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an Fa Zhengzong Lun 傳法正宗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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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法正宗論卷上宋藤州東山沙門釋契嵩著
第一篇
[0773c07] 隋唐來。達磨之宗大勸。而義學者疑之。頗執 付法藏傳。以相發難。謂傳所列但二十四世。 至師子祖而已矣。以達磨所承者非正出於
師子尊者。其所謂二十八祖者。蓋後之人曲 說。禪者或引寶林傳證之。然寶林亦禪者之 書。而難家益不取。如此呶呶。雖累世無以
驗正。吾嘗病之。因探二傳。竊欲質其是非。及 觀所謂付法藏傳者。蓋作於後魏出乎真君 毀佛之後。梵僧吉迦夜所譯。視其各傳品目
而祖代若有次第。及考其文。則師資授受。與 其所出國土姓氏。殊無本末其稍詳者。乃其 旋採於三藏諸部。非其素爾也。大凡欲為書
序人世數前後。必以其祖禰父子親相承襲 為之効。又其人姓族州土。與其事之所以然。 皆不失端倪。使後世取信。乃謂之史傳。今其
書則謂之傳。其事則不詳。若其序彌遮迦多 佛陀難提比羅長老。至于婆修槃陀。摩拏羅。 鶴勒那。夜奢。與師子羅漢者七祖師。皆無其
師弟子親相付受之義。而佛陀難提鶴勒那 與師子三祖。最闕前傳。既不見所授。而後 之傳但曰次付次有復有某比丘云云。付受
果不分明詳備。又何足為之傳而示信於後 世耶。其傳師子比丘。謂罽賓國王邪見。因以 利劍斬之。頭中無血。唯乳流出。相付法人於
此便絕。吾謂此說大不然也。嘗試評之。如其 為迦葉傳曰。佛垂滅度告大迦葉云。我將涅 槃。以此深法用囑累汝。汝當於後敬順我意。
廣宣流布無令斷絕。然則後世者。既承佛而 為之祖。可令其法絕乎。又掬多傳謂。其意 欲涅槃。特以提多迦未誕。待其生付法方化。
其傳迦那提婆謂。以法勝外道。遂為外道弟 子所害。提婆乃忍死。說其夙報。以法付羅睺 羅方絕。今師子既如掬多提婆為之祖。豈獨
便死而不顧法耶。夫承如來作出世之大祖。 非聖人不可預焉。今師子預之。是必聖人也。 安有聖人而不知死於夙報。知其死又奚肯
不預命。而正傳其法使之相襲為後世之師 祖邪。縱其傳法相承之緣止此聖人。亦當預 知以告其絕。苟不知其死而失傳失告。又何
足列於祖而傳之乎。與之作傳。固宜思之。假 令梵本素爾。自可疑之。當留其闕以待來者。 烏得信筆遽為是說起後世諍端以屈先聖。
可不懼乎傳燈錄曰。昔唐河南尹李常者。嘗 得三祖璨師舍利。一日飯沙門落之。因問西 域三藏僧犍那曰。天竺禪門祖師幾何。犍那
曰。自大迦葉至乎般若多羅。凡有二十七祖。 若敘師子尊者傍出。達磨達之四世自二十 二人。總有四十九祖。若自七佛至此璨大師。
不括橫枝。凡三十七世。常復問席間耆德曰。 余嘗視祖圖。或引五十餘祖。至于支派差殊 宗族不定。或但空有其名者。此何以驗之。適
有六祖弟子號智本禪師者。對曰。此因後魏 毀教。其時有僧曇曜。於倉黃中單錄乎諸祖 名目。持之亡於山野會文成帝復教。前後更
