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ong Jing Lu 宗鏡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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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鏡錄卷第五十六慧日永明寺主智覺禪師延壽集
[0737c26] 夫三能變中。已論八識。今依經論。更有多門。 舒則無邊。卷唯一道。經中又明。有九種識。以 兼識性故。或以第八染淨別開。故言九識。非
是依他體有九。亦非體類別有九識。九識者。 以第八染淨。別開為二。以有漏為染。無漏為 淨。前七識不分染淨。以俱是轉識攝故。第八
既非轉識。獨開為二。謂染。與淨。合前七種。故 成九識。
[0738a04] 問。以何經論。證有九識。
[0738a04] 答。楞伽 經說。頌云。由虛妄分別。是則有識生。八九識 種種。如海泉波浪。又金剛三昧經云。爾時
無住菩薩而白佛言。尊者。以何利轉。而轉眾 生一切情識入唵摩羅。佛言。諸佛如來。常以 一覺。而轉諸識入唵摩羅。何以故。一切眾生
本覺常以一覺覺諸眾生。令彼眾生皆得本 覺。覺諸情識空寂無生。何以故。決定本性。本 無有動。論釋云。一切情識。則是八識奄摩羅
者。是第九識。古德云。一切唯心造者。然其佛 果契心。則佛亦心造。謂四智菩提。是淨八識 之所造故。若取根本。即淨第八。若依真諦三
藏。此佛淨識。稱為第九。名阿摩羅識。唐三藏 云。此翻無垢。是第八異熟。謂成佛時。轉第八 成。無別第九。若依密嚴。文具說之。經云。心
有八識。或復有九。又云。如來清淨藏。亦名無 垢智。即同真諦所立第九。以出障故。不同異 熟為九有。又真諦所翻決定藏論九識品云。
第九阿摩羅識。三藏釋云。阿摩羅識有二種。 一者所緣。即是真如。二者本覺。即真如智。能 緣即不空藏。所緣即空如來藏。若據通論。此
二並以真如為體。華嚴論明。解深密經說。九 識為純淨無染識。如瀑流水。生多波浪。諸波 浪等。以水為依。五六七八等。皆以阿陀那識
為依故。又云。如是菩薩雖由法住智為依止。 為建立故。此經意令於識處。便明識體本唯 真智故。如彼瀑流。不離水體而生波浪。又如
明鏡。依彼淨體無所分別。含多影像。不礙有 而常無故。如是自心所現識相。不離本體無 作淨智。所現影相。都無自他內外等執。任用
隨智。無所分別。又經云。阿陀那識甚深細。深 細者。引彼凡流。就識成智。不同二乘。及漸始 菩薩。破相成空。不同凡夫。繫而實有。不同彼
故。不空不有。何法不空。為智能隨緣照機利 物故。何法不有。為智正隨緣時。無性相故。無 生住滅故。華嚴經則不然。但彰本身本法界
一真之根本智佛體用故。混真性相法報之 海。直為上上根人。頓示佛果德。一真法界本 智。以為開示悟入之門。不論隨妄而生識等。
如法華經。以佛智慧。示悟眾生。使得清淨。出 現於世故。不為餘乘。若二若三。今宗鏡大意。 亦同此說。但先標諸識次第權門。然後會同
真智。然不即識。亦不離識。但見唯識實性之 時。方鑒斯旨。似寶鏡普臨眾像。若海印頓現 森羅。萬法同時。更無前後。又釋摩訶衍論云。
凡集一代聖說中異說契經。總有十種識。一 者。立一種識。總攝諸識。此中有四。一者立一 切一心識。總攝諸識。所謂以一心識。遍於二
種自在。無所不安立故。一心法契經中作如 是說。爾時文殊師利。承佛威神之力。即白佛 言。世尊。說幾種識。體相云何。當願為我。分別
