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an Fa Zhengzong Ji 傳法正宗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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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法正宗記卷第四宋藤州東山沙門釋契嵩編修
* 天竺第二十一祖婆修盤頭大士傳
* 天竺第二十二祖摩拏羅大士傳
* 天竺第二十三祖鶴勒那大士傳
* 天竺第二十四祖師子尊者傳
* 天竺第二十五祖婆舍斯多尊者傳
天竺第二十一祖婆修盤頭大士傳
[0732a11] 婆修盤頭者。羅閱國人也。姓毘舍佉氏。父曰 光蓋。母曰嚴一。大士與其弟偕生。俱有瑞事。 而大士尤勝。初光蓋以家巨富而未始有嗣。
與妻嚴一謀偕往求子於城北佛塔。既禱之。 其夕嚴一果夢二珠。一長明。一或明或晦。皆 得吞之。即覺有娠。後七日會有羅漢比丘賢
眾者至其家曰。我自他國尋異氣至此。汝家 謂誰光蓋即延之。與其妻俱拜。賢眾獨避嚴 一而不當其禮。夫竊怪曰。鄙哉比丘禮。不
讓丈夫而恭女子。佯施寶珠欲驗其識量。賢 眾皆受之亦不辭讓。光蓋見其不動如初。遂 以實問之曰。尊者不讓我丈夫之禮而避婦
人何耶。賢眾曰。我以汝凡夫當汝之禮。受 其所施欲資汝福耳。汝妻方孕菩薩。乃上乘 法器。其將出世號婆修盤頭者。其所度之人。
如我輩無量。我故避之。非重女人也。光蓋即 謝之曰。尊者聖人也。能知未然。賢眾復曰。復 有一子。與其同孕者。夙曰芻尼。嘗為野鵲。往
於雪山巢如來頂。尋以遇佛之緣。生為那提 國王。及如來至其國。為說夙因。復記曰。吾滅 之後。後五百年外。汝却生羅閱城毘舍佉家。
與聖者婆修盤頭同胎。彼聖者乃賢劫二十 一世之祖師也。其人復出聖弟子。號大力尊 者。那提王稱幸。遂以寶蓋獻之。佛復記曰。汝
後以會此菩薩。得生忉利天也。王乃說偈讚 歎。其後嚴一果誕二子。而大士先之在襁褓。 令淑易育。不類凡孺。稍長其志超然高勝。年
十五求從光度羅漢出家。毘婆訶菩薩為之 受戒。乃慕飲光。專以杜多行自修。故時人高 之。號為遍行頭陀。尋會闍夜多大士激發大
慧。乃得付法。因歷化諸方至那提國。初其國 素多惡象為害。而物不聊生。及其王號常自 在。生二子。長曰摩訶羅。其年四十。次曰摩
拏羅。其年三十。當拏羅三十載。而象害遂弭。 國人安之。然皆不知其所賴。至大士入其國。 王請供於宮中。因問曰。敝國風俗曷若羅閱
城之淳美耶。大士曰。羅閱昔有三佛德庇。而 此國適有二賢福之。王曰。二賢誰耶。曰昔佛 記云。吾滅後又後五百歲後。那提國王姓剎
帝利號多滿。有子曰摩拏羅。得大神力勝十 那羅延。此其一也。其二則吾亦與焉。未幾俄 有使入奏曰。有象巨萬將逼國城。王憂之。以
問盤頭曰。此何以禦之。大士曰。不須用兵。但 命王子拏羅當之。其難自解王曰可乎。曰此 子非直威巨萬之象。益多益可。遂命拏羅出
其城之南。拏羅乃嚮象撫其腹。發聲大喝。雖 城廬為之動。群象即仆地不能興。少時皆馳 去。至是而國人方知三十年所安乃其庇也。
