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ang Hong Ming Ji 廣弘明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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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弘明集卷第二十二大唐西明寺沙門釋道宣撰
法義篇第四之五
* 眾生佛不相異義 (南齊沈約字休文)
* 六道相續作佛 義 (沈約)
* 因緣義 (沈約)
* 形神義 (沈約)
* 神 不滅義 (沈約)
* 難范縝神滅義 (沈約)
* 因緣 無性論
* 陳沙門真觀 (并朱世卿自然論)
* 北齊 三部一切經願文 (魏收)
* 周藏經願文 (王褒)
* 寶臺經藏願文 (隋煬帝)
* 三藏聖教序 (并表請謝答太 宗文帝)
* 述三藏聖教序 (并謝答今上)
* 述註般若 經序 (唐褚亮)
* 金剛般若經集註序 (司元大夫李儼)
* 與 翻經諸僧書 (并答)
* 太常博士柳宣
佛知不異眾生知義
沈休文
[0252c17] 佛者覺也。覺者知也。凡夫之與佛地。立善知 惡未始不同也。但佛地所知者得善之正路。 凡夫所知者失善之邪路。凡夫得正路之知
與佛之知不異也。正謂以所善非善故失正 路耳。故知凡夫之知與佛之知不異。由於所 知之事異知不異也。凡夫之所知不謂所知
非善。在於求善而至於不善。若積此求善之 心。會得歸善之路。或得路則至于佛也。此 眾生之為佛性。寔在其知性常傳也。
六道相續作佛義
沈約
[0252c27] 一切種智與五道六趣眾生。共有受知之分。 無分異也。問曰。受知非知耶。答曰。非也。問 此以何為體。答曰。相續不滅是也。相續不滅
所以能受知。若今生陶練之功漸積。則來果 所識之理轉精。轉精之知。來應以至於佛而 不斷不絕也。若今生無明則來果所識轉闇。
轉闇之知。亦來應以至於六趣也。受知之具 隨緣受知。知之美惡不關此受知之具也。問 曰。知非知既聞命矣。受知受知自是相續不
滅。知自然因緣中來。與此受知之具從理而 相關。答曰。有此相續不滅自然因果中來。有 因有果。何得無善無惡乎。
因緣義
沈約
[0253a13] 凡含靈之性。莫不樂生。求生之路參差不一。 一爾流遷塗徑各異。一念之間眾緣互起。一 因一果內有差忒。好生之性萬品斯同。自然
所稟非由緣立。固知樂生非因緣。因緣非樂。 生也雖復俱宅形骸而各是一物。一念既召 眾緣。眾緣各隨念起。善惡二念誠有不同。俱
資外助事由一揆。譬諸非水非土穀牙不生。 因緣性識其本既異。因果不惑雖則必然。善 惡獨起亦有受礙。雖云獨起。起便成因。內因 外緣寔由乎此。
論形神
沈約
[0253a24] 凡人一念之時。七尺不復關所念之地。凡人 一念。聖人則無念不盡。聖人無已。七尺本自 若空。以若空之七尺。總無不盡之万念。故
能與凡夫異也。凡人一念忘彼七尺之時。則 目廢於視足廢於踐。當其忘目忘足。與夫無 目無足亦何以異哉。凡人之暫無本實有無
