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 Jing Tu Qun Yi Lun 釋淨土群疑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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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淨土群疑論卷第三西都千福寺大德懷感撰
[0043c09] 問曰。如無量壽經四十八弘誓言。設我得佛。 十方眾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若 不生者。不取正覺。唯除五逆誹謗正法。觀經
言。下品下生者。或有眾生。造五逆十惡。無惡 不造。經歷地獄受苦無窮。臨命終時。逢善知 識教令稱佛。如是至心令聲不絕。具足十念。
得生西方。何意二經俱造五逆。並有十念得 生淨土。有取有除。兩文不同。有何義也。
[0043c17] 釋曰。古今大德釋此兩經。有十五家。共解此 教。一觀經取者。是懺悔人。壽經除者。是不懺 悔人。二觀經取者。是輕心造逆人。壽經除者。
是重心造逆人。三觀經取者。唯是造五逆人。 壽經除者是造五逆及謗法人。四觀經取者。 是造逆類人。壽經除者。正五逆人。五觀經取
者。是發菩提心人。壽經除者。是不發菩提心 人。六觀經取者。是至誠念阿彌陀佛人。壽經 除者。是不至誠念阿彌陀佛人。七觀經取者。
是十信菩薩人。壽經除者。非十信菩薩人。八 觀經取者。非闡提人。壽經除者。是闡提人。九 觀經取者。是對已造逆人。壽經除者。是對未
造逆人。十觀經取者。是開門。壽經除者。是遮 門。十一觀經取者。說五逆業是不定業為可 轉時。壽經除者。說五逆業是定業不可轉時。 十二觀經取者。 暖
頂位人。壽經除者。非 暖 頂 位人。十三觀經取者。種解脫分善根人。壽經 除者。是不種解脫分善根人。十四觀經取者。
是第二階人。壽經除者。是第三階人。十五觀 經取者。是唯具足十念人。壽經除者。是通具 足十念及不具足十念人。
[0044a09] 問曰。古今大德雖有十五種釋。為當俱是。亦 有非耶。
[0044a11] 釋曰。諸家解釋各有一途。難分勝劣。其第一 釋。取是懺人除非懺者。一徵此釋。未知念佛 能滅罪不。若不能滅者。何因經言於念念中
滅八十億劫生死之罪。若念佛能滅罪者。何 因言不懺悔遂被除也。又觀經取逆經文。何 處有懺悔之語。准此以下諸說等一一徵詰。未
是全得經意。經意者何。觀經取逆。經言具足 十念。以具十念即得往生。壽經除逆。經言乃 至十念。以乃至十念不得往生。經既有乃至
具足十念之言。豈得由諸義也。且如下品上 生下品中生。稱佛念佛。不言具足十念。一念 已上悉皆得生。以罪少故。不要滿十。下品下
生為有逆罪。經即說言具足十念得生淨土。 壽經含此三品。總合而言乃至十念得生淨 土。經意說言。若不造逆人論念之多少。一
聲十聲俱生淨土。如其造逆。必須滿十。闕一 不生。故言除也。此即不造逆者。不限十聲。若 少若多。俱生淨土。造逆之輩。即不得然。滿十
即得生。少便不往。此乃由此說除。不關諸義 也。古來大德雖釋。今更為茲異說耳。
[0044b02] 問曰。諸餘大德容可誤解經文。信行禪師說 是。四依菩薩。寧容於此聖教亦有錯解。