王以子道勝。遂大奇之。謂大士曰。此子佛昔 所記。亦其神通之力非俗可留。願尊者受之 出家。大士亦謂。此非我為師。後莫能度者。即
命聖眾於王宮與摩拏羅落髮受戒。拏羅得 度忻然。乃以偈讚曰。
為摧百萬象 鼓腹作神通
一切諸宮殿 無不震動者
遇師方便力 而得度脫我
稽首辭父母 而出於愛火
[0732c10] 大士將之他國。乃告王曰。我來所求法器耳。 今已度至人。吾即往矣。王不須留。遂與摩拏 羅去之。後乃命摩拏羅曰。如來大法眼今悉
付汝。汝其傳持。聽吾偈曰。
泡幻同無礙 云何不悟了
達法在其中 非今亦非古
[0732c16] 大士付法已。即座超身。高半由旬凝然而居。 四眾遽告曰。我輩欲奉舍利。願尊者無為神 化。乃頹然復其座而滅。焚已眾 斂 舍利。建寶
塔而供養之。其時當後漢孝安帝之世也。
天竺第二十二祖摩拏羅大士傳
[0732c21] 摩拏羅尊者。那提國人也。姓剎帝利。父曰常 自在。其國之王也。拏羅即其次子。生有異迹。 父不敢以俗拘之。遂命師盤頭出家。戒已尋
得付法。遊化初至西天竺國。其王曰。瞿曇得 度。崇佛常自持金蓮花供養。願遇聖人。以知 其前後世事。七年行道於宮中。一日俄有佛
塔高一尺四寸。出其行道之地。其色青玄。四 面皆有像。似前示尸毘王割股救鴿。後示慈 力王剜身然燈。左示薩埵太子投崖飼虎。右
示月光王捐捨寶首。得度異之。即舉不動。左 右助之。至命眾力士。皆不能舉。尋集其國之 智者。共辨欲圖遷之。是時大士與會。讓其國
善呪者。先之呪者作法。即能起王鎮殿銀山。 次以法欲振其塔。方三喝。塔未稍搖。而其體 已損。遽狂走。雖力士不能駐。大士出眾謂王
曰。此不足驚。徐臨其殿軒。呼狂者曰。汝住。 其人即趨大士自悔其過。王見大士即止其 狂遂問曰。尊者何法乃能致然。大士曰。佛法
也。王曰。願聞佛法其可學乎。曰佛法者。能具 七事去三物乃可學之。王曰。事物何者耶。曰 一去貪。二去愛。三去癡。一具大慈。二具歡
喜。三具無我。四具勇猛。五具饒益。六具降 魔。七具無證。人所以得其明了不明了。皆由 有無此三七者也。王今苟能去三具七。於前
後際如視諸掌。成菩提登佛地豈遠乎哉。王 稱善。必求聞佛塔之所以。大士復讓大眾。 眾皆曰。唯尊者言之。不必遜也。大士乃曰。
是塔蓋昔者阿育王所作八萬四千七寶之 塔。以祕我釋迦如來之舍利。此其一也。引阿 育為塔之故事云云備如諸經。復謂王曰。初
每置一塔。其地必賢聖成道入滅之所也。今 之宮苑。蓋昔有比丘波羅迦者。嘗此證果。故 塔出之。亦王修德之所致也。王聞其事。遂大
感悟。慨聞道之晚。即命太子傳國。乃求師大 士出家。大士以其勢不可沮。即度之。炷香祝 曰。今西印土天子。從佛出家。願眾聖幽贊。使
其速至聖道。空中尋有報曰。汝度是王。不必 慮也。更後七日。當得第四果。如期初有風雨 暴至。宮殿肅然。人皆恐引去。王端坐。至日停
午。恍然若夢。俄見有人引手極長。持異果 與之噉。及醒其心大明。已成阿羅漢道。即以 三昧將去其宮。乃謂大士曰。我未證時。自大
此國。豈信有佛土之廣。今得大觀。却視舊地 曷異蟻垤之微。然此閻浮提亦如一食器間 耳。雖有三千餘國而其品不等。上國者若干。
中國者若干。下國者若干。然其上之國復有 三品。而中下者亦如之。若真修行。盡能隨心 生之。於是大士告別。得度曰。我將他適訪大
法器。得度曰。尊者神通不測。於此自可接之。 何必躬往。大士即焚寶香玄語曰。鶴勒那。汝 當證道。其時適至。汝知之乎。初鶴勒那比丘。
