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ong Jing Lu 宗鏡錄
Scroll 37
Click on any word to see more details.
宗鏡錄卷第三十七慧日永明寺主智覺禪師延壽集
[0631b05] 夫萬行教法。總約心解者。只如諸佛所說經 教。皆以名句文身。詮表。方成法義。云何但 明一心而已。
[0631b07] 答。今且先約古德。機應合說。 質影雙明。佛言。自從光耀。終至鶴林。不說一 字。汝亦不聞。此是佛密意說。約本真法體。離
言詮故。不說一字。即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 宣。又但是佛不說心外一字法。教體者。護法 云。如來既實現身。實說法者。即通用說者聽
者。正兼聲名句文而為教體。教體通有漏無 漏影像本質。即是合宜。聞者。根性已熟。遂感 激。如來識上。有文義相生。佛以慈悲本願緣
力。即為眾生說三乘法。所有聲名句文。是 正無漏本質教。若是三乘五性眾生。佛邊聽 法。不能親聞。自變相分而緣。所有聲名句文。
即取有漏無漏。是影像兼教。即以質教為本。 能現影像故。影像教為末。依質有故。由此 取本質教。為正教體。影像教為兼教體。無性
菩薩難云。我宗但取眾生識上影像相分為 教體者。即不違唯識。汝護法。若取佛本質聲 名句文為教體者。即是心外有法。何成唯識。
護法答。唯識之宗。約親相分。眾生聽時。變起 相分而緣。非取他質以為自性。然他本質。即 佛菩薩。亦成唯識。故不相違。
[0631b27] 問。何不唯取本 質為正教體。即休。
[0631b28] 答。緣眾生不能親聞無漏 質故。必資影像。
[0631b29] 問。若爾。何不唯取影像為教 體。是親聞故。
[0631c01] 答。雖即親聞。必假本質。是以唯 識論云。展轉增上力。二識成決定。言展轉增 上力者。即佛與眾生。互為增上緣。言二識成
決定者。即眾生根決定。如來悲決定。謂眾生 根熟。合聞法決定。如來即有悲決定。決定與 眾生說法。為增上緣故。又諸師影質有無不
同。應須四句分別。一唯質無影。即小乘有部 等。二唯影無質。即龍軍無性。三俱句。即護法 親光。四俱非。即龍猛清辯。謂彼計勝義門中。
不辯教體。全撥菩提涅槃為空故。已上約四 句料簡門中。質影雙通。護法為勝。然若約名 句文身。解釋。詮表。皆是意言分別。凡有詮量。
不出心識。乃至能說所說。並屬見聞覺知。心 含善惡。諸心數等。無有一法出於心外。當知 此心諸法之都。顯事合理。心可軌持。故稱曰
經。豈止於心。乃至一切六塵。悉皆是經。以心 遍一切處故。如法華玄義云。歷法明經者。若 以經為正翻。何法是經。舊用三種。一用聲為
經。如佛在金口演說。但有聲音詮辯。聽者得 道。故以聲為經。大品云。從善知識所聞也。二 用色為經。若佛在世。可以聲為經。今佛去世。
紙墨傳持。應用為色經。大品云。從經卷中 聞。三用法為經。故云修我法者。證乃自知。又 塵為經。若於此土耳識利者。能於聲塵分別
取悟。則聲是其經。於餘非經。若意識利者。自 能研心思惟取決。法是其經。於餘非經。眼識 利者。文字詮量而得道理。色是其經。於餘非
經。此方用三塵而已。餘三識鈍。鼻嗅紙墨。則 無所知。身觸經卷。亦不能解。舌噉文字寧別 是非。若他土亦用六塵。亦偏用一塵。如淨
名曰。以一食施一切。於食等者。於法亦等。於 法等。於食亦等。此即偏用舌根所對為經。或 有國土。以天衣觸身即得道。此偏用觸為經。
