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ming Ji (Collection on the Propagation and Clarification of Buddhism) 弘明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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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明集卷第五梁楊都建初寺釋僧祐律師撰
* 羅君章更生論
* 鄭道子神不滅論
* 遠法師沙門不敬王者論 (五篇)
* 遠法師沙門袒服論 (何鎮南難并答)
* 遠法師答桓玄明報應論
* 遠法師因俗疑善惡無現驗三報論
更生論
羅君章
[0027b14] 善哉向生之言。曰天者何。萬物之總名。人者 何。天中之一物。因此以談。今萬物有數而天 地無窮。然則無窮之變。未始出於萬物。萬物
不更生。則天地有終矣。天地不為有終。則 更生可知矣。
[0027b19] 尋諸舊論。亦云。萬兆懸定群生代謝。聖人作 易已備其極。窮神知化窮理盡性。苟神可窮 有形者不得無數。是則人物有定數彼我有
成分。有不可滅而為無。彼不得化而為我。聚 散隱顯。環轉我無窮之塗。賢愚壽夭還復其 物。自然相次毫分不差。與運泯復不成不
知。遐哉邈乎。其道冥矣。天地雖大渾而不亂。 萬物雖眾區已別矣。各自其本祖宗有序。本 支百世不失其舊。又神之與質自然之偶也。
偶有離合死生之變也。質有聚散往復之勢 也。人物變化各有其性。性有本分。故復有 常物。散雖混淆聚不可亂。其往彌遠。故其復
彌近。又神質冥期符契自合。世皆悲合之必 離。而莫慰離之必合。皆知聚之必散。而莫識 散之必聚。未之思也。豈遠乎哉者。凡今生
之為即昔生。生之故事即故事。於體無所厝 其意與已冥各不自覺。孰云覺之哉。今談者 徒知向我非今。而不知今我故昔我耳。達觀
者所以齊死生。亦云死生為寤寐。誠哉是言。
孫長沙書
安國
[0027c10] 省更生論。括囊變化窮尋聚散。思理既佳。又 指味辭致亦快。是好論也。然吾意猶有同異。 以令萬物化為異形者。不可勝數。應理不
失。但隱顯有年載。然今萬化猶應多少有。還 得形者無。緣盡當須冥遠耳目不復開逐。然 後乃復其本也。吾謂形既粉散。知亦如之。紛
錯渾化為異物。他物各失其舊。非復昔日。 此有情者所以悲歎。若然則足下未可孤以 自慰。
答孫
[0027c20] 獲書。文略旨辭理亦兼情。雖欣清酬未喻。乃 懷區區不已。請尋前本。本亦不謂物都不化。 但化者各自得。其所化頹者。亦不失其舊體。
孰主陶是載混載。判言然之至分而不可亂 也。如此豈徒一更而已哉。將與無窮而長更 矣。終而復始。其數歷然。未能知今。安能知
更。蓋積悲妄言。諮求所通。豈云唯慰聊以 寄散而已矣。
神不滅論
鄭道子
[0027c29] 多以形神同滅照識俱盡。天所以然其可言 乎一世。既以周孔為極矣。仁義禮教先結其 心。神明之本絕而莫言。故感之所體自形已
還。佛唱至言悠悠不信。余墜弱喪思拔淪 溺。仰尋玄旨研求神要。悟夫理精於形神妙 於理。寄象傳心粗舉其證。庶鑒諸將悟。遂 有功於滯惑焉。
[0028a07] 夫形神混會雖與生俱存。至於麁妙分源則 有無區異。何以言之。夫形也五藏六府四 支七竅相與為一。故所以為生當其受生則
五常殊授。是以支體偏病耳目互缺。無奪其 為生。一形之內其猶如茲。況神體靈照妙統 眾形。形與氣息俱運。神與妙覺同流。雖動靜
相資而精麁異源。豈非各有其本相因為用 者耶。近取諸身即明其理。庶可悟矣。一體 所資肌骨則痛癢所知。爪髮則知之所絕。其
何故哉。豈非肌骨所以為生爪髮非生之本 耶。生在本則知存。生在末則知滅。一形之 用猶以本末為興廢。況神為生本其源至妙。
豈得與七尺同枯戶牖俱盡者哉。推此理也。 則神之不滅。居可知矣。
[0028a21] 客難曰。子之辯神形盡矣。即取一形之內。 知與不知精矣。然形神雖麁妙異源。俱以有 為分失。所以為有則生為本。既孰有本已
盡而資乎本者獨得存乎。出生之表則廓然 冥盡。既冥盡矣。非但無所立。言亦無所立其 識矣。識不立則神將安寄。既無所寄安得 不滅乎。