於月支國九白棲一林間。以誦大品般若為 業。感群鶴依之。適直其國王寶印。命齋於宮 中。方坐。俄有香煙飄然至前。問王。識乎。王
曰。天香耶。鶴勒曰。不然。此西印土摩拏羅尊 者所示信也。然是尊者乃那提王子。昔為娑 羅樹王佛。與釋迦如來所記。於此賢劫當
為二十二世法祖。其化人無量。王宜相從西 嚮禮之。而大士即以手三點於地。眾羅漢問。 其何以然。曰適鶴勒那於月支王宮致禮。此
故答之。遂謂眾曰。吾即欲至彼。汝得神通者 悉宜從往。遂與其眾乘虛趣月支國。是時鶴 勒那率其王。各駕寶象列御仗。遠出迎之。尋
與大士俱還其宮。鶴勒先以其弟子龍子者 問之曰。此子才辯冠世。我嘗以三昧觀其夙 習。而終不能見。尊者以謂何如。大士曰。汝以
三昧觀得幾劫。鶴勒曰。我止三世。曰此子功 德非唯三世。第五減劫已於妙喜國生婆羅 門家。時會其國有佛伽藍新成大鍾。是子曾
以栴檀為梃。助其聲擊。彼為鍾者已得菩提。 而此報之聰明。鶴勒敬其說。即欲事之。復問 曰。我雖感群鶴相依。未始識其何緣。大士
曰。汝昔第四劫時嘗為比丘。道德已充。凡有 五百弟子。每遇龍宮命汝供養。汝以其皆未 勝龍食。常不與俱往。彼弟子怪曰。師說法則
曰。於食若等於法亦等。今乃獨往食耶。及後 命必從汝赴。當時以汝德蔭無患。及汝滅彼 亦漸終。坐是濫食。皆報為羽族。然已五劫。乃
今轉受此鶴。蓋昔師弟子緣之所牽故復此 會。鶴勒那大感。遂曰。此宜修何法資其復於 人耶。大士因告之曰。我有無上法寶。是如來
藏。世尊昔付大迦葉。展轉至我。我今付汝。汝 能傳之不絕。彼鶴之眾亦資以解脫。汝受吾 教。聽其偈曰。
心隨萬境轉 轉處實能幽
隨流認得性 無喜復無憂
[0733c20] 鶴勒那忻然敬奉傳法。大士即騰身太虛。呈 一十八變。返座指地發一神泉。復說偈曰。
心地清淨泉 能潤於一切
從地而涌出 遍濟十方世
[0733c24] 已而泊然寂滅四眾闍維之。斂舍利建塔供 養。是時當此後漢孝桓帝之世也。
天竺第二十三祖鶴勒那大士傳
[0733c27] 鶴勒那者。月支國人也。姓婆羅門氏。父曰千 勝。母曰金光。初千勝以未有嗣子。詣其國之 七佛真幢求之。還謂其婦曰。我已求子於七
佛幢也。是夕金光遂夢。有童子臨須彌山手 持玉環。謂金光曰。我來也。尋覺有娠他日忽 有異僧來其舍。謂金光曰。護汝孕。慎勿污之。
金光曰。潔身已十月矣。因問僧曰。此若生子。 有福德乎。僧曰。是當生男子也。然其於第四 劫時已能為龍宮說法。故佛嘗記之。謂其將
為大法祖。及誕大士。天即雨華。地出金錢。國 人瑞之。以聞其王。王乃取子。使乳於宮中。宮 嬪百千爭欲育之。子即能分身。各為其一子。
王神之。然莫辨其正子。遂語曰。我無儲嗣育 汝欲以為太子。適變多身。我甚惑之。汝果得 通。當復神化。未爾則終為千子。言已其子放
光。忽然失之。尋見於父母家。及七歲。會其國 人淫祀拘羅神。為之歎曰。三界微劣。寡得正 法之人。而邪魅恣作。因詣之。其廟貌即墮。年
二十。遂從羅漢比丘出家。受戒於其山。初其 師使專誦大品般若。如此者三十年。後棲月 支之林間。感群鶴依之。以故加今之號。晚遇
摩拏羅。於王宮得其付法。始務遊化。及至 中天竺國。會其國王曰無畏海者。先夢。月照 其身。臣為原曰。非久當有賢聖來應此夢。王
