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 Hua Zhuanji 法華傳記
Scroll 8
Click on any word to see more details.
法華經傳記卷第八書寫救苦第十之二
* 僧玄緒一
* 釋惠道二
* 釋曇韻三
* 令孤元軌四
* 蔣嚴恭五
* 李遺龍六
* 梓姚待七
* 李丘令八
* 陳行尼九
* 楊嚴恭十
* 不信男十一
* 隋客僧十二
* 孤山僧十三
* 齊仕人十四
* 釋修德十五
* 齊王臣十六
* 并信女十七
* 釋慧眺十八
隋相州僧玄緒一
[0082c24] 僧玄緒。偏重法華。有同房師友。釋道明。姓元 同緣人也。少而高尚多奇。苦節禪誦之譽。有 聞遐邇。以大業元年三月。於本寺而卒。其年
七月。玄緒因行至郊野。日暮忽遇伽監。便往 投宿至門首。乃見道明從寺方出。儀容言語 不異平生。遂引緒至房。緒私心怪之而不敢
問。至後夜明遂起謂緒。此非常處。上人慎勿 上堂。至曉鐘時。復來語緒。不許上堂。而形體 頓銷衰。顏色殊改。明去後秘緒遂往食堂
後窓邊。觀覘其事。禮佛行香。皆如僧法。昔 貢高逝者多列座。而在維那唱。施粥已即見。 有人舁粥將來。將來粥皆作血色。行食遍
並見。諸僧舉身火然宛轉悶絕。躄地如一食 之間。維那打靜請僧。一時無復苦相。緒駭懼 還所止房。少時明至。轉更憔悴。緒問之。明
曰。此是地獄苦不可言。緒復問曰。何辜至 此。明曰。為往時取僧一束柴。煮染衣忘不陪 償。當此一年然足受罪。明乃以手褰衣。臍膝
已下。並皆焦黑。因泣涕而言曰。上人慈悲願 見救度。緒驚歎謂明曰。公精練之人。猶尚 如此。況吾輩當復何如。不審。何方可得相
免。明曰。買柴百束倍增為僧溫室。并寫法華 經一部。緒曰。吾當自竭所有。一日之內。為 君 辦 之。願公早離此苦。因遂分別。緒即還
寺。依言為酬。并寫經重更往尋。寂無所見。 其夜夢明威儀庠序。來謂緒。依公大恩。離苦 生淨土矣。
宋瓦官寺釋惠道二
[0083a23] 釋惠道豫州人。惠果同母之弟也。不修行業。 善於興販。當眾倉厨。私自食用。知僧帛方便 割盜。後遇疾而死。胸上暖。三日蘇云。吾冥官
被驅。向幽遠闇路。路遇一沙門。謂道曰。汝不 信兄言。恣用僧物。王若推問罪福如何答之。 道更不知所答。沙門曰。汝應作是言。我昔有
造法華經八部願。故授此言已忽然不見。道 既至閻魔王所。王問。汝修何功德。答吾有造 法華經八部願。然料理僧務未果所願。王微
笑曰。汝昔雖不發此願。今既云有願。即當發 願。盜用僧物。其罪深重。造法華經八部者。必 脫八獄。依此一言。放還人間。須歸人間如實
而修。乃以一人官。示歸路得蘇活。盡所有捨 衣鉢。造八部法華經。其經見在矣 (新錄) 。
定州曇韻三
[0083b09] 釋曇韻定州人。後住隰州行年七十。隋末喪 亂隱于離石比干山。常誦法華經。欲寫其 經。無人同志。如此積年。忽有書生無何而至
云。所欲潔淨寫經並能行之。於即清旦。食 訖入浴著淨衣。受八戒入淨室。口含檀香。燒 香懸旛。寂然抄寫至暮。方出。明又如先。曾不
告倦。及經寫了。如法嚫奉相送出門。斯須 不見。乃至裝潢。一如正法。韻受持讀誦之。七 重裹結一重一度香水洗手。初無暫廢。夢普
賢現前告韻云。善哉如法書寫法華。即身能 離二十五苦。後遭胡賊。乃箱盛其經置高巖 上。經年賊靜方尋不見。周慞窮覓。乃於巖下
獲之。箱巾糜爛發朽見經如舊鮮好。見者謂 異矣 (法苑云。京師西明寺道宣律師。以貞觀十一年。曾至彼州目覩說之也) 。