[0044b04] 釋曰。信行禪師釋此兩經除取。以二三階別 取。失經旨歸。若依所解。便有太過失及太減 失。太過失者。第二階人亦造五逆。名是
同。應同是除也。太減失者。第三階人不造五 逆。無文說除。應等是取也。經說唯除五逆誹 謗正法之言。此乃除人。有過減之二過也。彼
經應言唯除第三階眾生。離於二失矣。此即 法藏比丘。發斯弘願。除人有過減之過。為聖 智不足。而言不周悉耶。如法藏言無有咎。即
禪師有謬解之愆。進退二途何以逃責。故當 是凡者之失。非聖人之誤也。諸三階師救言。 唯除五逆等言。即是除一切第三階也。以第
三階者並是純邪無正純惡無善之人。始迄 今有愆犯。皆一切諸佛之所不救。十方淨土 減共擯棄。故法藏言除五逆等文。即是總除
一切第三階眾生盡也。難曰。此雖似釋太減 之失。而全未解太過難也。若謂觀經下品下 生之人即是解太過之難者。此救不然。何者
阿彌陀陳四十八弘誓願。於發心初住之前。 釋迦說十六觀經於妙覺成道之後。中間相 去懸隔無量阿僧祇耶。如何招難於不可數
劫之中。空過於下品下生之日。遠水近火。 何能相救也。即韋提未請之前。觀經未陳之 日。願中如逢斯難。菩薩將何解紛耶。此救未
為除太過之失也。又一切第三階人。皆名造 逆之者。若過去身已受泥梨之苦。業與果畢。 非是逆人。若以今生未省造無間罪。寧容三
階之類減是五逆人。若言皆是逆人。即應 悉是邪定之聚。無非生報之業。終後定墮阿 鼻。亦不生餘惡趣。不得入於佛法出家。以具
律儀。無有不定聚人及有不定業者。即應涅 槃經說一切眾生不定業多決定業少茲言謬 矣。斯救亦復未成除太減之失。禪師救曰。
今言悉是五逆之者。未必現害二親出佛身 血殺阿羅漢破和合僧現造逆愆方名逆者。 但是其人根機。極惡邪正俱邪。善惡俱惡。七
憎七愛未離於六情。五樂豈捨於三業。既具 十二顛倒。五種之所不救。雖非即行其逆。然 是造逆根機。是以用彼逆名。總除三階之類
也。難曰。此雖似救太減之失。亦全不救太過 之難。然此一釋便招七難。一即以能造逆故。 名造逆根機。即第二階人亦能造逆。既起逆 是同。兩階何異。斯一難也
(第一階人。根正能以善覆惡。造罪便少第二階 人。第三階人。根邪能以惡覆善。起過不等第二階人也) 又禪師既稱第三階
人即是五逆之者。有於十三遮難。如何成大 比丘。但應是無戒之人。不得言破戒之者。若 謂但有根機而未現造逆罪得成具戒之者。
彼既唯除五逆。亦是未造逆人。如何言除三 階。即名造逆之者。斯二難也。又第三階人。未 造五逆。即名五逆之者。為是邪定聚。為是不
定聚。若是邪定聚者。既未造逆。如何即是邪 定聚也。若是不定聚者。如何言除五逆。即是 一切第三階眾生。斯三難也。又未造逆人。是
造逆根機。故即名五逆之者。亦可具淨戒人 是可得聖者。雖未證聖道。應亦名為聖人。若 言我是聖人便成正定聚應捨異生之性。又
成波羅夷罪。何名持戒人。斯四難也。又觀經 言取五逆。即是已造逆人。願中除五逆。豈約 根機說也。以此兩經相望。故非是彼根機。斯
五難也。又第三階人。雖未造逆。以是根機故 名為五逆人。亦可。第二階人縱令造於五逆。 以非逆根機故應非五逆人耶。斯六難也。若
言第二階人亦約根機。為造逆者。即應下品 三人同成一品之過。為並不造五逆俱是五 逆根機。又應花開無早晚之殊。滅罪有少多 之別。斯七難也
(涅槃經說。善男子如來說法為眾生。故有七種語。一因語。二果語。三因
果語。四喻語。五不應說語。六世流布語。七如意語。今約根機說除。為當何者之語。若說因語。此亦非是因語。縱 是因語作斯除而何益也)