開示。爾時世尊告文殊言。善哉善哉。文殊師 利。為諸大眾。當問此事。諦聽諦聽。善思念之。 我當為汝分別解說。於是文殊白佛言。善哉
世尊。願欲樂聞。佛告文殊言。我唯建立一種 識。所餘之識。非建立焉。所以者何。一種識者。 多一一識。此識有種種力。能作一切種種名
字。而唯一識。終無餘法。是故我說建立一種 識。所餘之識。非建立焉。二者立阿賴耶識。總 攝諸識。所謂以阿賴耶識。具足障礙義。無障
礙義。無所不攝故。阿賴耶識契經中作如是 說。爾時觀自在菩薩即白佛言。世尊。云何名 為通達總相識。以何義故。名為總相。佛告觀
自在菩薩言。通達總相識者。即是阿賴耶識。 此識有礙事。及非礙事。具一切法。備一切法。 譬如大海。為水波等。作總相名。以此義故。名
為總相故。三者立末那識。總攝諸識。所謂以 末那識。具足十一種義。無所不攝故。顯了契 經中作如是說。種種心識。雖有無量。唯末那
轉。無有餘法。所以者何。是末那識。具足十一 義。無所不作故。四者立四種識。一者立一意 識。總攝諸識。所謂以意識有七種轉變自在。
隨能作其事故。七化契經中作如是說。譬如 幻師。唯是一人。以幻術力。變化七人。愚人見 之。謂有七人。而智者見。唯有一人。無餘七人。
意識幻師。亦復如是。唯是一識。能作七事。凡 夫謂之有七事。而覺者見。唯有意識。無餘七 事故。是名建立同一種識。四種契經中作如
是說。二者。立二種識。總攝諸識。一者阿賴耶 識。二者意識。阿賴耶識者。總舉業轉現三識 故。意識者。總舉七種轉識故。楞伽經中作如
是說。大慧。廣說有八種識。略說有二種。一者 了別識。二者分別事識。乃至廣說故。三者。 立三種識。總攝諸識。一者阿賴耶識。二者末
那識。三者意識。阿賴耶識者。總舉三相識故。 末那識者。直意根故。意識者。總舉六種轉識 故。慈雲契經中作如是說。復次敬首。廣說有
十種識。總說有三種識。一者細相性識。二者 根相性識。三者分離識。乃至廣說。四者。立四 種識。總攝諸識。謂前三中。加一心識故。無相
契經中作如是說。識法雖無量。不出四種識。 一者所依本一識。二者能依持藏識。三者意 持識。四者遍分別識。乃至廣說故。五者。立
五種識。總攝諸識。謂前四中。加隨順遍轉識 故。大無量契經中作如是說。復次有識。非 彼彼識攝。遍於彼彼識。所謂隨順轉識故。六
者。立六種識。總攝諸識。所為眼等五種別識。 及第六意識故。四聖諦契經中作如是說。佛 告樹王。我為小根諸眾生故。以密意趣。作如
是說。但有六識。無有餘識。而實本意。為欲令 知。六種識中。具一切識。於大眾中。作如是唱 故。七者。立七種識總攝諸識。謂前六識。加末
那識故。法門契經中作如是說。復次文殊師 利。識法有七種。所謂六識身。及末那識。如是 七識。或一時轉。或前後轉。復次第七識。有
殊勝力故。或時造作持藏之用。或時造作分 別之依故。八者。立八種識。總攝諸識。謂前七 中。加阿賴耶識故。道智契經中作如是說。心
王有八。一者眼識心王。乃至八者異熟執識 心王。種種識法。不出此數故。九者。立九種識。 總攝諸識。謂前八中。加唵摩羅識故。金剛三
昧契經中作如是說。爾時無住菩薩而白佛 言。世尊。以何利轉。而轉眾生一切情識入 唵摩羅。佛言。諸佛如來。常以一覺而轉諸識
入唵摩羅故。十者。立十種識。總攝諸識。謂 前九中。加一切一心識故。法門契經中作如 是說。心量雖無量。而不出十識。又攝大乘論
明十一種識。由本識能變異作十一識。本識 即是十一識種子。分別是識性。識性何所分 別。分別無為有。故言虛妄。分別為因。虛妄為
果。以此分別性。攝一切種子盡。諸識差別有 十一。身識。身者識。受者識。應受識。正受識。 世識。數識。處識。言說識。自他差別識。善惡
兩道生死識。身識至言說等九識。因言說熏 習種子生。自他差別識。因我見熏習種子生。 善惡兩道生死識。因有支熏習種子生。身識。