三十年。當孝文帝之世。曇曜遂進為僧統。乃 出其所錄。諸沙門因之為書。命曰付法藏傳 (付法藏傳。亦云。曇曜所撰) 其所差逸不備。蓋自曇曜逃難已
來。而致然也。以吾前之所指其無本末者。驗 今智本之說。誠類採拾殘墜所成之書。又其 品目曰。某付某果。所謂單錄。非其元全本
者也。若寶林傳者。雖其文字鄙俗序致煩亂 不類學者著書。然其事有本末。世數名氏亦 有所以。雖欲竊取之及原其所由。或指世書。
則時所無有。或指釋部。又非藏經目錄所存。 雖有稍合藏中之云者。亦非他宗之為。余常 疑其無證。不敢輒論。會於南屏藏中適得古
書號出三藏記者。凡十有五卷。乃梁高僧 僧祐之所為也。其篇曰薩婆多部相承傳目 錄記。祐自序其端云。唯薩婆多部。偏行於齊
土。蓋源起天竺流化罽賓。前聖後賢重明疊 耀。自大迦葉至乎達磨多羅。凡歷二卷。總百 餘名。從而推之。有曰婆羅多羅者。與乎二十 五祖。婆舍斯多之別名同也
(其義見於本傳) 有曰弗 若蜜多者。與乎二十六祖。不如蜜多同其名 也。有曰不若多羅者。與乎二十七祖。般若多 羅同其名也。有曰達磨多羅者。與乎二十八
祖。菩提達磨法俗合名同也 (其義見於本傳) 其他祖同 者。若曰掬多堀。或上字同而下異。或下字異 而上同。或本名反而別名合者。如商那和脩。
曰舍那婆斯之類是也。此蓋前後所譯梵僧。 其方言各異而然也。唯婆舍而下四祖師其 同之尤詳。其第一卷目錄所列。凡五十三人。
而此四祖最相聯屬。而達磨處其末。此似示 其最後世之付受者也。其所列員數之多者。 蓋祐公前後所得諸家之目錄。不較其同異。
一皆書之。雜以阿難師子尊者所傍出諸徒。 故其繁也如祐序曰。先傳同異。並錄以廣聞。 後賢未絕。製傳以補闕。然其大略與寶林傳
傳燈錄同也。若祐公者。以德高當時。推為 律師。學而有識。而人至于今稱之。然其人長 于齊而老于梁。所聞必詳。今其為書亦可
信矣。以之驗師子比丘雖死。而其法果有所 傳。婆舍而下四祖其相承不謬。不亦大明乎。 傳燈所載誠有據也。嗚呼祐之書。存于大藏
周天下。其幾百年也。而未始得其所發。將古 人之不見乎。而至人之德其晦明亦有數耶。 然吾考始譯斯事者。前傳皆曰。初由中天竺
國沙門號支疆梁樓。甞往罽賓國。於其國之 象白山。會達磨達比丘。其人老壽出於常數。 乃師子祖傍出之徒。支疆因以師子之後其
法興衰問之。達磨達曰。如來之法傳大迦葉。 以至吾師子大師。然吾師知自必遇害。未死 預以法正付我同學南天竺沙門婆舍斯多。 亦名婆羅多那
(寶林傳云。北天竺則呼為婆羅多羅。與三藏記並同。此云多那。蓋譯有 楚夏耳) 復授衣為信。即遣之。其國其人方大為
佛事于彼。支疆曰。然我識其人也。支疆遂以 前魏陳留王曹奐之世至于洛邑。初館白馬 寺。時魏室方危。奐憂之。數從問其興亡。支疆
皆以隱語答之。因會沙門曇諦康僧鎧輩。譯 出眾經及諸祖付受事跡。傳于中國。以此驗 知。中國先有祖事。非權輿於付法藏傳耳。然
支疆譯出其事。至乎拓跋燾誅沙門。歷百九 十餘年矣。而支疆之說固已傳于世也。吾料 其百九十餘年之間。必復有傳其事而東來
者。祖數益添。已不止於二十五年矣。但不 辯其傳來何人耳 (吾近以禪經驗。當時添祖數必矣) 蓋吉迦夜 曇曜。當其毀教之後。資舊本先為其書雜眾
經。以其國勢揚之。其時縱有私傳其事者。固 不如曇曜所發之顯著也。後之人不能尋其 所以。徒見其不存於藏中。即謂曲說。又後世