又有釋彼除五逆經言。不造五逆 第三階人。非是不得生於淨土。然須行於普 法方始生彼西方也。如造於逆愆。縱行普法 而不住。故法藏弘願。唯除第三階造五逆者。
若其第三階眾生造五逆者。縱令行於普法 亦不得生淨土。如其不造五逆。行普定得 往生。是以禪師智慧廣弘慈悲厚慇。此第三
階沈淪穢土受生。故開普真普正法門。接引 純邪純惡之輩。使學當根佛法。皆令生彼西 方。此乃法藏之所不論。釋迦之所不說。禪
師獨開此教。拔彼第三階人。故曰說諸佛不 說之經度諸佛不度之者。我等欣聞集錄。頂 戴受持。更不讀誦眾經。披尋改年歷日。哀哉
汝等因執前非。還復讀彼別經。造其地獄 之罪。故知。善星受持法藏。永劫沈淪。不輕 但行普教清昇彼岸。此由學當根佛法。損
益於此天懸。子不能鑒此是非。但知專行別 法。錯則錯矣。生無由生。今為此釋。可當除 其惑也。責曰。雖彼重申此解。更足深疑。再
陳徵難。以希高判也。難曰。此雖似釋大減 之失。亦全未解太過之難。未知乃至十念之 言。為是普法。為是別法。若是普法者。此十
念言但是十念阿彌陀佛。此念別佛如何是 彼普耶。一難。又若普者。即是第三階法。何因 判此經等。為第二階之教耶。二難。又若普者。
此與觀經下品下生具足十念稱阿彌陀佛。 有何差別。而觀經十念是別法。願中十念是 普法。同是一言。遂成二別。三難。又普法能
救第三階人。即唯救不造逆者。何為別法能 救第二階者。亦救造逆之人耶。為是第三階 人。造逆竟無得滅罪之義。而不得往生也。
為是亦得滅除。但曾造逆人。不合生於淨 土。請開演也。四難若此十念是別法者。第三 階人逆與不逆修行別法。悉不得生。此以別
法除人。除人還招過減之過。何但除人有 過滅之過。亦乃取人致多少之愆。進退二途 難逃重責也 (一難) 則彼願應言。設我得佛十
方眾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修行普法。若不 生者不取正覺。唯除第三階造五逆及謗正 法者。此即陳於普教文義顯然。即除取二類
三階。及簡二階造逆之徒。皎然無惑也。但菩 薩陳此願門。極取捨之幽鍵。欲令未來學者 於茲定去留。如也斯門說普。即取捨之義便
周。如也斯門說別。即去留之人不盡。若於此 進退兩關。不見陳於普法。縱令餘處有說。 何救斯文之失。若言有異意趣於茲不合
說普。請願陳於妙術。敢欲詳其要道也 (二難) 又法藏比丘。如經所讚。是大菩薩十地聖人。 非是地前三賢大士。此即悲智具足。廣攝眾
生。如何發大誓願。接引有緣極惡眾生。令生 淨土。乃唯以別法發願。救茲第二階人。不普 法立誓。遂除第三階者 (三難) 為是第三階人。
竟無往生之分。法藏為同敗種而願不攝彼 耶 (四難) 為是亦合難得生。而法藏不能解垂 其普教救彼第三階者。除而不取其人耶 (五 難)
為復解而不說。惜法不教眾生。悲心不及 此人。不攝令生淨土也 (六難) 為是雖具悲智。 直為此類難化成。我今不能度彼。付與信行 禪師 (七難)
為是第三階者。菩薩無緣。唯有弘 誨。禪師有緣。偏能救度且夫大唐內逢禪師 之教者。可得生於西方。東西二洲五天竺國 三千剎土百億四天下第三階眾生無逢禪
師之教者。將何以生淨土也 (八難) 則法藏解 行未圓。容許攝生不盡。釋迦既成正覺。何因 不度斯人。即四弘之願不周。四恩之意不盡。
遺棄重病之子。何名遍怜者哉。空言所應度 者皆以度訖其未度者皆亦已作得度因緣。 斯言謬述也。而子但欲讚禪師於上聖之上。