未轉瞬有已隨之。念與形乖則暫忘。念與心 謝則復合。念在七尺之一處則他處。與異人 同則與非我不異。但凡人之暫無其無甚促。
聖人長無其無甚遠。凡之與聖其路本同。一 念而暫忘則是凡品。萬念而都忘則是大聖。 以此為言則形神幾乎。或人疑因果相主毫
分不差。善惡之來皆有定業。而六度所修 咸資力致。若修此力致復有前因。因熟果成 自相感召。則力致之功不復得立。六度所修
幾於廢矣。釋迦邁九劫勇猛所成。勇猛之因 定於無始。本不資九。安得稱起。余以為因 果情照本是二物。先有情照却有因果。情照
既動而因果隨之。未有情照因果何託。因識 二塗用合本異。其本既異厥體不同。情照別 起於理非礙。六度九劫差不足疑也。
神不滅論
沈約
[0253b17] 含生之類識鑒相懸。等級參差千累萬沓。昆 蟲則不逮飛禽。飛禽則不逮犬馬。昺明昭著 不得謂之不然。又人品以上賢愚殊性。不相
窺涉不相曉解。燕北越南未足云匹。其愚者 則不辯菽麥。悖者則不知愛敬。自斯以上 性識漸弘。班固九品曾未概其萬一。何者賢
之與愚。蓋由知與不知也。愚者所知則少。賢 者所知則多。而萬物交加。群方緬曠。情性曉 昧。理趣深玄。由其塗求其理。既有曉昧之異。
遂成高下之差。自此相傾品級彌峻。窮其原 本盡其宗極。互相推仰應有所窮。其路既窮 無微不盡。又不得謂不然也。且五情各有分
域。耳目各有司存。心運則形忘。目用則耳廢。 何則情靈淺弱心慮雜擾。一念而兼無由可 至。既不能兼紛糺遞襲。一念未成他端互起。
互起眾端復同前不相兼之由。由於淺惑。惑 淺為病。病於滯有。不淺不惑出於兼忘。以 此兼忘得此兼照。自凡夫至于正覺。始惑於
不惑。不兼至能兼。又不得謂不然也。又昆 蟲夭促含靈靡二。或朝生夕殞。或不識春秋。 自斯而進脩短不一。既有其短豈得無長。虛
用損年善攝增壽。善而又善焉得無之。又不 得謂之不然也。生既可夭則壽不可無夭。 夭既無矣則生不可極。形神之別斯既然矣。
然形既可養神寧獨異。神妙形麁較然有 辯。養形可至不朽。養神安得有窮。養神不 窮。不生不滅。始末相校豈無其人。自凡及聖
含靈義等。但事有精麁。故人有凡聖。聖既長 存在凡獨滅。本同末異義不兼通。大聖貽訓 豈惑斯哉。
難范縝神滅論
沈約
[0253c19] 來論云。形即是神。神即是形。又云。人體是 一。故神不得二。若如雅論此二物不得相離。 則七竅百體無處非神矣。七竅之用既異。百
體所營不一。神亦隨事而應。則其名亦應隨 事而改。神者對形之名。而形中之形各有其 用。則應神中之神。亦應各有其名矣。今舉形
則有四支百體之異屈申聽受之別。各有其 名。各有其用。言神惟有一名而用分百體。 此深所未了也。若形與神對。片不可差。何則 形之名多。神之名寡也。
[0253c29] 若如來論。七尺之神神則無處非形。形則無 處非神矣。刀則惟刃是利。非刃則不受利 名。故刃是舉體之稱。利是一處之目。刀之
與利既不同矣。形之與神豈可妄合耶。
[0254a04] 又昔日之刀今鑄為劍。劍利即是刀利。而刀 形非劍形。於利之用弗改。而質之形已移。與 夫前生為甲後生為丙。天人之道或異。往識
之神猶傳。與夫劍之為刀刀之為劍。有何異 哉。
[0254a09] 又一刀之質分為二刀形。形已分矣。而各有 其利。今取一牛之身而割之為兩。則飲齕之 生即謝。任重之用不分。又何得以刀之與利