隆州令孤元軌四
[0083b24] 貞觀五年。有隆州巴西縣令孤元軌者。信敬 佛法。欲書寫法華金剛般若涅槃等。無由自 撿。憑彼上抗禪師撿挍。抗乃為在寺。如法潔
淨寫了。下袟還岐州莊所。經留在莊。并老子 五千文同在一處。忽為外火延燒。堂是草覆。 一時灰蕩。軌于時任馮翊縣令。家人相命撥
灰。取金銅經。軸既撥外灰。其內諸經。宛然如 故。潢色不改。唯箱帙成炭。又覓老子。便從火 化。乃收取諸經。鄉村嗟異。其金剛般若一
卷題字燋黑。訪問所由。乃初題經時。有州官 能書。其人雜食行急不護潔淨。直爾立題便 去。由是被焚。其人現在。瑞經亦存京師。西明 寺主神察自驗說之
(右緣出三寶感通記) 。
蔣州嚴恭五
[0083c09] 隋開皇中嚴恭者。蔣州人也。於郭下造精舍。 寫法華經。清淨供養。若紙若筆。必以淨心不 行欺詐。信心而與不行。乞覓隨得。便營如法
經。給書生歡喜。常有十人道俗送直。恭親 撿挍勞不告倦。甞有人。從貸經錢一萬。恭 不獲已與之。貸者得錢。船載中覆錢失人
活。是日恭入錢庫見。一萬錢濕如水。怪之後 見。所貸錢人方知其沒溺。又有商人。至官亭 湖祭神上物。夜夢神云。請君以物送與嚴恭。
法華令經用也。及覺所上之物在前。又恭曾 至市買紙少錢。忽有人持二千錢授恭曰。助 君買紙。言已不見。又有漁人。夜見江中火
焰。焰浮來以船迎之。乃是經函。及明尋視乃 見嚴家經函。其後發願。略云。無一字而不經 眼。無一字而不用心。及大業末。子孫猶傳經
業。郡盜相約不入其里。里人賴之至今。故業 猶爾云 (內典錄第十) 。
并州李遺龍六
[0083c27] 李遺龍者并州人。其家書業相繼究微。龍父 名曰烏龍。偏重此土道經。不信佛經。性耽 嗜酒肉。謗佛經云。胡聖制酒肉。豈有慈悲。凡
一生中。不書佛經。設復有人。贈投金玉利。都 不見經。況自書寫。遂發狂亂。語遺龍曰。若 汝吾子。不可信佛經。信而犯者。災橫不少。即
吐血而卒。後并州司馬。發心貞固。偏重法 華。如法欲寫其經無能書。同志有人謂司馬 曰。烏龍之子遺龍。繼業能書。其家邪見不寫
佛經。君威能伏邪心。堪任書寫。司馬以方便 調伏。更不隨。自稱家傳固辭。更雇餘書生。 造一部畢。若紙若筆。必以淨心。自出珍寶。如
法營。欲清淨供養。復思惟。我既州主。龍豈不 肯受言。逼以刑言。贖以金玉。龍遂立題目。悔 責父遺囑。入夜不覺。一日一夜。次夜夢。百千
天人。圍遶大威德天。龍前庭中住立問。誰人 天。答我是汝父烏龍。先生愚氣不信佛經。墮 大地獄。炎火纏身一日一夜。萬死萬生。求死
不得。求生不得。五百利犁搆我舌肉。不可具 說。昨日地獄上忽有光明。於中現一化佛。說 偈言。
假使遍法界 斷善諸眾生
一聞法華經 決定成菩提
[0084a21] 如此六十四佛。次第而現說偈亦爾。爾時地 獄火滅。變為涼池。我及眾生。捨身生第四 天。天上法爾。初三事即知。汝造題目六十四
字。一一之字。現化佛身。說偈救苦。我與汝 身。一肉血分。依我一人善緣。地獄罪人聞偈 離苦。同生一處。今圍繞者是也。汝捨先邪惡。
書寫佛經。以為家業。復此因緣隱而不見。龍 夢覺。流淚悔過。具白司馬。聞者歡喜。皆謂不 意而造題尚爾。況乎若自書。若教人書。是人
所得功德。無有限量。龍家書業。相傳至于今 矣。州內或每字禮供。而每日書。或行別讚 詠。而每日寫者蓋多 (云云新錄) 。
唐梓州姚待七
[0084b05] 梓州郪縣人姚待。以長安四年甲辰夏發 願。為亡親自寫四大部經法華維摩各一部 藥師經十卷金剛般若經一百卷。寫諸經了。