天下數更治亂。雖復得之者。或南北相絕。或 歲月益遠。其書既素無題目。或譯人之名亦 亡。以之為書者。復文詞鄙俚飾說過當。故令
學者愈不信之。又云。有罽賓沙門那連耶舍 者以東魏孝靜之世至鄴。而專務翻譯。及 高氏更魏稱齊。乃益翻眾經。初與處士萬天
懿譯出尊勝菩薩無量門陀羅尼經。因謂天 懿曰。西土二十七祖亦尊此經。復指達磨其 所承於般若多羅。謂此土繼其後者法當大
傳。乃以讖記之。復出已譯祖事。與天懿正之。 而楊衒之名系集亦云。耶舍嘗會此東僧曇 啟者于西天竺。共譯祖事為漢文。譯成而耶
舍先持之東來。然與支疆之所譯者。未嘗異 也。夫自七佛至乎二十五祖婆舍斯多者。其 出於支疆之所譯也。益至乎二十七祖與二
十八祖達磨多羅。西域傳授之事迹者。蓋出 於耶舍之所譯也。推寶林傳燈二書。至於曇 曜其始單錄之者。其本皆承述於支疆耶舍
二家之說也。但後世人人筆削異耳。曰支疆 何以得如此之詳耶。曰支疆中天竺人也。其 去師子尊者之世至近。而相見婆舍斯多。又
得與達磨達論之。故其所知備也。若出三藏 記者。蓋別得其傳於齊梁之間耳。僧祐曰。薩 婆多部源起於天竺。而流化於罽賓。罽賓國
者。蓋師子祖所化之地。亦其遇害于此。祐 之言詳也。又曰。此部偏行於齊土者。祐齊人 也。是必西人先達磨東來。而傳之於齊。祐於
其國遂得之為書。但亡其譯人之名耳。不然 則祐何從而傳耶。苟謂震旦禪者為之。而祐 之時何嘗稍有達磨之徒耶。又何出乎薩婆
多部。而律者書之乎。大凡辯事。必以理推 必以迹驗。而然後議其當否。反是雖有神明 如蓍龜。將如之何。昔神清譏禪者。迺曰。達磨
聞其二弟子被秦人擯之廬山。乃自來梁。梁 既不信。以望氣遂之于魏因引師子尊者死 時當此齊世。而達磨遣二弟子適屬乎晉。遂
以其年代相違而折之。夫師子之死也。乃當 前魏廢帝齊王之世 (以甲歷計之。當在丁卯。寶林傳誤云己卯) 齊王 者。亦魏王曹芳所封之號也。清輒以為後之
南齊 (注清之書亦曰南齊) 其所謂被擯於秦人者。蓋佛馱 跋陀也。跋陀誠達磨法門之猶子也。謂聞其 被擯遂自來梁。夫祖師所來。乃順大因緣以
傳佛心印。豈獨以二弟子被擯而至耶。此言 非理。清安可輒取以資其相非。然斯不足裁 也。若清曰。但祖師之門天下歸仁焉。禪德自
高。寧俟傳法然後始為宗教者歟。清之言苟 簡也。昔如來將化。謂大迦葉曰。吾以正法 眼付囑於汝。汝宜傳之勿使斷絕。然則大聖
人欲其以正法相承。自我為萬世之宗。以正 眾證。以別異道。非小事也。今曰寧俟傳法以 為宗教。豈吾徒之謂乎。而必執付法藏傳。以
辯二十八祖者。謂後世之曲說。又不能曉達 磨多羅是其法俗合名。以謂非今菩提達磨 者。何其未之思也。夫讀書不能辯其道之真
偽。究其事之本末。曷異乎市人鬻書。雖更 萬卷何益其所知。清自謂能著書發明而學 也。如是之不詳。豈謂高識乎。若寶林傳。其所
載諸祖之傳受相承名氏異同。與其所出之 國土者。大體與他書同。果是也。吾有取焉。但 其枝細他緣張皇過當。或煩重事理相反。或
錯誤差舛。殆不可按。是必所承西僧。泛傳不 審而傳 (去聲) 之者不能裁之。吾適略而不取也。 亦禪者朴略。學識不臻。乃輒文之迂疎倒錯。
累乎先聖真迹不盡信於世。其雖欲張之。而 反更弛之。夫著書以垂法於無窮。固亦聖賢 之盛事也。安可妄為後世之徒好欲自名。竊