譬形之與神耶。來論謂。刀之與利即形之有 神。刀則舉體是一利。形則舉體是一神。神用 於體則有耳目手足之別。手之用不為足用。
耳之用不為眼用。而利之為用無所不可。亦 可斷蛟蛇。亦可截鴻雁。非一處偏。可割東陵 之瓜。一處偏。可割南山之竹。
[0254a18] 若謂利之為用亦可得分。則足可以執物。眼 可以聽聲矣。若謂刀背亦有利兩邊亦有利。 但未鍛而銛之耳。利若遍施四方。則利體無
處復立。形方形直並不得施利。利之為用正 在一邊毫毛處耳。神之與形舉體若合。又安 得同乎。刀若舉體是利。神用隨體則分。若使
刀之與利其理若一。則胛下亦可安眼。背上 亦可施鼻。可乎。不可也。
[0254a26] 若以此譬為盡耶。則不盡。若謂本不盡耶。則 不可以為譬也。若形即是神神即是形。二者 相資理無偏謝。則身亡之日形亦應消。而
今有知之神亡無知之形在。此則神本非形 形本非神。又不可得強令如一也。
[0254b02] 若謂總百體之質謂之形。總百體之用謂之 神。今百體各有其分。則眼是眼形。耳是耳形。 眼形非耳形。耳形非眼形。則神亦隨百體而
分。則眼有眼神。耳有耳神。耳神非眼神。眼 神非耳神也。而偏枯之體其半已謝。已謝之 半事同木石。譬彼僵尸永年不朽。則此半之
神。亦應與此半同滅。半神既滅半體猶存。形 神俱謝彌所駭惕。若夫二負之尸經億載而 不毀。單開之體尚餘質於羅浮。神形若合則 此二士不應神滅而形存也。
[0254b12] 來論又云。歘而生者歘而滅者。漸而生者漸 而滅者。請借子之衝以攻子之城。漸而滅謂 死者之形骸始乎無知而至于朽爛也。若然
則形之與神本為一物。形既病矣神亦告病。 形既謝矣神亦云謝。漸之為用應與形俱。形 始亡未朽為漸神獨不得以始末為漸耶。
[0254b18] 來論又云。生者之形骸變為死者之骨骼。案 如來論。生之神明生之形骸。既化為骨骼矣。 則生之神明獨不隨形而化乎。若附形而化
則應與形同體。若形骸即是骨骼。則死之神 明不得異生之神明矣。向所謂死定自未死 也。若形骸非骨骼。則生神化為死神。生神化
為死神。即是三世。安謂其不滅哉。神若隨形 形既無知矣。形既無知神本無質。無知便是 神亡。神亡而形在。又不經通。
[0254b27] 若形雖無知神尚有知。形神既不得異。則向 之死形翻復非枯木矣。
因緣無性論序
陳沙門釋真觀
[0254c01] 泉亭令德。有朱三議者。非惟外學通敏。亦 是內信淵明。常自心重大乘口誦般若。忽著 自然之論。便成有性之執。或是示同邪見。
或是實起倒心。交復有損正真過傷至道。聊 裁後論以 祛 彼執。雖復辭無足採而理或可 觀。若與余同志。希共詳覽也。
性法自然論
朱世卿
[0254c08] 寓茲先生。喟然歎曰。夫萬法萬性皆自然之 理也。夫惟自然。故不得而遷貿矣。故善人雖 知善之不足憑也。善人終不能一時而為惡。
惡人復以惡之不足誡也。惡人亦不能須臾 而為善。又體仁者不自知其為善。體愚者不 自覺其為惡。皆自然而然也。坐右之賓假是
大夫。忽然作色而謂曰。固哉先生之說也。違 大道而謬聖人之言。先生曰。大道誰主聖人 何言。大夫曰。大道無主而無所不主。聖人無
言而無所不言。先生曰。請言其所言。言性命 之所由致乎。請說其所主主善惡之報應乎。 大夫曰。何為其不然也。蓋天地扶大道之功