寫般若經。得十四卷。日午時有一鹿。突門而 入。立經床前。舉頭舐案訖。便伏床下。家有狗 五六箇。見鹿搖尾不敢輒吠。姚待下床抱得。
亦不驚懼。為授三歸。跳躑屈脚。放而不去。至 先天年中。諸經並畢。皆以帙裹將欲入函。有 屠兒李迴好者。不知何故。忽然而來。立於
案前。指經而笑合掌而立欲取經。其屠兒口 啞耳聾。兩眼俱赤耽酒兇惡。小有此德所寫 之經。皆以瓔珞裝軸。唯般若經。飾以檀素。但
箇取素軸。明此人於般若有緣。待遂裹以白 紙。盛以漆函。屠兒手所持刀。橫經函上。笑而 馳去。一去之後。不復再見。莫知所之。隣家夢
鹿是待母。屠兒待父。命終之後。各依業受生。 其子發願。為二親自寫大乘經。報已定故。頓 不能害。且來受化而去。至開元四年。有玄宗
觀道士朱法印。極明莊老。往眉州講說歲久 乃還。時鄉中學士二十餘人。相就禮問。友人 王超曹府。令竪子殺羊一腔。以袋盛肉。煮熟
之後。心知其殺但忍。饞不得斷。隨例喫。計食 不過四五臠。經于一日。至日映時。欻然壯熱 頭痛。支節有若割切。至黃昏際。困篤彌甚。耳
聞門外。有喚姚待之聲。心雖不欲出。看不覺 身。以出外問有何事。使人黃衣狀若執刀。 刺史喚言訖便行。待門外有溪。當去之時。亦
不見溪閻。但見平坦大道。兩邊行樹。行可三 四里。見一大城城是梓州城。其城複道重 樓。白壁朱柱。亦甚秀麗。更問使者。此不是梓
州城。使人莫語。城有五重門。其門兩邊各有 門室。門門相對。門上各各題額。欲似篆書。不 識其字。門數雖多。並無守者。街巷並亦無人。
使者入五重門內。有一大廳。廊宇高峻。廳事 及門。並無人守。至屏牖後。窺見廳上。有一 人著紫。身稍肥大。容色端麗。如此已下使者
入。入追姚待到。走入遙拜。怒目厲聲。何因勾 率爾。許入殺人於淨處。喫思量莫知其事。俱 見其嗔怒。眼中及口。皆有火光。忙怕驚惶。罔
知攸指。即分疏曰。比來但持經。不曾殺人。亦 不喫人肉。使問持何經。答持法華維摩藥師 金剛般若經。著紫之人。聞姚待此說。凞怡微 笑
。聞稱大善聲。傍忽有人。著黃衣不見其脚。 手把一物。長二尺許。八稜成就。似打鼓槌。高 聲唱曰。何於朱道士房喫肉。更不敢諱。便承
實喫。喫幾許。報喫五六臠。著紫人問著黃 衣人。其人報云。喫四兩八銖。即把筆書槌 耳中遙聞。事非本心。且放令去待曹府到曰。
推問著紫人。又云。大雲寺佛殿。早修遣成應 諾。走出可五六步。廳西頭有一人著枷杻。四 道釘 [金*牒] 請問。姚待廳上人喚姚。功曹迴不稱
待名。看所著枷者。乃是屠兒李迴好。著紫 人問云。此人讀經寫經虛實。報云。是實。答了 迴看。但見空枷在地。不見屠兒。待初入時。廳
前及門。不見有人守掌。及其得出。廳兩邊各 有數千人。朱紫黃綠。位次各立。亦多女人。擔 枷負鎖。或有反縛者。亦有籠頭者。乃於眾
中。見待親家翁張楷亦在其中。雖著小枷。而 無釘 [金*牒] 。叩頭令遺家。中造經不得多語。更欲 前進。被人約而不許。其中有一人。散要露
顯語待忽去。此非語處。迴見其中。乃是待 莊邊村人張賢者。抱病連年。水漿不能入口。 卿人見者。皆為必死之證。妻子親情。皆備
凶具。姚待覺後報其兒。為寫法華等經。不踰 半旬。病便得差。得放出屏牆之外。門門皆有 人。投刀杖弓槊。儼然備列。投門人不放。待
出所生又從廳東走來叫云。我兒無事得放。 何以鹿欄不放。令待展臂示之。即宣衣袖。出 臂示之。即便得出。及至覺寤。已經一日矣。
揚州高郵縣李丘令八
[0085a17] 李丘令者。揚州高郵縣丞李丘一同父異母 弟也。家屬相繼。放鷹犬殺生命。聚會親族。以 為歡娛。不知慚愧。家兄丘一。再治語冥事。心