抑世尊於凡下之下。不覺此言成大失也。又 佛為第二階眾生。說觀經等教。三千世界第 二階人。依此教門修行。悉得生於淨土。佛不
為第三階眾生別說普經一卷。諸佛同舒舌。 證法藏大士復不別發普願為此第三階人。 百億四天下所有三階眾生。不逢三階集錄。
普不得生淨土。雖復讀誦眾經。不是四依 菩薩。難解採拾普教。咸悉流浪娑婆。故知佛 可為三階眾生別說普經一卷令無信行禪
師之處眾生生於西方。世尊不說此經。深成 大失也。又無量壽經是於別教。大師以慈悲 經道滅盡特留住世百年。何因普教當末運。
不留普法化生。別教教非惡時。乃留別經損 物。大悲救苦之主。豈宜如此逗機 (九難) 何但 釋迦如來。不解救第三階人。亦乃十方恒沙
諸佛舒舌證其別法。唯救第二階者。不舒舌 證其普法濟彼第三階人耶。寧容大聖世尊 十方種覺。具一切智一切種智。恩行四等悲
同一子。減共匿茲普法。不救斯人者哉。況 教被三千。化流百億。四十八願遍滿十方。始 於輪王發心。於初恒沙阿僧祇劫之前。終於
觀音補處。為第二恒沙阿僧祇劫之後。發茲 弘大誓願。十方諸佛所證。方欲竪該三界橫 亘四生。而不及彼三階。遂乃除而不取也。諸
佛菩薩以聖智觀察。知彼不得往生無法可 以濟度。罷以正法教手拔之令出淤泥。而信 行禪師更能垂巧方便。陳於普真佛法。救得
第三階人。即慈悲勝於釋迦。智慧過無量壽。 即於無上調御。翻成有上世尊。無等等者便 成過等正覺。即信行禪師乃應勝佛者也。又
難若言由逆有二三階殊也已分除取不由 念有少多以明除取者。何因除逆之處。便安 乃至十念之言。取逆之處即置具足十念之
語。何故不於除逆之處安第三階人之名。取 逆之處置第二階人之語。大師何為不須之 語。強安乃至十念之文。須說之言。竟無二三
階字。禪師救曰。觀經九品者至廣之別說也。 謂九品生人善惡別說。故於最下惡人。不說 一念之法 (一念是善念人生法) 別說惡人生法。是故特
言具足十念也 (具足者。對闕之言。必須念數充十也) 壽經兩段。極 略之總言也。謂下二品生人善惡合說。言含 多少之法。義總善惡之人也。是以前乃至中。
即有一念善人之法矣。後乃至中。亦有十念 惡人之法矣。善惡多少舉總包。故曰總也。 懸言乃至。不舉初辭。故為極略也。即前言乃
至十念者。從一向十之辭也。辭終言十。即初 從一起懸超其九。故此文中。必具一念善人 之法也。後言乃至一念者。從十向一之辭也。
辭終言一。即初從十起懸超餘九。故此文中。 必具十念惡人之法矣。故僅以為下乃至中。 必有十念。十念之法施於惡人。惡人位中。邪
正相雜。是故簡言除逆謗矣。何關由一念少 故除逆謗哉。難曰。且有逆無逆為善惡二人。 二階三階分邪正兩品。豈不邪正兩位減有
善惡二人耶。惡人位中。邪正相雜。是故簡 言除逆謗矣。亦可善人位中。邪正相雜。何 不簡言除非逆謗矣。而乃以非邪惡人之類。
同於邪惡之人。齊於十念之下雷同說除者 也。又言。一念與十念極略之言善人法中。取 正善人。不除邪善人。何由惡人法中。取正惡
人。而除邪惡人耶。又惡人法中。取正惡。除彼 邪惡及邪善。亦可善人法中取正善除彼邪 善及邪惡。又善人法中。唯論取合除。邪善不
言除。何為惡人法中。亦論取合除。邪惡即論 除。又邪惡應於惡處除。經即不於善處除。邪 善應於善處除。何為乃於惡處除。又善人法
中。邪善人乃得名為邪惡類。何不惡人法中 邪惡類而亦得名邪善人。又惡人法中。有邪 正。經取其正除於邪。何不許正人法中有善
惡經取善人除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