以載育。聖人合天地之德以設教。序仁義五 德以檢其心。說詩書六藝以訓其業。此聖人 之言也。若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
必有餘殃。故曰。聖人無親常與善人。六極序 而降行懲。五福陳而善心勸。三世為將覩覆 敗之權。七葉修善有興隆之性。陳賞寵而不
侯。邴昌疎而紹國。斯道家之効也。何先生言 皆自然之理而不可遷貿者哉。先生笑而應 曰。世所謂將繩之人。繩盡而不知遷。若大
夫之徒是也。敬課管陋為吾子陳之。蓋二儀 著而六子施。百姓育而五材用。用此句者隔 萬法而盡然焉。人為生最靈。膺自然之秀
氣。稟妍蚩盈減之質。懷哀樂喜怒之情。挺 窮達脩短之命。封愚智善惡之性。夫哀樂喜 怒伏之於情。感物而動。窮達脩短藏之於命。
事至而後明。妍蚩盈減著之於形。有生而表 見。愚智善惡封之於性。觸用而顯徹。此八句 者。總人事而竭焉。皆由自然之數。無有造為
之者。夫有造為之者必勞。有出入之者必漏。 有酬酢之者必謬。此三者非造物之功也。故 墨子曰。使造化三年成一葉。天下之葉少哉。
蓋聖人設權巧以成教。借事似以勸威。見強 勇之暴寡怯也。懼刑戮之弗禁。乃陳禍淫之 威。傷敦善之不勸也。知性命之不可易。序福
善以獎之。故聽其言也似若勿爽。徵其事也 萬不一驗。子以本枝繁植。斯履道之所致。蒸 嘗莫主。由遺行之所招。身居逸樂。為善士之
明報。體事窮苦。是惡人之顯戮。孫叔少不埋 蛇。長無令尹之貴。邴吉前無陰德。終闕丞相 之尊。若然則天道以重華文命。答 [骨*玄] 叟之極
愚。以商均丹朱。酬堯舜之至聖。太伯三世 無翫兵之咎。而假嗣於仲虞。漢祖七葉不聞 篤善之行。遂造配天之業。箕稱享用五福。身
抱夷滅之痛。孔云慶鍾積善。躬事旅人之悲。 顏冠七十之上。有不秀之旨。冉在四科之 初。致斯人之嘆。而商臣累王荊南。冒頓世居
塞北。首山無解顏之鬼。汨水有抱怨之魂。康 成以姓改鄉。不濟小聖之禍。王褒哀變隴木。 適受非妄之災。二生居衛。乘舟之痛誰罪。
三仁在亳。剖心之酷何辜。若乃側近邦畿密 爾世代。非墳籍所載。在耳目之前者。至有 腹藏孟門之險心庫豺虺之毒。役慮唯以害
他為念。行己必用利我為先。錐刀推其尖銳。 谿 壑 訝其難滿。而則百兩外榮千鍾內實。優 偃綺羅坐列甘膩。鳴金綰玉富逸終身。自有
懷百璧而為衿鎣明珠而成性。心不能行 啟蟄之殺。手不忍折方長之條。懷殊材而莫 採。蓄美志而誰眄。偏糅於冗雜之中。見底於
鄉閭之末。抱飢寒而溘死。與麋鹿而共埋。享 嘗寂寞孀孩無寄。名字不聞湮沈電滅。如斯 可恨。豈一人哉。是知桀跖之凶殘。無懼來禍
之將及。閔曾之篤行勿擬後慶之當臻。故鶡 冠子曰。夫命者自然者也。賢者未必得之。不 肖者亦未必失之。斯之謂矣。
[0255b16] 大夫曰。若子引百家之言。則列子之為名者 必廉。廉斯貧。為名者必讓。讓斯賤。若然者則 貧賤者立名之士所營而至也。則富貴者。貪
競之徒所求而得也。何名自然之數哉。先生 曰。此乃一隅之說。非周於理者也。夫富貴自 有貪競。富貴非貪競所能得。貧賤自有廉讓。
貧賤非廉讓所欲邀。自有富貴而非貪求。貧 賤而不廉讓。且子罕言命。道藉人弘。故性命 之理。先聖之所憚說。善惡報應天道有常而
關哉。譬如溫風轉華寒飈颺雪。有委溲