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ong Jing Lu 宗鏡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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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鏡錄卷第三十三慧日永明寺主智覺禪師延壽集
[0605a23] 夫道無可修。法無可問。纔悟大旨。萬事俱休。 故云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既云宗鏡。何乃廣 引身戒心慧之文。法華經云。三藏學者。尚不
許親近。既違大乘之經教。何成後學之信門。
[0605a27] 答。經中所斥三藏學者。即是小乘戒定慧。戒 則但持身口。斷四住枝葉之病苗。定則形同 枯木。絕現外威儀之妙用。慧則唯證偏空。失
中道不空之圓理。故稱貧所樂法。墮下劣之 乘。為淨名所訶。是愚人之法。今此圓宗定慧。 尚不同大乘初教無相之空。及大乘別教偏
圓之理。豈與三藏灰斷定慧之所論乎。此宗 鏡錄戒定慧。乃至一事一行。一一皆入法界。 具無邊德。是無盡宗趣。性起法門。無礙圓通。
實不思議。如台教云。如鏡有像。瓦礫不現。中 具諸相。但空即無。微妙淨法身。具相三十二。 觀和尚云。凡聖交徹。即凡心而見佛心。理事
雙修。依本智而求佛智。古德釋云。禪宗失意 之徒。執理迷事。云性本具足。何假修求。但要 亡情。即真佛自現。法學之輩。執事迷理。何
須孜孜修習理法。合之雙美。離之兩傷。理行 雙修。以彰圓妙。休心絕念名理行。興功涉有 名事行。依本智者。本覺智。此是因智。此虛明
不昧名智。成前理行。亡情顯理。求佛智者。即 無障礙解脫智。此是果智。約圓明決斷為智。 成前事行。以起行成果故。此則體性同故。所
以依之。相用異故。所以求之。但求相用。不 求體性。前亡情理行。即是除染緣起以顯體 性。興功事行。即是發淨。緣起以成相用。無相
宗云。如上所說。相用可然。但依本智。情亡則 相用自顯。以本具故。何須特爾起於事行。圓 宗云。性詮本具。亡情之時。但除染分相用。自
顯真體者無事行。彼起淨分相用。無因得生。 如金中雖有眾器。除礦但能顯金。若不施功 造作。無因得成其器。豈金出礦已。不造不作。
自然得成於器。若亡情則不假事行。佛令具 修。豈不虛勞學者。是以八地已能離念。佛勸 方令起於事行。知由離念不了。所以經頌云。
法性真常離心念。二乘於此亦能得。不以此 故為世尊。但以甚深無礙智。此勸皆是事行 故。是知果佛。須性相具足。因行。必須事理雙
修。依本智如得金。修理行如去礦。修事行如 造作。求佛智如成器也。又華嚴演義云。若執 禪者。則依本智性。無作無修。鏡本自明。不拂
不瑩。若執法者。須起事行求依他勝緣以成 己德。並為偏執。故辯雙行。依本智者。約理。無 漏智性本具足故。而求佛智者。約事。無所求
中吾故求之。心鏡本淨。久翳塵勞。恒沙性德。 並埋塵沙煩惱。是故須以隨順法性。無慳貪 等。修檀等六波羅蜜故。諸佛已證。我未證故。
又理不礙事。不妨求故。事不礙理。求無求故。 若此之修。修即無修。為真修矣。如上開示。本 末無遺。理備行周。因圓果滿。可謂其車高廣。
又多僕從而侍衛之。方能入此。一乘。歸於宗 鏡。若初心入已。須冥合真空。唯在心行。非從 口說。直下步步著力。念念相應。如大死人。永
絕餘想。若非懇志。曷稱丈夫。但有虛言。終成 自誑。如天台拾得頌公。東陽海水清。水清復 見底。靈源流法泉。斫水刀無痕。我見頑愚士。
燈心拄須彌。寸樵煮大海。足抹大地石。蒸沙 成飯無。磨甎將為鏡。說食終不飽。直須著力 行。恢恢大丈夫。堂堂六尺士。枉死埋塚下。可
惜孤標物。龐居士詩云。讀經須解義。解義即 修行。若依了義學。即入涅槃城。如其不解義。 多見不如盲。尋文廣占地。心牛不肯耕。田田
總是草。稻從何處生。故知須在心行。忍力成 就。忍有二種。一生忍。二法忍。若於法忍。觀 行易成。以了唯心故。內外平等。如大智度論
云。法忍者。於內六情不著。於外六塵不受。能 於此二不作分別。何以故。內相如外。外相如 內。二相俱不可得故。一相故。因緣合故。其實
空故。一切法相常清淨故。何謂一切法相常 清淨。以同遵一道故。所以華嚴疏云。一道甚 深者。亦名一乘。佛佛皆同。一真道故。佛佛所
乘。同觀心性。萬行齊修。自始至終。更無異徑。 故為一道。