[0028a28] 答曰。子之難辯則辯矣。未本諸心。故有若 斯之難乎。夫萬化皆有也。榮枯盛衰死生代 互。一形盡一形生。此有生之終始也。至於
水火則彌貫群生瞻而不匱。豈非火體因物 水理虛順。生不自生而為眾生所資。因即為 功。故物莫能竭乎。同在生域其妙如此。況神
理獨絕。器所不隣。而限以生表冥盡神無所 寄哉因斯而談。太極為兩儀之母。兩儀為萬 物之本。彼太極者渾元之氣而已。猶能總此
化根不變其一。矧神明靈極有無兼盡者耶。 其為不滅可以悟乎。
[0028b10] 難曰。子推神照於形表。指太極於物先。誠有 其義。然理貴厭心。然後談可究也。夫神形未 甞一時相違。相違則無神矣。草木之無神無
識故也。此形盡矣。神將安附而謂之不滅哉。 苟能不滅則自乖其靈不資形矣。既不資形 何理與形為生。終不相違。不能相違則生本 是同斷可知矣。
[0028b17] 答曰。有斯難也形神有源。請為子循本而釋 之。夫火因薪則有火。無薪則無火。薪雖所以 生火。而非火之本。火本自在因薪為用耳。若
待薪然後有火。則燧人之前其無火理乎。火 本至陽。陽為火極。故薪是火所寄。非其本 也。神形相資亦猶此矣。相資相因生塗所由
耳。安在有形則神存。無形則神盡。其本惚 恍不可言矣。請為吾子廣其類以明之。當薪 之在火則火盡。出火則火生。一薪未改而
火前期。神不賴形又如茲矣。神不待形。可以 悟乎。
[0028b28] 難曰。神不待形。未可頓辯。就如子言。苟不 待形則資形之與獨照其理常一。雖曰相資 而本不相關。佛理所明。而必陶鑄此神以濟
彼形何哉。
[0028c03] 答曰。子之問。曰有心矣。此悠悠之所惑。而 未暨其本者也。神雖不待形。然彼形必生。必 生之形此神必宅。必宅必生則照感為一。自
然相濟。自然相濟則理極於陶鑄。陶鑄則功 存。功存則道行。如四時之於萬物。豈有心於 相濟哉理之所順。自然之所至耳。
[0028c09] 難曰。形神雖異自然相濟則敬聞矣。子既譬 神之於形如火之在薪。薪無意於有火。火無 情於寄薪。故能合用無窮。自與化永非此薪
之火移於彼薪。然後為火。而佛理以此形既 盡更宅彼形。形神去來由於罪福。請問。此形 為罪為是形耶。為是神耶。若形也則大冶之
一物耳。若神也則神不自濟繫於異形。則子 形神不相資之論。於此而躓矣。
[0028c17] 答曰。宜有斯問然後理可盡也。所謂形神不 相資。則其異本耳。既以為生。生生之內各 周其用。苟用斯生以成罪福。神豈自妙其照
不為此形之用耶。若其然也。則有意於賢愚 非忘照而玄會。順理玄會順理盡形。化神宅 形。子不疑於其始彼此一理而性於其終耶。
[0028c23] 難曰。神即形為照。形因神為用。斯則然矣。悟 既由惑亦不在神。神隨此形。故有賢愚。 賢愚非神。而神為形用。三世周迴萬劫無算。
賢愚靡始而功顯中路。無始之理玄而中路 之功未熟。有在末之功。而拔無始之初者 耶。若有嘉通則請後塵。
[0028c29] 答曰。子責其始有是言矣。夫理無始終玄極 無崖。既生既化。罪福往復自然所生耳。所 謂聰明誠由耳目。耳目之本非聰明也。所謂
賢愚誠應有始。既為賢愚無始可知矣。夫有 物也則不能管物。唯無物然後能為物所歸。 若有始也則不能為終。唯無始也然後終始
無窮。此自是理所不然。不可徵事之有始而 責神同於事。神道玄遠至理無言。髣髴其宗 相與為悟。而自末徵本動失其統。所以守此
一觀庶階其峯。若肆辯競辭。余知其息矣。
[0029a10] 洪範說生之本。與佛同矣。至乎佛之所演則 多河漢。此溺於日用耳。商臣極逆後嗣隆業。 顏冉德行早夭無聞。周孔之教自為方內。推
此理也其可知矣。請廣其證以究其詳。夫稟 靈乘和體極淳粹。堯生丹朱。頑凶無章不識 仁義。瞽叟誕舜。原生則非所育求理應傳
美。其事若茲。而謂佛理為迂。可不悟哉。
桓君山新論形神 (臣證以為君山未聞釋氏之教至於論形神已 設薪火之譬後之言者乃闇與之會故有取焉)
[0029a19] 余甞過故陳令。同郡杜房見其讀老子書言。 老子用恬惔養性致壽數百歲今。行其道。寧 能延年却老乎余應之曰。雖同形名。而質性
才幹乃各異。度有強弱堅毳之姿焉。愛養適 用之直差愈耳。譬猶衣履器物愛之則完全 乃久。余見其傍有麻燭。而 [火*予] 垂一尺所。則