即以告四門。及大士之至。司門者奏之。王遽 以法仗出迎還宮。禮於正殿。方坐。俄有二緋 素衣人。前拜鶴勒。王默駭。此何人。不挹主
者。大士知之謂王曰。此日月天子。非人也。以 吾至是故來致禮。王曰。何以識之。曰吾往劫 嘗與其說法。因之得生於日月宮。少頃其人
忽隱。唯異香久薰。王因問曰。若此日月國土 凡有幾何。大士曰。忍土日月山王。凡有百憶。 而四天之下。約有四千八國。然其大小不等。
王曰。是國土者。一時有耶。有前後乎。曰此隨 前後三劫而有無耳。王曰。三劫者依何所而 有之。曰三劫依六冥而有之。王曰。何為六冥。
曰上下二氣四維相合。謂之六冥。六冥之間 三劫相更。其初乃有主。其人者曰田主。田 主之後而國土益分。然其生於六冥之間。而
壽亦有品。有萬歲者。有千歲者。有百歲者。有 夭有不夭者。報既不等。而形類亦別。雖儒童 迦葉二菩薩。亦不能悉知。我適約說。猶滿城
芥子而方探一粒。王聞益自小其見。大士尋 出王宮。始大士有弟子曰龍子者。夭亡。其父 母與兄師子比丘皆來。將遷殯其喪。而眾舉
不動。兄怪之問大士曰。眾盡力舉之。何以 不動。曰過自汝也。師子曰。何過。願聞其所 以。曰汝初師婆羅門僧出家以去。汝弟二年
日夜相憶。乃欲營福資之。遂告汝師。塑一佛 像久之工未加飾。汝惡之。遂投於地。而復為 之。汝今但去收其棄像。此喪必舉。師子如其
言復來。弟喪果舉。及婆羅門師死。師子以大 士言驗。復求師之初問曰。我欲求道。當何用 心。大士曰。汝若求道。無所用心。曰既無用
心。爭作佛事。曰汝若有用。即非功德。汝若無 作。即是佛事。故經云。我所作功德。而無我所 作。師子聞法即解。乃趨於弟子之列。時其徒
或從而問曰。師以無我所修行。而得此宿命。 是必知我之眾有無福業。願聞其說。大士即 指東北謂之曰。見此乎。眾曰不見。曰此麁相
尚不能見。況其微妙功德耶。師子前之曰。我 適見矣大士曰。汝何見耶。曰我見異氣皎如 白虹貫乎天地。復有黑氣五路橫布。其前類
忉利天梯。大士曰。汝見是氣。知其應乎。曰所 應未之知也。唯師言之。大士曰。我滅之後五 十年末。難興于北天竺。汝當知之。師子因告
曰。我將遊方。敢請教於尊者。大士曰。吾今老 矣。涅槃即至。此如來大法眼藏悉以付汝汝 往他國。然其國有難。而累在汝躬。慎早付受 無令斷絕。聽吾偈曰。
認得心性時 可說不思議
了了無可得 得時不說知
[0734c12] 付法已。大士即騰身太虛。作一十八變。復其 座寂然遷化。四眾闍維已將分去其舍利務 各塔之。大士復現。而說偈曰。
一法一切法 一法一切攝
吾身非有無 何分一切塔
[0734c17] 眾即合一淨圖而供養之。其時當此後漢孝 獻帝之世也。
天竺第二十四祖師子尊者傳
[0734c20] 師子尊者。中天竺國人也。姓婆羅門氏素聰 唔有出世智辯。少依婆羅門僧出家習定。晚 師鶴勒那。尋得付法。往化於罽賓國。初其國
有沙門曰婆梨迦者。專習小乘禪觀。梨迦之 後。其徒承其法者。遂分為五家學。有曰禪定 者。有曰知見者。有曰執相者。有曰捨相者。有
曰持不語者。然競以其能相勝。尊者皆往正之 首謂持不語者曰。佛教勤演般若。孰為不語。 而反佛說耶。次謂捨相者曰。佛教威儀具足梵
行清白。豈捨相耶。次謂執相者曰。佛土清淨 自在無著。何執相耶。次謂知見者曰。諸佛知 見無所得。故此法微妙。覺聞不及無為無相。