取古人之物。而競為其說。如此者何限。吾 常為之太息。雖不能高文慷慨。皆欲剗眾煩 雜使大聖人之道廓然也。適以禪律諸家之
書。探其事實。修而正之。其理不當而其言冗 偽者。則削之。其舊雖見而不甚備者。則採其 所遺以廣之。斷自釋迦如來至此第六祖大
鑑禪師。總三十四聖者。如來則為之表。次聖 則為之傳。及大鑑之後法既廣傳。則為分家 略傳諸祖。或橫出其徒者。則為旁出傳。其人
有論議。正宗得其實者。則為之宗證傳。與其 前後所著之論。凡四十餘篇。并其祖圖。勒為 十二卷。命曰傳法正宗記。
第二篇 (此篇并後卷二篇是續作)
[0776a03] 余昔引出三藏記所載四祖師者。以質付法 藏傳之謬。遂為書。迄今七年矣。然出三藏記 所錄者概見耳。猶恐其未能斷天下之苟諍。
適覩禪經及修行地不淨觀經序。而傳法眾 聖。果二十八祖備矣。婆舍斯多而下四祖師。 其名昭然若揭日月。僧祐所錄誠有根本。而
吉迦夜闕傳。益不足考也。學者相黨其訩訩 亦可息矣。夫禪經者。蓋出於菩提達磨。而 佛馱跋陀羅所譯。廬山慧遠法師序之 (本經其序。或
亡出遠名。進出三藏記見之最詳也) 不淨觀經其序亦宋僧慧觀 之所著。達磨者如來直下之相承者也。佛馱 跋陀羅乃佛大先之弟子。而達磨法門之猶
子也。慧遠法師蓋承於佛馱跋陀。慧觀又跋 陀之弟子者也。其所說其祖與宗固宜詳而 備之也。禪經曰。佛滅度後尊者大迦葉。尊者 阿難。尊者末田地。尊者舍那婆斯
(此即商那和修也) 尊者優波崛 (即掬多也) 尊者婆須蜜。尊者僧伽又
(靈隱藏經。於僧伽下寫為又字。初即取其又字之義。後見他處經。寫曰僧伽羅叉。乃省前又字悟耳。然僧伽 羅叉。即吾宗師子祖旁出之祖也。辯在吾解誣之文內甚詳)
尊者摩拏羅 (吾嘗辯此。當是 稱二十五祖婆羅多羅。其謂又尊者。是必以二十五祖又承二十四祖師子。其相繼未嘗絕也。今其經本或云。
達磨多羅。蓋後世傳寫之誤也。若達磨多羅即是其說經之人。乃不若多羅傳法之弟子也。豈有弟子說法。而先
於其師自稱尊者邪。寫為達磨多羅者。亦字與婆羅多羅相近故也。古德亦有辯此。謂是摩挐羅。恐亦未然。今 且從先德耳) 乃至尊者不若蜜多羅
(但多蜜字與傳燈錄諸說異耳) 諸 持法者。以此慧燈次第傳授。我今如其所聞 而說是義。若夫禪經所稱尊者大迦葉者。此
吾正宗之第一祖者也。其曰乃至尊者不若 蜜多羅者。此吾正宗之第二十七祖者也。與 其弟子說經之者達磨多羅者。乃吾正宗之
第二十八祖者也。以寶林傳燈眾說。所謂二 十八十祖者。相與較其名數未曾差也。禪 經不以其次第。而一一稱乎諸祖之名者。必
當時欲專說法。略之而然也。但示其首末之 人。則餘祖在乎其中可知也。修行地不淨觀 經序曰。傳此法至罽賓 (罽賓。即師子祖所化之國也) 轉至富若 蜜多
(即不如蜜多也) 富若蜜多亦盡諸漏。具足六通。 後至其弟子富若羅 (即般若多羅也) 亦得應真。此二人 於罽賓中為第一教首
(按寶林傳燈云。此二尊者。盛化東天竺南天竺。此云為 罽賓教首。必罽賓僧從。推仰其人。為承法之宗首也。或恐二人亦嘗來往罽賓國也) 富若蜜多
去世已五十餘年。弟子去世二十餘年 (慧觀乃跋陀弟 子也。此二人。同終於宋。今慧觀經序。推其承法宗祖。與跋陀廬山所譯並同。但其經題目輒異。又推富若
蜜多富若羅二祖。師入滅之年。與寶林傳燈二書。前後相差。詳此或慧觀於跋陀之後重譯其經之文。而自
