
之相。是中妨難。非可具以文傳。復次若依成 論毘曇。分別二定。為不便也。今依尊者瞿沙 所明。分別二定有異。亦應無失。具如前引摩
訶衍中釋。而多見坐人證定之時。實有兩種 定相不同。是故今說欲界未到二定各異。第 三明證初禪相。自有六種。一名初禪發相。二
明支。三明因果體用。四明淺深。五明進退。六 明功德。第一正明初禪發相中。復為四意。一 正明初禪發相。二簡非禪之法。三釋發因緣。
四分別邪正。第一初禪發相者。行者於未到 地中。證十六觸成就。即是初禪發相。云何是 證。若行者於未到地中。入定漸深。身心虛寂。
不見內外。或經一日乃至七日。或一月乃至 一年。若定心不壞。守護增長。於此定中。忽覺 身心凝然。運運而動。當動之時。還覺漸漸有
身如雲如影動發。或從上發。或從下發。或從 腰發。漸漸遍身。上發多退。下發多進。動觸發 時。功德無量。略說十種。善法眷屬與動俱起。
其十者何。一定。二空。三明淨。四喜悅。五樂 六善心生。七知見明了。八無累解脫。九境界 現前。十心調柔軟。如是十法。與動俱生。名動
眷屬勝妙功德莊嚴動法。若具分別則難可 盡。此則略說初動觸相。如是或經一日。或經 十日。或一月四月。如是一年。此事既過復有
餘觸。次第而發。故名初禪餘觸發者。謂八 觸也。一動。二痒。三涼。四暖。五輕。六重。七澁。 八滑。復有八觸。謂一掉。二猗。三冷。四熱。五
浮。六沈。七堅。八軟。此八觸與前相雖同。而 細分別不無小異。更別出名目。足前合為十 六觸。此十六種觸發時。悉有善法功德眷屬。
如前動觸中說。行者因未到地。發如是等種 種諸觸功德善法。故名初禪初發。並是色界 清淨四大。依欲界身中而發。故摩訶衍云。色
界四。大造色。著欲界身中。問曰。二十七觸何 故有去取。復出異觸名料簡 (云云) 。第二料簡非 禪之相者。問曰。行者於初坐中。未得定心。亦
發如是冷暖動等觸。既無如上所說功德之 事。有人言。此是病法起。所以者何。如重澁 等。是地大病生。如輕動觸是風大病生。如熱
痒等觸是火大病生。如冷滑等觸是水大病 生。復次因暖熱痒等生貪欲蓋。因重滑沈等 觸生睡眠蓋。因動浮冷等生掉悔蓋。因強澁
等生疑蓋。又因重堅澁等生瞋蓋。當知觸等 發時。能令四大發病。及生五蓋障法。或言 是魔所作。若發動時。如上過。上所說皆魔觸
發。云何以此為初禪耶答曰。不然。若如汝向 所說觸發之相。此是生病生蓋之觸。若如上 說及增者。亦是魔觸發相。今說不爾。若未得
未到地定。而先發觸者。多是病觸。是生蓋及 魔所作。若觸發時。無如上所說十種功德眷 屬者。亦是病觸。生蓋及魔觸也。今所說觸發
者。要因未到地定發。亦具足有諸功德眷屬 俱發故。以此為初禪發相。何可疑哉。問曰。 未到地前發觸。但是生病生蓋及魔觸。亦有
治病除蓋非魔觸不。答曰。亦有此義。問曰。若 爾與初禪觸。復云何異。答曰。有異。欲界雖有 治病除蓋及非魔觸。而非初禪觸者。此猶是
欲界中四大色法。不能發定。無諸功德支林 善法故。不名初禪。此則略出欲界善不善觸 相。但行人初坐。或有證此一兩。或都不證。然
既有此法。故略出之耳。問曰。未到地中。亦發 欲界善不善觸不。答曰。非無此義。三明禪發 因緣有二。一者從初修禪以來不計勤苦。既
有善心功力成就。自然感報。如法華中說。隨 功賞賜。乃至禪定根力等事。復次有師言。是 十善相應。此意難見。二者色界五陰住在欲
界身中。麁細相違故。有掉動八觸等事。譬如 世人憂愁煩惱內起。結滯壅塞不通。令四大 受諸熱惱。從心而生。乃至得病至死。不從外
來。而有苦也。今此禪中有觸樂之事。亦從心 有。由數息故。使心軟細修諸定法。色界定法 住在欲界身中。色定之法。與欲界報身相觸
故。有十六觸。次第而生。亦不從外來。而能覺 知。故名為觸。此八雖有十六。並約四大而 發。因四大生。地中四者。重沈堅澁。水中四
者。涼冷軟滑。火中四者。暖熱猗痒。風中四 者。動掉輕浮。故金光明云。地水二蛇。其性 沈下。風火二蛇。性輕上昇。問若因四大但應
有四。何得十六。答曰。相兼故得爾。如熱是火 體。兼水故有暖。兼風故有痒。兼地故有猗。兼 三之時。失本熱相。故說有四。餘三大各兼三
義。類此可知。復次此十六觸。各有十種功德 善法。合則有一百六十法。而初坐發法之人。 未必發盡。或發三五。故略出之。問曰。此八觸
為當發有次第。為無次第。諸觸之中先發何 等。答曰。若論其次第。亦無定前後。雖四大因 緣合時。強者先發。而多見有人從動而發。事
如前釋。四者辨邪正之相。具如前內方便中 驗善惡根性相明虛實中說。是中應廣分別。 第二明支義。亦開為三。一釋支名。二釋支
義。三辨支相。第一釋支名者。初禪有五支。一 覺支。二觀支。三喜支。四樂支。五一心支。覺者 初心覺悟名為覺。觀者後細心分別名為觀。
慶悅之心名為喜。恬澹之心名為樂。寂然不 散名一心。所以制五支者。若對不善。即為破 五欲五蓋。若對善法。即對行五法。故釋論云。
離五蓋。行五法。具五支。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