何知見耶。然四者之眾皆服其教。其五禪觀 之眾為其首者曰。達磨達號有知識。眾皆尊 之。以前四眾之屈。憤然不甘。遂告尊者欲相
問難。始至。尊者問曰。仁者習定。何乃來此若 此來也何嘗習定。答曰。我來此處心亦不亂。 定隨人習豈在處所。又曰。仁者之來其習亦
至。既無處所豈在人習。答曰。定習人故非人 習定我雖去來其定常習。又曰。人非習定定 習人故。當自來去其定誰習。答曰。如淨明
珠內外無翳。定若通達乃當如此。又曰。定若 通達必似明珠。今見仁者非珠所類。答曰。其 珠明徹內外悉定。我心不亂猶若是珠。又曰。
其珠無內外。仁者何能定穢。物非動搖此定 不是淨。達磨達義屈。遂禮之曰。我於學道 蓋虛勞耳。非聞斯言幾不知至。尊者當容我
師之。尊者固遜。而其請不已。乃謂之曰。諸佛 禪定無有所得。諸佛覺道無有所證。無得無 證是真解脫。酬因答果世之業報。而此法之
中悉不如是。汝若習定乃當然也。達磨達忻 然奉教。未幾其國有一長者子曰斯多。年僅 二十。其左手常若握物。而未始輒開。一夕其
父夢。神人令送師子醫之。父明日遂携子從 尊者求驗其夢。然先自心計。果得此子病愈。 當恣之出家。而尊者方患久於是國而其法
未得所傳。一朝而長者父子偕至。以其手與 夢聞於尊者。禮之願即受其出家。尊者乃謂 眾曰。此子手所握者。汝等知之乎。眾皆罔測。
復曰。此之所持乃一寶珠耳。蓋我先世於一 國土嘗為比丘。以誦龍王經為業。其時此子 已從我出家。號婆舍者。一日會龍宮請我供 之。以珠為 嚫
。時此子從往因付其掌之。及我 終彼而生此。其師資緣業未絕。所以復有今 會。即命斯多展手。其珠果爛然在掌。於是尊
者即為剃度。會聖眾與受具戒。謂之曰。汝之 前身出家已號婆舍。而今復然。宜以兼之。即 名婆舍斯多。適觀此國。將加難於我。然我衰
老。豈更苟免。而我所傳如來之大法眼。今以 付汝。汝宜奉之。即去自務傳化。或遇疑者即 持我僧伽梨衣為之信驗。聽吾偈曰。
正說知見時 知見俱是心
當心即知見 知見即于今
[0735b15] 婆舍斯多奉命。即日去之。居無何其國果有 兄弟二人者。兄曰魔目多。弟曰都落遮。相與 隱山學外道法。一旦都落遮所學先成。謂其
兄曰。我將竊入王宮作法殺王以奪其國。兄 曰。汝無誤事。致累吾族。及落遮入宮。遂易其 徒皆為僧形。計其事集則自顯。不爾則歸罪
沙門。既作其法無効。為國擒之。兵者果以 沙門奏之。王大怒曰。我素重佛。其人何以為 此大逆。遂斥教盡誅沙門。尊者即謂其眾曰
王今不利我等。汝宜遠避。其徒欲奉尊者隱 之。尊者曰。吾見蘊空。復何逃乎。其王彌羅 崛。果仗劍毅然詣尊者而問曰。師得無相法
耶。曰得。王曰。既得生死有懼乎。答曰。已離 生死。何有懼也。王曰。不懼可施我頭耶。曰身 非我有。豈況於頭。王即斬之。尊者首墜。其白
乳湧高丈許。然王之右臂即截然自絕。尋病 七日而死。方王疾時。其太子曰光首者。憂之。 大募方士。圖為父悔謝。俄有仙者自象白山
至。謂光首曰。此夙對不必憂也。太子前之曰。 願聞夙事。仙者曰。前今數世。汝父嘗生此國 為白衣者。然其為人賢善。好重佛道。一日糺
眾為無遮齋時師子前身亦為白衣。來與其 會。當時師子聰明有辯博。凡與人論未始輒 屈。是日乃以佛法發問。汝父白衣。其白衣雖
應對中理。而師子白衣心欲勝之。輒橫發難。 勢既紛紜。其義遂屈。以故憤恨。尋竊使持毒 藥。以斃汝父白衣。雖其先歷多世。而冥數未