序之。或承其泛傳。謂富若羅入滅。遂以書之。或寶林慧觀所聞於西僧者。其部類宗計各不同。或五竺泛
傳不的。或傳至此土。年代賖遠。重經滅教。而傳寫者。誤至其差舛耶。但取其承法宗祖真正入滅之年。雖
稍差亦不甚妨。如眾家說佛生日不等。豈可便謂非吾佛也。按慧皎傳云。跋陀終在元嘉六年。而慧觀元嘉十 三年方製勝鬘經序。知慧觀沒在跋陀之後) 曇摩多羅菩薩
(即達磨多羅也) 與佛 陀斯那 (即佛大先者也) 俱共諮得高勝宣行法本。佛陀 斯那化行罽賓為第三訓首 (其序亦與遠公序皆見於出三藏記第九卷)
若慧觀所謂富若蜜多者。亦吾正宗之二十 六祖也。所謂富若羅者。亦吾正宗之二十七 祖也。所謂曇摩多羅菩薩者。亦吾正宗之二
十八祖也。所謂佛陀斯那者。即菩提達磨同 稟之佛大先者也。其所謂傳此法至罽賓。轉 至富若蜜多者。蓋謂二十四師子祖始傳至
於罽賓。而更自二十五祖婆舍斯多。展轉 而至乎二十六祖矣。其不必皆列乎。師子斯 多二祖師之名者。文欲略也。但二書文字稍
異。或具或略。與今宗門眾說小差。蓋其譯有 楚夏耳。按慧皎高僧傳云。佛馱跋陀羅。受 業於大禪師佛大先者也 (傳或為光字等誤也) 始在罽賓。
以僧智嚴所請。遂與之東來。初詣羅什於長 安。每與什議論。相得甚善。嘗謂什曰。君所釋 不出人意。而致高名何邪。什曰。吾年老故爾。
何必能稱美談。尋為秦僧以事苟排跋陀。遂 來廬山遠法師。為其致書解擯。因從之譯出 禪經。僧祐出三藏記傳跋陀亦曰。於廬山與
遠公譯出禪數諸經。今國朝印本禪經。其端 題曰東晉三藏佛馱跋陀羅譯。此明其與遠 公同譯是也。所謂跋陀受業於大禪師佛大
先者。佛大先本二十七祖般若多羅受法之 弟子。與菩提達磨蓋同嗣之弟兄也。故遠公 序禪經曰。今之所譯出。自達磨多羅與佛大
先。其人西域之雋禪訓之宗。寶林傳曰。佛大 先乃跋陀之弟子。菩提達磨始亦學小乘禪 觀於跋陀。後與大先皆稟法於般若多羅。若
夫大小乘互為其師弟子。如鳩摩羅什般頭 達多之類。西域多有。豈達磨等始亦稍問禪 觀於跋陀。其後跋陀却悟大法於達磨耶。而
致二書之言如是也。然彼雖小法。亦恐聖人 示必有師承耳。若記傳謂達磨乃觀音垂跡。 方七歲即知四韋陀典五明集慕法。遂博通
三藏。尤工定業。又何必資學於人耶。夫寶 林傳之說。與禪經誠相近。但其序致似倒耳。 或寶林西僧傳之者未精乎。以禪經斷之。理
無師傳其弟子之經也。今跋陀傳譯達磨禪 經。而跋陀乃達磨之徒。吾固以慧皎遠公之 言為詳。推此則跋陀果佛大先之弟子。而達
磨之法姪。慧觀經序亦曰。曇摩羅以是法要 傳與婆陀羅也 (婆陀羅。即跋陀羅也。寶林傳但稱跋陀。指般若多羅。現在南天竺。 未見其傳法。寶林未可為據)
今佛馱跋陀。傳其諸父之經。列其 祖師之名氏。固亦親矣不謬也。寶林傳曰。佛 馱跋陀嘗謂遠法師云。西土已有二十七祖。 而不若多羅方化于南天竺國者。此其効也
(不若多羅尚在達磨未繼世作祖故未稱之) 佛馱跋陀傳云。跋陀既為 秦僧所擯。遂與其弟子慧觀等四十餘人俱 發。神智從容初無異色。驗此則慧觀序述其
宗祖。抑亦得之於跋陀也。詳其序意。則不 淨觀經宜與禪經一也。但未見其元本。不即 裁之。考跋陀譯經之時。方在晉安義熙七八
年之間。而菩提達磨來梁。適在普通之初。其 歲數相前後。不啻百年。是蓋達磨壽考出於 常數而然也。故梁武碑達磨曰。厥壽百五十 歲 (續高僧傳亦如此云)