不信受。長安二年正月十九日。頓得重病便 死。心上小援。丘令前依妻病。發造法華經一 部願。未果其志。其妻亦為救夫重病。立此造
經誓。丘令死後七日方活。具說冥事云。吾初 死之時。有六人羅剎婆。來云。我是炎魔大王 使。以汝惡積故。追不可許暫住。即著枷鎖。驅
行而去十餘里。有一人乘馬朱衣。手執弓箭。 見丘令嗔怒高聲唱言。丘令是大惡者。何不 輿火車。所言未畢。忽然身在火車。時有一沙
門。以水灑車。身涼苦息。莫知誰救。更行五 百餘里。見大城峻峙中有廳殿。王安處寶座。 前後左右。各有數千人。朱紫黃綠。位次各坐
其外。庭中有無量罪人。杻械枷鎖撿繫反縛 面縛等。種種雜居。皆向王而踞。王見我入嗔 目問曰。汝無道殺生命。非法食噉。無功德分。
豈非入寶山空手歸哉。爾時默恥無酬答。王 遣使取一卷書。五十餘枚許。即披之曰。汝聞 不。在生造罪。一一記錄。即出所造罪。一一呵
責。更無所逃。卷將畢時。王微笑曰。汝有大功 德。為妻欲造法華經。未遂心願。汝後室亦為 汝起誓。赦汝已前眾罪。將還人間。廳下官
人。朱衣黃綠。白王言。惡人難赦。如何放還。 王言。此人有寫經願。若在獄中。憶念昔事。唱 立願言。地獄空荒罪人生天。是故放還時。庭
中無量罪人。聞此論說。捨身生天。吾親蒙 王放恩。由寫經願而活。即盡所有。造經一百 部。自手書願文。并留因緣出矣。
唐河東練行尼九
[0085b19] 河東有練行尼。常誦法華經。訪工書者一人。 數倍酬直。特為淨室。令寫此經。一起一浴。燃 香薰衣。仍於寫經之室。鑿壁通外。加一竹筒。
令寫經人每欲出息。輒含竹筒吐氣壁外。寫 七卷八年。及畢。供養殷重盡其恭敬。龍門 僧法端。常集大眾。講法華經。以此尼經本。精
定遣人請之。尼固辭不與法端。責讓之。尼不 得已。乃自送付法端等。開讀唯見黃紙。了無 文字。更開餘卷。皆悉如此。法端等慚懼即送
還尼。尼悲泣受以香水洗函。沐浴頂戴。遶佛 行道。於七日不暫休息。既而開視。文字如故。 後尋尼字。有人尼字練妙。後復改名感妙 (法苑
第二十七云。出冥報記尼法信) 。
揚州嚴恭十
[0085c04] 揚州嚴恭者。本泉州人。家富於財。而無兄弟。 父母愛恭。言無所違。陳大建初。恭年弱冠。請 於父母。欲得錢五萬往揚州市。父母從之。恭
乘船載錢而下。去揚州數十里許。逢江中一 船載龜。將詣市賣之。恭問。知其故念龜當死 因請贖之。龜主曰。我龜大頭別千錢乃可。恭
問幾頭。答有五十。恭曰。我正有錢五萬。願以 贖之。龜主喜取錢付龜而去。恭盡以龜放江 中。而空船詣揚州。其龜主別恭行十餘里。船
沒而死。是恭父母在家。昏時有烏衣客五十 人。詣門寄宿。并送錢五萬。付恭父曰。君兒在 揚州。附此錢歸。願依數受之。恭父怪愕。疑恭
死因審之。客曰。兒無恙。但不須錢用故附歸 耳。恭父受之。記是本錢而皆水濕。留客為設 食。客止明旦辭去。後月餘日。恭還家。父母大
喜。既而問附錢所由。恭答無之。父母說客形 狀及附錢月日。贖龜之日。於是知五十客皆 所贖龜也。父子驚歎。因揚州起精舍。專寫
法華經。遂從家揚州家轉富。大起房廊。為 寫經之室。莊嚴清淨供給豐厚。書生常數十 人。揚州道俗共相崇敬。號曰嚴法華里。甞有
知親。從貸經錢一萬。恭不獲已與之。貸者受 錢。以船戴歸。中路傾船。一萬濕錢。如新出 水。恭甚怪之。後見前貸錢。入乃知濕錢。是所
貸者。又有商人。至宮亭湖。於神所祭。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