至。事故不作。金其緣業相會。汝父王所以橫 殺師子。太子其憂稍解。後乃塔師子比丘遺 骸。其被害時當此前魏廢帝齊王曹芳之世 也。
[0735c17] 評曰。預付法以何驗乎。曰以聖人驗之。唯聖 人故能玄知。今師子德能為祖。自謂則曰已 得蘊空。此其為聖人亦至矣。豈無玄知乎。又
鶴勒那嘗以難語之。勉其傳道。此可不預 付法乎。他傳 (付法藏傳也) 能知其臨刑湧之白乳而 乃曰。相傳法人於此便絕何不思而妄書乎 (其妄驗於禪經)
。
天竺第二十五祖婆舍斯多尊者傳
[0735c25] 婆舍斯多者。罽賓國人也。姓婆羅門氏。亦號 婆羅多羅。亦號婆羅多那。父曰寂行。母曰常 安樂。初常安樂夢。人授之寶劍。因孕尊者。此
後室有異香。天數雨花其家。及誕拳其左手 常若握物。至年十一。有異僧來其舍。謂寂行 曰。此子年至二十。當得大法寶。其手所握亦
得發明。言已僧忽不見。及尊者勝冠。父寂 行携詣師子尊者。辨其夙緣。即恣從師子出 家。因加今名。既為沙門。而師子方老。又其夙
累密邇。乃以法付之。苦令其去國。尊者從命 即日去之。初至中天竺國。其王曰迦勝。逆而 禮之。先是其國有為外道者號無我。恃其術
頗訾佛法。王常不平。至此命尊者抑之。及會 外道者要之默論。欲不以言尊者詆之曰。若 不以言。爭辯勝負。外道曰。不爭勝負但取其
義。尊者曰。何者名義。外道曰。無心為義。尊 者曰汝既無心安得義乎。外道曰。我說無心 當名非義。尊者曰。汝說非心當名無義。我說
非心常義非名。外道復曰。當義非名誰能辯 義。尊者曰。汝當名非義此名何名。外道曰。為 辯非義是無名名。尊者曰。名既非名義亦非
義。辯者是誰當辯何物。如此凡五十餘反。 外道詞屈遂伏之。時王宮殿俄有異香酷烈。 尊者肅然曰。此吾師謝矣。其信適至。遂北面
作禮。尋謂王曰。我始去師計往南印土。今此 久留。豈辭師之意。遽別王將去。王曰。尊者少 留容有所請。今余苑中有泉。熱不可探。其涯
之石。夜則發光。雖甚怪之終不知其然。願為 決之。尊者曰。此為湯泉。有三緣所致。其一神 業。其二鬼業。其三熱石。熱石者。其色如金。
其性常炎。故其出泉如湯。鬼業者。謂其鬼方 出罪所。遊於人間。以餘業力煎灼此泉。以償 其夙債。神業者。謂神不守其道。妄作禍福。以
取饗祀。惡業貫盈。冥罰役之。亦使煎灼此泉。 以償濫祭。王曰。幸尊者驗之三緣。此果何者 而致之。尊者曰。此神業所致也。即命爇香。臨
泉為其懺悔。須臾瀕水現一長人。前禮尊者 曰。我有微祐得遇尊者。即生人中。故來辭耳。 已而遂隱。後七日其水果清冷如常泉。時中
印之人以其言有効。乃以婆羅多那稱之。及 北天竺聞之。復以婆羅多羅稱之。然二國之 所稱。猶此曰別業泉眾也。尊者終告。往於南
天竺。王躬羅御仗以送之既至南印。其王曰 天德者。亦逆而禮之。初王有子。奉佛頗如法。 為其功德。然病且經年。王因以問尊者曰。吾
子奉佛作善。而乃得久疾。善惡報應將如之 何。尊者謂王曰。王子之疾誠功德之所發也。 然此理幽遠王其善聽。佛謂。人有重業在躬。
猶內病已深。藥不能攻。將死其病益作。病之 在淺。遇藥即動。動而後較。重業亦然。雖有功 德。無如之何。及其死矣業報益現。業之輕也。
資於功德其報即現。後乃清淨。今王之子為 善久疾。必其所為功德。發此微業。適雖小苦 後當永寧。經不云乎。於三惡道中。若應受業