或見佛光明得道。此偏用色為經。或寂滅無 言。觀心得道。此偏用意為經。如眾香土。以香 為佛事。此偏用香為經。他方六根識利。六塵
得為經。此土三根識鈍。鼻不及驢狗鹿等。云 何於香味觸等。能得通達。
[0632a09] 問。根利故。於塵是 經。鈍者。塵則非經耶。
[0632a10] 答。六塵是法界。體自 是經。非根利取。方乃是經。何者。大品云。一切 法趣色。是趣不過。此色。能詮一切法。如墨
黑色。一劃詮一。二劃詮二。三劃詮三。竪一 劃則詮王。足右劃則詮丑。足左劃則詮田。出 上詮由。出下詮申。如是迴轉。詮不可盡。或一
字詮無量法。無量字共詮一法。無量字詮無 量法。一字詮一法。於黑墨小小迴轉。詮量大 異。左迴詮惡。右迴詮善。上點詮無漏。下點詮
有漏。殺活與奪。毀譽苦樂。皆在墨中。更無一 法出此墨外。略而言之。黑墨詮無量教。無量 行。無量理。黑墨亦是教本。行本。理本。黑墨從
初一點。至無量點。從點至字。從字至句。從 句至偈。從偈至卷。從卷至部。又從一字句 中。初立小行。後著大行。又從點字中。初見
淺理。後到深理。是名黑色教行義。三種微發。 乃至當知。黑字是諸法本。青黃赤白。亦復如 是。非字非非字。雙照字非字。不可說。非不可
說。不可見。非不可見。何所簡擇。何所不簡 擇。何所攝。何所不攝。何所弃。何所不弃。是 則俱是。非則悉非。能於黑色。通達一切非。於
一切非。通達一切是。通達一切非非非是。一 切法邪。一切法正。若於黑色。不如是解。則不 知字與非字。青黃赤白。有對無對。皆不能
知。若於黑色通達。知餘色亦如是。此即法華 經意。以色為經也。聲塵亦如是。或一聲詮一 法。耳根利者。即解聲愛見因緣。即空即假即
中。知脣舌牙齒皆不可得。聲即非聲。非聲亦 聲。非聲非非聲。聲為教行義本。種種等義。皆 如上說。是即通達聲經。香味觸等。亦復如是。
經云。一切世間治生產業。皆與實相不相違 背。即此意也。外入皆經。周遍法界。內入亦如 是。內外入亦如是。經云。非內觀得解脫。亦
不離內觀得解脫等。又云。能觀心性。名為上 定。心是體。夫有心者。皆當得三菩提。心是 宗。制心一處。無事不辦。心是用。三界無別法。
唯是一心作。覺觀心是語本。以心分別於心。 證心是教相。故云華香雲樹。即法界之法門。 剎土眾生。本十身之正體。故華嚴經云。知一 切法是正思惟藏。
[0632b20] 問。若心外無法。唯聽無 說者。云何佛言。我已所說法。如手中葉。又佛 皆自說我成佛來。不說一字等。
[0632b22] 答。古釋云。 林中葉喻。據為其緣。令諸有情識變法解。名 我已說如手中葉。未為作緣。眾生自心未起
法解。名我未說如林中葉。約為增上。名說未 說。
[0632b26] 又唯識鏡。問云。此中既云佛皆自說。何 故乃言佛不說法。豈非自語相違過耶。
[0632b27] 答。此 亦是可聞者自識變生。佛實不說。但為增上 也。眾生識上變此言故。故引為證。
[0632b29] 問。但了 一心。能成深觀者。若無位次。皂白何分。須合 教乘以 祛 訛濫。教觀雙辯。方契佛心。
[0632c02] 答。誠 如所言。闕一不可。圓教觀心。須明六即。以三 觀故免數他寶。以六即故。無增上心。然心非
數量。豈有四六之文。理合幽玄。誰分淺深之 位。但為證入有異。俄分四教之門。昇進亦殊。 故列六即之位。此出台教止觀正文。簡慢濫
於初心。證究竟於後位。止觀云。約六即顯是 者。
[0632c09] 問。為初心是。後心是。
[0632c09] 答。如論云。焦炷非 初。不離初。非後。不離後。若智信具足。聞一 念即是。信故不謗。智故不懼。初後皆是。若無
信。高推聖境。非己智分。若無智。起增上慢。謂 己均佛。初後俱非。為此事故。須知六即。謂理 即.名字即.觀行即.相似即.分真即.究竟即。