[0606a10] 問。真心常住遍一切處者。即萬 法皆真。云何而有四時生滅。
[0606a11] 答。了真心不 動故。則萬法不遷。即常住義。若見萬法遷謝。 皆是妄心。以一切境界唯心妄動。心若不起。
外境本空。以從識變故。若離心識。則尚無一 法常住。豈況有萬法遷移。
[0606a15] 問。如今現見。物 像榮枯。時景代謝。如何微細披剝。明見不遷 之旨。
[0606a17] 答。但當見性。自斷狐疑。余曾推窮。似 信斯理。不遷論云。旋風偃嶽而常靜。江河競 注而不流。野馬漂鼓而不動。日月歷天而不
周。疏云。前風非後風。故偃嶽而常靜。前水非 後水。故競注而不流。前氣非後氣。故漂鼓而 不動。前日非後日。故歷天而不周。鈔云。然自
體念念不同。則初一念起時。非第二念時。乃 至最後吹著山時。非初起時。則無前念風體。 定從彼來吹其山也。且山從初動時。以至倒
臥地時。其山自體。念念不同。則初一念動時。 非第二念動時。乃至最後著地時。非初動時。 則無初動山體。定從彼來至著地時。斯皆風
不至。山嶽不著地。雖旋嵐偃嶽未曾動也。以 此四物。世為遷動。然雖則倒嶽歷天。皆不相 知相到。念念自住。各各不遷。且如世間稱大。
莫過四大。四大中動。莫越風輪。以性推之。本 實不動。如義海云。鑒動寂者。為塵隨風。飄 颺是動。寂然不起是靜。而今靜時。由動不滅。
即全以動成靜也。今動時由靜不滅。即全以 靜成動也。由全體相成。是故動時正靜。靜時 正動。亦如風本不動。能動諸物。若先有動。則
失自體。不復更動。今觀此風。周遍法界。湛然 不動。寂爾無形。推此動由。皆從緣起。且如 密室之中。若云有風。風何不動。若云無風。
遇緣即起。或遍法界拂。則滿法界生。故知風 大不動。動屬諸緣。若於外十方虛空中。設不 因人拂。或自起時。亦是龍蜃鬼神所作。以鬼
神屬陰。至晚則風多故。乃至劫初劫末成壞 之風。並因眾生業感。世間無有一法不從緣 生。緣會則生。緣散則滅。若執自然生者。只合
常生。何得緊縵不定。動靜無恒故知悉從緣 起。又推諸緣和合成事。各各不有。和合亦無。 緣。緣之中。俱無自性。但是心動。反推自心。心
亦不動。以心無形。故起處不可得。即知皆從 真性起。真性即不起。方見心性遍四大性。體 合真空。性無動靜。以因相彰動。因動對靜。動
相既無。靜塵亦滅。故首楞嚴經云。性風真空。 性空真風。又不遷之宗。豈離動搖之境。無生 之旨。匪越生滅之門。故金剛三昧經云。因緣
所生義。是義滅非生。滅諸生滅義。是義生非 滅。是以起恒不起。不起恒起。如此通達不落 斷常。可正解一心不遷之義矣。如先德云。夫
物性無差。悟即真理。真即不變。物自湛然。 常情所封。於不動中妄以為動。道體淵默。語 路玄微。日用而不知者。物不遷也。事像可
觀。稱之為物。物體各住。故號不遷。不遷故。 隨流湛然清淨。為物故。與四像而所相依。故 知無生不生。無形不形。處性相而守一者。其
為不遷論焉。所以不遷論云。是以如來。因 群情之所滯。即方言以辯惑。乘莫二之真心。 吐不一之殊教。乖而不可異者。其唯聖言乎。
故談真有不遷之稱。導俗有流動之說。雖復 千途異唱。會歸同致矣。而徵文者。聞不遷。則 謂昔物不至今。聆流動者。而謂今物可至昔。
既曰古今。而欲遷之者何耶。是以言往不必 往。古今常存。以其不動。稱去不必去。謂不從 今至古。以其不來。不來故。不馳騁於古今。不
動故。各性住於一世。然則群籍殊文。百家異 說者。苟得其會。豈文言能惑之哉。是以人之 所謂住。我則言其去。人之所謂去。我則言其
住。然則去住雖殊。其致一也。故經云。正言 似反。誰當信者。斯言有由矣。何者。人則求古 於今。謂其不住。吾則求今於古。知其不去。今
若至古。古應有今。古若至今。今應有古。今而 無古。以知不來。古而無今。以知不去。若古不 至今。今亦不至古。事各性住。有何物而可去
來。然則四像風馳。旋機電卷。得意毫微。雖速 而不轉也。是以如來。功流萬世而常存。道通 百劫而彌固。成山假就於始簣。修途託至於
初步者。果以功業不可朽故也。功業不可朽 故。雖在昔而不化。不化故不遷。不遷故。則湛 然矣。故經云。三災彌淪而行業湛然。信其言
也。何者。夫果不俱因。因因而果。因因而果。因 昔不滅。果不俱因。因不來今。不滅不來。則不 遷之致明矣。復何惑於去留。躊躇於動靜之
間哉。然則乾坤倒覆。無謂不靜。洪流滔天。無 謂其動。若能契神於即物。斯不遠而可知矣。 古釋云。前言。古今各性住於一世不相往來
者。則壯老。不同一色。定為嬰兒。無匍匐時。乃 至老年。則無相續。失親屬法。無父無子。應唯 嬰兒得父。餘則匍匐老年不應有分。則前功