報。願得今身償。不入惡道受。王何疑乎。王信 其說。復為營福。其疾果愈。然其國先有呪師 曰靈通者。王所信重。及此乃嫉斯多。謀以毒
藥中之藥不能害。復以術較。術益不勝。以是 深銜之。時尊者去王之宮化於他部。已十六 年。會王天德崩。後王德勝即位。尤好呪者之
說。呪者因讒之謂其王曰。婆舍斯多非師子 弟子。豈有道耶。請王試之。王從其言。時王太 子曰。不如蜜多者。知其構惡於尊者。乃諍之
曰。婆舍斯多。祖王所重。前呪師不能害。尋亦 自斃。其道甚至。國家不須試之。王怒謂太子 黨於斯多。遂囚之。一日果召尊者。御正殿
而問之曰。我國不容邪法師之所學。乃是何 宗。斯多對曰。我所學者。佛法之正宗也。王 曰。佛滅已過於千歲而汝安得之。尊者曰。自
釋迦如來傳法。更二十四世至于吾師師子。 我適所得。蓋承於師子比丘也。王曰。師子戮 死。安得以法相傳。果爾亦何以為信。尊者曰。
吾師授我傳法僧伽梨在焉。即進於王。王初 不然。遂命焚而驗之。火方熾。遽有異光自其 衣而發。掩於世火。祥雲覆之。天香馥郁。及燼
而僧伽黎如故。王大信乃盡禮於尊者。其僧 伽梨衣。王即請之。遂詔出其太子。初不如蜜 多被囚。左右不得以時進膳。饑渴之甚。方
慮死在旦夕。俄有白乳一道。自空而來注其 口中。味若甘露。形神即寧。因有所感。竊自謂 曰。我若脫此。當求出家。少頃而赦命至。太子
見王謝已。遂稱疾請免儲副。乞從出家。王詳 其志不可奪許之。太子即詣尊者致弟子禮。 尊者曰。父王聽乎。曰俞。又曰。汝欲出家當為
何事。曰我為佛事。尊者以其懇至尋為度之。 當此地動月於晝現。舉國皆驚。王恐其不詳。 尊者告曰。此非不祥勿憂也。王曰。吾聞月晝
出日夜現。此陰陽相反。安得祥乎。尊者曰。晝 而見月。表遇聖人。夜而覩日。表大暗皆明。王 憂遽解。因謂尊者曰。我亦夙有五疑。今遇尊
者聖智。敢以問之。一者往見地動。或近或遠。 由何所致。今日復爾。同不同耶。二者日月星 宿。何故隱現不時。三者地產異物。其應誰乎。
雲霓佳氣自地而作。何人感召。四者東西極 望。霞彩不定。倏明倏滅。與其五者天色青紺 其孰使然。尊者無專佛法而不言世諦。願為
決之。尊者曰。三千大千百億日月。皆佛境界。 而孰不可談。豈有佛法世諦說不說耶。王無 為是語。然王之所疑。皆有以也。君其聽之。夫
世有佛出。地則四震。晝則現月。夜則現日。世 有佛成道。地則五震。日月增明。世有佛涅槃。 地則六震。日月皆晦。世有菩薩出者。地則三
震。晝則現月。世有菩薩成道。地則四震。夜則 現日。世有菩薩滅度。地則五震天之明星皆 即曖昧。世有羅漢出者。地則一震。晝則星現。
世有羅漢證果。地則三震。夜星皆明。世有羅 漢寂滅。地則四震。夜星皆晦。世有比丘二 生不退學佛之道。及其出世也。地則一震。
若是比丘將證聖果。地則二震。若是比丘遷 謝之時。地則三震。世有比丘三生不退學 菩薩之道。及其出世也。地則半震。此學比
丘將證聖果。地則一震。此學比丘欲寂滅 時。地則二震。世有比丘四生不退學羅漢道 者。及其出世也。眾星皆明。此學比丘將證聖
果。地則半震。此學比丘將入滅時。地則一 震。世有人為至孝者。地則半震。世有人作 五逆者。地亦半震。是八者。功德有大小。而
業有善惡隨其所感故地動有遠近。日月隱 顯東西霞氣不定。其色者。蓋須彌山之東西 二面。隨日蔽虧故。眾寶之色明滅不一。天色