此六即者。始凡終聖。始凡故。除疑怯。終聖故。 除慢大。理即者。一念心即如來藏理。如故即 空。藏故即假。理故即中。三智一心中。具不可
思議。三諦一諦。非三非一。一色一香。一切法。 一切心。亦復如。是。名為理即菩提。亦是理即 止觀。即寂名止。即照名觀。名字即者。理雖即
是。日用不知。以未聞三諦。全不識佛法。如牛 羊眼。不解方隅。或從知識。或從經卷。聞上所 說一實菩提。於名字中通達解了。知一切法
皆是佛法。是為名字即菩提。亦是名字止觀。 若未聞時。處處馳求。既得聞已。攀覓心息。名 止。但信法性。不信其諸。名為觀。觀行即者。若
但聞名口說。如蟲食木。偶得成字。是蟲不 知是字非字。既不通達。寧是菩提。必須心觀 明了。理慧相應。所行如所言。所言如所行。華
首云。言說名不行。我不以言說。但心行菩提。 此心口相應。是觀行菩提。釋論云。四句評聞 慧。具足。如眼得。日照了無僻。觀行亦如是。雖
未契理。觀心不息。如首楞嚴中射的喻。是名 觀行菩提。亦名觀行止觀。恒作此想名觀。餘 想息名止。相似即菩提者。以其逾觀逾明。逾
止逾寂。如射隣的。名相似觀慧。一切世間治 生產業。不相違背。所有思想籌量。皆是先佛 經中所說。如六根清淨中說。圓伏無明名止。
似中慧名觀。分真即者。因相似觀力。入銅輪 位。初破無明。見佛性。開寶藏。顯真如。名發心 住。乃至等覺。無明微薄。智慧轉著。如從初月。
至十四日月。光垂圓。闇垂盡。若人應以佛身 得度者。即八相成道。應以九法界身得度者。 以普門示現。如經廣說。是名分真菩提。亦名
分真止觀。分真智斷。究竟即菩提者。等覺一 轉。入于妙覺。智光圓滿。不復可增。名菩提果。 大涅槃斷。更無可斷。名果果。等覺不通。唯佛
能通。過茶無道可說。故名究竟菩提。亦名究 竟止觀。古德約四教明六即者。若藏教執色 為有。施拙度破析之因。成但空灰斷之果。通
教執色心是空。了緣生無性之宗。失中道不 空之理。別教從心生十法界。心但有能生十 界之理性。未即便具十界之因果。如從地。生
一切草木。但從一心。次第生十界也。圓教。心 具十法界。不待能所生。亦無前後際。只一念 是十界。只十界是一念。一切時。一切處。一切
法。念念中體常圓滿。塵沙萬德。不欠少一分。 八萬惑業。不除斷一分。不謂佛是果頭極聖。 我未證得。不謂凡是底下穢濁。我應捨離。總
覽法界。在一念心頭。如一圓珠瑩徹。明白。圓 解。更無覺觀。進修。亦不見有凡聖。取捨。分別 妄念悉盡也。以初圓信人。未得純淨。煩惱有
厚薄。習氣有淺深。分別難忘。攀緣易起。心 浮觀淺。惑重境強。於對治之中。故分六即。是 以凡夫心性本體。實齊上聖。但凡夫未能常
用本。隨境生心。分別計校。千差萬別。雖在 人道。心多不定。或發地獄心。或發餓鬼畜生 心。何況人天善道。何況三乘聖道。無始妄習。
何能頓遣。雖有見解。未能常照。故是凡也。若 生死即涅槃。煩惱即菩提。是理即。若能暫照 諦理。即坐佛座。證佛身。用佛法。當此一念圓
現時。不見十方佛。異我此身此念也。解而未 修。是名字即。念有分數。名觀行即。念似於 境。名相似即。境入於念。名分真即。無境無
念。名究竟即。雖六常一。何凡何聖。雖一常 六。凡聖天絕。又六而常一故言即。一而常六。 故初後不齊。當觀念時。非一非六。又譬如不
離貧女家得金。即也。貧女得金即富。可喻眾 生即佛。取金有次第。豈非六乎。耘除草穢。觀 行伏惑也。掘土近金。似見物未分明。豈非相
似。收得一分。豈非分真。盡得受用。女人歡喜。 豈非究竟耶。是以頓悟宗已。復須言行相應。 既得本清淨。又須離垢清淨。如大集經偈云。