梁帝蓋以人事而言之耳。若其死 葬而復提隻履西歸。又安可以歲數而計其 壽考邪。吾嘗推跋陀譯經之年。而達磨當是 方二十七歲耳。酌其演說禪經。固在其已前
矣。序曰。西域之俊禪訓之宗者。是必跋陀知 其聖人與世有大因緣當襲禪祖。預與遠公 言之也。然跋陀自亦不測之人。宜其知達磨
之聖人也。若非傳法眾聖。其事迹始自支 疆梁樓譯出為書曰續法傳。會拓跋燾毀教。 支疆之書遂逸。其後有曇曜吉迦夜輩。復綴
成書。其所載或全或闕。更後世周武唐武 宗毀教。其書又亡。又後世者雖復採拾各以 為書。而全闕益差。古今辨此雖眾。援引煩
雜皆不足斷。不若以今禪經與慧觀之序證 之為詳。然世之所執以諍吾宗門者其最推 付法藏傳耳。今考其書。蓋成於後魏延興之
二年。而佛馱跋陀所譯禪經。乃出於晉安義 熙七八年之間。而義熙前於延興已六十二 載矣
(譯禪經在義熙七八年。蓋按僧祐出三藏記跋陀傳云。至廬山自夏迄冬。譯出禪經。即以義熙
八年。遂適荊州。慧皎高僧傳亦云。跋陀至廬山停歲許。復西適江陵。付法藏傳後出於延興二年。即見於其 書之端) 如此則禪經誠先見於南朝。而付法藏
傳後出於北朝毀教之後耳。今獨執其一方。 後出補亡之書。以抗其先見之全本者。可為 當乎。說者曰。支疆梁樓先作續法傳。元有二
十五祖。至婆舍斯多。謂傳法之人不自師子 比丘即絕。又曰。吉弗煙與曇曜。同時別修 此為五明集 (蓋廣乎付法藏傳者也。吉弗煙亦吉迦夜也) 亦謂有二十
七世。不止於師子祖而已矣。其所以闕者。 蓋曇曜初遇魏武毀法之難。倉卒單錄奔竄 山澤。而亡之也。以今禪經與慧觀之序所備
二十八祖。驗其所謂元有之者。果是而相傳 不謬也。其過誠由曇曜之所致也。五明集亦 不復見。雖有稍得之者。或別命其名目。如寶
林傳。聖胄集之類。又不列譯人之名氏。後世 復不能考其實。但以曇曜先綴集者。輒與吉 迦夜兩出其名。然迦夜之書非其正本。固可
見矣。學者不識但視其書曰。師子比丘為罽 賓國王邪見。因以利劍斬之。頭中無血唯乳 流出。相付法人於此便絕。乃以為然。殊不料
昔之學輩黨宗。故為此說相蔑。以起後世者 不信。假令其實無相付法之人。而識者直筆。 但不書其承法之者。而人亦自見其闕矣。何
必輒書其便絕耶。然其言酷且俗。誠滅教之 後不逞者。幸其前傳亡本。因師子之事。而妄 為之嗣。託乎梵僧吉迦夜之名以行。然吉迦
夜亦名吉弗煙。諸家謂其嘗著五明集。不止 乎二十四世。以此驗付法藏傳。託之迦夜不 其然乎。縱曇曜當時不為亦周武毀教之後。
而其人輒作必矣。不爾則禪經與出三藏記 皆備。而此何特無耶。吾謂其謬書可焚也 (即付法藏傳) 。
傳法正宗論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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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51 冊 No. 2080 傳法正宗論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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