紺青者。亦須彌山之南面。以吠瑠璃所成。及 其晴映故有是色。夫天地人三者之瑞。各有 上中下三品。其應現不同。王曰。夫三品者
何。尊者曰。感日上上瑞。感月上中瑞。感星上 下瑞。感其上上瑞者。唯佛大聖人能之。感其 上中瑞者。唯菩薩。其次聖人能之。感其上下
瑞者。唯阿羅漢。又其次聖人能之。雲氣虹霓 起於地者。亦有上中下之三品也。虹霓之氣 上上瑞也。唯君有道故能感之。景雲五色上
中瑞也。唯臣有德乃能感之。彩雲如蓋上下 瑞也。唯人有善乃能感之。禽獸之瑞亦有九 品。夫物有罕見於世。而忽有之形非雌牝。色
如璧玉。若麟龍之類者。此上上瑞也。物有本 非白。色而忽雪。如若龜師子之類者。此上中 瑞也。物有本非角者。而忽角之。色復如金。此
上下瑞也。物有本非翼者而忽翼之。色復如 銀。此中上瑞也。物有本非鱗者。而忽鱗之。色 復皎。如此中中瑞也 (其中下一說元古本脫落) 物有本色非
紫者。而忽紫之。此下上瑞也。物有其色非青 非黃復不雌牝。此下中瑞也。物有本色非黑。 而忽緇之。不必雌雄。此下下瑞也。草木之瑞
亦有九品。夫草木有本性堅正而益其秀異。 本色非白而忽皎。如此上上瑞也。草木有性 稍堅正。本色非紫而忽紫之。此上中瑞也。草
木有本非標秀而忽秀之。此上下瑞也。草木 有花而不實。而忽實之。此中上瑞也。草木以 異本相接而生者。此中中瑞也。草木有忽變
而生異花者。此中下瑞也。草木有忽生人之 象似者。此下上瑞也。草木有忽發光者。此下 中瑞也。草木有忽生飛走之象者。此下下瑞
也。夫釋迦佛化境。若此祥瑞者無限。殆不可 紀。然皆隨世福力大小。感召而出之。王得其 異聞。前而加禮。尊者謂王曰。王子出家。其所
感若是。誠大士也。宜其繼我紹隆法寶。不如 蜜多尋亦證果。即與蜜多還其前之化所。其 後乃命曰。吾老甚。非久謝世。昔如來大法眼 藏。今以付汝。聽吾偈曰。
聖人說知見 當境無是非
我今悟其性 無道亦無理
[0737c10] 蜜多既受付法。復告斯多曰。尊者以祖師僧 伽梨衣祕於王宮。不蒙授之。其何謂耶。斯多 曰。我昔傳衣。蓋先師遇難。付法不顯用為今
之信驗。汝適嗣我。五天皆知。何用衣為。但勤 化導。汝之已後者度人無量。蜜多默然奉命。 已而尊者超身太虛。作一十八變。大放光明
照耀天地。即於空中化火自焚。雖雨舍利而 不墜于地。大眾各以衣裓接之。尋建浮圖合 而祕之。其時當此東晉明帝之世也。
[0737c19] 評曰。謂衣不焚。不亦太神乎。曰寶劍出乎良 冶。尚能變化不測。而光貫星斗。方士資乎世 術。亦能入水不濡。入水不焚。況乎聖人之上
衣。大法之勝器。此可然乎。能無曜乎。其言 地動至乎雲日草木之祥瑞。遠以業理求之 至哉。宜異世俗五行之說。
傳法正宗記卷第四 (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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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51 冊 No. 2078 傳法正宗記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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