謂眼等五界。身者識。謂染污識。受者識。謂 意界。應受識。謂色等六外界。正受識。謂六識 界。世識。謂生死相續不斷識。數識。謂從一至
阿僧祇。處識。謂器世間。言說識。謂見聞覺 知。又欲顯虛妄分別。但以依他性為體相。虛 妄分別。即是亂識。變異。略有四種識。一似塵
識。二似根識。三似我識。四似識識。若不定明 一切法唯有識。真實性不得顯現。又大乘起 信論說。三細識。六麁相。三細相者。論云。復次
依於覺故。而有不覺。生三種相。不相捨離。一。 無明業相。以依不覺。心動為業。覺則不動。動 則有苦。果不離因故。二能見相心依心動。能
見境界。不動則無見。三境界相。以依能見。妄 境相現。離見則無境。以有虛妄境界緣故。復 生六種相。一智相。謂緣境界。生愛非愛心。二。
相續相。謂依於智。苦樂覺念相應不斷。三執 著相。謂依苦樂覺念。相續而生執著。四執名 等相。謂依執著。分別名等諸安立相。五起業
相。謂依執名等。起於種種諸差別業。六業繫 苦相。謂依業受苦。不得自在。是故當知。一切 染法。悉無有相。皆因無明而生起故。古釋云。
初無明為因。生三細識。後境界為緣。生六麁 相。以依無明成妄心。依妄心起無明。三細相 者。初業相。依不覺心動。心動名業。業有二種。
一動作故。是業義。故云依不覺故。心動名業。 覺則不動。得始覺時。則無動念。是知今動。只 由不覺也。動則有苦。如得寂靜無念之時。是
涅槃妙樂。故知今動。則有生死苦患。此動念 極微細。是精動隱流之義。緣起一相。能所不 分。當阿賴耶識自體分也。
[0739c14] 如無相論。問。此識 相何境界。
[0739c15] 答。相及境界。不可分別。一體無異。 當知此約賴耶業相義說也。心王念法。不分 能所故。次約本識見相二分為二也。能見相。
即是轉相。依前業相轉成能見。故言以依動 故能見。若依性靜門。即無能見。故云不動即 無見。反顯能見心必依動義。如是轉相。雖有
能緣。以境界微細故。猶未辯之。如攝論云。此 識緣境。不可知故。既所緣不可知。則約能緣 以明本識轉相義也。三境界相。則是現識。依
前轉相。能顯境界。故云依見故境界妄現。楞 伽經云。譬如明鏡。持諸色像。現識處現。亦復 如是。此之現相。當在本識。此三細相並由根
本無明。動本靜心。成此三細。後以境界為緣。 生六種麁相。則分別事識也。如楞伽偈云。境 界風所動。起種種識浪。
[0739c29] 問。三細屬賴耶。六 麁屬意識。何故不說末那。
[0740a01] 答。有二義。一前 既說賴耶。末那必執相應。故不別說。瑜伽云。 賴耶識起。必第二識相應故。又由意識緣外
境時。必內依末那為染污根。方得生起。是故 隨說六麁。必自依末那故。亦不別說。二以義 不便故。略不說之。不便相者。以無明住地動
本靜心。令心起和合成賴耶。末那既無此義。 故。前三細中略不說。又由外境牽起事識。末 那無此緣外境義。故六麁中亦略不說。亦可
計內為我。屬前三細。計外為我所。屬後六麁 故。略不論也。楞伽亦同此說。彼經云。大慧。 略有三義。廣說八相。何等為三。謂真識。現識。
分別事識。即是六麁。又顯識論。但說二種識。 彼論云。一切三界。但唯有識。識有二種。一顯 識。即是本識。此本識轉作五塵四大等。二分
別識。即是意識。於顯識中。分別作人天。長短。 大小。男女諸物等。分別一切法。譬如依鏡。影 色得起。如是緣顯識分別色得起。又轉識。能
迴轉造作無量識法。或轉作根。或轉作塵。轉 作我。轉作識。如此種種不同。唯識所作。或於 自於他。互相隨逐。於自則轉為五陰。於他則
轉為怨親中人。一一識中。皆具能所。能分別 是識。所分別是境。能即依他性。所即分別性。 由如此義。離識之外無別境。但唯有識。又