遠離一切諸煩惱。清淨無垢猶真實。其心能 作大光明。是名寶炬陀羅尼。又云。若有不覺 一切境界。及自境界。如是之人。則能調伏。
[0633b29] 問。如來無密語。迦葉不覆藏。則眾生心常自 明現。何須教觀開示。廣論橫竪。
[0633c01] 答。只為佛 之知見蘊在眾生心。雖然顯現。而迷者不知。 以客塵所覆。妄見所障。雖有如無。似世間寶
藏。為物所覆。莫有知者。是以須的示其寶處。 令親得見。遂獲其寶。利濟無窮。此亦如是。因 斯方便之門。得見心寶。遂以緣了。資發。親得
現前。智藏豐隆。法財具足。有茲勝利。教跡非 虛。如大涅槃經云。譬如大海。雖同一鹹。其中 亦有上妙之水。味同於乳。喻如雪山。雖復成
就種種功德。多生諸藥。亦有毒草。諸眾生身。 亦復如是。雖有四大毒蛇之種。其中亦有妙 藥。大王。所謂佛性非是作法。但為煩惱客塵
所覆。若剎利.婆羅門.毘舍.首陀.能斷除者。 即見佛性。成無上道。所以古德云。開物性原 者。良以眾生性含智海。識洞真空。但衣蔽明
珠。室埋祕藏。要假開示令其悟入。須憑觀慧 以契無生。又欲廣其義用。須明橫竪法門。 竪唯一心。橫遍一切。心非橫竪。橫竪是心。隱
顯同時。卷舒無礙。念念相即。法法融通。將竪 約橫。則無橫而不竪。一一法皆至心原。將橫 約竪。則無竪而不橫。具一切句。及一一句。皆
廣等法界。所以義海云。體無別異。舉則全 鋒。理不殊途。談皆頓顯。良由二邊相盡。差別 體融。隨智卷舒。應機屈曲。是故言起即起。誰
云路之不通。舉多即多。孰談法之無在。故知 立教皆為對機。機宜不同。教分多種。且如觀 色一法。五教證入不同。初小乘。見是實色。不
說性空。初教。見此色法。從緣所成。必無自性。 即空無所有。如波歸水。終教。見色空無礙。以 真空不守自性。隨緣成色。即是幻色。遂賴空
成。即此賴空之色。虛相無體。恒自性盡而空 現。是故色即空而常泯。空即色而常存。要 由自盡之色。方是空色。成色之空。乃是真空。
舉體互融。無有障礙。如水入波。頓教。一色法。 無非真理所收。是故此色。即真理一味等。更 無別法而可顯說。水波雙絕。圓教。起即全收。
一多互攝。同時成立。一塊圓明。隨舉即色。 隨舉即空。義味自在。隨智取用。何以故。隨舉 一門無不顯現。古德云。皆本一心而貫諸法。
夫一心者。萬法之總也。分而為戒定慧。開 而為六度。散而為萬行。萬行未嘗非一心。一 心未嘗違萬行。然則一心者。萬法之所生。而
不屬於萬法。得之者。則於法自在矣。見之 者。則於教無礙矣。本非法。不可以法說。本非 教。不可以教傳。豈可以軌跡而尋哉。故知但
研精一法。內照分明。自然柔軟。入神。順法界 之性。無心合道。履一際之門。所以大智度論 云。以人心多散。如狂如賊如醉。一心敬慎。是
諸功德初門。攝心得禪。便得實智慧。得實智 慧。便得解脫。得解脫。便得盡苦。如是等事。皆 從一心得。華嚴私記云。無縛無著迴向者。只
了一切皆如故。所以無縛著耳。知一切皆無 縛脫。一法既爾。一切法皆然。所以一切法即 一法。一法即一切法。若一切法皆無性。即是
分身佛集。寶塔出現。須彌入芥耳。如是洞達。 一解千從。則知佛向無所有中出生。法於畢 竟空中建立。以無生無性故。迴轉由心。遂得
集散同時。大小即入。所以森羅義趣。報化影 像。乃至無量德業。廣大神通。於宗鏡中。一時 顯現。且如龍蜃等類。全是業果生死之身。尚
現不思議之力用。何況悟根本心。具如實智。 而不能現廣大之神用乎。如華嚴經云。佛子。 如羅睺阿脩羅王。本身長七百由旬。化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