因以喻事言。精神居形體。猶火之然燭矣。如 善扶持隨火而側之。可母減而竟燭。燭無火 亦不能獨行於虛空。又不能後然其 [火*予] [火*予] 。
猶人之耆老齒墮髮白肌肉枯腊而精神不 為之能潤澤。內外周遍則氣索而死。如火燭 之俱盡矣。人之遭邪傷病。而不遇共養良醫
者或強死。死則肌肉筋骨。當若火之傾刺 風而不獲救護。亦過滅則膚餘幹長焉。余甞 夜坐飲內中然燭。燭半壓欲滅。即自整
視。見其皮有剝釳。乃扶持轉側。火遂度而復 則維人身或有虧剝劇。能養慎善持。亦可以 得度。又人莫能識其始生時。則老亦死不當
自知。夫古昔平和之世。人民蒙美盛而生。皆 堅強老壽。咸百年左右乃死。死時忽如臥出 者。猶果物穀實久老則自墮落矣。後世遭衰
薄惡氣。娶嫁又不時。勤苦過度。是以身生 子皆俱傷。而筋骨血氣不充強。故多凶短折 中年夭卒。其遇病或疾痛惻怛。然後終絕。故
咨嗟憎惡以死為大。故昔齊景公美其國嘉 其樂云。使古而無死何若。晏子曰。上帝以人 之歿為善。仁者息焉。不仁者如焉。今不思勉
廣日學自通。以趨立身揚名。如但貪利長 生多求延壽益年。則惑之不解者也。或難曰。 以燭火喻形神。恐似而非焉。今人之肌膚。時
剝傷而自愈者。血氣通行也。彼蒸燭缺傷。雖 有火居之不能復全。是以神氣而生長。如火 燭不能自補完。蓋其所以為異也。而何欲同
之。應曰。火則從一端起。而人神氣則於體當 從內稍出合於外。若由外湊達於內。固未必 由端往也。譬猶炭火之 [烈-列+難] 赤如水過度之。亦
小滅然復生焉。此與人血氣生長肌肉等。顧 其終極或為灰或為 [火*予] 耳。曷為不可以喻 哉。余後與伯師夜 [烈-列+難] 脂火坐語。鐙中脂索
而炷燋禿將滅息。則以示曉。伯師言。人衰老 亦如彼禿炵矣。又為言前 [烈-列+難] 麻燭事。伯師 曰。鐙燭盡當益其脂易其燭。人老衰彼自
蹶纘。余應曰。人既稟形體而立。猶彼持鐙 一燭及其盡極安能自盡。易盡易之乃在人。 人之蹶黨亦在天。天或能為他其肌骨血氣
充強。則形神枝而久生惡則絕傷。猶火之隨 脂燭多少長短為遲速矣。欲燈燭自益易以 不能但從斂傍脂以染漬其頭。轉側蒸幹使
火得安居。則皆復明焉。及本盡者亦無以 [烈-列+難] 。 今人之養性。或能使墮齒復生白髮更黑肥 顏光澤。如彼從脂轉燭者至壽極亦獨死耳。
明者知其難求。故不以自勞。愚者欺惑而冀 獲益脂易燭之力。故汲汲不息。又草木五 穀以陰陽氣生於土。及其長大成實。實復入
土而後能生。猶人之與禽獸昆蟲皆以雄雌 交揆相生。生之有長。長之有老。老之有死。 若四時之代謝矣。而欲變易其性求為異道。 惑之不解者也。
沙門不敬王者論
遠法師
[0029c20] 晉成康之世。車騎將軍庾氷。疑諸沙門抗禮 萬乘所明理何。驃騎有答 (二家論名在本集) 至元興中。
太尉桓公亦同此義。謂庾言之未盡。與八座 書云。
[0029c24] 佛之為化雖誕以茫浩推乎視聽之外以敬為 本。此出處不異。蓋所期者殊。非敬恭宜廢也。 老子同王侯於三大原。其所重皆在於資生
通運。豈獨以聖人在位。而比稱二儀哉。將以 天地之大德曰生。通生理物存乎王者。故尊 其神器而禮寔惟隆。豈是虛相崇重義存
君御而已。沙門之所以生國存。亦日用於 理命。豈有受其。德而遺其禮。沾其惠而廢其 敬哉。于時朝士名賢答者甚眾。雖言未悟時。
並互有其美。徒咸盡所懷而理蘊于情。遂令 無上道服毀於塵俗。亮到之心屈乎人事。悲 夫。斯乃交喪之所由。千載之否運。深懼大法
之將淪。感前事之不忘。故著論五篇。究敘微 意。豈曰淵壑之待晨露。蓋是申其罔極。亦庶 後之君子。崇敬佛教者。或詳覽焉。
沙門不敬王者論在家第一
[0030a11] 原夫佛教所明大要。以出處為異。出處之 人凡有四科。其弘教通物則功侔帝王。化兼 治道。至於感俗悟時亦無世不有但所遇有
行藏。故以廢興為隱顯耳。其中可得論者。請 略而言。在家奉法則是順化之民。情未變俗 迹同方內。故有天屬之愛奉主之禮。禮敬有
本遂因之而成教本。其所因則功由在昔。是 故因親以教愛。使民知有自然之恩。因嚴以 教敬。使民知有自然之重。二者之來。寔由
冥應。應不在今則宜尋其本。故以罪對為刑 罰。使懼而後慎。以天堂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