便失。有斷滅過。從此便明功流始簣。初步。因 果等。相續不失。不斷不常。不一不異。不來不 去。故圓正不遷理也。乘莫二之真心。吐不一
之殊教者。諸聖依一心之正宗。逗機演差 別之教跡。雖九流八教不等。而不遷。一念無 虧。故云雖千途異唱。會歸同致矣。而隨文迷
旨者。但執權門生滅之言。妄見世相去來之 事。因此以為流動。隨境輪迴。殊不知生死去 來。畢竟無性。所以中觀論破三時無去。一已
去無去者。去法已謝。二未去無去者。去法未 萌。三去時無去者。正去無住。又以去者。去法。 二事俱無。若無去者。即無去法。亦無方所。去
者即是人。以法因人致。離人無有法。離法無 有人。故鈔云。觀方知彼去。去者不至方者。明 三時無去來。以辯不遷也。如人初在東方。卓
立不動。則名未去。未去故。未去不得名為 去。若動一步。離本立處。反望本立處。名已 去。已去故。已去不得名為去。惑人便轉計云。
動處則有去。此中有去時。非已去未去。是故 去時去。龍樹便以相待破云。若有已去未去。 則有去時。若無已去未去。則無去時。故偈云。
離已去未去。去時亦無去。如因兩邊短。有中 間長。若無兩邊短。即無中間長也。青目即以 相違破。何者。去時者。謂半去半未去。名曰去
時。則一法中有二墮相違。去義不成。是故去 時亦無去。故偈云。已去無有去。未去亦無去。 離已去未去。去時亦無去也。如一人從東方
行至西方時。望其從東至西。如似有去。故言 知彼去。然步步中三時無去。則無去法。既無 去法。即無去人從此至彼。故言去者不至方
也。去者。謂人也。已上一經一論。皆明三時無 去。以標宗辯不遷也。此來去因果不遷。即會 中道八不意也。如論偈云。不生亦不滅。不常
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去。能說是 因緣。善滅諸戲論。我稽首禮佛。諸說中第 一。今以因果會釋八不義。言不生者。如二十
時為因。三十時為果。若離二十有今三十。可 言有生。若離二十。則三十不可得。是故不生。 故中論云。離劫初穀。今穀不可得。是故不生。
不滅者。則二十時不無。故不滅。若二十時滅。 今不應有三十時。中論云。若滅。今應無穀。而 實有穀。是故不滅也。不常者。則三十時無二
十時。是故不常。中論云。如穀芽時。種則變壞。 是故不常。不斷者。因二十有三十相續。是故 不斷。中論云。如從穀有芽。是故不斷。若斷。不
應相續。不一者。二十不與三十同體。各性而 住。故不一。中論云。如穀不作芽。芽不作穀。是 故不一。不異者。不離二十有三十。若二十姓
張。三十不異。中論云。若異。何故分別穀芽穀 莖穀葉。是故不異。不來者。二十不至三十時。 是故不來。不出者。二十時當處自寂。不復更
生。故不出也。達此理者。則離一切戲論。契會 中道。則真諦矣。是知於真諦中。無一法可 得。豈有去來。如大涅槃經云。爾時世尊。問彼
菩薩。善男子。汝為到來。為不到來。瑠璃光菩 薩言。世尊。到亦不來。不到亦不來。我觀是義。 都無有來。世尊。諸行若常。亦復不來。若是
無常。亦無有來。若人見有眾生性者。有來不 來。我今不見眾生定性。云何當言有來不來。 有憍慢者。見有去來。無憍慢者。則無去來。有
取行者。見有去來。無取行者。則無去來。若見 如來畢竟涅槃。則有去來。不見如來畢竟涅 槃。則無去來。不聞佛性。則有去來。聞佛性者。
則無去來。般若燈論。問。汝為已行名初發。 為未行名初發。為行時名初發耶。三皆不然。 如偈曰。已去中無發。未去亦無發。去時中無
發。何處當有發。釋曰。已去中無發者。謂去作 用。於彼已謝故。未去亦無發者。謂未行無去。 去則不然。去時中無發者。謂已去未去等皆
無去義。云何可說去時有去。如是三種。俱無 初發。是故偈言。何處當有發。又偈云。無已去 未去。亦無彼去時。於無去法中。何故妄分別。
釋云。妄分別者。如瞖目人於虛空中。或見毛 髮蠅等。皆無體故。又偈云。是故去無性。去者 亦復然。去時及諸法。一切無所有。又偈云。未
滅法不滅。已滅法不滅。滅時亦不滅。無生何 等滅。釋曰。第一句者。以滅空故。譬如住。第 二句者。如人已死不復更死。第三句者。離彼
已滅及未滅法。更無滅時。有俱過故。是故定 知滅時不滅。第四句者。其義云何。一切諸法 皆不生故。言無生者。生相無故。無生有滅。義
則不然。如石女兒。乃至復次汝言滅者。為有 體滅耶。為無體滅耶。二俱不然。如偈曰。法 若有體者。有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