轉識論明。所緣識轉有二轉。一轉為眾生。二 轉為法。一切所緣。不出此二。此二實無。但是 識轉作二相貌也。次明能緣識有三種。一果
報識。即是阿賴耶識。二執識。即是阿陀那識。 三塵識。即是六識。果報識者。為煩惱業所引。 故名果報。亦名本識。一切有為法種子所依
止。亦名宅識。一切種子之所栖處。亦名藏識。 一切種子隱伏之處。又此阿賴耶識。與五種 心所法相應。一觸。二作意。三受。四思惟。五想。
以根塵識三事和合生觸。心恒動行。名為作 意。受。但是捨受。思惟籌量可行不可行。令 心成邪成正。名為思惟。作意如馬行。思惟如
騎者。馬但直行。不能避就是非。由騎者故。令 其離非就是。思惟亦爾。能令作意離漫行也。 此識及心法。但是自性無記。念念恒流如水
流浪。本識如流。五法如浪。乃至羅漢果。此流 浪法。亦猶未滅。是名第一本識。依緣此識。有 第二執識。此識以執著為體。即末那。與四惑
相應。此識名有覆無記。亦有五種觸等心所 法相應。前細此麁。此識及相應法。至羅漢位 究竟滅盡。及入無心定。亦皆滅盡。是名第二
識。第三塵識者。識轉似塵。更成六種。體通三 性。與十種遍行別境心所法相應。及十善惡。 并大小或具三種受。五識。於第六意識。及本
識。執識。於此三識中。隨因緣。或時俱起。或次 第起。以作意為因。外塵為緣。故識得起。若先 作意。欲取色聲二塵。後則眼耳二識。一時俱
起。而得二塵。若作意欲至某處著色聽聲取 香。後亦一時三識俱起。得三塵。乃至一時具 五識。俱起亦爾。或前後次第而起。唯起一識。
但得一塵。皆隨因緣。是故不同也。如是七識。 於阿賴耶識中。盡相應起。如眾影像。俱現鏡 中。亦如眾浪。同集一水。乃至如此識轉。不離
二義。一能分別。二所分別。所分別既無。能分 別亦無。無境可取。識不得生。以是義故。唯 識義得成。何者。立唯識義。意本為遣境遣心。
今境界既無。唯識又泯。即是說唯識義成也。 已上能緣三種識。亦是三能變。又楞伽經云。 有三種識。謂真識。現識。及分別事識。譬如明
鏡。持諸色像。現識處現亦復如是。不思議熏。 不思議變。是現識因。取種種塵。及無始妄想 熏。是分別事識因。又諸識有三種相。謂轉相。
業相。真相。乃至譬如泥團微塵。非異非不異。 金莊嚴具。亦復如是。大慧。若泥團微塵異者。 非彼所成。而實彼成。是故不異。若不異者。則
泥團微塵。應無分別。如是大慧。轉識藏識真 相若異者。藏識非因。若不異者。轉識滅。藏 識亦應滅。而自真相實不滅。是故大慧。非自
真相識滅。但業相滅。若自真相滅者。藏識則 滅。大慧。藏識滅者。不異外道斷見論議。大 慧。彼諸外道。作如是論。謂攝受境果滅。識流
注亦滅。若識流注滅者。無始流注應斷。釋云。 入楞伽經。直明自真相。本覺之心不藉妄緣。 性自神解。名自真相。是依異義門說。又隨無
明風作生滅時。神解之性。與本不異。故亦得 名為自真相。是依不異義門說。又識有二種 生。謂流注生。及相生。所言真識。是根本無明
所熏本覺真心。現識。是阿賴耶識。分別事識。 是意識。經云。妙嚴菩薩白佛言。世尊。麁相 意識。細相意識。以何為因。以何為緣。佛言。
如是麁細意識。以現鏡識。而為其因。以六塵 境為緣。相續而轉故。又三細中麁是現識。七 識中強是意識。第六意識。分別六塵。必依末
那為所依根。意識是能依。末那是所依。略三 細識麁有八相。又麁分意識。細分末那。楞伽 經偈云。譬如巨海浪。斯由猛風起。洪波鼓溟
壑。無有斷絕時。藏識海常住。境界風所動。種 種諸識浪。騰躍而轉生。青赤種種色。珂乳及 石蜜。淡味眾華果。日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